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优秀组织奖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9.04•【字号】苏司办[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苏司办[2009]31号)各市司法局: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工作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省厅“以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课题研究工作。
一年来,全省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踊跃选择重点课题,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形成了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对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与实践借鉴作用。
现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论审前评估中人身危险性测量手段的引进》等3项成果为200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课题研究成果一等奖,《论社区矫正的教育矫正质量评估》等6项成果为二等奖,《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12项成果为三等奖,《浅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审前调查报告之定性》等18项成果为优秀奖。
同时,对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工作成绩突出的南京市司法局等5个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希望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再接再厉,围绕当前实际工作中存在以及社区矫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探索,不断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不断推出理论研究精品,推动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更好地发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名单2、200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课题研究优秀组织单位名单二〇〇九年四月附件1:200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名单一等奖(3篇):1、《论审前评估中人身危险性测量手段的引进》江阴市司法局吴婷江苏省句东劳动教养管理所李颖2、《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困境与发展路径》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刘萍刘和海3、《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管理》淮海工学院王年生张玉萍沙威二等奖(6篇):1、《论社区矫正的教育矫正质量评估》苏州市沧浪区司法局赵斌2、《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方法研究》苏州市平江区司法局吴伟明刘秋萍陈曦3、《和谐社会生态系统视阈下的社区矫正》通州市司法局陈锦新陆少锋季汉琪南通大学石雷山沈永江潘晴雯4、《关于完善我省社区矫正制度的探讨》连云港市司法局吴中华唐亮5、《未成年人刑事审前社会调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相旭东陈德明温爱英马卫东6、《社区矫正与矫前调查》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胡配军三等奖(12篇):1、《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南京市司法局邱金宝刘海建2、《心理咨询技术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经纬苏克刚芮勤珠南京工程学院屈春芳岳颂华严蓓蓓管向梅3、《社区矫正方法研究》宜兴市司法局王建忠宜兴市委党校池慧灵4、《社区矫正中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的运用》江南大学法政学院王金元吴正国5、《社区矫正工作方法雏议》苏州市沧浪区南门街道司法所王松波6、《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专业化发展》通州市司法局季汉琪张伟光何莹南通大学石雷山沈永江潘晴雯7、《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矫正方法研究》赣榆县司法局陆杰仲崇波张侠8、《对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之思考》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胡高彬司西霞9、《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情感教育》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朱萍10、《刑事案件被告人审前调查的思考与建议》东台市司法局丁志柏姜琰11、《浅议社区矫正对象中流动人员异地托管机制建设》东台市公安局林惠云12、《420例社区矫正对象行为特征分析与对策思考》靖江市司法局XXX 黄铭锋泰州市司法局王培君优秀奖(18篇):1、《浅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审前调查报告之定性》姜堰市司法局李国平王俊2、《社区矫正对象年轻化现状的分析和矫正措施》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司法所姜堃3、《对当前农村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思考》南京市六合区玉带司法所耿光明4、《浅谈对外来人口中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江阴市司法局周鱼王逸萍5、《社区矫正对象跨地区流动的控制与管理》徐州市泉山区司法局马长龙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王勇新沂市人民检察院韩俊松6、《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徐州市泉山区司法局泰山司法所韩令杨秀德7、《新时期下社区矫正工作体制与机制的探索》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司法所蔡国强8、《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与思考》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万建红王铜生9、《开展社区矫正分级管理应当“严”字当头》金坛市薛埠镇司法所仇书洪10、《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和矫治对策》苏州市沧浪区双塔司法所龚胥初朱玮11、《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方法探索》常熟市人民检察院王伟江12、《中老年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吴江市司法局袁春中吴江市松陵司法所赵汐琼13、《不同犯罪类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实践与思考》海门市三厂镇司法所朱红飞陈吴静14、《浅析社区矫正对象中流动人员的管理》淮安市楚州区林集镇司法所李青利15、《“五老三帮”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实践与思考》盐城市司法局崔刚16、《社区矫正教育方法研究》扬州市邗江区泰安镇司法所陈明光高万春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王睿17、《社区矫正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初探》仪征市刘集镇司法所赵敏18、《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方法初探》宿迁市司法局丁林唐良标宿迁市马陵山律师事务所朱海东附件2:2008年度社区矫正重点课题研究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南京市司法局无锡市司法局苏州市司法局南通市司法局连云港市司法局。
