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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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现行管理模式,为提高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运作能力,同时,也为加强集团对各公司经营计划工作的监督,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对内、对外工程预算、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及决(结)算的审计工作流程,并对集团审计部门和各子公司在工程预决算编制、复核、审计、会签以及结算办理等相关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或子公司)名义对内、对外工程预决算的审计,包括与各类供方签署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租赁费的审计。凡以集团(或子公司)名义办理的对内、对外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预决算均应执行本流程。
第二章工程预决(结)算的编制
第四条目标成本的编制
所有项目实施前,由相关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根据集团既定的目标利润编制出该项目的目标控制成本,经营计划部门负责生产成本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投标及预算编制:
各子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各子公司对外投标预算的编制工作,并负责对内分(发)包工程的预算编制。
第六条决(结)算编制:
对内分(发)包工程,应由分(发)包工程单位自行编制工程决(结)算初稿,经发包单位审核后,由各项目经营计划人员编制最终工程决(结)算。
第三章工程公司预决(结)算及签证审计
第七条目标成本的审核:
工程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目标成本的汇总,目标成本经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审核、审定后,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计部和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复核,最后由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项目目标成本的一经批准,工程公司及项目就必须严格执行,执行中如确
有困难,须由总经理、执行董事负责重新申报,经集团相关部门审核,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九条工程预算及报价审计流程:
工程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本公司工程预算及报价的报送工作,监察审计中心负责审核,审计形式可采取事后审计的办法,也可以参与预算及报价的编制过程,与其同步进行;
第十条现场变更签证审计流程:
工程公司内部各项目的现场变更签证由分包单位进行申报,各项目经营计划部负责现场变更签证的价格计算和对外核对,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负责工程量及其价款的审定工作。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及单项分包结算审核流程:
1、结算造价5.0万元以上审批流程: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员开具完工证明单—分包单位报送结算资料—施工员对资料初审—项目经理审核资料—计划员进行结算(不签字)—分包方确认—项目经理审查—经营计划部复核—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审核(审核后三方会签确认)—单位总经理审定—执行董事审批—财务备案(按单位付款流程结算付款)。
2、结算造价5.0万元以下按上述流程监察审计中心只作事后抽查。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员开具完工证明单—分包单位报送结算资料—施工员对资料初审—项目经理审核资料—计划员进行结算(不签字)—分包方确认—项目经理审查—经营预算部审核—单位总经理审定—执行董事审批—财务备案(按单位付款流程结算付款)—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抽查。
第四章开发公司预决(结)算及签证审计
第十二条开发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目标成本的汇总,目标成本经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审核、审定后,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计部和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复核,最后由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项目目标成本的一经批准,开发公司及项目就必须严格执行,执行中如确有困难,须由总经理、执行董事负责重新申报,经集团相关部门审核,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工程预算及报价审计流程:
开发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本公司工程预算的编制工作,监察审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及报价的审计形式,可采取事后审计的办法,也可以参与预算及报价的编制过程,与其同步进行;
第十五条现场变更签证审计流程:
开发公司现场变更签证由承包单位进行申报,由开发公司项目工程部负责现场量的签证,经营计划部负责量的复核、变更签证的价格计算和对外核对,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负责工程量及其价款的审定工作。
第十六条对外发包工程结算审核流程:
1、工程结算造价10万元(含)以上审批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师依据备案证或竣工报告(非房建工程)开具完工证明单—承包单位报送结算资料—施工员对资料初审—工程部经理审核资料—计划员结算—项目经理审核—项目计划员进行结算审核(不签字)—经营计划部复核—承包方确认—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审核(甲方、乙方、监理、审计各方会签)—单位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定—单位盖章—董事长审批—财务备案(按单位付款流程结算付款);
2、工程结算造价10万元以下审批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师依据备案证或竣工报告(非房建工程)开具完工证明单—工程师、材料员、总工程师、承包方会签—项目经理审核;承包方递交决算送审资料—项目计划员进行结算审核(不签字)—经营计划部复核—承包方确认—监察审计
中心总监审核—承包方确认签字--计划员签字—监理公司签字—监察审计中心总监签字—单位总经理审定—执行董事审批—单位盖章—财务备案(按单位付款流程结算付款);
3、工程结算造价5万元(含)以下审批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师依据备案证或竣工报告(非房建工程)开具完工证明单—工程师、材料员、总工程师、承包方会签—项目经理审核;承包方递交决算送审资料—项目计划员进行结算审核(不签字)—经营计划部复核—承包方确认—监察审计中心总监审核—承包方确认签字--计划员签字—监理公司签字—单位总经理审定—执行董事审批—单位盖章—财务备案(按单位付款流程结算付款)—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抽查;
第十七条内部发包工程结算审核流程:
1、工程结算造价10万元(含)以上审批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公司提交竣工资料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单(非房建工程)—子公司经营计划部递交决算送审资料—项目部开具完工证明单—开发公司经营预算部复核—监理公司签字—监察审计中心审计部审核—开发公司总经理审批—双方盖章—财务备案(按单位付款流程结算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