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2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模版(2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
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____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____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第六条对各部门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
财务部门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的支出规模,合理确定备用金数额,由各部门报帐员填写备用金领取单后领取使用。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有报销项目,必须提供有对方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报销发票时要遵循以下程序: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字,财政所审查核实,镇长签字,入帐报销。
第八条各项开支都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
一般业务支出,要由分管领导同意;其他特殊或大项支出,须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必要时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对单项超____元的业务支出,各单位不能自行以现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镇财政直接拨付到对方账户。
第十条政府经费支出要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财务部门备用金不足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列清支出计划报镇长签批拨款。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文旨在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和探讨,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以下将从目标、职责、流程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二、目标和职责1. 目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财务收支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具体目标包括财务的透明化、稳定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2. 职责:a) 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应定期编制财务预算,根据机构的发展需要和财务状况确定各项支出和收入的预算,并进行监督和执行。
b) 资金管理:事业单位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日常资金监控、资金调拨和存款管理等,确保资金的运作安全和效率。
c) 收支管理: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收支管理制度,包括收入的核算、支出的审批和报销等,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d) 账务管理: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账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成本会计等,并进行准确的账务记载和报表填报。
e) 财务监督: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经济责任事故和财务违规行为。
三、流程和步骤1. 预算管理流程:a) 预算编制:事业单位各部门按照预算指导方针和要求,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预算解释和汇总。
b) 预算审核:负责预算审核的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进行审核,核实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c) 预算执行:事业单位根据审核通过的预算,按照计划执行相关的支出和收入,并及时进行预算调整。
d) 预算监督:负责预算监督的机构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2. 资金管理步骤:a) 资金监控:事业单位应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及时了解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并进行分析和预测。
b) 资金调拨:在资金监控的基础上,按照预算和经营需要,进行资金的调拨和分配,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c) 存款管理:事业单位应建立存款管理制度,包括开立账户、管理存款和利息计息等,保证存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2]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精准性,保障企业健康稳定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与掌控、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管理、内部掌控、审计等方面。
第三条财务管理规划事业单位应订立年度财务管理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计划、责任部门和监督措施。
财务管理规划应与企业进展战略相一致,并纳入组织整体绩效考核。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预算编制事业单位应依照年度计划编制预算,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预算编制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进展需求、市场变化和经济环境等因素,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预算掌控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掌控制度,遵从「先预算、后行动」的原则,确保预算的掌控和调整。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适时发觉并解决超支和预算执行偏差等问题,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合法性。
第六条预算考核事业单位应依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预算考核,包括收入完成率、支出完成率、预算执行偏差等指标。
考核结果将用于评价各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并作为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七条会计准则事业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规范订立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会计准则的订立和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记录。
第八条会计记录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会计记录系统,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精准性。
会计记录应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不得显现虚假记账和偷税漏税等行为。
第九条会计报告事业单位应依照年度、月度等肯定周期编制会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会计报告应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会计审计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会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会计审计应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监督掌控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单位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财务处负责人、会计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保证财务运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涉及经费管理的具体办法和细节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并经相关决策机构审批。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处,下设会计科,负责整个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人领导,负责统筹和组织全单位的财务相关工作。
第八条会计科由会计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财务操作和账务核对工作。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审核部门,负责对全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和审核。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提供财务相关的咨询和支持,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费收入和其他资金。
第十二条资金的申请和使用应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严禁超出预算申请和使用资金。
第十三条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应符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资金的保管和出纳工作应由专人负责,保证资金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十七条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经济业务的核算和财务状况的核算。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按照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权益、费用等项目分类进行。
第十九条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应符合财务制度和会计原则的规定,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保证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透明。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机制。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和报表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运用财务工具,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第九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加强科技应用,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第二章财务管理总规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财务资源,做好财务预算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计机制,保证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审计。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资金运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财务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资金监管措施,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资金汇总和调度,优化资金运作效率。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问题。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范围和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
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
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
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四条收入管理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
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
