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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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2.16•【字号】沪财教〔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精神,参照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2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章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第四章评审组织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第七章附则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做好上海市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奖励本市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由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确定。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奖学金设置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奖学金设置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奖学金设置一、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奖学金设置方案为进一步提高金融学院专业硕士项目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考生,鼓励学生更专注学习和科研,实现全面发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金融学院自2014年开始设立金融学院专业硕士项目奖学金(不含财富管理方向)。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多大程度学院经济上的支持,取决于自己的道德修养、学习能力、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取得的相应成果等。

为充分体现奖学金设立的宗旨,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奖励对象1、全日制金融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含财富管理方向);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3、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下年度奖学金: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其他有损学校或学院行为者;4、研究生在年度内出国出境不满三个月者(以机票、护照为准,下同),奖学金照常发放;出国三个月(含)以上不满一年者(以月计算),发给奖学金的50%。

出国一年(含)以上者(以月计算),不发奖学金;5、研究生在年度内因病休学不满六个月者,奖学金照常发放;因病休学累计达六个月以上者,停发奖学金。

(二)奖学金分配比例及金额为配合学校奖学金设置方案,金融学院奖学金按入学当年和第二年不同情况进行设置,覆盖范围为100%。

其中第一年,100%比例的学生获得0.4万元每人的奖学金,第二年按学校阶段考核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获得1.2万每人的奖学金,中间60%的学生获得0.6万每人的奖学金,后20%的学生获得0.3万每人的奖学金。

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奖评选奖励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奖评选奖励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奖评选奖励办法》(简称《学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组织第一条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是学术奖评审机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设立学术奖初审专家组,负责对申报人选及材料的初审工作;专家组由校领导、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及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校内外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9人。

第二条学术奖的办事机构设在科研处,其职责有:发布学术奖评选工作通知;制定学术奖评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申报推荐第三条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评选,填写申报表,申报者须提供完整的相关科研成果和书面佐证材料,提交的科研成果不受出版、发表时间限制,可以是单项研究成果,也可以是系列研究成果,集体成果须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第四条推荐方式:组织推荐、自荐及联名推荐相结合,以院(系、所)组织推荐为主,每个院(系、所)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员确定后在要院(系、所)范围内公示一周。

自荐和联名推荐的人员不占所属院(系、所)的名额,直接向科研处申报。

第五条申报者须有两位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推荐意见应详尽地阐明推荐理由,推荐者要对被推荐者的学术规范和学术信誉负责。

三、初审及公示第六条初审程序:首先听取申报者陈述介绍,评审专家提问;然后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申报表以及有关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阅;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者必须获得实到评审专家半数以上(含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

第七条初审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广泛听取意见;对入选对象如有意见的,可向科研处实名反映。

四、终审第八条校学术委员会对初审通过候选人的科研成果、申报材料及校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情况),在认真审阅、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学术奖获得者,最终产生的学术奖获得者必须获得校学术委员会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含半数)赞成票为通过。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改革以后,硕士研究生要交纳学费吗?改革后所有硕士生均要交纳学费,符合资助条件的硕士生(档案进入学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MBA、MPA))都可获得一定的奖学金以资助学费或生活费。

对于学术型硕士生,入学当年,55%的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可以抵充全部学费,30%的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可以抵充半额学费。

通过阶段考核,硕士生有机会以优异的学业成绩和创新能力提高自己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其中25%左右的硕士生可获得一等奖学金,抵扣全部学费后,可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300元/月+基本助学金220元/月;30%左右的硕士生可获得二等奖学金,抵扣全部学费后可获得基本助学金220元/月;30%左右的硕士生可获得三等奖学金,抵扣半额学费后可获得基本助学金220元/月。

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正常学制内可享受220元/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每年按12个月计,共0.264万/年。

所有硕士生还可通过申请助管、助教岗位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获得资助。

硕士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0.5万元/年;导师还可根据硕士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为硕士生自主设置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

