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报表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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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理财产品成为了投资者理财的一种主要方式。

对于银行而言,理财产品的销售是一项重要业务。

到底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和投资到底给银行带来了多少收益?这就涉及到对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问题。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概念银行理财产品是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投资者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银行按照协议约定的利率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在协议期限届满后将本金及利息一并返还给投资者的一种金融产品。

二、会计处理方法对于银行而言,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确实是一项盈利业务。

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银行将其销售的理财产品确认为金融资产,并按照持有到期日属于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类。

对于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其确认方式如下:1.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已容易测量其公允价值,且与银行的业务模式相符的金融资产。

银行认定组合内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均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过去式该利息收入,并确认未实现收益。

2.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非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以及按摊余成本计价维护的投资。

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这类金融资产,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其公允价值变动转为实现收益。

3.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已容易测量其公允价值,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可通过损益表直接反映的金融资产。

银行应当将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列于利润表中。

三、会计核算问题1.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的公允价值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来自于利率差,即银行按照协议约定的利率收取投资者一定的费用。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具体需要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等于本金加上已经确认的收益。

2.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计提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风险,按照监管要求,银行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

具体来说,银行需要根据风险敞口的风险系数及风险跟踪评价结果等指标计提风险准备金。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分类与列报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分类与列报

投资产 品等 ) ,为上市公 司用募集 资金
购买 银行 理财 产 品扫 清 了障碍 ,拉 开
二、银行理 财产 品的会计 分类
( 一 ) 固定 收 益 类
了上 市公 司大 规模 购 买理财 产 品 的序
幕。
行 )收取 现金 或其 他金 融资 产 的合 同
权利。
属 于 纯债 权 的非 衍 生金 融 资产 ,
根据 《 商业 银行 个 人理 财业 务管 理暂行 办法》 ,按照 客户获取收益 方式
的不 同 ,理财 计 划可 以分 为保证 收 益
益 的理 财产 品 、信托 公司 发行 的 固定 收益 类信 托产 品 、证券公 司发 行 的固
定 收 益 类 的 资产 管 理 计 划 等 理 财 产
属 于债务 工具 投资 ,虽 然理 财产 品 的
《 商业 银 行 个 人 理 财业 务 管 理 暂 行办
法 》规 定 ,个人 理 财业 务 ,是指 商业 银 行为 个人 客户 提 供 的财务 分析 、财 务 规划 、投 资顾 问 、资 产管 理等 专业
化服务 活动。
类 ( 保本保 固定 收益 ) ,对应 于保证收 益 理 财计 划 中的 固定 收益 型 ;B . 保 本 浮动收 益类 ( 包 括保 本保 固定 收益 附
合 同约 定分 配给 投 资 人 的金 融 产 品 。
金 的权利 符合 债务 工具 的定义 。根 据
《 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 》 ,金 融资产应 当在初 始确认 时 划 分为 下列 四类 :( 1 )以公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和指定 为 以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小结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小结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小结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小结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进行核算和列报一直是论坛里谈论比较多的问题,我总结了一下,供各位同行参考。

也欢迎大家发表意见。

1. 保本并且收益固定,区分两种情况:(1)如果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且管理层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1年内到期的,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2)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则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定义(以固定金额收回),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核算)2.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区分两种情况(1)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计量,也可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

如果1年内到期的,在报表中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该理财产品在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应按如下处理1)选择分拆,将主合同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2)如果不分拆,则整体指定为以公允计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3.保本但收益浮动,区分两种情况(1)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计量,也可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

如果1年内到期的,在报表中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浮动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这种理财产品是在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应按如下处理1)选择分拆,将保本部分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分拆的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如果不分拆,则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2012-10-13 09:14:52)转载▼标签:分类:税务筹划杂谈在银根紧缩、资金流动性不断抽紧的大背景下,各商业银行为满足存款规模、缓解存贷比监管压力、提高中间业务收益率,纷纷通过大规模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招揽优质客户。