关于表彰中国中铁第八届青年技能竞赛桥梁工,工程试验工比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铁股份人…2009‟196号关于表彰中国中铁第八届青年技能竞赛桥梁工、工程试验工比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并团委:根据《关于举办中国中铁第八届青年技能竞赛桥梁工、工程试验工、接触网工、焊工技能大赛的通知》(中铁股份人[2008]338号)要求,股份公司于2009年5月17日至20日举办了第八届青年技能竞赛桥梁工和工程试验工比赛。
通过竞赛涌现出了一批青年岗位标兵和技术尖子,展示了中国中铁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公司广大青年职工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岗位技能的积极性,推动全公司广大青年学技练功活动的深入开展,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团委研究决定:对获桥梁工比赛前五名的选手鞠长洪、刘伟、周朋、邓焱林、- 1 -刘志刚,授予“中国中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对获工程试验工比赛前五名的选手王国英、牛勇、崔嵩岭、李俊宏、吕亮,授予“中国中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对获桥梁工比赛第六名至第十五名的选手黄正刚等10名同志授予“中国中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对获工程试验工比赛第六名至第十五名的选手翟公坤等10名同志授予“中国中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根据《关于举办中国中铁第八届青年技能竞赛桥梁工、工程试验工、接触网工、焊工技能大赛的通知》(中铁股份人[2008]338号)文件规定,股份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决定,对获桥梁工和工程试验工比赛前15名的选手晋升相应技术等级(见附件)。
根据《中央企业技术能手审核工作程序》,对获桥梁工和工程试验工比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申报“中央企业技术能手”称号。
对在比赛中担任裁判并表现优异的冯广胜等13名同志授予中国中铁第八届青年技能竞赛桥梁工比赛优秀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在比赛中担任裁判并表现优异的王根清等17名同志授予中国中铁第八届青年技能竞赛工程试验工比赛优秀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关于表彰优秀组织单位奖的决定
荣获 2 0 年度全 国 “ 07 市政金杯示范 ( 路灯 )工程 ”奖 。为此,对获奖工程建设 、施工 、监理单位予以表彰,并
颁发奖杯和证书。 希望各获奖单位认真总结经验 ,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为我国城市照 明建设事业 的发展再创佳绩 。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
二 OO 八年 四 月二 十三 日
二 OO八 年 四 月二 十 三 号
关于 表彰优 秀组织单位 奖 的决 定
各省路灯协会、情报站: 三年来, 国各城市照明管理单位在 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的领导 , 全 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开展技术情报信息
交流的作用 , 不仅进一步增进 了同行业之间的友谊和相互 了解 , 促进 了我国城市照 明事业的发展, 增强 了协会的 凝聚力和知名度,经城市道路照 明专业 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的先进单位授予 “ 优秀组织单位”
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 连云港市路灯管理处 、 杭州市 电力局路灯管理所 、 宁波市路灯管理所 、 南昌市路灯管理
处 、 州市市政处路灯管理所 、 福 广州市 电力公司路灯管理所 、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 中心 、 珠海市 路灯管理处、武 汉市路灯管理局 、 长沙市路灯管理所、 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 西安市城市照 明管理处 、兰州市市政 处路灯管理 所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乌鲁木齐市公共照明管理 中心。 特此表 彰,以资鼓励!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 员会
二0 O八年 四月二十三号
J e. un
20 08 No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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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关于首 届路灯职工羽毛球 比赛获奖团体 和个 人的表彰决定
Vo .1 1 2
关 于 表 彰 2 7年 全 “ 政 金 杯 示 范 0 0 国 市 ( 灯 “ 百年大计 、 质量第 一 ”的方针,进一步提 高城市照明基 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项 目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市道路照 明专业委员会受 中国市政 工程协会委托, 对江苏 、 山东、陕西等省市推荐 申 报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项 目开展 了 “ 市政 金杯示范 ( 路灯 )工程 ”评选 活动 。经报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 市政金杯 示范工程 ” 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定:西安市丈八路路灯工程 、 苏州市东南环立交照 明工程、 东营市北一路照明工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授予浙江省妇联等32个单位第三期中国妇女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授予浙江省妇联等32个单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组织奖,乔麟方等261名同志优秀调查员、优秀调查指导员、特别贡献奖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妇字[2011]33号【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日期】2011.12.14【实施日期】2011.1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授予浙江省妇联等32个单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组织奖,乔麟方等261名同志优秀调查员、优秀调查指导员、特别贡献奖的决定(妇字〔2011〕33号)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1990年、2000年第一、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后组织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调查。
该项调查全面、客观地反映2000年以来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状况,取得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为各级妇联深入了解不同女性群体的需求、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进妇女工作的科学化提供了宝贵的数据资料,为党和政府制定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纲要提供了科学依据。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从工作筹备、组织实施、到主要数据的发布,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
