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详细版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根据《煤矿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和分级:确定煤矿的重大危险源,包括指标、标准和分级标准,并将其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重大危险源。
2. 重大危险源的监测与监控: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测与监控系统,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 重大危险源的预警机制: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预警机制,包括预警等级、预警指标和预警措施,及时提醒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和避险措施。
4.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管控: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将其纳入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管理体系。
5. 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管理: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等,提高煤矿应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能力。
6.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煤矿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7. 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公开与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众宣传重大危险源的危害和防范措施,并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可以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为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二、监督管理基本原则1.法律依据和标准:制定并执行有关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根据矿山的风险评估结果,将重大危险源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3.全过程管理:从该矿山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生产运营到退役阶段,实施全过程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4.责任主体:明确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的责任,加强双方的合作与协调。
5.信息化管理: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监管。
6.检查与监督:设立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三、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划分和管理1.重大危险源的划分:根据矿山的风险评估结果,将煤矿重大危险源划分为一般重大危险源和特别重大危险源两类。
2.一般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于一般重大危险源,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特别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于特别重大危险源,煤矿企业应全面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和检查。
四、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审查与监督1.重大危险源的审查:煤矿企业在建设时,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查,确保防范措施的科学可行性和有效性。
2.监督检查: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检查,对煤矿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3.事故调查与处理:对于发生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煤矿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化管理1.信息采集:煤矿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采集系统,将矿山各个环节的危险源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记录。
2.信息共享: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煤矿企业采集的信息进行整合和共享。
3.信息查询与分析: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信息查询与分析系统,及时查询和分析煤矿企业的危险源信息,提出改进建议。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我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油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管理机构职责(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杨兴隆副组长:高建新、线崇杰、温克珍成员:李宜桓、李萍、雍经国、贾广慧、张学伟、秦晓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
(二)职责划分:组长: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油库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成员:负责操作环节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三、组要任务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安全班组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标准对重大危险源有组织的展开普查辨识、隐患治理、监测监控,并制定好应急救援预案。
四、工作目标(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确定重点监控对象;(二)对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督促整改;(三)为油库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安全生产班组及油库提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手段。
五、工作职责(一)安全生产组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重大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应逐一登记建档管理。
(三)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四)每年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应在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设置标牌和示图,对作业场所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责任、操作规范、作业危险性、应急措施等事项进行告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监测、报警灯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是指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的规定。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评估:根据煤矿不同区域和工作过程的特点,将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并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 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确定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包括现场监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3. 监督管理和执法措施:明确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并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
4. 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确保监管部门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能够全面、及时、有效地进行。
5. 信息化管理和技术支持:推进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水平。
总的来说,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
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范文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范文1.引言本文旨在制定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包括煤矿开采、运输、储存、利用等环节。
3.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3.1 根据煤矿行业的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煤矿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井下火灾、瓦斯爆炸、坍塌等。
3.2 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应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
4.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报警4.1 煤矿企业应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
4.2 监测设备应具备报警功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5.重大危险源责任人的设立和职责5.1 每个煤矿企业应设立重大危险源的责任人,确保相关工作的贯彻执行。
5.2 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5.3 负责对所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定期检查和安全评估,及时整改隐患。
6.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6.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6.2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6.3 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对和处理7.1 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时,责任人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并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7.2 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加强事故预防措施。
8.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检查8.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煤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8.2 对于未按规定整改的情况,监督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9.处罚措施9.1 违反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的,应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9.2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吊销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并发布。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煤矿公司设立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重大危险源管理水平。
三、重大危险源的界定煤矿中存在多种重大危险源,其中包括瓦斯(一氧化碳)、矿井顶板、火源、爆炸物、有害气体等。
煤矿对这些危险源进行详细的界定,明确其特征和危害性质,以便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一)瓦斯(一氧化碳)管理1.煤矿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爆破放炮时间触发条件和放炮预警措施进行管理,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煤矿应设立瓦斯监测系统,对井下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