2024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全面构建并严格执行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各机构需严格遵循国家会计法规,结合机构性质及内部管理需求,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配置专业会计人员,并确立清晰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此责任制应涵盖以下内容:明确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特别对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立财务管理员岗位);清晰界定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与权限;详细规定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以及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同时,财务机构内部需建立完备的内部牵制制度及会计回避制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除出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票据的管理;出纳人员需负责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储蓄日记账的登记工作,且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职务;单位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亦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任职;对于因执行公务而产生的财务收支,单位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均不得自行审批。
二、强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构建与执行(一)现金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1. 严格遵循《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界定现金开支范围。
2. 根据机构日常零星支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实施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措施。
3. 明确各项现金收入的入账时间,制定并实施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措施。
4. 建立并完善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确保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情况制定明确的处理规定。
(二)银行储蓄管理制度的关键要素:1. 严格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银行储蓄开户、使用及销户的管理措施。
同时,对出租、出借银行卡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不当行为制定明确的处理办法。
2. 明确并执行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措施。
(三)票据及相关印章的管理:1. 机构需加强对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并设立专门的登记簿进行记录,以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与被盗用。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2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
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
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202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02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202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1)一、合理使用项目资金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2、严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后方能使用;4、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完整与安全;5、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及时编制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6、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拒绝报账;7、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①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证单位名称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②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③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④无工程部“维修合格证明单”而要求支付质保金的;⑤未办理项目部工程付款会签单,由施工单位人员直接到财务处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1、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执行,经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3、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十五天,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
如不报告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部门存档(包括临时工程)。
(无预算、)无合同、无协议、(无审计部门审计情况)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结算;2、工程款审批程序(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及工程发票,再由监理公司、工程部经理,预算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签章;(3)工程款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填制资金支付凭证,按照审批权限经部门主管、财务部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或总裁签字批准;(4)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5)加强对往来账款的核算与管理,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经常核对、及时清理结账,特别是竣工项目与施工单位往来账款的清理,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决算进行结账,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时,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结算款作为保证金。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范本(2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范本一、总则1.1 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运用和财务活动的规范进行。
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利益原则,注重效益和风险的统一。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事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财务管理活动。
二、财务组织和职责2.1 财务组织架构2.1.1 设立财务部门,由负责财务的主管领导,下设会计、出纳等职务,明确职责和权限。
2.1.2 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决策、监督和评估财务工作,主要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
2.2 财务职责分工2.2.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制定财务政策和制度,并做好财务报告、会计凭证的管理工作。
2.2.2 会计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和记账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2.3 出纳部门负责资金的收付管理,做好现金管理、银行存款和支付等工作。
三、财务预算3.1 编制程序财务预算编制需遵循以下程序:3.1.1 制定年度预算指标3.1.2 制定预算计划3.1.3 审议、批准预算计划3.1.4 公布预算计划3.1.5 执行和监督预算计划3.2 预算稳定性与灵活性预算计划应综合考虑事业单位的经济、技术等因素,保持稳定性和灵活性,并提出合理的预算调整机制。
3.3 预算绩效评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进行绩效评估,对预算实施进行监督和总结,为下一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借鉴。
四、会计核算4.1 基本原则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4.1.1 业务实际凭证原则会计核算应以真实、准确的业务实际凭证为基础,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1.2 会计确认原则会计核算应按照经济事项发生的时间和实质进行确认和计量。
4.1.3 会计持续性假设原则会计核算应按照持续经营的原则进行,确保财务信息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
4.2 会计核算程序4.2.1 财务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核算应按照会计法规定的方法进行,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5篇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5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财务预算基本内容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
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预算组织分工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能和透明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2.1 财务部门设置2.1.1 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编制财务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负责票据的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2.1.2 财务部门应由负有相应职责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财务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2.2 财务管理人员职责2.2.1 财务主管负责全面管理财务工作,包括财务规划、预算管理、资金筹措、投资管理等。
2.2.2 财务会计负责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处理财务业务等。
2.2.3 财务审核人员负责财务业务的审核和审计工作。
三:财务预算管理3.1 财务预算编制3.1.1 财务预算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3.1.2 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透明、严谨的原则,并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审批和公示。
3.2 财务预算执行3.2.1 财务预算执行应按照编制的预算进行,严禁超预算支出。
3.2.2 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经过相应程序和审批才能进行调整。
四:资金管理4.1 资金筹措4.1.1 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需要和财务状况,合理筹措资金,包括自有资金、贷款等。
4.1.2 资金筹措应符合有关贷款、拨款等政策和程序。
4.2 资金使用4.2.1 资金使用应符合财务预算和合同约定,严禁挪用和截留资金。
4.2.2 资金使用应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账和核算工作。
五:资产管理5.1 资产登记5.1.1 机关事业单位应对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5.1.2 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详细信息。
5.2 资产使用和处置5.2.1 资产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和挪用资产。
5.2.2 资产处置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报废、出售等方式。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单位财务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单位财务安全而制订的。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涉及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财务管理职责2.1 财务管理部门是负责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机构,负责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2.2.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完善;2.2.2 负责编制财务预算,进行审批和执行;2.2.3 组织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财务报表;2.2.4 负责资金管理、收款、支付、结算等工作;2.2.5 监督单位各部门的财务收支管理,并进行财务审核;2.2.6 负责单位的财务监督与检查工作;2.2.7 参与单位的决策,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和分析报告。
