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南昌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南昌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南昌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
规定
一、定义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措施费用):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过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

二、收取范围
1、本处费用收取范围包括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全部费用,如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费用,施工安全宣传工作费用,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等等;
2、如果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过程中需要租用他人的施工安全防护设备,也需要收取相关的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
3、在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过程中,如果有其他开支,也将收取相应的措施费用。

三、收费标准
1、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费用:按每个安装费用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结算;
2、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针对不同的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收费以施工安全措施的种类、性质及数量等为依据;
3、施工安全宣传工作费用:根据施工安全宣传工作的面积、作用、效果等,按具体宣传工作费用的情况收取费用;
4、其他费用:如有其他开支,也将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相应的措施费用。

四、使用管理
1、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支付;
2、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和保障人员健康,现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制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承担方以及支付的具体方式,并与业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特点和安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预算,并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列明。

第六条业主应当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算书”核对费用的合理性,并在核对无误后按照约定支付。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向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支付费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定期向业主进行报告。

第九条业主在验收工程时,应当核对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的,有权要求返还或调整费用。

第三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使用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风险等级,合理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设施应当合理布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经过合格检测,并及时维修和更新。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进度的变化,合理调整和调配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五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5年06月15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6月7日公布)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前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项原则。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有序进行,规定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费用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费用中应包括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费用,工程建设单位应支付。

施工单位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性质、要求以及施工阶段,按照预算编制和实际需要,定期提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并报工程建设单位审核和支付。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必须按规定使用,施工单位严禁挪用、侵占和私设费用。

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使用管理规定施工前期防护措施1.按照工程施工施工方案要求选取材料,进行供应商及材料样品检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安全工程标准。

2.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鞋、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口罩等。

3.施工前对施工區进行标示、划分、隔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中期防护措施1.在施工中期,道路与周边社区便道、单元门口等设置施工标牌,指明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施工时间、联系方式等。

2.钢管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等施工设备,必须有正规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必须对材料选择及设备重心稳固性及加固验收进行检查、考核。

3.高处作业必须落实“三同时”制度。

施工单位应采用封闭式作业平台与构造脚手架等防护设施。

施工后期防护措施1.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工地及周边区域,确保施工区域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施工现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必须全部拆除,施工现场周边道路、社区便道、单元门口等清洗干净。

3.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退回预留的防护设施及借用的设备等,施工现场完全清除后向工程建设单位汇报,由工程建设单位、环保、安全、质量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5年06月15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收取、使用及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章费用收取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工程需要进行收取。

第五条基本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作为建筑工程的直接成本计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六条特殊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如临时设施租赁、封闭施工区域的费用等,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支付。

第三章费用使用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收取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对使用费用的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材料,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保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相关记录和凭证,便于监管部门进行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直至停工整改,并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在监督中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失职的人员进行追责。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可能取消其参与其他建筑工程的资格。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背景介绍
2.费用组成
(1)人员费用: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费用等;
(2)设备费用:包括安全防护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更新费用;
(3)材料费用:包括安全防护施工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费用。

3.费用预算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特殊情况和需要,合理确定费用。

4.费用审批
审批程序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需求和施工周期,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5.费用监管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费用使用进行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人员的配置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2.安全防护设备的购置和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合格的认证及质量检测。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防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能够有效保护工人的安全。

3.安全防护施工材料的采购和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安全防护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合格的认证及质量检测。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防护施工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质量可靠,能够有效保护工人的安全。

4.安全防护施工标识的设置和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施工标识,标明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安全警示语等信息。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防护施工标识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清晰可见,起到警示和提醒的作用。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督导和检查
督导和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和施工环境的文明乾净,提高企业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防护费用管理第一节费用核算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费用由项目部负责核算,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2.安全防护费用核算包含但不限于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购置与维护费用、安全人员费用等。

3.项目部应依照实际使用情况,合理核算并报销安全防护费用,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二节费用审批1.项目部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前,应报备安全防护费用预算并提交给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

2.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对安全防护费用预算进行审核,确保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及时下发批复文件。

3.项目部在超出安全防护费用预算的情况下,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企业管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超出预算的费用。

第三节费用使用1.项目部应依照安全防护费用预算的用途和标准使用费用,严禁挪用、私分或超标消费。

2.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依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购置和更新,确保安全防护效果。

