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实施前的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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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浅谈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浅谈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调研准备阶段,试点运行阶段,全面推广阶段,立法完善阶段。

在1987年,中共中央在筹备党的十三大过程中,决定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修改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在当年的十三大上正式确定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89——1992年在国家几个部委及全国20个省市进行了试点工作后,1993年4月2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专门成立了公务员法起草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公务员法起草工作。

2004年年底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公务员法草案的议案。

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人事制度方面的法律,填补了我国人事法律方面的空白,完成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立法阶段,对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及相关人事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公务员法颁布前的制度和法规(一)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相关法规1、公务员法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在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配套、同步进行的情况下产生的,并经历了一个从酝酿准备、决策、试点完善到全面推行的漫长阶段。

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

2、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公务员法将十多年来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职位聘任以及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引咎辞职制等,进行总结吸纳,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3、必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 吴 江 张 敏本文梳理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过程及其主要特征,总结了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需评估、调整公务员法律法规,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公务员选拔与考核科学化,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深化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改革。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 分类管理 考核 能力建设 工资福利[中图分类号] D03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5761(2018)02-0005-17 [摘 要]公务员制度是保障国家机器正常有效运转的基本制度之一。

各国公务员制度既有公共人事行政的一般属性,也有符合本国政治经济发展道路的特殊属性。

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建立并发展完善起来的。

改革开放使中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在此过程中,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调整政府与市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府治理方式、提高机关效能,建立服务、责任、法制、廉洁政府。

与此相适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能有效履行国家职责的公务员队伍,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

一、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紧紧围绕增强政府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经济社会的大局来开展,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体系。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发展的历程1.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提出与试点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了党的干部路线、干部政策和干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实行“大一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干部统称为“国家干部”,用一种方式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改革的展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全面实施,原有干部人事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矛盾日益凸显。

公务员基本制度

公务员基本制度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1、公务员与国家权力 (1)国家权力的特性。 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要与公务员打交道。 【天使理论】 2、公务员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约束,这是法治发展的规律。 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法学、医学和神学】 【案例】2003年4月,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因“乙肝小三阳” 被拒公务员门外,愤怒之下 举刀刺杀公务员,造成一死一重伤,周被判处死刑。 3、强化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和管理 【案例】某市市委书记李兴民刚上任,就决定耗资百万搞“阅兵式”,全市1万多干警和机关 工作人员统一置装、演练三天、肃立街头,等待市委书记的“检阅”。 问题是:这么荒唐 透顶的决策,谁来监督?
我国公务员制度立的过程
第一阶段 (1987年至1989年)主要是修改和征求意见阶段
第二阶段
(1989年开始) 主要是进行试点阶段
第三阶段(1992年至1993年8月14日)主要是高层决策和发布阶段
第四阶段(1993年10月至2005年4月)全面实施和不断完善的阶段
第五阶段 (2005年4月至今)公务员法正式实施阶段
四、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五、实行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克服传统人事任免 中任人唯亲的弊端。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
1、职位分类制度 2、新陈代谢制度 3、激励约束制度 4、职业发展和保障制度
中国公务员制度与国外公务员制 度比较
• • • • • 1、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3、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4、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我国公务员分类中不存在西方国家的“政 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中国公务员制度

中国公务员制度

见证2 见证2
孙中山: 孙中山:
现在各国的考 试制度, 试制度,差不多都 是学英国的。 是学英国的。穷流 溯源, 溯源,英国的考试 制度, 制度,原来还是从 中国学过去的, 中国学过去的,所 以中国的考试制度, 以中国的考试制度, 就是世界上最早最 好的制度。 好的制度。
西方的实践
英国: 英国:最早建立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国家 1853: 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 1853:《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
第一章 中国公务员制度概述
一、公务员制度的管理目标 二、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三、公务员制度的功能 四、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一、公务员制度的管理目标
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促进机构职能的有效实现。 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促进机构职能的有效实现。 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 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公务员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录用、 公务员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录用、职务与 级别、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与惩戒、 级别、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与惩戒、 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 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 退休、申诉控告等, 退休、申诉控告等,各个环节构成了一个管理链 条,这个链条上的每一环就是一个具体的管理制 并共同构成了公务员制度。 度,并共同构成了公务员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工作人员
党的机关中的下列人员是公务员: 党的机关中的下列人员是公务员:中央和 地方各级党委、纪检委的领导人员; 地方各级党委、纪检委的领导人员;中央和地方 各级党委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 各级党委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 纪检机关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街道、 纪检机关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党 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注: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 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 社会中介组织、 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以及农村党的基 层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层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对公务员制度的认识

