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差异化服务规定
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差异化服务规定-TianjinAir
7. 金鹏贵宾卡旅客,经值机工作人员系统验证有效后的金鹏 白金卡、金卡、银卡旅客按客票舱位享受舱位对应行李额标准,同 时正常享受金鹏俱乐部贵宾权益中规定相应卡级别的额外免费托 运行李额。
客可购买 10KG,其余 2KG 至现场值机柜台购买(以现场收费标准为
准),或购买 20KG 额度,超出额度不予退款。
㈡逾重行李收费规定
1. 定价规则
行李额
10KG 20KG 30KG 40KG
线上定价标准 80 元 160 元 240 元 320 元
95350 服务热线 90 元 170 元 250 元 330 元 定价标准
收费标准以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 APP 及 95350 服务热线实际销售价格为准。旅客应在出行前预估自己的预付费行 李额;超出预购行李额部分仅可于值机柜台缴费,缴费标准按照现 场值机柜台收费标准执行。
2. 现场值机柜台收费规定 天津航空值机柜台逾重行李额基础收费标准:每公斤按照同航 段机票全价的 1.5%计算,单价以元为单位,舍去小数取整至个位。 设臵单价 20 元/公斤上限,即对于单价超过 20 元/公斤的,一律按
㈣ 逾重行李
指旅客的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重量总和,超过该旅客免费行李
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
㈤ 预付费行李
指预先付费购买的逾重行李。
二、免费行李额规定及重量限制
㈠ 免费行李额等级标准:
舱位/折扣
对应舱位代码
公务舱
C/D/Z/I/R/J
全价机票/金鹏 )机票/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阶段性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阶段性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6.09•【字号】津财建一〔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阶段性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建一〔2022〕9号各有关运输航空公司: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民航局《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财建〔2022〕1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市阶段性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年6月9日天津市阶段性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民航局《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财建〔2022〕142号)要求,支持民航业安全稳定和纾困发展,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财政补贴是指为夯实民航安全基础,以保最低运行航班量和保安全飞行为目标,由中央财政和天津市级财政分别按照65%、35%比例共同承担,对国内客运航空公司经营的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起飞的航班给予的阶段性财政补贴资金。
第三条阶段性财政补贴启动条件、补贴对象和范围、补贴标准和期限等,按照财政部、民航局《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财建〔2022〕142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我市承担的35%配套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年度预算相关资金予以解决。
第五条财政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航班,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拨补贴金额,由市财政局一并将中央和地方配套补贴资金拨付市交通运输委,在满足补贴启动条件下,市交通运输委根据已运行航班初审结果将资金分批拨付至运输航空公司。
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标准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修订明细
F/C/D/Y/B/H/K/L/M/M1/Q/Q1/X/U/E舱,航班离站时间1天前(含)对应舱位退票,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10%退票费,航班离站时间1天内及离站时间后对应舱位退票,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20%退票费;
4
持定期客票变更为不定期客票,在确认座位时,若因我司航段原因取消航班,旅客提出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处理,不收退票手续费。
持由定期更改为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客票票面列明的订座舱位对应的退票规定收取退票费;持由定期客票更改为不定期客票的旅客在确认座位时,若因我司航段取消原因提出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处理,不收退票手续费。
3. X/U/E舱,航班离站时间前(含)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20%变更费,航班离站时间后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30%变更费;
F/C/D/Y/B/H/K/L/M/M1/Q/Q1/X/U/E舱,在航班离站时间1天前(含)对应舱位变更,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10%变更费;航班离站时间1天内及离站时间后对应舱位变更,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20%变更费;
