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东政办〔2018〕43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3月15日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9号)精神,为加快推动2018年一季度投资和项目工作,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确保实现投资和项目工作“开门红”,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省发展改革座谈会、全省第一次投资项目调度会议、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抓住东部城市群建设历史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投资拉动作为稳增长、调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关键抓手,集中精力解决投资和项目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投资拉动作为稳增长、调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关键抓手,围绕一季度“投资增长12%,完成44亿元以上”的目标任务,按照“确保3月份续建项目全面复工,各行各业大建设的场面,实现投资和项目工作“开门红”的要求,筛选确定开复工项目330项。
其中,乐都区39项,完成3.51亿元;平安区42项,完成1.1亿元;民和县121项,完成11.89亿元;互助县22项,完成6.95亿元;化隆县41项,完成3.87亿元;循化县35项,完成3.15亿元;临空综合经济园21项,完成7.68亿元;海东城投公司8项,完成3.45亿元。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
##工业园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业园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园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原则〔一〕业绩导向,强化过程管控的原则;〔二〕责权对等、重奖重罚的原则;〔三〕分层、分类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二、考核X围考核分机关类、职能部门类、下属园区类、派出机构类和考核机构类五种类型进行分类考核.1、机关类指园区管委会内设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部、财政金融部、经协科技部等执行职能工作任务的机构.对机关类的只考核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内部工作人员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考核.2、执行部门类指园区管委会下属##科技园管委会、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中心管委会、中小企业园管委会、高铁新区项目管理办公室等.对执行部门类的只考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内部工作人员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考核.3、下属园区类指下属乐都工业园管委会、民和工业园管委会等负责指定区域的园区管委会.对下属园区类的只考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内部工作人员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考核.4、派出机构类指地区各部门派驻工业园区的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公安局等机构.对派出机构类的只考核派出机构分管工业园区工作部分.5、考核机构类指党工委工作部办公室〔考核办〕.三、组织领导成立##工业园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园区年度绩效考核组织领导工作,由园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主任副组长,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工作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四、部门考核内容和方法〔一〕绩效考核的依据绩效考核根据##工业园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责任制各项目标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的考核分值为依据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绩效考核按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进行.平时只发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兑现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的标准按照《##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在兑现绩效工资的方法上,实行按月考核和季度考核的结果发放当月或当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60%,其余40%的绩效工资按照年终考核结果兑现.月考核严格按照部门制定的《目标责任制分解细则》进行考核赋分,按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发放,没有完成部分按分值比例扣减;但在季度考核时还没有完成的按照没有完成目标任务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月考核和季度考核中超出目标部分在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兑现时不进行单独奖励;年终考核是对全年工作的总结,按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总额的40%的工资,对超额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对跨部门或具有上、下游承接关系的任务,按工作任务或节点进度完成时限划分责任,根据任务比例情况分别进行考核.〔二〕绩效考核程序、方法1、考核的程序.各部门在下一月3日前向考核办提交上一月《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对照表》,考核办根据《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对照表》进行考核并兑现绩效工资;年终时各部门向考核办要提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对照表》、《部门获奖情况统计表》、《年度突出贡献奖部门〔个人〕申报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向考核办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述述廉报告,考核办根据全年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和其它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赋分,对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和园区领导评议后的分值权重加权赋分,并将两项合并计算后兑现年度绩效工资,并确定考核等次进行奖惩.2、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1〕奖励相关规定由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对承担的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考核指标没有完成,影响了管委会考核成绩的部门,将视情况扣减对应重点工作任务所占一定分值;对于承担地委、行署考核指标完成较好并获得加分的部门,按照获奖情况进行核定加分.对有量化数据的筹融资、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内外资、土地利用出让、工业增加值、产值、销售收入等经济类重点任务指标按照实际完成比例核定分值,实际得分上限为该任务目标的200%;超过200%的部分不再赋分,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设立专项奖励给予通报表彰.其它非经济类重点任务指标由考核领导小组按任务进度综合考核赋分.对跨部门或具有上、下游承接关系的任务,按工作任务或节点进度完成时限划分责任后,根据任务完成比例,核减或增加相关责任部门目标任务项分值.##测评情况由管委会领导、全体干部员工对各部门和中层干部进行评议,按照权重加权计算分值;主要领导综合评价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评议,按照权重加权计算分值.各部门##测评分值=管委会领导评分×30%+本单位中层评分×30%+员工评分×40%.