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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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摘要:
一、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重要性
二、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主要内容
三、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实施与推广
四、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行业的影响
正文:
一、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重要性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对缝纫工这个职业的技能要求和素质水平的规定,是引导和规范缝纫工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实施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利于提高缝纫工的职业素质,促进我国服装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主要内容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要求:包括缝纫工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

2.技能要求:包括裁剪、缝制、熨烫、质量检验等各个环节的技能要求。

3.素质要求:包括责任心、团队协作、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

三、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实施与推广
为了推广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政府和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职业技能大赛等。

这些活动旨在提高缝纫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四、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行业的影响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实施,对服装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方面,它提高了缝纫工的职业素质,使得产品质量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它规范了行业秩序,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为了规范缝纫工职业技能要求而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职业概述:对缝纫工职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范围进行描述,包括工种名称、工作内容和职责、工作环境等。

2. 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缝纫工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详细列举,并给出各项技能的要求和评价标准。

包括缝纫机的使用与调整、缝制各种衣物的工艺要求、剪裁与样板制作、缝制工艺与修补技术等。

3. 安全与健康:对缝纫工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保护自身健康的措施进行介绍,以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

4. 质量控制:对缝纫工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质量要求和控制方法进行说明,包括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价、纠正缺陷和改进技术等。

5. 职业发展:对缝纫工职业发展的路径和技能提升的方法进行介绍,包括进修学习、职业资格评价和技能等级认定等。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缝纫工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工作质量的保证,促进缝纫行业的发展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

同时,该标准还可以作为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和选拔缝纫工的参考依据,以保证人才的质量和能力的匹配。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服装裁剪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服装裁剪工)

服装裁剪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GBM:6-05-01-02一、职业概况1、职业名称:服装裁剪工。

2、职业定义:从事服装裁剪制作、服装工程技术、服装结构设计、服装纸样设计、服装工艺设计、成衣规格设计及生产技术管理的从业人员。

3、职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学历。

5、培训期限要求: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6、申报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服装裁剪工初级工:(1)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2)经过本职业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服装裁剪工中级工:(1)取得初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取得初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过本职业中级工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4)取得经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服装裁剪工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中级工等级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中级工等级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过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经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含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服装裁剪工技师:(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生,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服装缝纫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服装缝纫工)

服装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GBM:6-05-01-03一、职业概况1、职业名称:服装裁剪工。

2、职业定义:从事服装裁剪制作、服装工程技术、服装结构设计、服装纸样设计、服装工艺设计、成衣规格设计及生产技术管理的从业人员。

3、职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学历。

5、培训期限要求: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二、基本要求: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要求、法律与法规相关知识。

2、基础理论知识。

3、专业基础知识。

4、专业知识。

5、专业相关知识。

6、质量管理知识:质量方针、岗位质量要求、岗位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7、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现场文明生产要求、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环境保护知识。

三、申报条件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1)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

四、鉴定内容:初级服装缝纫工中级服装缝纫工高级服装缝纫工。

工作服国标参照标准

工作服国标参照标准

工作服国标参照标准工作服是工作人员在工作时穿着的服装,其设计和制作需要遵循一定的国家标准。

工作服国标是指我国对于工作服的设计、材料、制作工艺、质量要求等方面的统一规定,以确保工作服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选择和制作工作服时,参照国家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介绍一些工作服国标的相关内容。

首先,工作服国标对于工作服的材料和质量有着明确的规定。

比如,对于工作服的面料、纺织品的色牢度、耐磨性、防静电性能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要求。

这些规定可以帮助制作工作服的厂家选择合适的材料,并且保证工作服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从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舒适度。

其次,工作服国标还对工作服的设计和款式有着具体的规定。

比如,对于不同行业的工作服设计会有所不同,比如医护人员的工作服和建筑工人的工作服在设计上会有所区别。

国家标准会对工作服的款式、颜色、图案等方面进行规定,以确保工作服的外观整齐、统一,符合行业的形象要求。

此外,工作服国标还对工作服的尺寸和标识有着详细的规定。

工作服的尺寸要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原理,保证穿着舒适,并且要有清晰的尺码标识,方便工作人员选择合适的尺寸。

同时,工作服的标识也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包括厂家名称、产品标识、洗涤标识等内容,以便消费者了解工作服的相关信息。

最后,工作服国标还对工作服的使用和维护有着具体的规定。

比如,工作服的洗涤方法、保养要求、使用寿命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工作服的使用安全和寿命。

这些规定可以帮助使用者正确地使用和保养工作服,延长工作服的使用寿命,减少因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安全隐患。

总之,工作服国标是对工作服设计、材料、制作工艺、质量要求等方面的统一规定,其制定是为了保障工作服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选择和制作工作服时,参照国家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服才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舒适度。

