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文件格式
环保部征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文+全部附件
Source: /info/bgw/bbgth/200907/t20090713_155086.htm首页->政务信息->环境保护部公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函[2009]695号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予研究。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09年8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七月七日主题词:环保火电厂标准意见函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总量司、环评司、污防司、环监局)更新日期:【2009-07-13】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3223-200□代替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征求意见稿)200□-□□-□□ 发布200□-01-01实施发 布环 境 保 护 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 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5 污染物监测要求 (4)6 实施与监督 (5)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造成的污染,促进火力发电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范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标先进省份,创新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监管机制,服务“放管服”审批改革,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于10月28日前文字反馈省环保厅环评处(电子版传邮箱)。
联系人:何素娟曹子洲87908515(传真)87802168电子邮箱:huanpingchu2017@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10月20 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范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部分建设项目环评价文件审批一、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行为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制定本指引。
二、本指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环评文件报批。
四、环评文件依法受理后,遵循公开公正、限时办结原则,依法作出准予、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
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pdf
5.2.1 餐饮服务单位平面布置应满足建筑功能、烹饪加工工艺及卫生防疫的要求,合理组织各种流线, 减少污染影响。 5.2.2 餐饮服务单位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商住楼内新建餐饮单位出入口应独立设置。
3
DB 34/T XXXX—XXXX 5.2.3 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 9m。
I
前言
DB 34/T XXXX—XXXX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宾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 市渔之味餐饮有限公司,宣城市渔家铺子餐饮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包琳琳、丁春、葛菁、顾群、钱靖、陈伟、计苏京、邹伟、蒯文玲、王金鑫、 王飞、胡志强、郭晓元、易建祥、吴俊、陶孝泽、凌兵。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1
规范标准gb10070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8483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cjt295餐饮废水隔油器cjj2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184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hj554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t62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hcrj048饮食业油烟净化器认定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gb18483和hj5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 □□□—20□□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iteInvestigation(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1)5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3)6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4)7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7)8 报告编制 (8)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格式 (9)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之一。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包括下列4项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参加。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地中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现状调查、污染风险评估和场地修复的环境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T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态环境部关于征求《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生态环境部关于征求《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04.2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征求《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环办标征函〔2020〕2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5月22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大气环境司王浩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政编码:100006电话:(010)65645579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王宗爽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政编码:100012电话:(010)84915203传真:(010)84926394电子邮箱:*****************.cn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5.《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6.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7.《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8.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4月29日。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全文及起草说明
附件2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9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8)第二章环境质量类标准 (10)第三章污染物排放类标准 (12)第四章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 (13)第五章环境基础类标准 (15)第六章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 (17)第七章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17)第八章标准实施评估及其他规定 (21)第九章附则 (22)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备案、实施,以及对实施生态环境标准的监督和评估。
第三条【标准制定主体】为防治环境污染、防控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生态环境标准,统一规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第四条【标准分类和执行范围】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类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类标准、国家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国家环境基础类标准和国家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在全国范围或标准指定区域内执行。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类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类标准和地方其他生态环境标准,在颁布该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或标准指定区域内执行。
有地方标准的地区,应当依法优先执行地方标准。
第五条【发布形式和法律效力】国家环境质量类标准和污染物排放类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
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
地方环境质量类标准和污染物排放类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
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
环保部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环保部印发《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前,环保部印发《发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业类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验收程序、⾃查内容、验收执⾏标准、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般要求。
具体全⽂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作,我部起草了《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见附件)。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的意见,现就《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时间为2017年10⽉15⽇。
联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邱⽴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坊8号院⼄ 邮编:100012 电话:(010)84943109、84943223、84943224、84943136(传真) 邮箱:qiull@ 附件: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29⽇(公众号内回复:“验收指南”,下载原⽂件!)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1适⽤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业类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验收程序、⾃查内容、验收执⾏标准、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般要求。
本技术指南适⽤于⽆⾏业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业竣⼯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中未规定的内容按照本指南执⾏。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指南。
2.1污染影响类建设项⽬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是指主要因污染物排放对环境产⽣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
2.2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建设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指在建设项⽬竣⼯后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建设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作,是建设项⽬竣⼯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8.23•【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施行日期】2006.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各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局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年3月27日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和《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是指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制修订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下达计划、开题论证、征求意见、技术审查、行政审查、批准、发布、出版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程序、内容、时限和其他要求。
标准制修订工作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
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与电磁辐射防护相关标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工作按《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制修订工作主管部门、技术支持单位、标准主编单位和标准出版单位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职责。
第二章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各方职责第六条标准制修订工作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为根据,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促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二)有利于保护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三)有利于形成完整、协调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四)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五)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具有科学性和可实施性,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六)以科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依据,内容科学、合理、可行;(七)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可参照采用国外相关标准、技术法规;(八)制订过程和技术内容应公开、公平、公正。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格式精选3篇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格式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标准名称标准主编单位序号标准条款编号意见内容提出单位处理意见及理由备注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二、地方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企业及其他单位的意见三、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业务司局的意见四、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及返回意见情况:序号发送征求意见稿单位名称是否复函是否提出书面意见备注1、国家__________委员会是是2、_______省________局是否3、中国_____________研究院否――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_____司(局)否是意见标在征求意见稿中返回五、附加说明(内容包括征求意见单位数量、回函提出和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单位数量、征求意见期间未回函单位数量、返回意见的个数及采纳、未采纳和部分采纳意见的比例等统计数据。
