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一、车辆或总成送修时,承修单位与送修单位应签订协议,确定送修

项目、要求,修理工时和质量保证,签订协议后必须严格执行。

二、车辆送修时,应装备齐全,不得拆换。

三、总成送修时,应在装合状态、附件、零配件均不得拆换和短缺。

四、事故车辆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行驶和短缺零部件的车辆,在签

订协议时,必须作出相应规定和说明。

五、车辆或总成送修时,应将车辆或总成的有关档案一并送往承修单

位。

六、送修车辆或总成修理竣工后,承修方应向送修方签发出厂合格证

方可出厂。

七、接车人员应根据协议规定,就车辆总成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

现问题,承修方应立即查明并及时处理。

八、送修方必须严格执行车辆走合期规定,在保质期内因修理质量发

生故障或提前出现问题时,承修方应及时排除,免费修理,如发生纠纷,由维修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分析,进行仲裁。

九、合格证的使用

(一)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或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

厂合格证》。

(二)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三)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为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1、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由出厂检验员或总质检员负责。 2、出厂检验必须严格把关,按维修级别和维修项目的要求以及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综合调整和检测。考核车辆的静态和动态(路试)性能。 3、对于二级维修车辆,应按照《二级维护出厂检验表》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履行签名手续。 4、出厂检验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列入车辆的维修技术档案。 5、二级维修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由出厂检验员或总质检员签发出厂合格证。 6、需参加年审或季审的车辆,经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交送检员送往车辆检测站检验。 7、凡经检验存在不合格的项目,应退回原车间返工,返工不计工时。 8、如因返工而贻误交货时间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凡经入厂检验发现了故障而客户又拒绝修理时,在竣工出厂检验单中应予注明,并交客户一份。对存在的故障隐患和遗留问题不予质量保证,以便分清双方的责任。

维修人员守则 1、各类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技术资格证,经就业培训,持证上岗。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三个第一”的思想(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客户第一)。 3、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本厂的信誉和客户利益,礼貌待客。 4、遵守劳动纪律和车间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生产调度。 5、严格按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6、工作认真负责,爱护车辆,正确鉴别零部件是否可用、可修或报废。如因判断错误而误购新件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5%—10% 7、注意安全生产,作业前必须将车辆固定好,正确操作各种器械设备,避免人身和车辆事故的安全。 8、拆装时,轻放轻拿,文明施工,做好对非维修部位的防护工作,特别是要保护好车身面漆和座椅、仪表以及车身地板的清洁。 9、确保维修质量,维修过程以自检为主并结合互检。未经检查合格,决不能转入下道工序。 10、不得与客户私通,瞒报维修项目;不得向客户索取财物和要求请客吃饭;不得弄虚作假,遗漏施工项目;更不得领新件后不予更换,欺骗客户。

维修质量竣工检验制度

维修质量竣工检验制度 加强车辆维护修理的技术检验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维修质量的重要手段。车辆维修质量的检验执行进厂检验、维修过程中检验和出厂检验的三级检验制度,达到对车辆维修实行全过程监控的目的。 1.车辆进厂送修时,检验员须根据报修内容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及车辆技术档案的有关资料,进行初步检查,必要时进行路试。 以确定维修项目,填写接车确认单、开具维修作业单。车间班组凭单作业。 2.班组接到待维修车及作业单后,班组长会同组修技师,根据维修作业单内容拆检检验车辆。维修过程严格执行部颁标准和维修工艺规范。 3.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过程检验员应遵守把关和攻关相结合原则,积极指导及帮助生产工人的日常工作,主动协助解决维修中所遇到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在工作中互帮互学、共同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4.过程检验员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负责按技术标准检验鉴定零部件,决定零部件的合理使用、更换和加工修配,制定加工修复工艺,审核维修方案。维修技师凭作业单开展工作。 5.车辆在维修过程,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时,应补列作业单并派工维修。 6.车辆维修保养竣工后,过程检验员要严格按照《汽车维护修