对公务员制度的认识

对公务员制度的认识_<公务员法>学习获知通过一学期的公务员法课程的学习,我对公务员制度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在老师的引导下也对其作出了自己的思考及判断,不仅是公务员制度,也是对我自己以后是否要考取公务员等有着密切实际引导作用.以下是我通过课堂学习及自己课外搜索材料学习得出的对公务员制度的自己的认识.一..法律由来…2005年4月27日下午,受人瞩目的《公务员法》草案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顺利通过。

这部将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一.法律规定我国公务员包括下列工作人员:一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二人民代表大会机构的工作人员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四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五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六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七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上级违法、犯错下级可说“不”公务员法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并规定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或者命令,是公务员的纪律。

引入公务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则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结果与职务的升降、与长工资发奖金以及辞退相挂钩;违反纪律的要受处分。

二是规定了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即所谓“问责制”。

三是有严格的离职从业限制。

公务员工资实行定期调查制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工资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聘任制公务员将上岗公务员法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对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随时从社会上直接招聘人员来做。

初任法官、检察官单独公开选拔公务员法规定,“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4.12.25•【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的说明——2004年1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作说明。

1993年8月,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了公务员制度。

之后,中共中央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发文规定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民主党派、群团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暂行条例施行10年来,对优化干部队伍、促进廉政勤政、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0年8月,中组部、人事部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着手研究起草公务员法。

2001年12月,中组部和人事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制定公务员法有关问题的请示》,就制定公务员法的必要性、立法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将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的范围等问题提出建议。

2001年12月2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了这个请示。

2002年初至2004年初,中组部、人事部在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厅(局)及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由人事部于2004年3月报送国务院审批。

法制办收到此件后,立即征求了中央办公厅、中央统战部等中央部门,全国人大内司委、法律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各部委,高法院、高检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科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民主党派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法制办会同中组部、人事部对送审稿作了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公务员制度2o11

公务员制度2o11
2、试点运行阶段 (1989一1993年)。1989年初开始,首 先在国务院六个部门即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 局、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建材局进行国家 公务员制度试点。1990年,又在哈尔滨市和深圳市进 行试点。
3、推行实施阶段 (1993一1999年)。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125号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 定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提出“争取用三年或更多 一些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公务员制度,然后再逐步 加以完善”。同年,国务院又制定了《国家公务员制度 实施方案》(国发〔2003〕78号)作为制度推进的依据 。到1998年底,国家公务员制度入轨工作基本到位, 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在中央和省、地 (市)、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人民政府 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 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 规的只是事务官。美国基本属于此类。 美国把公务员称为“政府雇员”,“政 府雇员”是范围很广的一种称谓,它包 括了除军事人员以外的所有政府雇员。 我国基本属于第二种概念的划分。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 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 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 ,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 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一般职”公务员是指 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是 国家政府系统中的事务官,即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 命的政府工作人员,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 “一般职”的国家公务员。日本、法国基本那属于此 类。法国公务员是指在中央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地方 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被任命为常任官员的工作 人员。
县、乡(镇)五级政府机关基本建立。

