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解读------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支出
1、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 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 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 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2、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设置 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团体奖励 人均不得超过300元,个人奖励最高不得超过400元;为增强 广大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不设置奖项的文 体活动,可为参加职工发放价值不超过100元纪念品。
《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 基层工会的七项收入来源: 1、会费收入 2、拨缴经费收入 3、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4、行政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7、其他收入
《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加强基层工会各项经费收入管理 的三点要求:
1、要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 2、要及时足额计提拨缴工会经费。 3、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
基层工会可承担行政委托的组织劳模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任务, 并优先选择工会疗养院和基地开展疗休养活动,疗休养以康 复治疗、健康体检、健康讲座、文体活动等为主要形式。休 养期间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外出参观原则上 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 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美丽乡村、博物馆、纪念馆为主, 将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劳模和先进职工素质结合 起来。不得跨省活动,原则上住宿地点不变。基层工会可对 疗休养活动的公杂费等进行适当补贴。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河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岀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岀,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对推动河南省完善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实施办法,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应当遵循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的原则。
基层工会的财务管理应当秉承合理节约原则,规范财务管理程序,实行财政效果导向的管理模式,确保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得到全面合规控制。
实施办法明确了收支筹集机制,从行政科技费、业务经费、活动经费等方面建立财政收支、财务内部管理、报账审核等制度,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增强财务透明性。
此外,实施办法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进行了完善的约束。
工会的经费不得用于不在公务活动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违规支付费用,不得自行处理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收支。
实施办法出台,旨在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行为,确保社会公平,并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实施办法,将有效调动基层工会工作中有关当事人的激情,努力为全体河南省劳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意义、要求和原则1.重要意义。
《工会法》赋予了工会组织独立管理经费和资产的权利。
依法推动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是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的内在要求。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工会工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劳模补助等专项资金的数额持续增加,工会经费收入不断增长,迫切需要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做到依法依规获取,科学规范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对于确保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增强工会服务职工工作物质基础、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全省工作大局中的作用,意义重大。
2.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工会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着力提升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工会经费更多地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发挥工会经费管理在增强工会工作物质基础、推动工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3.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合规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及全总具体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是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是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四是服务职工原则。
(完整word版)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18年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豫工文〔201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河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工会同仁: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维护工会财产安全,规范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了有关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如下:一、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监督管理。
1.基层工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收支流程、经费用途、管理责任等规定,健全经费管理的内部审计制度和监督机制。
2.工会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程序与计划入库,工会支出必须遵循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限制投资经营行为,禁止任何非法或不合规的用途。
3.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做到每年公布年度财务报表,接受会员监督和任何公众的质询,使用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经费管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入管理。
1.基层工会应当强化会费的收费工作,按照制定清晰的收费标准及程序扣缴会员会费,除会员会费外,还应当通过募捐、赞助等方式争取并合理使用经费。
2.工会必须确保所有的收入来源和数额均得到真实记录和妥善保管,并且及时冲账和核对,确保不出现遗漏或其他问题。
三、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支出管理。
1.工会在支出方面应当按照制定的审批程序及程序进行,保证资金用于符合工会任务和工作规划的事项,严禁出现不当支出和滥用等乱象。
2.工会应当采取制定预算、规划工作、财务审批、公告申报等多种方式控制支出,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会员服务提供良好的保障。
本通知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一项工作安排,希望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通知所规定的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同时,《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还需要各有关方面密切合作,共同保障工会经费的正常运转。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管控与管理规定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管控与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管控与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基层工会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2. 经费来源2.1 基层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拨款、赞助款项等。
基层工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确保经费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2 基层工会应建立健全会费征收和管理制度,确保会费的全面征收和及时缴纳。
3. 经费使用原则3.1 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公益性。
3.2 经费使用应符合基层工会的工作职责和章程规定,不得超出工会职能范围。
3.3 经费使用应优先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福利,如开展职工培训、文体活动等。
4. 经费使用程序4.1 基层工会应制定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的决策透明化和合规性。
