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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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7.07
•【字号】江津府办发〔2017〕68号
•【施行日期】2017.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

江津府办发〔2017〕6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61号)相关精神,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好工作部署。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对接上级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最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查情况报告

最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国务院开展大督查的要求,我县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明确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制度。

我县明确了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修水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为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在县政府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平台。

县本级开设了政府文件、财政收支、工作报告、政府采购等20多个政务公开栏目。

36个乡镇和40多个部门单位依托县政府网站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向公众提供政务公开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2.依托县政府网站建设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全面公开立项、报建、环评、安评等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信息,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3.建设了修水县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

该平台包含了个人类民生资金公开和项目类民生资金公开,个人类民生资金公开到户到人,项目类民生资金公开到村到组。

为方便群众查询,2018年,该平台开发了手机版,并在县行政中心大楼、良塘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及3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部署了查询一体机。

4.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新技术的出现,我县政府网站开发了手机版,36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部门单位开设了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展了政务公开平台,以群众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1.“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公开。

2014年起,我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集中公开了所有县财政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信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目前已公开此类信息540条。

2.民生资金信息公开。

2018年,我县对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出台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管理。

目前在该平台公开了农林水、节能环保、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6个方面93小类民生资金的信息,累计公开民生资金12.91亿元,涉及受惠对象13.48万人次;公开了交通、水利、新农村等12方面136小项民生项目信息,累计公开民生项目2936个。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8.06.11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省社保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要求,将涉及我厅职能的相关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

现将《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人社工作全部涉及到人,大部分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敏感性强,政务公开工作尤显重要。

《分工方案》中确定主要责任处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切实提高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7.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9号)和《贵阳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标通过大力实施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工程、政务开放参与水平提升工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工程、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助推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陈小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刘毅(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俞洋(市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李乐启(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石磊(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军(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海(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剑(市局调研员)成员: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22•【字号】晋政办发〔2017〕101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2日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精神,切实把我省“放管服效”改革落到实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为目标,以破解当前我省“放管服效”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打造全国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发展环境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振兴崛起增添新的动能和活力。

二、任务分工(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大力推行“多证合一”改革,2017年10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办理登记“零见面”、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线上服务。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4•【字号】绵府办函〔2017〕117号•【施行日期】2017.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7〕117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现将《关于切实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方案》和《关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4日关于切实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正风肃纪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切实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市正风肃纪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职能职责,重点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等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为建设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市领导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颜超,牵头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开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批示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主办单位:市目督办责任人:蒲方方(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商事制度、教科文卫领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等改革工作。

主办单位:市协调办(市政府法制办)责任人:赵开年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委编办)责任人:淳道怀2.投资审批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兰劲3.职业资格改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人:张斯恩4.收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侍玉蓉5.商事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人:杨纯忠6.教科文卫领域改革牵头单位:分别由市教体局、市科知局、市文广新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责任人:胡东、刘青川、胡科、何承平7.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淳道怀(三)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公开力度。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明确责任,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县、乡镇、X街道办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

(编办)(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积极承接落实省、市取消下放事项,继续清理取消一批制约市场发展、企业和群众反响较大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外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管理办)(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大力推选“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X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市级平台互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有效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

(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办)。

(四)推动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公开重点项目的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基本信息和实施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是对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要做好项目实施、监测、检查、执法等信息的公开。

(经发局)(五)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的查处结果。

(财政局、中小企业局、物价局、地税局、国税局)(六)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实行预决算公开常态化。

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负责公开部门预决算。

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应当公开部门预决算。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23•【字号】东府办〔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东府办〔2016〕4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3日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2016年,我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展载体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强化保障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东莞实现“三个走在前列”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丰富公开内容,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一)推进行政过程信息全公开。

在决策公开方面,各级行政机关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在执行公开方面,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

在管理公开方面,全面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在服务公开方面,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做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在结果公开方面,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07.17•【字号】三政办〔2017〕83号•【施行日期】2017.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7〕83号各镇人民政府,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机场办,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7日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一、围绕“稳增长”推进政务公开(一)加强预期引导。

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主体。

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增强各方对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

统计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情况报告【精品范文】

统计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情况报告【精品范文】

统计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情况报告统计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x政办通〔2017〕x号)要求,为加强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了《xx市xx区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xx区统计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总如下:一、坚持原则,确保政务公开效果为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2017年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有效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实效为加强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以保证政务公开实效。

三、明确职责,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按照xx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将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到科室,并明确每一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把每个项目抓出成效。

各项工作分管领导是责任领导,对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各相关科室是责任科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是责任人,对各项工作负直接责任。