3.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完毕后,项目部应进行检查、清点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1.企业管理负责人有权对项目部的安全防护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项目部应乐观搭配并供应相关料子。

2.财务部门对安全防护费用进行账务核对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如发现安全防护费用存在违规使用、虚增、虚报等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矫正和处理。

第三章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第一节费用核算1.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项目部负责核算,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2.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核算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费用、施工垃圾处理费用、文明施工标识费用等。

3.项目部应依照实际使用情况,合理核算并报销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二节费用审批1.项目部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前,应报备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算并提交给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口防护 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 梯 井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
口防护 两层(不大于 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楼 梯 边 设 1.2m 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 ㎝
防护
高的踢脚板。
垂 直 方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向交叉
作业防

高 空 作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 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 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 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 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 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 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 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 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 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 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 30%,其余 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管理,保障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和环境,规范费用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从建筑工程投资总额中列支,并在投资预算中单独列示,由建筑工程项目业主承担。

三、费用标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由建设部根据工程类型、规模、施工地点等因素确定,并在相关规划中予以明确。

四、费用使用(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防护设施的购买和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围墙、警示标识、防护网、安全网和安全平台等设施;2.临时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围护、施工通道、临时供电和临时供水等设施;3.环境保护设施的购买和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扬尘防治设施、噪声防护设施和废物处理设施等;(二)费用使用原则1.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2.临时设施必须能满足施工需要,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3.环境保护设施必须能控制施工带来的污染和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三)费用使用程序1.工程项目业主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使用计划;2.工程项目业主应将使用计划报建设部备案并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3.工程项目业主根据使用计划,制定费用使用方案,并报送施工单位备案;4.施工单位根据费用使用方案,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和费用的使用;5.工程项目业主应建立费用使用台账,记录费用的使用情况,并随时接受建设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费用管理(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发挥工程项目业主的主体作用,加强对费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2.完善费用使用流程,确保费用的安全使用;3.定期进行费用使用情况的审核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4.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水平;5.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费用使用工作。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一、背景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需要和必然要求。

为此,制定本规定,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使用管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二、费用管理2.1 费用来源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列入建设工程造价的估算范围内。

费用来源一般来自于建造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自筹资金,也可以由政府投资或借款资金支出。

2.2 费用用途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用途主要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管理费用等。

这些费用应当用于下列方面:1.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供应和维护。

2.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或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费用。

3.针对建筑工程的特殊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

2.3 费用标准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类型和规模,以及建筑工程所在区域的经济水平、施工条件等因素,应当参考当地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标准,制定相应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

三、使用管理3.1 计划编制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前制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划,明确施工阶段、施工内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规划内容。

计划编制应根据当地的经济环境、建筑工程的类型和规模等因素来进行合理制定。

3.2 使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制度,对费用使用进行监督,保证费用的合理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依照工程计划、工程进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科学管理。

3.3 账务核对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分别制定费用的收支及支出明细情况,并应及时核对、记录、报告。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应当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和核算,并主动向予以支出的社会各界进行公示,确保资金安全。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行为,合理安排费用支出,提高施工质量和工地管理水平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的出台,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管理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本文将对该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费用管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和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施工单位应编制费用预算,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费用预算执行,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二、安全防护措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从安全防护措施的角度出发,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方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规定还明确了施工单位应涵盖的安全防护内容,包括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等。

三、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从文明施工的角度出发,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规定。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地点的环境情况,编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方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四、费用使用管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对费用的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费用的使用程序。

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使用费用,不得挪用或私分费用。

同时,规定了费用的报销程序和相关账目的管理要求。

五、监督和检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还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场地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场地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场地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一、背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减少施工现场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场地的文明程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1.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并计入工程总造价。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的预算。

3. 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防护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费用;- 建筑施工期间保洁、垃圾清理等文明措施的费用;- 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

4. 施工单位应在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过程中保持合理、节约的原则。

三、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使用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

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

4. 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四、附则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的费用及使用进行管理。

3.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责任事故,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责任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实施本规定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落实,相关职责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以上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场地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供参考和执行。

注:本文档仅为参考,具体实施时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操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部文件
建办[ ]89号
---------------------------------------------------------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二○○五年六月七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 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说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说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它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206 号) 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它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它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 预) 算时, 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 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