希望广大厂家和使用者能够重视工作服国标,共同维护工作服行业的良好形象,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

服装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服装制作工1.2 职业定义以人体为依据,通过测量制定服装型号规格,合理使用原辅助材料进行服装裁剪、缝制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理解、判断及计算能力,非色盲、色弱,手指、手臂活动灵活,并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感。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务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工具和设备的实习场所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缝纫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细目表

缝纫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细目表

一、缝纫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 缝纫工的基本要求缝纫工作是一项需要具备一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工作,对于从事缝纫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熟练掌握各种缝纫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技巧;(2)具备一定的缝纫技术和手工制作能力;(3)对于不同类型的面料和服装结构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4)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缝纫工的技能等级认定在我国,对于缝纫工的技能等级认定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认定的。

通常情况下,缝纫工的技能等级认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1)初级缝纫工:具备基本的缝纫技能,能够完成简单的缝纫工作,如缝合、剪裁等基本工序;(2)中级缝纫工:在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能够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缝纫任务,具备一定的面料结构和服装设计知识;(3)高级缝纫工:除了具备中级缝纫工的技能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手工制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缝纫任务和解决实际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二、缝纫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细目表1. 初级缝纫工技能认定(1)能够熟练使用缝纫机、绣花机等缝纫设备,进行基本的缝合和裁剪工作;(2)具备一定的面料和纺织品知识,能够根据产品要求选择合适的面料和辅料;(3)能够按照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完成简单的服装制作工作;(4)能够遵守生产安全规定,保障生产环境整洁和安全。

2. 中级缝纫工技能认定(1)具备较强的缝纫和手工制作能力,能够完成普通工艺难度的缝纫和裁剪工作;(2)熟悉不同类型的缝纫工艺和工序,能够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服装制作;(3)能够根据服装结构和设计要求进行服装拼板、样衣制作等工作;(4)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和交流能力,能够协调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 高级缝纫工技能认定(1)具备较强的手工制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设计和制作复杂的服装和面料产品;(2)能够独立完成面料创新和服装工艺改进工作,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3)具备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能够快速处理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突发状况;(4)能够在工作中带动和指导其他缝纫工,提升整个团队的综合技能水平。

服装设计定制工五级

服装设计定制工五级

服装设计定制工》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服装设计定制工1.2 职业定义具有服装款式设计、平面款式图绘制、服装结构设计及样版制作、服装工艺制作及设备使用等能力,根据不同面料特点、不同消费对象的需求,进行服装设计、缝制和生产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服装设计定制工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形体知觉(觉察物体、图画或图形资料中有关细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辨别颜色的能力、手指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空间感。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7 鉴定要求1.7.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服装行业,并有志于在本职业有所发展的所有专业人员及服装爱好者。

1.7.2 申报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有初中文化或同等学历。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⑴获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 1 年以上;⑵从事本职业至少五年以上;⑶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在校生,二年级下学年起可参加四级职业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⑴获得本职业四级资格 2 年以上(成绩鉴定为“良好”及以上者无持证年限要求);⑵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在校生,获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者,无持证年限要求;⑶高职、高专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中或中职毕业学历,获得本职业三级资格 2 年以上相关专业: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染织与服装设计、服装制版、服饰设计等相关职业:服装设计定制工、服装制版师、服装跟单师等1.7.3 鉴定方式五级、四级、三级: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试,理论和操作均合格为鉴定合格。

二级:知识与技能一体化的模块式鉴定,各模块均合格为鉴定合格。

1.7.4 鉴定场地设备场地:教室、操作实习室设备:打版桌、椅每个学员一个立体模型(人台)每个学员一个电脑(有服装CAD软件)每个学员一台其它必要的鉴定设施设备(电源、熨斗、烫台、缝纫机、包缝机及有关的专用设备等)制版工具自备立裁工具自备二、工作要求2.1各等级“职业功能”及“工作内容” 一览表22各等级工作要求2.2.1服装设计定制工(五级)工作要求表。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由中国国家职业资格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职委会")制定和发布的,用于评价和认定缝纫工职业技能水平的标准。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职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包括对缝纫工作原理、机械和设备的操作、缝纫工艺和工序的了解,以及常见缝纫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2. 缝纫基本操作技能:要求具备使用缝纫机和其他缝纫设备进行各种基本缝制操作的技能,如线迹平直、缝纫平稳、线迹均匀等。

3. 缝纫特殊工艺技能:要求掌握各种特殊缝制工艺的操作技能,如衬里缝制、各种边线和装饰线的缝制、纽扣和拉链的安装等。

4. 缝纫质量检验:要求能够运用相应的检验方法和工具,对缝制品进行质量检验,如线迹均匀度、强度、尺寸准确度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时期、版本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查询职委会的官方网站或与相关部门联系,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服装制版师1.2 职业定义根据不同服装的设计需求、类别特点、流行趋势、面料特性、工艺要求等,采用平面制版、立体裁剪等方法和手段,进行服装样版设计与制作等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服装制版师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要求的思维能力、审美能力和操作能力,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热爱职业岗位、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文化程度。