各部门负责人##测评分值=管委会领导评分×30%+管委会中层评分×30%+员工评分×40%.〔2〕分值计算部门考核分值按各考核项权重加权计算.部门负责人考核分值=部门考核分值×80%+部门负责人本人##评议分值×20%.部门副职考核分值=部门考核分值×60%+分管重点任务考核分值×20%+本人##评议分值×20%.五、对员工的考核方法各部门根据园区管委会制定的年度责任目标和各部门制定的分解细则,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自行组织考核.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必须按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考核办.对考核办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园区综合办公室负责.因工作需要借〔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员工在原单位考核.六、考核结果与应用〔一〕考核等次的确定1、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等次的确定.机关类、下属园区类、职能部门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考核分值为依据,由考核办公室按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评定出优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2、员工的考核等次的确定.各部门以考核分值为依据,对全体员工的考核分值情况报考核办备案,对全体员工〔不含工勤类人员〕按照考核办公室的要求评定出优秀员工〔对入职不满8个月的员工不评定为优秀〕.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确定为不称职的员工进行研究,提出具体任用意见.3、对领导班子和员工的考核分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种类型.〔二〕考核结果的应用1、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2、对派出机构类的考核不评定班子等次,只评定派出机构在园区工作的优秀等次,对派出单位进行年度奖励.3、考核类部门不参与班子等次评定.4、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对机关类、职能部门类、下属园区类等所有参与考核的部门中考核评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进行综合评审,对评审为前三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员工发放奖金,具体标准为:对评定为一、二、三名的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分别发放奖励金8万元、7万元、6万元,领导班子副职奖励金为领导班子正职奖励金的70%;科室正职奖励金为领导班子正职的60%,科室副职奖励金为领导班子正职奖励金的50%;对评定为前三名部门的员工以所在部门员工的月平均工资〔含绩效工资〕为基数,奖励一个月工资.对评定为优秀个人的奖励1万元.5、对专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通报表彰,对受表彰的部门和个人按同职级优秀个人标准奖励或按管委会研究确定的标准进行奖励〔已评定为优秀个人的按照"就高取一〞的原则奖励〕.6、对评定为称职等次的部门,部门班子成员与科室正副职均扣发15%的绩效工资.7、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部门,部门班子成员与科室正副职均扣发40%的绩效工资,并报请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后给予诫勉谈话、降薪、降职直至免职处理;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员工,1年内只发基础工资,重新调整岗位,下一年度继续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解雇.8、考核结果记入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作为聘任〔用〕的重要依据.七、附则1、工业园区厅级领导的考核列入省委考核X畴,绩效工资按照省委考核结果进行兑现.2、下属各园区与其所属开发公司员工的考核办法,参照本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3、本实施方案根据每年度管委会制定的各项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4、本实施方案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招商引资突破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招商引资突破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东政办〔2018〕68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招商引资突破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海东市招商引资突破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16日海东市招商引资突破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青经信投促〔2018〕82号文件精神,2018年为“招商引资突破提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活动安排,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海东城市崛起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现代经济体系建设战略为契机,围绕“高新轻优”产业发展方向,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拓宽招商引资领域,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在全市上下积极营造“领导干部带头、专业队伍主攻、全员力量参与”的招商引资大格局,全力引进一批关联性强、产业链长、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不断开创招商引资新局面,努力推动海东经济和社会实现新发展。
二、预期目标(一)“青洽会”签约金额:第十九届“青洽会”预期目标385亿元;其中市政府155亿元(乐都区人民政府33亿元;平安区人民政府25亿元;民和县人民政府33亿元;互助县人民政府33亿元;化隆县人民政府15.5亿元;循化县人民政府15.5亿元);海东工业园区230亿元。
(二)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018年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282亿元,其中乐都区人民政府54亿元;平安区人民政府22.8亿元;民和县人民政府51.6亿元;互助县人民政府36亿元;化隆县人民政府14.4亿元;循化县人民政府12亿元;海东工业园区91.2亿元。
管委会目标考核方案
管委会目标考核方案1. 引言为了实现管委会有效管理和高效运营,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明确的目标考核方案,以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有序完成,并为管委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支持。
管委会目标考核方案旨在为管委会业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管委会的各项业务管理工作得到全面、科学、合理的推进,发挥最大的业务效益。
2. 考核目标管委会的考核目标应该体现公平、合理、科学、有利于发挥全体管委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具体考核目标如下:1.完成各项业务任务的质量和效率2.保障管委会的安全和稳定运营3.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信任度4.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5.持续创新和发展3. 考核标准为了确保管委会的考核标准公平、科学和规范,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标准:•公正性:考核标准必须公正、透明、公开。
•可操作性:考核标准必须清晰、可操作、可观察、可量化。
•像征性:考核标准必须具备象征性,使其成为管委会人员自我激励的力量源泉。
4. 考核指标管委会的考核指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业务管理方面:•完成各项业务任务的完成情况。
•业务流程的完善程度。
•业务质量的提升水平。
•维护管委会公共卫生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4.2 资源优化方面:•管理费用的合理化。
•资源的节约和合理使用。
•绩效和成本的评估。
4.3 管理效率方面:•工作任务分配的合理性。
