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讲解及应用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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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新收入会计准则培训课件PPT
对于新收入准则应用可能涉及的应对
报告
系统
业务
人员
财务报告
• 识别差异及金额,特别是涉及判断及估计 • 新披露要求 • 新会计手册
流程系统
• 应对新要求,识别差距,调整流程和系统 • 修订关键内控
业务
• 评估对业务指标和管理报告的影响 • 重新审视重要合同安排,考虑进行必要调整 • 考虑对预算及其预测性信息的应用的影响
应收退货成本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应付退货款
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
列报与披露
收入确认会计 政策、相关有 重大影响的判 断及其变更
简化处理方法 的披露
定性 定量
与合同 相关信息
与合同成本有 关资产相关信
息
首次执行
首次执行采用累积影响法: 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 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择权、……
是
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商品的价 格是否反映了该商品独立售价
否
是
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 大权利,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否
不构成一项重大权利, 不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该初始费是否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
是
该商品是否构成 单项履约义务
是
否
在转让该商品时, 按分摊至该商品 的交易价格确认
客户是否能够单独购买质量保证
否
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 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
单独服务
否
保证类质保
不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按《或有事项》准则核算
是
服务类质保
作为单项履约义 务核算
准则14(收入)-PPT精选文档
16
(三)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例3、天上公司在06年12月18日向地下工厂
销售电热器一批售价50000元,增值税8500 元。电热器成本30000元。为及早收款,双 方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地下工厂在当月27日支付全部货款。07年5 月28日,该批电热器因质量问题被地下工厂 退回,天上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现金 折扣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也不属于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天上公司作账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收现总额 D 0
第1年末
第2年末 第3年末 第4年末 第5年末 总额
80
66.34 51.60 35.70 1 1.47 20
13.66
14.74 15.90 17.17 18.53 80
20
20 20 20 20 100
12
天上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5.26 5.26
(第3年末、第4年末收取货款会计处理略)
14
(续例)
第5年末收取最后一笔货款与增值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37 贷:长期应收款 2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1.47 1.47
15
(三)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3
二、 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三)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1、一般销售业务 2、分期收款销售业务 3、特殊商品销售业务
4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确 认 条 件
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 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4)
新收入准则重大变革与实务应对PPT课件
新收入准则重大变革与实务应对
北京财税研究院
2020/1/12
1
一、现行会计实务中收入确认与计量面临的困境
【案例1-1】甲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企业经营一家购物网站,消费者通过 该购物网站向供应商购买商品,供应商直接向消费者交付商品。合同约定: 消费者通过该网站购买商品时,甲公司按售价10%收取佣金,商品价格由供 应商定价,消费者通过该网站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货款由网站暂时锁定, 消费者收到商品并确认验收后再向供应商支付。甲公司在安排向消费者提 供商品之后没有进一步的义务,如果商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供应商与 消费者协商退换。
2020/1/12
11
2.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 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 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 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2020/1/12
12
【案例4-1】某供电公司与客户签订2年的供电合同,合同约定:供电 公司自2×17年1月日起每月向客户供电,并在月末收取电费,合同签 订日向客户一次收取入网费1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并预期能够取得 2年的全部电费收入。
保证期为从购买日起一年。 (2)客户有权接受最多20小时的针对如何使用产品的免费培训。 企业定期单独出售产品未附加培训任务。 问:几个履约义务?
2020/1/12
21
【案例4-7】甲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合同,以50000元销售某 设备一台。同时,客户可以选择在未来一年内,再以原价格(即 50000元)的10%折扣价格购买同型号设备一台。甲公司的这款产 品通常每年提价10%,并预计下一个月进行调价。
2020/1/12
北京财税研究院
2020/1/12
1
一、现行会计实务中收入确认与计量面临的困境
【案例1-1】甲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企业经营一家购物网站,消费者通过 该购物网站向供应商购买商品,供应商直接向消费者交付商品。合同约定: 消费者通过该网站购买商品时,甲公司按售价10%收取佣金,商品价格由供 应商定价,消费者通过该网站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货款由网站暂时锁定, 消费者收到商品并确认验收后再向供应商支付。甲公司在安排向消费者提 供商品之后没有进一步的义务,如果商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供应商与 消费者协商退换。
2020/1/12
11
2.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 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 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 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2020/1/12
12
【案例4-1】某供电公司与客户签订2年的供电合同,合同约定:供电 公司自2×17年1月日起每月向客户供电,并在月末收取电费,合同签 订日向客户一次收取入网费1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并预期能够取得 2年的全部电费收入。
保证期为从购买日起一年。 (2)客户有权接受最多20小时的针对如何使用产品的免费培训。 企业定期单独出售产品未附加培训任务。 问:几个履约义务?