1.7 鉴定要求1.7.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服装行业,并有志于在本职业有所发展的所有专业人员及服装爱好者。

1.7.2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服装制版师》(四级):⑴持有《服装设计定制工》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⑵持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含职校、技校、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

1.7.3 鉴定方式模块化鉴定。

每个等级设置若干个知识技能一体化模块(四级 2 个模块、三级 2 个模块、二级 2 个模块、一级2个模块)。

每个等级所有模块均合格,则鉴定合格。

1.7.4 鉴定场地设备按各等级的鉴定所设置条件。

、工作要求2.1 各等级“职业功能”及“工作内容”一览表上海2004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3 2.2 各等级工作要求2.2.1 工作要求表(四级)上海2004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5 2.2.1 工作要求表(三级)上海2004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7 2.2.1 工作要求表(二级)上海2004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9 2.2.1 工作要求表(一级)1、对格式的要求知网学位论文检测为整篇上传,上传论文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该论文的章节信息,如果有自动生成的目录信息,那么系统会将论文按章节分段检测,否则会自动按每一万字左右分段检测。

职业服装的制作标准和技术参数

职业服装的制作标准和技术参数

职业服装的制作标准和技术参数
一、总体要求
服装面料应手感舒适、垂感性强、不起皱、不起球、不发亮,不扒丝、颜色艳丽、大方得体。

必须量体裁衣,精工细做。

二、执行标准
2.1 男、女西服的加工工艺、质量执行标准GB/T2664—2001、GB/T2665—2001;
2.2男、女衬衣的加工工艺、质量执行标准GB/T2667-2002;
2.3西装及衬衣的款式参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2006年修订版》服饰系列中图G01-1、G01-2。

2.4 西服色标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2006年修订版》要求,具体为;
C5 M0 YO K5 C93 M73 Y51 K54
C0 M0 Y0 K0 C5 M0 Y0 K5
C25 M10 Y0 K30 C40 M25 Y20 K5
2.5服装成品出厂时必须按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FZ/T80004-2006标准执行。

2.6服装在交货时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按FZ/T80002—2008标准执行。

三、面料成分
五、其他要求
1、必须提供的服装检测中心(国家认可机构)检测的检验报告原件。

检验项目应包括布料的成分、质量(含支纱、密度)等项目。

六、附图
人力资源部
2012年6月5日。

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标准

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标准

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服装定制工1.2职业定义以人体为依据,通过测量制定服装号型规格,合理使用原辅料进行服装裁剪、缝制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理解、判断及计算能力,非色盲、色弱,手指手臂活动灵活,并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感。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工具和设备的实习场所。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服装裁剪工》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裁剪工》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服装裁剪工)考核大纲职业技能鉴定(服装裁剪工)考核大纲1、职业概况1、职业名称:服装裁剪工。

2、职业定义:从事服装裁剪制作、服装工程技术、服装结构设计、服装纸样设计、服装工艺设计、成衣规格设计及生产技术管理的从业人员。

3、职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学历。

5、培训期限要求: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6、申报条件:㈠、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服装裁剪工初级工:(1)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2)经过本职业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服装裁剪工中级工:(1)取得初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取得初级工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过本职业中级工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4)取得经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服装裁剪工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中级工等级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中级工等级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过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经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含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㈣、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服装裁剪工技师:(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生,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设计定制工》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服装设计定制工1.2 职业定义具有服装款式设计、平面款式图绘制、服装结构设计及样版制作、服装工艺制作及设备使用等能力,根据不同面料特点、不同消费对象的需求,进行服装设计、缝制和生产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服装设计定制工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形体知觉(觉察物体、图画或图形资料中有关细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辨别颜色的能力、手指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空间感。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7 鉴定要求1.7.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服装行业,并有志于在本职业有所发展的所有专业人员及服装爱好者。

1.7.2 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1.7.3 鉴定方式五级、四级、三级: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试,均合格为鉴定合格。

二级:知识与技能一体化的模块式鉴定,各模块均合格为鉴定合格。

1.7.4 鉴定场地设备场地:教室、操作实习室设备:打版桌、椅每个学员一个立体模型(人台)每个学员一个电脑(有服装CAD软件)每个学员一台其它必要的鉴定设施设备(电源、熨斗、烫台、缝纫机、包缝机及有关的专用设备等)制版工具自备立裁工具自备二、工作要求2.1各等级“职业功能”及“工作内容”一览表2.2各等级工作要求2.2.1服装设计定制工(五级)工作要求表2.2.2服装设计定制工(四级)工作要求表。