•工作环节的流程和标准化程度。
•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发展。
•管理活动的效能和效率。
5. 考核流程考核流程一般可以分为几个过程:1.确定考核目标和指标,公开透明,让所有成员都了解。
2.形成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导则并制定考核方案。
3.开展考核活动,对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价。
4.汇总考核结果,统计分析和制定参考对策。
5.奖励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对不及格人员进行警告或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6. 考核结果评价考核结果评价应该定期进行,以发现不足和改进,以便于准确地评估管委会的工作成效。
7. 结论建立一个明确的目标考核方案是管委会走向高效和优秀的保证,它可以提高管委会的管理水平,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管委会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工业园管理中心员工考核制度
工业园管理中心员工考核制度1. 背景介绍工业园管理中心作为一个大型企业的核心部门,其员工的绩效和表现对整个园区的运营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以及促进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公平、有效的员工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2. 考核目标工业园管理中心员工考核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客观反映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 促进员工个人能力的提升,鼓励积极主动的学习和进步; - 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整体团队的工作效能; - 为员工的晋升和薪资调整提供依据; - 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 考核内容及权重工业园管理中心员工考核制度将考核内容分为以下几个维度,并给予相应的权重:3.1 工作绩效(权重:40%)•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效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2 团队协作(权重:30%)•团队合作的能力和贡献•与同事的沟通和合作•反馈和帮助他人的意愿和能力3.3 个人发展(权重:20%)•技能和知识的提升•职业规划和目标的制定•参与培训和学习的积极性3.4 企业文化(权重:10%)•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定•践行企业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4. 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4.1 考核方法•个人自评:员工根据考核内容自行评估并填写自评表;•直接上级评价:直接上级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填写评价表;•同事评价:员工的同事根据共同工作的经验填写评价表;•360度评价:包括直接上级、同事和下属的综合评价;•定期面谈:上级与员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评估。
4.2 评分标准各项考核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细化到具体的行为表现和绩效指标。
评分标准需符合公正、公平、可衡量和可操作的原则,并与岗位职责和目标相对应。
5. 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工业园管理中心将针对不同的绩效表现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绩效考评指标
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绩效考评指标(最新版)目录1.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绩效考评指标的重要性2.绩效考评指标的具体内容3.绩效考评指标的实施与评估4.绩效考评指标对于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的影响正文【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绩效考评指标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工业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管理效率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的繁荣。
因此,对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的绩效进行考评,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设立绩效考评指标,可以更好地衡量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管理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从而促进工业园区的持续发展。
【绩效考评指标的具体内容】绩效考评指标是衡量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工作成果的具体标准。
一般来说,绩效考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发展指标:如园区内企业的总产值、税收贡献等,这些指标反映了园区的经济实力和增长潜力。
2.创新能力指标:如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专利申请数等,这些指标代表了园区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
3.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指标:如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绿化覆盖率等,这些指标体现了园区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
4.服务质量指标:如企业满意度、项目审批效率等,这些指标衡量了管理中心对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5.人力资源指标:如员工素质、人才引进与培养等,这些指标关注管理中心的人力资源建设和管理水平。
【绩效考评指标的实施与评估】绩效考评指标的实施与评估是一个循环进行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制定指标:根据工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和管理目标,制定相应的绩效考评指标。
2.数据收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绩效考评指标相关的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指标评估: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得分。
4.结果反馈: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工业园区管理中心,以便其了解自身的工作表现,并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5.持续改进:管理中心根据评估结果,对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调整和优化,使之更加符合园区的实际需求,实现持续改进。
【绩效考评指标对于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的影响】通过绩效考评指标的实施与评估,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身的工作表现,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园区考核奖罚制度方案模板
园区考核奖罚制度方案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园区考核制度,提高园区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园区考核奖罚制度方案。
二、考核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全面考核。
2. 注重实绩,鼓励先进,激发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考核内容应涵盖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成果、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方面。
