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诉讼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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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城区法院民事诉讼须知

杭州上城区法院民事诉讼须知

杭州上城区法院民事诉讼须知杭州上城区法院民事诉讼须知引言一场民事纠纷,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企业,都是非常繁杂而复杂的过程。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适应杭州上城区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民事诉讼基本须知。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进行全面的评估,并根据提供的内容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文章,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民事诉讼。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发生在个人、企业之间,基于民事权利纠纷而进行的法律程序。

杭州上城区法院是处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专门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

二、民事诉讼程序概述1. 提起诉讼杭州上城区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始于诉讼的提起。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方式提起诉讼,并提交必要的证据和材料,包括事实陈述、证据的对应关系等。

(主题词提醒:法院、民事诉讼)2. 受理案件一旦杭州上城区法院接到诉讼申请,会进行案件受理,即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

法院将评估诉讼申请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判断是否满足立案条件,包括管辖权和适格性等。

(主题词提醒:受理案件、法院)3. 调解和审理在杭州上城区法院,调解是解决民事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适当的情况下,法院会推动当事人进行调解,以寻求双方达成和解。

如果调解失败或者当事人坚持到底,法院将进入审理阶段。

(主题词提醒:调解、审理)4. 证据收集在审理阶段,杭州上城区法院会进行证据收集。

相关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材料,也可以请求法院出具调查令、查询证据等。

法院还可以根据需要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提供专业意见。

(主题词提醒:证据收集、法院)5. 审判和裁决一旦证据收集完成,杭州上城区法院将开始审判程序。

法院通过审查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进行析证等,最终作出裁决。

法院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并且可以向上诉机关申请上诉。

(主题词提醒:审判、裁决、法院)三、准备民事诉讼的要点在准备民事诉讼过程中,以下几个要点需要特别注意:1. 及时保留证据无论是书面证据还是物证,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应尽快保留,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行政诉讼当事人须知

行政诉讼当事人须知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1、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2、当事人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3、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4、当事人有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5、当事人有提供证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的权利;6、当事人在诉讼中有进行辩论的权利;7、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有提起上诉的权利;8、在诉讼中原告有申请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利;9、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10、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

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

11、在诉讼中经审判长准许,有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12、经审判长或审判员准许,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13、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行政赔偿调解书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1、被告对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2、在诉讼期间,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3、按法庭要求提供或补充证据;4、当事人有服从审判人员指挥,遵守法律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义务。

三、注意事项:1、在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服从审判人员的安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和参加开庭;2、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名单请于开庭前三日到本院公告栏查阅。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可要求法院进行登记;4、被告在法定期间内不应诉、不答辩、不举证的行为不影响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

对应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拒不提供的,将承担败诉的可能;5、被告无正当理由经法庭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参加庭审的,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6、原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7、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判决而申请更换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或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起诉对方要什么条件

起诉对方要什么条件

起诉对方要什么条件?起诉须知(一)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且受诉法院有权管辖。

(二)起诉的方式起诉有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即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须提交的材料1.起诉状(1)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2)诉讼请求;(3)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3)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诉讼中应当以其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注明系某字号的业主,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则应当以字号为当事人,同时列明业主;(4)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在民事诉讼中以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为共同当事人,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则以字号与实际经营者为共同当事人。

3.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4.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一并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5.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应当一并提交委托授权材料。

(四)送达地址1.原告起诉时,应当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2.因原告提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法院或者拒不提交送达地址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接收,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3.法院按照原告提交的被告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

(五)劳动争议起诉须知1.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1)移送管辖的;(2)正在送达或者送达延误的;(3)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4)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5)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6)其他正当事由的。

小额诉讼须知

小额诉讼须知

小额诉讼须知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立案时上一年度广东省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标的额超过立案时上一年度广东省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已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当事人,如当事人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可以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二、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二)涉外案件;(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三、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裁定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应当纳入庭审记录。

四、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书记员出庭辅助庭审。

六、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

前款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并进行庭审直播,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不另行制作书面笔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庭审记录即告完成,当事人无需签字确认。

诉讼有什么风险 诉讼风险须知

诉讼有什么风险 诉讼风险须知

诉讼风险,是指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可能遇到的一些争议事实以外的因素,影响案件审理和执行,致使其合法权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诉讼风险提示:1、如果起诉不符合条件,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2、如果诉讼请求不适当,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3、如果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指定期限改变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4、如果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5、如果委托代理人的权限不明确的,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

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6、如果不能按时缴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7、如果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

