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权益维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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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兼职就业类案例

案例一兼职学生追讨工资未果案

【案情介绍】

去年来自华南理工、华南师大等多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数十人,在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信任,兼职大学生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5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然而,在30多名同学做工两三个月后,公司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兼职大学生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法条链接】

《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

第二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案例评析】

为保护外出兼职的大学生合法权益,国家、社会、学校以及大学生自己应该采取相应的权益保护措施:

1、小心提防。有专家建议,大学生在找兼职的时候,应该找正式、合格的中介机构,这样自己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其次在大学生兼职期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方面应了解招聘方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兼职期间应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

2、加强法律意识。大学生兼职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比率很低,反映了大学生目前存在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薄弱。

3、规范兼职市场。据了解,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较全面的针对兼职的法律或政策来规范兼职这个零散的市场。虽然也有一些城市如北京、南京等针对地区的特点和情况出台了一些地区规定,但就全国来讲,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在兼职时遇到的纠纷是无法可依的。

4、学校勤工俭学部门应加强对来访登记招聘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进行检查。

法制的不健全难免会导致违法行为的出现,大学生辛辛苦苦做兼职但到头来应得的报酬却得不到保障。起初,学生们可能会踏上艰难的讨债之路,电话打了数十个收效却甚微。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可是他们却以各种借口,将学生们拒之于千里之外,因此健全相关兼职的法律制度,有法可依才是制止这种现象的根本措施。若仅仅惩治几个特例,也只是杯水车薪,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案例二家教协议暗藏猫腻案

【案情介绍】

在校大学生小松希望找一份家教工作,于是向某家教公司交了50元的中介费,并签订了家教协议书。两天之后,家教公司为小松提供了信息,但不知是何原因,虽然小松感觉自己表现不错,面试却未成功。在此后的一个月内,家教公司又为小松提供了两条家教信息,可结果仍没有成功。自此之后,家教公司没有

再为小松提供任何家教信息。心灰意冷之际,小松到家教公司要求终止协议,退还中介费。结果家教公司以“家教协议已经为小松提供服务”为由,只退20元。因为协议中有这样一项条款:家教公司在一个月内提供最多三条信息,其中一条成功,协议终止。若不成功,可退还中介费20元。此时,小松才明白,家教公司所谓的一个月内最多提供三条信息,是指只在一个月内提供三条信息,一个月结束后,家教公司不再提供任何家教信息,服务终止,而不是像小松理解的每月最多提供三条信息,直到成功为止。

【法条链接】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案例评析】

首先,对于拖时间应付型,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应谨慎、多加注意。当家教公司未规定履约期限时,要求家教公司更改家教协议,否则拒绝签订家教协议。

其次,对于突然消失型,需要国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家教公司登记制度。

再次,对于串通欺诈型,应依法追究家教公司的民事责任,情况严重时,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所以,当学生发现家教公司有上述行为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最后,对于协议欺诈、免责型,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来执行。家教公司在家教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无效。对于有歧义的条款,应当作出有利于学生的解释。

当出现这些情况的时候,大学生应当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在和中介机构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的欺诈情形。

案例三家教兼职被拒付报酬案

【案情介绍】

小林为了勤工助学,通过学校的勤工助学中心介绍,联系上了一项家教业务。尽管小林精心教学辅导,但受小林指导的学生却收获甚微,成绩仍然很差。于是该生家长认为小林没有尽到家教的责任,一直没有支付报酬,直到口头约定期满,小林也没有拿到一分钱。小林多次向家长索要,家长均不予理会。

【法条链接】

《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案例评析】

家教,一般是一方在一定期间内为另一方提供(教学)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的工作。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称雇佣关系,雇用人与受雇人间有雇用合同。这种合同中,受雇人有提供劳务的义务,同时有获得报酬的请求权;雇主有要求雇员提供劳务的权利,同时有义务支付报酬,对雇员有一定的保护义务。

当家教中雇主欠付家教费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要证明雇用合同存在。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只要达成一致合意即可,但要有证据证明有合同存在。一般家教过程中的资料、往返车票、证人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合同存在。

其次要解决的是报酬的证明,如果无法证明当时约定的价金,依合同法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可以依据家教介绍中心或本市家教平均价格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中介找家教一定要有书面记录。家教雇用合同表面看起来是一种劳动性质的合同,但它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只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体现国家干预;而雇用合同是平等主体间签订的。

当劳务发生在两人之间时,常可适用承揽合同;当劳务的目的是为他人与第三人发生联系时,如果是单纯的“体力”劳动则可适用该制度,如果是“脑力”劳动,则应适用委托合同。具体到家教合同,在法律上则可适用承揽合同(合同法第251至268 条)及法律上的其他概括性规定。

校学生会学生权益维护部下学期工作计划

校学生会学生权益维护部下学期工作计划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本学期,我们要继续发扬维权部的优良传统,服务同学,维护学生权益。为更好的开展本学期的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1、会议方面 准时参加校团委会学生会所召开的各类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会上积极发言,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另外,我部门计划于每月初开展一次系统会议,内容主要是对上个月工作的总结,进一步认识工作方面的不足;对表现优秀的院系进行表彰,加强各院系维权部的交流,取长补短,促进我部门的共同进步;对本月的工作进行部署,广泛征集各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工作顺利举行提供保障。我部门将在每个月下旬按时召开一次部长会议,主要了解各院系的工作进展状况,督促各院系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2、食堂方面 每个月我部门成员以及各院系将会开展二次对于食堂的不定期检查,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并且时刻关注食堂菜价的涨幅,将相关资料交合食堂负责人,并与其沟通协商,将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让学校师生安心舒适的就餐。 3、失物招领