2、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具体是怎样设置的?针对学术型硕士生,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标准,设置4种等级的学业奖学金,见下表。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但在正常学制内可享受220元/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每年按12个月计,共0.264万/年。

3、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置原则是什么?具体是怎样评定的?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本原则是:有较大的覆盖面奖励优秀学生;各等级间相对均衡有利于评选。

奖助学金的评定原则是:全面考核硕士生的综合素质,鼓励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实行动态评价,形成明确的上升空间。

新生入学当年按照入学成绩划分学业奖学金等级,之后分阶段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考核等结果进行评定。

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

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

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第一条评比目的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创造才能,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以便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为会主义建设培养高质量的财经管理人才。

同时,奖学金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案,在学生择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和用人单位招聘时作为参考。

第二条评定时间人民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企业设置的奖学金,一学年评定一次。

新生入校后。

次年开始实施。

具体时间为9月一10月。

第三条评定程序(一)符合奖学金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在每年9月开始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表明所申报的奖学金类别、等级。

提交本人的申报材料;(二)以每学年各科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按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实际表现加以综合评定。

由院、系在审核的基础上,提出获奖学生名单,报生工作部(处);(三)学校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之后,公布获奖学生的初步名单,听取全校学生意见。

对公布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布之后三天内,向所在院、系、校反映意见,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复审;(四)奖学金名单一旦确定后,由学校负责颁发各类奖学金,并将获奖材料归人获奖学生档案。

第四条申报资格(一)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从入学第二年起均有权申请;(二)评奖当年度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1.有一门主干课程(必修课)或两门非主干课程(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有重修记录者;2.体育成绩不合格者;3.一学期累计旷课三节以上者(包括开学报到和学期结束离校,政治学习均以课时计);4.当年度因违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者。

(三)受记过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评定奖学金;(四)为避免某一学生重复获多项奖学金,凡获本条例规定的奖学金者在本学年只能获得社会、企业奖学金或人民奖学金综合奖中一项,单项奖可得。

第五条奖学金种类、等级、金额及其比例(一)人民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500元占学生总数2%二等奖每人每学年1000元占学生总数6%三等奖每人每学年500元占学生总数12%(上述奖学金金额从99级新生起实施)(二)社会、企业奖学金:社会、企业在我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条件、金额、比例等有关事项,均由学校与奖学金的设置方商议决定。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在各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及奖励或资助标准1、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名额约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总人数的3%。

3、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两个资助等级,资助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3500元、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名额约占本科学生总人数的5%、8%。

二、评选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较高;4.申请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50%以内);申请国家助学金要求学生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励或资助的对象要求是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学生在校生活俭朴。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是上海财经大学为了激励和奖励优秀研究生学生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政策。

该奖学金制度的实施旨在促进研究生学术研究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经济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下面将就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设置意义、奖学金类型与条件、申请流程等进行详细介绍。

**一、奖学金制度的设置意义**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设立,首先是为了激励和奖励那些在学术研究、科学实践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学生。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更好地调动研究生们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其学术研究热情,促进其在各个领域的深入探索。

奖学金制度的实施也将为学校提供一个根据学生的学术、科研和实践成果来进行评价和奖励的渠道,有利于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文化,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力量,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以及整体竞争力。

**二、奖学金类型与条件**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三种类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将得到最高的奖励,而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将获得较低的奖励。

具体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绩、学术研究能力、科研项目成果、科技创新能力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

一等奖的评定标准通常要求学生在综合考评中获得优秀的成绩,并且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或者积极参与相关社会实践项目,对学校和社会做出重要贡献。

二等奖的评定标准通常要求学生在综合考评中获得良好的成绩,并且在某一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者参与了一定规模的社会服务项目,展现出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等奖的评定标准通常要求学生在综合考评中表现一般,但在学术研究或者社会服务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表现,能够展现出一定的学术潜力和综合素质。

