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的发展与政府职责的实践研究
中国民办高校中的政府管理职能浅析
办 高 等教 育促 进法 》第 七 章第 五 十一 条规 定 出资人 可 以取 得合 理 回报 。那么 二者是 否矛 盾 呢?从理 论上 看 , 公 益性 是指 带来公
共利益, 也 就是 给予 不 特定 的 大多 数人 利益 , 民办高 校 的公 益 性
是 指 其提 供 的 高 等教 育 带 给 社会 及 社 会 上 的大 多 数人 的好处 。 营 利性 是 指资 本投 资 后利 润 的分 配 ,民办 高校 的营利 性 是指 投 资 办 学的 民办 高校 投 资人 凭借 其 投资 的资 本获 取利 润 。 前者 是 教 育 的范 畴 , 是 民办高 校办 学 后 的社会 影 响 , 后 者是 市 场行 为 的 范畴 , 是对办 学盈 利处 置方 法 的一种 制度 安排 。 无论 民办 高 校是 营利 性 的还是 非 营利 性 的 , 都 不会 影 响高 等教 育 天然 的公 益 性 , 影 响民办 高校 的本 质属性 即公 益 性 。 从 世界 范 围来看 , 美 国的营 利性 高 校不 仅得 到政 府认 同 . 而且 发 展迅 速 , 从 实 践 上证 明 了 民 办高 校 的营利性 与公 益性 并不 矛盾 。 由此 可 见 , 民办 高 校 的 公 益性 和盈 利 性 并 不 矛盾 。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中的政府责任
21 02年 1 月 第3 1卷 第 1 期
绵 阳师范学院学报
Ju  ̄ o a y n r om fMin a g No m ̄ U ie s n v r
Jn 2 l a . 01
V 1 3 No 1 o. 1 .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 中的政府责任
魏 冰 玲
(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 院, 福建 泉州 3 20 ) 6 0 0
上世纪末 以来 ,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获得了飞速 的发展 。数 据表 明 , 20 到 0 7年 底 , 民办 普通 高校 共 计 2 5所 , 中在 校生 13 0 9 其 6 . 7万 人 , 占高校 在校 生 总数 的 86 。另外 , 校规 模 不 断扩 大 , 多学 校 .% 学 很 从 办学 初 的几 百人 几 千 人 到现 在 的上万 人 , 数 几 少 所 学校 在校 生规模 已过 4万 余人 。但 是 , 办高 校 民 的快速 发展 的背后 潜在着 风 险 。 市场上众多因素都影响着 民办高校 的办学规 模和 办学效益 。就 目前来 讲 , 激烈 的市场竞 争是影 响 民办 高校办学效益 的最大 因素 , 争一方 面使得 民办不 断 竞 来提高 自己的办 学质量 以求获得 学生 和家长 的认 可 , 从而招收更多 的学生 ; 一方 面 由于通 过降低 入学 费用 来 占据与 同行竞 争 中的有利地势 , 不得不 面临 收益 却 降低 的风险。另外 , 伴随着市场 的激烈竞争 , 政府关 于 民办高校 的政策和法规都在影响民办高校办学规模 和 办学效益 中 占据着重要 的地位 。政 府法 规的 出台 , 一 方 面是为 了保护 民办高校 , 一方 面也限制 了其发 展 另 的规模。 我们应深刻理解民办高校的办学风险, 借以规 避 。“ 民办高校办学风险可概括为 , 因内外 因素变 化使 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及相关 活动面临的损失或不确定 性 。民办高校 的教育 属性决定 , 如果不 能对其 办学 风 险予以有效 防范与应对 , 仅会使 民办高校遭受 损失 , 不 而且会对受教育者和社会带来不利影 响。民办高校 办 学风险是一种 动态 风险 , 需要对 民办高 校运行 过程进 行全程监控 ”1 E ]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研究——以海南省为例
所 未有 的冲击 。因此 , 总 结分 析 民办 中职学 校发 展 习 和就业 特 别 是 为海 南 技能 型人 才 的培养 做 出 了
现状 , 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 并提 出进一步发展
行 相关 研究 。
一
一
的策 略 , 显得 尤 为 迫切 。本 文试 以海 南 省 为例 , 进 办 中职 学校 办 学机 制 灵 活 ,能够 根 据市 场 需 要 和
求发展
、
民办 中职学 校发 展现 状
自《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民办 教 育促 进 法 》 颁 行 以 来 ,各 省相 关单 位 认 真贯 彻 《 民办 教育 促 进 法 》 、 校 的发 展创 造 有利 的政策 环 境 ,促 进 了 民办 中职 学校 的发展 。以海南 省 为例 , 根 据 海南 省教 育厅 的 数据统计 , 截至 2 0 1 0年 底 , 全 省 共 有 各 类 中 职 学
组 成部 分 。
业 。民办 中职学 校 在专业 建设 上注 重校 企合 作 , 聘
6 7
珂 ' i 5 a 艰 2 0 1 3 年 第1 期
请 长 期 在一 线 工作 的高 技 能 人 才 担 任 专 业 教师 , 部 分专 业 的教 学效 果 不亚 于 同类 公 办学 校 。如 海 学校 同等 的法 律地位 。
7 0 9人 ,校 园面积 4 9 . 1 5万 平 方米 ,分别 占全 省 的 华南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以烹饪专业为主打品牌 ,
1 0 . 8 %、 1 6 . 6 1 %和 1 0 . 7 7 %, 是 全 省 中职 教 育 的重要 海 南 服 装 工 艺 美 术 学 校 则 重 点 发 展 服装 设 计 专
院 职 业 教 育研 究部 助 理 研 究 员 , 主要 研 究方 向为 职 业教 育 发展 战略 。 中图分类号 : G7 1 5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1 6 7 4 —7 7 4 7 ( 2 0 1 3 ) O 卜0 0 6 7 — 0 6
深化办学体制改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几点思考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几点思考一、我市深化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历史回顾和经验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倾情倾力推进教育便民惠民,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与此同时城区中小学通过优化布局、合理设校、强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力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日趋合理,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并且趋于均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人心,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我们先后印发发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切实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努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三个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和基础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做了制度性设计和保障。
特别是2003年颁布实施的《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全面规划和规范了办学体制改革的发展思路和框架,解放了思想,破除了禁区,进行了前无古人的大胆尝试和创举,这种大胆探索的精神,极大地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和中小学办学体制的改革,因运而生的一批民办学校已经成为目前民办教育的骨干力量。