时尚男装产品开发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标准

时尚男装产品开发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设计定制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服装定制工1.2职业定义以人体为依据,通过测量制定服装号型规格,合理使用原辅料进行服装裁剪、缝制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理解、判断及计算能力,非色盲、色弱,手指手臂活动灵活,并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感。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工具和设备的实习场所。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标准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服装制版师1.2 职业定义根据不同服装的设计需求、类别特点、流行趋势、面料特性、工艺要求等,采用平面制版、立体裁剪等方法和手段,进行服装样版设计与制作等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服装制版师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要求的思维能力、审美能力和操作能力,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热爱职业岗位、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文化程度。

1.7 鉴定要求1.7.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服装行业,并有志于在本职业有所发展的所有专业人员及服装爱好者。

1.7.2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服装制版师》(四级):⑴持有《服装设计定制工》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⑵持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含职校、技校、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

1.7.3 鉴定方式模块化鉴定。

每个等级设置若干个知识技能一体化模块(四级 2 个模块、三级 2 个模块、二级 2 个模块、一级2个模块)。

每个等级所有模块均合格,则鉴定合格。

1.7.4 鉴定场地设备按各等级的鉴定所设置条件。

、工作要求2.1 各等级“职业功能”及“工作内容”一览表上海2004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3 2.2 各等级工作要求2.2.1 工作要求表(四级)上海2004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5 2.2.1 工作要求表(三级)上海2004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7 2.2.1 工作要求表(二级)上海2004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9 2.2.1 工作要求表(一级)1、对格式的要求知网学位论文检测为整篇上传,上传论文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该论文的章节信息,如果有自动生成的目录信息,那么系统会将论文按章节分段检测,否则会自动按每一万字左右分段检测。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

《服装制版师》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服装打版师1.2职业定义根据不同服装的设计要求、品类特点、流行趋势、面料特点、工艺要求等,采用平面制版、三维裁剪等方法和手段进行服装样品设计制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服装制版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服装制版师1.4职业环境条件房间,室温。

1.5职业能力特点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等级所要求的思维能力、审美能力和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具有热爱职业岗位、吃苦耐劳的强烈职业精神。

1.6基础教育水平初中毕业教育。

1.7标识要求1.7.1合适的所有从事或准备在服装行业工作并有兴趣在该行业发展的专业人士和服装爱好者。

1.7.2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服装制版师”(四级):(1)持有《时装设计与定制》五级国家职业书籍;2 )持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包括职业学校、技校、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详见《城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

1.7.3鉴别方法模块化识别。

每个级别设置多个知识技能集成模块(第四级2个模块,第三级2个模块,第二级2个模块,第一级2个模块)。

每个级别的所有模块都合格,然后合格。

1.7.4识别现场设备根据各年级的实验室设定条件。

2. 工作要求设计2.2各层次工作要求2.2.1工作申请表(4级)2.2.1工作申请表(3 级)2.2.1工作申请表(第 2 级)2.2.1工作申请表(1 级)1、格式要求知网的论文被检测为整个上传。

论文上传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论文的章节信息。

如果有自动生成的目录信息,系统会按章节检测论文,否则,系统会自动检测每万字左右切分检测的论文。

格式可能会对测试结果产生影响。

最终的提交格式需要提交进行测试,以尽量减少影响。

在几个十字架的小段中可能无法检测到这种影响。

不会影响通过。

该系统的算法比较复杂。

每次修改论文后,可能会有抄袭第一次没有检测到的小段落(经过2年的实践经验证明,小段落不会超过200字,论文一般会第二次修改后明显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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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服装制作工
1.2 职业定义
以人体为依据,通过测量制定服装型号规格,合理使用原辅助材料进行服装裁剪、缝制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理解、判断及计算能力,非色盲、色弱,手指、手臂活动灵活,并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感。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务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工具和设备的实习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面试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师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为60—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240min,综合评审部少于3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师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工具和设备的实习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团结友善,密切协作。

(3)质量为本。

真诚守信。

(4)不断学习,勇于进取。

(5)钻研技术,改革创新。

2.2 基础知识
2.2.1 服装基础知识
(1)人体结构比例关系。

(2)人体测量知识。

(3)服装成衣测量知识。

(4)国家服装型号规格标准系列。

(5)服装面、辅料知识。

(6)服装专业术语。

(7)常用手针针法。

(8)缝纫与熨烫知识。

(9)服装制品设备的使用与保养基础知识。

(10)纺织品服装标识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2.2 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知识
(1)安全用电基础知识。

(2)防火、防爆等消费知识。

(3)文明、环保生产知识。

2.2.3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产品质量法的相关知识。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3)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4. 比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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