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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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博士引进公告

中学 博士引进公告

关于我校中学引进博士的公告
尊敬的师生们: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校决定引进一批优秀的博士人才,为我校中学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一、引进背景
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教育的不断进步,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已经成为中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博士人才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广泛的学科视野,在中学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我校决定积极引进博士人才,为我校中学教育事业注入新的力量。

二、引进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成果突出,研究方向与中学教育教学相关;
2.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三、引进计划
我校计划引进5名左右博士人才,涉及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等。

引进人才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

四、引进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
2. 资格审查: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参加面试;
3. 面试评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面试评估,综合考察其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
4. 录用通知:经过综合考核,学校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录用通知。

五、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申请或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校人事部,联系人:XXX,联系电话:
XXXXXXXXXXX,邮箱:XXXXXXXXXXX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师生关注并积极推荐优秀人才。

XXX中学校长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

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

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学心得体会、工作心得体会、学生心得体会、综合心得体会、党员心得体会、培训心得体会、军警心得体会、观后感、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teaching experience, work experience, student experience, comprehensive experience, party member experience, training experience, military and police experience, observation and feedback, essay collection, other material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州郑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科研流动站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加强师资博士后的选拔和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持续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社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为了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积极、稳妥、高效原则。

(二)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原则。

(三)坚持标准,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原则。

(四)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引进的对象优秀归国博士、同专业直读博士,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

三、引进博士的待遇(一)安家费2万元,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

(二)配备工作手提电脑一部,电脑产权属学院。

(三)凭在郑州市内的购房发票或父母的房产证,学院一次性为其报销7万元购房补助。

(四)引进的上述同类归国人员,另增加2万元的安家费。

(五)对于正在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者,学院将一次性给予所需配套经费。

四、引进程序(一)博士引进,采取学院统一领导与用人单位考察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用人单位根据博士信息,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和学院引进博士的基本要求,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将本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报人事处。

(三)由人事处组成由用人单位参加的专家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与团队协作精神、本人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学历学位等情况。

(四)实行试讲或学术报告制度。

对考察情况基本符合条件的,可根据需要由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参加)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英语、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测试,听取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由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写出对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的评议意见。

(五)人事处会同组织部、纪委、科研处、教务处及用人单位,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专业限引进2人。

(六)正式推荐人选由人事处报主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复审后,由书记办公会审批。

(七)引进对象获得批准后,人事处负责与其签订工作协议书和办理调动手续。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改变我市高层次人才短缺状况,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为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经市政府同意引进,能为我市解决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和科研攻关项目,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人才。

主要包括:(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国家级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学者等国家级人才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三)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四)曾担任国家重点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能创新企业管理方法、解决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关键问题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五)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会展、金融、物流、信息工程、文化宣传和我市支柱产业、新型产业、重点工程等领域急需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相应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国家教育部认可,包括留学回国人员);(六)在某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其他具有特殊技术专长的高技能人才;(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能解决我市科研、管理方面相关难题的外籍专家;(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150人)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150人)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150人)为大家提供《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150人)》,更多事业单位招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规定和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学历要求均为博士。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是河南省第三所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

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

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

目前,各类学生48000余人,在岗教职工2400余人,专任教师17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150名博士研究生。

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国内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及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院校毕业博士研究生;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7.01.01•【字号】郑政办〔2017〕12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大力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培育力度,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指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引进培育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所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启动奖励资金和多元化的综合性资金支持。

第三条重点支持引进培育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

围绕我市现代产业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在电子信息、汽车与装备制造、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旅游、都市生态农业五大战略产业及生命科学、增材制造、储能材料、可见光通信、新一代通信网络、北斗导航、虚拟现实等技术领域和产业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

第四条“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制定年度计划项目指南,发布年度技术需求,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审核并提出项目奖励资金支持额度。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计划专项资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审核确定项目奖励资金的额度,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将拟支持项目及金额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六条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成员中,核心成员须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应全职来郑创新创业,其余成员每年应在郑州工作6个月以上。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设置“嵩山学者”岗位的意见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设置“嵩山学者”岗位的意见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设置“嵩山学者”岗位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遴选和造就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现创建特色鲜明高水平本科院校的发展目标,学校决定设置嵩山学者岗位。

具体内容如下:一、岗位设置(一)设岗原则:嵩山学者岗位原则上设置在二级学科,坚持按需设岗、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设岗数量:到十二五末,力争聘任、引进3—5名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嵩山学者”。

(三)设岗程序:拟申请设岗的院(系、部)向学校提出申请,报送《郑州师范学院嵩山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经过评议,推举“嵩山学者”岗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学校党委确定岗位设置。

二、选拔范围、条件、程序(一)范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献身人民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2)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3)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有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4)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5)道德高尚,治学态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并在本校的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2.科研条件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以上(以近5年以来为限):(1)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含8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其中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被SCI、EI、ISR、SSCI、A&HCI收录论文6篇以上,或在国内一级专业学术期刊(以科研处公布的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