自去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颁布以来,我们以贯彻落实《纲要》和承担国务院教育体制改革试验为抓手,深入学习和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破解教育体制改革难题,加快以校长职级制为突破口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力促教育公平,加大投入,采取措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在体现个性化和特色化的基础上,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注重社会效益,统筹规划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学校开门办学和重视社会需求和个性化服务;坚持“安全为先”,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我市教育事业呈现出一派健康持续发展的勃勃生机。
浅析民办高校中政府职能的履行
浅析民办高校中政府职能的履行作者:李凤娟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中下旬刊》 2015年第8期李凤娟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430079摘要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办高校已经不再仅仅是作为公立学校的补充而存在,而是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然而,民办教育由于其自身的特性,仍然存在着许多内部体制和外部环境的发展障碍,需要通过完善政府职能的界定和履行促进民办高校的进一步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院民办高校;政府职能;完善和履行民办高校是由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创立的、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资助筹集的学校,它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而作为公立高校的补充出现的,在中国社会的发展过程之中具有不容小觑的作用,需要政府予以正确的引导和扶持。
1 民办高校中政府职能的界定及现状政府职能,顾名思义,即政府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在法治国家,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两大部分,而在民办高校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之中,政府应该以何种角色,承担何种职能,即是对民办高校中政府职能的界定。
基于民办高校不同于公立高校,具有更强的自主性和公益性,因此,政府的主要职能集中在为其提供制度性的保障,这体现在制定和执行对民办高校的优惠政策,并进行必要的监督。
一方面,政府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等合法权利,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促进民办高校获得办学优势;另一方面,政府还需要发挥监督职能,保证民办高校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自主发展,规范其行为,确保民办高校的公益性本质。
从政府职能的履行和民办高校的发展来看,当前的现状是,由于政府职能的履行并不到位,民办高校无法取得长足的发展,这种阻碍作用,表现在收费、生源、管理体制和师资力量等各个方面。
例如,实践中民办高校并没有取得和公立学校同等的待遇,尽管法律上,规定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实践中,民办高校和公立学校,无论是在生源、收费还是师资力量,收益、产权处理、经营等各个方面,都无法真正实现平等。
作《民办高中在新形势下怎样面对、怎样生存、怎样发展的探讨》主题报告
作《民办高中在新形势下怎样面对、怎样生存、怎样发展的探讨》主题报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改革,民办高中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如何应对这些挑战,如何把握这些机遇,是民办高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本次报告旨在探讨民办高中在新形势下如何应对挑战、抓住机遇,实现生存和发展。
一、民办高中的现状和挑战1.现状民办高中是指在教育部门登记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招生,自主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高中阶段学校。
目前,我国民办高中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办学质量、管理体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民办高中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
2.挑战(1)办学质量不高:部分民办高中存在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导致社会认可度不高。
(2)管理体制不健全:部分民办高中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管理混乱、监督缺失等问题,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3)资金保障不足:民办高中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费收入,一旦生源减少或学费收入下降,就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4)政策环境变化: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政策环境的变化对民办高中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例如,对民办高中的审批、监管、评估等方面的政策调整,对学校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压力。
二、民办高中的发展策略1.提高办学质量提高办学质量是民办高中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具体而言,应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加强教学设施建设,提高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加强学生管理,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
2.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管理体制是民办高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和权力,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是民办高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应该拓展经费来源,如通过社会捐赠、校友捐赠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强校企合作,争取企业的支持和资助;提高办学效益,通过优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式增加收入。
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调研