随着基准利率不断提高和银行间竞争加剧,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水涨船高。

2011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可谓盛况空前。

据统计,截至6月上旬,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已达7万亿元。

光今年以来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就有6000多只,已接近去年全年总量,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也节节抬高,最高收益率甚至超过7%。

及此同时,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理财也屡见不鲜。

但新会计准则颁布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均未专题规范理财产品的入账处理。

笔者浏览了部分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中报,重点分析了公司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

从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看,部分公司对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存在一定问题,对财务分析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现将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及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分别分析如下。

一、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1.委托贷款账务处理分析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并未单独说明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 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具体核算为: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因行业和主营业务不同,金融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应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一般企业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委托贷款实务处理中的问题但在实务中,不少上市公司误将委托贷款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并将取得的利息误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如2010年度中南建设(000961)控股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贷给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用款9000万元、法尔胜(000890)通过渣打银行南京分行贷款1亿元给江阴市辰华物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600100)等上市公司。

银行理财的会计计量和列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银行理财的会计计量和列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银行理财的会计计量பைடு நூலகம்列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对于理财产品持有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 量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进行计量。
1、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其公允价值。通常情况下,金融工具初始确认 的成本不符合后续公允价值计量要求,除非有充分的证据或理由表明该 成本在计量日仍是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2、减值 理财产品持有的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之外的金融 资产,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中有关金融资产减值的规 定,评估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以及确定减值损失的金额并进行会 计核算。 商业银行作为编报理财产品财务报表的法定责任人。如果相关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要求报送或公开理财产品财务报表,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其 报送或公开的理财产品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和列报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和列报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和列报分析作者:王敏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第4期王敏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可获得理财收益。

对于理财产品,会计如何核算和企业会计准则下应如何列报成为难题,本文结合银行理财产品的特点和相关规定对此进行分析。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列报一、理财产品的定义和分类银行理财产品,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相对于储蓄存款,银行接受客户授权将款项进行投资,客户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按约定承担。

与储蓄存款相比,银行理财产品在流动性、风险、收益、交易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银行理财产品更加侧重于投资的功能。

银行理财产品按照本金是否保证分为保本产品和非保本产品;按照收益是否保证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产品。

按照期限不同从 7 天到 3 个月、 6 个月、 1 年期、 2 年期不等,进而满足不同客户的购买需求。

按照投资方式与方向不同分为债券类产品、新股申购类产品、银信合作品、QDII 产品、结构型产品。

按照挂钩标的分类可分为利率挂钩外汇挂钩指数挂钩股票篮子挂钩债券基金挂钩和黄金挂钩等产品。

按币种分类,可以分为本币和外币两类。

二、现行准则及相关规定1. 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 2006 年及 2016 年 8 月 1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证监会公告[2010]37 号规定。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定义,结合公司管理层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金融工具的特点等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

对持有到期投资不止在期限、金额、持有意图方面进行规定,还明确应有活跃的市场,可以取得其市场价格。

3.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第 367页“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提到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其他类金融资产差别。

银行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银行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银行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办法银行理财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种理财产品,包括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单等。

为了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会计核算,保护客户权益,银监会制定了《银行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下面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会计处理原则1.1 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是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必须真实地反映交易过程及其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并完整地记录交易各环节的信息。

1.2 对于银行理财业务的财务报表,应该按照准确、公正、谨慎和规范的原则来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

1.3 银行应该确保其会计信息在计算和汇总过程中准确、可靠和完整。

同时,银行应该采取措施来保护客户隐私并防止信息泄露。

二、会计分类方案2.1 银行理财产品应该按照其性质、特点和风险等级进行会计分类。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产品。

