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12最新版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GF-2012-0202甲方:(甲方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乙方:(乙方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背景:本监理合同是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监理工作的约定,双方均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一、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期限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的技术审查、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质量验收、工期控制等工作。
2. 本监理合同有效期为工程建设开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之日止。
二、甲方责任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 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其他合理费用。
三、乙方责任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理工作。
2. 乙方应指派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理工作,并保证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 乙方应及时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协助甲方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合同变更和解除1. 如有变更本合同事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在发生该事由后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如协商不成,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除合同。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六、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具体工程的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
2. 监理工作计划和报告。
3. 监理费用的结算方式和标准。
4. 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履历。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设工程:指土木、水利、交通、市政、房屋建筑等工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方与甲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法独立公正进行监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定义1.建设工程监理:指甲方雇佣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控制,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要求进行。
2.监理人员:指由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和条件的机构或个人,负责承担建设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工作。
3.甲方:本合同中指建设工程的业主或者委托代表甲方的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4.监理服务方:指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以下简称“监理服务方”。
第三条合同补充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监理范围1.监理服务方应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全程监理。
2.监理服务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计划、监理文件的编制和监理报告的撰写。
3.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并配合乙方解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五条监理义务1.监理服务方应按照“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履行监理职责,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2.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到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理,并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服务方应配合甲方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
4.监理服务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建设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5.监理服务方应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解决。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GF-2012-0202甲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地址: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在______(地点)进行______(工程性质)的建设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监理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1.1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并规定乙方作为监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甲方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并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
1.2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达到法定要求,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工程基本情况2.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2.2 工程建设内容:_________2.3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工程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有权依法监督、检查、核定、验收工程建设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3.2 乙方有权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补充设计、修改方案等要求,并及时报告甲方。
3.3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事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4 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期限和要求,协助甲方完成工程建设。
3.5 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的监理意见报告。
3.6 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建设中的问题、隐患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有权随时对工程建设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合理要求。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的监理意见报告。
4.4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必要资料,并配合乙方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一、合同概述本合同由监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被监理方(以下简称“乙方”)订立,旨在规范并约束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条款2.1 服务内容1. 乙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人员,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本合同约定,对甲方承建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
2.2 合同期限1.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 工作内容与要求1. 乙方应全程参与甲方工程的施工过程,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合同履行等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必要的修改和改进意见,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
2.4 工作报告与验收1. 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展、质量问题、安全管理情况、工程变更等,以及对工程施工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情况。
2.5 合同变更1. 如工程发生变更,双方应及时与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商和变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6 质量及安全责任1. 乙方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对施工工序进行把关和检验,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对工程安全事故负有举报和预警责任。
2.7 合同费用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理的监理费用,并按时支付。
2.8 违约与解除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在收到相应违约通知后,应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如无法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失。
三、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附件无以上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供参考使用。
请各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内容的具体约定和修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GF-2012-0202甲方:(委托方名称、地址、连系方士)乙方:(监理单位名称、地址、连系方士)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为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本监理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址:3. 工程内容描述:4. 工程造价:5. 工程实施单位:6. 施工合同编号:7. 工程起止时间:8. 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二、监理责任与权益1. 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监理规范进行监理工作。
乙方应负责监督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等事项,并向甲方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监理工作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甲方应予以协助并提供。
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内容和方式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和相关资料,并在必要时进行现场会审。