在本学期中,我部门将继续坚持失物招领的工作,使得同学们能够及时将拾到的物品交到失物招领处,并让失主能够及时得到失物,同时,我部门将按照失物准则运行,让同学们及时了解我们失物招领的改革情况,明白如果才能更快的与我们联系,并且找到失物。争取把我们的工作开展的更好。 4、与相关部门联系联系 本学期,我部门将继续与食堂、水电管理中心和后勤处等保持联系,将同学们的意见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处,使同学们的权益能够得到维护,也使我部门的工作能够更有效率的实施。同时,我们也将与相关部门及时合作,推出对学生有益的活动。 1、食堂不定期检查 本学期,我们将会每月进行两次的食堂不定期检查,在检查中,我部门成员以及各院系成员会全心全意的把工作进行到底,因为,这并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老师,同学们负责,我也相信,通过我们的检查,食堂将会对食堂工作更加的尽心尽力,学生们也能够有个更加舒适的饮食环境。同时,在检查完后,我们也将对其进行总结,让团委老师能够及时知道我们的工作,也能够更加支持我们的工作。 2、食堂文明岗哨 本学期,我们将建立和完善食堂文明岗哨制度。我们将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是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是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契约意识在就业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毕业生充分重视和深刻理解就业协议的重要性,要有通过就业协议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有严格遵守、履行就业协议内容的意识。 因此,谨慎签约、积极履约有利于毕业生通过协议书内容的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协议一旦订立,双方都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毁约、违约等,否则将受到经济和法律的制裁。 维权意识 小吴毕业后到一家公司报到上班。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公司存在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和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员工们对公司的这一做法感到义愤填膺,但是考虑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发展机会,没有人敢于站出来对此提出质疑。小吴知道公司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强烈的维权意识使他认为一定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和同事的合法权益。于是他以匿名的方式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了公司的恶劣行径。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马上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对公司进行了处罚,同时责令公司返还克扣的员工工资,并按规定补交社会保险费。小吴以自己的行动维护了自己和同事的正当权益。 毕业生在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的指引下,认识到自己的合法就业权益受到了侵害,是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或者其他方法来进行救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还是息事宁人、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不同的处理方法就体现了维权意识的不同。具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在碰到问题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主张权利,是毕业生走出权益自我保护的实质性的一步。毕业生只有养成了??,才能够平等地与用人单位对话,据理力争,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维权意识要求毕业生应当知道可以采用下列途径维护自己的就业权利:学校出面调解,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举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证据意识 毕业生小杨通过网络找着了一家颇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在正式就职之前,他来到该企业指定的培训中心交纳了相关的培训及服装费用。该企业承诺,如果职员在培训后因为企业的原因没有被录用,将退还培训中所有的费用。结果,由于企业人事调整,小杨没有进入该企业工作。当他向该企业要求退还培训等费用时,因拿不出交费的证据而被拒绝。 法律是用证据说话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多留一个心眼”,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证据意识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集证据的意识,要求毕业生在就业时要有意识地叫对方出示或者提供相关资料,来佐证一定的事实,如要求公司出示营业执照、要对方出示表明身份的证件等;二是保存证据的意识,要求毕业生注意保存现有的证据,以便将来在仲裁或诉讼时支持自己的观点,如要注意保存单位在招聘时的海报,与单位往来的传真、邮件等;三是运用证据的

大学生生活状况调查分析

目录 1大学生的消费现状 (1) 1.1通过对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得出在校大学生的消费内容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部分: (1) 1.2通过对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得出在校大学生的消费特点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部分: (2) 1.3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的方法与途径: (2) 2大学生的收入来源 (4) 3大学生的时间安排 (4) 3.1通过对调查问卷数据统计得出: (4) 3.2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时间分配不合理,经过分析,其中存在的 问题是: (5) 3.3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5) 4大学生的日常饮食和卫生习惯 (5) 4.1通过调查数据对当代大学生饮食行为分析得出存在以下误区 6 5主要结论及对策、建议 (7) 5.1主要结论 (7) 5.2对策和建议 (8) 6我提倡 (8)

大学生生活状况的调查分析 前言:现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对于自己的生活现状普遍出现着对生活条件不满足、生活消费不平衡、时间安排不合理、生活习惯不良好、生活幸福感较低的种种问题。然而,在处理这些问题中,他们或多或少缺乏一定程度上的认知和处理能力。 1大学生的消费现状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看出现在大学生的生活费多集中在千元左右。生活费在300-500元之间的占极少数,所占比例为10.7%。月均生活费在500-800的之间占17.6%。月均生活费在800-1200之间的占40%,人数较多。但是月均生活费超过1500的群体达到了11.6%,说明大学生群体中有为数不少的同学生活费用比较高,属于高消费群体。这也反映了大学生群体中的贫富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1.1通过对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得出在校大学生的消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1.1学习费用。学习费用是大学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在大学生中消费占很大部分,占到大学生日常总消费的近30%。学习费用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上交学校的学费和平时自己的学习投入。 1.1.2基本生活费用。大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吃、穿、住、行、用几个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从21世纪开始,我国享受型消费逐渐深入人心,大学生也不例外。其标志是硬性消费比值下降,软性消费比值上升,恩格尔系数降至41.9%。 1.1.3娱乐消费。大学生消费结构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基本生活费用在大学生消费中所占的比例在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大学生用于精神享受方面的消费正在逐年上升。去KTV、酒吧、台吧等的人占大多数。 1.1.4人际交往消费。大学校园作为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一个平台,已不简简单单

