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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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人):
法定住址: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人):
法定住址: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鉴于:
1. 甲方独立开发并拥有“系统(简称:)”软件完整且具有合法的著作权,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软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其升级版及相关版本)相关权利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受让该软件著作权。
一、作品的名称
1. 甲方将其享有著作权的“系统(简称:)”版本之全部著作权利转让给乙方;
2. 软件著作权登记号:
3.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编号:软著登字第号
4. 登记日期:年月日
(下称软件)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1. 甲方向乙方转让以下全部地域范围内的软件全部著作权。
2. 地域范围包括:
3.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软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其他原由甲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4. 软件著作权的转让自乙方支付转让费之日起生效(按约定为分笔支付的,则自乙方按约定支付第一笔转让费之日起生效)。
三、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2.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转让费:
(1)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前述转让费。
(2)首笔转让费用:人民币元( %),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人民币元( %),于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完成后
的日内支付。
3. 双方应按照中国法律对纳税义务人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与此次转让的相关的税费。
四、转让标的和相关资料的交付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完整源代码:所有实现附件所列软件功能和特征的完整源代码;
2. 附属文档:源程序的相关说明文档及关键算法描述,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整体功能框图、类图及类的关系图、关键算法的说明文档、关键代码的程序注释。
五、转让方权利和义务
1.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再次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2. 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乙方对外的市场零售价折进货销售该软件。
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具体包括:
六、受让方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本协议约定取得该软件的著作权,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 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 甲方逾期日交付本产品的源代码和附属文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同时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3. 根据上述第三条,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如该项付款延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甲方仍享有软件的全部著作权,如乙方在合同解除前使用该软件取得任何收益的,收益应归甲方所有。
4. 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权,及违背有关著作出版等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其因而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拥有本软件的著作权,并且此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3.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软件与甲方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的版本软件本质上是同一产品。
4. 甲方保证其根据本协议第四条最终向乙方提供的转让标的及其相关资料,系该产品的最终成果,不存在其他更新的版本和内容。
5. 甲方保证其就转让标的未在任何其它国家和地区进行过著作权和软件产品、专利等相关登记;如若存在,则根据本合同一并转让给乙方而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6. 甲方承诺转让标的为甲方独立开发,其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及完整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其有权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转让标的及其相关资料,并有权转让其对转让标的所拥有的著作权,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转让标的及其相关资料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益的侵害和妨碍。
九、生效
1.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修改或变更本合同约定。
2.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十、登记
1. 双方同意办理著作权转让登记。著作权转让登记由乙方负责办理,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提供手续。
2. 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付清全部转让费用之日起日内;
(2)乙方按约定付清第一笔转让费用之日起日内。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
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十二、通知
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三、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
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四、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五、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