(二)矿井顶板管理1.煤矿应定期对矿井顶板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加固。
2.煤矿应制定相应的矿井顶板稳定性评估方法和标准,评估矿井顶板的稳定性,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火源管理1.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火源管理部门,负责对矿井内的火源进行管理和监控。
(四)爆炸物管理1.煤矿应建立爆炸物管理制度,规范爆炸物的存储和使用,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煤矿应定期对存放爆炸物的仓库进行检查,并对爆炸物进行相应的清理和维修。
(五)有害气体管理1.煤矿应定期进行有害气体排放监测,确保有害气体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煤矿应采取措施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并开展有害气体防治技术研究,提高职工的健康保护水平。
五、责任追究(一)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
(二)煤矿公司应对造成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处罚,并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培训与演练(一)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煤矿工作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煤矿是一个充满各种潜在危险的工作场所,重大危险源的存在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
为了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 煤矿企业负责人必须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源。
2. 煤矿企业必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3.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测1. 煤矿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测。
2. 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火源检测、瓦斯检测、煤尘检测、通风系统检测等。
3. 检测结果应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4. 重大危险源的检测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1.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各个危险源的情况。
2. 监控系统应具备报警功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监控记录应及时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分析。
五、重大危险源的管理1. 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各种危险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 危险源的管理应采取层级管理的方式,确保责任的明晰和工作的落实。
3.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应与日常生产工作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六、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针对煤矿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必须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惩罚。
3. 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七、总结建立科学有效的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是保障煤矿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规范的检测、监控和管理,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模版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模版一、总则(一)为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三)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目标是防范和减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护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
(四)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对于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管机构(一)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下设的地方煤矿安监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地方煤矿安监局拥有在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修订监督管理方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
三、监督管理内容(一)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安全控制措施的评审、监督检查等。
(二)煤矿经营单位应根据煤矿特点,制定煤矿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评估工作。
(三)煤矿经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四、监督检查(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地方煤矿安监局应组织开展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煤矿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二)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抽查、暗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煤矿经营单位的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对于发现的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不达标的情况,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地方煤矿安监局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处罚措施(一)对于严重违反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的煤矿经营单位,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地方煤矿安监局有权依法给予处罚。
(二)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生产、吊销许可证等,具体处罚标准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地方煤矿安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对于导致严重事故发生的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地方煤矿安监局有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示范文本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我矿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安全矿长为副组长的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防止领导组。
组长:白英明副组长:贺生财成员:张渭平马玉山祁郁福王森陈科忠刘玉辉韩照顺曾海明李成基陈全赵良玉马占海杨幼忠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长兼任,负责组织危险源排查、督促治理及收集、整理、分析、汇总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将有关信息情况汇总汇报领导组。
二、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每两年至少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及时报所在地区安全监管局备案。
评估工作由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下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中介机构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安全评价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对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范本(2篇)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领域的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设备、设施和工艺等。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煤矿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分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和报警机制,确保及时掌握和处理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危险源识别能力。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煤矿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维护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煤矿企业,相关部门有权进行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第二章评估和分类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其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设施和工艺等进行全面的评估,确定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和数量。
第十条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危险程度、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等内容。
第十一条煤矿重大危险源应当分为不同的类别,根据其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等级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分类管理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分类科学合理。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煤矿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分类结果应当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分类结果进行复核。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针对不同类别的煤矿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和掌握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3篇)
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A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矿部、班组三级管理与控制;B级:较大危险源:由矿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
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
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一、引言煤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其开采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危险和风险。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的环境安全,必须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二、监督管理职责和机构2.1 监督管理职责1.煤矿企业应当对煤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调查和排查,确定矿区的重大危险源清单,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矿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检测和评估机构负责对煤矿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和评估工作,确保矿区的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2.2 监督管理机构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2.煤矿企业:负责实施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自行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3.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环保部门等,负责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排查3.1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指煤矿中可能导致事故、损害人员健康或引发环境污染的因素或条件。