大学生自我权益维护

大学生,维护好你的合法权益! 摘要: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屡见不鲜,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我们要主动思考并积极寻找相应的对策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维护好我们的自身权益,我们才能够真正在大学里收获知识和快乐。 关键词:自我权益维护,现状,对策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虽然在年龄上已经成年,但是在社会经验等方面还处于尴尬的半成熟期。也许在一些人眼中我们是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但是面对一些问题时,我们却明显表现出了弱势的倾向,比如在自我权益维护的问题上,大学生就经常是受害者。 一、何谓大学生自我权益维护 大学生自我权益的维护主要指大学生个人或相应的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我国法律以及政策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借助司法或其他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清除已有的侵害。从广义上而言,它包括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 二、大学生自我权益维护现状 2006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职场陷阱坑苦学生,大学生维权率只有10%》的报道,报道指出虽然大学生有知识、有理性、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11%)。由此看来,如何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消费维权观念,引导他们理性消费、理智维权,畅通大学生投诉维权通道,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课题。 据调查,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最为突出。作为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涵括眼镜、电脑、MP3、手机、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等等;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很多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是用“吃一堑,长一智”来抚慰自己受伤的

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的具体内容及防范措施

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的具体内容及防范措施 钦州学院海洋学院学院 一、防火 1、遇到火灾怎么办? 火灾的发展可分为五个阶段:初级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下降阶段和熄灭阶段。最好的灭火时间就是在火灾的初级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是物质刚起火后的几秒钟时间里,周围物品和结构开始发热,温度上升也不快。那么,要抓住这个阶段灭火,就需要我们及时准确的发现火情、处理火情。 2、怎样正确使用灭火器? 一般常用的灭火器有四种:(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气设备、精密仪器以及范围不大的油类引起的火灾。(2)“1211”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气、油类、精密仪器等引起的火灾。(3)清水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类和一般固体物质初起火灾。(4)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及电器设备以及可燃固体火灾。我们现在宿舍和教学楼、实验楼每幢楼的每一层都配有四只灭火器,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可以用来灭火。 3、怎样打火警电话? 会使用灭火器,是为了处理初起火灾和小的火情,遇到大火就需要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拨通电话后,要沉着镇定,讲清火灾的地点,并留下自己所用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系。当对方讲“消防车来了”,即可将电话挂断。 4、火灾预防中的“三懂四会”是什么? 三懂就是指懂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四会既是会报火警电话119、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物资疏散。 5、大学生如何预防火灾? 火灾固然可怕,但只要我们做到防患于未然,一切火灾都是可以避免的,所以对于大学生来说,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乱接电源。有些同学为了方便,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这就容易导致负荷过重而短路,引起火灾。 (2)不在宿舍内点蜡烛。有些同学在熄灯后喜欢点蜡烛看书,这在我们学校是绝对禁止的,因为蜡烛属于明火,是最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一个不小心,烧到蚊帐、床单、书籍等易燃物都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 (3)不焚烧杂物。 (4)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6)不擅自使用煤炉、液化器具、酒精炉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器具。 (7)要人走灯关,嗅到电线焦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二、防盗 1、宿舍防盗应注意哪些问题? 保护好每个同学的财物,不发生被盗,这不仅是个人的事,而是要靠全班、全宿舍的人共同关心。应注意如下问题: (1)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锁门,不要怕麻烦,要养成随手关、锁门的习惯。一时大意往往后悔莫及。 (2)同学们去水房,上厕所,串门聊天,睡觉时或去买饭时不锁门都会留下不安全隐患。

大学生生活现状和消费需求的分析

大学生生活现状和消费需求的分析 大学生生活的基本模式:结合大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概况出大学生生活的基本模式,也就是“吃饭+上网(或者谈恋爱)”模式。 大学校园周边的经济环境包括:餐饮、网吧、百货超市、文具饰品、打字复习、租书卖书、理发、照相、医药、电信移动、公寓租房、租车出行、服装鞋袜、KTV等。 “需求创造市场”,大学生有基本的衣食住行和娱乐消遣活动方面的消费需求,所以产生了大学校园周边相应的经济环境。大学校园周边的经济环境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大学生的基本的衣食住行和娱乐消遣活动方面的消费需求。 鉴于上面这种情况,起初的时候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判断:那就是大学校园市场已经基本趋于饱和状态。 但是,我们也不禁反问,大学生难道就只有基本的衣食住行和娱乐消遣活动方面的消费需求吗?大学校园市场难道就已经完全定型了吗?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我们知道人的需要是分等级、分层次的。低层次需要与维持个体的生存密切相关,因此,低层次需要是绝对需要。高层次需求与社会认同和自我实现相关,与维持个体生存并不密切相关,因此,高层次需要是相对需要。基本的衣食住行和娱乐消遣活动方面的消费需求是属于低层次的、显性的消费需求,是人