河南师范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为提高我校博士生源质量,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奠定良好的生源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拔办法。

一、报名对象相关专业全日制二年级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科研作风,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已经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各科成绩优良。

3. 具备较强的科研潜力,攻读博士学位的目标明确,有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具体表现为:(1)博士阶段研究内容来源于指导教师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属于本学科学术前沿,具有重大的理论或应用价值;(2)博士指导教师对研究课题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了初步论证,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条件,并且指导教师研究经费充足;(3)博士指导教师对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期科研成果提出明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该要求要高于河南师范大学及相关学院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4.如果是跨学科攻读博士学位,需说明两个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已有的学科基础对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支撑作用。

三、名额分配及指标使用1.本着注重潜能、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每个博士招生专业招收硕博连读人数1—2人。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占当年度导师的招生指标。

四、选拔办法1.本人申请,填写《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由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填写评价意见,博士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博士阶段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进行规划,提交所在学院初审。

2.学校统一组织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所申请专业方向的考试科目按照当年公布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每部分100分,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任何部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及住房问题的补充规定

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及住房问题的补充规定

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及住房问题的补充规定随着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的增加,学校房源渐趋紧张,为保证学校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根据《XX师范学院关于引进高学历人才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就高学历人才安家费及住房问题作如下调整。

一、博士生导师1.在职人员(1)协议期为5年及其以上者,来校工作后,由学校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供其买房。

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商定可继续签约,工作满8年后产权转归个人。

如工作不满8年,则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按比例退回学校多付住房补贴后产权归已。

(2)协议期限不满5年者,来校工作后,学校每年提供安家费和住房补贴计3万元。

2.非在职人员来校工作后,学校分年度支付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两项合计每年支付3万元。

二、博士(后)1.协议期为5年者,来校工作后,由学校给予15万元购房补帖(博士以借据形式暂付),供其买房。

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商定可继续签约,工作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冲销借据。

如不续签工作协议,博士退回学校购房款5万元,继续工作不满8年,则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按比例退回学校多付住房补贴后产权归已。

2.学校凭购房协议支付购房款,如不需购房者,购房款可以学校借款形式暂存学校,待工作协议期满后本息一并返还。

3.协议为3年者,来校工作后,学校分年度支付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共计6万元(每年支付2万元)。

4.已入住由学校安排的周转房人员:(1)根据实际居住时间,须交纳租金和水电暖等费用,其中租金按1.8/㎡执行,水电暖按学校现行标准执行。

(2)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须搬出周转房,逾期不搬者,在原房租金基础上,每月增加房租2000元,不到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3)住房租金和水电暖费用分别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发展中心核算,由财务处从学校住房补贴中扣除。

三、硕士1.2007年引进的硕士每月提供租房补贴100元(从到校工作时间算起),补贴期限为1年。

2.2008年只为紧缺专业(当年师资招聘计划中有说明)硕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

2018政85-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018政85-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校政字〔2018〕85号关于印发《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学校各单位:现将学校研究通过的《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2018年7月2日— 1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支持其开展科研工作,并为其争取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创造条件,根据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自培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使用的管理。

这里的科研启动费是指:高层次人才(含自培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学校以项目的形式支持的经费,简称为“人才科研经费”,项目称之为“人才基金项目”。

第二章人才科研经费的申请与审批第三条人才科研经费额度是指引进人才合同中明确的科研启动经费数额。

第四条引进人才根据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应以科研项目的形式向学校科研处提出申请,并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申请书》,明确科研任务与目标,按引进人才合同确定的资助额度提出申请,并分年度编制年度预算。

经申请人所在部门签署意见、人事处确认经费额度,提交科研处备案。

科研处备案后为申请人设立人才科研经费单列账户,专款专用。

第三章人才科研经费的使用期限和支出范围— 2 —第五条人才科研经费实行分年度预算,原则上,使用期限为三年,从经费拨付的当月起向后顺延3年;或按引进合同约定年限完成总预算。

第六条经费负责人应确保预算的执行进度,当年年度结余经费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

经费执行期限结束时,结余经费将交由学校统筹管理。

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并写出申请,经科研处核实后调整备案。

第七条人才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按国家基金项目分类文件执行(劳务费除外),主要包括:(一)设备费:实验室改造费及设备费。

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人事〔2017〕12号)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高效、有序、规范进行,确保高层次人才工作质量,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的作用,现根据《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15〕36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要求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对象为列入我校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学科首席教授、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骨干以及已经与学校签订了人才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人才培养工作、学科建设工作、考勤结果6个方面。

(一)高层次人才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学术腐败,为教职员工树立典范。

高层次人才实行职业道德、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大处着眼、宏观把握、综合平衡的政策导向,区分不同学科特点,结合各设岗学科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工作的任务。

