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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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作业环境-铸造车间-安全检查表

车间作业环境-铸造车间-安全检查表
《冲天炉与冲天炉加料机安全要求》GB21501-2008第5.2.24条
铸造车间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依据
符合性
检查人
检查日期
1
车间通道
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铸造车间人工运输通道应大于1.5m,电瓶车单向行驶应大于2m,叉车或汽车行驶应大于3.5m,手工造型人行道应为0.8-1.5m,机器造型人行道宽度应为1.5m-2m。并应在车间内明显标出。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第3.1.4条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第3.2.1条
4
造型坑
地坑造型时,砂型底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应低于1.5m。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第3.2.2条
5
平台、坑防护
冲天炉、加料机上的高空作业台以及加料机地坑周边,应装备防护围栏和踏脚板,地坑进入口应设置电气联锁,应确保人员安全进入工作场地。
2
车间通道
生产线辊道、带式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栏杆的人行走桥。平台、走台、坑、沟、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处必须设置栏杆或盖板。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第3.1.5条
3
炉前地坑防护
冶炼炉前不宜设坑、沟,当必须在炉前设坑沟时,应设置防止水流入坑沟的措施。浇注坑、储运铁水和堆放熔渣处必须设置防止水流入的措施。

JBJ 18-2000 石油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JBJ 18-2000 石油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JBJ 18-2000 石油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
规范
该文档旨在规范石油工业领域内的职业安全卫生设计,确保在石油工业生产过程中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以下是该规范的主要内容: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工业生产设施的职业安全卫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开采、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

2. 安全设计原则
- 安全性优先:在设计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员工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 预防为主:通过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 综合性考虑:在设计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设备、工艺、环境等,以保证整体安全性。

3. 设计要求
- 设备安全性:设备设计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人员操作时的安全性。

- 防火措施:设施内应设置适当的防火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 紧急救援:设施应具备紧急救援设备和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

-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提供适当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措施,保护员工免受有害物质的危害。

- 安全培训:设施应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监督与检查
石油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应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相关监管部门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5. 处罚与责任
对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文档是石油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的规范参考,旨在确保石油工业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员工的健康。

相关单位应在设计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计,并实施相应的监督和检查措施,以确保规范的贯彻执行。

生产设备设施-机械加工设备-安全检查表

生产设备设施-机械加工设备-安全检查表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15760-2004第5.2.4.1条
7
车床、铣床、刨床、插床
采用自动上、下料装置时,应设置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或设置警告标志。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15760-2004第5.2.6条
8
车床、铣床、刨床、插床
机床应设置一个或数个紧急停止装置。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6077-1985第4.2.1条
15
剪切机械
采用金属网做防护装置时,其网眼不大于30mm,如采用透明材料做防护装置时,可选用3-6mm厚的有机玻璃。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6077-1985第4.2.2条
16
剪切机械
对于露在床身外,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5m以下的传动齿轮、皮带轮、飞轮、杠杆、连轴节等传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或挡板。
26
联合冲剪机
脚踏开关应在其上部及两侧采用安全防护罩防护,脚踏开关应灵活可靠,所用复位弹簧应为压簧。
《联合冲剪机安全要求》GB27608-2011第4.2.5条
27
联合冲剪机
当气压消失或供气中断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联合冲剪机安全要求》GB27608-2011第4.4.1条
28
联合冲剪机
当液压系统突然失压或中断时,系统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31
联合冲剪机
采用栅栏结构的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者不能通过栅栏进入工作危险区,栅栏间距不应超过32mm。
《联合冲剪机安全要求》GB27608-2011第5.2.7条
32
冲床
冲压设备下列运动部件可能对人造成伤害,必须采用防护罩防护,防止人体误入:
1.飞轮、齿轮、皮带轮和靠近人身的轴端等旋转件。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试行)1、目的为确保在设备设计、改进和使用过程中按照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避免设备设计缺陷和改进事故发生,特编制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供公司设备、装备部门设计、改进设备时参考,同时也为安全科进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引进、改进和使用的机械设备3、职责监督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管理部门:生产制造部(设备管理科、安全科)执行部门:装备部、采供部、生产车间、设备供应商4、安全技术规范4.1 机械传动机构安全防护技术要求:4.1.1传动装置要求遮蔽全部运动部件,以隔绝身体任何部分与之接触;4.1.2裸露齿轮传动系统必须加装防护护罩、护壳;4.1.3凡离地面高度不足2米的链传动,必须安装防护罩;在通道上方时,下方必须有防护档板,以防链条断裂时落下伤人;4.1.4传动皮带的危险部位采用防护罩,尽可能立式安装。