三、考核对象1. 园区内各部门负责人。
2. 园区内全体员工。
四、考核内容1. 岗位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工作成果: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的工作成果,包括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3. 工作态度: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的工作态度,包括出勤、责任心、协作精神等。
4. 业务水平: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的业务水平,包括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考核方式1. 采用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月度考核以自评、互评和上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结果为基础,结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六、奖惩措施1. 奖励:(1)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为园区赢得荣誉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提出有益于园区发展的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园区解决重大问题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1)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导致园区利益受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违反园区规章制度,影响园区秩序和形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3)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考核结果运用1. 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职称、晋升、薪酬调整的依据。
2. 园区内各部门及员工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表彰奖励的依据。
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绩效考评指标
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绩效考评指标摘要:一、引言二、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绩效考评指标概述1.考评目标2.考评内容3.考评方法4.考评周期三、具体绩效考评指标详解1.安全生产指标1) 安全生产天数2) 事故发生率3) 隐患整改率2.环保指标1) 污染物排放达标率2) 环保设施运行率3) 环保投入占比3.经济效益指标1) 产值增长率2) 利润增长率3) 税收增长率4.企业管理指标1) 规章制度完善率2) 企业内部培训次数3) 员工满意度四、绩效考评结果与应用1.考评结果公布2.奖励与处罚3.考评结果反馈4.考评结果与企业管理改进五、结论正文:一、引言工业园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园区内企业的生产效益和地区经济的发展。
为了提高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的运营效率,引入绩效考评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的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园区管理中心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二、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绩效考评指标概述1.考评目标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绩效考评旨在客观、公正地评价管理中心在安全生产、环保、经济效益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促进管理中心持续改进,提高园区整体运营水平。
2.考评内容绩效考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环保、经济效益和管理四个方面。
3.考评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评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4.考评周期绩效考评周期一般为一年,也可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季度、半年或季度考评方案。
三、具体绩效考评指标详解1.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是园区管理中心的重要职责,以下是安全生产指标的三个具体指标:1) 安全生产天数:统计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天数。
2) 事故发生率:事故发生次数与生产天数之比。
3) 隐患整改率:隐患整改完成次数与隐患总数之比。
2.环保指标环保指标旨在衡量园区内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以下是环保指标的三个具体指标:1) 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达标的企业数与园区内企业总数之比。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8•【字号】东政办〔2017〕160号•【施行日期】2017.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2017〕1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市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8日海东市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推进我市工业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保增稳产工作,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海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市政府安排设立,每年由市、县(区)、工业园区财政部门纳入预算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资金。
主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成长型企业、节能环保、企业保增稳产、完成目标任务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
以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以全面完成任务为目标,以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稳定电量增长,加快项目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第四条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业园区、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海东供电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海东市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专项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工业园区、市财政局、各县(区)工业和商务局统一管理。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16•【字号】东政办〔2015〕189号•【施行日期】2015.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政办〔2015〕1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2月16日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海省实施〈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客观量化、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科技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档案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等部门组成考核组。