)附:填写的内容应全面、真实地反映征求意见的情况,包括征求意见的范围、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复函无意见和未复函单位的名称等。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文件格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函[20□□]□□ 号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_________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局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________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标准司。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政编码:100035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__________标准》(征求意见稿)3、《__________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_____年____月____日主题词:环保标准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_____年____月_____日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任务书格式项目统一编号:_______计划年度:___________ 序号:_______________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任务书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制填写说明一、填写本计划任务书应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年度制修订项目计划为依据,标准名称、编制单位名称、内容、完成时限、总经费、年度经费等要与计划一致。
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附件4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of environmental vibration(二次征求意见稿)2014-□□-□□发布2014-□□-□□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振动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及要求 (4)5 环境振动测量仪器 (4)6 环境振动监测布点及测量 (7)7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11)8 数据处理和报告 (11)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环境振动监测原始记录表 (18)前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的要求,为统一、规范我国环境振动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振动测量仪器、监测布点与测量、质量保证与控制、监测数据的处理及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交通干线、桥梁、轨道交通、铁路、工业企业厂界、施工工地场界等环境振动的监测。
其他未列入的环境振动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振动测量仪器、监测布点与测量、质量保证与控制、监测数据的处理及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GB 10070 振动环境质量标准GB/T 13441.1-2007 机械振动与冲击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23716-2009 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征求意见稿)
H J /T □□□-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n——Human Health(征求意见稿)200□-□□-□□发布 20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目 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3)5 确定环境危险因素 (7)6 健康影响识别 (7)7 人体健康影响评价 (8)8 健康危险度评价的结果 (16)9 结论和建议 (16)附录A(规范性附录)人体健康影响筛查表格式 (17)附录B(资料性附录)人类致癌物A组和B组清单 (22)附录C(资料性附录)参考资料 (32)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人体健康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人体健康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也适合区域评价和规划环境评价中人体健康的评价;在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所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人体健康损害的评价,特别是事故状态下的急性危害的评价亦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设施建设项目。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20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绿色建筑装饰装修工程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Green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0□-□□–□□发布200□-□□–□□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T □□□-200□目次前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要求.....................5 技术要求.................. ..................6 检验方法..................................................7 IIIHJ/T □□□-200□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节约资源与能源,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为原则;使人们有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居住环境,提高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建筑业的进一步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规划设计、装饰装修材料、施工和工程验收等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苏州科技学院、深圳洪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阳光一百置业集团和北京弘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征求意见稿)
H J /T □□□-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n——Human Health(征求意见稿)200□-□□-□□发布 20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目 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3)5 确定环境危险因素 (7)6 健康影响识别 (7)7 人体健康影响评价 (8)8 健康危险度评价的结果 (16)9 结论和建议 (16)附录A(规范性附录)人体健康影响筛查表格式 (17)附录B(资料性附录)人类致癌物A组和B组清单 (22)附录C(资料性附录)参考资料 (32)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人体健康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人体健康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也适合区域评价和规划环境评价中人体健康的评价;在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所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人体健康损害的评价,特别是事故状态下的急性危害的评价亦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设施建设项目。
关于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附件2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区域产业布局、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中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影响,建设公共环境保护设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布局、规模,必须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必须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第五条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必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信息应依法公开,方便公众获取,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七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八条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预测和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一定的形式充分征求意见。
对公众意见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有重大分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的形式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众参与情况编制公众参与说明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公众参与说明书应当包括公众参与的过程和内容、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建设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应当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除外)和公众参与说明书。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网上受理和备案。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列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申报材料及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为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指导和服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394-20□□代替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hecking &Accepting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Facilities in Completed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征求意见稿)20□□-□□-□□发布20□□-□□-□□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附件2HJ394-20□□目录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验收工作程序 (2)5启动验收工作 (2)6验收自查 (2)7验收文件编制 (4)8验收调查技术要求 (6)附录A验收后续工作 (11)附录B验收调查报告(表)推荐格式 (12)附录C验收生态调查推荐方法 (29)附录D验收意见推荐格式 (31)附录E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推荐编写格式 (34)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E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是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的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
——将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为建设单位。
——将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的对象明确为环境保护设施。
——修改补充了术语和定义。
——将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调整为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部分。
——优化了验收工作程序。
——制定了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的类别和推荐调查方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环境保护部•【公布日期】2015.11.0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函[2015]178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2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 mep gov 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周羽化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邮政编码:100012电话:(010)84934068电子邮箱:****************.cn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谷雪景电话:(010)66556214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1月4日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北京给排水集团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GE水处理及工艺过程处理公司深圳市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上海金山工业园区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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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__________标准》(征求意见稿)
3、《__________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文件格式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办函[20 ] 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_________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局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________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