传动皮带松紧要适当;4.1.5采用防静电的传动带时作业场所应保持较高湿度,并安装接地的金属刷把皮带静电荷导入大地或做成导电的传动带并接地以防止静电火花;4.1.6安装的机械防护护罩,必须牢固。

需打开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4.1.7砂轮机需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如设置在生产车间内必须划定专门区域,并在砂轮机正面装设不低于1.8米的防护挡板;4.1.8总成气动夹具改进时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保持一食指宽度);4.2液压、冲床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技术要求4.2.1液压、冲压设备需安装良好的离合器和制动器,使其在启动、停止和传动制动上十分可靠;4.2.2安装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常用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打连车装置、安全电钮、双手多人启动电钮、光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装置;4.2.3液压机、冲床应优先考虑双手操作开关代替脚踏开关;4.2.4液压机、冲床应配备具有上下、前后、左右保护作用的光电保护器。

4.2.5液压机、冲床需设计专用工具用于取放工件,要求人员作业时使用;4.2.6冲压车间设计应符合《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8176-1987)的要求;4.2.7焊接车间设置的机器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机器人安全规范》(GB11291-1997)的要求;4.3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技术要求4.3.1设计合理、安装可靠和不影响操作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档板和防护栏等;4.3.2安装保险装置,如超负荷保险装置、行程保险装置、制动装置、防误操作动作装置等;4.3.3安装紧急电源切断开关;4.3.4生产现场具备足够的照明度,每台机床应有适宜的局部照明,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参照《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执行)4.3.5机械设备要有有效的制动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吸排屑装置;4.3.6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在任何切屑速度下,刀具不能产生危害性的振动。

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20200420174317)

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20200420174317)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1 总则1.0.1 为在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中,2 基本规定2.1 一般原则2.1.1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有充分可靠的设计依据和必要的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设计原始资料。

2.1.2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安全卫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2.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必要时采用机器人;3.采取摇控隔离措施;4.设置联锁装置;5.配置预警和报警或监控装置;6.当危险和有害因素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排除和治理措施。

2.2.10厂区道路的弯道、交叉路口的视距范围内,不得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在干道上的净高不得小于5m。

2.3.1厂房布置应按生产流程做到工序衔接紧密,物料传送路线短,操作检修方便,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3.3厂房内生产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其存放场地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

当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不应超过 1.4m;超过时应设置支架、平台存放。

2.5.1凡容易发生危险事故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无法直接感知处尚应设置声、光、色或者声光结合的事故报警信号装置。

3.1.3设计带有机械传动装置的非标准设备及生产线时,其传动带(链)、明齿轮、联轴器、带轮、飞轮和转轴等转动部位的突出部位必须同时设计防护罩。

3.1.4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

加工车间通道尺寸应符合表 3.1.4的规定,并应在地面明显标出。

表3.1.4加工车间通道尺寸运输方式通道宽度冷加工铸造锻造热处理焊接人工运输≥1 1.5 2~3 1.5~2.5 2~3 电瓶车单向行驶 1.8 2电瓶车对开 3 3~5 3~4 3~5 叉车或汽车行驶 3.5 3.5手工造型人行道- 0.8~1.5 - 机器造型人行道- 1.5~2 -3.1.5生产线辊道、带式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栏杆的人行走桥。