2.2 短期产品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活期宝等。

这些产品的特点是流动性强、风险低、回报率稳定。

2.3 中期产品主要包括资管计划、理财计划和优先股等。

这些产品的特点是风险和收益都较为平衡,产品周期一般在半年到三年之间。

2.4 长期产品主要包括基金、信托和重仓股票等。

这些产品的特点是回报率高、风险较大、周期长。

三、会计核算办法3.1 银行理财业务的核算周期应当与理财产品的周期相一致,且应当在会计年度内完成会计核算。

3.2 银行应当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独立的账户,并对其进行独立的核算。

对于组合型产品,银行应当为其建立对应的组合账户。

3.3 银行应当对已发行的理财产品按照其持有期进行分类,并进行分类管理和核算。

对于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理财产品,银行应当按照实际持有期进行分类。

1 / 2。

浅谈企业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浅谈企业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浅谈企业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作者:刘喜田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6年第12期摘要:本文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明确各类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和会计处理,并对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计量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近年来,很多企业利用企业闲置资金购买期限短而利率又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以赚取利差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在企业会计处理上应将该类投资确认为一项资产,但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无此类交易事项的具体规定。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本文将重点进行研究与探讨。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含义及特征银行理财产品,是由各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从银行理财产品的性质来看,它应该属于金融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通俗来说,金融工具就是证明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货币融通余缺的手段,站在资金供给者角度,就是一种投资工具,而站在资金需求者角度,就是一种筹资工具。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将资金交由银行进行特定方式的资产管理,对企业来说,这就是一种投资工具,未来被投资方将以现金等金融资产的方式清偿。

因此,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当按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划分为下列四类:对于企业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较多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处理,而银行理财产品品类繁多,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二、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在会计上如何分类是对其进行会计处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财务处理及报表列示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财务处理及报表列示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财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者:孙王艳来源:《经营者》2017年第12期摘要金融机构提供的多种理财产品是上市公司极好的投资选择方式之一。

但由于不同的理财产品在合同条款的约定上大相径庭,且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故此,企业在确定理财产品的财务处理及报表列示过程中面临重要的会计判断。

本文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范要求,对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及报表列示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理财产品账务处理报表列示2012年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出台,上市公司闲置资金使用范围适度放宽,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从此愈演愈烈。

A股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从2012年的71亿元暴增至2017年10月9日的1.11万亿元,沪深两市共计1142家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蔚然成风。

一、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原因和目的第一,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原因。

一是理财产品收益稳定、获利快。

上市公司在经济紧缩、实业不景气的大背景下,热衷于购买理财产品规避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具有收益稳定、获利快的特点,上市公司由此能得到稳健的投资回报,同时能扮靓上市公司年报业绩。

二是主营业务增长有限,经营性盈利艰难。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多为闲置的募集资金,而公司在投资方面缺乏长期的发展规划,主业增长空间有限,赢利困难,投资风险大,所以上市公司更愿意购买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一是优化公司资金结构。

上市公司持有大量现金,如果在具备投资机会时没有投资,那么损失的久是机会成本,在没有合适的投资工程时,持有现金的成本则为损失的购买力。

面对无合适的投资机会,上市公司为了提高收益率,优化公司的资金结构,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就会购买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并根据理财种类进行账务处理。

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与列报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与列报分析

产品有风 险 、 投资须谨慎 ” 。每一份理财产 品说 明
书 的首 页都 是 风 险提示 , 说 明理财 产 品不 同于银 行
存款, 不应该将其确认 为其他货币资金 , 更不能确
认 为银 行存 款 。 ( 二) 理财 产品是 金 融投 资
定的保底收益 , 其实际也是一种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银行理财产 品会计处理 与列报分析
于春 红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哈尔滨 工程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 )
【 摘要 】 银行理 财产品 自2 0 0 5 年 出现 以来, 每年 以数 万
亿 的规 模 递 增 , 不仅是 家庭的理财渠道 , 也 成 为 众 多 企 业 的
保 证 收益理 财 计划 , 是 指 商业 银行 按 照 约定 条
经 常 性 损益
【 中图分类号 ] F 2 3 5 . 2