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

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而民事诉讼法则是规范这一过程的法律规范。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帮助读者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起诉与受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起诉。

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当事人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等。

起诉时,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如果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则立案处理;如果不符合条件,则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法庭调查与证据规则法庭调查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之一,当事人需要在法庭上出示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对方的过错。

在这一过程中,证据规则得到了广泛应用。

证据规则是指证据的收集、保存、质证、认证等方面的规则,是保障公正审判的重要手段。

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方式出示证据,并接受对方的质证。

法庭也会对证据进行核实和认证,以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和可信度。

三、法庭辩论与调解法庭辩论是当事人表达意见、阐述观点、反驳对方观点的过程。

在辩论中,当事人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不得恶意攻击对方的人格和财产等。

辩论结束后,当事人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是民事诉讼中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是指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让步,达成和解协议的过程。

在调解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采取适当的调解方式和手段,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四、判决与执行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判决是法院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需要履行判决,否则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的风险。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申诉等权利救济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也会依法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执行公正、公平、合法。

总之,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与规则是保障公正审判、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

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和诉讼注意事项

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和诉讼注意事项

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和诉讼注意事项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当一方民事主体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后,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以解决和调整各方争议的一种司法机构处理争议的方式。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和一些诉讼注意事项。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1. 提起诉讼:当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 受理案件: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将依法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受理案件。

3. 调解和裁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可以进行调解。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案件终结;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裁定开庭审理。

4. 开庭审理:法院将依法通知诉讼各方参加庭审。

在庭审中,各方可以陈述自己的意见,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5. 判决或裁决:经过庭审后,法院将做出最终的判决或裁决。

判决或裁决书是法院对民事争议作出的决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6. 执行判决或裁决:当判决或裁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一方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二、诉讼注意事项1. 权利保护意识:在诉讼程序中,当个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2. 事实证据准备:在诉讼过程中,各方需要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法律援助申请:对于经济困难或者其他无法自行承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4. 聘请律师: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聘请律师代理,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

5. 日期和期限的注意: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各方需要注意起诉时效、应诉期限等法定期限,以免对自己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6. 诚信原则:在诉讼程序中,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捏造事实、隐瞒真相,保持良好的诉讼道德。

7. 判决的执行:当判决或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民事诉讼法必背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必背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必背知识点一、起诉阶段1. 起诉条件:起诉人享有诉权,被告享有诉讼能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2. 起诉方式: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但口头起诉需立即书面确认。

3. 起诉状的内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

二、受理阶段1. 受理条件:符合法定告诉条件且不违反法定排除告诉条件。

2. 受理程序:立案、登记、案由确认、收取案件材料。

3. 受理范围和管辖衔接:专属管辖权、特别管辖权、普通管辖权。

三、审判阶段1. 庭前准备:组成合议庭、出庭质证、调解磋商、裁判员回避、合议庭回避。

2. 开庭审理:传唤、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宣判。

3. 举证责任:原告举证主动性和相对责任、被告举证责任、证据保全。

四、判决阶段1. 判决形式:判决文书形式,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

2. 判决内容:诉讼请求的成败、事实认定、适用法律、裁判结果、诉讼费用。

3. 判决生效: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与判决确立时间。

五、执行阶段1. 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执行裁定、执行回转、执行程序、产生效力。

2. 申请执行程序:书面申请、审查合格、执行通知、强制执行书、执行结果。

六、上诉阶段1. 上诉范围: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告的裁定一般不能上诉。

2. 上诉条件:正当上诉理由、上诉请求、上诉期限、上诉范围。

3. 上诉程序:收到上诉状、上诉费用、法院组织调解、提交上诉材料。

七、终局阶段1. 确定判决案件: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判决。

2. 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判决確定。

3. 诉讼费用:负担原则、减轻原则、实际情况。

八、其他重要知识点1. 举证能力:举证能力主体、举证能力对象、举证能力限制。

2. 证据的形式: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3. 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调解员的资格、调解的开展、调解协议的效力。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的必背知识点,相信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学习,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民事诉讼法,提高自己的诉讼技能。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

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

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民事诉讼是指当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行为。

而起诉则是民事诉讼的第一步,起诉程序的合法性和正确性对于整个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起诉的主体和内容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起诉的主体,即具备相应诉讼资格的原告。

原告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起诉的具体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案件而有所调整。

起诉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被告的身份:起诉时要明确指出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地或者营业地等基本信息,确保起诉的对象可以准确找到。