热工设备设施及场所-铸造-安全检查表

热工设备设施及场所-铸造-安全检查表
9
起重机
在同一行走轨道上安装两台及两台以上桥式起重机时,必须安装防撞设施。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第3.4.7条
10
水力清砂
水压机或水力清砂作业点与高压泵站应采用声光信号联系。水力清砂室必须安全密封。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第3.2.7条
11
抛丸清理
《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6-93第3.2.10条
21
电弧炉和矿热炉
1.电炉高压通电及断电的信号。
2.调压装置在四级及以上时,指示电压等级的信号。
3.反映三相电弧炉每相电弧电压的信号。
4.油循环系统故障的信号。
5.水或风冷却系统故障的信号。
6.操作电源失压的信号。
《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6-93第3.2.11条
29
冲天炉加料机
加料机应装有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和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在供电中断或操作结束时,应具备防止载荷危险地移动或失控自由坠落的功能。
《冲天炉与冲天炉加料机安全要求》GB21501-2008第5.2.16条
30
冲天炉加料机
加料机应装有可靠的制动器。
《冲天炉与冲天炉加料机安全要求》GB21501-2008第5.2.17条,加料机应装有可靠的制动器。
3
常规防护
冲天炉出铁槽、排渣槽、窥视孔高于1.5m时应设平台,台面采取防滑措施。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第3.2.3条
4
电弧炉
电弧炉必须安装倾斜度限制器,倾炉蜗杆机构必须能自动刹车,炉体及传动设备应能保证停电时的自动锁定及手动锁定。高压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在与车间隔开的控制室里。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1 总则1.0.1 为在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中,2 基本规定2.1 一般原则2.1.1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有充分可靠的设计依据和必要的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设计原始资料。

2.1.2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安全卫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2.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必要时采用机器人;3.采取摇控隔离措施;4.设置联锁装置;5.配置预警和报警或监控装置;6.当危险和有害因素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排除和治理措施。

2.2.10厂区道路的弯道、交叉路口的视距范围内,不得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在干道上的净高不得小于5m。

2.3.1厂房布置应按生产流程做到工序衔接紧密,物料传送路线短,操作检修方便,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3.3厂房内生产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其存放场地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

当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不应超过1.4m;超过时应设置支架、平台存放。

2.5.1凡容易发生危险事故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无法直接感知处尚应设置声、光、色或者声光结合的事故报警信号装置。

3.1.3设计带有机械传动装置的非标准设备及生产线时,其传动带(链)、明齿轮、联轴器、带轮、飞轮和转轴等转动部位的突出部位必须同时设计防护罩。

3.1.4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

加工车间通道尺寸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并应在地面明显标出。

表3.1.4加工车间通道尺寸3.1.5生产线辊道、带式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栏杆的人行走桥。

平台、走台、坑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处,必须设栏杆或盖板。

需登高检查和维修的设备处宜设钢斜梯;当采用钢直梯时,钢直梯3m以上部分应设护笼。

3.2.1冶炼炉前不宜设坑、沟;当必须在炉前设坑、沟是,应设有防止水流入坑、沟的设施。

浇注坑、储运铁水和堆放炉渣处,亦必须设有防止水流入的设施。

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职业卫生部分)

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职业卫生部分)