2020/1/12
21
【案例4-7】甲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合同,以50000元销售某 设备一台。同时,客户可以选择在未来一年内,再以原价格(即 50000元)的10%折扣价格购买同型号设备一台。甲公司的这款产 品通常每年提价10%,并预计下一个月进行调价。
2020/1/12
新会计准则讲座之收入准则(PPT 56页)
❖ a.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8万
应交税金——应交VAT(销项税额) 17万
贷:应收账款
115万(不考虑坏账问题)
❖ b.
借:应收账款 115万
贷:银行存款 115万
资产负债表只调分录a,不调b。保持与现金流量表的一 致性。
❖ c.
借:库存商品
6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万
销售时:不做收入处理,作为对委托方债务处理; 但要开VAT发票,确认纳税义务,并将该义务转给 委托方。 同时将所代销的商品冲销。
支付代销款,并确认代销手续费收入
2021/6/21
14收入准则(王清刚)
21
例:
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 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20元/件, VAT率为17%。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手 续费。B企业销售代销商品,开具VAT专用 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20000元, VAT3400元。
2021/6/21
14收入准则(王清刚)
4
2.收入的概念和特点
❖ 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允许他人使用本企 业资产等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是偶然得到 的,一般会重复发生。
❖ 表现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 使所有者权益增加。
❖ 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 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VAT、代收利息 等。
借:库存商品420
应交税金-应缴VAT(进项税额)93.5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130
贷:银行存款
643.5
2021/6/21
14收入准则(王清刚)
27
(5)如果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①应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新准则收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ppt课件
这一条件不再满足,因此,甲公司不再确认特许权使用费
收入,同时对现有应收款项是否发生减值继续进行评估。
精品课件
6、合同合并 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 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 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 揽子交易;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 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 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准则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精品课件
(2)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 的情形。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 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 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 行会计处理。新合同的交易价格应当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一是 原合同交易价格中尚未确认为收入的部分(包括已从客户收取的 金额);二是合同变更中客户已承诺的对价金额。
精品课件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 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精品课件
3、对商业实质的考虑
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无论何时,均不应确认收 入。从事相同业务经营的企业之间,为了便于向客户或者潜在客 户销售而进行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应确认收入。例如,两家 石油公司之间相互交换石油,以便及时满足各自不同地点客户的 需求。
精品课件
【例题3-2】A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每周为客户的办公楼提 供保洁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客户每年向A公司支付服务费10 万元(假定该价格反映了合同开始日该项服务的单独售价)。在 第二年末,合同双方对合同进行了变更,将第三年的服务费调整 为8万元(假定该价格反映了合同变更日该项服务的单独售价), 同时以20万元的价格将合同期限延长三年(假定该价格不反映合 同变更日该三年服务的单独售价),即每年的服务费为6.67万元, 于每年年初支付。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
收入,同时对现有应收款项是否发生减值继续进行评估。
精品课件
6、合同合并 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 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 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 揽子交易;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 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 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准则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精品课件
(2)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 的情形。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 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 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 行会计处理。新合同的交易价格应当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一是 原合同交易价格中尚未确认为收入的部分(包括已从客户收取的 金额);二是合同变更中客户已承诺的对价金额。
精品课件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 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精品课件
3、对商业实质的考虑
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无论何时,均不应确认收 入。从事相同业务经营的企业之间,为了便于向客户或者潜在客 户销售而进行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应确认收入。例如,两家 石油公司之间相互交换石油,以便及时满足各自不同地点客户的 需求。
精品课件
【例题3-2】A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每周为客户的办公楼提 供保洁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客户每年向A公司支付服务费10 万元(假定该价格反映了合同开始日该项服务的单独售价)。在 第二年末,合同双方对合同进行了变更,将第三年的服务费调整 为8万元(假定该价格反映了合同变更日该项服务的单独售价), 同时以20万元的价格将合同期限延长三年(假定该价格不反映合 同变更日该三年服务的单独售价),即每年的服务费为6.67万元, 于每年年初支付。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学习与应用(精编课件).ppt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 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客户信用状况严重恶化,乐视)。 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精品课件
0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3、合同合并的处理
第七条 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 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一)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二)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三)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准 则第九条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 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在某一 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精品课件
0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2、履约义务的识别
2017年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学习与应用
主讲人:毕文涛
工作部门:审计二部
精品课件
01.准则修订的背景
目录 Contents
02.修订的主要内容 03.新准则执行时间 04.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05.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06.特定交易(或事项)的处理
07.合同成本
08.收入的列报和披露
精品课件09.新旧准则的衔接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 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0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3、合同合并的处理
