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技术能手管理办法
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办法》1 基本要求1.1 按照“谁聘任、谁考核”的原则对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动态管理”。
1.2 高技能岗位设置为5个层级,即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
1.3 高技能岗位人员通过竞聘产生。
原则上首席技能大师自技能大师中竞聘产生,技能大师自首席技师中竞聘产生,首席技师自主任技师中竞聘产生,主任技师自责任技师中竞聘产生。
2 分工与职责2.1 局劳动工资处(分公司人力资源处)为油田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2.1.1 负责发布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竞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并组织评审,办理聘任手续等相关事宜。
2.1.2 负责制定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年度及任期考核,兑现薪酬待遇等。
2.1.3 负责建立健全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考核档案,做好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2.1.4 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岗位设置、职数配备、聘任程序、年度和任期考核、薪酬待遇及资料归档等工作开展情况。
2.2 各单位劳资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本单位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2.2.1 负责发布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竞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并组织评审,办理聘任手续等相关事宜。
2.2.2 负责制定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兑现薪酬待遇等。
2.2.3 负责建立健全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考核档案,做好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岗位设置及岗位职数3.1.1 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岗位设置在油田层级,原则上从物探、钻井、测(录)井、采油采气、集输、注水(聚)、井下作业、工程施工、供发电等油田主营业务领域技术工种中产生;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岗位分别设置在二级、三级和四级单位层级,原则上从各单位主营业务领域技术工种中产生。
技能人才管理办法

技能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公司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企业中的作用,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项目(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能操作工作,并具有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操作人员(含协作单位)。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一线岗位具有精湛技艺、专门技能、在关键岗位发挥作用,能够解决技术操作难题的技术技能型复合人才。
第四条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企业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司人才战略目标,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体系完善、评价和鉴定机制科学、激励措施有效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比例协调、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格局。
第五条技能人才培养及引进:一是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业务熟练、技术过硬的企业紧缺专业技能人才;二是对长期合作的协作单位已有高级技能职业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要纳入统一管理;三是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每年适当招收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项目施工操作岗位上,提高技能型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六条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之中,把引进、培养和用好技能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设立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走技能成才之路。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技能人才规划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发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技能人才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技能人才总体培养计划,落实技能人才相关政策和规划;负责技能人才培训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等活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的技能人才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生产发展需要,制定本单位的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岗位技术能手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岗位技术能手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为鼓励公司广大员工钻研生产技术,苦练工作技能,努力提高个人技术素质和职业技能,逐渐成长为高级技能人才、岗位人才和管理人才,公司将定期组织岗位技术练兵比武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通过技术比武选拔出一批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并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本办法规定了岗位技术比武工作的开展及岗位技术能手、先进生产者、先进管理者、先进集体的选拔、评定、奖励办法。
2。
原则岗位技术能手及先进生产者、先进管理者、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是公司对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奖励,必须坚持“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1)公司开展质量能手、技术能手、节约能手、操作能手、革新能手(简称“五手”)和先进生产者、先进管理者、先进集体的评比。
(2)公司岗位技术比武及先进评选,每半年一评定,每一年一总结.三、成立岗位技术比武组织机构及职责1/ 10(1)成立岗位技术比武活动领导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主任:**总监:***副主任:***成员:***(2)组委会负责领导岗位技术比武工作,签发比武有关文件。
(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质检、设备、工段等相关人员参加.(4)办公室工作组成员以职能、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为主。
(5)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比武实施方案、规则和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复习材料、辅导资料,负责器械、设备及工装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
比武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检查,对比武结果进行核实,复核和发布考核成绩。
(6)生产科负责各工段比武方案的编制、审核、实施、考评、总结等相关工作,并向公司组委会汇报比武情况,申报岗位技术能手及各工段比武实施方案和工段工种比武评分规则、技术规则和文件,竞赛活动场地和参与的工装准备情况。
(7)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生产科的申报,掌握比武开展进度,比武成绩汇总和申报岗位技术能手的人选、名额,提出报告意见,上报组委会研究决定。
“企业技师”评选管理办法

“企业技师”评选管理办法企业技师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企业中的技术专家,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特制定本《企业技师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内部评选和聘任技术专家、技术高手、技术能手的活动。