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调研—-以江苏省为例陈杭公管10级 2303100118 [摘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国家“十二五”规划和中办(2011)11号文件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列为一个重点发展的类型。
江苏省作为全国先进大省,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为了进一步加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进程,必须在既有的工作基础上,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力度,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民办非企业;发展;对策伴随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各类民间组织在不断发展,并逐渐显现出在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国际上通称为非政府组织.在当今世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情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民办非企业单位因为拥有字号、组织形式开放以及多领域、多层级等特点,与社会团体、基金会相比,是最容易设立、最便于公众参与、最有发展前景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大力发展对于提供社会就业、整合公益资源、扩大公共服务、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社会转型将起到深远的积极作用。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国家十二五规划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列为一个重点发展的类型。
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成熟度还不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落差较大,必须在既有的工作基础上,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力度,加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进程。
以下探讨三个问题:一、江苏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情况及作用(一) 基本情况截至2011年上半年,江苏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6182家,其中法人制11878个,合伙制663个,个体制3641个.以门类划分,教育类7023个,卫生类1780个,劳动类1780个,文化类647个,科技类453个,体育类809个,民政类1748个,中介服务类777个,法律服务类32个,其他类1133个。
民办学校调研报告
民办学校调研报告民办学校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体制的改革,民办学校逐渐成为了中国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了解民办学校的发展状况以及帮助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我们进行了本次调研。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深入了解民办学校在教育领域的表现以及与公办学校之间的差异。
二、调研方法和过程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们通过亲自走访多所民办学校,并与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进行了深入交流。
三、调研结果1. 教育质量:通过与公办学校对比,我们发现民办学校在教育质量上整体上有一定的优势。
民办学校往往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注重个性化教育。
而公办学校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相对保守,注重传统知识的传授。
2. 师资团队:相比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在师资力量上有一定的短板。
由于无法享受政府的优厚待遇,民办学校往往无法吸引到高素质的教师加入。
这也导致了民办学校在一些学科的教学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3. 学校管理体制:部分民办学校在管理体制上存在一些弊端。
由于缺乏政府的监管和政策支持,一些民办学校存在资金问题、课程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4. 学费问题:民办学校的学费普遍较高,这也成为很多家庭选择公办学校的原因。
由于缺乏政府的资助,民办学校只能通过学费来维持运行,这也给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带来了负担。
四、结论与建议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我们认为民办学校有其独特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我们建议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更加关注民办学校的发展需求,并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支持和引导民办学校的发展。
具体建议如下:1. 政府对民办学校进行资金补贴,降低学费负担,提高普惠性;2. 支持民办学校师资的培养和提高,通过优厚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加入;3. 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保证教育质量和学校管理的规范性;4. 鼓励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进行合作,共同分享教育资源。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民办学校的发展会更加健康和有序,能够更好地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提高整体的教育质量。
加强民办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是政府和学校的共同职责——陕西省民办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调查研究报告
校 师资 队伍 建设 合理 化 建议 。
关键词: 民办 高校 ; 资队伍 ; 设 ; 府 ; 责 师 建 政 职
中 图分 类号 : 687 文 献标识 码 : 文章编 号 : × ×× × (0 2 0 -0 10 G 4. A × × 一 × ×2 1 )1 2 -5 0
v l p n fh g e d c to fn n g v r me a n t u ins Ba e p n t ure u a in o o — o e n ntli si to . t s d u o he c r n iu to ft e
To s r ng he h o t u to f t e m ff c ly i t e t n t e c ns r c i n o he t a o a u t n no g v r m e t lu i e ste s t ut ld te f g v r n- o e n n a n v r ii s i he m ua u i s o o e nm e s nt
第1 0卷
第 1期
西 安 欧亚 学 院 学报
J u n lo ’n E rsa U iest o r a f a u a i n v ri Xi y
V0 _ 0 No 1 l1 .