理竣工检验规范》进行竣工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检验员须在维修作业卡上签字后在报送出厂检验。 7.车辆出厂检验是维修技术把关的重要环节,检验员必须严格对车辆进行综合检验,全面检查维修项目和作业深度,防止漏保漏修发生。经检验员检验合格的的车辆,由出厂检验员签发合格证出厂。不合格的车辆交班组返工后重检。 8.凡经检验合格出厂的车辆,如在质量保证期内: 整车大修或总成大修,其保修期三个月或10000公里; 中修车辆在一个月内或3000公里; 一级维护及小修在三天时间或是300公里; 二级维护在十五天时间或1500公里; 发生质量故障或早期损坏的,公司相关部门应与用车方检查分析,确定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分别承担损失。如因维修工艺、质量的原因及零部件质量引起,责任由维修方承担;如是由于用车方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含损坏),责任有用车方承担,用车方应及时将车送厂维修。 9.车辆进行道路试验时,应在规定的路段进行。试验制动时,车速不得大于30公里/小时。 10.担任检验员的人员必须经过运管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由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聘任。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 证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⑤、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⑥、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⑦、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⑧、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车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拭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障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强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机动车维修技术档案及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规程(机电)

汽车维修(机电)竣工检验实施细则 一、为加强汽车维修竣工检验,提高汽车维修服务质量,根据公司《车辆维修检验 规程》、《维修质量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检验部专职检验人员、小组组长、小组自检员和实际作 业人员。 三、发动机总成修理 1、检查发动机怠速运转平稳,转速符合原厂规定;改变转速过渡圆滑,急加速或 减速无突爆声,无断火、回火、放炮现象; 2、检查发动机无四漏,各种工况和转速下无异响; 3、检查机油油位、油质及油温正常;冷却水液位、水质及水温正常; 4、测试机油压力、气缸压力、真空度、尾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5、试验发动机冷、热启动功能符合规定; 6、检查各种油、水、气管路及电路线束排列、走向及包扎符合要求,各个管卡安 装可靠有效; 7、发动机各连接件或螺栓紧固到位并涂漆; 8、发动机支架安装平顺,无干涉现象,车身无共震; 9、仪表指示正常,无故障灯提示,进行电脑解码; 10、检查冷暖空调运行良好; 11、测试蓄电池充电良好;启动机工作平稳,无异响;发电机无异响,发电量符合 标准; 12、路试判断发动机加速性能,测验发动机动力性; 13、检查底盘各系统安全性能:制动良好;转向轻便;车辆直线行驶良好,无跑偏、 发抖、发摆现象;行驶中无明显异响; 14、检查车身内饰件、客户物品是否完好或放置妥当; 15、车辆过检测线,打印检测报告; 16、按要求进行必检项目检查; 17、按要求填写各种维修单据。

四、自动变速器总成修理 1、检查变速器油位、油质、油温符合规定; 2、检查发动机功率正常,试验失速转速符合规定; 3、测试各个档位进档平顺、无明显冲击、无滞后现象,无异响,无四漏; 4、行驶起步有力,换档平顺,不缺档、不跳档、不乱档; 5、各档位各工况行驶中无异响,速比正常,无打滑现象;TCC结合完全;强制降 档功能正常; 6、仪表显示正常,无故障灯指示报警,档位显示符合规定,进行电脑解码; 7、变速器各线路线束,油管排列走向及包扎符合要求;各连接件固定螺栓紧固可 靠并涂漆; 8、测试档位互锁功能正常,驻车空档启动正常; 9、排档轻便,档位显示正常; 10、路试底盘安全性能; 11、检查内饰件、客户物品是否完好,并放置妥当。 12、按要求填写各种单据; 13、按要求进行必检项目检查; 14、检查电子元件工作正常; 15、测试自动变速器各档工作油压是否符合要求。 五、手动变速器及离合器总成修理 1、检查离合器、变速器油位、油质、油温正常,无漏油现象; 2、检查各连接件螺栓紧固并涂漆; 3、检查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要求,分离彻底,无异响,无异味; 4、检查排档机构不松旷,无干涉,无异响,挂档平顺; 5、行驶时离合器起步平稳,不发抖;进、换档平顺,无异响,无脱档,无跳档, 无乱档现象,速比正常,不打滑; 6、测试档位互锁功能正常; 7、差速器行驶中无异响; 8、路试底盘安全性能;