2. 陈述事实和理由:原告需要详细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理由,对于案件的发生经过及争议的焦点要进行清晰准确的说明,以便法院能够正确判断和处理。

3. 提出诉讼请求:原告需要明确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即希望法院如何裁决案件,要求给予何种法律效果。

二、起诉的方式和时间起诉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书面方式或者电子方式进行,但必须满足起诉书等书面材料的基本要求。

通常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起诉是最常见的方式。

起诉的时间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起诉时效为二年,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原告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掌握起诉的合适时机,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起诉费用和案件受理程序起诉费用是指起诉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原告需要在起诉时一并缴纳起诉费用。

起诉费用的具体数额和缴纳方式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案件受理程序是指法院对起诉案件进行大致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要进行案件受理审查。

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起诉状内容不完整,法院会要求原告进行补正或者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整。

四、起诉的效力和后续步骤起诉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1. 中止债务消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起诉的提起中止了主张权利的消灭。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纠纷而涉及到民事诉讼。

了解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有助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还能促使诉讼程序更加公正、高效地进行。

一、当事人的权利(一)起诉权这是当事人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权利。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二)委托代理权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近亲属或者其他公民作为代理人,代表自己参加诉讼活动。

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请回避权如果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四)收集、提供证据权当事人有权收集、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

同时,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五)进行辩论权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阐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六)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权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七)申请再审权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八)申请强制执行权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当事人的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滥用权利,干扰诉讼秩序。

(二)遵守诉讼秩序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按时出庭应诉,尊重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三)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当事人有义务向法庭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旦判决、裁定生效,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其中确定的义务,如支付款项、交付物品等。

法律常识:小额诉讼须知

法律常识:小额诉讼须知

法律常识:小额诉讼须知版本(一)为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须知。

一、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金钱给付之诉,标的额低于当年公布的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限额的下列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一)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三)欠款数额明确的信用卡纠纷案件;(四)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五)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安件;(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七)其它小额金钱给付纠纷案件。

二、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限额及适用期限由省级高院根据法律规定按年度定期公布。

三、对诉讼标的额在规定标准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案件,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其他条件,开庭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小额诉讼程序选择确认书》。

四、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异议的,可以在案件开庭审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限的,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放弃举证期限的当事人若提出延期举证的申请,一般不予准许。

当事人就举证期限协商一致且不超过十日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指定不超过十日的答辩期和举证期限。

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视情况可以在晚间、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进行开庭,可以到当事人工作场所所在地、住所地或争议发生地等进行开庭。

七、经传票传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八、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指引

行政诉讼指引

行政诉讼指引一、行政诉讼须知(一)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的原告1、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2、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3、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4、公民不满18周岁或者患有精神病,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诉讼;5、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起诉的,其近亲属可以根据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起诉。

(三)行政诉讼的被告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四)行政诉讼的管辖1.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以及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五)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I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指南

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指南

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指南民事案件是指由民事主体之间因权益冲突所产生的纠纷,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作为一审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了解相关的诉讼指南对于参与案件的各方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指南,供参考之用。

一、立案阶段1. 提交起诉状在一审民事案件中,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1)法院名称、案由和诉讼请求;(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住所地和联络方式;(3)案件事实、理由和证据的详细描述;(4)法律依据和诉讼请求;(5)原告的签名和日期。

2. 交纳案件受理费立案阶段通常需要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案件受理费。

费用标准根据案件性质和金额而有所不同,原告需要咨询当地法院或相关法律咨询机构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

3. 案件受理审核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将进行案件受理审核。

审核合格后,法院将正式立案,并向原告发出立案通知书。

如果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向原告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1. 发出传票法院在立案后,将根据原告的请求向被告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提出答辩意见。

被告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注明其基本信息和辩论意见。

2. 举证质证在答辩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

法院将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查,通过合法的方式采纳证据。

3. 调解或庭审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达成一致并愿意和解,法院可以积极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调解失败或任何一方不愿接受调解,法院将进行庭审,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三、判决阶段1. 判决结果法院根据庭审过程中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发布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涵盖对争议事项的解释、争议事项的裁决、责任和赔偿金额等内容。

2. 申请上诉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案件会经过上级法院的审查,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判断作出新的裁决结论。

原告民事开庭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原告民事开庭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原告民事开庭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一、原告民事开庭程序1.原告提起诉讼:原告应当将起诉状提交法院,并缴纳诉讼费用。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将立即受理。