在这个过程中,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全国各地4000余名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克服种种困难,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表彰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倡导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国妇联决定,授予浙江省妇联等32个单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组织奖”,分别授予乔麟方等261名同志“优秀调查员”、“优秀调查指导员”和“特别贡献奖”。
调查研究是党的妇女工作的优良传统,十年一次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获得的非常丰富和宝贵的数据资源,为全面认识和客观反映新时期中国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状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各地妇联要高度重视调查数据的研究应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利用,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为推动新时期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作出积极贡献。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2.14•【字号】沈教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沈教发〔2012〕11号)各区、县(市)教育局: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围绕建设教育强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为百姓办实事项目、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等建设任务,取得较好成绩,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做工作,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沈河区教育局等7家单位“2011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优秀组织奖”、铁西区教育局等6家单位“2011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奖”称号,授予赵世明等59名同志“2011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争先创优,全面提高教育基本建设工作水平,为不断开创我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新局面,实现教育强市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1.2011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优秀组织奖2.2011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奖名单3.2011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先进工作者名单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附件1:2011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优秀组织奖沈河区和平区沈北新区于洪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附件2:2011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奖名单铁西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县棋盘山开发区附件3:2011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先进工作者名单和平区赵世明王悦庆田丰王树平沈河区侯德安童跃杰白伟吴健全铁西区兰新收、陈战富、陈占齐、马庆、张国光皇姑区张明禹、王海洋、祝光大东区许子鹏程铁乔家超郭福善张静东陵区(浑南新区)宫春义桂天荣韩英于洪区单慧玲、李景和、于海龙、付丽艳沈北新区李钟万、陈继秋、王荣海、张波、贺亮苏家屯区赵建华刘大千张连君刘信爽李冬梅新民市吴加强、扈国忠、王建宏、张景波、张永平辽中县田丰景、崔立新、喜林芳法库县安会民纪文彬高志敏郭绍元陈喜坤张连伟康平县杜怀君王威武任洪伟徐立业艾英佳孙福良棋盘山邹海姝。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湖南省首届艺术设计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和获奖单位的通报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湖南省首届艺术设计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和获奖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6.11.26•【字号】湘劳社通字[2006]48号•【施行日期】2006.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湖南省首届艺术设计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和获奖单位的通报(湘劳社通字[2006]48号)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承办的“湖南省首届艺术设计技能竞赛”,从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到全省决赛,历时五个月之久,共有141名选手进入全省决赛。
经过选手们的顽强拼搏和激烈角逐,此次竞赛取得圆满成功。
李红霞、雷敏获得竞赛广告设计师职工组并列第一名,田甜、陈沈婷同志分别获得竞赛广告设计师职工组的第二名、第三名;李启龙获得竞赛广告设计师学生组的第一名,罗崇宇、邓超获得竞赛广告设计师学生组并列第二名,唐嘉潞同志获得竞赛广告设计师学生组第三名;刘郁兴、曾赛军获得竞赛室内装饰设计员职工组并列第一名,朱庭、杨凯歌同志获得竞赛室内装饰设计员职工组并列第二名、郭浙兰获得竞赛室内装饰设计员职工组第三名;龙翔、刘宏伟获得竞赛室内装饰设计员学生组并列第一名,蒋运洪获得竞赛室内装饰设计员学生组第二名,崔真洛、陈阳兴同志获得竞赛室内装饰设计员学生组并列第三名;周文明等87名选手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表彰参赛选手在竞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激发广大职工敬业爱岗、苦练技能的积极性,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湘劳社发〔2005〕49号)和《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艺术设计技能竞赛的通知》(湘劳社办函[2006]4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授予李红霞、雷敏、刘郁兴、曾赛军四名同志“湖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田甜等18名同志颁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在竞赛中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的周文明等87位同志颁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授予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长沙市创慧教育培训中心、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益阳航宇广告有限公司8个单位竞赛“团体奖”;授予湖南城市学院、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邵阳工业学校6个单位竞赛“优秀组织奖”。
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的决定
王季娅 (女) 陈文博
湖摇 南
蔡丽平 (女) 谢长江
陈摇 斌
刘摇 华 (女) 罗自勇
黄伟胜
吴建辉 (苗族)
李摇 卫
张摇 宝
唐孟科
彭思勤 (女)
广摇 东
黄昌伟
罗摇 东
林道轩
黄伟辉
周摇 雨
—6—
王摇 卫
袁摇 宙
邵万宽
马摇 威
古洪洪
广摇 西
许朝山 (女) 杨昌明
谢海明
秦建龙