们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对物质资料最基本的需求,是人们首先要满足的最迫切的需要。 同样,我们还可以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知道,人的需要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通常,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后,较高层次需要才会出现,但是较高层次需要的出现是有条件的。我从物质消费需求和精神消费需求两个方面来分析当前大学生的消费需求状况。 1、物质消费需求:包括基本生活消费和学习消费,如衣、食、住、行、上网、学费、书籍杂费、考证费等。对于物质消费需求,现在已经基本得到满足了。 2、精神消费需求:包括爱与归属感、自我实现与成就感。当前大学生的精神消费需求主要表现在谈恋爱、朋友聚会、K歌、旅游、以及其他娱乐性活动。精神消费需求较高层次、隐性的需求,从表面上不容易看出来。但是,从我们自身的经历和当前大学生日常生活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里面(大多数大学生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沉迷于形形色色的网络游戏和小说等),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总体来说,大学生的精神生活其实很单调,归属感较差,自我实现与成就感更是少有触及。 大学生在大学读书,并不是到大学来当一个消费者的,读书的目的也不是想成为商家的“摇钱树”。如今,虽然还是有不少大学生来自农村,但是大学生最基本的生活还是有保障的,换句话就是说,大学生低层次、显性的生存需求都能够基本得到满足。然而,虽然大学

整治校园欺凌---维护学生权益

整治校园欺凌构建和谐社会 博野县东墟中学王淑英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接连发生,其严重程度令人震惊。为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心理、物品、权益等,引起他人痛苦、厌恶等反应的行为。校园欺凌分为直接欺负和间接欺负两大类。直接欺负指通过语言或行动形式直接对受欺负者实施攻击,如起外号、骂人、羞辱或利用身体、动作直接对受欺负者实施攻击,如打人、推人、损坏他人财物等;间接欺负主要指不理睬对方,以社会排斥、散布谣言和诽谤等来伤害对方。 二、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 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种。 1.家庭教育的缺失。有些家长忙于生活,忽略了和孩子的沟通。孩子犯错时,父母通常采用打骂作为教育手段。长久下去,导致孩子形成灰暗心理,处事容易走极端。 2.学校教育的缺失。有些教师不主动接近学生,而是用简单、生硬的办法惩罚或孤立、歧视那些“坏孩子”,使得有些学生因压抑过渡到对抗,最后导致暴力事件发生。 3.社会教育的缺失。有些影视作品、电子游戏充斥暴力,宣扬

暴力,对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非常不利。 4.学生自身的原因道德水平低,法律观念差. 三、校园欺凌的危害 1、对受欺负者的危害经常受欺负会导致情绪郁闷,注意力分散、逃学、孤独、学习成绩下降和失眠,严重的甚至导致自杀。 2.对欺负者的危害欺负他人可能会造成暴力犯罪或行为失调。 3.对社会的危害严重影响人际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治理校园欺凌 1.依法治理 (1)校园欺凌是违法行为 初中学生在《思想品德》课中学了法律和权利、义务的一些知识,利用这些知识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让他们知道校园欺凌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如利用语言或网络给他人起外号、骂人、羞辱、散布谣言和诽谤等;校园欺凌可能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如非法搜身(搜书包、行李等)、非法拘禁和非法禁闭等;校园欺凌可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翻看他人日记、信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校园欺凌最可能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如对人身体造成伤害。 (2)校园欺凌可能会构成犯罪 我们要教育学生: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严重危害。要让他们知道,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我在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过程中经常用一些身

大学生权益维护部职责范围

安徽科技学院学生会大学生权益维护部 职责范围 大学生权益维护部作为校学生会的一个职能部门,在校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政治性、文化性、组织性、主体性、社会性”的要求,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监督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监督校内经营超市、水房、环卫绿化、物业保洁、水电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加强校园文明建设,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反馈同学们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以“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大局”为工作宗旨,始终遵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以“团结、务实、创新”为工作作风,以“谦虚、真诚、博爱”为处事原则,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同学。 作为维护学校及广大同学正当权益,沟通学校与同学关系的特殊部门,它的具体职能范围如下: 一、常规工作 1、做好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方面对学校意见及建议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好学校中心工作与重大举措的宣传工作,使学校了解学生动态,学生理解学校政策; 2、围绕“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大局”的工作宗旨,积极协助“七大中心”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3、面向全校,公平、公开、公正选聘“后勤服务监督员”,充分发挥后勤服务监督员的职能;与学校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构建“大学生维权平台”;利用校学生会网站搭建校内“失物招领平台”,凸显权益维护立体化; 4、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维权普法活动周”、“安科权益维护月”等系列活动,普及权益法律知识,帮助同学们树立维权意识; 5、加强部内人员培训强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逐步完善自身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发挥作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权心权益”“维”学校 1、紧密联系学生,及时了解同学们学习、生活、工作、人身财产、学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把各类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递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