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职业卫生部分)(根据评价报告书中涉及的具体内容合理选用)1.2评价依据1.2.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国发[1987]第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生部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5号“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3]3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1.2.2技术规范、标准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50187-20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SH/T3053-2002《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L/T5035-2004《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HG/T20698-2009《化工采暖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3004-2011《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3042-2007《合成纤维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50033-200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H/T3027-2003《石油化工企业照度设计标准》;GB50523-2010《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DL5454-2012《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GB50706-2011《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2010《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477-2009《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2008《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687-2011《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Z/T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AQ/T8008-2013《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2013年10月1日实施);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2013年10月1日实施);AQ/T8010-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2013年10月1日实施);AQ/T4233-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2013年10月1日实施);GBZ/T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12801-2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HG20503-1992《化工建设项目噪声控制设计规范》;SH/T3146-2004《石油化工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9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部分:×××》(评价报告书中涉及到的所有检测项目分别将其标准列出);GBZ/T160.××-2004(或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评价报告书中涉及到的所有检测项目分别将其标准列出);GBZ/T18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部分:×××》(评价报告书中涉及到的所有检测项目分别将其标准列出);GB/T934-2008《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如项目中涉及到高温作业,并要同时检测WBGT指数、气温、气湿、风速、热辐射强度、气压等时采用);GB/T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Z26213-2010《室内照明计算基本方法》;GB/T5699-2008《采光测量方法》;GB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AQ/T4208-2010《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GB/T5817-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DL/T325-2010《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203-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4-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23466-2009《护听器的选择指南》;AQ/T3048-2013《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2013年10月1日实施);GBZ/T195-2007《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6-2007《密闭空间直读式仪器气体检测规范》;GBZ/T 22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Y/T6772-2009《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石油天然气企业用);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5207-2011《涂装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AQ/T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ZW-JB-2013-002“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的通知”;涉及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或者职业卫生管理规程:AQ4201-2008《电子工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09-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AQ4210-2010《革类加工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11-2010《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12-2011《氧化铝厂防尘防毒技术规程》;AQ4214-2011《焊接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15-2011《制革职业安全卫生规程》;AQ/T4216-2011《钢铁冶炼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规范》;AQ/T4218-2012《铝加工厂防尘防毒技术规程》;AQ/T4219-2012《焦化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20-2012《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AQ4221-2012《粮食加工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22-2012《酒类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AQ4223-2012《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AQ4224-2012《仓储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25-2012《印刷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26-2012《城镇燃气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T4227-2012《汽车制造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技术规程》;AQ5208-2011《涂装职业健康安全通用要求》;GB8959-2007《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12434-2008《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GB13691-2008《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15600-2008《炭素生产安全卫生规程》;GB/T16911-2008《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T22629-2008《石英砂(粉)厂、滑石粉厂防尘技术规程》;GBZ/T193-2007《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GBZ/T198-2007《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GBZ/T199-2007《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212-2008《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GBZ/T231-201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卫生防护技术规范》;GB/T14442-2008《毛皮生产安全卫生规程》;SY/T6284-2008《石油企业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监测、评价规范》;GB13746-2008《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GB/T17398-1998《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GB/T17397-1998《铝电解生产防尘防毒技术规程》;GB17269-19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12475-2006《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DL/T692-2008《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1.2.3基础技术资料×××工程项目备案通知书;×××工程项目的评价委托书;×××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预评价列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大多数项目预评价时已开工建设,预评价可列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列入,预评价结论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同时附安监局通过该设计专篇的批复);×××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其安监局批复(或安监局同意备案的通知书)(控制效果评价列入);×××工程项目有关设计图纸等资料;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建设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厂区总平面布局-平面布局-安全检查表

厂区总平面布局-平面布局-安全检查表
2.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库,当四周均设实体围墙有困难时,可只在漏油可能流经的低洼处设实体围墙,在地势较高处可设置镀锌铁丝网等非实体围墙。
3.石油库临海、临水侧的围墙,其1m高度以上可为铁栅栏围墙。
4.行政管理区与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之间应设围墙。当采用非实体围墙时,围墙下部0.5m高度以下范围内应未实体墙。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第2.2.6条
13
仓储设施
化学危险品库、油库、木材库应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边缘地区,且应远离火源。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第2.2.5条
14
仓储设施
大宗原料、燃料仓库或堆场,应按贮用合一的原则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
安全间距
厂内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4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5节
4
石油库
石油库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油库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企业附属石油库与本企业毗邻一侧的围墙高度可不低于1.8m。
2.压缩空气站的朝向,应结合地形、气象条件,使站内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贮气罐宜布置在站房的北侧。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3.4条
12
公用设施
制氧站、液化气站、煤气站、锅炉房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动力站房,应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制氧站、乙炔站、油库、液化气站等应设置围墙与专用出入口。各类气罐、气柜、气瓶库应布置在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烟囱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平面布局安全检查表

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蒁《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 18- 2000 )总则芀1芅1.0.1 为在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中,基本规定蚅2芀2.1 一般原则莀,应有充分可靠的设计依据和必要的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设计原始资料。

蚆,应符合下列要求:肂1. 采用安全卫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莂2. 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必要时采用机器人;肆4. 设置联锁装置;蒀3. 采取摇控隔离措施;螄5. 配置预警和报警或监控装置;肁6. 当危险和有害因素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排除和治理措施。