林子皓
张摇 敏 (壮族)
张摇 伶
— 1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费县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河摇 南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团委 信阳团市委 安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河南博物院志愿服务团 黄河科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摇 北 荆州市妇幼保健院 华中农业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武汉工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摇 南 备战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岳阳团市委 湘乡团市委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团委 中南大学湘雅附二医院团委 广摇 东 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 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佛山市青年志愿者 (义务工作者) 协会
黄摇 康
田摇 源 (女) 王立伟
—5—
吴摇 佳 (女) 刘摇 磊
刘摇 海
徐摇 昀 (女) 余忠国
福摇 建
郑立羽 (女) 方华棉
赖金土
赖俊华
刘俊峰
吴香水 (女) 杨摇 帆
袁晓昊
詹伟峰
郑声童
江摇 西
周摇 兴
胡剑峰
范东东
姜摇 勇
陈文欣 (女) 王摇 晨
熊摇 彪
肖颖洁 (女)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社区矫正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社区矫正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8.03.05•【字号】苏社矫办[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社区矫正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苏社矫办[2008]3号)各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深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2007年初,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实践中的重大难点问题、着力推动社区矫正‘五大体系’建设、着力提炼江苏社区矫正工作新实践、为推进社区矫正立法作贡献”的要求,确定了2007年度重点研究课题。
一年来,全省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围绕重点课题,认真展开理论研究工作,形成了一批优秀研究报告,这些成果对推动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化具有重要的指导与借鉴作用。
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苏学增撰写的《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减刑问题的研究报告》被评为一等奖;叶正刚撰写的《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等7篇论文被评为二等奖;陈学东撰写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等13篇论文被评为三等奖;钱勇军撰写的《社区矫正评估体系构建初探》等16篇论文被评为优秀奖,现决定给予表彰奖励。
同时,决定对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工作成绩突出的南京市司法局等5个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加强理论研究,对于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践,进一步提升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在理论研究方面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同时,希望全省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积极投身理论研究,共同营造良好的理论研究氛围,争取多出理论研究的精品,努力保持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领先,为全面打造“法治江苏”的成功品牌作出更大贡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南昌市人民政府等22个单位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江西境内传递活动优秀组织奖
绩, 再接再 厉 , 实现江 西崛起 新跨 越作 出更 大贡献 。 为
附件 :0 8年 北 京奥运会 火炬接 力江西境 内传递 活动优 秀组织 奖获奖单 位名单 20
附件
20 0 8年 北 京奥 运 会火 炬 接 力江 西 境 内
传 递 活 动 优 秀 组 织 奖 获 奖 单 位 名 单
的 内容 。 食 品质量 安全 。
各 地 区 、 部 门一 定要 切 实加 强 领导 , 抓 落 各 狠
江 西 省人 民政 府关 于 授 予南 昌市人 民政 府 等 2 2个单 位
20 北 京奥 运会 火 炬接 力江 西境 内 0 8年
传递 活动优 秀 组 织奖 的通 知
赣府 字[0 8 7 20 ]2号
南 昌市人 民政 府 、 州市 人 民政 府 、 赣 吉安 市人 全厅 、 省卫生厅 、 省文化 厅 、 省广 电局 、 省气象局 、 省 民政府 、 冈山市人 民政 府 、 金市人 民政府 , 井 瑞 省政 信 息产业 厅 、 江西监 管办 、 民航 省通信管理 局 、 省 省 省体 育局 、 省财 大学 。
2 2
国务 院办公厅 文件
省政 府文件
严格履 行职 责 , 按照有关 食 品质 量安全 的法律 、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 的决 实 ,
确保 定》 国发 [9 9 2 ( 19 ] 4号 ) 中有关 食 品质 量免 检制 度 法 规加 强对食 品质量安 全的检验 和监督检 查 ,
好、 宣传好 、 示好 、 织好 、 果好 的要 求 , 密部署 , 心组 织 , 展 组 效 周 精 强化措 施 , 力合作 , 通 全省 火炬传 递 中 ,
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0.11.26•【文号】中青发[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11.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的决定(2010年11月26日中青发[2010]18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于9月启动了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
经过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评选委员会评审、获奖建议名单社会公示后,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授予都海郎等341名个人“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授予贵州爱心家园公益网等186个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授予中山市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等106个志愿服务项目“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
这次获奖的个人是广大青年志愿者中的优秀代表。
他们思想上积极进步,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观念,在长期的志愿服务工作中努力践行志愿精神,乐于奉献,扎实进取,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受到了被服务群众的赞誉。
这次获奖的组织是各地基层志愿者组织中的先进典型。
他们紧紧围绕党团中心工作,密切结合基层群众需求,动员和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较大的规模和声势,取得了实际的成效。
