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事务办事流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事流程目录

第一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44)

第二节项目开工建设流程 (47)

第三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50)

第四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51)

第五节特殊困难对象殡葬费用补贴流程 (52)

第六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53)

第七节高龄补助申请流程 (55)

第八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流程 (56)

第十节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请流程 (58)

第十一节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工作流程 (59)

第十二节申领、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流程 (59)

第十三节申领《生育证》工作流程 (60)

第十四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办理、查验流程 (61)

第十五节城镇廉租住房申请流程 (62)

第十六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62)

第十七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办理流程 (64)

第九节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流程 (57)

办事流程

第一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一)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8)》。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范围

1.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

2.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三)报送材料

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簿或居住情况证明、本人身份证。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办法和步骤

1.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程序:组织关系由外省、市、县区单位转入街道的党员,办理程序是:(1)党员自己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出);(2)到组织关系转出地市委组织部进行转接;(3)到奎文区委组织部转接;(4)到街道组宣办转接;(5)到基层社区党组织转接。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程序:(1)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市、区县的党员,办理程序是:①到街道组宣办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②到区委组织部进行转接;③交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2)组织关系转往奎文区范围内的党员,办理程序是:①党员到街道组宣办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②直接交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不必经过奎文区委组织部)。

(五)几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

1.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保存在区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组织关系由以上安置部门接收。安置部门不能接收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党组织,但其父母、配偶居住地党组织应出具该党员在其父母、配偶居住地长期居住的证明材料。待其落实工作单位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

2.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

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区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组织关系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收。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确不能接收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但其父母、配偶居住地党组织应出具该党员在其父母、配偶居住地长期居住的证明材料。待其落实工作单位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

3.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因年老体弱,不方便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往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离退休党员,应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证明材料到街道组宣办办理转接手续。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辞职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党员要求转往现居住地的,需经现居住地党组织调查了解,并出具在现居住地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无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证明材料,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证明材料,到街道组宣办办理转接手续。

(六)转接党组织关系的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有效期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市内的为10天,市外的为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党员必须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情况超期的,需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方能办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应

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以上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缴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作出自行脱党处理。

2.党员需持组织介绍信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如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一人一份介绍信。属于多名党员集体从一个单位党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单位党组织的,可在介绍信姓名栏填写“××等××名”,并另附党员名单,名单应包括党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是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党费缴纳情况等内容。

第二节项目开工建设流程

(一)项目建议书的批准

1.项目单位需向发展和改革局报送《关于×××项目的建议书的请示》一式五份,并附磁盘等电子文档一份。简述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额及来源等。

2.编制《关于×××项目建议书》一式五份,并附磁盘等电子文档一份。

3.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