5m。

蒀,不得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在干道上的净高不得小于蒇节,物料传送路线短,操作检修方便,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袀薀,其存放场地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

当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不应超过1.4m;超过时应设置支架、平台存放' 薄羄,应设置安全标志。

无法直接感知处尚应设置声、光、色或者声光结合的事故报警信号装置虿生产线时,其传动带(链)、明齿轮、联轴器、带轮、飞轮和转轴等转动部位的突出部位必须同时设计防护罩。

羅蒂,不打滑。

加工车间通道尺寸应符合表,并应在地面明显标出。

蚂表,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栏杆的人行走桥。

平台、走台、坑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处,必须设栏杆或盖板。

需登高检查和维修的设备处宜设钢斜梯;当采用钢直梯时,钢直梯3m以上部分应设护笼。

;当必须在炉前设坑、沟是,应设有防止水流入坑、沟的设施。

浇注坑、储运铁水和堆放炉渣处,亦必须设有防止水流入的设施。

,电动机起动;大门开启时,电动机停止。

,必要时应设置挡板;机床朝向应有利于采光,操作人员不应受日光直射。

,其安全距离不宜小于表表,其操纵台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栏杆不应低于 1.05m。

,电火花加工和发动机试车等生产车间或工作场所,应设防尘防毒综合设施. 工作场所的尘、毒物质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020隐患排查依据大全——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隐患认定、处罚条款

2020隐患排查依据大全——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隐患认定、处罚条款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4.0.7条
一般隐患
10.
厂区总平面布置
平面布局
采光布局
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1.6条
一般隐患
11.
厂区总平面布置
平面布局
人流及货流
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地组织货流和人流,运输线路的布置,应保证物流顺畅、径路短捷、不折返;应避免运输繁忙的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应使人、货分流,应避免运输繁忙的货流与人流交叉;应避免进出厂的主要货流与企业外部交通干线的平面交叉。
一般隐患
3.
选址
选址
选址
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6条
一般隐患
4.
选址
选址
选址
散发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址,应位于城镇、相邻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位于窝风地段,并应满足有关防护距离的要求。

5.
选址
选址
选址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8条
一般隐患
6.
选址
选址
选址
厂址应满足适宜的地形坡度, 尽量避开自然地形复杂、 自然坡度大的地段,应避免将盆地、积水洼地作为厂址。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10条
石油库
石油库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油库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企业附属石油库与本企业毗邻一侧的围墙高度可不低于1.8m。

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1 总则1.0.1 为在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中,2 基本规定2.1 一般原则2.1.1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有充分可靠的设计依据和必要的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设计原始资料。

2.1.2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安全卫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2.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必要时采用机器人;3.采取摇控隔离措施;4.设置联锁装置;5.配置预警和报警或监控装置;6.当危险和有害因素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排除和治理措施。

2.2.10厂区道路的弯道、交叉路口的视距范围内,不得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在干道上的净高不得小于5m。

2.3.1厂房布置应按生产流程做到工序衔接紧密,物料传送路线短,操作检修方便,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3.3厂房内生产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其存放场地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

当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不应超过 1.4m;超过时应设置支架、平台存放。

2.5.1凡容易发生危险事故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无法直接感知处尚应设置声、光、色或者声光结合的事故报警信号装置。

3.1.3设计带有机械传动装置的非标准设备及生产线时,其传动带(链)、明齿轮、联轴器、带轮、飞轮和转轴等转动部位的突出部位必须同时设计防护罩。

3.1.4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

加工车间通道尺寸应符合表 3.1.4的规定,并应在地面明显标出。

表3.1.4加工车间通道尺寸运输方式通道宽度冷加工铸造锻造热处理焊接人工运输≥1 1.5 2~3 1.5~2.5 2~3 电瓶车单向行驶 1.8 2电瓶车对开 3 3~5 3~4 3~5 叉车或汽车行驶 3.5 3.5手工造型人行道- 0.8~1.5 - 机器造型人行道- 1.5~2 -3.1.5生产线辊道、带式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栏杆的人行走桥。