这次获奖的项目是在相关志愿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工作典型。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特色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管理到位,保障措施有力,实现了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工作富有成效并且可持续,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较高的推广价值。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努力把志愿者的精神、热情、专长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再接再厉,锐意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志愿者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培育和完善新的有创意、可评估、可推广的志愿服务项目,不断将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为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为推进青年志愿服务事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作出新贡献、创造新业绩。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环保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环保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6•【字号】明政办[2010]57号•【施行日期】201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环保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明政办〔2010〕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结合今年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三明市环保十佳”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环境意识,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倡导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我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树立环保典范,建设生态文明。
三、评选范围全市热切关注、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单位和组织(机构)。
四、奖项设置“三明市环保十佳”是我市环境保护的社会性奖项,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城乡环境保护、环境监督管理、企业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环保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环保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代表,分别从“减排突出贡献”、“环境监管集体”、“环境友好企业”、“环境优美乡镇”、“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公益”、“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村”十类中选出。
每一类选出3个候选单位,其中1个“十佳”和2个“优秀奖”。
五、评选条件(一)减排突出贡献类:评选对象为“十一五”以来,我市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
基本要求:1.认真落实环保方针政策,遵守和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2.采取措施落实减排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我市污染减排做出重大贡献;3.依靠科技创新,加大环保投入,在污染治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4.强化内部环境管理,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5.近四年来未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和环保违法行为。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系统首届十佳文秘及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系统首届十佳文秘及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11.29•【字号】湘地税发[2007]86号•【施行日期】2007.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系统首届十佳文秘及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湘地税发〔2007〕86号)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发挥办公室政务服务职能,提高全系统文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省局于2007年4月部署在全系统开展文秘工作竞赛活动。
各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培训,全面考评,严格审定,推荐、遴选56名文秘人员参加了11月25日举行的全省地税系统文秘竞赛。
本次活动历时7个多月,全系统500余名文秘工作者积极参与,达到了检验全系统文秘人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展示文秘工作者精神风貌,激发文秘人员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爱岗敬业热情,营造重视文秘、热爱文秘的工作氛围,推进全系统文秘队伍建设的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
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系统文秘工作竞赛活动的通知》(湘地税发〔2007〕31号),通过对竞赛的认真评比、严格审定,经省局研究决定,授予欧耀清等10位同志全省地税系统“十佳文秘”称号,授予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等6个单位优秀组织奖。
同时决定将欧耀清等21位同志纳入全省地税系统文秘人才库,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全系统各级和文秘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紧紧围绕地税工作中心,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等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精细严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无私奉献,坚持清正廉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全系统文秘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全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全省地税系统首届十佳文秘、优秀组织奖获得单位和个人及文秘人才库人员名单一、十佳文秘欧耀清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欧阳文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孙旭东澧县地方税务局宋壮波益阳市地方税务局魏志凌隆回县地方税务局曾佑云鹤城区地方税务局熊巍昱衡东县地方税务局王巧文岳阳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黄楚华浏阳市地方税务局刘志洪娄底市地方税务局二、十佳文秘竞赛优秀组织奖名单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常德市地方税务局邵阳市地方税务局岳阳市地方税务局衡阳市地方税务局三、全系统文秘人才库人员名单欧耀清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欧阳文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孙旭东澧县地方税务局宋壮波益阳市地方税务局魏志凌隆回县地方税务局曾佑云鹤城区地方税务局熊巍昱衡东县地方税务局王巧文岳阳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黄楚华浏阳市地方税务局刘志洪娄底市地方税务局赵祥华邵阳市地方税务局彭婕湘乡市地方税务局汤继耀郴州市地方税务局聂建波桃源县地方税务局何喜岳阳市地方税务局宁大为常宁市地方税务局蒋勇胜宁远县地方税务局李海芸赫山区地方税务局裴智张家界市地方税务局龙群飞株洲市地方税务局田小林凤凰县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第二届全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决赛的表彰决定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第二届全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决赛的表彰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7.09.29•【字号】苏劳社培[2007]75号•【施行日期】2007.09.