第三条技术专家的评选应充分尊重市场的需求、员工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发展战略,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评选条件和程序第四条技术专家的评选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2.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3. 拥有一定的项目或产品创新成果;4. 积极参与技术培训和研究,持续提升自己的技能;5.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技术专家的评选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1. 评选通知和报名:企业应及时向员工发出评选通知,并要求有意参与评选的员工按要求报名;2. 评选材料提交:参与评选的员工应按要求提交个人简历、项目或产品创新成果等相关材料;3. 技能考核: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参与评选的员工进行技能考核;4. 综合评审: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评选材料和技能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审;5. 公示和反馈: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评选结果,并向参与评选的员工提供反馈意见;6. 颁奖和聘任:企业应根据评选结果对技术专家进行颁奖和聘任。
第三章职责与权益第六条技术专家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1. 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提出技术方案和建议;2. 指导和培养企业中的技术人员,提高团队整体技术水平;3. 参与岗位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4. 参与企业内外的学术交流和技术会议。
第七条技术专家的权益包括以下内容:1. 获得荣誉称号和奖励;2. 获得优先考虑晋升和薪资调整的机会;3. 获得相关技术培训和研究的支持;4. 获得参与企业决策和项目研发的机会。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专家评选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评选环境。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2002年交通部交人劳发〔2002〕98号文件公布施行,2007年11月9日修订)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科教兴交”和“人才强交”战略,贯彻落实《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人才工作规划》,创新交通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选拔机制,促进交通行业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规范评选表彰全国交通行业优秀技能人才工作,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保障部《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交通技术能手(以下简称交通能手)的评选表彰是交通部对交通行业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制度,评选范围重点为交通行业职业标准中设置高级工的职业(工种)。
第三条交通能手的评选表彰工作由交通部统一领导,行业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交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交通能手评选表彰的归口管理。
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受交通部委托承办交通行业交通能手评选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交通能手的组织评选每奇数年举办一次,当年交通能手评选的职业(工种)指标名额由交通部确定,按行业主体职业(工种)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交通能手评选采取按职业(工种)分类自下而上选拔推荐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交通行业技术技能人员,可参加交通能手的评选:(一)交通行业职业(工种)中在技术技能水平方面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技术技能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交通行业职业(工种)中在技术技能方面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以及推广和改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成绩优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交通行业职业(工种)中在技术技能方面具有领先的水平,技术技能工作领域研究创造出先进的科学操作技术和方法,并且本人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交通行业职业(工种)中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管理办法

公司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激励广大操作岗位员工学习技能、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技能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是指具有高超的专业技能水平,在企业生产及重点技改项目攻关、解决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推广使用新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评选产生的技能带头人和优秀的操作技能人才。
第三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管理遵循的原则:(一)坚持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二)坚持注重质量、突出业绩的原则;(三)坚持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置一级技能专家、二级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三个层级。
第五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实行聘任制。
技能专家每届聘期为两年,技能骨干聘期为一年。
聘任期满自行终止,重新评聘。
第六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设置在公司主体工种的关键岗位,具体设置情况依据公司下达的评选指标确定。
第七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职责:参与公司重点技改项目攻关;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活动;解决本专业(职业或工种)生产过程或新产品开发、设备检修等过程中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
第八条管理职责分工(一)人事处是公司技能专家、技能骨干队伍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技能专家、技能骨干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确定技能专家、技能骨干队伍建设目标;负责技能专家的评审、聘任与考核;负责对各单位技能骨干评聘与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所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技能专家的推荐参评、技能骨干的评聘与考核;负责技能专家、技能骨干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评审第九条申报条件(一)一级技能专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一个聘期及以上的在聘高级技师或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评:1.有被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公司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
手推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人[2014]68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4.05.09
【实施日期】2014.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建人[2014]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
为鼓励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人努力提高技能水平,进一步规范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工作,根据《劳动法》和《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5月9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宣传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优秀技能人才,引导工人学习钻研技术,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岗位成才、技能成才的社会氛围,完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以下简称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工作机制,做好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工作,根据《劳动法》和《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的推荐工作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优秀技能人才的激励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工。