大学生安全知识

大学生安全知识 高校是一个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工作做得好坏,不仅会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会影响到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影响到学校乃至社会的改革、稳定与发展。近些年来,高校招生人数在直线上升,高校体制和后勤改革在不断深化和发展,人数多、人员复杂且流动大,加之校园周边存在的一些不安全因素,使高校已不再是一个只闻琅琅读书声的世外桃源,而是一个开放的“小社会”。在这里,你可能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你不知道它在什么时候会不期而至,有时会被它搞得手足无措、忐忑不安,直接影响了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因此,充分认识新时期高校的安全形势,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对同学们安全度过四年大学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治安安全 (一)防盗 1.宿舍防盗 (1)出入宿舍要养成随手锁门、关窗的习惯,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同学。 (2)夜间入睡前要检查好门窗是否锁好,防止进贼或“隔窗钓鱼”。 (3)对行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防止以“走错门”、“找老乡”“推销商品”为借口实施盗窃,对陌生人要大胆上前主动询问。态度要和气,问得要细致,并记住其相貌特征,及时向楼长报告。 (4)房间换人换锁,要养成钥匙不离身、不外借钥匙的习惯。 (5)不在宿舍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6)不要随便留宿外来人员。 2.公共场所防盗 (1)在教室、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尽量少带现金和贵重物品,必备的手机、钱包、一卡通要随身携带,不要用书包占座,短暂离开时不要把贵重物品留在桌上,置于无人看管的境地。 (2)在图书馆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存包处。 (3)在餐厅、汽车、火车、车站、网吧等人群聚集拥挤场所,要把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贴身存放,不要放在衣服外兜,所带物品要注意看管,防止有人趁你不注意或以分散你的注意力为手段进行盗窃。

大学生精神文化需求现状

一. 大学生精神文化需求现状 随着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文化需求不断地得到满足,特别是对于大学生群体,精神文化不仅能使他们的文化素质得到提高,还能使他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那么大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现状如何?以下是我们的调查结果。 (一)从大学生平常的文化活动来看 从上图可以看出,大学生平常参与最多的文化活动是看电影、上网、K歌等影视文化,男女分别占了70.6%和83.3%。其次则是报刊杂志、小说等书面文化,男生占了47.1%,女生占了26.7%。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消遣类及陶冶情操类的文化活动深受广大大学生的喜爱,这可能跟大学生作为学生的身份有关,平常学习之余放松身心不免少不了方便易行的文化活动。然而对于打篮球、跑步、锻炼等户外活动参与的人数明显减少,但男生相对而言比女生更倾向于体育锻炼活动。这种现象却反映出大学生对于体质健康的忽视,这是大家需要关注的。从不怎么参加文化活动的选项中我们可以看出,几乎所占的比例很少,也表明了大学生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还是很大的。 (二)从平常用于文化活动的时间来看

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男生在文化活动上所花的时间比女生要多,绝大多数的男生文化活动的时间为3小时以上,约占了男生的70.6%,还有23.5%的男生在文化活动上所花的时间为1到2小时,而在2到3小时和不足1小时的几乎很少。对于女生而言,在文化活动上所花的时间水平大致均衡,各种时间间隔都有,最多的是1到2小时,占了女生的33.3%,另外在2到3小时的占了30%,在3小时以上的占了20%,还有16.7%的女生不足1小时。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男生比女生更活跃好动些,他们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更大,更希望能在繁重的学习之余得到精神上的享受。 (三)从大学生每月在精神文化上的花费来看

大学生权益保护法

大学生权益保护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保护 第三章社会保护 第四章司法保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注:一般定义下,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是指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本法所指是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在校大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在校大学生是指在在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入学的群体统称。 第三条在校大学生享有听课权、活动权、建议权、考试权、学位权、学历权、择业权和获得公正评价权等权利,国家根据在校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校大学生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受教育权。

在校大学生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保护在校大学生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在校大学生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在校大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保护在校大学生,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在校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在校大学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在校大学生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大学生保护工作;将在校大学生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具体经费由国家相关部门支出。

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主题班会

2012——2013学年度秋学期新闻1002班第二次班会策划书 一、活动主题:理性爱国安全知识教育及学风建设主题班会 二、活动背景: 今年9月发生的“钓鱼岛事件”,引起了全中国人民的义愤。在国家利益受到威胁,国家尊严受到挑战之时,全国人民都表现出了强烈的爱国热情。为了广大青年学生能够了解历史、正视现实、认清形势,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特此召开本次主题班会。同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班级学风建设。 三、活动目的: 1、引导学生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信政府处置国际事务的决心、勇气和能力,从国家和民族利益大局出发,认清形势,维护国家稳定、同时,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用实际行动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3、要理性思考,全面了解,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不受外界不良思想行为干扰,维护社会、校园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 4、勤奋学习,将爱国热忱化为学习动力,将个人发展进步的远大理想融入到祖国建设大业中,刻苦钻研,努力成才,早日报效祖国。引导学生做到“政治上不动摇,思想上不混乱,学习上不放松,行为上不冲动”。加强学风建设。 四、活动时间:2012年11月3日 五、活动地点:待定 六、活动对象:新闻1002班全体同学 七、活动内容:

1、历史回顾 (1)关于钓鱼岛的历史 具体内容:以钓鱼岛的历史为主题,通过各种形式,让同学详细、全面地了解钓鱼岛的历史脉络和现状。目的使学生对于钓鱼岛的历史和现状形成全面深刻的认识。 (2)关于钓鱼岛的争端 具体内容:介绍钓鱼岛争端的历史由来和发展脉络,明确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强化同学对钓鱼岛问题的理性认识。目的:拓宽学生视野,认清历史问题,强化危机意识,充分认识到维护钓鱼岛主权对我国的重要意义。 2、时政分析 (1)关于中日两国的交锋 具体内容:通过对中日两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热点事件的追踪,分析归纳中日两国对此的相关政策,学习和了解我国在对日问题处理上的一贯立场、原则和态度。目的:使学生全面、客观地了解中日两国的政策方针,坚定爱国主义信仰。 (2)关于目前的国际形势 具体内容:通过对各国关于中日钓鱼岛争端态度和立场的梳理和对比,尝试分析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中日双方的影响。目的希望同学们全面、深入、联系地看待问题。 3、思想升华 (1)如何正确对待反日情绪

当代青年思想倾向状况分析大学生

当代青年思想倾向状况分析 ----以当代大学生为例 世界是掌握在年轻人的手中的,而作为年轻人的代表,大学生的思想倾向状况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方向,而且影响甚至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他们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既能较准确地反映他们的思想倾向状况,也能较全面地反映整个社会的思想倾向。可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了解当代大学生思想倾向现状并找出对策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在新时期下, 如何准确地把握的大学生的思想倾向的特点,研究和分析高校学生真实的思想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这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身处象牙塔,但却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时刻关心着塔外的一切。他们关心国际问题,关注国内政治、经济改革问题、党的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贫富差距和弱势群体问题、外交问题、台湾问题;关注高校深化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素质教育、道德认识、人生价值判断、择业取向、生活与学习等多方面的问题。 在全面、直观地了解大学生思想状况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深入地分析,目前高校大学生思想存在以下一些显著的特点: 不同年龄的大学生,他们思想的热点和关注点有明显的不同。高年级学生对社会的关注程度更高,更加注重个人在社会中的发展。而低年级学生则更多地关注于自我角色的转换,自我人生道路的设计,充满了理想色彩。即使在大家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上,两者的侧重点也有差别。在道德认识和人生价值判断上,高年级学生也是更多地从宏观的角度加以认识和关注,低年级学生关注更多的则是个人的道德认识、道德修养和价值判断水平如何提高。 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倾向状况表现出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当代大学生生活在市场经济的体质下,市场经济本身的盲目性,自发性和利益原则,等价交换原则等消极方面,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思想倾向。它使得大学校园“实惠”风盛行,媒体对"大款"们的大肆渲染,常常令一些大学生羡慕和倾心。在物质欲望的驱使下,有些人就会认为“物质需求的满足”就是

大学生权益保护知识

大学生权益保护知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大学生权益保护知识 大学生的哪些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 到侵害时不知道应该如何采取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干脆忍气吞声,曾经的天之骄子,似乎在一夜之间沦为了“弱势群体”。 据调查,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最为突出。作为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涵括眼镜、电脑、MP3、手机、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等等;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 当今大学生维权现状 2006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职场陷阱坑苦学生,大学生维权率只有10%》的报道,报道指出虽然大学生有知识、有理性、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11%)。由此看来,如何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消费维权观念,引导他们理性消费、理智维权,畅通大学生投诉维权通道,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课题。 “打工”大学生该如何维权 越来越多利用课余时间兼职的大学生,除了希望通过勤工俭学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应变能力、拓宽人际关系外,最主要的还是想以此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随着“兼职热”在大学校园里兴起,一些人也瞄准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而又赚钱心切的心理,向校园“打工族”伸出了“黑手”。

设置陷阱诱人上当 几位在勤工俭学中上过当、受过骗的同学,近日同记者谈了他们的经历。吉首大学黄姣红同学称,去年她利用暑假去一家广告公司打工。可辛苦了一个月,这家公司却说她没有完成业绩,不发工资。小黄到有关部门投诉,但因为她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表示爱莫能助。 “我交给中介机构200元中介费,他们帮我联系到一家公司做礼仪兼职,刚上班公司又叫我交350元‘申请费’。”学生孙丽洪告诉记者,“我也知道这些钱是不该交的,但公司许诺每小时60元的高薪令我心动,结果是一个骗局,不但没拿到工资,连自己交的钱也要不回来了。”在湖南农业大学,一位家庭比较贫困的学生称,自己长期在外兼职,也经常受骗上当。去年他和同学在一家快餐店打工,老板动不动就罚他们的款,苦干一个月只领到50元钱,其余的钱都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扣掉了。 很多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是用“吃一堑,长一智”来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吃一堑”固然能“长一智”,但这样的忍耐无疑给那些肆意侵害学生权益的人以可乘之机。 不难发现,一些用人单位惯于跟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打“擦边球”,比如国家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一些单位便在人员替代性较强的岗位上,采取使用4至5个月就找理由辞退的方式,变相把大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还有一些公司大肆刊登和派发广告,或在大型人才交流中心设立招聘点,以极低的录用门槛和高薪为诱饵,吸引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然后再骗取他们的资料转让费、员工证费等费用。有些用人单位以所谓流动性大、单位设施设备贵重等理由,