竣工验收备案清单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 (交备案科) 1.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五份) 3. 建设业主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甲方签字且盖章法人章的原件) 4. 工程施工许可证(交复印件,但需甲方法人章且注明原件存放地)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交复印件,但需甲方法人章且注明原件存放地) 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自评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且需盖法人章) 7. 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需总监和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且需盖法人章) 8.监理评估报告附件(需施工、监理单位核查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齐全) 8-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统一用表G5)(盖章) 8-2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试验记录表(分层做) 8-3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8-4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8-5砼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8-6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8-7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8-8其他材料、构件等核查要录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交复印件,但需甲方法人章且注明原件存放地) 1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交复印件,但需甲方法人章且注明原件存放地) 11.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表(公建及住宅工程须提供) 12.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表或竣工备案单(含有人防工程须提供) 13.专项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人防、电梯) 14.武汉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或工程档案验收意见反馈表 15. 单位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单(原件)

16. 水、电、通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17.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18.需初装饰、甩项验收工程的审批手续,设计变更 1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项目经理签字且需盖法人章) 2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1. 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检查评定表 22.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明”(原件,需项目经理签字盖法人章)2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汽车大修竣工的验收

1.题目名称:汽车大修竣工的验收。针对各大修中性能要求任选其中5项,结 合车型进行模拟考核。 2.时限:30min。 3.考场准备: (1) 大修后的国产中型载货汽车1辆。 (2) 常用工具1套。 (3) 计时表1块。 4.考核评分标准: 5.操作要点: (1)一般技术要求 1) 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条件安装。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 2) 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总质量,不得超过原设计总质量的3%。 3) 驾驶室、车厢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皱,蒙皮平整,无松弛、污垢及机械损伤等缺陷。 4) 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皱纹等现象,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 5) 驾驶室、客车厢、货厢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

翼子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厢不大于20mm。 6) 座椅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 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止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风挡玻璃透明,不眩目。 8) 转向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止可靠,转向盘自由转动量(带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总质量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总总质量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15?。 9) 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手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 仪表、灯光、信号、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 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 限速装置应铅封。 13) 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 各部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2)主要性能要求 1) 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 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变速器换档轻便,准确可靠。 3) 转向机械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摆头现象。前轮定位,最大转向角及最小转弯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 制动性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试行)的规定。 5) 汽车空载行驶初速为30km/h滑行距离应不少220m 。 6) 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档空载行驶,从初速20km/h加速到40km/h的时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 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档空载行驶,在经济车速下,每百公里燃油消耗量应不高于原设计规定值的85%,汽车走合期满后每百公里燃油消耗量应不高于原设计规定。 8) 驾驶室,客车厢不得漏水。汽车在多尘路上行驶,在所有门窗都关闭的情况下,当车外空气含尘量不低于200mg/m3时,驾驶室,客车厢内的含尘量不得高于车外含尘量的25%。 9) 汽车噪声应符合GBl495—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的规定。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2)

汽修管理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保及服务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汽车竣工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休息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售后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 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 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

车辆维修竣工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竣工检验标准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 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 二、发动机中修、发动机更换活塞及活塞环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冷车允许有轻微异响,油底壳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空调皮带、正时皮带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符合原厂标准。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不突暴、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小时之后,拆检火花塞应无明显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要求。 三、保养、小修作业的一般技术标准 对保养作业内容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耐心向客户解答清楚,涉及车辆行驶安全及车辆寿命的机件损坏或发生问题时,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如客户不做

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汽车售后服务制度 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是现代汽车维修企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售后服务,不仅关系到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完整性,更关系到客户能否得到真正的、完全的满意。为此,制定本制度。(一)售后服务工作由汽车服务站负责完成。 (二)售后服务工作的内容。 1、整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 客户送车进厂维修养护或来公司咨询、商洽有关汽车技术服务,在办完有关手续或商谈完后,业务部应于二日内将客户有关情况整理制表并建立档案,装入档案袋。客户有关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送修或来访日期,送修车辆的车型、车号、车种、维修养护项目,保养周期、下一次保养期,客户希望得到的服务,在本公司维修、保养记录(详见“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 2、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的需求 业务人员根据客户档案资料,研究客户对汽车维修保养及其相关方面的服务的需求,找出“下一次”服务的内容,如通知客户按期保养、通知客户参与本公司联谊活动、告之本公司优惠活动、通知客户按时进厂维修或免费检测等等。 3、与客户进行电话、信函联系,开展跟踪服务 业务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让客户得到以下服务: (1)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和对本公司服务有何意见;