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第二届全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决赛的表彰决定(苏劳社培[2007]75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厅局:第二届全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决赛于2007年9月26日至9月29日举办。
在本次活动中,各市参赛选手遵守竞赛纪律,服从裁判,精心操作,奋力拼搏,显示出了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赛出了水平,赛出了风格。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的通知》(苏劳社培〔2007〕36号)的有关规定和竞赛结果,现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选手和选送单位表彰如下:一、对学生高级组各职业前3名的董俊等12名同志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对学生中级组计算机维修工前6名、汽车修理工、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前3名的徐佰兴等18名同志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同时,由省竞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二、对学生高级组各职业第4-10名的郭军等28名同志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对学生中级组计算机维修工职业第7-15名和汽车修理工、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第4-10名的张兴奎等 37名同志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
同时,由省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参加省决赛的其它选手由省竞赛组委会颁发参赛证书。
三、对获得竞赛团体总分前3名的常州、盐城、南京等3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省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无锡等10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省竞赛组委会授予“组织奖”。
四、对获得各职业前10名的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等28 所选送院校,由省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教学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做新时期合格的技能人才。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表彰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交通保障工作的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和个人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表彰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交通保障工作的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和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7.11•【字号】•【施行日期】2006.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表彰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交通保障工作的先进集体、优秀组织者和个人的通知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举世瞩目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暨成立五周年庆典活动,于2006年6月14日至15日在本市举行。
此次峰会是我国今年主办的一次重大外交活动,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在峰会筹办期间,交通行业的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局的工作部署,以东道主的姿态、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投入,热情参与,细心策划,精益求精,全力以赴,连续作战,以辛勤劳动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安全、顺利、圆满地完成了峰会期间的交通保障任务,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展示了交通行业良好形象,为上海添了彩,为国家争了光。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交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客运处等8个部门和单位先进集体光荣称号,颁发奖状,并由各单位自行奖励人民币5000元;授予马勇等20名同志优秀组织光荣称号,颁发奖状,并由各单位奖励人民币500元;授予韩汇田等26名同志优秀个人光荣称号,颁发奖状,并由各单位奖励人民币500元;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能再接再厉,保持荣誉,不断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具体表彰名单如下:一、先进集体:1、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客运处2、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管理一科3、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4、浦东新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5、上海市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6、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客运二分公司7、上海巴士四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上海浦东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优秀组织者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郭海鹏、杨小溪、蒋永年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马勇冯伟鲍敏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张立伟李顺家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闵师林于勇胡荣上海市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