理财产 品的会计 处理
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 取决于理财产 品的本金 和收益特征 、 可交易性和持有意图等方面。
( 一) 理财 非存款 , 不应 确认 为 其他货 币资金
产 品期限调整 、 币种转换等权利 , 也可 以是对最终
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 , 承诺保证收益的附
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当由客户承担 , 并应 当 在销售文件 中明确告知客户 。商业 银行不得 承诺
或 变 相 承诺 除 保 证 收 益 以外 的 任 何 可 获 得 收 益 。
《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 中国银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员 会 令 2 0 1 : 1 年第 5 号, 以下 简 称 《 销
( 一) 在资产 负债表 中按流动性分类列示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理财产品会计列报方法探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理财产品会计列报方法探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理财产品会计列报方法探析
理财产品是一种综合性金融产品,它属于一种类似于基金的投资产品,由银行或其他
金融机构发行,并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资产配置和管理,以获得高收益。

在新金融工具
准则下,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理财产品的分类问题。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两类:债权型
理财产品和权益型理财产品。

债权型理财产品以固定收益证券为主要投资标的,包括国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

权益型理财产品则以股票、基金等权益类投资为主要标的,以增
值为目的。

根据不同的分类,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其次是理财产品的计量问题。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理财产品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在公允价值变动时确认损益。

对于债权型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可通过市场报价等方式
确定;对于权益型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则需要进行专业的估值。

最后是理财产品的减值问题。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理财产品的减值指的是其资产价
值的下降。

若出现资产减值的情况,则应当进行减值备抵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于债权型理财产品,一般采用“单项计提”的方式进行减值备抵;对于权益型理财
产品,则需要通过专业的减值模型进行计算。

综上所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围绕分类、计量和减值三
个方面进行。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应当全面了解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并积极开展会计
处理工作,以确保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准确和规范。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一种利率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具有较低的风险和较高的收益。

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以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下面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浅析。

商业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需要记录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商业银行通常会设立专门的理财子公司,将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进行独立核算。

在会计处理中,需要将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作为负债类项目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将投资理财资金作为资产项目记录。

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到期时,需要对产品进行结算。

结算包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利息的支付。

对于本金的支付,商业银行会将本金划回到客户的账户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相应地减少负债类项目。

对于利息的支付,商业银行需要从理财产品的资金池中支付。

在会计处理中,需要将利息支出记录在利润表中,并减少资产负债表中的利息支出。

然后,商业银行需要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评估和披露。

在会计处理中,商业银行将根据风险水平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其披露在财务报表中。

商业银行还需要对理财产品的收益进行核算和披露。

在会计处理中,商业银行将根据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在利润表中记录相关的收益项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相关的资产项目。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2012-10-13 09:14:52)转载▼标签:分类:税务筹划杂谈在银根紧缩、资金流动性不断抽紧的大背景下,各商业银行为满足存款规模、缓解存贷比监管压力、提高中间业务收益率,纷纷通过大规模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招揽优质客户。

随着基准利率不断提高和银行间竞争加剧,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水涨船高。

2011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可谓盛况空前。

据统计,截至6月上旬,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已达7万亿元。

光今年以来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就有6000多只,已接近去年全年总量,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也节节抬高,最高收益率甚至超过7%。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理财也屡见不鲜。

但新会计准则颁布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均未专题规范理财产品的入账处理。

笔者浏览了部分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中报,重点分析了公司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

从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看,部分公司对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存在一定问题,对财务分析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现将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及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分别分析如下。

一、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1.委托贷款账务处理分析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并未单独说明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 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具体核算为: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因行业和主营业务不同,金融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应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一般企业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委托贷款实务处理中的问题但在实务中,不少上市公司误将委托贷款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并将取得的利息误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如2010年度中南建设(000961)控股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贷给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用款9000万元、法尔胜(000890)通过渣打银行南京分行贷款1亿元给江阴市辰华物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600100)等上市公司。