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演变

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演变

1、科举制度
夏、商、周采用的是“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其 结果是“龙生龙,凤生凤”,平民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 与政治几乎无缘。汉朝以“察举”和“征辟”制取代世袭制, 由州、郡地方长官向朝廷举荐人才,经朝廷考察后授其官职, 或由皇帝特诏选任官吏。这自然是历史的一个进步,但由于 掌握选官大权的官僚们注重门第,官官相护,徇私舞弊,用 人问题仍不能得到很好解决,以至出现“举秀才,不知书; 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等严 重问题,出身底层的优秀人才难以被选拔上来。魏晋南北朝 实行“九品中正制”。这在当时多少改变了州、郡地方长官 随意左右、受贿营私的状况,选拔出一些比较有才能的人进 入仕途。但中正官到后来完全被世家大族所把持,家世、门 第成为评定官员的唯一标准。“九品访人,唯问中正”,它 实际上已成为大地主、豪族势力控制选官的工具。
3、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简史
1954年颁布了向联邦政府雇员提供人寿保险福利的《联邦 雇员团体人寿保险法》 1958年,国会通过了第一个《公务员培训法》 1959年,颁布了想联邦政府雇员提供健康保险福利的《联 邦雇员健康福利法》; 1962年,颁布了《联邦薪酬改革法》; 1970年,颁布《联邦薪酬平衡法》;
2、 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英国文官制度发展的历史表明,现 代意义的文官制度是资产阶级工业竞争
的产物,是议会政府制度不可缺少的组
成部分,也是西方国家较为典型、较为
完备的一种用人制度。
美国政府雇员(公务员)制 度的核心原则是什么?
3、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制度简史
美国联邦公务人员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联邦政府 的建立。美国联邦政府人事管理办公室在其一份长 达300多页的文献《一种理念的传记:联邦公务员 历史》中,把自1789年联邦政府成立至今的200多 年联邦政府公职制度发展划分为三大历史时期: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公务员法》是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律,在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考虑了社会发展和公众期望,力求完善和创新公务员制度。

本文将围绕《公务员法》的完善与创新展开论述。

首先,完善公务员选拔机制是推进公务员制度创新的重要方向。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为了做到这一点,可以引入多元化的选拔方式,包括综合评价、面试、考试、研讨等形式,注重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同时,应该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公务员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和效能。

其次,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公务员制度完善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公务员应当根据工作实绩和表现进行奖惩,激励优秀人才积极工作,同时约束不良行为。

要充分发挥薪酬、晋升、职称评定等手段的作用,确保公务员的待遇制度公平合理,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另外,要建立健全的道德约束机制,强调公务员的廉洁自律和职业操守,确保公务员在工作中的廉洁与公正。

再次,创新公务员的岗位设置与职业发展路线,也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关键一环。

公务员的岗位设置应当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发展需求,关注公共服务的创新与改进。

可以推行项目化服务,公务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入特定项目,注重问题解决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积累。

此外,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给予公务员更多的晋升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

另外,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体系也是推动公务员制度完善的重要方向。

要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终身学习为指导的教育培训体系,推行分类培训和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模式。

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包括专题讲座、研讨会、案例分析等,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此外,还应当注重公务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学习,培养公务员的理论素养和职业操守。

最后,公正公开的监督机制是公务员制度完善和创新的重要保障。

公务员制度(正式)

公务员制度(正式)

《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权益保障》讲稿公务员制度,对我们来说,既熟悉,又陌生。

说熟悉,中国作为文官制度的发源地,自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曾享誉全球,被公认为是开创了世界文官制度的先河。

孙中山先生说过:中国“历代举行的考试,拔取真才,更是中国几千年特色。

……像英国近年举行的文官考试,便是说从中国仿效过去的”。

科举制度既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对中国人来说,几乎没有哪个没有听过有关考状元、举人或秀才的故事。

说陌生,新中国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提出建立公务员制度,1993年才颁布公务员制度的第一个法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5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大家肯定会问:为什么在新中国建立四十多年后才提出建立公务员制度,其背景是什么?其推行的历程和特点如何?其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对我们有何任用?一、公务员制度及其建立公务员制度定义:公务员制度,西方国家又叫文官制度。