3.2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确定1.煤矿企业应当对矿区进行全面调查和排查,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2.通过专业的技术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的范围、特征和危害程度。
3.根据矿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3.3 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整改1.煤矿企业应当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报告监管部门。
四、重大危险源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4.1 防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1.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应当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全面保障矿区的安全。
3.防护措施的实施应当经过专业评估和检测,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传出或爆发的地方。
第二条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申报登记、申报类别、安全评价、登记建挡、风险评估、治理整顿、监控网络、应急预案建设等,实施全程监控管理。
(1)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是指立足本单位实际,依靠有关技术研发单位开发的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计算机软件,通过简单的人机对话,数据输入,实现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等级的初次评估。
(2)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是指本单位在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的基础上,依法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和应急预案。
同时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工作。
(3)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类别,是指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是指基层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等级初次评估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危险等级程度进行安全评价,并为所属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5)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是指各单位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申报、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或档案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是指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风险等级,并按风险等级采取应对措施,及时预控或消减风险。
根据风险值大小,可将风险预警分为5个等级:(7)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整顿,是指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缺陷和立项、监控、整改、审核、消项工作制度,对构成重大事故的重大危险源,立即停产整改,并经过注册安全工程师审核评定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8)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网络是指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安全生产信息技术保障体系,在突发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进行应急决策和指挥提供重要依据。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是指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用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范和控制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存在和发生,确保煤矿作业环境安全,遵守《煤矿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下为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1. 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明确煤矿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重大危险源清单和评估:制定煤矿重大危险源清单,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级别和安全控制要求,并建立相应的随机抽查、复查机制。
3. 重大危险源现场管理:要求煤矿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巡查记录,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 危险源监测和预警机制: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预警机制,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运行状况,预防事故的发生。
5. 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要求煤矿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6. 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管理,推动科学研究,引进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7. 信息公告和培训宣传:要求煤矿企业及时向员工公告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和控制措施,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范本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范本煤矿是一种高危险性行业,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监督和管理煤矿重大危险源。
下面是一份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水害等。
第四条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务的原则。
第二章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构第六条国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和标准、制定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收集、分析和发布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数据等。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制定本地区的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和检查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等。
第三章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要求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和权限,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章,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管控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煤矿应当对煤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评估,包括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水害等各种可能导致煤矿事故的危险源。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测体系,包括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水害等各种危险源的监测设备和系统。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风险管控制度,确保煤矿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范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简介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其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危险,需要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本文将针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相关法律法规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以下是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煤炭安全规程》3.《煤矿安全规定》4.《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内容重大危险源识别煤矿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灾害的危险因素,其识别工作是重中之重。
权威机构应该制定标准,对煤矿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分类根据不同危险源的特性,将重大危险源分为四类:1.物理因素:包括瓦斯、煤尘积累等矿井安全方面的危险因素;2.化学因素:包括重金属、化学污染等环保因素;3.生物因素:包括矿工身体因素、作业环境卫生等因素;4.人的因素:包括人为疏失、误操作等因素。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应该开展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重大危险源管理计划:应当制定清晰的管理计划,确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2.责任制度:建立失责追责机制,对管理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检查评估:应当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开展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4.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对煤矿安全知识的普及与培养。
5.事故报告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整改一旦发现煤矿重大危险源问题,应及时开展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以解决。
整改工作应该包括:1.明确责任:对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明确,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制定整改方案: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得以完美呈现。
2023年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2023年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实施目标:1. 提高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 减少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率;3. 提升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水平;4. 保障煤矿工人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3. 全面、持续、有目标的方针。