21 0 2年 1月
Jn 2 1 a .0 2
加 强 民办 高等 学 校教 师 队伍 建 设是 政 府 和 学 校 的共 同职 责
t a o c t n n n— o e me tlun v riiso h a x r v n e,t spa e a sa n l ss o h e m ff ul i o g v r a y n n a ie ste fS a n ip o i c hi p rm ke n a ay i ft e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25•【字号】聊政发[2007]11号•【施行日期】2007.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聊政发[2007]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引导、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7〕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实施科教兴聊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做出了贡献,成为全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办教育,对于扩大教育资源,满足广大群众对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增加教育多元化投入,促进教育体制改革,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人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充分肯定对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当前民办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民办学校在招生、管理、教学等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有的未经批准挪用办学资金造成学校破产,有的民办学校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和广告,对学校和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些民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法人财产权未落实,办学行为不规范。
有的对民办教育存有歧视态度,有关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这些问题应该高度重视,加以解决。
要引导和支持民办教育,在发展中搞好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精神,对民办教育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稳定、不重视的问题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改,把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民办高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缺乏清晰的法律法规约束、管理体制不健全、依法治校意识不强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和加强依法治校意识培养来提升民办高校的依法治校水平。
加强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促进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发展对于提升教育质量和保障教育公平至关重要。
应该持续关注并解决民办高校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民办高校依法治校工作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民办高校、依法治校、问题、对策、法律法规、管理体制、意识培养、发展、重要性。
1. 引言1.1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性民办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依法治校是保障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基础。
只有依法办学,才能确保学校的管理运作规范有序,教学科研工作科学有效,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
依法治校是维护师生权益和学校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校可以有效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校内部和谐发展。
依法治校还是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只有依法治校,才能引导学校规范管理,促进学校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不断提升竞争力和整体发展水平。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不仅是推进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2 民办高校依法治校面临的问题民办高校依法治校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缺乏清晰的法律法规约束、管理体制不健全和依法治校意识不强。
民办高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存在着缺乏清晰的法律法规约束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民办高校的管理相对模糊,导致一些民办高校存在法不依、法不用的情况,甚至有一些民办高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民办高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些民办高校存在着管理混乱、权责不清、监管不力等情况,导致校风不正、学风不纯,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05]2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05]25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办学体制、激活办学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黑发〔2004〕6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审批机关应建立健全统筹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三、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本省审批权限范围内民办学校的具体设置标准,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标准。
民办教育研究报告
民办教育研究报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而在教育领域,民办教育也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民办教育的现状、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民办教育的现状民办教育是指由私人资本或企业投资兴办的教育机构,包括了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教育。
近年来,民办教育在我国发展迅速,其占比不断提高。
根据教育部的数据,2019年,我国民办学校占全国学校总数的比例已经超过了50%。
民办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市场需求的推动。
在我国,公办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加之“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让家长们对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
而民办教育机构则因其灵活、多元化的教育模式,以及更加注重个性化服务的特点,满足了家长们对教育的需求。
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民办教育机构的投资也逐渐增加。
这些机构不仅在设施、师资力量等方面不断提升,同时也不断拓展自己的课程设置,引入更多的国际化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的教育服务。
二、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虽然民办教育在我国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民办教育机构的投资主体为企业或私人,其盈利目的往往会超过教育本身的目的,这可能导致一些机构在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此外,在一些地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发展也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
一些机构可能没有获得相应的资质,或者在招生、收费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这会影响到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
最后,民办教育机构与公办教育机构之间的差距也是一个问题。
由于公办教育机构在师资力量、设施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在某些领域,民办教育机构与公办教育机构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