增加了由定期更改为不定期客票的正常情况下要求退票的处理办法。
5
升舱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先退还旅客舱间票款差价,再按客票“票价级别”或“签注”栏标注的原舱位的退票规定办理,(多次升舱按第一张客票退座时间)收取退票费。
升舱后或同舱低票价变更至高票价后退票,以变更后新票价为准收取对应舱位退票费。
重新明确升舱后退票或同舱低票价变更至高票价后退票的规则。
原产品适用舱位R舱调整为实体产品舱,同时设置小舱R1-R4舱。根据产品室意见,快线套票产品废止,后续重新整合各类实体产品。
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修订明细
5
升舱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先退还旅客舱间票款差价,再按客票“票价级别”或“签注”栏标注的原舱位的退票规定办理,(多次升舱按第一张客票退座时间)收取退票费。
升舱后或同舱低票价变更至高票价后退票,以变更后新票价为准收取对应舱位退票费。
重新明确升舱后退票或同舱低票价变更至高票价后退票的规则。
以I舱替换F1舱,作为头等舱公布运价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舱位 ,YB150%价格。
现行公务舱及其子舱位设置(C舱)
公务舱子舱位为:D舱、
J舱
新公务舱及其子舱位设置
公务舱子舱位:D舱
删除公务舱免票舱J舱,调整至经济舱下。
优化整合舱位(网站、产品)设置
⑴R舱为经济舱产品舱:快线套票产品舱
⑵R舱调整为实体产品舱,同时增设小舱R1-R4
天航国内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修订明细
序号
原文件内容
新修订内容
备注
1
调整头等舱公布运价设置及定价原则
现行头等舱及其子舱位设置:
F舱、F1舱、P舱、A舱
其中,F1舱作为头等舱公布运价小舱位,P舱包含双重属性(免票及产品)、A舱为头等舱产品舱
新头等舱及其子舱位设置:
F舱、I舱、P舱、A舱
保留P舱的产品舱属性,取消F1舱小舱设置、增设I舱作为头等舱公布运价子舱位
3. X/U/E舱,航班离站时间前(含)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50%退票费,航班离站时间后,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100%退票费(即不得退票);
F/C/D/Y/B/H/K/L/M/M1/Q/Q1/X/U/E舱,航班离站时间1天前(含)对应舱位退票,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10%退票费,航班离站时间1天内及离站时间后对应舱位退票,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20%退票费;
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多等舱位管理规定修订明细
作者:ZHANGJIAN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版权申明本文部分内容,包括文字、图片、以及设计等在网上搜集整理。
版权为张俭个人所有This article includes some parts, including text, pictures, and design. Copyright is Zhang Jian's personal ownership.用户可将本文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除此以外,将本文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人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Users may use the contents or services of this article for personal study, research or appreciation, and othernon-commercial or non-profit purposes,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y shall abide by the provisions of copyright law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shall not infringe up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this website and its relevant obligees. In addition, when any content or service of this article is used for other purposes, written permission and remuneration shall be obtained from the person concerned and the relevant obligee.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国内通程航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国内通程航班管理办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日期】2023.09.12
•【文号】民航规〔2023〕31号
•【施行日期】2023.09.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航
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国内通程航班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航规〔2023〕31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运输(通用)机场公司、服务保障公司,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各协会:
为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进“干支通,全网联”航空运输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广国内通程航班范式,规范服务流程及实施要求,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提升中转便利化水平,助力构建“民航+”生态圈,实现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民航局制定了《国内通程航班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年9月12日附件:国内通程航班管理办法。
7119航空公司差异化服务
2.DG、VAL、AVI 均需发送电报,若航班有经停站,也同时需要
给经停站发送电报。 3.无货时无需做业务袋。 1.不承运危险品。 2.海鲜无单件限重。 3.单件货物限重不得超过 150 公斤。
单证 岗位
预配 岗位
航控 岗位
预配 岗位
配货
1.若无排舱单,据飞机机型及可利用立方数进行配货。 2.飞机号 2293 不可以装海鲜。
8Y 邮航
航控 岗位
计量 岗位
单证 岗位
预配 岗位
舱单及业务 袋的制作和 电报发送 货邮收运限 制条件及要
求
票证交接
1.无货时无需制作货邮舱单及业务袋。 2.DG、VAL、AVI 均需发送电报,若航班有经停站,也同时需要 给经停站发送电报。 1.拒绝承运活体动物。 2.出具保函: 同意中邮物流交运的活斑节虾,可使用“厦门骏耀 贸易有限公司”字样出口纸箱。 需在货运单上显示泡重。
配货
若没有排舱单,据可利用舱位排货。
9C 春秋
航
航控 岗位
计量 岗位
单证 岗位
预配 岗位
舱单及业务 袋的制作和 电报发送
货邮收运限 制条件及要
求
票证交接
1.由于邮航操作的特殊性,其要求不需打印货邮舱单。 2.DG、VAL、AVI 均需发送电报,若航班有经停站,也同时需要 给经停站发送电报。 1. 不承运危险品和灵柩。 2. 海鲜单件不超过 30 公斤。 3. 单件货物限重不得超过 150 公斤。 4. 不承运 AVI。 1. 不能擅自使用“代单”除非提前向总部申请同意。 2. 货运单可以不显示泡重。
1.据航空公司排舱单要求安排货物出库。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和航班经营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和航班经营管理规定【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总局令第59号【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1.18【实施日期】1996.11.1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和航班经营管理规定(1996年11月18日民航总局令第5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航空国内航线、航班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集约化经营,保障民用航空运输安全、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空运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旅客、行李、货物和邮件的民用航空运输。
第三条本规定中用语的含义如下:(一)“国内航线”,是指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航线。
(二)“区际航线”,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航地区管理局管辖区域之间的航线。
(三)“区内航线”,是指一个民航地区管理局管辖区域内的航线。
(四)“航班”,是指飞机按规定的航线、日期、时刻的定期飞行。
(五)“加班”,是指飞机在规定的航线上增加的航班。
(六)“开航”,是指空运企业用已营运飞机飞行新开辟航线或使用新机型投入航线经营。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负责对国内航线和航班经营的监督管理,颁发、暂停或收回空运企业航线经营许可。
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民航总局的授权负责对其管辖区域内的航线和航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民航总局指定空运企业经营特定的国内航线和航班时,被指定的空运企业必须执行。
第二章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第六条为了确保飞行安全,空运企业必须在开航前符合民航总局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包括机组配置、航线维修、所使用机场、空中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空运企业必须在开航前60天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资料,并获得相应许可证件或批准。
第七条空运企业申请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空运企业经营许可证中载明的经营范围;(二)符合国内航空运输的运价管理规定;(三)符合航班正常、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四)符合市场需求;(五)具备相应的航路或航线、机场条件及相关的保障能力;(六)按规定交纳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1•【字号】津政办发[2011]122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津政办发〔2011〕1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顺利通过全球航空服务权威机构SKYTRAX评审,荣获"中国最佳区域航空公司"及"SKYTRAX四星航空公司"称号,公司服务品质和服务品牌获得了国际航空界的广泛认可。
这是天津航空立足打造区域品牌、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的结果,为天津其他基地航空公司树立了典范,对于提升我市企业声誉,宣传天津、树立天津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天津航空自2009年6月成立以来,致力打造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的航空公司,秉持全面充实,全面提升,实现突破的理念,以人为本,扎实工作,科学发展,始终保持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将公司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以国际化标准满足社会发展对航空运输的需要。
