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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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性文章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内容提要:本文试图在对腐败的一般性概述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分析中国社会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其中将着重分析中国自进入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对近十几年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根源、特点、后果及其解决机制的探讨。本文认为,经过艰苦的探索,党和政府虽然已经初步摸索出了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解决和遏制腐败的道路,但是从根本上有效抑制腐败仅仅依靠加强、加大执法力度等传统性的手段是远远不够的。转型时期的中国,想要减少和遏制腐败现象,让群众真正认同党和政府打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一方面是要从反腐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着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防微杜渐;另一方面是要建立一个全社会的事前监督、检举腐败的从国家到公民的监督体制,发挥非正式制度约束的巨大作用。

关键词:转型社会反腐败制度创新道德约束

一、引言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深刻变化。在取得现代化建设辉煌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其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就是中国转型时期所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腐败问题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经济利益的损失,也在

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基础。反腐败已经成为转型时期整个社会的强烈呼声,因此,探索如何解决转型时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认同都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本论

(一)腐败的定义

在学术界,迄今为止还没有对腐败的定义达成一致,根据著名学者阿诺德.J.海登海默的总结,当今学术界对腐败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种是以市场为中心的界定,其主要代表人物有莱夫、克拉弗伦。克拉弗伦认为,一位腐败的文官视其公共职位如一种经营,并寻求最大限度地扩大其收益。[1](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公务员腐败问题探讨)国内学者蔡陈聪在其论著中认为,每个学科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关于腐败的不同定义。因此,从多学科的视界融合中界定腐败概念 ,可定义为:公职人员滥用公共权力 ,侵犯公共利益以谋取私人利益 ,使公共权力异化的不合法和不合理的作为或不作为。[2]

(二)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腐败问题

1、转型时期中国腐败问题状况概述

我国进入转型时期以来,腐败问题日益猖獗,腐败状况也日益恶化。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不断融入全

球化经济发展浪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更为严重。多项社会调查资料表明,腐败已经成为中国民众最关心的议题之一,由此可以看出,腐败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经济问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道德文化的健康发展,逐渐成为了一个社会化问题。鉴于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这不仅表明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信心与决心,同时也是中国民众对当前社会中存在的腐败问题深恶痛绝的集中体现。

无论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还是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都存在腐败问题。然而,与一般意义上的腐败行为相比,转型时期的中国既有相同的一面,也有着自身特殊的一面。‚主观测量法作为对民意的一种反映适合于对各个地区或部门的腐败程度的总体评估,客观测量法则适合于分析政治腐败程度的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无论运用主观测量法和客观测量法来衡量中国转型时期的政治腐败程度,都可以发现政治腐败的程度在转型过程中经历了一个由低到高的波浪式发展过程,我国目前正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和多发期,在国际上属于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3]

2、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分析

腐败是一个国家的普遍性问题,中国也不例外。如前所述,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更是进入了腐败的高峰期。近几年

以来,中国政府官员腐败案例频频见诸报端与网络,其中不乏一些大案例。总结起来,官员腐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贪污受贿,一个就是包养情妇。据调查,在已经查出的贪污官员中有95%的官员养了情妇,在官场中甚至形成了这样一种风气。然而,除了这些引起人们高度关注的大案例以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更是层出不穷。尽管其表现形式较之大案例而言,没有那么显眼,但其危害性却丝毫不比大案例逊色。因此,本文笔者认为,认真探讨和分析如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其最为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蚁贪‛和‚腐败落势化‛。

‚蚁贪‛的特点就是,受贿者权力小、地位低,却能够像蚂蚁一样,凭借自己手中的小权一点一滴地吞噬着人民群众的利益,日积月累,几十次或者上百次地进行贪污受贿。由于这些‚蚁贪‛的官员处于基层,与群众联系密切,因此,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不容小觑。

‚腐败落势化‛是指腐败现象从较高的职位像下落,并且逐步向基层渗透。从政治学角度上讲,腐败与权力滥用只和权力大小以及权力是否受到监督与制约有关,与官员本身级别大小并无直接关系。法国政治学家孟德斯鸠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定

理,这就揭示了权力与腐败的深刻道理。事实上,在实践中,我们看到,与小官大贪对应的,是许多厅级干部会在人大、政协会上诉苦,称他们买不起一套房子,因为,前者掌握了实权,而后者所掌握的权力委实有限。[4]因此,‚腐败落势化‛可以合理地解释近几年来从事贪污腐败的小科员,甚至是普通人员会越来越多这一趋势。

(三)如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正是由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具有更为隐蔽,更为复杂的特点,因此,这就要求探索反腐新路的创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诸多腐败现象,不仅与宏观的制度结构缺陷和具体的制度政策相关,而且还与社会道德文化与人民群众监督等非制度因素联系紧密。因此,只有一方面追根溯源,对症下药,依靠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社会道德文化的建设,建立起一套全面的从下至上的公民监督信誉体系,才能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首先,从宏观层面出发,应该建立一个以政党为中心的反腐败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政党始终是反腐败的中心力量,发挥着主导作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的就是如何将既有的原则、组织、制度、机制整合为有机体系,使其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中系统化、制度化和长效化。这个制度网络体系也是以政党为中心展开的,具体包括三个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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