2.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将发出立案通知书,并宣告立案。

3.出庭传票:法院会向被告发出传票,传唤被告出庭。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或者被告不在本地的情况,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传票。

4.庭前准备:原告应当对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和证据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整理相关材料和证言,并且熟悉法律适用情况。

5.庭审程序:庭审开始后,法院会先宣布开庭和应当出席的人员。

庭审过程中,原告应当按照法庭指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诉求和事实情况。

同时,原告还要对被告的辩解进行反驳。

6.辩论和质证: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可以对被告的陈述进行质证和辩论。

质证可以使用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但需要提前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

7.最后陈述:在庭审结束前,原告有权最后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并可以再次强调自己的证据和理由。

8.宣判:庭审结束后,法院将宣布休庭并进行审议,最终作出裁决。

9.法院通知:法院会将裁决结果书面通知原告并告知上诉权利。

二、原告民事开庭注意事项1.法律援助: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原告,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院将安排律师代理。

2.补充材料: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应及时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并提供给法庭。

3.证人传唤:如果原告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应事先通知法庭,并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5.证据保全:对于可能消失、毁损或者被修改的证据,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6.诉讼费用:原告应按照法院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否则可能导致起诉程序无效。

7.法庭礼仪:原告在庭审时需要注意法庭的礼仪,尊重法庭的决定和内务,不得大声喧哗或者干扰庭审秩序。

8.诉讼管辖权:原告应确保选择适当的法院进行起诉,以保证法院有管辖权。

9.庭审记录:原告可以要求法院提供庭审记录,以确保庭审过程的记录完整准确。

诉讼法基本常识

诉讼法基本常识

诉讼法基本常识第一节基本知识第二节民事案件的管辖第三节民事诉讼基本程序第一节基本知识一、起诉须知二、应诉须知三、民事反诉四、民事上诉一、起诉须知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告,凡是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既可以成为原告,也可以成为被告。

但要成为一个具体案件的原告,还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认为侵犯了自己权益或与自己发生争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明确,不能泛泛而指。

如果没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请求就无人承认,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必须具体,即原告通过诉讼要求达到什么具体目的。

如果原告不提具体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也无从进行审理和裁判。

所谓事实,是指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以及被告侵权的事实或与原告发生争议的事实。

同时还包括证明案件事实存在的证据事实。

所谓理由,就是原告为什么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主要依据。

如果原告提不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就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就有可能导致败诉。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的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民事起诉状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参加诉讼文件准备须知

当事人参加诉讼文件准备须知

当事人参加诉讼文件准备须知当事人为公司或其它组织的: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须经过当年年检,在营业执照上由单位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份(在尾部盖章)4.授权委托书三份(尾部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5.诉讼参加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委托单位其他人代理诉讼、作证、旁听,须准备其本人身份证并带复印件)6.如起诉则需要起诉状按被告数额另加三份(在尾部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律师会准备好诉状)7.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原件同时准备三套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签字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

立案后,法院可能通知代理律师或当事人任何一方开庭等情况,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法院电话,请记下法官的姓名(至少要知道姓什么)、电话、并记清开庭时间、地点(是在本院还是派出所法庭),并问清法官通知内容(是开庭还是领取材料、通知)。

接到法院通知后,请立即联系代理律师通知上述事宜,以便在代理律师有其它事务时调整时间或与法院协商变更诉讼活动时间。

律师本人接到通知也会立即通知当事人一方的。

当事人参加诉讼文件准备须知当事人为个人的:1.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2.授权委托书三份(尾部由当事人本人签字)3.诉讼参加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委托其他人代理诉讼、作证、旁听,须准备其本人身份证并带复印件)4.如起诉则需要起诉状按被告数额另加三份(在尾部由当事人签字,代理律师会准备好诉状)5.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原件同时准备三套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签字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

立案后,法院可能通知代理律师或当事人任何一方开庭等情况,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法院电话,请记下法官的姓名(至少要知道姓什么)、电话、并记清开庭时间、地点(是在本院还是派出所法庭),并问清法官通知内容(是开庭还是领取材料、通知)。

接到法院通知后,请立即联系代理律师通知上述事宜,以便在代理律师有其它事务时调整时间或与法院协商变更诉讼活动时间。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是指个体或法人在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它包括一系列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时间规定,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事诉讼的流程及时间规定。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正式接受案件的程序。

以下是民事诉讼立案阶段的时间规定:1. 起诉阶段起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起诉状,要求受到侵权行为的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起诉阶段的时间规定一般为:- 原告起诉之日起15日内,法院应当准予立案;- 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告知原告需要补正的内容;- 原告未按法院要求补正的,法院可以不受理。