三、民办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教育需求的增加,民办教育在未来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关注民办教育的发展质量和公平性。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确保其能够按照规定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民办教育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民办教育发展状况调研报告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统称,它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活动。
本文将为你提供民办教育发展状况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为了更好地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区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通过实地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区内民办学校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了解。
现就区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提出几点意见。
一、民办教育兴起的必然性和重要作用(一)民办教育的兴起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发展民办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要求,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首先,我们的基本国情之一,就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办大教育。
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国家财力十分有限,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的财政性支出受到国家总体经济实力的限制;而对于拥有12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进步,就必须努力提高国民教育的普及水平,不断提升教育层次,以求把沉重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的优势。
因此,我们的教育就一定是大教育。
而当前,仅靠政府的财政性教育投入,远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也办不成真正的大教育,要办好大教育,不走多形式的路子,我们就别无选择。
因此,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参与办学,各个地区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办教育、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教育的政策,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教育事业的有效途径。
其次,发展民办教育,是推动教育自身深化改革的有效途径。
面对21世纪发展要求,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都明显滞后,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不能适应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
从表面上看,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发展民办教育,是一个办学体制改革的问题。
浅析政府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职能定位
民办高等教 育在发展中取得的成就 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过3 0 多年的发展取得 了巨大 的成就, 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 提高 民族素质做的问题 民办高等教育在发展 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 ;民办高校 教 师 的职 称 评定 、 工 龄 教龄 、 业 务进 修 指 导 、 表 彰 奖励 等 方 面得不到应有的政策保障; 民办高校的学生在升学、 就业 以 及享受社会对学生提供的优惠等方面没有得到政策保障。
一
、
总之 , 通过立法 , 鼓励社会各界和公 民个人 出资办学 , 保证 举办者、 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 规范 民办高等教育 举办者的办学行为; 同时, 在保障政府所代表 的社会权益 的 基础上 , 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当前很重 要的是围绕《 民办教育促进法》 的颁布实施建立完善的法律 规范体系。 《 民办教育促进法》 基本上是关于实体性 的内容, 只是 对 民办教 育 发展 过程 中普遍 性 、一 般性 原 则做 出了规 定, 为了得到公正的实施 , 还必须有保证其实施的程序性内 容 。 因此 , 各级 政府 还需 要 根据 实 际情 况 , 在 遵 循 此法 基本 原则 的前 提 下 , 制定 一些 相 关 的法规 。 2 . 统筹、 规划 、 引导的职能。将 民办高等教育纳入高等 教育 的整体规划 中统筹考虑 ,在高等教育领域根据其教育 需求和资源配置统筹规划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引导 民办 高 校进 行 布局结 构调 整 。积 极引 导基 础差 、 规模 小 , 缺 乏 市 场竞争能力 的民办高校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办学。结合各地 经济发展要求重点发展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专科 层 次 职业 学 院 , 并 向本 科延 伸 。 在市 级教 育行 政 部 门的指 导 下, 民办高校 自主设置专业和 自定招生计划。 建立 民办高等 教育管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协调公安、 工商、 物价 、 民政等 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加大民办高校和教育机构在治安 、 广 告、 收费和办学秩序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3 . 资助与扶持职能。政府对民办高校应提供力所能及 的资助和扶持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 、 有序的发展。 资金 支持和政策扶持应成为政府宏观管理 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 内容。如在校舍建设方面 , 可纳入地方城乡建设规划 , 按照 公益事业用地标准, 享受公办高校用地 的所有优惠政策; 对 已经设立的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 应适 当放开政策 , 帮助他 们达 到应有 的办学标准 ; 设立专项发展资金 , 奖励 、 资助在 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中取得优异成绩 的先进集体和个 人, 用于开展民办高等教育相关的研究和有益活动 ; 对民办 高校学生提供 同公办高校学生一样优惠的助学贷款 ,设立 奖学 金 等 。 4 艮 务职能。 现代公共政府的基本理念是服务 。 因而为 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提供服务是政府 的基本职责 。只有树立 服务 的理念 , 政府才能真正退 出一般性公共教育竞争领域 , 把办学竞争的利益和责任“ 归还学校 、 回归社 区” , 从而构建 政府对公共教育管理框架 ,包括对社会弱势人群的倾斜政 策; 也只有这样政府才能从过于微观 、 具体 、 细致 的管理职 能中退出 , 从而逐步确立现代公共管理的宏观职能。 对 民办 高等教育的服务 内容包括提供咨询 、 信息服务, 即向民办高 校及时发布教育相关信息 、 政策法规 、 实践操作 、 经验总结 以及世界各地区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 简 化各项审批 、 审查 、 备案等手续 , 提供便捷 的服务 , 对 民办高 校 的诉求与 困难 , 回馈及时 , 适时地帮助解决 ; 建立与 民办
民办学校可行性报告
民办学校可行性报告标题:民办学校可行性报告引言概述:民办学校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机构,在中国的发展趋势逐渐受到关注。
本文将通过对民办学校的研究和分析,探讨其可行性,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市场需求与机会1.1 教育需求的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重视,教育需求不断增加,尤其是对于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1.2 政策支持的提升:政府对于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加,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1.3 教育资源的不足:公立学校教育资源有限,而民办学校可以通过引入更多的教育资源来满足市场需求。
二、经济可行性2.1 财务收入的多样化:民办学校可以通过学费收入、捐赠和赞助等多种方式获取资金,降低财务风险。
2.2 教育服务的差异化:民办学校可以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吸引更多家庭选择民办学校,增加财务收入。
