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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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进入新发展时期的关键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充分履职,创新业绩、增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充分发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和整体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围绕“一个目标”: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再立新功”。
——发挥“两个作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创特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借助外力,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作用。
——深化“三个理念”:深化“贴近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要做透,关系司法行政形象的事情要做细”的工作理念。
——实现“四个一流”:建一流班子,育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
——深入实施“六项工程”,全力打造“六个第一”:实施基层工作“基础工程”,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平台”;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创新弘扬法治、传播文明的“第一课堂”;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拓展维护权益、构建和谐的“第一需求”;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提升关注民生、促进公正的“第一窗口”;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落实教育挽救、巩固安稳的“第一责任”;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强化提高本领、树新形象的“第一保证”。
三、工作重点
(一)做强基层基础,全面活跃司法所工作
1、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抓好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十一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力争到年底前实现全市司法所基础设施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做强内设所、整合混合所、发展直管所”的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直管所建设。进一步抓好“名所名长”工程,充分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大培育和表彰力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立功创模”的氛围。
2、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基层组织,加强队伍培训,推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保障模式,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健全社情动态分析制度,完善接边调解,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根据省厅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年”活动。全年各级调委会参与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加强帮教安置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帮教安置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鼓励、扶持安置实体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实体、基地作用。以“
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落实各项帮教安置措施。深入开展“导航工程”,切实做好归正青少年帮教安置工作。归正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做精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1、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查和“法律七进”现场推进会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发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文化示范户”等的示范作用,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通过现场会、专项督查、法制宣传月、周、日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进一步办好“市普法网”、“市干部教育网”,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突出重点对象法制教育。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工人)、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重点在完善有关制度,促进工作规范、争创工作特色上下功夫。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开展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推动机关学法用法工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律知识伴我成长”系列活动,力求取得实效。结合特点,重点加强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根据建设“法治”的要求,全面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以“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为载体的地方依法治理,以“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巩固深化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与考核,提升创建工作质量,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
[netpage](三)做优法律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的监督指导职能,严格执法,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评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重点规范律师合伙人会议制度,推进律师业务的数字化管理。引导律师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面向基层,深入农村(社区),为建设新农村服务。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深入贯彻《公证法》,完成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加强对公证工作考核的指导,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发展业务、提升公信力。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深化公证信息平台建设,争取实现全市公证业务软件联网。巩固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成果,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
3、积极探索,完善“两结合”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建设,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规范法律服务业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管理机制。按照司法部“四严”标准和“四最”目标,组织好国家司法考试。(四)做深法律援助,保障和改善民生
1、提高援助质量。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控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和机构规范建设,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数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援助质量。
2、提升服务水平。深化法律援助“文明窗口”建设,完善“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与市长电话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律咨询热线功能。加强援助中心基础建设,确保窗口建设“沿街落地”、方便群众。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深入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效能。以开展全省“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