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无股东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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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范文(2篇)

有限公司章程范文(2篇)

有限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一种常见的企业法律实体形式,它允许企业主享受有限责任的好处,同时又能够灵活地管理和运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运营规则等重要事项。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供参考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填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填写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填写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整。

第七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填写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行使最高权力。

第九条股东会(一)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三)股东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填写通知期限)向所有股东发出,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四)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按照表决权比例决定事项。

第十条董事长(一)本公司设立董事长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并代表公司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董事(一)本公司不设董事。

第十二条监事(一)本公司不设监事。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决策(一)公司经营决策由股东会议决定。

(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长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一)公司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编制。

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一)公司利润分配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一种基于股份投资而建立的公司类型,是目前中国最常见的企业形式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不论出资额的大小,其本质都是一种民事合同。

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协商制定的,是公司的根本制度文件,规定公司的基本组织形式、管理机制、股权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等基本内容。

本文主要就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股东协商一致,以清晰明了、识别度高的方式来命名,便于与其他公司区分。

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和商业沟通的第一个门槛,它具有重要的法律和商业意义。

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以避免过度拓展经营范围,导致公司管理繁琐、成本过高等问题。

三、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发起人会议上确定。

在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公司注册资本,其分配方式以及是否允许股东向公司借款造成的影响等。

四、公司股权构成公司章程应当详细描述公司股权的构成和变更机制,包括股份的种类、股数、持股比例、购买、转让等事项。

五、公司管理机制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主要由股东常务执行者执掌,除非股东另有规定。

章程中应明确公司的管理职责、权限以及股东常务执行者等管理职位的产生和撤销程序。

六、公司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以股份比例、劳动、资金或经营贡献为依据。

股东之间应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确定转让的股份价格。

七、公司变更和解散公司章程中应当规定公司变更和解散的程序和条件,包括股东决定变更和解散的程序、需要达到的决议的数量和股份比例等。

八、公司财务管理和审计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公司财务管理和审计的机制。

股东常务执行者应当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十九条公司机构:1、股东会;2、执行董事会;3、监事会;4、经理。

第二十条股东会: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2、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执行董事召集;3、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罢免执行董事、监事,审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决定公司的分红方案等;4、股东会的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以出资份额的比例表决通过;5、股东会的决议应当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会:1、执行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执行董事组成;2、执行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方案,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等;3、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全体执行董事以出席人数的多数表决通过;4、执行董事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1、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2、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等;3、监事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第二十三条经理:1、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会任命;2、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等。

第九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五条公司解散的情况:1、公司经营期限届满;2、出现法定解散情形;3、股东会决定解散。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1、公司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应当在公司解散之日起XXX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3、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Article 19: The company'XXX and is the company's governing body。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合伙人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合伙人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合伙人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第一章公司概况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公司注册地]。

第三条公司类型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

注册资本以货币形式缴纳。

第五条股东公司股东名单如下:1. 股东A:持有公司股份[股份比例]%。

2. 股东B:持有公司股份[股份比例]%。

3. 股东C:持有公司股份[股份比例]%。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数量]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董事任职董事任期为[董事任期]年,可连任。

第八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享有以下职权:1. 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2. 选聘、罢免总经理,并确定其薪酬和绩效。

3. 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计划。

4. 确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方针。

5. 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九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条员工代表大会公司设立员工代表大会,由全体员工选举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修订对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须经股东会通过,并依法登记备案。

第三章公司财务第十二条财务年度公司财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四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1. 公司决议解散。

2. 法律规定的解散情况。

第十五条清算组织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由清算组织负责。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公司的其他事项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章程生效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合伙人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的主要内容,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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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第十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公司以自己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钣金加工、焊接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有限公司章程(无股东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有限公司章程(无股东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XXX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公司第四条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作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股东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二O一一年[·]月[·]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3)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第五章股东出资的转让 (5)第六章执行董事 (5)第七章监事 (7)第八章总经理 (8)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9)第十章劳动人事制度 (11)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 (11)第十二章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12)第十三章附则 (1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年。

第八条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九条公司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保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方式:[·].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第十三条公司的唯一股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投资。

第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一)股东增加投资;(二)公司盈利;(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第十七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