车间作业环境-机械加工车间-安全检查表

车间作业环境-机械加工车间-安全检查表
机械加工车间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依据
符合性
检查人
检查日期
1
工艺布置
酸洗、电镀、喷漆、配料、铸锻、热处理等腐蚀性、尘毒危害比较严重及使用易燃易爆物料或气体的生产工序,电磁电离辐射危害严重的工序,应与其它生产工序隔开布置。不同危害生产工序之间亦应相互隔离。危害相同的生产工序宜集中或相邻。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第2.3.2条
2
地面要求
厂房内生产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其存放场地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标出。当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不应超过l.4m;超过时应设置支架、平台存放。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第2.3.3条
3
地面要求
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加工车间通道尺寸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并应在地面明显标出。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第3.1.4条
4
设备布置
小型机床操作面间距不应低于1.1m;小型机床后面和侧面与墙柱的间距不应小于0.8m;小型机床操作面离墙柱的距离不应小于1.3m。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布置
中型机床操作面间距不应低于1.3m;中型机床后面和侧面与墙柱的间距不应小于1m;中型机床操作面离墙柱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第3.3.3条
6
设备布置
大型机床操作面间距不应低于1.5m;大型机床后面和侧面与墙柱的间距不应小于1m;大型机床操作面离墙柱的距离不应小于1.8m。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第3.3.3条
7

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1 总则1.0.1 为在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中,2 基本规定2.1 一般原则2.1.1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有充分可靠的设计依据和必要的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设计原始资料。

2.1.2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安全卫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2.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必要时采用机器人;3.采取摇控隔离措施;4.设置联锁装置;5.配置预警和报警或监控装置;6.当危险和有害因素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排除和治理措施。

2.2.10厂区道路的弯道、交叉路口的视距范围内,不得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在干道上的净高不得小于5m。

2.3.1厂房布置应按生产流程做到工序衔接紧密,物料传送路线短,操作检修方便,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3.3厂房内生产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其存放场地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

当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不应超过1.4m;超过时应设置支架、平台存放。

2.5.1凡容易发生危险事故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无法直接感知处尚应设置声、光、色或者声光结合的事故报警信号装置。

3.1.3设计带有机械传动装置的非标准设备及生产线时,其传动带(链)、明齿轮、联轴器、带轮、飞轮和转轴等转动部位的突出部位必须同时设计防护罩。

3.1.4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

加工车间通道尺寸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并应在地面明显标出。

表3.1.4加工车间通道尺寸3.1.5生产线辊道、带式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栏杆的人行走桥。

平台、走台、坑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处,必须设栏杆或盖板。

需登高检查和维修的设备处宜设钢斜梯;当采用钢直梯时,钢直梯3m以上部分应设护笼。

3.2.1冶炼炉前不宜设坑、沟;当必须在炉前设坑、沟是,应设有防止水流入坑、沟的设施。

浇注坑、储运铁水和堆放炉渣处,亦必须设有防止水流入的设施。

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职业卫生部分)

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职业卫生部分)