4.2 经费使用应经过工会组织的讨论和决策,重要决策应通过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4.3 经费使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5. 经费使用监督5.1 基层工会应建立经费使用的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5.2 基层工会成立财务审计委员会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5.3 基层工会应接受上级工会组织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6. 违规处理6.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经费使用行为,基层工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责令退还经费、追究责任等。
6.2 对于涉嫌贪污、挪用工会经费等违法犯罪行为,基层工会应及时报案,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 附则7.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基层工会组织。
7.2 对于本规定未能覆盖的情况,基层工会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7.3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基层工会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适当的修订和补充。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18年
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根据活动的特殊需要,每人每天可安排一次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一天伙食补助标准的50%,并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节日慰问品总额视基层工会经费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直接发放慰问品或慰问品领取券,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河南省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根据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实际情况和工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标准进行调整,以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的发展,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的水平。
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二、职工文化活动经费:为了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的文化素养,每个工会组织的职工文化活动经费将提高到每年每个工会组织6000元。
其中包括举办文艺演出、职工培训、读书讲座、运动会等文化活动的经费。
三、职工福利经费:职工福利是工会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为了提供更好的福利服务,每个工会组织的职工福利经费将提高到每年每个工会组织8000元。
这些经费将用于职工生日礼品、节日福利、职工子女资助等福利项目。
四、职工工资调查经费:为了保障职工的工资权益,每个工会组织的职工工资调查经费将提高到每年每个工会组织5000元。
这些经费将用于职工工资调查的相关费用,确保职工工资的公平合理。
五、职工法律援助经费:为了帮助职工解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每个工会组织的职工法律援助经费将提高到每年每个工会组织5000元。
这些经费将用于职工法律援助的相关费用,确保职工权益的保护。
六、其他支出:为了保障基层工会组织的正常运转,每个工会组织的其他支出将提高到每年每个工会组织3000元。
这些经费将用于工会场所租金、办公设备维护等支出。
七、经费使用监督:各级工会组织在使用基层工会经费时,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有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审计管理等规定,确保经费使用透明、规范;同时,还要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以上为河南省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请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新标准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切实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希望全体工会干部进一步做好工作,为促进职工权益的保障和维护做出更大贡献。
河南省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有关标准的通知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了一则关于调整基层工会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此举旨在使基层工会经费利用更加合理、透明,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劳动者权益维护和公益事业中的作用。
本篇文章将分步骤阐述此项调整。
第一步,明确调整的内容。
此次调整的针对对象是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主要涉及费用标准的调整。
具体而言,基层工会经费细化至人均经费、企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比、工会经费总额的百分比三个指标。
第二步,解析调整的目的。
调整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利用工会经费支持劳动者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意愿,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公益事业中的作用。
此外,调整后的标准能促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更透明、更合理,以更好地实现为劳动者服务的使命。
第三步,明确调整的标准。
其中,人均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调整到15元,企业月平均工资百分比从限额1.5%提高至2.0%。
调整后支出的基层工会经费总额不得高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且人均年支出需经工会会员大会决定。
这一明确的调整标准从明确费用措施、强制保障经费使用透明度等方面,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提供了更加精细的解释和说明。
第四步,提高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和使命感。
调整工会经费标准意味着着河南省政府会更加重视劳动者满意度、更加重视工会组织的作用和意义,以及更为拥有积极参与、提高工会组织声誉等目标需求的河南省职工们的权益。
尽管调整的标准在数量上不是大幅增加,但是,这种改变是盘活工会组织、提升工会组织形象的重要一步。
总之,河南省关于调整工会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是对基层工会制度和机制的一个深刻理解与调整。
这一通知旨在促进共同劳动者的联结、发扬工会组织的职能,塑造新型工会组织形象,从而更好地服务着劳动者,符合历史大势,是十分有意义的一项制度变革。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河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为了完善全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保障工会正常开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科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基本原则强调党的领导、法治指导,规范预算管理,节约开支,忠实履职,确保资金安全,坚决打击违反规定的财务活动,这是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层工会经费收入来源(一)上级工会拨付的经费;(二)社会捐赠的经费;(三)本级政府拨付的经费;(四)基层工会经营收入;(五)其他收入。
第三条层工会经费支出指标(一)主要用于支付工会干部及维权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二)支付基层工会经营活动开支;(三)支付工会业务费用;(四)支付技术需求和经费;(五)支付基层工会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六)其他支出。
第四条层工会预算编制(一)各级工会单位应依据“一个管理、两个运行、三个编制”的原则,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定期清理收支情况,及时公开;(二)各级工会应在上一年度收支清理结束后,根据上一年度收支情况和当年度工作发展规划,依法编制本年度的预算;(三)各级工会应当遵守有关财政法规的规定,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第五条层工会经费收支制度(一)建立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各项管理办法;(二)各级工会应当按照财政法规编制月度预算,公布预算指标、经费额度及支出计划;(三)各级工会应当按规定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工会会员和社会公布其财务状况;(四)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完善会计档案,妥善保管年度月度财务会计凭证;(五)各级工会应当建立严格的收支记录,及时公开工会财务收支情况;(六)各级工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披露有关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条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责任(一)各级工会负责本级工会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二)财务负责人要按规定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收支管理;(三)工会会计人员要及时准确凭证,履行本人会计职责;(四)各级工会负责人要按有关财政法规和政策,认真负责地落实有关预算管理规定,带头坚持节约,反对违规支出;(五)各级工会负责人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工会的社会职能。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4〕50号)要求,“两节期间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全总办公厅、财务部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及《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就规范基层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等慰问、补助、奖励事项作了详细解释。