2. 受理阶段受理是指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受理阶段的时间规定如下:-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审查起诉状;- 审查起诉状后,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原告,告知受理与否的决定;- 如果法院认为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5日内告知原告并指引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 补正与补充阶段如果原告在提交起诉状后发现瑕疵或需要提供补充材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正与补充。

以下是补正与补充阶段的时间规定:- 对于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原告,告知需要补正哪些内容;- 原告补正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原告补充材料的,法院应当在3日内阅读并告知是否采纳。

二、审理阶段审理阶段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调查和证据审定的过程。

以下是民事诉讼审理阶段的时间规定:1. 庭前准备阶段庭前准备是指法院在开庭前对案件和相关事项进行整理、准备。

庭前准备阶段的时间规定一般为:- 审判长或审判委员会应当在召开庭前会议前7日,制定庭审方案;- 法院应当在庭前会议召开前3日将庭审方案送达当事人。

2. 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是指法院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出庭,并进行辩论、质证和证人出庭作证的过程。

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

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下面就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进行介绍。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活动。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被告是被诉讼的一方。

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通过法院的裁决,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民事纠纷案件。

民事纠纷是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所有权纠纷等。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和裁判标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 等等诉讼地位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应当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诉讼,参加诉讼活动,并享有辩护、申诉等诉讼权利。

3. 保护诉讼秩序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维护诉讼秩序,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防止滥诉、滥诉等行为的发生。

4. 公开审理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司法公正。

5. 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裁判公正、合法。

四、民事诉讼的程序1. 立案:民事诉讼的第一步是立案,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立案。

2. 审理: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调查证据,最终作出裁决。

3. 裁决: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4. 申诉: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再审。

五、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民事纠纷享有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诉讼请求将被法院驳回。

诉讼流程及准备材料

诉讼流程及准备材料

诉讼流程及准备材料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的一种司法活动。

诉讼程序是指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下面将介绍诉讼流程及准备材料的相关内容。

一、诉讼流程。

1.立案阶段。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需要进行立案。

立案包括递交起诉状、交纳案件受理费、接受法院立案审查等程序。

在这一阶段,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相关法律文件等,以便法院受理并进行审查。

2.受理阶段。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对起诉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案件受理与否。

如果案件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并通知当事人进行庭前准备。

3.庭前准备阶段。

在庭前准备阶段,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证人名单、财产清单等。

同时,还需要准备好辩护词和辩护材料,以便在庭审中进行辩护。

4.庭审阶段。

庭审是诉讼的重要环节,当事人需要在庭审中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并提供证据支持。

同时,还需要对对方当事人的辩护进行回应,进行辩论和质证等活动。

5.裁决阶段。

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当事人需要遵守法院的裁决,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准备材料。

1.起诉状。

起诉状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申请,应当包括起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法律依据等内容。

起诉状需要清晰、完整地陈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以便法院进行受理和审查。

2.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是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重要依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庭审中进行适当的引用和说明。

3.辩护词和辩护材料。

辩护词和辩护材料是被告在庭审中进行辩护的重要依据,需要清晰地陈述被告的辩护理由和事实依据。

被告需要在庭审前准备好相关的辩护词和辩护材料,以便进行有效的辩护。

4.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诉讼中涉及财产纠纷的当事人需要准备的重要材料,包括财产清单、财产证明文件、财产评估报告等。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为您推荐】临安市律师长安镇律师翁牛特旗律师清苑县律师邱县律师路南区律师江东区律师在我们进行解决纠纷的时候,如果是协商不成功,是可以考虑诉讼的方式的,但是,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那么,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呢?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都包括些什么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其他注意事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法院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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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诉讼须知
一、当事人在诉讼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文明守纪,接受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

二、当事人提起民事纠纷诉讼,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扣押、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
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9、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

四、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供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由当事人签名、盖章。

五、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应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执行事项(标的物),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申请执行
的依据,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由当事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授权凭证和当事人身份证明。

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诉、申请再审,应当递交起诉状、上诉状、申请再审申请书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

七、当事人上诉、申请再审应递交原一审、二审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及相应证据和法律依据。

八、进行民事、行政诉讼,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在规定的期限没有交纳诉讼费用,依法按自动撤诉处理。

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应在交费期限内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并提供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的证明材料。

九、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未获批准,在接到本院通知后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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