实施措施:1.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1.1 加强安全监察部门人员构建,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1.2 完善监察手段和设备,提高监察效率;1.3 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监察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2. 优化危险源监测与预警体系:2.1 完善煤矿危险源监测网络,提高数据分析和预警能力;2.2 按照规定,设立煤矿安全监测机构,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2.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联动监测和预警。
3. 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识别与评估:3.1 制定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和方法,明确评估周期;3.2 依据评估结果,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3.3 开展煤矿重大危险源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危险源处理能力。
4. 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防护与控制:4.1 加强煤矿通风、排水、防尘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4.2 安装和使用先进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4.3 严格落实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
5. 完善煤矿安全应急管理体系:5.1 制定煤矿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措施;5.2 开展煤矿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3 加强与应急救援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6. 强化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执法力度:6.1 加大对煤矿重大危险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6.2 完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发布机制;6.3 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7. 提高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水平:7.1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7.2 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7.3 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和管理。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煤矿重点不安全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法煤矿作为紧要的能源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煤矿生产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仅会给矿工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更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进展。
为了把煤矿生产中的不安全源管理工作做好,有效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煤矿生产中的不安全源的监管和管理必不可少。
本文就煤矿重点不安全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法进行探讨。
一、煤矿不安全源的概念及分类煤矿不安全源是指煤矿生产中可能造成人身、财产及环境损失的可能性较大的因素。
常见的煤矿不安全源重要有以下几类:1. 物理不安全源:如地质构造扰动、岩爆、滑坡、坍塌、地面或建筑物倒塌、高空坠落等;2. 化学不安全源:如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3. 生物不安全源:如矿井内细菌、病毒等;4. 人为因素不安全源:如违章作业、管理不当、技术操作不规范、人员素养欠佳等。
以上不安全源只是煤矿不安全源的一部分,但其危害性和隐患性需要煤矿企业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实行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管控。
二、管控煤矿不安全源的紧要性在煤矿生产中,不安全源的存在影响着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进展。
因此,加强煤矿不安全源的管控工作具有紧要意义:1. 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煤矿不安全源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强不安全源管控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关键措施,也是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
2. 提高煤矿生产质量:不安全源管控可以遏制一些隐匿的质量问题,能够使煤矿生产有序、规范化,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产能效益。
3. 提高煤矿企业的社会效益:不安全源管控可以让煤矿企业真正成为安全、环保、诚信、高效的企业,为国家的经济进展做出贡献。
因此,加强煤矿不安全源的管控工作,能够有效提高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煤矿重点不安全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法1. 不安全源识别煤矿企业要订立不安全源识别清单,列出全部可能存在的不安全源,明确其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导致事故的因素。
在此基础上订立完善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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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7584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方
案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加强我矿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安全矿长为副组长的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防止领导组。
组长:白英明
副组长:贺生财
成员:张渭平马玉山祁郁福王森陈科忠刘玉辉韩照顺
曾海明李成基陈全赵良玉马占海杨幼忠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长兼任,负责组织危险源排查、督促治理及收集、整理、分析、汇总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将有关信息情况汇总汇报领导组。
二、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每两年至少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及时报所在地区安全监管局备案。
评估工作由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下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中介机构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安全评价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对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
安全评估报告应具有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危害因素便是与分析;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
7、应急救援预案及效果评价;
8、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
四、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材料、过程、设备、工艺防护措施和环境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评估,并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时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经济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危险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
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组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并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2、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3、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建档情况;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5、重大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6、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9、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
10、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监控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负责人立即排除。
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带,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负责人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
隐患排除后,经矿相关单位验收审查同意
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和使用。
六、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区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
矿长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
并针对危险源评估情况,开展工作:
1、煤尘爆炸重大危险源等级为Ⅲ级防治措施;
1)由通风科负责定期对主大巷进行冲洗;(因本矿各种实际情况,未刷白)
2)按规定设置隔爆水棚;
3)进行煤层注水,减少煤尘;
4)各转载点规范设置喷雾降尘尘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5)采掘作业按规程要求进行喷雾降尘作业;
6)爆破作业严格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使
用水泡泥,减少爆破时的煤尘;
7)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严防失爆;及时更新设备,杜绝使用淘汰设备;
2、水文地质环境条件简单,重大危险源等级为Ⅲ级防治措施;
1)以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组为主建立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
2)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
3)严密组织探水掘进,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避免疏忽大意;
4)定期对周边煤矿进行调查,了解开采情况,及相邻煤矿水温变化情况;
5)特殊情况下的开采,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
患;
6)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
7)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8)特别注意贯通积水巷道或积水区防治水安全管理;
9)重视自采自掘采空废弃巷积水的探放;
10)及时完善标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注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情况;
11)在井口设置防洪门,修筑挡水堤坝、排水沟渠;
12)严格执行雨季三防制度,在中道大雨天气及时撤人;
13)做好主排水设备设施的检修和日常管理,确保排水符合矿井要求;(因各种原因,现暂无法达
到无人值守系统运行)
3、必须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制定应急预案。
并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默勒三矿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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