涉及科室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实施,并在完成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严格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度,区统计局开展了以下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了《xx市xx区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区统计局局长参加了6月20日在区行政中心举行的春城热线节目收听及解答活动,认真组织全体职工收听了春城热线直播节目,由局综合科负责解答春城热线节目涉及我局的问题,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活动记录和节目收听情况报告。

三是按照《xx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昆政办〔2017〕51号)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相关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前三季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前三季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前三季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_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前三季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范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公开。

在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省内率先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系统业务的整合对接试工作,率先完成与社保、公积金的系统全面对接;率先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建设项目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的整合对接,并全面投入运行。

相关信息全部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运行,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公开。

下一步工作提升措施:继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强化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统一网上申报门户推广应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市部门独立业务系统整合对接进度,全面完成市级电子监察视频监察系统升级改造和市县镇三级联网工作,加快推进建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推行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坚持对市县镇三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一是制定实施了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标准化事项库,对入库事项全部按照统一标准要求在政务服务平台公布实施;二是对入库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提供设立依据、实施部门等基本情况说明,并在政务服务网上提供空表下载和示范文本,杜绝所有事项存在兜底条款,保证申请人办理过程中自主查阅和准备资料网上填报工作的要求;三是建立了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将事项管理纳入日常监督考核,对事项发生变动的,由市县两级中心管理办组织相关部门实时更新,相关信息通过x政务服务网(xx)全面公开。

四是加快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省内率先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发改、工商局、食药监系统和与市级社保、公积金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全链条整合对接工作,对接模式被省政府推广应用;五是积极做好网上咨询服务工作,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市级受理咨询服务事项xxx件,全部按时进行回复,按时回复率保持xxx%,各区市共受理网上咨询服务事项xxx件,全部按时进行回复,按时回复率保持xxx%。

潍坊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潍坊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指挥中心秘书处
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围绕重点领域推进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9.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推进全面公开市局财政预决算信息。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警务保障处
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重要政策应于文件公开后3日内发布解读材料
潍坊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
要求
一、围绕重大部署推进公开
(一)做好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
1.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施乡村工作计划》推进落实情况公开。
各警种按职责分工落实
年内
五、倾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启动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17.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全面启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目录编制要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今年10月底前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各警种按职责分工落实
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重要政策应于文件公开后3日内发布解读材料
(二)加强舆情回应

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一、推进国土资源政务阳光透明(一)推进决策公开。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国土资源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责任单位: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各直属单位)(二)推进执行公开。

主动公开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措施,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司局)做好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责任单位: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各直属单位)(三)推进管理公开。

全面推行国土资源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公开办,责任单位:各司局)推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管辖范围、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局)推进国土资源监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相关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各直属单位)(四)推进服务公开。

把国土资源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国土资源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

全面公开国土资源对外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

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

(牵头单位:公开办,责任单位: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政务大厅)大力推进国土资源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0•【字号】哈政办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0日哈尔滨市推进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加快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安全有序向社会开放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各类数据资源(以下简称政府数据开放),促进信息惠民和社会创新,结合市政府数据开放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开放的政府数据资源,原则上均应以公众可获取、易加工的方式,原始、整体地向社会开放。

(二)统一标准,规范开放。

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编目、开放等标准,依托中国哈尔滨门户网站及各部门政府网站,为社会提供综合的数据开放服务,做到数据更新及时、质量可靠、可用性强。

(三)严格审查,确保安全。

正确处理数据开放与安全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数据资源开放安全审查机制,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开放的数据进行安全审查,未经安全审查的数据资源不对外开放。

(四)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突出应用导向,主动对接企业和公众的迫切需求,重点开放对于改善民生、促进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成效的政府数据资源,稳步推进其他政府数据资源开放,逐步扩大数据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7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依法依规明确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贯彻落实2017年烟台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贯彻落实2017年烟台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贯彻落实2017年烟台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1•【字号】栖政办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栖霞市贯彻落实2017年烟台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栖政办发〔2017〕3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栖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56号),根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栖霞市贯彻落实2017年烟台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镇街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国家、省和烟台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对照分工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

各镇街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和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清单,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具体科室、具体领导、具体承办人,7月30日前在栖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018年,持续实施
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一)建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
(二)落实采购人政务诚信责任,明确采购人失信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履约验收的具体要求。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和编制采购文件等环节,采购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一)试点开展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并逐步全面推广;
(二)及时公开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四川)”和省内媒体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三)制定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
(四)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用信息数据库;
(五)建立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
(六)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公开透明,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
2018年,持续实施
10
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落实,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工作方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方案