**三、申请流程**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需要通过学校指定的系统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学术成绩单、科研项目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社会服务证明等。

学校将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定,然后进行专家组评审。

最终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各项成绩和项目获奖情况等,确定奖学金的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近年来,上海财经大学一直致力于建设一支复合型、高层次、专业化的研究生队伍,为了更好地吸引和培养优秀的研究生,学校积极开展各类奖学金制度。

奖学金不仅是对优秀学生成绩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他们学业成果的资助和促进。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一、奖学金种类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种类繁多,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是由教育部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推动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鼓励优秀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成果的奖学金。

而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则是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学业,促进学风建设。

二、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

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一般要求学生在学业成绩上排名较前;科研成果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科研竞赛等;综合素质方面主要考察学生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

三、奖学金金额奖学金金额根据不同类型的奖学金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国家奖学金金额较高,适用范围也广,可覆盖部分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而学校奖学金金额则相对较低,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对学生的资助较为有限。

四、资助形式奖学金资助形式多样,包括一次性发放、分期发放等。

一次性发放一般在学年末或学期末进行,而分期发放则是将奖学金金额按学年或学期平均分配到学生账户中。

不同形式的奖学金资助方便了学生的资金使用与管理,也更好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五、申请材料申请奖学金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个人简历、推荐信等。

这些材料能够全面展现学生在学业、科研、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对于申请奖学金非常重要。

六、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管理要求严格,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学校要求奖学金获得者要继续保持优秀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否则会取消或减少奖学金资助。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上海财经大学一直以来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并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激励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学习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学校制定了一系列丰厚的奖学金制度来支持学生。

本文将对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上财针对研究生设立了多种奖学金,例如“优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每一项奖学金都以鼓励学生学术研究成果和学业成绩为目标。

“优秀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最基本的奖学金,奖励成绩优异的学生,这也是为了鼓励研究生们在学业成绩方面取得更好的表现。

而“专业奖学金”则是针对特定专业的学生,鼓励他们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

“科研创新奖学金”则更注重学生在科研方面的表现,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推动学术研究的创新发展。

上财的奖学金制度注重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表现,不仅关注学业成绩,还会评价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活动参与、社会实践经验等各方面的表现。

这一方面让奖学金评选更为公正和全面,另一方面也督促学生在不同方面都全面发展,促进他们的综合素质提升。

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学校也注重对学生的个人特长和特殊情况进行考虑。

学校会对有特殊困难和贫困生给予关怀和帮助,鼓励他们通过努力学习来改善自身生活状况。

学校还对具有特殊才能和特长的学生,例如体育、艺术等方面的表现予以重点关注。

这种关怀和鼓励的做法体现了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的理念,也激励学生在不同领域努力发展自己的特长。

上财的奖学金制度还注重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

学校通过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与探讨、学科竞赛等学术活动,同时也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上财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着眼于全面提升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通过一系列丰富多样的奖学金来激励学生在各个方面都取得更好的发展。

这种奖学金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激励学生积极进取,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上海市政府在上海市普通高校设立上海市奖学金。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4】3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1、上海市奖学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上海市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3、上海市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以上海市教委下达的名额为准。

二、评选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较高;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三、评审机构与评选原则1、学校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院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为成员的上海市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各院系要成立以院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为组长、各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小组。

3、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4、同一学年内,获得上海市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同一学年内,上海市奖学金与人民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出现兼得情况,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采取依据最高额度发放的方法。

四、评选程序1、每年十月份学校根据上海市教委下达的上海市奖学金名额,按照各院系学生人数分配评选名额。

2、各院系党总支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让全体学生了解和知道评比的条件和原则,组织本院系学生进行申请。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财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是对优秀研究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提高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积极向上的学风。

研究生奖学金的设立,有利于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兴趣,树立远大理想,刻苦钻研,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和优良学风。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奖学金的级别、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和奖学金的发放等方面。

下面就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奖学金的级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级别。