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职业卫生部分)(根据评价报告书中涉及的具体内容合理选用)1.2评价依据1.2.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国发[1987]第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生部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5号“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3]3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川安监[2012]252号《关于规范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安监[2013]122号《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通知》(成都市区域内现状评价报告采用)1.2.2技术规范、标准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50187-20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SH/T3053-2002《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L/T5035-2004《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HG/T20698-2009《化工采暖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3004-2011《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3042-2007《合成纤维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50033-200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H/T3027-2003《石油化工企业照度设计标准》;DL/T5390-200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GB50523-2010《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DL5454-2012《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GB50706-2011《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2010《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477-2009《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643-2010《橡胶工厂职业安全与卫生设计规范》;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2008《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687-2011《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Z/T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AQ/T8008-2013《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2013年10月1日实施);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2013年10月1日实施);AQ/T8010-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2013年10月1日实施);AQ/T4233-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2013年10月1日实施);GBZ/T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12801-2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HG20503-1992《化工建设项目噪声控制设计规范》;SH/T3146-2004《石油化工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9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部分:×××》(评价报告书中涉及到的所有检测项目分别将其标准列出);GBZ/T160.××-2004(或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评价报告书中涉及到的所有检测项目分别将其标准列出);GBZ/T18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部分:×××》(评价报告书中涉及到的所有检测项目分别将其标准列出);GB/T934-2008《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如项目中涉及到高温作业,并要同时检测WBGT指数、气温、气湿、风速、热辐射强度、气压等时采用);GB/T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GBZ26213-2010《室内照明计算基本方法》;GB/T5699-2008《采光测量方法》;GB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AQ/T4208-2010《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GB/T5817-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DL/T325-2010《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203-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4-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23466-2009《护听器的选择指南》;AQ/T3048-2013《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2013年10月1日实施);GBZ/T195-2007《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6-2007《密闭空间直读式仪器气体检测规范》;GBZ/T 22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Y/T6772-2009《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石油天然气企业用);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5207-2011《涂装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AQ/T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ZW-JB-2013-002“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的通知”;涉及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或者职业卫生管理规程:AQ4201-2008《电子工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09-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AQ4210-2010《革类加工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11-2010《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12-2011《氧化铝厂防尘防毒技术规程》;AQ4214-2011《焊接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15-2011《制革职业安全卫生规程》;AQ/T4216-2011《钢铁冶炼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规范》;AQ/T4218-2012《铝加工厂防尘防毒技术规程》;AQ/T4219-2012《焦化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20-2012《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AQ4221-2012《粮食加工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22-2012《酒类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AQ4223-2012《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AQ4224-2012《仓储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25-2012《印刷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26-2012《城镇燃气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T4227-2012《汽车制造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技术规程》;AQ5208-2011《涂装职业健康安全通用要求》;GB8959-2007《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12434-2008《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GB13691-2008《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15600-2008《炭素生产安全卫生规程》;GB/T16911-2008《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T22629-2008《石英砂(粉)厂、滑石粉厂防尘技术规程》;GBZ/T193-2007《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GBZ/T198-2007《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GBZ/T199-2007《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212-2008《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GBZ/T231-201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卫生防护技术规范》;GB/T14442-2008《毛皮生产安全卫生规程》;SY/T6284-2008《石油企业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监测、评价规范》;GB13746-2008《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GB/T17398-1998《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GB/T17397-1998《铝电解生产防尘防毒技术规程》;GB17269-19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12475-2006《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DL/T692-2008《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1.2.3基础技术资料×××工程项目备案通知书;×××工程项目的评价委托书;×××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预评价列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大多数项目预评价时已开工建设,预评价可列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列入,预评价结论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同时附安监局通过该设计专篇的批复);×××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其安监局批复(或安监局同意备案的通知书)(控制效果评价列入);×××工程项目有关设计图纸等资料;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建设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机械行业隐患检查表

机械行业隐患检查表
机械行业隐患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大类
检查项中类
检查小类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隐患级别
1.
选址
选址
选址
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1条
一般隐患
2.
选址
选址
选址
厂址应有便利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铁路、公路的连接,应便捷、工程量小。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3.0.5条
一般隐患
18.
厂区总平面布置
平面布局
公用设施
总降压变电所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宜位于靠近厂区边缘且地势较高地段;应便于高压线的进线和出线;应避免设在有强烈振动的设施附近;应避免布置在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和有水雾的场所,并应位于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和有水雾场所冬季盛行风向的上风侧。
石油库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不应种树。
2. 消防车道与防火堤之间不宜种树。
3. 绿化不应妨碍消防作业。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5.3.4条
一般隐患
15.
厂区总平面布置
平面布局
生产设施
要求洁净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并应位于散发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6.7条
一般隐患
28.
厂区总平面布置
消防车道
基本要求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隐患排查依据大全( 附各标准依据)

隐患排查依据大全( 附各标准依据)
1.应靠近主要用户,运输应方便。
2.应适应机械化装卸作业。
3.易散发粉尘的仓库或堆场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且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6.2条
一般隐患
24.
厂区总平面布置
平面布局
仓储设施
金属材料库区的布置,应远离散发有腐蚀性气体和粉尘的设施,并宜位于散发有腐蚀性气体和粉尘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第5.3.2条
一般隐患
36.
厂区总平面布置
厂内铁路
电(缆)埋(铺)设
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埋设铺设地点,铁路运输企业应按标准设置易于识别的警示保护标志。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第5.3.4条
一般隐患
37.
消防车道
环形(尽头)车道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1.9条
一般隐患
30.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2.2条
一般隐患
16.
厂区总பைடு நூலகம்面布置
平面布局
生产设施
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并不应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布置形式。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第5.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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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
1 总则
1.0.1 为在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中,
2 基本规定
2.1 一般原则
2.1.1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有充分可靠的设计依据和必要的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设计原始资料。