考核组组成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机构或组织。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考核内容:(一)组织推进。
包括组织机构建设、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协调、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议情况。
(二)公开载体建设。
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各级行政机关向本级国家档案馆、公开图书馆及时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情况。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0.12•【字号】东政办〔2015〕153号•【施行日期】2015.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贯彻《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东政〔2015〕19号)及《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东政〔2015〕18号)精神与要求,根据《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参照省上的《2015年度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了《2015年度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10月12日2015年度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青政办〔2014〕80号)的规定,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组成按照《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与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由市政府法制办协调落实工作人员,参加市年度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组。
二、考核对象(一)各县(区)人民政府;(二)市直部门。
三、考核内容和分值结构(一)考核内容1.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建立并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2018〕40号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2018〕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上报省国企薪改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省国企薪改函〔2018〕1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2日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海省省属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管国有企业是指由市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是指组织任命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理事长、总经理、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薪酬改革与海东市实际相结合,建立符合海东市和地域环境的薪酬体系。
(二)坚持经营业绩与宏观经济形势相结合,健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与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四)坚持绩效考核,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企业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效益增幅,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职工平均薪酬水平增幅,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推行政府雇员制度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推行政府雇员制度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5.07.14•【字号】东政〔2015〕34号•【施行日期】2015.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推行政府雇员制度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政〔2015〕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市推行政府雇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海东市政府雇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5年7月14日海东市推行政府雇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规范用人管理,缓解撤地设市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海东市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青办发〔2015〕6号)精神,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探索实行契约化管理的政府雇员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围绕提升政府公共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推进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创新和规范用人制度。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选人视野,改进招聘和管理方式,保障雇员的基本权益,充分调动雇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推动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按需招聘。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职能的要求,统筹测算机构改革后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缺口情况,从保基本运行、保重点任务、保关键职能的需要出发,核定各单位雇员指标限额,并在限额内招聘雇员。
(二)注重素质、严格准入。
着眼于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把好雇员选聘关口,重点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发展潜能等,不能降格以求。
工业园区绩效考核办法模板参考
工业园区绩效考核办法模板参考一、指导思想(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则,合理设计考核内容、考核评价程序等。
(二)坚持效益优先、奖优惩劣的原则,鼓励争先创优、集约发展、绿色发展。
(三)坚持考核结果与园区年度绩效奖励挂钩的原则,激发园区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二、被考核单位XXX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考核内容(一)考核指标设置主要设置考核指标有:项目建设、争先创优、税收入库、招商引资、服务环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七个考核指标。
(二)考核指标权重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项目建设40分、争先创优10分、税收入库10分、招商引资10分、服务环境10分、环境保护10分、安全生产10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三)考核结果设置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得分80—89分,考核结果为良好;得分70--79分,考核结果为合格;得分70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运用(一)明确绩效奖励。
纳入园区绩效考核人员在保持现行工资、津贴和奖励工资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一块绩效考核工资。
