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公路综合效益,按照“建管并重、以管理为主、保障畅通”的方针,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路政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路政大队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三个中队,内勤二名。
二、管理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
2.保护路产、路权,无堆积物,保护路标、路牌、路树等附属设施齐全无缺失;
3.维护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4.实施路政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类损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加强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各类;
5.审批(跨)越农村公路的事宜,对特殊情况下挖掘、占用、利用、搭接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超限等经过农村公路的案件进行审批;
6.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目标任务
1.履行管理职责;
2.确保管理路段无障碍物、无安全事故、安全畅通;
3.确保公路各种标志、桥涵、路树、附属设施等齐全,无丢失、无损坏;
4.及时认真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各种违法案件,下达路政管理计划,落实所下达的路政管理计划,严格奖罚制度;
5.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理各种违法案件;
6.及时完成所里下达的其它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
一中队任务
主要负责区域:士何线、前石路东段(安良至冢头大李楼)
①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持管理线路无堆积物、无违章占道,附属设施完好;
②及时完成所管理线路的清障及损坏公路案件的处理;
③管理线路无安全事故;
④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
目标任务负责人:李朝阳
二中的任务
主要负责区域:中薛路、前石路西段(西黄道路口至郏县汝州交界)
①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持管理线路无堆积物、无违章占道,附属设施完好;
②及时完成所管理线路的清障及损坏公路案件的处理;
③管理线路无安全事故;
④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
目标任务责任人:张卡辉
三中队任务
主要负责区域:叶板路、前石路中段(黄道至西安良)
①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持管理线路无堆积物、无违章占道,附属设施完好;
②及时完成所管理线路的清障及损坏公路案件的处理;
③管理线路无安全事故;
④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
目标任务责任人:周国举
四、内勤
1.做到上情下达,搞好中队及各业务科室协调工作;
2.做好做到补偿费收缴工作;
3.管理好内外业执法文书及各种档案;
4.搞好路政管理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临时性工作。
五、中队管理办法
1.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实行工资与奖金相结合的办法,
统一管理,奖罚分明。
2.所有人员保证政令畅通,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所有关规定。
3.路政管理目标任务,月底由路政大队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4.各中队要确保下达的养护计划及每月收取10000元补偿费完成,补偿费按10﹪由大队财务返还给中队。
5.一般性案件处理归中队负责。需立案的案件,中队在有证据、文书前期档案健全后,经大队长审批,交由内勤经办后期各项手续,涉及重大、特殊和需要法院执行的案件,由大队长统一组织协调,任务及所需费用由大队承担。
6.中队交到大队处理经办的案件,由大队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完成的,完成数由参与中队平均分配。
六、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1.考勤管理考勤工作由所、大队检查和中队自己考勤相结合的办法,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统一以请假条为准。①请假一天由大队长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由所长审批。②每迟到三次、按照旷工一次记,一月内旷工三次交所处理。凡即不请假,又不上班的及拒不执行大队规定的,大队有权使其待岗三个月,只发我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在三个月内,当事人自行找地方,诺找不到新的岗位,按照待岗处理,所里保障“三金”等。
2.中队人员由中队长负责安排分工,报大队、所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