对公务员制度的定义我们如何认识,我觉得应该有三点:一是管人事的,二是法律法规,三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社会上对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有些不同认识: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认为,我国的政治体制并未真正改革,也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或者认为中国的改革是先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而后才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即所谓“先后论”。

我认为,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该是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要靠经济体制改革来拖动。

这些看法之所以有问题,是没有认识到干部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当初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关键在于没有认识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同样具有渐进性这一特点,要以保持社会稳定为前提。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

所以,去年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五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态度积极,方式稳妥)。

我国人口众多,国民素质参差不齐,封建意识在一些地方和群体当中还根深蒂固,大多数国民的民主意识还需要长期引导和培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职务、职级任免第七章职务、职级升降第八章奖励第九章监督与惩戒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与保险第十三章辞职与辞退第十四章退休第十五章申诉与控告第十六章职位聘任第十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06.04.09•【文号】中发〔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2006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具有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公务员法的公布施行,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支撑,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

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推进公务员制度建设,依法管理好公务员队伍,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稳妥推进,务求实效。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统一规划,明确分工,精心组织,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扎扎实实地推进公务员法实施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工作。

各级机关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各项规定,依法办事,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保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论文提纲: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背景1、历史背景;2、现实背景及其诞生。

二、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问题1、管理权限过于集中;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3、管理制度很不健全;4、缺乏监督机制。

三、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的特征1、决策过程;2、制度特色;3、实践意义。

四、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发展1、发展的现实背景;2、公共管理和服务选择;3、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内容提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

为了改革这样一个局面,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务条例》出台,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

建立中国公务员制度的举措其最具突破性的贡献就是确立了经过竞争性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的基本原则,从而为了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创造了制度条件。

本文依据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的特征,联系公务员制度在工作中的实际意义,提出了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发展的方向及目标。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特征改革发展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是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确立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动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国确立公务员制度的直接原因,对外开放为其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公务员制度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发展要受到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在内的社会生态环境的制约,因此,首先要弄清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发展及运行的环境,才能不断调适公务员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这既是现实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促进公务员制度不断改革的动力。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背景1、历史背景分析。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解放区和人民军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优秀的历史传统,特别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优良传统。

国家公务员制度考试复习资料

国家公务员制度考试复习资料

1,我国公务员1993年10月1日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开始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正式实施。

2,《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3,公务员最先在英国建立4,公务员基本原则:(1)公平竞争原则,(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余额则。

(4)分类管理原则5,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的构成:我国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制度主要有职位类别划分;职务设置和级别设置三部分组成,(1)职位类别划分:公务员职位依据其特点性质及管理需要的不同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2)职务设置: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3)级别设置: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级别本身的确定,公务员级别根据其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绩效和资历确定6,职位分类: 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国家财政支付提供客观依据;为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提供了客观标准;为提高机关效率创造了良好条件分类操作复杂工作量大费用高;缺乏以人为本的精神,使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能力性与创造性缺乏张力和弹性;职位分类比较适用于专业性和事务性较强和容易进行规范的职位。

7,品味分类:同工不同酬;官阶与职位不统一;有利于人员流动和培养通才8,职位分类程序;职位调查;工作分析;工作评价;实施职位分类.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设置考虑因素: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与结构比例9,公务员录用含义:是指国家公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录用优秀人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活动。

10,公务员录用原则:(1)公开原则,(2)平等原则,(3)竞争原则,(4)择优原则,11,公务员录用程序:(1)发布招考公告,(2)资格审查,(3)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录用考察,(5)体检,(6)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7)审批,备案,(8)试用12,公务员考核: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法

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法
第三,按照依法履职要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 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第二部分
公务员法和公 务员暂行条例
LOGO