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园区绩效奖励标准:当园区考核结果为优秀时,个人最高可获得每月2000元绩效奖励;考核结果为良好时,个人最高可获得每月1500元绩效奖励;考核结果为合格时,个人最高可获得每月800元绩效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时,取消政府绩效奖励及园区管委会评先资格,并酌情扣罚奖励性工资。
园区内部具体绩效奖励考核实施办法由园区负责制定,用于绩效奖励的资金根据核算的总金额,由县财政于考核后一次性拨付到位。
(二)明确人才使用。
对在园区工作中树立经验典型、业绩突出的干部,组织应优先考量提拔重用。
(三)保障高效运行。
为创新园区管理模式,保证园区高效运转,更快更好的推进园区项目建设,由县财政每年采取预核算、预拨付的形式保障园区零星工程建设。
五、其它有关事项(一)明确考核机构。
成立XX县园区考核领导小组,对园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业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办公室设政府办,由政府办有关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业园区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工业园区员工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为了促进员工个人能力的提高,不断改善企业的经营业绩,工业园区制定了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通过科学、公正的考核方式,评估员工工作表现,鼓励员工创新和进步,提高员工的团队协作和综合素质。
二、考核周期工业园区员工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的考核起止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及权重1. 岗位绩效岗位绩效是员工在本岗位上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与能力表现的总体评价。
工业园区将按照岗位工作规程、岗位责任书等文件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对员工在岗位常规工作、完成任务的能力和在工作中的工作态度进行测评。
它占总分的60%。
2. 个人素养个人素养是指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等。
它由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定期综合考评,以鼓励员工全面发展。
它占总分的20%。
3. 其他方面其他方面是指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展现的除岗位绩效和个人素养以外的一些能力,例如兼职党员、技能培训证书、社会服务等,工业园区也将对这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以激发员工的潜力。
它占总分的20%。
四、考评方法工业园区将采取多种措施对员工进行考评,具体如下:1. 定期小结定期小结是指定期对员工在岗位上的表现和个人素养进行一次其他,以了解员工的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工业园区将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分别进行一次定期小结。
2. 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是针对岗位绩效考核的考评方法,主要内容是对员工在岗位上完成任务的效果和表现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中期考核将在工业园区每年的8月底至9月初进行。
3.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是对员工全年工作表现的考评方法,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岗位绩效两个方面。
年度考核将于工业园区每年的1月开始,完成时间为2月底。
五、考核结果及奖惩工业园区将采用成绩排名制度,排名前10%的员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和相应奖金,而排名最后10%的员工将获得警告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考核方案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随着工业园区的不断发展壮大,物业管理工作成为了保障园区安全、整洁、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
为了提升园区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明确工作责任,规范管理流程,制定了本考核方案,旨在对园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考核,为提高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有效的手段。
二、考核内容本考核方案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园区环境管理包括园区内绿化、清洁、照明等方面的管理情况,要求园区环境整洁、优美、安全有序。
2.安全管理对园区内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园区内的安全事故得到有效的预防和处理。
3.设施设备维护包括对园区内的建筑、设备、电力、供水、供暖等设施的维护情况进行考核,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4.服务质量考核园区内的服务水平,包括服务人员的态度、服务流程、服务效率等方面。
5.综合管理对园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园区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效率等。
三、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考核,由园区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园区内的环境、安全、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临时考核针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园区管理部门可以随时组织开展临时考核。
3.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对园区内企业和个人用户的满意度调查,了解园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考核标准1.园区环境管理(1)绿化率达到80%以上,绿地和植被保持良好状态。
(2)园区内道路、公共区域清洁整齐,无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3)园区内照明设施完好无损,夜间环境明亮。
2.安全管理(1)园区内安全设施完善,包括警示标识、安全出口、消防器材等。
(2)园区内消防设备正常运行,无损坏、过期情况。
(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确保园区内人员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3.设施设备维护(1)园区内建筑、设备维护情况良好,无漏水、漏电、漏气等情况。
(2)电力、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无故障情况。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工业园区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工业园区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东署办[2013]6号【发布部门】海东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3.01.15【实施日期】2013.0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工业园区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署办〔2013〕6号)各县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海东工业园区经济指标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园区建设发展动态,客观准确地反映园区建设成就和存在问题,地区统计局起草了《海东工业园区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经行署研究同意,从今年起,开始实行该报表制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健全统计机构。
