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财务报表.doc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社团)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单位名称组织类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业务类别□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双重管理填报日期年月日江苏省民政厅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直接电脑输入或用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表格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请人保证递交的下列申请材料及其内容真实。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章):年月日主要负责人情况单位领导成员。
理事会(董事会)成员情况监事(监事会)成员情况附件一捐资承诺书灌云县行政审批局:本单位(本人)现以人民币万元整,存入银行,验资账户,账号,作为本单位(本人)对注册资金捐赠出资。
该财产为本单位(本人)的合法财产,本单位(本人)清楚并明白,该登记为非营利组织,一旦登记完成,本单位(本人)承诺不再享有上述捐赠出资款项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也不能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特此承诺捐赠出资单位:(盖章)捐赠出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捐赠出资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新注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填表时间:年月日2、“拟建党组织建制”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联合党支部;3、“党组织隶属关系情况”包括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挂靠单位党组织、属地党组织、行业党组织及其他;4、“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包括党费、业务经费、上级支持;5、“党组织书记在社会组织任职情况”包括担任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专职党务工作者或其他具体职务;6、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由填报单位留存。
附件三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历史沿革长、依法注册、专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如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
这些单位通
常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目的,不追求盈利,其核心任务是满足社会公众
的需求。
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来说,会计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确保其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所以,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的会
计制度决定了该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式。
在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主要分为两种:企业会计制度和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这两种会计制度具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首先,企业会计制度是适用于一般企业的会计制度,其核心是追求盈利。
企业会计制度注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盈利为核心目标。
这种会计制度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具有盈利目
的的单位。
对于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来说,虽然其服务对象并非以赢利为
目的,但由于其运营模式接近于企业,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企业会
计制度,以满足其财务管理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制度的不断深化,根据实
际需要和经济形势变化,会计制度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目前,民办非企
业单位适用的会计制度主要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主,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用企业会计制度。
此外,还有一些专门制定的
会计制度适用于特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学校会计
制度等。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
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民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和职责规定,根据《x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民非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预算制度财务预算由董事会(所、中心领导)根据年度计划,必须在年末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项收支计划报告,经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研究评审后逐项批准实施,重大项目开支(1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决定,无预算计划的不得开支,特别情况支出项目应做追加预算。
二、财务报表制度财务报表,由财务专人负责,有关财务工作人员每月月初5日前报上月财务报表,报董事长(主任、所长)签署,凡有经济收入的服务项目,必须及时填写报表,其收入及时上缴财务。
做到报表清楚,帐款相符,若发生错误,其经济损失由财务经办人员负责赔偿。
三、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出纳员收入的帐款应及时存入银行,正规现金支出,应在规定限额内提取,现金帐目要日清日结,严禁以白条借据抵顶现金,严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员写出借款单据,登记签字方可;经办人应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报销单由董事长(所长)签字,不得无故拖延报销时间。
五、重大开支,由董事长(所长、主任)办公室研究决定,事后向董事会(所长、主任办公会)报告。
六、严禁外借账户、支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
实行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分开管理的规定。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迅速,但其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颇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专业机构不健全。
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在很多民办非企业单位创办之初没有设立健全的财务机构;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连会计、出纳也未分设,往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员或非成员中指定一人兼会计和出纳,缺少基本的制约机制。
民非会计制度
民非会计制度民非会计制度1. 前言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是指独立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自愿设立,为满足一定社会需求而进行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如社会团体、基金会、宗教团体等,其会计制度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指导下进行。
本文档将介绍民非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会计报告以及审计相关事项。
2. 会计政策民非会计政策是指为完成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告所需要确定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细则和会计估计方法的综合体。
民非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会计政策,并确保其合规、准确和可比。
会计政策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2.1 会计主体确定民非的法人属性、会计核算单位、监管部门等会计主体相关事项。
2.2 会计期间确定民非的会计年度,通常与日历年度一致。
此外,还应规定财务报表编制的时间和频率。
2.3 会计核算方法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适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货币计量、权责发生制等。
2.4 会计估计方法对于无法准确确定的事项,如长期资产的折旧、坏账准备等,应制定合理的会计估计方法,并在会计政策中明确规定。
2.5 会计制度档案管理规定会计制度的修订、调整和存档管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制度的及时更新和合规性。
3. 会计核算3.1 会计账簿民非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和增加适当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同时,还应保证会计账簿的完整、准确和规范。
3.2 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民非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工具,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查询凭证。
民非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相应的会计凭证管理制度,并确保凭证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3.3 费用和收入核算民非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费用和收入。
费用和收入的核算应精确反映业务活动的本质和经济实质。