天津航空注重服务品牌的塑造,通过标准规范、热情主动、亲情细微、人性化的服务品质赢得广大旅客的好评。
鉴于天津航空取得的优良业绩和对社会作出的突出贡献,为表扬先进、鼓舞干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天津航空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天津航空以荣获"SKYTRAX 四星航空公司"称号为契机,坚持把安全运行和服务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抓住机遇,奋勇拼搏,再创佳绩。
全市企业和交通系统要向天津航空学习,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差异化精品航空服务措施
差异化精品航空服务措施随着全球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航空业也迎来了蓬勃的发展机遇。
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航空公司要不断创新,提供差异化的精品航空服务。
本文将探讨几种差异化精品航空服务措施,以期为航空公司提供一些建议和启示。
一、定制化服务差异化的精品航空服务的关键是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体验。
航空公司可以通过提供定制化服务来满足不同旅客的需求。
比如,为商务旅客提供专门的商务舱,提供更加私密和舒适的空间;为家庭旅客提供儿童专区,提供儿童餐食和儿童娱乐设施;为高端旅客提供私人助理和个人定制服务等。
通过满足旅客的个性化需求,航空公司可以赢得更多的高端客户和忠实度。
二、豪华航空餐食航空餐食一直是旅客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提供差异化的精品航空服务,航空公司可以在餐食方面下工夫。
除了提供传统的航空餐食外,航空公司可以与知名餐厅合作,提供精致的豪华航空餐食。
这些餐食可以由专业厨师亲自烹饪,并在飞机上现场烹制。
航空公司还可以提供特色餐食,满足不同旅客的口味需求。
通过提供精致的豪华航空餐食,航空公司可以提升旅客的航空体验,增强航空服务的差异性。
三、高科技航空设施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航空公司可以利用高科技设施来提供差异化的精品航空服务。
比如,航空公司可以在飞机上提供高速无线网络,让旅客可以随时随地享受网络服务;航空公司还可以在飞机上安装虚拟现实设备,为旅客提供沉浸式的娱乐体验;航空公司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智能客服服务,解决旅客的问题。
通过运用高科技设施,航空公司可以提升旅客的舒适度和便利度,提供独特的航空服务体验。
四、舒适化航空环境航空公司可以通过提供舒适化的航空环境,提升差异化的精品航空服务。
航空公司可以对飞机座椅进行升级改造,提供更加宽敞舒适的座椅;航空公司还可以提供按摩椅、床铺等高级设施,让旅客在飞行中感受到家一般的舒适。
此外,航空公司还可以提供舒适的休息区、洗漱设施等,为旅客提供全方位的舒适化服务。
通过提供舒适化的航空环境,航空公司可以赢得旅客的赞誉和忠诚度。
天津航空国内中转服务须知
天津航空国内中转服务须知温馨提示1、天津航空国内中转产品仅适用于国内中转联程客票,其联程航班在同一票号(或连续票号)下;2、本产品适用航空公司:天津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西部航空/祥鹏航空/乌鲁木齐航空/福州航空/北部湾航空/长安航空/金鹏航空/桂林航空,如后续有新申请加入本产品体系的航空公司,新加入公司航线适用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3、购买渠道:天津航空直属售票处、合办售票处、呼叫中心、天航签约代理人及团队网。
一、中转最短衔接时间天津航空国内航班中转最短衔接时间如下,请您参考:以上最短中转衔接时间仅供参考,请以第二段承运人实际公布为准。
温馨提示原北京,西安、深圳、广州、兰州和天津中转站的服务项目适用于出票日期为6月1日前且乘机日期为6月30日前(以中转航班第二段时刻为准)的客票,6月1日及以后购买的客票将参照本页内容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深圳:0755-********,广州:020-********,天津:022-********,兰州:0931-*******。
二、当日中转服务适用范围经呼和浩特、郑州、西安、乌鲁木齐、昆明、重庆中转,乘坐天津航空与天津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首都航空/西部航空/乌鲁木齐航空/福州航空/北部湾航空/长安航空/桂林航空/金鹏航空中转联程航班的旅客。
中转流程国内当日中转航班可提供通程值机服务的枢纽机场温馨提示原北京,西安、深圳、广州、兰州和天津中转站的服务项目适用于出票日期为6月1日前且乘机日期为6月30日前(以中转航班第二段时刻为准)的客票,6月1日及以后购买的客票将参照本页内容执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深圳:0755-********,广州:020-********,天津:022-********,兰州:0931-*******。
三、过夜中转住宿服务适用范围经郑州、呼和浩特、重庆、乌鲁木齐中转,乘坐天津航空与天津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首都航空/西部航空/乌鲁木齐航空/福州航空/北部湾航空/长安航空/桂林航空/金鹏航空中转联程航班,符合过夜住宿标准的中转旅客可以享受免费住宿服务。