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和技术能手管理办法(陕地电发【2010】136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和技术能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地电发【2010】136号供电、发电、辅业、多经单元各公司,直属各中心: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集团公司“两型两化”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五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拓宽员工的成才道路,充分调动各类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现状,结合集团公司公司化改造后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和岗位需求,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和技术能手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19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和技术能手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和技术能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五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类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人才工作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供电、发电、辅业、多经四个业务单元所有单位(含公司总部)和各直属中心。
第二章类别与职责第三条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现状,评聘总数为230人的集团公司级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和技术能手。
第四条评聘50人规模的集团公司级管理专家,其中:首席管理专家9人,管理专家41人。
专家评选按专业进行,共分9类专业(详见附表一),每类专业可评选首席专家1名。
管理专家的主要职责:参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的起草和制定;参与重点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咨询、审查;参与重大投资决策的咨询工作;创新、策划本专业领域的管理体系和政策制定;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管理理念,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评聘80人规模的集团公司级技术专家,其中:首席技术专家17人,技术专家63人。
专家评选按专业进行,共分9类专业25个分支专业(详见附表二),每类专业可评选首席专家1名(其中电网技术和供用电技术按分支专业各评选1名首席专家)。
江苏省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江苏省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规范江苏省交通技术能手(以下简称省交通能手)的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交通运输广大从业人员提高技能,根据《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交通能手的评选范围为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标准中的职业(工种)。
省交通能手的评选表彰工作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领导,按行业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负责省交通能手评选表彰的归口管理和具体实施。
第三条省交通能手评选表彰工作每3年开展一次.第四条凡在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工种)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从业人员,可申报参加省交通能手的评选:(一)在本职业(工种)中有绝招绝技,或在实践中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和方法,被行业认可。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以及推广先进技术方面成绩优异,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指导青年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培养学徒、传授技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技能竞赛前二十名,市级技能竞赛前三名。
(五)市交通技术能手。
第五条省交通能手候选人采取层层选拔和差额推荐的方式产生.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属交通运输相关企事业单位作为主管单位按照省交通能手规定的条件和评选推荐工作程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评选推荐候选人的工作。
鼓励个体私营经济中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参加省交通能手评选。
第六条推荐省交通能手候选人须报送以下材料:(一)主管单位推荐函;(二)省交通能手审批表(见附件1);(三)省交通能手事迹材料(见附件2);(四)所获荣誉、技能水平及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
第七条省交通能手通过认定和评选两种方式产生。
积极参加省市技能竞赛并获得相应名次者,省厅直接予以认定产生;其他采取评选产生。
评选实行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单位两级评审制。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https://img.taocdn.com/s3/m/68eff20a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cf.png)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已于2000的8月3日经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张左己二000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表彰和宣传各行各业优秀技术工人,促进广大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规范中华技能大奖(以下简称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奖和能手评选表彰是国家对全国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负责大奖和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大奖和能手评选的职业(工种)范围为国家职业标准中设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的职业(工种)。
全国范围的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评选表彰人数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
第三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获得省(行业)级技术能手称号,且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能手的评选:(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中央企业技术能手奖励标准

一、审核依据
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国资发群工[2008]166号)。
二、审核对象和奖励名额
在国资委备案的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举办的职工技能竞赛。
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有关部委同意授予第1名(或若干名)全国或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竞赛,国资委同时授予各工种决赛第2至5名(或全国及行业技术能手之后的4名)获奖选手“中央企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中央企业主办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含量高、企业亟需高技能人才的关键岗位和特有工种的集团公司竞赛,国资委授予各工种决赛第1至3名获奖选手“中央企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在国际技能竞赛中获奖的选手,经国资委审核,可授予“中央企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审核内容和程序