海东工业园区统计开辟了我区工业统计的新领域,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地区有关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统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规范统计工作。
工业园区的统计工作要依法进行,按照统计部门制定的报表制度、调查方案认真实施,做到科学、规范。
园区内相关企业的报表,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各县园区管委会和所在县统计局,各县园区管委会将园区统计报表上报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由海东工业园区汇总后报海东地区统计局。
同时,各县统计局对园区企业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地区统计局。
各项统计指标要严格按照统计部门的规定按时填报,同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数据质量评估,以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客观。
上报的报表应有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签名并加盖公章,对当月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和园区内工业企业运行的主要特点及重大变化要加以文字说明。
三、夯实统计基础。
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统计的基础工作,各县工业园区按照县统计部门的要求,认真制订统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统计工作有序进行,报表报送渠道畅通。
地、县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业务管理与指导。
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岗位说明书
——财政金融部
二〇一三年十月
1.财政金融部部长岗位说明书
2.财政金融部副部长岗位说明书
3.财政金融部副部长岗位说明书
4.财政金融部副部长岗位说明书
5.财务主管岗位说明书
6.会计岗位说明书
7.出纳岗位说明书
8.行政管理专责岗位说明书
9.财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10.财政预算专责岗位说明书
11.财政决算专责岗位说明书
12.绩效管理专责岗位说明书
13.政府采购专责岗位说明书
14.投资主管岗位说明书
15.投资专责岗位说明书
16.工程专责岗位说明书
17.金融效劳专责岗位说明书
18.融资主管岗位说明书
19.直接融资专责岗位说明书
20.间接融资专责岗位说明书。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涉企信息归集运行工作考核实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涉企信息归集运行工
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教育与考核
【发文字号】东政办[2017]125号
【发布部门】海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30
【实施日期】2017.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涉企信息归集运行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17〕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涉企信息归集运行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30日
海东市涉企信息归集运行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1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6〕18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涉企信息归集运行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
知》(青政办〔2017〕84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现与省级共享平台连通和信息交换,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3•【字号】东政办〔2018〕174号•【施行日期】2018.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东政办〔2018〕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3日海东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44号)精神,结合海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 从2018年到2020年,每年度开展一次,由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行业主管部门负总责,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奖惩并举,注重实效。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内容。
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及细则中体现,并由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工作重点进行调整。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国家、省考核方案要求,在当年12月中旬前,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本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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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工业园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总体要求,结合《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园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业绩导向,强化过程管控的原则;
(二)责权对等、重奖重罚的原则;
(三)分层、分类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考核分机关类、职能部门类、下属园区类、派出机构类和考核机构类五种类型进行分类考核。
1、机关类指园区管委会内设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部、财政金融部、经协科技部等执行职能工作任务的机构。
对机关类的只考核领导班子、班子成员。
内部工作人员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考核。
2、执行部门类指园区管委会下属海东科技园管委会、青藏高原东部国际物流中心管委会、中小企业园管委会、高铁新区项目管理办公室等。
对执行部门类的只考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内部工作人员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考核。
3、下属园区类指下属乐都工业园管委会、民和工业园管
委会等负责指定区域的园区管委会。
对下属园区类的只考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内部工作人员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考核。
4、派出机构类指地区各部门派驻工业园区的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公安局等机构。
对派出机构类的只考核派出机构分管工业园区工作部分。
5、考核机构类指党工委工作部办公室(考核办)。
三、组织领导
成立海东工业园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园区年度绩效考核组织领导工作,由园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主任副组长,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工作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部门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绩效考核的依据
绩效考核根据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责任制各项目标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的考核分值为依据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