(2)询问客户近期有无新的服务需求需我公司效劳; (3)告之相关的汽车运用知识和注意事项; (4)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服务、特别是新的服务内容;(5)介绍本公司近期为客户安排的各类优惠联谊活动,如免费检测周,优惠服务月,汽车运用新知识晚会等,内容、日期、地址要告之清楚; (6)咨询服务; (7)走访客户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三)售后服务工作规定 1、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部主管指定专门业务人员——跟踪业务员负责完成。 2、跟踪业务员在客户车辆送修进场手续办完后,或客户到公司访谈咨询业务完后,两日内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内容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3、跟踪业务员在建立客户档案的同时,研究客户的潜在需求,设计拟定“下一次”服务的针对性通话内容、通信时间。 4、跟踪业务员在客户接车出厂或业务访谈、咨询后三天至一周内,应主动电话联系客户,作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并就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与之交流。电话交谈时、业务员要主动询问曾到我公司保养维修的客户车辆运用情况,并征求客户对本公司服务的意见,以示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与在服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的态度。对客户谈话要点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一、适用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整车一类、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及取得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三类专项维修经营业务的,均应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二、合格证分类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和《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A证、B 证样式详见附件) 三、合格证的使用 (一)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 (二)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计算机打印的合格证(B证)式样应向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四)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

(五)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未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附件:《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 《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0000000000 存根 托修方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维修类别 维修合同编号 出厂里程表示值 该车按维修合同维修,经检验合格,准予出厂。质量检验员:(签字)承修单位:(盖章) 进厂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托修方接车人:(签字) 接车日期:年月日 №:0000000000 车属单位保管 托修方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维修类别 维修合同编号 出厂里程表示值 该车按维修合同维修,经检验合格,准予出厂。 质量检验员:(签字)承修单位:(盖章) 进厂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托修方接车人:(签字) 接车日期:年月日 №:0000000000 质量保证卡 该车按维修合同进行维修,本厂对维修竣工 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万公里或者()日。在托修方 严格执行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 况下,出现的维修质量问题,凭此卡随竣工出厂 合格证,由本厂负责包修,免返修材料费和工时 费,在原维修类别期限内修竣交托修方。 返修情况记录 返修 次数 第一次第二次 返修 日期 返修 项目 送修 人 质检 员 竣工 日期 接车 人 接车 日期 维修发票号: - 3 -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3

“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 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而竣工

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结算价是该结算工程部分的实际价格,是支付工程款项的凭据。 竣工决算:是指整个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以后,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核定新增资产和考核投资效果的过程,计算出的价格称为竣工决算价。是整个建设工程最终实际价格。 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 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 二、发动机中修、发动机更换活塞及活塞环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冷车允许有轻微异响,油底壳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空调皮带、正时皮带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符合原厂标准。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不突暴、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小时之后,拆检火花塞应无明显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要求。 三、保养、小修作业的一般技术标准 对保养作业内容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耐心向客户解答清楚,涉及车辆行驶安全及车辆寿命的机件损坏或发生问题时,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如客户不做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64187

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式者10天;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坚程和日期批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本厂财务部门对维修项目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鉴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和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三、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鉴定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四、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业务接待人员,并协助业务接待人员向车包做好解释工作;

机动车维修进厂过程及竣工检验记录单

机动车维修进厂、过程及竣工检验记录单承修单位:承修单位电话:编号: 托修单位牌照号码车型 托修方电话进厂时间出厂时间里程表示值(万公里) 报修项目 进厂检验 费用预算 (材料、 工时) 质检员:送车人: 功 能确认 工作正常√不正常× □音响系统□点烟器□中央门锁(防盗器) □后视镜□天窗□四门玻璃升降 物 品 确 认 有√无× □贵重物品□工具□千斤顶□备胎 □眼镜□灭火器□其他() 旧件交还出户□是□否 质检员:送车人: 过程 检验 实修 项目 质检员: 出厂检验材料费元工时费元合计元 竣工出厂 合格证号总质检员:接车人:时间: 第一联:承修方存档 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内容确认单 维修单号:车牌号:车型:作业时间:年月日