中国民用航空天津市管理局、天津市公安局等关于加强通用航空安全管理的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天津市管理局、天津市公安局等关于加强通用航空安全管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天津市管理局,天津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1.12.28•【字号】•【施行日期】200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中国民用航空天津市管理局、天津市公安局等关于加强通用航空安全管理的通告为了加强对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依法保障通用航空以及各种飞行活动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有关通用航空的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告如下: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各种载人(驾驶员或乘员)民用航空器进行航空摄影、空中观光、飞行体验、飞行训练、广告宣传、抢险救灾、医疗卫生、农林渔业飞行等通用航空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以及《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登记证,方可进行通用航空活动。
未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
使用民用航空器进行广告宣传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手续。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登记证,或者取得该类证书已经无效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停止一切通用航空飞行活动。
三、无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登记证而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属违法行为,由中国民用航空天津市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其中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由中国民用航空天津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违法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妨害空中、地面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天津市公安局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修订明细
F/C/D/Y/B/H/K/L/M/M1/Q/Q1/X/U/E舱,航班离站时间1天前(含)对应舱位退票,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10%退票费,航班离站时间1天内及离站时间后对应舱位退票,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20%退票费;
4
持定期客票变更为不定期客票,在确认座位时,若因我司航段原因取消航班,旅客提出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处理,不收退票手续费。
持由定期更改为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客票票面列明的订座舱位对应的退票规定收取退票费;持由定期客票更改为不定期客票的旅客在确认座位时,若因我司航段取消原因提出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处理,不收退票手续费。
《GSYW2013-061关于下发天津航空授权核心合作商同舱变更、升舱变更权限操作规定的通知》,授权代理可进行同舱变更的变更费收取。
6
同舱变更办理地点:
限天航官网、天航及海航直属柜台、天航呼叫中心(若涉及变更费收取,限电话信用卡及部分借记卡支付)、授权代理企业(不涉及变更费收取,同时只限变更本售票处销售的客票)办理。
限天航官网、天航及海航直属柜台、天航呼叫中心(若涉及变更费收取,限电话信用卡及部分借记卡支付)、授权代理企业(只限变更本售票处销售的客票)办理。
3. X/U/E舱,航班离站时间前(含)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20%变更费,航班离站时间后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30%变更费;
F/C/D/Y/B/H/K/L/M/M1/Q/Q1/X/U/E舱,在航班离站时间1天前(含)对应舱位变更,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10%变更费;航班离站时间1天内及离站时间后对应舱位变更,每次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20%变更费;
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差异化服务规定
GSYW2019-031
㈦ 预付费行李 指预先付费购买的逾重行李额的相应行李。 二、免费行李额规定及重量限制 ㈠ 非托运行李 1. 自理行李 自理行李每位旅客只限一件,其一般重量不能超过 10 公斤, 体积不超过 20×40×55 厘米。自理行李和托运行李合并计重,超 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须交逾重行李费。 2.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 5 公斤为限。持公务舱 客票(或其他天航服务产品有明确规定)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 两件物品;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 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按照机型规定 标准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 行李托运。 ㈡ 托运行李 1. 公务舱旅客 凡购买天津航空公务舱旅客(C/D/Z/I/R/J)可免费托运行李 30KG。 2. 经济舱旅客 持天津航空经济舱 Y/S/O 舱票价的旅客, 可免费托运行李 20KG。 持经济舱 B/H/K/L/M/X/V/N/G 舱票价的旅客,可免费托运行李 10KG。 持天津航空经济舱 A/A1/U/U1/T/T1 舱票价的旅客,均无免费托运
6
GSYW2019-031