第七条 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 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一)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二)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三)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准 则第九条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 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在某一 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精品课件
0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2、履约义务的识别
2017年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学习与应用
主讲人:毕文涛
工作部门:审计二部
精品课件
01.准则修订的背景
目录 Contents
02.修订的主要内容 03.新准则执行时间 04.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05.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06.特定交易(或事项)的处理
07.合同成本
08.收入的列报和披露
精品课件09.新旧准则的衔接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 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会计准则下收入确认 PPT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确认
问题4: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确认
问题5A:可明确区分商品
1. 客户能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 该转让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单独可区分。
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的两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 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2.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 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 3.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应当冲减交 易价格。 4. 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 额冲减交易价格。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章-计量
问题2C:估计可变对价
举例0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项建造定制设备的合同。该转让设备的承诺是一项在一段 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已承诺的对价为2500元,但视设备完工的时间,该金额有可能会 减少或增加。
具体而言,若设备于2019年3月31日仍为完工,则每推后一天完成,已承诺的对价将 减少10元;若设备与2019年3月31日前完工,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已承诺的对价将增加10 元。
9. 客户: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并支付对价的一方。 10. 合同: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包括: 11. 书面形式 12. 口头形式 13. 其他形式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PART TWO
收入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确认
新会计准则—收入概述(PPT 30张)
销售商品收入(4/10)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 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地估计,则无法确认收入。 有时,由于销 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 生变动的情况,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不能合理 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就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收入的金额,不应在发出商 品时确认收入,而应当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能够 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6.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 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 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整个 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通常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 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2/3)
确认条件(同时满足)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3/3)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 关的收入和费用,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 资产 收费金额固定,或者合同授予方补偿差价, 将“工程结算”从贷方转出,同时确认为金 融资产(应收账款) 收费金额不固定,则确认为无形资产 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 付的工程价款等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 经营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 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也 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PPT精选课件
石油换 石油
19
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变更
(1)形成新的单独合同(代表一个单独合同): 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并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其单独售价; (2)原合同的变更(不代表一个单独合同) ①未履约部分可区分:原合同终止,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
理 (未来适用法) ②未履约部分不可区分:将该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
o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17
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可以是书
面、口头、商 业惯例
合同各 方已签 字盖章
明确合 同各方 的权利 义务
合同有 明确的 付款条
款
合同具 有商业 实质
合同对 价很可 能收回
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8
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10
02 三、规范了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例如:入网送手机、卖材料送 设备、消费送优惠券等
11
02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附有客户 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客户未行使的权利、无需退还的初 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正确答案』本例中,该30件额外产品进行的合同修订,事实上构成了一项 关于未来产品的单独的合同,且该合同并不影响对现有合同的会计处理。企业 应对原合同中的120件产品,每件确认100元的销售收入;对新合同中的30件 产品,每件确认90元的收入。
21
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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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变更
(1)形成新的单独合同(代表一个单独合同): 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并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其单独售价; (2)原合同的变更(不代表一个单独合同) ①未履约部分可区分:原合同终止,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
理 (未来适用法) ②未履约部分不可区分:将该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
o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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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可以是书
面、口头、商 业惯例
合同各 方已签 字盖章
明确合 同各方 的权利 义务
合同有 明确的 付款条
款
合同具 有商业 实质
合同对 价很可 能收回
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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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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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三、规范了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例如:入网送手机、卖材料送 设备、消费送优惠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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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附有客户 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客户未行使的权利、无需退还的初 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正确答案』本例中,该30件额外产品进行的合同修订,事实上构成了一项 关于未来产品的单独的合同,且该合同并不影响对现有合同的会计处理。企业 应对原合同中的120件产品,每件确认100元的销售收入;对新合同中的30件 产品,每件确认90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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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新收入准则讲解及应用案例分析