序号维护项目检查确认序号维护项目检查确认 1 更换润滑油□○△31 前轮轴承松紧及制动间隙□○△ 2 视情更换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32 后轴轮勃、半轴、制动蹄□○△ 3 转向、变速等润滑油高度□○△33 后轴制动底板、制动凸轮轴□○△ 4 燃油箱及油管接头及密封□○△34 后桥半轴套管、螺母及油封□○△ 5 清洁燃油滤清器视情更换□○△35 后轮制动内外轴承□○△ 6 检查燃油泵,必要时更换□○△36 后轮制动蹄及支承销□○△ 7 燃油蒸发控制装置□○△37 后轮制动蹄及复位弹簧□○△ 8 曲轴箱通风装置□○△38 后轮勃、制动鼓及轴承外圈□○△ 9 散热器膨胀箱百叶窗水泵□○△39 装复后轮勃及调整制动间隙□○△ 10 传动皮带外观及松紧度□○△40 检查转向器传动机构及密封□○△ 11 进、排气歧管、消声器□○△41 转向盘自由转动量□○△ 12 气缸管、校紧器缸盖□○△42 前束及转向量调整□○△ 13 增压器、中冷器检查清洁□○△43 变速器、差速器检查清洁□○△ 14 发动机支架检查、紧固□○△44 传动轴、支架及防尘罩□○△ 15 化油器及联动机构□○△45 传动轴万向节、半轴□○△ 16 喷油器、喷油泵□○△46 检查中间轴承间隙□○△ 17 分电器、高压线□○△47 制动踏板自由行程□○△ 18 火花塞□○△48 制动阀和管路接头□○△ 19 气门间隙□○△49 液压制动管路内是否有气□○△ 20 电控燃油喷射系统供油□○△50 驻车制动性能及自由行程□○△ 21 三效催化装置□○△51 悬架□○△ 22 离合器□○△52 轮胎□○△ 23 前轮制动器调整臂□○△53 发电机及调节器、起动机□○△ 24 前轮毂、制动蹄、支承销□○△54 蓄电池□○△ 25 制动盘、制动凸轮轴及校紧□○△55 灯光、仪表、喇叭、电路□○△ 26 转向节、保险片、转向节臂□○△56 车身、车架、安全带、雨刷□○△ 27 前轮制动内外轴承□○△57 内装饰□○△ 28 制动蹄及支承销□○△58 空调装置□○△ 29 制动蹄复位弹簧□○△59 清洗节气门、怠速电机□○△ 30 前轮毂、制动鼓、轴承外圈□○△60 检查车门门锁、循环水水位□○△ 建 议 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客户签字: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2020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2020新版) 一、适用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整车一类、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及取得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及自动变速器三类专项维修经营业务的,均应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二、合格证分类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和《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A证、B证样式详见附件) 三、合格证的适用 (一)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 (二)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照规定签发《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计算机打印的合格证(B证)式样应向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四)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五)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为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国家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采购员岗位职责 1、主动与申购部门联系,核实所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验货时间等,避免差错,按需进货,及时采办保证按时到货。 2、熟悉市场行情及进货渠道,坚持“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择优选购”的采购原则,努力降低进货成本,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 3、以搞好“采购供应,保障经营需要”为原则,抓好采购管理,了解公司及下属各企业的物资需求及市场供应情况,掌握酒店有关财务规定以及对物资采购成本、费用资金控制的要求,熟悉各种物资采购计划。 4、熟悉和掌握本人分管的各种物料的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单价、品质及供应商品的厂家、供应商,要准确了解、掌握市场供求即时行情,适时组织采购。 5、按“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要对本人分管的采购业务的质量、数量、成本负责,要尽可能多渠道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 6、及时完成部门下达的各项采购任务,及时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需求,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均以“物资申购单”为依据。 7、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并坚持“凭单采购”的原则,购进的一切物资要及时通知收货员及用货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共同把好质量、数量关。 8、服从厂里财务监督,遵守厂内有关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 11.供货商提供的样品,采购员要先记录在《样品登记明细表》上,然后再给业务部门确认,结果回复供货商,让供应商做相关记录并存档以备用。 12.供货商传来的报价单,采购要了解市场原料的最低价,才知道怎样降价,采购员要多同其它公司采购员和公司业务员多交流.才了解材料最低价. 13.采购没有权力备原材料,需要备原料或安排库存,一定要有业务的备料通知单方可,而且要把备料给上司知道. 14.供货商在报价时,有三种方式:(1)、报可以转厂价,(2)开增值税票(注明是含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 格证制度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附件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一、适用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整车一类、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及取得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三类专项维修经营业务的,均应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二、合格证分类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和《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A证、B证样式详见附件) 三、合格证的使用 (一)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 (二)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计算机打印的合格证(B证)式样应向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四)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五)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未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附件:《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摘录(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 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 机 动 车 维 修 竣 工 出 厂 机 动 车 维 修 竣 工 出 厂 合 格证 合格 证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监制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监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