1. 逾重行李额变更 ⑴ 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 APP a. 自愿变更 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 APP 所购买的预付费 行李额若需自愿变更,在客票变更后,登录官网/微信服务号 (tianjin-air)/官方 APP 申请预付费行李额退款,然后重新购买, 预付费行李额退款不收取额外费用。 b. 非自愿变更 当发生非自愿变更时,参照现行不正常航班保护流程。 ⑵ 机场值机柜台 旅客在现场购买的逾重行李额,自愿或非自愿原因未能成行, 均不可变更,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及逾重行李票的旅客联在机场缴费 处办理退款,并按照客票变更舱位及行李额度重新办理托运及缴纳 逾重行李费。 2. 逾重行李额退款 ⑴ 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 APP 渠道 官网/微信服务号(tianjin-air)/官方 APP 所购买的预付费 行李额若需退款,旅客可在完成客票退款后,至官网/微信服务号 (tianjin-air)/官方 APP 申请行李额退款。 ⑵ 机场值机柜台 机场值机柜台所购买的逾重行李额,无论自愿或非自愿原因未 能成行,旅客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及逾重行李票的旅客联,在逾重 行李收费柜台办理全额退款。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5.20•【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3月24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5月20日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航班正常率,有效处置航班延误,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承运人(以下简称国内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空管部门)、机场公安机关,以及航空油料企业、航空器材企业、航空信息企业等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在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方面的活动。
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外国承运人航班始发点或者经停点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机场时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方面的活动也适用本规定。
货邮航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承运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行李或者货物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内承运人、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国承运人。
(二)“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三)“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四)“航班取消”是指因预计航班延误而停止飞行计划或者因延误而导致停止飞行计划的情况。
(五)“机上延误”是指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的情况。
(六)“民航行政机关”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天津航空晚点赔偿标准
天津航空晚点赔偿标准天津航空作为国内知名航空公司,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对于航班晚点给予了一定的赔偿标准。
根据天津航空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关于天津航空晚点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晚点时间标准。
天津航空对于晚点时间的定义是指航班实际到达时间与计划到达时间之间的差值。
如果航班晚点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予赔偿;如果晚点时间在30分钟以上但不满2小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如果晚点时间超过2小时,乘客可获得更多的赔偿。
二、赔偿标准。
1. 晚点30分钟至1小时,乘客可获得一定金额的飞行里程积分或者折扣券作为赔偿。
2. 晚点1小时至2小时,乘客可获得更多的飞行里程积分或者折扣券,并且还可获得一定金额的现金赔偿。
3. 晚点超过2小时,乘客可获得较多的飞行里程积分或者折扣券,同时还可获得较高金额的现金赔偿。
三、赔偿申请流程。
乘客在遇到航班晚点情况后,需及时向天津航空工作人员进行申诉。
乘客需提供相关的航班信息、登记信息以及晚点原因等相关证据。
天津航空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四、注意事项。
1. 乘客在申请赔偿时,需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将影响赔偿的申请和审核。
2. 天津航空对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航班晚点情况,将不予赔偿,如天气原因、政府管制等。
3. 乘客需在航班晚点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赔偿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天津航空对于航班晚点情况给予了一定的赔偿标准,并且也制定了相应的赔偿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希望乘客在遇到航班晚点时,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诉,以便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