• 此公司也向其他客户单独销售以上商品或服务,其中该公司单 独卖出一台实验仪器的价格为392万,单独安装一台实验仪器 的费用为5万元,单独提供一台实验仪器的技术支持服务,即 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为12万元(这三种售价均不含税)。
三、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 (一) “五步法” 分析
• 本例中,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并负责运输。该 批产品在出库时,控制权转移给乙公司。在此之后, 甲公司为将产品运送至乙公司指定的地点而发生的运 输活动,属于为乙公司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如果该 运输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且甲公司是运输服务的 主要责任人。甲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该运输服务的交 易价格确认收入。
• (提供服务相关的折旧、摊销等成本问题)
四、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分析
• (二)合同履约成本
• 本例中,与客房服务相关的资产折旧和摊销属于甲公 司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服务成本。该成本需 先考虑是否满足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资本化条 件,如果满足,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 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 成本。
• 新收入准则规定了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是合同双方对 签订的合同进行了批准审核,而且承诺了履行各自应尽的 义务;二是合同双方明确了转让的商品或者劳务的权利以 及义务;三是明确合同中的收支条款;四是双方签订的合 同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五是企业给客户转让商品取得的对 价可能收回,在双方签订合同且满足以上条件之后,收入 确认才开始进行。
四、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分析
• (二)合同履约成本
• 【例】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该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 资产。甲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除发生的餐饮、商 品材料等成本外,还需要计提与酒店经营相关的固定 资产折旧(如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内的设备家具等)、 无形资产摊销(如酒店土地使用权等)费用等,应如 何对这些折旧、摊销进行会计处理。
三、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 (一) “五步法” 分析
• 本例中,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并负责运输。该 批产品在出库时,控制权转移给乙公司。在此之后, 甲公司为将产品运送至乙公司指定的地点而发生的运 输活动,属于为乙公司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如果该 运输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且甲公司是运输服务的 主要责任人。甲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该运输服务的交 易价格确认收入。
• (提供服务相关的折旧、摊销等成本问题)
四、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分析
• (二)合同履约成本
• 本例中,与客房服务相关的资产折旧和摊销属于甲公 司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服务成本。该成本需 先考虑是否满足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资本化条 件,如果满足,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 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 成本。
• 新收入准则规定了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是合同双方对 签订的合同进行了批准审核,而且承诺了履行各自应尽的 义务;二是合同双方明确了转让的商品或者劳务的权利以 及义务;三是明确合同中的收支条款;四是双方签订的合 同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五是企业给客户转让商品取得的对 价可能收回,在双方签订合同且满足以上条件之后,收入 确认才开始进行。
四、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分析
• (二)合同履约成本
• 【例】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该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 资产。甲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除发生的餐饮、商 品材料等成本外,还需要计提与酒店经营相关的固定 资产折旧(如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内的设备家具等)、 无形资产摊销(如酒店土地使用权等)费用等,应如 何对这些折旧、摊销进行会计处理。
收入会计准则讲解 PPT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
一直以来,财政部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项目的进展,并结合我国实务积极反馈意 见和建议。2014年5月,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发布之后,我们成立了收入准则项目组, 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并启动了我国新收入准则的修订项目。在对我国收入准则实施 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新收入准则,经多次反复修改,于2015年3月形成准则初稿。
收入会计准则讲解
讲授提要
一、修订收入会计准则背景 二、修订收入会计准则主要内容 三、新收入会计准则对一些行业影响 四、新旧收入会计准则对比 五、核算举例
一、修订收入会计准则背景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分别简称“收入准则” 和“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的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进行了规范。其中,收入准则规范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 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建造合同准则规范企业建造合同取得 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然而,随 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日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认 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分收入准则和建造合 同准则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如何判 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按总额还是净 额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何 进行会计处理,等等。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完善现行收入相关准 则,切实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 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 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 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 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 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 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一直以来,财政部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项目的进展,并结合我国实务积极反馈意 见和建议。2014年5月,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发布之后,我们成立了收入准则项目组, 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并启动了我国新收入准则的修订项目。在对我国收入准则实施 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新收入准则,经多次反复修改,于2015年3月形成准则初稿。
收入会计准则讲解
讲授提要
一、修订收入会计准则背景 二、修订收入会计准则主要内容 三、新收入会计准则对一些行业影响 四、新旧收入会计准则对比 五、核算举例