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讲座

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讲座 一、防火 1、遇到火灾怎么办? 火灾的发展可分为五个阶段:初级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下降阶段和熄灭阶段。最好的灭火时间就是在火灾的初级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是物质刚起火后的几秒钟时间里,周围物品和结构开始发热,温度上升也不快。那么,要抓住这个阶段灭火,就需要我们及时准确的发现火情、处理火情。 2、怎样正确使用灭火器? 一般常用的灭火器有四种:(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气设备、精密仪器以及范围不大的油类引起的火灾。(2)“1211”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气、油类、精密仪器等引起的火灾。(3)清水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类和一般固体物质初起火灾。(4)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及电器设备以及可燃固体火灾。我们现在宿舍和教学楼、实验楼每幢楼的每一层都配有四只灭火器,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可以用来灭火。 3、怎样打火警电话? 会使用灭火器,是为了处理初起火灾和小的火情,遇到大火就需要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拨通电话后,要沉着镇定,讲清火灾的地点,并留下自己所用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系。当对方讲“消防车来了”,即可将电话挂断。 4、火灾预防中的“三懂四会”是什么? 三懂就是指懂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四会既是会报火警电话119、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物资疏散。 5、大学生如何预防火灾? 火灾固然可怕,但只要我们做到防患于未然,一切火灾都是可以避免的,所以对于大学生来说,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乱接电源。有些同学为了方便,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这就容易导致负荷过重而短路,引起火灾。 (2)不在宿舍内点蜡烛。有些同学在熄灯后喜欢点蜡烛看书,这在我们学校是绝对禁止的,因为蜡烛属于明火,是最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一个不小心,烧到蚊帐、床单、书籍等易燃物都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 (3)不焚烧杂物。 (4)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6)不擅自使用煤炉、液化器具、酒精炉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器具。 (7)要人走灯关,嗅到电线焦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二、防盗 1、宿舍防盗应注意哪些问题? 保护好每个同学的财物,不发生被盗,这不仅是个人的事,而是要靠全班、全宿舍的人共同关心。应注意如下问题: (1)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锁门,不要怕麻烦,要养成随手关、锁门的习惯。一时大意往往后悔莫及。 (2)同学们去水房,上厕所,串门聊天,睡觉时或去买饭时不锁门都会留下不安全隐患。 (3)不能留宿外人。年轻人热情好客很正常,但不可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更不能丧失警惕。 (4)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见到形迹可疑的人在宿舍楼里四处走动或窥探张望,同学们要多问问,即使不能当场抓住,也使盗窃分子感到无机可乘,不敢贸然动手,客观上起到了预防作用。 (5)在假期中留校的少数同学,喜欢带社会上的朋友和外校的同学进校玩,来往人员较复杂,若不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容易发生盗窃案件。

大学生精神生活内容现状调查报告

大学生精神生活内容现状调查 报告书

目录 目录 (2) 一、简介 (2) 二、关键词 (3) 三、前言 (3) 四、调查时间 (4) 五、调查对象 (4) 六、调查方式 (4) 七、调查地点 (4) 八、人员分工 (5) 九、当代大学生精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5) (一)当代大学生精神生活现状 (5) (二).当代大学生精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8) 十、关于大学生精神生活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10) (一)社会大环境的不和谐是根本原因 (10) (二)学校教育环境的不和谐是直接原因 (11) (三)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是主要原因 (12) (四)大学生个人的发展水平是主观原因 (12) 十一、关于大学生精神生活状况的建议 (13) 十二、结束语 (15) 十三、附录大学生精神生活内容现状调查问卷.docx (15)

大学生精神生活状况 报告书 一、摘要 内容提要 第一,认真剖析当代大学生的精神生活现状。用具体数据说明河南师范大学全体学生精神生活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大学生在精神生活中好的方面以 及不足之处。 第二,深入分析当代大学生精神生活中出现问题的原因。用事实和数据说明河南师范大学全体学生精神生活状况的现状和特点,结合实际环境和情况,深 入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 第三,大胆提出解决建议。以河南师范大学全体学生精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问题出现的原因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切实可 行的意见。 二、关键词 大学生,精神生活,问题及现状 三、前言 (1)调查背景: 大学生作为高校教育中受教育的主体,不仅对整个高校教育而且对整个社会乃至整个国家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当代的大学生大部分是90年代出生的,深受改革开放潮流的影响,随着中国社会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国外先进的文化和技术如潮水般涌入中国,同时那些腐朽的思想和制度也会流入进来,而教育也就自然首当其冲,大学生的精神生活状况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先进文化被接受的同时腐朽的思想也正在侵蚀大学生的心灵。