同时,天津航空也将不断优化服务,提高航班准点率,减少晚点情况的发生,为乘客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出行体验。
天津航空:差异化经营的成功样本
天津航空:差异化经营的成功样本作者:赵巍来源:《大飞机》2016年第02期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航空市场,虽然三大航的市场份额占到四分之三左右,但同时也有一批经营优异的中小型航空公司可圈可点。
春秋航空2015年初IPO,仅仅半年时间,其市值直逼发展20余年的海航股份。
厦门航空成立31年以来,保持连续29年盈利,在中国独一无二,在全球范围内也是凤毛麟角,只有美国的西南航空和中东的阿联酋航空可以与之媲美。
天津航空2009年由大新华快运航空进化发展而来,经过6年差异化经营,已经成为亚洲最大的支线航空公司和中国第二梯队最有影响力的航空公司之一。
天津航空发展历程天津航空作为天津市政府与海航集团共同组建的航空企业,拥有以A320、E190、E145为主的年轻机队,是海航集团内部业务量排名第二的航空公司,航空业务量进入全国前十。
自2009年6月8日正式更名成立至今,天津航空机队总规模由最初的25架扩增至2015年底的85架,同时完成了由发展初期的D328小机型向E190、A320机型的换代升级;年航班量由最初5万余班次增长至13.5万班次,全国排名第六,年均增长率46%;年旅客运输量由最初230余万人次增长到近1000万人次,全国排名第十,年均增长率34%;2014年实现总收入78.3亿元,年均增幅近73%;总资产规模达到294亿元,是公司成立之初的3.7倍;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近5000个,较2009年增加近3500个岗位,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水平持续提升。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天津航空逐步建立起以天津、西安、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南宁、贵阳、海口、三亚、大连为枢纽的区域航线网络,开通天津-首尔(韩国)、天津-务安(韩国)、天津-东京(日本)、天津-静冈(日本)、天津-冲绳(日本)等18条国际(地区)航线。
其中,天津出港航线达13条,2015年预计国际航线收入达7.2亿元,占运输收入10%以上。
经营业绩可圈可点天津航空自股份制改造以来,业务量高速增长,保持连续6年盈利。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4. X/U/E舱,航班离站时间前(含)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30%退票费,航班离站时间后收取各舱位对应公布运价40%退票费;
5. A/T/Z/V/I/N/W/R舱位退票规定依据特价政策及产品规定执行。
㈥ 各销售单位在销售各类客票时,必须事先向旅客说明相关规定、使用条件,尽到提前告之义务,避免发生投诉。
㈦ 未作特别规定的一律按照承运人的《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及天航最新业务规定执行。
二、适用范围:
㈠ 适用于由天津航空承运的、使用上述公司国内运输凭证(包括使用"826"确认的 BSP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线运输;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部业务通告
关于下发《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
管理规定及使用规则》的通知
为适应旅客多元化需求及国内主流航空公司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进一步实现公司收益水平与服务品质的双提升,结合目前我公司经营现状,经与各相关单位商讨研究,特对我司国内航班舱位进行改造,现依据商讨情况制定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㈡ 儿童、婴儿旅客,无论使用何种票价,可享受燃油附加费减半(儿童)、免收(婴儿)的优惠;
㈢ 按民航局规定以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计费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可享受燃油附加费减半的优惠;
㈣ 若民航规定发生变化则按民航最新规定办理。
六、定座与出票
㈠ 定座:
1. 教师在L舱订座、享受7.5折优惠;学生在Q舱订座、享受6折优惠,视航班销售情况,原则上提前3天出票。
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及使用规则
天津航空托运行李规定
天津航空托运行李规定
天津航空托运行李规定如下:
1. 国际航班:
- 免费托运行李:经济舱乘客可免费托运23公斤的行李;公
务舱和头等舱乘客可免费托运32公斤的行李。
- 小件物品:除免费托运行李外,乘客还可以携带一件手提
行李,重量不超过10公斤,并且尺寸不超过55 x 40 x 20厘米。
- 超重行李:若行李重量超过规定的免费额度,则需要支付
超重费用。
具体费用根据航班目的地和超重行李的重量而定。
2. 国内航班:
- 免费托运行李:经济舱乘客可免费托运20公斤的行李;头
等舱和公务舱乘客可免费托运30公斤的行李。
- 小件物品:除免费托运行李外,乘客还可以携带一件手提
行李,重量不超过10公斤,并且尺寸不超过55 x 40 x 20厘米。
- 超重行李:若行李重量超过规定的免费额度,则需要支付
超重费用。
具体费用根据航班目的地和超重行李的重量而定。
尽管以上信息是根据官方规定提供的,但仍建议您在购票或登机前咨询天津航空的最新托运行李规定,以确保您的行李符合要求,并避免可能的额外费用或不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KG/20KG/30KG/40KG。如购买各梯度之间的行李额,如 12KG,旅
客可购买 10KG,其余 2KG 至现场值机柜台购买(以现场收费标准为
准),或购买 20KG 额度,超出额度不予退款。
㈡逾重行李收费规定
1. 定价规则
行李额
10KG 20KG 30KG 40KG
线上定价标准 60 元 120 元 180 元 240 元
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差异化服务规定