浅谈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处理及列示

浅谈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处理及列示

浅谈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处理及列示一、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近年来,企业对投资、理财、抗通胀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求越来越旺盛。

目前多数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都在4%一5%之间,高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这意味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比将资金存放在银行活期账户获利更多,银行理财产品也逐渐成为上市公司炙手可热的投资品种。

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热衷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与2012年底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一定关系,该指引适度放宽了上市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范围。

而在该指引发布前,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只限于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不能使用募集资金。

所以,该指引的发布,应该是导致上市公司近两年理财热情高涨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从2014年年初至8月,上市公司共计披露了约1 300亿元(上限)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二、现行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不方法由于理财产品大多不保本,也没有确定的收益率,更没有公开活跃的市场提供报价,因此有观点认为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口常会计处理时应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然而,实务中上市公司的处理却各不相同,除了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外,有不少上市公司将理财产品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还有一些公司计入了交易性金融资产。

年末,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不等问题也出现了较大差异。

以下是上市公司儿种有代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和报表列不方法:1.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列T。

如洋河股份(002304) 2013年的资产负债表披露,其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1亿元,相比期初的1.5亿元增长了400 0,主要系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的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增加。

2.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需求,利用自有资金或者募集的资金,通过金融工程手段,向客户提供的各种金融产品。

这些产品不仅可以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还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盈利。

在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中,理财产品是非常重要的业务之一。

商业银行在处理理财产品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会计处理。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浅析。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表的表现、收入确认、费用确认等。

首先是确认和计量,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产品业务时,需要确认理财产品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并对理财产品进行计量。

商业银行通常会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对理财产品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计量。

其次是要对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表现进行清晰的展示。

商业银行需要对自己持有的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和报表,以便于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其理财产品业务的状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再者是商业银行需要对理财产品的收入进行确认。

商业银行以理财产品的销售和持有为手段,获得了一定的理财产品收入。

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合理的方法对理财产品的收入进行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体现。

最后是商业银行需要对理财产品的成本进行确认。

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产品业务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合理的方法对这些成本进行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体现。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商业银行在处理理财产品的会计问题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合规合法。

商业银行需要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银行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准则,对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

商业银行还需要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进行合规合法。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表的表现、收入确认、费用确认等方面,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报表列报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报表列报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报表列报一、引言银行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设计并发行的,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金融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第2号)规定,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但并未对理财产品进行明确的定义。

经过10年的发展,国内银行理财已成为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上仅次于信托业的第二大资产管理行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或者超10万亿元。

根据华宝证券发布的《2022年银行理财与资管年度报告》,2022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达到44,492个,同比增加38.41%,发行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2022年12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44号),允许上市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为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扫清了障碍,拉开了上市公司大规模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

二、银行理财产品常见类型1、金融属性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与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者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其中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银行在吸收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理财产品,以期获得更高的收益。

这些理财产品在运作过程中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浅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根据其不同的特性和特点进行会计分类。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货币市场型理财产品、债券市场型理财产品、股票市场型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等不同类型。

根据其不同的特性和特点,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会计分类,以便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货币市场型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再将资金投向支付期限在1年以内的货币市场工具,以获得投资收益的一种理财产品。

这类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将客户购买理财产品资金纳入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货币基金份额,同时将货币市场工具纳入资产端,同时将其所产生的投资收益计入银行营业收入账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进行相应的会计科目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通常被纳入非存款部分,包括理财产品基金、货币基金份额、债券基金份额,股票基金份额等,这些会计科目需要和银行的存款账户分开进行核算。

在利润表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通常被计入营业收入账户,其中包括货币市场型理财产品的货币基金收益、债券市场型理财产品的债券利息和升值收益、股票市场型理财产品的股票红利和升值收益等。