2.1.2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安全卫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
2.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必要时采用机器人;
3.采取摇控隔离措施;
4.设置联锁装置;
5.配置预警和报警或监控装置;
6.当危险和有害因素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排除和治理措施。

2.2.10厂区道路的弯道、交叉路口的视距范围内,不得的妨碍驾驶
员视线的障碍物。

在干道上的净高不得小于5m。

2.3.1厂房布置应按生产流程做到工序衔接紧密,物料传送路线短,操作检修方便,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3.3厂房内生产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其存放场地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

当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不应超过1.4m;
超过时应设置支架、平台存放。

2.5.1凡容易发生危险事故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无法直接感知处尚应设置声、光、色或者声光结合的事故报警信号装置。

3.1.3设计带有机械传动装置的非标准设备及生产线时,其传动带(链)、明齿轮、联轴器、带轮、飞轮和转轴等转动部位的突出部位必须同时设计防护罩。

3.1.4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

加工车间通道尺寸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并应在地面明显标出。

表3.1.4加工车间通道尺寸
3.1.5生产线辊道、带式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栏杆的人行走桥。

平台、走台、坑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处,必须设栏杆或盖板。

需登高检查和维修的设备处宜设钢斜梯;当采用钢直
梯时,钢直梯3m以上部分应设护笼。

3.2.1冶炼炉前不宜设坑、沟;当必须在炉前设坑、沟是,应设有防止水流入坑、沟的设施。

浇注坑、储运铁水和堆放炉渣处,亦必须设有防止水流入的设施。

3.2.8抛丸清理室内抛头电动机的起动和停止应与大门启闭机构联锁。

大门关严时,电动机起动;大门开启时,电动机停止。

3.2.12铸造车间人行道不得与浇注场地、铁水运行路线重叠交叉。

3.3.2布置机床应不使零件或切屑等甩出伤人,必要时应设置挡板;机床朝向应有利于采光,操作人员不应受日光直射。

3.3.3布置机床时,其安全距离不宜小于表3.3.3的规定。

表3.3.3机床布置的安全距离(m)
3.3.4机床应设防止磨屑、切屑和冷却液飞溅的防护挡板。

需在操作平台上操作的重型机床,其操纵台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栏杆不应低于
1.05m。

4.1.1铸造、锻造、焊接、热处理、电镀、涂装、木工、磨料、磨具、电碳、电瓷、铅蓄电池、含汞仪表、电磁线、绝缘材料、塑料件、电焊条的生产,电火花加工和发动机试车等生产车间或工作场所,应设防尘防毒综合设施.工作场所的尘、毒物质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通风系统向外排放的尘、毒物质浓度和排出口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4.3.17喷、抛丸清理室,喷砂清理室和清理滚筒等清理设备,必须设排风除尘装置。

4.3.22焊接、切割的固定作业点,应设排风装置。

在室内作业点不能固定时,在焊接区上方宜设再循环焊烟净化机或排风。

焊接车间工作场所烟尘允许最高浓度不应超过4mg/m3。

8.5电磁辐射防护
8.5.1 机械工厂中,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电磁辐射防护措施:
1. 淬火、熔炼、焊接、硬质合金刀具固定加热、半导体加工区熔、外延等感应加热处;
2.木材干燥、塑料热合等介质加热处;
3.射频溅射处。

8.5.2 对0.1~30MHz的电磁辐射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电磁卫生标准》(GB9175)的规定,其电场强度应小于25V/m。

对30~300MHz的电磁辐射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作业场所超辐射卫生标准》(GB10437)的规定,其功率密度和电场强度应按表8.5.2确定。

表8.5.2 功率密度与平均电场强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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