充分尊重和保护高层次人才的首创精神,为其创造良好的学术和工作环境。

(三)高层次人才考核与学校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并轨进行,计入本单位的考核基数,考核结果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人事关系已调入学校的上岗人员,纳入院(系)正常考勤范围;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的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同规定,上岗时间由院(系)进行考勤并出具到岗情况说明(海外引进人员附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国内引进人员附交通及住宿凭证复印件)。

考勤结果随同院(系)考勤每月上报人事处,对于无故不到岗,继续发放岗位工资造成学校财务损失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扣除单位经费。

河南师承博士报考流程

河南师承博士报考流程

河南师承博士报考流程
1. 符合条件,首先,报考者需要符合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招生条件,一般来说,申请者需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且符合
相关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比如年龄、学术成绩等。

2. 选择专业,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选择合
适的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

3. 考试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需要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
究生招生与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并缴纳报名费。

4. 考试资格审核,学校会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
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5. 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
加考试,包括学术能力测试和专业课考试等。

6. 综合评价,考试结束后,学校会对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综合
评价,包括考试成绩、学术背景、科研能力等方面。

7. 录取公布,学校会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指定时间公布录取名单。

8. 报到注册,被录取的考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到注册手续,完成入学手续后正式成为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的报考流程还需要以当年的招生简章和相关通知为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校研字〔2012〕2号为了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遴选程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具有一年以上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45周岁以下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三)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教学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成果突出,学术水平居国内同行前列或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及时把握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四)承担有国家、省部级或其他横向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培养博士研究生。

(五)能胜任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作为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

具有讲授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本专业课程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开出1—2门博士学位课程。

(六)科研成果按学科性质具体规定如下:1.人文社会科学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1)、(5)必备:(1)近五年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8篇,其中在CSSCI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并在二级学科顶尖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近五年正式出版有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20万字以上/部)。

(3)近五年曾获得本学科领域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一等奖限前15名、二等奖限前10名,省部级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主持人)。

(4)近五年主持或结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有资助,同一项目不能重复计算)。

(5)近三年主持的在研科研项目经费不少于4万元,或主持的在研横向项目经费不少于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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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为了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高效原则。

(二)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原则。

(三)坚持标准,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原则。

(四)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引进的对象
优秀归国博士、同专业直读博士,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

三、引进博士的待遇
(一)安家费2万元,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

(二)配备工作手提电脑一部,电脑产权属学院。

(三)凭在郑州市内的购房发票或父母的房产证,学院一次性为其报销7万元购房补助。

(四)引进的上述同类归国人员,另增加2万元的安家费。

(五)对于正在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者,学院将一次性给予所需配套经费。

四、引进程序
(一)博士引进,采取学院统一领导与用人单位考察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用人单位根据博士信息,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和学院引进博士的基本要求,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将本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报人事处。

(三)由人事处组成由用人单位参加的专家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与团队协作精神、本人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学历学位等情况。

(四)实行试讲或学术报告制度。

对考察情况基本符合条件的,可根据需要由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参加)对拟引
进人员进行英语、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测试,听取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由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写出对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的评议意见。

(五)人事处会同组织部、纪委、科研处、教务处及用人单位,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专业限引进2人。

(六)正式推荐人选由人事处报主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复审后,由书记办公会审批。

(七)引进对象获得批准后,人事处负责与其签订工作协议书和办理调动手续。

引进人员到院后,要求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在此期间,如本人要求自费出国留学或因个人原因调离,须退还学院引进时提供的一切费用,并按协议规定补偿未满服务年限的经济损失。

五、具体措施
学院根据人事处引进博士经费预算,由财务处安排引进博士专用经费,解决引进博士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住房补贴费以及所需的其他各项特殊费用。

本规定有明确标准的费用项目,由财务处根据标准直接支付,特殊费用支付按学院有关经费审批程序、权限进行审批。

学院鼓励各系采取多种配套性措施,积极筹措经费,做为引进博士的补充经费。

各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努力创造条件,切实改善博士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同时要营造一种良好的人文环境,使优秀人才引得进、留的住、用的好,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出贡献。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引进人才政策中关于博士部分暂行办法自行废止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关于引进博士暂行办法的补充说明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引进博士暂行办法的补充说明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校《引进博士暂行办法》(郑师院行〔2010〕10号)文件精神,实现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真正做到人才引进起点高、用得好、留得住,特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引进博士服务期限为八年,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退还引进时提供的一切费用,并按协议补偿未满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二、学校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补助期限暂定三年,从入校之月起发放,每月发放至校内津贴中。

三、不受入编时间限制,享受学校的分房政策。

四、安家费
(一)国内博士补助9万元。

第一年给予2万元补助,分八年付清。

(二)归国博士补助11万元。

第一、第二、第三年各补助2万元,分八年付清。

五、该补充说明适用于自2010年8月1日起引进的博士。

六、本补充说明同《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一并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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