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一般来说商业银行采用了市值调整模型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市值调整模型,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资产进行持有成本和公允价值的调整,并将其所产生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

通过市值调整模型,商业银行可以实时反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增加了理财产品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商业银行还需要对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充分的会计处理。

由于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投资标的和投资收益率上存在差异,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对其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和会计处理。

银行理财产品应在哪个科目列报

银行理财产品应在哪个科目列报

银行理财产品应在哪个科目列报Chenyiwei回复:可参考《计学撮要2013》中的两个问题解答:问题4-1-17(银行理财产品的列报)问题:如下文“背景”资料所述,A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何核算?背景:甲方:A公司乙方:银行理财协议主要条款:(1)甲方在起息日前向指定专户存入足额资金,甲方并授权乙方于起息日当日将甲方账户内相应的理财资金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2)理财产品类型: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3)期限:3个月(4)参考年化收益率:**%(5)理财产品业务管理费:实际理财收益超过参考收益时,超过部分由乙方作为理财业务管理费收取,实际理财收益低于参考收益时,乙方不收取理财业务管理费(6)提前赎回约定:甲方不得提前赎回甲方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意图:获得一定收益解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未来现金流量固定或者可确定;(2)具备持有至到期的明确意图和财务能力;(3)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市场。

所以,该理财产品由于收益不固定且无活跃市场,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

由于该理财产品约定保本,企业可以根据该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的风险和报酬特征(例如,是否用于向特定单位发放贷款等收益可预期的用途)考虑是否在存续期内计提利息收益。

如果虽然没有承诺固定收益,但预计可获得稳定的固定收益的(例如,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资金用途仅限于向特定企业发放固定利率的委托贷款),则该理财产品可归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按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如果是否计提尚未到期利息收入对损益和净资产的影响不重大的,也可在实际收到时计提利息收入);如果收益不固定的,则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但因为公允价值不能可靠确定且与成本预计差异不大,也可按成本计量),在实际收到时确认利息收益。

无论在金融资产分类中归属于何种类别,由于其期限在一年以内,资产负债表上均可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问题4-1-19(理财产品的核算与披露)问题: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如何确认、计量及列报?背景:A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购买了2518.10万元的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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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报表列报一、引言银行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设计并发行的,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金融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第2号)规定,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但并未对理财产品进行明确的定义。

经过10年的发展,国内银行理财已成为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上仅次于信托业的第二大资产管理行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或超10万亿元。

根据华宝证券发布的《2013年银行理财与资管年度报告》,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达到44,492个,同比增加38.41%,发行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2012年12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允许上市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为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扫清了障碍,拉开了上市公司大规模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

二、银行理财产品常见类型1、金融属性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其中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实践中,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以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为主。

2013年银行共发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3,284个,占比29.86%,其中保本固定型产品4,684个,保本浮动型产品8,600个;发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31,208个,占比70.14%。

(华宝证券《2013年银行理财与资管年度报告》,2014年3月)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从发行主体上,可以分为两种:(1)商业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2)商业银行代销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1)商业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按收益类型分为以下三类:A.固定收益类(保本保固定收益),对应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中的固定收益型;B.保本浮动收益类(包括保本保固定收益附加浮动收益及保本不保收益),包含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中的承诺最低收益并享有其他收益型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C.不保本浮动收益类(不保本不保收益),对应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商业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交易类型主要为封闭式不可公开交易,通常具有固定到期日,不能提前赎回。

此类理财产品可能是上述三类中任一种。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常见的投资资产类别主要包括:①债券及货币市场类(标准化债权资产-固定收益);②股票市场类(上市公司股票-高风险高收益);③股权市场类(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高风险高收益);④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类(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⑤混合类(以上各类的混合)。

但是,无论是何种收益类型的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在扣除向理财投资人支付的预期回报后,剩余的超额收益均归银行所有。

如下图:商业银行代销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按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分也包括上述A、B、C三类。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交易类型包括以下三种:开放式可随时公开赎回、封闭式可公开交易和不可公开交易。