一等奖为最高级别,优秀奖为最低级别。

不同级别的奖学金额度也不同,一般来说,一等奖的金额最高,优秀奖的金额最低。

二、评定标准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多个方面。

学习成绩是最基本的评定标准,通常要求各门课程的成绩平均分位于全班前茅。

科研成果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得专利等。

综合素质方面,包括学术素养、文体特长、社会实践等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考虑因素。

三、评定程序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程序一般分为若干个环节,包括学院初审、学校评定等。

在学院初审阶段,通常由学院设立专门的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

在学校评定阶段,学校也会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各个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奖学金名单。

四、奖学金的发放研究生奖学金一般会在学年结束后进行发放,金额会直接打入学生的银行卡。

学生在领取奖学金前通常需要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将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科研,并做出相应的承诺。

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还可能需要参加相关的颁奖典礼,接受学校的表彰。

上海财经大学还会定期对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定和监督,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可能会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通过对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是一种激励和鼓励的机制,旨在提高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他们的科研创新潜力,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现有奖助体系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研究生教育培养规律,以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和完善以国家投入为主,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2.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

坚持教育规律,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规律,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坚持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充分调动各学院(系、所)的积极性,确保研究生奖助学金顺利实施。

三、主要内容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六个方面。

(一)奖学金体系3.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特别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1)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名额由国家按在校生人数下达。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年,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年。

4.学业奖学金(1)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MBA、MPA),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0.8-1.2万/学年,博士研究生1.4-1.8万/学年。

详见下表:学生类别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励金额(万/年)获奖学生比例入学当年阶段考核后博士生一等 1.810% 20%二等 1.42100% 80%硕士生一等 1.2 0% 20%二等0.8 100% 80% 学校将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上海财经大学文件

上海财经大学文件

上财研﹝2009﹞31号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各院、系、所,各有关单位:《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上海财经大学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激励研究生的学习热情,有效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学习成绩突出的学术型研究生支付部分学费和生活费。

通过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改变“一考定终身”现象,进一步突出激励功能,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新积极性,着力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学术型硕士生具体的设定等级与奖励金额见下表:获奖学生比例 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励金额(万/年)入学当年 阶段考核后 一等全额学费+0.36+0.264 0% 25% 二等全额学费+0.264 55% 30% 三等半额学费+0.264 30% 30% 四等 0.264 15% 15%第三条 档案进入学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学业奖学金。

第四条 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1.新入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研究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每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进行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师资力量、生源状况将招生计划和学业奖学金比例同期下达给各院(系、所)。

各院(系、所)根据考核评价指标,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及所获得学业奖学金等级,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

2.对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院根据其专业素质、毕业院校、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复试情况、综合素质以及本院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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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对象
在校博士生(含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和在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含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包括研究生新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

二、在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在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获奖博士生比例如下:
、凡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于每年六月份向学院(系、所)提出申请,学院(系、所)对提出申请的博士生进行学术评议,并给出评议意见。

博士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情况作为学术评议的参考依据。

学术评议同时考察博士生从事学术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对博士生学习期间的学术研究的投入程度、是否有系统的和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在阶段性的研究中是否有实质的推进、在解决研究计划所涉及的问题上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等方面进行评议。

院(系、所)对博士生的学术研究提出评议建议,并按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评出博士生一等奖学金。

、经学术小组评议后获得博士生一等奖学金者享受期限为一年,第二年重新评议。

、凡在校期间发生重大学术违规事件、学术道德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博士生一等奖学金申请资格,同时扣除一年一等奖学金中除学费部分的金额。

三、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获奖学生比例如下:
、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按比例排序进行评定。

、在校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法参见《上海财经大学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四、学业奖学金发放
博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的学费部分由财务处直接代扣,生活费部分由财务处分个月逐月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卡中;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的学费部分,由财务处直接代扣,不足部分需另行缴纳或通过助学贷款缴纳,生活费部分由财务处分个月逐月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卡中。

五、本评定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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