3.4 资产和负债核算民非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核算和管理资产和负债,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
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资产和负债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和负债的真实和准确。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属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属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04.26•【字号】津民函〔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属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级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工作通知如下:一、涉及对象2020年9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截止时间2020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三、填报内容(一)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年报系统填报内容和格式填报,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和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以及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情况,负责人、理事、工作人员及其变动情况,机构设置和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接受境内外捐赠、提供资助等情况,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命名活动情况,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活动、受到表彰奖励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财务审计报告。
除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规定选聘具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他市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可自主选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工作进行年报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模板要求(见附件1、3)。
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填报财务会计报告,并负责做好年报审计数据上传工作,其中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17〕86号)要求,编制包括国有资产和暂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在内的资产情况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除社会团体、基金会、宗教组织外,依法成立,非营利性质,自主管理、独立核算,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而存在的组织。
为了保证其规范化运作、提高其管理效能,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首先,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报送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信息。
其次,在内部组织架构上,应当设立合法、有效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确保其财务状况透明、用人公正、运作规范。
最后,对于涉及到涉及对外开展募捐活动或接受捐赠的情况,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募捐、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总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其依法合规、规范运作,实现其公益宗旨,需要加强全方位、系统化的管理,并有特定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保障。
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报表模板-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报表模板-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除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如学校、医院、文化机构等。
这些非企业单位同样需要进行财务管理和报表汇总,以便管理和监督组织的财务运作。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准则和规范,同时也可以参考一些通用的模板来简化报表的编制过程。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报表模板的示例:1. 资产负债表- 资产- 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负债-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 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务等- 所有者权益:资产减负债,即净资产2. 损益表- 收入:诸如学费、医疗收入等- 支出:人工成本、办公费用、设备维护等- 利润/亏损:收入减支出,反映单位的盈利状况3. 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现金流- 投资活动现金流- 筹资活动现金流以上是一个简单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报表模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拓展。
通过编制和分析这些财务报表,非企业单位可以及时了解财务状况,制定合理的财务策略,确保组织的健康发展。
示例2: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报表模板是指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编制财务报表的标准格式和内容。
这些单位通常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经营活动主要是为了社会公益和服务目的。
在编制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报表时,通常需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内容。
这些报表是反映单位经济实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工具,对于单位的管理者、捐赠者和监管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简化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并保证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制定一个统一的财务报表模板是非常必要的。
这个模板通常会包括报表的格式、内容要求和填报说明等,帮助单位合理组织财务信息,便于用户理解和比较。
在财务报表模板的设计上,应该充分考虑到非企业单位的特点和经营模式,确保反映其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4.16•【文号】国税发[1999]65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八条(一)、(二)、第九条(二)、第十四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注:本篇法规已被: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9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4月16日国税发〔1999〕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总局制定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地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附: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
第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非专门从事生产经营而有应税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纳税人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批准成立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或证明;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第三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金额上式中的收入总额,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他收入。
除另有规定者外,上式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具体是:(一)财政拨款;(二)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三)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四)经财政部核准不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五)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六)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七)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八)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九)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壹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
第二条从事生产、运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非专门从事生产运营而有应税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于办理税务登记时,纳税人应向所于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批准成立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或证明;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统壹代码证书。