绩效考核按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进行。
平时只发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兑现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的标准按照《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在兑现绩效工资的方法上,实行按月考核和季度考核的结果发放当月或当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的60%,其余40%的绩效工资按照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月考核严格按照部门制定的《目标责任制分解细则》进行考核赋分,按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发放,没有完成部分按分值比例扣减;但在季度考核时还没有完成的按照没有完成目标任务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月考核和季度考核中超出目标部分在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兑现时不进行单独奖励;年终考核是对全年工作的总结,按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总额的40%的工资,对超额完成情况进行奖励。
对跨部门或具有上、下游承接关系的任务,按工作任务或节点进度完成时限划分责任,根据任务比例情况分别进行考核。
(二)绩效考核程序、方法
1、考核的程序。
各部门在下一月3日前向考核办提交上一月《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对照表》,考核办根据《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对照表》进行考核并兑现绩效工资;年终时各部门向考核办要提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对照表》、《部门获奖情况统计表》、《年度突出贡献奖部门(个人)申报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向考核办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述述廉报告,考核办根据全年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和其它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赋分,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和园区领导评议后的分值权重加权赋分,并将两项合并计算后兑现年度绩效工资,并确定考核等次进行奖惩。
2、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
(1)奖励相关规定
由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对承担的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考核指标没有完成,影响了管委会考核成绩的部门,将视情况扣减对应重点工作任务所占一定分值;对于承担地委、行署考核指标完成较好并获得加分的部门,按照获奖情况进行核定加分。
对有量化数据的筹融资、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内外资、土地利用出让、工业增加值、产值、销售收入等经济类重点任务指标按照实际完成比例核定分值,实际得分上限为该任务目标的200%;超过200%的部分不再赋分,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设立专项奖励给予通报表彰。
其它非经济类重点任务指标由考核领导小组按任务进度综合考核赋分。
对跨部门或具有上、下游承接关系的任务,按工作任务或节点进度完成时限划分责任后,根据任务完成比例,核减或增加相关责任部门目标任务项分值。
民主测评情况由管委会领导、全体干部员工对各部门和中层干部进行评议,按照权重加权计算分值;主要领导综合评价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评议,按照权重加权计算分值。
各部门民主测评分值=管委会领导评分×30%+本单位中层评分×30%+员工评分×40%。
各部门负责人民主测评分值=管委会领导评分×30%+管委会中层评分×30%+员工评分×40%。
(2)分值计算
部门考核分值按各考核项权重加权计算。
部门负责人考核分值=部门考核分值×80%+部门负责人本人民主评议分值×20%。
部门副职考核分值=部门考核分值×60%+分管重点任务考核分值×20%+本人民主评议分值×20%。
五、对员工的考核方法
各部门根据园区管委会制定的年度责任目标和各部门制定的分解细则,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自行组织考核。
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必须按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考核办。
对考核办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园区综合办公室负责。
因工作需要借(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员工在原单位考核。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考核等次的确定
1、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等次的确定。
机关类、下属园区类、职能部门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考核分值为依据,由考核办公室按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评定出优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员工的考核等次的确定。
各部门以考核分值为依据,对全体员工的考核分值情况报考核办备案,对全体员工(不含工勤类人员)按照考核办公室的要求评定出优秀员工(对入职不满8个月的员工不评定为优秀)。
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确定为不称职的员工进行研究,提出具体任用意见。
3、对领导班子和员工的考核分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种类型。
(二)考核结果的应用
1、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2、对派出机构类的考核不评定班子等次,只评定派出机构在园区工作的优秀等次,对派出单位进行年度奖励。
3、考核类部门不参与班子等次评定。
4、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对机关类、职能部门类、下属园区类等所有参与考核的部门中考核评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进行综合评审,对评审为前三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员工发放奖金,具体标准为:对评定为一、二、三名的部门领导班子正职分别发放奖励金8万元、7万元、6万元,领导班子副职奖励金为领导班子正职奖励金的70%;科室正职奖励金为领导班子正职的60%,科室副职奖励金为领导班子正职奖励金的50%;对评定为前三名部门的员工以所在部门员工的月平均工资(含绩效工资)为基数,奖励一个月工资。
对评定为优秀个人的奖励1万元。
5、对专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通报表彰,对受表彰的部门和个人按同职级优秀个人标准奖励或按管委会研究确定的标准进行奖励(已评定为优秀个人的按照“就高取一”的原则奖励)。
6、对评定为称职等次的部门,部门班子成员及科室正副职均扣发15%的绩效工资。
7、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部门,部门班子成员及科室正副职均扣发40%的绩效工资,并报请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后给予诫勉谈话、降薪、降职直至免职处理;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员工,1年内只发基础工资,重新调整岗位,下一年度继续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解雇。
8、考核结果记入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作为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1、工业园区厅级领导的考核列入省委考核范畴,绩效工资按照省委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2、下属各园区及其所属开发公司员工的考核办法,参照本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3、本实施方案根据每年度管委会制定的各项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本实施方案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