4. 若乙方发现工程存在设计、施工和材料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合同约定事项1. 工程实施单位的选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的要求,甲方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
2. 工程监理费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支付监理费用给乙方,并提供相关票据和发票。
3. 工程变更和索赔:若工程发生变更和索赔,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和处理,并签署变更协议或索赔协议。
4. 工程保险: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工程投保相应的工程保险,并提供相关保单和证明文件。
5. 违约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6. 合同解除:双方同意,如遇以下情况,本合同可以解除:-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经过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附件清单本合同附件如下:1. 监理合同附件1: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2. 监理合同附件2:施工合同;3. 监理合同附件3:工程进度计划;4. 监理合同附件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5. 监理合同附件5:监理报告示例;(注:以上为示例,根据实际需求可作相应调整和补充。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1. 合同基本信息本合同由监理人和被监理人签订,监理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对被监理人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评审等职责。
本合同的签订基于真实、公正、平等的原则,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工程监理行业的规定。
2. 合同条款及解释2.1 工程范围的定义被监理人与监理人在本合同中对工程范围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包括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设计要求等内容。
2.2 监理报酬及支付方式本合同规定了监理报酬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支付、备忘录支付、阶段性支付等。
监理报酬支付的时间、方式以及支付的资金来源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2.3 监理工作的内容及要求本合同详细了监理人的职责,并明确了监理工作应遵守的原则、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双方还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包括工作计划、监理文件、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评审等。
3. 所涉及的附件如下:3.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附件一:工程范围定义表3.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附件二:监理报酬支付方式表3.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附件三:监理工作内容表4. 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4.1 工程范围-指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设计要求等相关内容。
4.2 监理报酬-监理人为履行监理职责而获得的报酬。
4.3 监理工作-监理人对被监理人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评审等的工作。
5.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5.1 困难:工程进展缓慢,无法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监理工作。
解决办法:与被监理人协商调整时间计划,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按时进行。
5.2 困难:被监理人对监理工作产生异议,拒绝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
解决办法:与被监理人进行沟通,解释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寻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协助。
5.3 困难:工程质量问题频发,影响监理人的工作效果。
解决办法: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督促其加强质量管理,并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行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根据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的要求,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服务。
第二章监理义务第二条【监理范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确定监理标准和规范;2.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3. 监督建设工程质量,提出合理的质量改进意见;4. 报告建设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5. 协助甲方处理与施工单位的纠纷;6. 其他甲方委托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报告】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建设工程进度情况;2. 建设工程质量情况;3. 建设工程安全情况;4. 施工单位合规情况;5. 其他与建设工程监理相关的事项。
第四章甲方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支付监理费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费用给乙方。
第五章乙方权利与义务第五条【提供监理服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并保证监理质量。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章附则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附件: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附表2. 合同支付计划表3. 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法律,目的是确立一个现代的市场经济中合同的关系法则,调整合同制度,取得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编号:GF-2012-0202【文档】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GF-2012-0202【乙方】(监理人):【明】:【联系地址】:【联系】:【电子邮件】:【邮政编码】:【甲方】(建设单位):【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子邮件】:【邮政编码】:一、合同目的和背景1.1 本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保证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监理。
1.2 本合同的签署方是【乙方】和【甲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
二、合同内容2.1 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2.1.2 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质量文件;2.1.3 检查施工的进度、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情况;2.1.4 对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批;2.1.5 办理相关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
2.2 监理报酬:2.2.1 监理报酬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2.2.2 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2.3 监理期限:2.3.1 监理期限为_________。
2.4 合同变更:2.4.1 任何一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提出变更需求,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
三、责任和义务3.1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1 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3.1.2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工期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3.1.3 协助甲方办理建设工程的审批手续;3.1.4 提供监理报告、监理意见等。
3.2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2.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3.2.2 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3.2.3 协助乙方开展监理工作。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4.1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为_________。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案要求】本合同的立案要求是指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申请并获得资质,并依法成立监理机构,方可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二条【目的和基本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委托方和监理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的实现,维护委托方和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根据本合同的要求,以下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如下:1. 建设工程:指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在土地上修建、改建、扩建、装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的活动。
2. 监理:指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inspection, 检验 testing 和评审 review 的活动。
3. 委托方:指依法与监理方签订本合同,委托监理方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
4. 监理方:指取得了合法资质的监理机构,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能力和经验。
......第二章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第五条【监理范围】监理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监理。