第三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金额上式中的收入总额,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运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他收入。
除另有规定者外,上式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具体是:(壹)财政拨款;(二)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三)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四)经财政部核准不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五)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六)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运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七)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八)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之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九)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架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架构民办非企业单位(Non-enterprise units run by civilians)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其组织架构如下:一、决策层1.1 理事会理事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事项、监督执行等工作。
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有关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组成。
1.2 理事长理事长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组织执行理事会决议,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签署文件等。
二、管理层2.1 行政园长/校长行政园长或校长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拟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2.2 部门负责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相应的部门,如教学部、后勤部、市场部等。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计划,确保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执行层3.1 教职员工教职员工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
他们应具备相关专业的资格和能力,并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训和管理。
3.2 志愿者志愿者是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重要力量。
他们为组织提供自愿、无偿的服务,帮助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实现其宗旨和目标。
四、监事会监事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有关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组成。
五、顾问团顾问团由知名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组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战略指导、政策咨询、业务支持等。
六、组织架构图决策层:理事会——理事长管理层:行政园长/校长——部门负责人执行层:教职员工、志愿者监督层:监事会顾问团:知名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综上,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架构旨在明确各层职责,实现高效运转,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实现其宗旨和目标。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识别号: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元本申报表为A3型竖式。
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为全国统一规范格式的纳税申报表,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和本表要求,按期填报本表申报纳税。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论盈利或亏损,都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本表,并按企业所得税纳税的要求附送其它附表。
同时,必须报送会计报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经营支出明细表、会计报表附注。
(三)各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本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增删、调整本表有关项目,并将调整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表头项目(一)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证及税务登记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填写。
(二)税款所属期:填写税款所属税法规定的纳税年度时期。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全称。
(四)地址: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地址。
(五)电话号码:填写财务部门电话号码。
(六)单位类别:按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类别填写。
(七)预算级次: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划分,填写收入级次。
三、收入总额表中第1~8行,填写纳税人的所有收入项目。
第1行,填写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含免税收入),第2~8行填写分会计科目金额。
“账载金额”栏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数字填写,“按税法规定自行调整后的金额”栏按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调整后的金额填写。
逻辑关系式为:1=2+3+4+5+6+7+8四、准予扣除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项目金额表中第9~18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第二条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的内容及财政拨款金额填写。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础资料备案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础资料备案表
单位名称
性
质
单位
电话
单位
详细
地址
业务
主管
单位
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部门
交换
码
法
人
代
表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身份
证号
家
庭
住
址
联系方式
手机
办公
秘
书
长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身份
证号
家
庭
住
址
联系方式
手机
办公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银行
帐号
开户
银行
印
章
样
式
印章枚数:请在下列空白处加盖所有社团、民办非印章样式,包括名称印章、办公机构印章、分支机构印章、代表机构印章、专用印章(钢印、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等。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2
04.从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取得的专项补助收入
13
05.从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
14
06.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
15
07.按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16
08.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17
09.财政拨款
18
三、应纳税收入总额
19
四、应纳税收入总额占全部收入总额的比重(采用分摊比例法的单位填写此栏)
47
—
七、应纳税所得额
48
—
适用税率
49
—
八、应缴所得税额
50
—
加: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补(退)税额
51
—
加:境内投资收益补税额
52
—
加:境外投资收益补税额
53
—
加:期初未缴所得税额
54
—
减: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55
—
九、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
56
—
法人代表(签章):
主管会计(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纳税人自行申报者填此栏)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者填此栏)
受理税务机关:
(公章)
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填写此栏)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所属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纳税人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民办非企业年度报告填写
民办非企业年度报告填写1.引言1.1 概述民办非企业年度报告填写是指非营利性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年度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总结和描述,以便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公开透明地展示其运营情况。