沈正东、余国富许文忠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邵伟中朱效洁余海斌上海巴士四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陈麟上海浦东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许才贵上海浦东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陈建中三、优秀个人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孙晓兵金晓杨晓明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陈聪张钧陈嫣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谈慕良郑国伟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唐春华吴玉庭倪荣囡上海市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韩汇田陈振国周勇荣朱德宝庄卫麟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韩建明田益锋殷峻王伟陆彬上海巴士新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顾海泉上海巴士一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钟保国上海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吴增强上海五汽冠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培国上海申新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马云祥特此通知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2006年7月11日。
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各位领导、同事:为促进我司的改革发展,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弘扬先进的工作作风和优秀的员工品质,公司决定在近期开展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本次评选旨在表彰我司在过去一年中做出杰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突出个人。
具体评选对象如下:1. 先进集体:在一年内在各项工作中有目共睹,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全面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的单位和部门。
2. 优秀个人:在一年内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为公司作出非凡贡献,并展现出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员工。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将主要以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1. 工作成果:考核集体和个人的工作质量、完成效率和创新性。
2. 团队合作:考核集体和个人的协作精神、团结拼搏和相互帮助的意识。
3. 业务能力:考核个人在工作中所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学习心得和成长潜力。
4. 业绩贡献:考核集体和个人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成效。
5. 职业操守:考核集体和个人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和品德高尚的道德观。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推荐阶段将进行初步筛选,采集候选人基本资料和相关材料,同时确定评审人员的名单。
2. 投票阶段:投票阶段将进行公开投票,并依照投票结果,推选出3-5个名单作为最终候选人。
3. 审定阶段:最终评选结果将由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公示正式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
四、奖励办法为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突出贡献,公司将给予如下奖励:1. 先进集体:(1)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2)每名集体成员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津贴。
2. 优秀个人:(1)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2)每名优秀个人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津贴。
以上奖励,将根据评选结果,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司内部公示。
五、注意事项1.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次活动积极响应,鼓励部门内的员工参与进来,积极推荐、推举优秀人才。
2. 参评的候选人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务必真实、准确。
优秀组织奖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优秀活动组织奖评比细则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各分会的作用,增强心协活力与凝聚力,激发心协各分会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应上级组织的要求,团总支将对在新学期对各分会组织的各项有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活动进行评比。
因此,团总支特制定如下评比标准细则以规范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更好地促进心协各分会组织活动力度,加快改革,综合发展,创新建设,本着“公平,公正,严肃,有序”的原则。
二、评选名额六个分会三、评选范围及奖励办法1、参选范围心协各分会2、评选活动时间每年五月份3、评选参与部门南京审计学院团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4.奖励办法对组织优良的分会,授予“优秀活动组织”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四、评选依据(各评判标准按照一定的权重计入总分)1.活动策划活动方案的组织实施细则是否详细,周密,有条理, 内容符合规范要求,对活动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安排,注意到活动的相关细节,对突发状况做出了充足的预期并提出了切实有效地解决方案,策划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强。
2.活动质量根据举办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包括活动意义,活动规模,活动开展,经费来运用四个方面,达到组织参与者和观众或活动对象的数量较多;切实按计划方案执行,活动流程链接有序;活动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意义;经费运用得当,不铺张浪费。
3.活动创新根据举办活动的创新性进行评价,包括活动形式及活动内容,形式新颖,不拘于陈旧模式;内容点子新,对传统活动的思维模式有全新的突破或是传统活动项目有独特之处。
4.活动影响根据观众对于活动的热情以及参与度进行评价。
包括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和是否具有校园影响,活动完满结束,活动的层面涉及广,达到预期效果,同学们普遍反映较好,在校园或学院中营造预定的氛围。
5. 活动种类根据举办活动的数量和种类综合考量。