一、《公务员法》与《暂行条例》比较
1、立法层次不同 2、立法理念不同 3、《暂行条例》的不足 4、公务员法法律责任管理的创新之处在于规定了公务员辞职 或退休后的从业限制。(第一百零二条)
5L、OGO公务员培训制度,既注重特色又敢于
创新
1、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同时又要贯彻依法培训 2、对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3、公务员培训机构应该列入《公务员法》的管理范围
立法体系:
全法共十八章,共有一百零七条。分为三大板块: 总则、具体管理条文、附则。
原《暂行条例》也分为十八章,共有八十八条。因 此增删了十九条。不仅是条目上的增删,更体现在内容 上涵盖面更广,更细化,更容易操作。
L五OG、O 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取得成效

第一,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 理法制化迈上新台阶。 第二,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健全,激发了公务员队伍的生 机活力。
第五章 考核 LOGO
要点提示:
1、在考核结果等次的划分上,增加了“基本称职”等次。 2、规定了分类考核的原则。考核对象不同,考核的标准和方法 也有所不同。 3、在考核内容上,明确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 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3.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4.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我国的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 划
L三OG、O 公务员法的内容及特色

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属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是属于与公务员管理各环节都有关联的基础性内容; 三是属于公务员制度的总括性规定, 公务员法增添了l9条,很多内容都有新的发展与突破

关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

关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

关于公务员公务员的范围具体包括七大机关: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等七大机关。

只有上述单位的正式行政编制且在编的工作人员才能称为公务员。

其中,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由原来的“参照试行公务员管理”改为纳入公务员管理。

公务员法颁布后,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一加五”的文件:“一”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五”就是方案的五个附属文件,即《公务员范围实施办法》、《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配套推动公务员法的实施。

据说还将出台24个配套规定,现在很多事还是没有一定之规。

关于事业单位目前我国“吃财政饭的”存在三种编制: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社会团体编制,后两种的财政支持形式各有不同,有一部份财政是不管的。

实施公务员法之前,做了两项主要的准备工作:一是公务员登记,参公单位也登记,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事业单位分类。

公务员等级就发现不少问题,很多地方由于进退流转,人员变动,机构调整,连哪些人是公务员不分不清,普遍实行事业编和行政编混岗使用,行政机关把职能委托给事业单位执行,有很多是没有依据的。

事业单位队伍庞杂,改革难度极大。

中央编办2006年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方案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类。

这个方案对现有利益格局的冲击非常大,估计实施过程会非常复杂和漫长。

文件要求,对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转为行政机构或进行其他调整;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与其他单位分拆整合。