开放式可随时公开赎回的理财产品主要是各类开放式基金,购买人可以随时或在较短时间间隔内(如提前2、3天)赎回;开放式基金属于不保本不保收益性型理财产品。

封闭式可公开交易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的封闭式基金,购买人不能赎回,但是可以在公开市场交易,封闭式基金也是属于不保本不保收益性型理财产品。

不可公开交易的理财产品,通常具有固定到期日,不能提前赎回;此类理财产品可能是上述A、B、C三类中任一种。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常见的投资资产类别与商业银行类似,除上述①、②、③、④之外,还可能有⑤衍生类投资(期货、期权、认股权证等-高风险高收益)及⑥混合类(以上各类的混合)。

其中,可随时公开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可公开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多以投资上述①、②、⑤类、或①②混合类为主;不可公开交易的理财产品多以③、④类,如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为主。

2、会计属性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实质属于委托理财;企业是委托人,理财产品的发行人是代理人,代为管理企业受托的理财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金融资产,因为其代表从其他单位(银行)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对于企业直接参与的投资类的产品,如买入返售类投资、国债逆回购类投资、直接参与的股权类投资等,因企业(投资人)是自身亲自参与投资决策的,因此均不属于此本文讨论的委托理财产品。

由于理财产品的发行人必须向理财产品的购买方支付现金,而发行人并不拥有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的权利,因而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通常属于债务工具投资,虽然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可能是股权市场,但对于不控制理财产品的投资方而言,收取现金的权利符合债务工具的定义。

但若该投资属于可回售工具,且同时具有《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所述的特征,则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如按基金资产公允价值赎回的基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因此,企业购买上述A、B、C三类理财产品,应该按照准则要求划分为四类金融资产核算,在进行此分类时,除了考虑是否保本保收益,还要考虑企业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等。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1、固定收益类上述三类理财产品中,A类属于纯债权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其未来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如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保收益且无上浮收益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其中,不具有活跃市场(市场内交易的对象具有同质性、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且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的不能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根据企业投资目的分类为贷款或应收款项、初始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具有活跃市场的,若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可以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者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若企业的持有目的为按公允价值管理该投资,可以分类为初始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若持有目的是近期出售或从价格的短期波动或买卖差价中获利,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若企业的持有目的是在持有期间获取固定收益,则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或者企业可以初始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鉴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通常难以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而且通常无报价,即通常不存在活跃市场,因此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极少可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另外,对于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理财产品,因其不属于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而是委托银行进行理财,通常不属于现金类别。

2、保本浮动收益类上述三类理财产品中,B类保本,但存在浮动收益。

如信托公司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资产管理计划等。

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该等理财产品在主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分拆,或者整体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收益未与利率、汇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可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嵌入的特征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且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债务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并不紧密相关,则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与主合同分离,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一般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除非被作为有效套期工具)。

但若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理财产品由于未来回收金额不是固定或可确定的,不能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且通常不存在活跃市场,因此也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不保本浮动收益类上述三类理财产品中,C类不保本也不保收益。

如各类可随时公开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可公开交易的封闭式基金类理财产品。

各类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到期日、不可提前赎回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资产管理计划等,因其通常不具有活跃市场,若企业的持有目的为按公允价值管理该投资,可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若可随时赎回或可公开交易,且企业的持有目的是近期出售或从价格的短期波动或买卖差价中获利,则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由于此类投资未来回收金额不是固定或可确定的,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

不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也可能嵌入衍生工具,但若以投资单位计价的赎回金额反映了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则嵌入的衍生工具通常与主合同紧密相关,从而不需要分拆,混合工具整体可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理财产品投资的报表列报1、理财产品投资的报表列示对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理财产品,应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

对于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的理财产品,由于我国采用固定报表格式,因此对于非金融类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要先区分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是流动资产还是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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