一、定义 ㈠ 行李 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便利而携带的必要或 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除另有规定外,包括旅客的托运行李 及非托运行李。 ㈡ 托运行李 指旅客交由天津航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李票的行李。 ㈢ 非托运行李 指除旅客的托运行李以外,由旅客自行照管的自理行李和免费 随身携带物品。 ㈣ 自理行李 指经天津航空同意,交天津航空计重或计件,在旅行期间包括 经停站停留期间,由旅客自己照管和负责的行李。 ㈤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指在天津航空限定的品种和数量范围内并经天津航空同意,在 旅行期间包括经停站停留期间,免费由旅客自行携带乘机的零星小 件物品。 ㈥ 逾重行李 指旅客的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重量总和,超过该旅客免费行李 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
1
㈦ 预付费行李 指预先付费购买的逾重行李额的相应行李。 二、免费行李额规定及重量限制 ㈠ 非托运行李 1. 自理行李 自理行李每位旅客只限一件,其一般重量不能超过 10 公斤, 体积不超过 20×40×55 厘米。自理行李和托运行李合并计重,超 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须交逾重行李费。 2.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 5 公斤为限。持公务舱 客票(或其他天航服务产品有明确规定)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 两件物品;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 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按照机型规定 标准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 行李托运。 ㈡ 托运行李 1. 公务舱旅客 凡购买天津航空公务舱旅客(C/D/Z/I/R/J)可免费托运行李 30KG。 2. 经济舱旅客 持天津航空经济舱 Y/G/S/O/Q 舱票价的旅客, 可免费托运行李 20KG。持经济舱 E 舱票旅客,可免费托运行李 15KG。持经济舱 B/H/K/L/M/X/V/N/P 舱票价的旅客,可免费托运行李 10KG。例如每公斤单价 12.5 元,按照每公斤 12 元收费,旅客逾重重
量为 4.5 公斤,则计重 4 公斤,收费金额为 48 元舍去个位取整至 十位后按照 40 元收取。
3. 适用舱位:适用全部可售舱位。 4. 逾重行李额购买时间限制 ⑴ 天津航空官网:官网单独预购行李额须在航班起飞 120 分 钟(不含)前,且必须在未办理值机手续情况下可预购,逾期仅可 于地面现场值机柜台进行购买,办理值机手续后将无法预购行李额。 ⑵ 现场值机柜台:航班截载前均可购买。 ㈢ 退改签规则 1. 逾重行李额变更 ⑴ 官网渠道 a. 自愿变更 官网所购买的预付费行李额若需自愿变更,在客票变更后,登 录官网申请预付费行李额退款,然后重新购买,预付费行李额退款 不收取额外费用。 b. 非自愿变更 当发生非自愿变更时,参照现行不正常航班保护流程,由原出 票地或航司负责将客票预付费行李额(SSR 备注项)随客票同步变 更。输入指令为 SSR XBAG GS HK1 航段 航班号 舱位+日期 GS行李额重量/Pn。例:SSR XBAG GS HK1 TSNXIY 7852 T30OCT GS-40KG/ P1。
3
时正常享受金鹏俱乐部贵宾权益中规定相应卡级别的额外免费托 运行李额。
8. VIP、CIP 旅客,在客票舱位正常免费托运行李额的基础上 分别享有额外 30KG、20KG 的免费托运行李额。
9. 海天无限产品,行李规则按产品文件执行。 三、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㈠ 可购额度
官 网 销 售 渠 道 以 10 公 斤 为 基 础 购 买 额 , 具 体 设 定 为 :
收费标准以官网线上实际销售价格为准。旅客应在出行前预估 自己的预付费行李额;超出预购行李额部分仅可于值机柜台缴费, 缴费标准按照现场值机柜台收费标准执行。
2. 现场值机柜台收费规定 天津航空值机柜台逾重行李额基础收费标准按照局方规定制 定,即每公斤按照同航段机票全价的 1.5%计算,收费单价以元为单 位,尾数四舍五入。计重重量以公斤为单位,舍去小数取整至个位,
2
航空经济舱 A/A1/U/U1/T/T1 舱票价的旅客,均无免费托运行李额。 其他产品的免费托运行李额具体以产品规定为准(产品文件中未明 确的免费托运行李额为 0KG)。
㈢ 其他特殊旅客 1. 婴儿旅客享有 10KG 免费托运行李额。 2. 儿童票若按照对应服务等级 C、Y 舱公布普通票价 50%的价 格销售、且运价基础为 CCH50、YCH50 的,行李规则参照 C、Y 舱规 则办理。如若儿童旅客在其他舱订座并按其舱位对应价格出票,则 此类儿童客票的行李规则应按照其对应的舱位规则办理。 3. 客票信息在同一订座编码下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 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托运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票 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4. 构成国际中转联程客票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托运 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托运行李额计算。国际中转非联程客 票的国内航段为旅客国内段客票票面上规定的免费托运行李额。 5. 特殊旅客乘坐民航班机,对其必须携带的辅助器具(折叠 轮椅、手杖、假肢、婴儿车等)给予免费携带,担架旅客的免费托 运行李额为所占座位的免费托运行李额总和。 6. 额外占座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额,按其所占座位的票价等 级和占用座位数确定。特殊旅客、特殊行李运输细则参照天津航空 相关规定执行。 7. 金鹏贵宾卡旅客,经值机工作人员系统验证有效后的金鹏 白金卡、金卡、银卡旅客按客票舱位享受舱位对应行李额标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