三、财务预算管理3.1 财务预算编制:3.1.1 财务预算编制按照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定流程进行,必须与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相一致;3.1.2 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利润预算,分别列明各项具体指标;3.1.3 财务预算编制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注重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2 财务预算执行:3.2.1 财务预算执行要按照预算编制的指标执行,不得超支;3.2.2 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及时向财务管理部门汇报并调整预算。
四、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4.1 会计核算:4.1.1 会计核算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合规;4.1.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并监督各部门的财务数据的录入和核对。
4.2 财务报表:4.2.1 财务报表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4.2.2 财务报表要及时编制、准确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2.3 财务报表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
五、资金管理5.1 资金调配:5.1.1 资金调配要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进行,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5.1.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单位资金的调配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二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____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财务管理活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务安全,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透明化。
二、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年度编制财务预算,合理确定资金需求并分配。
2. 预算执行财务部门应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支出符合预算安排。
三、会计核算1. 财务会计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做到凭证真实、账目清晰、数据准确。
2. 预算执行情况核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核算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资产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详细登记、盘点和核查,确保资产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合规。
四、财务收支管理1. 资金管理财务部门应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资金计划,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2. 支付管理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核、审批和支付,确保支出符合法规、规范和预算安排。
3. 收入管理财务部门应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做好收入的核实、登记和缴款。
五、财务监督与审计1. 财务监督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制度,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符合法规和制度要求。
2. 财务审计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财务报告1. 财务年度报告每年编制财务年度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
2. 财务报表披露按照相关规定,将财务报表公开披露,提高财务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规定进行严肃追究,确保财务管理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以上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用以指导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提高财务效益和财务安全。
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二)【导言】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举办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
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
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模版(二篇)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二条事业单位应依法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有、公用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规范财务管理流程。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严格遵守财务法规和制度,及时、准确地履行财务报告义务。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纠正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七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八条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三)负责资金的储备、安排、使用和监督;(四)负责核算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五)负责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六)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执行;(七)负责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八)负责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第九条事业单位的其他部门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向财务部门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储备资金,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根据财务决算结果,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建立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资金的监督和使用符合法规要求。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资金清算,确保资金的流动性。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稳定、准确、规范。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及时、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收入和支出的情况,确保账务准确。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会计档案和报表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2]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合法、规范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标准第三条财务组织机构事业单位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或财务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财务制度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明确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程序; 2. 资金收支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资金调拨等各项操作; 3. 财务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 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购置、评估、使用和处置等规定;5. 费用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审批和管理流程;6. 税务管理制度:遵循国家税法,合规申报和缴纳税费。
第五条资金管理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预算控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2. 资金流动控制:建立资金流动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周转的安全和规范性; 3. 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流程,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等操作; 4. 资金审计:定期进行内部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财务会计管理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会计政策:制定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会计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机构报送; 4.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安全和合规性; 5. 财务分析: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支持。
第七条费用管理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费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费用编制与控制:制定费用编制和控制规定,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费用报销管理:建立费用报销流程,包括费用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 3. 费用标准:确定费用的标准,明确各项费用的限额和报销标准; 4. 费用审计:定期进行费用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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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2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
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
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 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第二十三条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四条专用基金包括:(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第二十五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县政府确定。
第七章财务监督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
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八章资产管理第二十八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的统一标准设置。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采购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开发区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鉴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后核销。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六条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或者备案。
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由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九章负债管理第三十七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十章事业单位清算第四十条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开发区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一)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二)撤消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四条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开发区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