2.3 教育品牌的建设:通过优质的教育品牌建设,民办学校可以吸引更多学生和家长,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声誉。
三、教育质量与竞争力3.1 教育资源的引入:民办学校可以引入更多的教育资源,包括优秀的教师团队、先进的教学设备等,提高教育质量。
3.2 灵活的教学模式: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特点,灵活调整教学方式,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3.3 优质的教学环境:民办学校可以提供更好的教学环境,包括教室设施、学习资源等,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竞争力。
四、管理与运营模式4.1 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民办学校可以聘请专业的管理团队,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4.2 灵活的运营模式: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特点,灵活调整运营模式,提高学校的竞争力。
4.3 与社会资源的合作:民办学校可以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运营。
五、风险与挑战5.1 政策风险:民办学校需要面对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需要及时调整策略应对挑战。
5.2 市场竞争:随着民办学校的增加,市场竞争也变得更加激烈,民办学校需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政府加强对私立学校的管理与监管
政府加强对私立学校的管理与监管近年来,私立学校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为了保障公民的教育权益,政府对私立学校的管理与监管变得尤为关键。
私立学校管理与监管的有效性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保护学生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从加强管理与监管制度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等方面,探讨政府加强对私立学校管理与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加强管理与监管制度建设为了保证私立学校的规范办学和质量,政府应该加强对私立学校的管理与监管制度建设。
首先,要加强对私立学校办学资质的审查和核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教学条件和教师队伍。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私立学校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其教学质量和管理规范。
此外,政府还应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公众对私立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
二、提高教育质量政府加强对私立学校管理与监管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提高教育质量。
私立学校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教育质量低下、教学资源不足等问题。
因此,政府应鼓励私立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同时,政府应加大对私立学校的经费投入,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设施条件,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
三、保障学生权益私立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组织形式,其学生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政府应加强对私立学校学生权益的保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益。
在管理与监管上,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明确私立学校在学生招收、收费、教学评估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并加强对其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私立学校的法律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总结政府加强对私立学校的管理与监管十分必要,这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学生权益的保障。
加强管理与监管制度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是政府加强对私立学校管理与监管的重要方向。
只有通过加强管理与监管,才能保障私立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民办学校调研报告【三篇】
民办学校调研报告【三篇】【篇一】民办学校调研报告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20**年8月份,我有幸参加了由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调研,调研组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利平的带领下,先后赴天水市区及五县两区进行了为期两周的专题考察调研。
根据调研情况现我就全市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天水市民办教育的起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天水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城镇化的提高,一方面公办教育资源在数量上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单一的公办教育也无法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民办教育应运而生。
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则在政府的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在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0%左右,且大都已达到标准化幼儿园的标准。
据调研,天水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4所,在校生38840人,教职工2012人,固定资产1.5680亿元,年收入3188万元。
二、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近年来天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办教育视为促进当地教育改革的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抢抓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良好机遇,积极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办园体制,加大民办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全市民办学前教育蓬勃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自2011年以来,天水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民办学前教育列入全市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
今年又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天水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并即将印发《天水市民办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政策,积极优化发展环境,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
积极争取省上扶持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对一些保育教育质量高、社会反映好,能提高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提供更有力的经费支持。
民办教育调研报告范文
民办教育调研报告范文民办教育调研报告有利于我们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创新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提高民办教育水平质量,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化管理,实现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民办教育调研报告的范文,仅供参考。