国资委群工局负责审核工作。
1、审核中央企业职工技能竞赛备案表、竞赛工种情况说明和实施方案是否符合《中央企业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奖选手是否符合中央企业技术能手奖励条件。
2、国资委群工局在收到企业申请函一周内提出审核意见。
四、申报内容和时间
各中央企业原则上应在上年底或本年初向国资委群工局报送中央企业职工技能竞赛备案表。
在竞赛结束两周内向国资委群工局报送中央企业技术能手申报表。
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6.06•【文号】国粮办人[2008]99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国粮办人〔2008〕99号二○○八年六月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宣传粮食行业优秀技术工人,促进广大从业人员提高技术技能,规范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行业能手)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能手的评选表彰是国家粮食局对粮食行业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制度,评选的职业(工种)范围为粮食行业国家职业标准中设置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的职业(工种)。
第三条国家粮食局设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负责行业能手评选表彰的归口管理,负责行业能手评选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行业能手的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评选表彰的时间和人数由国家粮食局确定。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从事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所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资格,技术技能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行业能手的评选:(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在粮食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六条行业能手候选人由本人所在单位向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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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岗位技术能手管理办法
1.目的和原则
目的:为鼓励公司广大生产岗位员工钻研生产技术、苦练工作技能,努力提高个人技术素质和职业技能,迅速成长为高级技能人才,公司将定期组织岗位技术比武工作,通过技术比武选拔出一批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并进行奖励。
本办法规定了岗位技术比武工作的开展及岗位技术能手的选拔、评定、奖励方法。
原则:岗位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是公司对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必须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2.2公司岗位技术比武评定实行一年一评。
3.归口管理部门
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实施。
4.岗位技术比武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公司岗位技术比武活动组委会由公司相关领导、部门构成:
主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主任:生产副总、工会主席
成员:生产副厂长、设备副厂长、相关各部门负责人
组委会负责领导岗位技术比武工作,签发比武相关文件。
4.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
参与部门有公司工会、团委、设备动力部、技术质检部及公司各车间。
4.2.1办公室工作组成员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为主。
4.2.2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比武实施方案、规则和相关技术性文件,编制复习大纲、辅导资料等,负责器械、设备(包括考试试件检测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比武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检查,评判、比武结果的核实、复核和发布负责制作证书、奖章的设计、制作和管理、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4.3各车间比武领导小组
各车间相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组成车间比武领导小组,负责车间比武方案的编制、审核、实施、考评、总结等相关工作,并向公司组委会汇报比武开情况并申报岗位技术能手,如:车间比武实施方案、车间比武组织委员会人员名单、车间比武评分规则等技术规则和文件、竞赛活动场地、设备情况报告、比武开展进度、比武成绩汇总、申报岗位技术能手等。
5.技术比武管理
5.1公司技术比武主题
努力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练就过硬本领,争创一流业绩,促公司发展。
5.2岗位技术比武的形式
一般以实际操作比赛为主,附加理论知识考试。
5.3需要掌握的主要技能知识:
5.3.1岗位生产应知的技术理论知识,包括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规程、安全文化建设常识、质量管理、规范化管理的内容等;
5.3.2岗位生产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包括故障的判断与处理、全员设备管理的内容、生产巡视点检、岗位应急预案等。
5.4参加比武的人员范围
所有生产岗位员工必须参加,年龄与现有技术等级不限。
5.5技术比武实施时间
分为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5.5.1启动阶段:组委会签发年度技术比武指令,下设办公室编制技术比武时间计划,并广泛开展宣传。
各车间编制具体执行计划,并做好员工培训、练兵、比武准备等工作;
5.5.2实施阶段:组织各岗位人员开展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比武。
5.5.2.1各车间将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的题目、题库及标准答案、评判标准,提交组委会。
由组委会工作人员会同车间一起随机抽取试题,也可以根据比武实际情况和要求对部分试题内容进行调整,调整的幅度不超过30%。
5.5.2.2各车间岗位技术比武由车间自行安排实施,组委会人员参与审题、监考、评分统计等工作;
5.5.2.3车间内以班组为单位的实际操作比武项目,或以其他方式开展的比武项目,由车间自行制定计划、评分明细,组委会人员参与审题、监考、评分统计等工作;
5.5.2.4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评分
理论考试成绩及实际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员工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的平均分作为员工最终比武成绩。
5.5.3总结表彰阶段。
组委会根据各员工的比武成绩,评定出各岗位的技术能手。
5.6技术比武纪律
5.6.1为体现公平、公正,作弊者按不及格处理,列入安全管理档案;
5.6.2迟到、考场喧哗影响他人者、未按时参加相关考试者按不及格处理。
6.岗位技术能手评选
6.1岗位技术能手由组委会根据各车间岗位员工的成绩名单统一评定。
6.2岗位技术能手评比办法:
6.2.1岗位技术能手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平均考试成绩应在95分以上。
6.2.2在满足6.2.1所述条件下按照各工种人数比例进行择优评选,工种人数大于20人的按5%比例四舍五入选取;小于20人的选取成绩最优者。
7.岗位技术能手激励管理
7.1岗位技术能手享受200元/月津贴,对岗位技术能手的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方法如下:
7.1.1岗位技术能手津贴享受直至下一期评比截止。
7.1.2在评定期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工伤事故时,取消其岗位技术能手津贴发放。
7.2由公司向岗位技术能手获得者授予“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8.岗位技术能手的职责
8.1在本岗位上做好师代徒和向其它员工传授技术技能工作;
8.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主动发扬带头攻关作用;
8.3在生产工作领域中不断总结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为企业争创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4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为争创更大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
8.5在车间生产经营工作中,起到劳动模范作用。
9.其它
9.1本办法由安全生产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解释。
9.2本办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