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阶段的审查和确认;2. 施工企业资质、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审核;3. 施工过程的监督检验;4. 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和确认;......第三章建设工程监理报告第十二条【监理日志】监理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记录和整理建设工程的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节点;2.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问题;3. 施工进展和工期控制的情况;4. 施工质量的检验、评估和指导意见;......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索赔第十七条【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如需进行建设工程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甲方(委托人):【甲方名称】乙方(监理人):【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拟进行以下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甲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通过友好协商,就工程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理范围及任务1.1 监理范围:【详细描述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内容】1.2 监理任务:【具体监理任务,例如审核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过程、监督质量验收等】二、监理工作方式及要求2.1 工作方式:【详细描述监理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会议讨论等】2.2 工作要求:【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例如按时提交报告、保密工程信息等】三、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监理费用:【详细列明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金额】3.2 支付方式:【描述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四、保密条款4.1 保密义务:【明确甲乙双方对工程信息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4.2 违约责任:【说明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承担方式及赔偿标准】五、争议解决5.1 争议解决方式:【列明争议解决方式,例如友好协商、仲裁等】5.2 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机构及其联系方式】5.3 法律适用:【适用的法律法规】六、协议变更和终止6.1 协议变更:【明确协议变更的方式和条件】6.2 协议终止:【协议终止的情况及终止方式】七、其他条款7.1 附则:【补充说明其他相关事宜】附件列表:1. 工程设计文件2. 施工合同3. 质量验收记录4. 监理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同:指根据法律关系双方的协议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监理:指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3. 委托人:指工程监理的委托方,即甲方。
4. 监理人:指受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方,即乙方。
5. 施工合同:指承包商与甲方签订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合同。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施工延期:当施工方无法按时完成工程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合理的延期方案。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2-0202)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合法、有效。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聘请乙方为其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中提供监理服务,共同维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达到预定的使用要求和经济效益。
第一条监理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范,在监理范围内提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2.乙方应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规定和规范进行审查、查证。
3.乙方应对建设工程施工计划、施工质量、机械设备、材料、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及竣工验收等进行监理。
4.乙方应主持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第二条监理费用1.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监理费用总额为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 2%。
监理费用总额不得超过 1000 万元。
2.监理费用应在下列各项工程款项支付中,优先列支:–第一批货款–设备安装款–主体工程结算款–余额结算款第三条监理报告1.乙方应在监理过程中,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要求真实、准确、详实、完整,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
2.乙方应在下列情况下向甲方提供监理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状况差,或者超出设计要求的允许范围。
–施工单位或者施工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的行为。
–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其他建设工程发生重大问题。
第四条保密协议1.双方在本合同项下执行的全部业务活动及相关的商业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2.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技术、商业、财务、管理、客户等信息以及双方共享的其他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
甲方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进行明确规定。
3.双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甲方(业主):[甲方名称]乙方(监理单位):[乙方名称]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合同定义第二条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第三条监理报告和监理记录的保密第四条受监理的合同工程范围第二章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六条监理单位的义务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业主的权利第九条业主的义务第十条业主提供的工作条件第四章监理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监理合同的签订第十二条监理合同的变更第十三条监理合同的解除第五章监理费的合理性和支付第十四条监理费的确定第十五条监理费的支付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违约责任附则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 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所订立的约定,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监理进度、报酬等内容。
2. 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大致包括行政管理、质量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等。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出现一方违反约定的行为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 合同工程范围:建设工程合同中协议的施工范围。
3. 监理报告:由监理人员根据施工现状及监理要求编制并出具的报告,反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合同管理等情况。
4. 监理记录:监理人员对合同工程实施监理活动的书面说明,包括检查、测试、观测、纪录等内容。
5. 监理费: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支付的费用,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监理人员工资、差旅费、材料费等计算。
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2]4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2012-0202),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
在推广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甲方: [甲方名称]乙方: [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合法合规,甲乙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合作协议,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确定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及双方的权益保障,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规。
第二条监理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2.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过程监督、工程质量验收、安全监管以及相关工程文件管理等。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四条服务报酬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监理服务报酬为 [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安排双方另行协商;2. 如工程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范围增减等情况,监理服务报酬将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与变更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变更或补充协议,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 无论何种情况下,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偿其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解决争议和法律适用1.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时,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3. 本合同的解释和适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 [适用法律的名称] 。
附件:1. 工程设计文件2. 工程施工方案3.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4. 监理报告模板5. 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指向甲方提供的具体工程项目。
2. 监理工作:指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工程进度延误: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协调各方面力量尽快推进工程进度。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12最新版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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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2012年09月20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
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
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3.1 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
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