关于“少量”的标准,以及其他事项具体执行的标准,全总要求各地工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文件精神和全总两个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基层经费支出管理的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坚持遵纪守法、严格预算、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的原则,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二、明确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的范围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包括:(一)职工教育方面。
可以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基层工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具体执行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河南基层工会工作制度
河南省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的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省各级基层工会组织。
第二条基层工会组织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
第三条基层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参与企业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素质,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为企业和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基层工会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民主集中、服务职工、群众路线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五条基层工会组织应当根据职工人数和分布情况,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工会基层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等组织。
第六条基层工会组织应当按时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应当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七条基层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熟悉、作风正派、热心服务的干部担任工会干部。
第八条基层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按照《工会法》和相关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三章职工权益维护第九条基层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与企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等,并监督执行。
第十条基层工会组织应当参与企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对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管理改革、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职工民主监督,保障职工参与企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第十二条基层工会组织应当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处理职工的投诉和举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职工服务与活动第十三条基层工会组织应当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
04.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河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工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定如下通知。
一、加强经费收支管理(一)建立经费管理责任制度各级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基层工会的经费管理,建立健全经费管理责任制,确保基层工会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会经费使用、审核、报销、监督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会经费管理流程,严格控制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公布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三)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财务核算制度,设置专人管理、核算工会经费。
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工会经费保值增值。
二、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一)制定经费使用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经费使用标准。
严格限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经费,各项开支必须有相应的票据、凭证,财务核算必须真实、准确。
(二)建立审批制度明确工会经费使用权力管理的配备、职责、权限,健全审批制度,建立工会经费使用清单及合规性审计制度,确保审批的严格性。
(三)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范围工会经费必须用于保障职工利益,如活动、文化、福利、医疗、保险等。
不得用于违法违纪行为,如违法抽奖、购买高档车、私自开支等。
审计部门需定期对经费使用进行检查,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三、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的监督和检查(一)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上报告,确保监督检查真实、有效。
(二)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各级工会应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举报制度,对工会经费的不正当使用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三)保密保护工会经费资料提高保密意识,建立保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相关资料的保护,防止泄密或丢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
管理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4〕50号)要求,“两节期间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全总办公厅、财务部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及《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就规范基层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等慰问、补助、奖励事项作了详细解释。
关于“少量”的标准,以及其他事项具体执行的标准,全总要求各地工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文件精神和全总两个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基层经费支出管理的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
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坚持遵纪守法、严格预算、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的原则,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二、明确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的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方面。
可以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基层工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具体执行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文体活动方面。
可以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
参加上级工会统一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如必须购买服装
的,人均不得超过500元。
若设有奖项,可对表现突出的参与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
基层工会组织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
发放的标准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且未领取误餐补助的,可以安排工作餐。
(三)宣传活动方面。
可以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 四)维护职工权益方面。
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
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五)职工集体福利方面。
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关于”少量”的标准,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
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或蛋糕券等慰问品。
(六)工会业务及自身建设方面。
基层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各类会议;开展建家等活动,以及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基层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基层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自身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三、认真落实“八个不准”要求
基层工会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认真落实全总提出的“八个不准”要求,即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要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经审监督,完善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切实加大对经费开支中违
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0条意见,严禁以职工福利名义滥发钱物。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20条意见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