一、修订收入会计准则背景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分别简称“收入准则” 和“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的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进行了规范。其中,收入准则规范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 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建造合同准则规范企业建造合同取得 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然而,随 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日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认 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分收入准则和建造合 同准则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如何判 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按总额还是净 额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何 进行会计处理,等等。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完善现行收入相关准 则,切实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 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 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 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 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 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 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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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
借鉴IFRS15,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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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准则的修订背景及实施安排
• 实施安排
•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这一要 求与IFRS15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避免该类上市 公司境内外报表出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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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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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 例:某一大型实验设备销售公司,其主要业务是进行实验设备 销售,与此同时该公司还提供安装服务以及技术支持服务。
• 在2018年4月20日该公司与客户签订了实验仪器的销售合同, 合同中总价为400万元(不含税),在销售合同中做出了以下 几项规定:第一,该公司向客户销售大型实验设备一台;第二, 该公司为客户提供实验设备的安装服务;第三,该公司为客户 提供18个月的售后技术服务。此客户在2018年4月27日向该公 司支付合同款100万元,实际上支付了80万元。该公司在2018 年4月30日向客户交付实验仪器,并对实验设备进行安装。
• 新收入准则规定了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是合同双方对 签订的合同进行了批准审核,而且承诺了履行各自应尽的 义务;二是合同双方明确了转让的商品或者劳务的权利以 及义务;三是明确合同中的收支条款;四是双方签订的合 同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五是企业给客户转让商品取得的对 价可能收回,在双方签订合同且满足以上条件之后,收入 确认才开始进行。
•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2006年2月15日印发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2006年10月30日
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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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一)收入确认模型的变化
• 旧收入准则有两个收入确认模型:第一种收入确认模型是在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中,以风险或报酬转移为 基础确认,主要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收入;另一种收入确认 模型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以完工 百分比为确认,主要用于提供劳务的收入以及建造合同的收 入。但有时候两者之间的界限不够明显,致使财务人员在实 物处理过程中判断困难。
新收入准则讲解及应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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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准则的修订背景及实施安排
• 修订背景
•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 入》(IFRS15),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 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并保
• 此公司也向其他客户单独销售以上商品或服务,其中该公司单 独卖出一台实验仪器的价格为392万,单独安装一台实验仪器 的费用为5万元,单独提供一台实验仪器的技术支持服务,即 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为12万元(这三种售价均不含税)。
• 2.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
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两年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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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准则的修订背景及实施安排
• 实施安排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 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三年的 准备时间。
• 4.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 准则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准则。
•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做收入信息披露时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求企业根据合同对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合同
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信息进行披露;第二,在披露企业收入
确认会计政策的同时还要对会计估计以及相关的变更进行
披露;第三,要求企业披露的收入信息要同企业的合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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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 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基础是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签订合同即为收入确认的第一步,在双方签订的合同 中规定了企业的履约义务,并通过履约义务确定交易 的价格,并根据每个商品的价格比例把交易价格分摊 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最终履行履约义务并确定收入, 这也就是新收入准则中的“五步法”模型。“五步法” 模型为收入确认提供了科学详尽的指导。
• 新的收入准则将以往两个收入确认模型进行了合并,不再对 业务的类型进行区分,而是将履约义务作为确认标准,避免 了两项标准同时运用而引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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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二)收入确认时点的变化
• 旧收入准则收入确认点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 主要风险以及报酬的转移,但由于很多时候销售商 品和提供劳务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如空调销售与 安装),这就造成收入时间点的确认比较困难。
• 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点是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 控制权转移,这就是通过经济利益的转移作为收入 的确认点,与旧收入准则相比,受到人为因素的影 响较小,企业业务实质的结算结果更加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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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三)合同处理的变化
• 旧收入准则中在处理多种交易安排合同的时候,仅仅对奖 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做出了相关规定。
• 此外,在新收入准则中,要根据企业的角色,即企业是责任人 还是代理人,来确定企业的收入是总额还是净额,使得收入确 定更加规范,保证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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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五)收入信息披露要求对比
• 旧收入准则对于信息披露没有做出过高的要求,这使得很 多企业在对收入信息进行披露时大同小异,不能体现出本 企业自身的特点。
• 此外新收入准则还引入“履约义务”这一概念 ,并且对
如何识别单个的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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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四)特定交易处理的变化
• 在旧收入准则中没有涉及到关于特定交易的规定,只是在准则 中对于部分的特定交易做出了解释。
• 新收入准则中对可变对价合同、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总额法 与净额法的区分以及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的交易中 对于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