年度报告填写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环节,也是展现其社会责任和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
随着社会对公益组织和非营利性机构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年度报告填写成为了社会公众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评估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因此,编写一份完整、准确、清晰的年度报告对于维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声誉和信誉,增强社会信任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报告填写的要点和重要性进行深入探讨。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需要说明整篇文章的框架和组织形式,提示读者将要阐述的内容和论点。
文章结构如下:引言部分:介绍文章的背景和目的,概括解释民办非企业年度报告填写的重要性和意义。
正文部分:分为三个子部分,分别介绍民办非企业的概念,年度报告填写的要点,以及这些年度报告对于民办非企业的重要性和影响。
结论部分:总结全文的要点,提出建议并展望未来,为文章画上圆满的句号。
整个文章结构清晰,逻辑严密,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的关于民办非企业年度报告填写的信息。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指导和帮助民办非企业填写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是组织和机构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的重要工具,对于民办非企业来说更加重要。
通过填写年度报告,民办非企业可以清晰地呈现自身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信任度,同时也为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民办非企业年度报告填写的要点和重要性进行阐述,指导和帮助民办非企业更好地完成年度报告填写的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促进民办非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正文2.1 民办非企业概念民办非企业是指由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人依法发起、自主组织和自主管理的非营利性法人。
财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票据等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票据等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11.05•【文号】财综[2002]76号•【施行日期】2002.1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财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票据等问题的通知(2002年11月5日财综[2002]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最近,一些地方财政部门来函来电,询问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票据等问题。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业务的范围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咨询服务、项目评估、学术讨论、办班培训等,均属于自愿有偿服务,具有非强制性特征,不体现政府行为,因此,其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2]47号)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各种服务收取的费用,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发票,不应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社会自愿捐款,可以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8)104号)的规定,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财政部门印(监)制的捐款收据。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上述收入,不属于财政性资金,应当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
四、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不相符的,一律以本文为准。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4.06.29•【文号】民办函〔2024〕49号•【施行日期】2024.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企业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的通知民办函〔2024〕49号各有关全国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一、抽查审计时间2024年7月—9月。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财汇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抽查审计数量本次共抽查审计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100个,其中社会团体90个(包括外国商会2个、国际性社团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个。
四、抽查审计内容查看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存在违反非营利法人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五、抽查审计方法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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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民非01 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
资产行次年初数期末数负债和净资产行次年初数期末数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短期借款61
短期投资 2 应付款项62
应收款项 3 应付工资63
预付账款 4 应交税金65
存货8 预收账款66
待摊费用9 预提费用7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15 预计负债72
其他流动资产1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74 流动资产合计20 其他流动负债78
流动负债合计8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21 长期负债:
长期债权投资24 长期借款81 长期投资合计30 长期应付款84
其他长期负债88
固定资产:长期负债合计90 固定资产原价31
减:累计折旧32 受托代理负债:
固定资产净值33 受托代理负债91
在建工程34
文物文化资产35 负债合计100
固定资产清理38
固定资产合计4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41 净资产:
非限定性净资产101
受托代理资产:限定性净资产105 受托代理资产51 净资产合计110
资产总计6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20
业务活动表
会民非02 表
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本月数本年累计数项目行次
非限定性限定性合计非限定性限定性合计一、收入
其中:捐赠收入 1
会费收入 2
提供服务收入 3
商品销售收入 4
政府补助收入 5
投资收益 6
其他收入9
收入合计11
二、费用
(一)业务活动成本12
其中:13
14
15
16
(二)管理费用21
(三)筹资费用24
(四)其他费用28
费用合计35
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
40 限定性净资产
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
45 净资产减少额,以“- ”
号填列)
现金流量表
会民非03 表编制单位:年度单位:元
项目行次金额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 1
收取会费收到的现金 2
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 3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4
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 5
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8
现金流入小计13
提供捐赠或者资助支付的现金14
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15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16
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19
现金流出小计23
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5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6
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收回的现金2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
现金流入小计34
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5
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3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
现金流出小计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4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
现金流入小计50
偿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51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5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
现金流出小计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6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