工作方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方案

工作方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方案一、工作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务信息公开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部署及培训方案。

二、工作目标(一)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使各部门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平台的易用性和稳定性。

(四)增强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工作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公开政务信息。

(二)真实准确原则。

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及时有效原则。

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便民利民原则。

公开的政务信息应便于公众获取和使用,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服务渠道。

四、工作部署(一)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_____副组长:_____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1、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日常管理;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规范;审核发布政务信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2、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报送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供政务信息;配合办公室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三)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1、信息收集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收集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

2、信息审核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收集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信息报送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报送至办公室。

4、信息发布办公室对报送的政务信息进行再次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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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4.出台第二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适时公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编办、
市发改局
按省工作部署
5.购买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主动将购买服务相关的购买内容、承接主体、购买方式、资金安排、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1.做好并督促指导镇街安监部门依法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12.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
7
做好“信用广东”网站的连接工作
1.完善“信用东莞”网站“双公示”栏目。
市发改局
全年
2.建立市级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信息共享情况。
8
8.做好“双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栏目,按时公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假冒专利行政处罚信息。
市科技局
全年
9.及时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
10.做好重大事故报告在本单位网站全文公开工作,做好并督促指导镇街安监部门公开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市安监局,各镇(街、园区)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
全年
4
推进服务公开
1.筹备建设以面向法人为主、集中企业设立和项目投资事项的专业型市级实体办事大厅。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2.推进镇(街道、园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完善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市网建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各镇(街、园区)
6月底
全年
2.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及处罚案件信息。
市质监局
3.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
4.公开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查事项清单及市级抽查结果,实行“阳光执法”。
5.公开旅行社名录、季报、年报。
市旅游局
全年
6.每季度公示旅游投诉情况。
7.每季度公开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行政处罚情况。
6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2.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视省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而定
3.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并公开裁量范围、种类、条件和幅度。
市法制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2月底
3
推进管理公开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两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
15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1.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联网,就地就近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信息。
市人力资源局
全年
15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2.运用网站、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办事指南、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就业创业活动安排等信息。
市人力资源局
全年
16
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公开住房保障法规政策、安居工程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住房保障进展情况、申请指南等信息。
全年
2.各镇街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结合工作实际,联系、选聘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参与政策解读,增强解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采取撰稿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注重增强解读内容的传播力。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公开东莞市公安机关有关户籍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和办事服务指南等相关文件或配套政策。
市公安局
全年
9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
做好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项目外,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情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情况,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情况,投资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情况等信息。
市政府新闻办
全年
2.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网络新闻发布平台建设。
3.建立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查、考评、通报制度,推进评估体系建设。完善网络舆情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重大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新闻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工作预案、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
12月底
24
提升公众参与水平
1.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完善接受公众监督评价的工作机制。
3.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推进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市法制局
2
推进执行公开
1.做好市重大项目相关政策、市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特别是纳入市重大项目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等建设推进情况。
市重大办
12月底
2
推进执行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十件实事,特别是民生实事落实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加强督查情况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的公开力度。
市财政局
收到省级政策文件后及时转发
3.对国家、省和市清理减免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开。
市发改局
全年
12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1.公开企业名称、企业概况、组织架构、领导班子介绍、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017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1
推进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2.加快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2.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紧密跟踪、及时反馈、加强评估。
3.注意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加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6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做好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并动态更新。
市住建局
市发改局
全年
10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1.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并与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全年
2.按照省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各资格审查部门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上述信息,并通过平台发布。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底
22
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市国资委
全年
2.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13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有关政策措施文件。
市农业局、市经协办
全年
13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2.做好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认定的标准及申报程序公示工作。
市农业局、市经协办
全年
3.制定并公开扶贫资金项目申办指南、评审结果及资金安排等文件,完善重点工程领域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市住建局
全年
17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在市属媒体发布全市AQI等级范围及首要污染物预报。
市环保局
全年
2.公开全市和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信息。
3.指导各镇街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市、镇两级政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4.根据环境保护部正在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时公开环评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全年
19
推进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创新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形式,培育全市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超过20个。
市卫生计生局
全年
2.加强医疗机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3.做好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公开食品抽检信息。
市食药监局
全年
4.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设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
19
推进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4
推进服务公开
3.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完成市、镇(街、园区)行政审批事项和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和审核确认。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公共服务。
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
6.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全市项目库,规范项目信息公开,定期更新项目库信息。
市财政局
7.推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
12月底
5
推进结果公开
1.依法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其他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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