(一)民办教育调研报告:关于全县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创新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提高民办教育水平质量,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化管理,实现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根据县政协xx年调研议题计划安排,县政协教文委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与县教育局组成调研组,先后到龙台、驯龙、通贤、合义、新世纪、爱儿篮幼儿园等乡镇和学校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赴宜宾、云南等地考察学习。
认真听取了当地政府、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现状(一)办学规模概况。
全县共有各类民办学校378所(不含民办培训机构56所),占全县各级各类学校517所的73.11%,其中幼儿园371所,占98.14%,小学4所,占1.05%,九年义务教育学校2所,占0.53%,职业教育学校1所,占50%。
在校学生22360人,占全县总数的11.6%,教职工1929人,占17.87%,(其中专任教师1228人)。
民办学校校舍面积135702平方米,体育场馆面积80794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18867台(件),图书284757册。
(二)呈现出的几个特点。
一是民办教育主要是学前教育和培训机构,幼儿园370多所占了全县幼儿园的绝大部份,基础教育和学历教育都很少,不到全县的百分之二。
二是民办教育对全县教育事业是个有益的补充,民办教育在校学生22000多人,占全县的近百分之十二,如果全部公办则需政府投资建设校舍20万平方米、体育场馆10万平方米及若干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等,还需配备教职工2000多人。
三是办学规模小、投资单一、管理粗旷、教职工交流培训和继续教育很少、教职工变化大。
民办教育发展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民办教育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为了解我区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探讨进一步推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举措,近期我们教科文卫工委对我区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我们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我区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到XX听取情况介绍并走访了XX幼儿园、XX小学、北外XX湾外国语学校、XX小校等四所民办学校或幼儿园,了解校园环境和具体办学情况。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教育局充分认识到加快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全区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态势。
全区目前有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X所(不含无证),占全区学校、幼儿园数的X%,各类在校学生X人,占全区在校学生数的X%。
其中民办幼儿园X所,在园幼儿X人(不含幼儿看护点幼儿X人),占全区在园幼儿的X%;民办小学X所,在校学生X人,占全区在校小学生的X%;民办初中X所,在校学生X人,占全区在校初中生的X%;民办高中3所,在校学生X人,占全区在校高中生的XX%。
民办学校涉及幼儿园至高中各学段,包含普惠性、中高端等各种层次,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缓解入学压力和社会矛盾作出了积极贡献。
北外XX湾外国语学校、同济大学存志外国语学校等高端民办教育入驻XX,满足了部分群众对高品质教育的需求。
一些外来工子弟学校积极提档升级,如位于开发区的XX区XX小学狠抓教学质量,与开发区山湖花园小学结为帮扶型集团,教学管理日趋精细优质。
该校还着力开展校园书法特色文化建设,走进校园,一片翰墨飘香。
学校已成为XX硬笔书法家协会硬笔书法培训基地、XX市书法教育实验基地、XX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示范基地。
另外,全区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有X所,年培训量可达X万人次以上。
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 1、落实政策,资金扶持,优化民办教育发展模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办学校的发展与政府职责的实践研究■余如玉摘要:各级政府在民办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无疑是重要的和巨大的。
政府职责与时俱进地准确定位,是减少政府职责缺位与越位的理性选择,惟有如此,民办教育才能担当其使命,持续优质地发展。
本文试图通过一所学校的实践佐证,就民办学校的发展对政府提出了政策诉求,以期政府在政策安排与制度设计中,更能明确政府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
关键词:民办学校政府职责实践研究从民办学校的形成、发展及存在问题中不难看到,政府在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十分突出的作用与影响。
发展民办教育,首先是国家对一种新制度的选择与确认,是一个积极的制度安排和创新。
综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民办学校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无不体现着这一发展路径。
一系列旨在促进的配套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民办教育的发展。
浙江省余姚市实验学校是一所创办于1999年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
近10年中,学校从办学时的“零资金”起动,发展到现在拥有71个班级,3580名师生员工的较大型学校。
其质量、效益、声誉在省内民办学校中名列前茅,在社会上已经树立了一定的品牌形象。
民办教育发展到今天,随着社会变迁进程的加快,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政府在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中,其制度性障碍日益突出,政府的职责亟待明确,民办教育对政府的政策诉求也更为强烈。
下面就余姚市实验学校为例,对在办学实践中的一些思考,笔者作一次疏理,以期引起社会共同的关注和各级领导的重视,使政府成为民办教育重要的利益攸关方,民办教育在政府政策框架内进一步自主发展。
1. 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的相关立法,使民办学校的权利与义务能有更全面的保障。
民办教育具有“天然的”公益性。
明确坚持其公益性,既要保证民办学校的教育效益、社会效益,也要保证社会和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扶持。
“保护”应是民办教育发展基本前提,“扶持”是政策制定的核心指向,“促进”是法治的根本宗旨。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先后实施,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只有国家层面的还很不够,还需要地方政府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对民办学校进行更全面的保障,通过立法立规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民办学校办学过程中的行为和政策。
如民办学校在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其发展储备基金、风险基金应如何建立,由谁使用;各级各类政府已经出台的支持性政策,不兑现时的督查制度与处罚制度很不完善,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规范性和执行力。
2.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政策扶持力度。
确保《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民办学校的权利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合理地评估民办学校对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对地方社会经济的拉动贡献,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
对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要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其应得的补贴。
以余姚市实验学校为例,《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的“地方政府对承担义务教育段教育任务的学校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等,并有补助的具体标准,地方政府就没有提供相关费用补助。
同时,要切实帮助民办学校解决发展中的“老大难”问题,如教师编制问题。
以实验学校为例,学校现在由两类编制的教师组成:一类编制在教育局,另一类编制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后一类教师由于编制问题无法解决,流动性较大,学校中报考公务员、参加公办编制教师招考的基本上都是这类教师。
这不仅不利于学校师资的稳定,更给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培养带来很大的冲击。
往往一个青年教师,学校化大力气培养好了却流失了,给学校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也挫伤了民办学校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的积极性。