活动数量多,形式丰富,包括讲座,素拓,比赛,观影等多种形式,使心协活动多元化发展,建设心协特色文化。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表彰“我眼中的美丽双鸭山”征文大赛优秀集体、优秀指导教师的决定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表彰“我眼中的美丽双鸭山”征文大赛优秀集体、优秀指导教师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6.28•【字号】双教字〔2018〕130号•【施行日期】2018.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表彰“我眼中的美丽双鸭山”征文大赛优秀集体、优秀指导教师的决定双教字〔2018〕130号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广大师生文化素养,扎实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切实展示双鸭山魅力中国城风貌,加速推进我市“一创两建”工作,检验和展示我市中小学校文化素养和写作教育成果,由双鸭山市委宣传部主办,双鸭山市教育局、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双鸭山日报社共同承办,双鸭山仁爱医院协办的以“我眼中的美丽双鸭山”为主题的全市中小学生作文大赛已经评选结束。
自三月末开始征稿以来,全市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投稿,得到了全市中小学校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共征得作品1300余件,投稿人数创我市历届征稿之最,其中宝清县、饶河县和尖山区教育局在本次活动中作了大量工作并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此次活动采取线上(手机客户端投票)、线下(专家评审)共同评选的方式,分三组共评出一等奖9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90名,优秀奖若干。
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奖3名,优秀指导教师30名。
双鸭山市教育局决定表彰积极组织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县(区)教育局和比赛中获奖学生的部分指导教师,授予“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称号,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教师,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懈努力,以更大的热情服务学生和家长,再立新功。
同时,希望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全体教师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提高工作水平,提升综合素质,为加快我市教育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第九届上海市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获奖项目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第九届上海市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获奖项目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8.12.10•【字号】沪工总经[2008]305号•【施行日期】200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第九届上海市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获奖项目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沪工总经〔2008〕305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了促使本市劳动保护工作在生产、管理、科研领域不断开拓创新,促进企事业单位劳动条件的改善,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发病率,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本市各级工会组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联系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群防群治”的特色,广泛组织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以“科技兴安、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九届上海市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评选活动,涌现出了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应用前景广的劳动保护创新成果。
这些成果源于职工岗位创新,在服务职工劳动保护,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等方面,起到了“本质安全”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作用。
为了表彰和鼓励先进,市总工会决定授予上海电力安装工程公司《双头圆环悬吊杆》等60个项目第九届上海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授予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8家为单位第九届上海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优秀组织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断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水平,为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第九届上海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获奖项目2、第九届上海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二○○八年十二月十日附件1:附件2:第九届上海工会劳动保护“绿十字奖”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上海市电力公司工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工会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工会上海市化学工会上海市机电工会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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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授予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网络有奖竞答“优秀组织奖”的通知
各“科技之春”成员单位、各区县科协、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西安市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西安市科协组织开展了“科技改变生活,创新引领未来”网络有奖答题活动。
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活动,使之用网络和微信等新媒体对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传播活动得到社会的更好关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鼓励表彰对活动的积极组织者,市科协决定,授予浐灞管委会、未央区科协等10个单位为西安市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科技改变生活,创新引领未来”网络科普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优秀组织奖”称号。
望各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也希望其他部门、单位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和打造并努力创新“科技之春”活动新品牌,以推进全市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西安市民科学素养的不断提高做出奉献。
附:优秀组织奖单位名录
西安市浐灞管委会
未央区科协
莲湖区科协
新城区科协
碑林区科协
雁塔区科协
灞桥区科协
户县科协
周至县科协
市科协科普部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