浅谈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浅谈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的安全规章和纪律,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对学生进行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以维护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当前,校园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各类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给学生造成了一定损害,从案情看,有的虽然属于偶然性,但大部分案件的发生,与我们日常的管理和宣传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特别是现在学生,思想情绪波动大,心理素质低,应对复杂社会能力差,容易受骗上当,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加强对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对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具有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一)、近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和“平安创建”等各项活动,治安形势总体向良好方向发展。但目前我国仍处于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期,是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安定因素、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存在,治安形势十分严峻。高校作为社会的一部分,社会上的各种矛盾、各种不安定因素必然会反映到高校来,近几来,从我们掌握和破获的案件看,高校内部治安和刑事案件正逐年上升,尤其是侵财案件已趋向团伙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发案越来越频,案值越来越高。从盗窃的物品看已由以前的计算器、手表、饭菜票等发展到现在的手机、MP3、笔记本电脑。如去年江苏某大学保卫处抓获的金湖籍案犯,其团伙有15人,他们流窜于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南通、扬州、南京等地,专门在高校盗窃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盗窃作案数十起,盗窃数十台笔记本电脑和几十部手机。又如:镇江某高校去年抓获的盗窃犯罪嫌疑人张××和姚××,他们仅去年9月至10月份就在该校学生宿舍溜门盗窃手机20多只,在学生食堂、教室拎包作案16起,这些案件严重的侵害了学生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 (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复杂,各类经营、商铺、餐馆、网吧在校园周边遍地开花,社会小混混、不法之徒往往混迹其中,经常出入学校,伺机作案。各类抢劫,诈骗案时有发生,致使学生的生命财产受到了严重侵害。另一种情况是校园周边的不健康文化书社、淫秽书刊,赌博场所、黄色网站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致使部分学生精神萎靡,厌恶学习,不求上进,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再就是高校的改革和发展与周边的社区居民的矛盾,周边居民因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而堵校门等事件时有发生。面对这些复杂的情况,如果缺乏防备心理,就会造成了人员与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分子,除公安、保卫部门采取“严打”、“整治”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外,关键在于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各类宣传教育,使学生对社会及校园周边和高校内部的严峻治安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技能,做好自身的防范工作。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适应高校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办学规模迅速壮大,多种形式的办学格局、多校区的管理模式、后勤社会化管理等,对高校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加了管理难度。一是高校扩大招生以来,在校师生成倍增长,校园内商业网点增多。二是随着校园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到校参观、借道通行、锻炼身体的人员不断增多,加上外来务工、施工队伍不断涌入校区,使校园人员更加密集,三是外来人员素质差,常常与在校学生发生矛盾和纠纷、甚至出现打架斗殴,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四是近几年来,教职工生活待遇的提高,私家车逐日增加,使校园内本来就拥挤的道路交通就显得更加拥挤,机驾人员在校区超速行驶,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现象较多,严重影响着道路交通安全。五是由于扩大招生,学生的

关于大学生精神生活的调查与思考

2012年第02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2,2012 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8(总302期) Total No .302 收稿日期:2011—12—03 作者简介:史伟(1981—),男,河北保定人,辽宁科技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关于大学生精神生活的调查与思考 史 伟 (辽宁科技大学,辽宁鞍山114051) 摘要:大学生群体既属于青年群体,又属于社会的精英群体。对大学生精神生活进行研究是我国推行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和推行教育改革的重要步骤。只有了解了学生精神生活的现状,才能正确对待学生的困惑和心理压力,作为高校辅导员才算是真正的把握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突破口。 关键词:大学生精神生活;价值观;道德教育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2)02—0028—02 了解和认识大学生精神生活是高校实施素质教 育的基本前提。只有深入到大学生的精神生活中去,才能为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明确的目标。 一、大学生精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调查发现,当代大学生心理生活实效性不大,文化生活虽丰富多彩,但多趋于功利性和娱乐性,心灵生活则严重缺失,精神生活各方面发展呈现不均衡状态。 (一)价值观扭曲、价值倾向功利化 一些大学生受到社会中的价值多元化影响,抛 弃了原来接受的价值观, 随波逐流。在现实中,这表现为:许多学生的内心躁动不安,精神生活缺乏恒定 性,从众行为较为普遍,容易紧跟社会潮流,人云亦云。还有一部分学生由于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拜金主义严重,甚至为了金钱,不惜出卖尊严、良心。这些行为说明在当代的大学生中存在着一种金 钱和物质利益至上, 求享受,图安逸,幻想不劳而获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与时下倡导的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体系是背道而行的。 (二)道德人格缺失 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 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来弥补。在这个物欲横 流的现实社会中,不少人丧失了独立的人格,缺乏对最基本底线的道德坚守。大学生虽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但他们的道德认识与其道德行为间还是存在 较大的差距。一些不道德、 不正确的行为,被大学生冠以 “个性”的名义加以理解,有的甚至得到推崇,这就合理化了一些不道德行为,引发了道德判断出现偏差,不利于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非 观, 不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精神生活质量。(三)情感生活空虚 精神生活是人高层次的需要, 而情感需求的满足则是人提高精神生活质量的必要条件。大学生的情感需求不同于一般群体,他们的需求层次更高一些,是通过非经验的手段获得的,他们往往能捕捉到人类最细微的情感要素,而现有的情感教育则不能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在客观上造成了大学生情感生活的缺失,使他们情感生活处于一种饥渴和断乳 状态。尤其是现代不良媒体的引诱, 大学生在很多方面,比如恋爱、消费等,表现出了种种追求感官快 乐的畸形形态。 (四)心理问题突出 当前大学生正处于由青少年向成年过渡的特殊阶段。在这一时期,大学生不仅面临着身心的巨变,而且面临着自我认识与发展,因此,他们的心理具有 不定型性, 心理变化非常迅速。虽然大部分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成功化解自己的低落情绪,但仍有 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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