从全国、全省各地的经验来看,有很多地方都按学校班级数、人数,提供一定的公办教师编制,通过教育部门的统一招考录用后,均直接定向调配到民办学校工作,经费由民办学校自主解决等途径来帮助民办学校解决这一现实困难。
从现实层面看:政府主管部门仅提供了人事编制,费用由民办学校自主承担,有利于保障民办学校的稳定发展,又可以推动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教育消费需求,政府完全有能力也有责任做好这一个一举数得的好事。
3. 依法行政,依法督导,保证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课程设置权1。
民办学校受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的双重制约,在不违背教育规律的前提下要保持自己的灵活性、自主性,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选择机制和市民社会的选择机制。
这就要求政府主管部门不能用管理公办学校的方式来管理民办学校,要防止将民办学校转变为第二公办学校,要充分尊重和保障民办学校办学的自治权和自主性。
招生权是法律赋予民办学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是民办学校开辟生源、招收学生、维护学校正常运转和促进学校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
《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主要体现在:(1)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即民办学校有权根据办学宗旨、办学目标和本身的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招生范围。
只要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双方自愿,学校即可行使招生权,学生同时可实现受教育的选择权。
(2)自主确定招生标准,即民办学校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确定被招收对象应当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民办学校自主确定的招生标准可参照或者高于、低于公办学校的招生标准。
民办学校可自主确定招生标准这一点上有别于公办学校。
公办中小学要满足其服务区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不能进行考试、考核选拔,也不能附带其他的拒绝接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招生标准。
而民办中小学则不受这些条件限制。
(3)自主确定招生方式,即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方式,如可以选择网上招生、面试招生、联合招生等。
课程设置权是民办学校根据其办学目标和宗旨,确定其办学校特色,以满足社会选择的需要,这是民办学校生存发展的特色保证,同时也是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充分体现。
但是在现阶段,不论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所谓的自主权只是一种相当有限的自主权,而这种自主权的行使不仅要符合我国的教育目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等有关规定,而且是在政府的严格管理和控制之下。
新课程实施以来,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相对的多了一点选择性,但主要集中在教材的选择和使用上,并且要受到中考等导向和影响。
因此,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足开好相关课程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保证自己的特色和课程设置的灵活性,是当前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2008年以来,本地政府财政承担了义务教育段的学杂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教材统一由政府购买(民办学校也不再收取学生的课本费、作业本费),这样就使得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的课程设置权无法落实。
因此保障民办学校的课程设置权,首先要求政府转变服务理念,改变服务方式。
如在教材采购上,完全可以将有关费用拨到学校,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主购买相关教材尤其是校本课程的教材,由政府有关部门对该项经费进行审计,而不必由政府包办代替。
2007、2008年余姚市教育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对学校课程统一进行了管理和规范,按照这一规定实验学校原先的校本课程如《思维训练》、《生活礼仪》、《阅读与欣赏》、小学一二年级的英语课等都不能开设,这在事实上限制了民办学校的课程设置权。
政府应将课程设置权归还给学校,使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得以保证。
4.切实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提供更优质、更顺畅的服务。
无论是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都是当地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为国家培育人才。
更何况许多优质的民办学校的创办,一是为政府减少了财政开支,增加了社会就业机会。
二是丰富了当地的办学资源,创新了当地的教育体制,扩充了当地的教育投资主体,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可供选择的优质教育机会。
三是推动了教育改革,激活了用人机制。
余姚市实验学校的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了薪酬与绩效挂钩,优质优酬、多劳多得,并向一线教师倾斜的结构工资制。
如余姚市实验学校近10年来,单“人头费”就为政府减少了财政开支约9000余万元,相对地增加了余姚教育经费的总量。
实验学校现有教职工396人,其中招聘了180余位下岗人员重新就业。
在中层机构的设置上,取消了“老三处”(教务处、政教处和总务处)。
一所有3580名师生的全寄宿制学校,配备正、副校长各1名,中层正职4名,且人均任课每周不少于5节,党、工、团、队负责人均实行兼职制,课务不减等等。
因此政府部门无论从法律、贡献和提供改革经验上讲,对民办学校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政策支持。
政府除具有管理职能外,还具有公共服务的职能。
与公办学校相比较,民办学校的体制决定了民办学校更依赖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能。
“义务教育对政府主要意味着责任而不是权力,是政府提供义务教育服务为主,而不是政府办义务教育的学校为主。
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义务教育的立足点就要发生相应变化,立足点就要放在学生身上,就要建立学生本位而不是政府管理本位。
这个基本原则不建立起来,观念不转变,就会导致很多问题,就会使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平等,使民办学校的发展遇到很多困难和障碍”2。
如县、市的人才交流中心就是民办学校必须依赖的公共服务部门之一。
但从现实需要来看,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服务还有很大的不足。
如余姚市实验学校一部分教师的人事档案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学校每年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每年交纳管理费每人每年240元,学校一年交纳管理费2.5万余元,而挂靠市教育局的教师则免缴。
但等到其中一位老师要晋升职称时,才发现有关资料却不在他的档案袋中,事隔数年,还需要补充大量的材料,给学校和老师都带来了很大不便,也使老师们对人才交流中心是否可靠产生了怀疑。
公共服务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民办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这一职能,并且需要这一职能更能贴近民办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不能只收收费,真正要用时却又用不上。
5.政府通过“混合制”型3民办教育等方式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
“混合制”办学,这种模式既不同于过去的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模式,又不同于现在国家财政直接投入的控股学校、转制学校。
主要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明晰产权,资产重组,政府从财政上给予直接无偿的资助;另一种是一校两制,师资统筹,政府在师资调配上给予一视同仁,划出一部分优秀教师指标,调配到民办学校,公办教师身份不变,所有待遇均由调入的民办学校兑现。
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资产重组和师资管理上的变革,必将对民办教育的概念内涵、组织形态、发展模式产生较大的影响,必将增强民办学校的办学实力和办学的稳定性。
而这一切正是我们民办教育工作者所企求的。
民办教育已经为中国教育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政府理应支持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借力于政府的资助与支持是可行的,而且必需的。
总之,民办教育与政府职责的有机统一,是民办教育生存、发展的唯一希望,政府作为政策的供应方,在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共公服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