新拟简洁式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版本

新拟简洁式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版本

()有限责任企业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新拟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可以简称《企业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以其所有财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旳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企业旳股东不能证明企业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旳财产旳, 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企业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获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企业从事经营活动, 必须遵遵法律、行政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旳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旳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旳, 以法律、法规、规章旳规定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企业旳组织与行为、企业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旳具有法律约束力旳文献, 对企业、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企业名称、住所和类型第七条、企业名称: 有限企业第八条、企业住所:第九条、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企业(法人投资)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十条、企业经营范围: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以及股东旳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第十一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股东旳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如下:股东企业于年月日一次性实缴出资万元, 占注册资本旳%,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旳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旳, 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置企业在银行开设旳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旳,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旳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股东各方对企业旳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应以法定验资机构对企业注册资本旳缴付及实收状况出具旳验资汇报为准, 注册资本一经注入不得抽回。

第十五条、企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作为股东出资旳书面证明。

出资证明书由执行董事签发, 企业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8)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8)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商业法中的一种常见形式,它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得投资者的责任被限制在他们所投资的资本额范围内。

在中国的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被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我们称之为“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运营方式、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条款。

一个完善的章程可以确保公司运营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介绍“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本章规定了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事项。

它确立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组织形式。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本章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股东、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三个方面。

对于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是最主要的管理者。

章程规定了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任职和离职条件,以及他们的权利和职责。

同时,章程还规定了公司的股东会议和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利,用于管理公司内部事务和外部事务。

第三章: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本章规定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会议行使投票权、分配公司利润、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的变更等。

股东的义务主要是投入资本、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支持公司立足于市场、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品牌。

第四章:公司内部管理本章规定了公司内部管理的机制和过程。

其中,章程规定了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职权和权力范围,规定了公司内部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特别是对于财务和人事管理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约束和规定。

此外,章程还规定了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等内部监督机构的运作方式。

第五章:公司外部活动本章规定了公司的商业外部活动。

其中,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商业目标和市场定位,包括公司的商业范围、销售方式、目标客户尤其是对内外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定和制约机制。

此外,章程还规定了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宣传、质量控制和危机预警等相关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

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十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六)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依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无董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无董事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为股东已缴纳出资额、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书面证明。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名册载明股东姓名、住所、出资、出资证明书编号。

股东名册中所载地址为公司向股东发送函件的地址,如果股东住址变动应及时向公司要求备案,并向公司索要备案证明,公司必须备案并向股东出具备案证明。

股东也可指定一个函件送达地址,要求公司备案,公司必须备案并向股东出具备案证明。

因地址、指定收件地址变更未向公司要求备案,所发函件股东未能收到者,视为函件已收到。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认为有必要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经审计公司存在问题则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四)选举、被选举执行董事或监事;(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章程范本

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章程范本

提示1、本章程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2、章程范本中第五、六、七、九、十、十六、三十、三十一、三十四、三十六、四十四、四十五、五十六条有下划线的,应当填写;3、章程范本中第八、二十五、三十、三十二、三十六、五十四条有□选项的,应当在□中√选择;4、本章程范本不设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若需设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应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5、提交的章程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章程范本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6、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缴纳出资的,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有限公司章程(无股东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有限公司章程(无股东会、有董事会、无监事会版)

XXX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公司第四条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作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股东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2024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为xxxxx。

三、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x元整,分xxxxx股,每股面值为xxxxx元。

四、股东共同行为准则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应遵守下列共同行为准则:1.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伦理准则;2.参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事;3.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4.尽量提高公司的价值并使公司盈利,同时确保公司风险的可控性;5.股东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6.股东不得出售其股份给第三方,除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另有协议;7.所有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后的xx天内向公司交纳其认购的股份。

五、公司的管理1.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所有权利归属于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将公司的事务管理委托给董事经理。

董事经理由股东会选举出来。

2.董事经理的权力、职责和任期:(1)董事经理行使公司日常管理权利,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和商业谈判。

(2)董事经理的任期为xx年,届满后可以再次当选,也可以以任何方式决定接替或离任。

(3)董事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和业务计划运营公司,制定业务启动计划、预算计划和人员计划。

3.董事经理的义务:(1)董事经理应定期向股东汇报公司的情况,包括经济状况、业务运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等。

(2)董事经理应尽职尽责地管理公司,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3)董事经理拥有全面管理公司的权利,但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六、公司财务1.公司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费并按规定披露财务报告。

2.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和专业知识,有能力管理公司的财务活动。

3.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公司的财务文件,并监督和审计公司的资产账户。

七、公司的股权转让1.出售、买入或转让公司的股权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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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无股东会、有董事会、无监事
会版)
XXXXXX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公司
第四条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作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股东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七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XX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一式X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说明: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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