明确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001848公务员制度历年选择题汇总

001848公务员制度历年选择题汇总

001848 公务员制度历年选择题汇总第一章• 对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起根本推动作用的是国家领导人的权威【200907 】• 我国《公务员法》施行于2006 年 1 月 1 日【201104 】• 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推行的时间是1987 年10 月 1 日【201107 】• 我国开始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时间是1993 年10 月 1 日【201204 】• 在实行公务员制度前,英国选拔政府官员实行的是政党分肥制度【201307 】• 英国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于1870 年【201307 】• 我国公务员制度不同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是实行党管干部原则【201404 】•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通过公务员法的时间是2005 年 4 月27 日【201410 】• 英国政府政党分肥制时期,东印度公司和克里米亚战争失利是这个时期的明显事件• 1855 年 5 月,英国颁布了枢密院令,成立了文官事务委员会,为最终形成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基础第二章• 保持操行义务的重点是要求公务员知廉耻【200904 】• 《公务员法》在规定公务员权利时所遵循的原则有保护、民主、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200907】• 公务员在降职时免除其原有职务属于转职性免职【201204 】• 公务员义务中,体现科层制组织要求的是服从命令的义务【201207 】• 公务员保持操行的义务包括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201304 】• 构成公务员法律规范核心内容的是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201307 】• 公正清廉义务包括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两项基本要求第三章• 职位设置是其他公务员管理环节的基础和前提【200904 】• 品位分类侧重于人的资历条件【200907 】• 在特定的工作场景下,能够迅速辨识身份、理顺指挥关系的依据是衔级【201004 】• 我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层次有8 个【201007 】• 我国现行公务员领导职务的层次共有10 个【201207 】• 成为平稳比较各类公务员职务序列统一标尺的是级别【201007 】• 职位分类的典型代表国家是英国【201104 】• 我车库公务员职务序列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201204 】• 世界上最早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国家是美国【201304 】•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科员职务对应的级别是18-26 级【201404 】• 我国县处级正职公务员对应的级别是12-18 级【201410 】• 美国大学毕业生进入公务员队伍,一般定为5-7 级【201404 】• 1923 年美国将文官从事的工作按其职位性质分为五大类,依据的法律是《职位分类法》【201410】【201504】• 我国公务员管理与编制管理的衔接点是职位【201410 】• 韩国各类公务员对应的级别有9 个【201504 】• 美国1923 年《职位分类法》对文官从事的工作,按其职位性质的不同分为五大类:专门技术类,次专门技术类,文书行政和财务类,保管类,文书机械类• 机关设置公务员职位所依据的四大要素为:职能,规格,职数以及结构比例第四章• 现代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起源于英国【200907 】• 我国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是一年【200907 】• 公务员管理的首要环节是考试录用制度【200907 】• 英国政府在1870 年文官制度改革的第二个枢密院令中规定非经考试者,一律不得担任事务官职【201004 】• 英国政府颁布文官制度改革的第二个枢密院令的时间是1870 年【201404 】第五章• 考核者由于特别看重被考核人的某项特性,从而影响他对被考核人的其他方向作出客观的说不定,这种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心理因素属于晕轮效应【200904】•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予以辞退【200904 】• 考核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是考核结果的使用【200907 】• 在公务员考核的方法中,属于客观评价法的是关键事件法、目标管理法、行为锚定法【201004】• 除个别国家外,大多数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周期是一年【201007 】• 不通知公务员本人考核结果的国家是日本【201104 】• 根据公务员的行为表现对公务员进行比较排序,以此得出相对优劣的评价结果,这种考核方法是主观评价法【201107 】• 参训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的考核对象是新录用的公务员【201204 】• 公务员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以记三等功【201207 】• 属于公务员考核中主观评价法的是简单排序法、配对比较法、交错排序法【201304 】• 将公务员考核分数通知本人,并由其签字的国家是法国【201410 】• 我国公务员定期考核优秀人数的比例,最多不超过本单位考核总人数的20% 【201410】• 各国公务员级别的确立,既考虑职位的因素,又考虑品位的因素【200904 】• 委任制方式的优点包括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操作简便【200904】• 我国公务员主要任职方式是委任制【200907 】• 公务员职位聘任的特点包括平等协商、任期明确、合同管理【201004 】• 属于单纯性免职的是降低职务【201104 】•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在下一级正职岗位的工作时间应当是三年以上【201307 】• 以功绩晋升制为公务员主要晋升制度的典型国家是美国【201404 】• 公务员任职前的公示期为7-15 天【201504 】• 奥地利公民依法自己申请出任政府空缺职位,这种制度称为自荐晋升制【201504 】第七章• 决定公务员培训方向的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原则【200904 】• 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期间为24 个月【200904 】• 能够授予奖章的奖励种类是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200907 】•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可获得的奖励是授予荣誉称号【201007】• 属于公务员受奖行为结构要素的包括受奖内容、受奖程度【201204 】•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奖励条件有十类【201404 】第八章• 我国公务员培训的主管机关是组织部【200907 】• 我国2006 年 1 月颁布有关干部培训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410】第九章• 中青年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一般是 1 至 3 年【200907 】• 交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适才适用原则【200907 】• 不具有确定公务员身份、只具有确认新的职务关系意义的是转任【201004 】• 应该实行地域回避的是乡长【201007 】• 根据公务员制度有关规定,领导成员转任的职务层次是省部级正职以下【201007 】• 公务员的转任通常是指在国家机关内部平级调动【201107 】• 我国公务员需要回避的关系有夫妻关系、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201204 】• 公务员领导班子一次性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201207 】• 需要实行地域回避的是乡县两级机关主要领导职务【201404 】第十章• 协调公务员系统和外部系统分配关系的原则是平稳比较【200904 】• 我国公务员津贴的主要类型有地区津贴、岗位津贴【201104 】• 属于英国公务员津贴的有伦敦补贴、超时勤务补贴、假日勤务津贴、夜间勤务津贴、技能津贴【201204 】• 体现公务员工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原则是政党增资原则【201207】• 美国一般行政人员工资的标准分为18 等【201304 】第十一章• 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是3-5 年【200907 】•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不受年龄限制,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条件是工作年满30 年【201007】• 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被辞退的条件是旷工连续超过15 天以上【201007 】• 领导成员公务员辞去公职提出书面申请后需要审批的时间是90 日【201104 】• 公务员辞退费发放的最长时间是24 个月【201107 】• 任免机关对于普通公务员提出辞职的审批时限是30 天【201207 】•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公务员申请提前退休,其工作年限应当达到20 年【201307】• 任免机关批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职申请的时限是三个月【201307 】第十二章• 聘任制公务员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受理诉讼的机关是法院【200904】• 公务员对机关做出的降职决定不服,可以提起申诉【200904 】• 可以受理公务员控告的是行政监察机关【200907 】• 公务员申诉程序中复核的受理机关是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200907 】• 申诉程序的种类有一般申诉程序、特别申诉程序、径直申诉程序【200907 】•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适用对象是聘任制公务员【201004 】• 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受理的公务员申诉事项是撤职【201104 】• 根据行政监察法,公务员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时限是30 天【201107】• 我国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期限是60 日【201410 】• 对于立案调查的控告案例,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结案,如有特殊原因最长可延长至12 个月【2015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深入调研,明确政策,稳步推进,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充满生机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机关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三)各级行政机关;(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五)各级审判机关;(六)各级检察机关;(七)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自2006年1月1日起,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要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

2006年要重点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

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的原则,第一步先在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进行,第二步在市(地)级以下机关进行。

(一)公务员登记。

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

要在规定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的对象、条件、程序和管理权限,自上而下、积极稳妥地进行。

公务员登记必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进行,不得超编登记。

登记工作采取各机关统一组织的形式,实行逐级负责制。

各级机关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审批及备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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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实施前的公务员制度
一、我国古代公务员制度
我国自秦朝开始,建立了官僚制度,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改变了过去由各诸侯国自行任免官员的制度,随着郡县制的建立,从宰相到县令都有由皇帝任命和撤换,从而奠定了国家统一任命和调配官员的基本体制。

汉代开始选拔录用官员的探索,用策试的办法测试被推荐者,后来由口试发展为笔试。

到了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直接采用考试办法选拔官员,即科举制度。

科举,即通过设科考试选拔人才。

我国科举制度肇始于隋朝,确立于唐代,历经宋朝和明朝,至清朝末年废止,历史长达1300多年,对我国人事管理乃至世界现代公务员制度的产生有着重大的影响。

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前的干部人事制度
新中国的人事制度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解放区和人民军队干部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高度重视干部工作,强调并坚持“德才兼备”的政治路线和“任人唯贤”的组织路线;在干部思想路线上,坚持要求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干部队伍纪律;明确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对干部的培训培养,主要采用“从战争中学习战争”的办法。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初步确立。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在1993年之前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创立和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在“文化大革命”以前,主要是从上到下建立了管理机构,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如干部的录用、任免、调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制度等。

第二阶段是挫折倒退阶段。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人事机构相继被撤销,人事干部队伍被打散,在极“左”路线的干扰下,人事工作遭到了严重破坏。

第三个阶段是法制化阶段。

“文化大革命:后至《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前,我国干部人事制度进入深入发展阶段,逐步向法制化迈进。

从1984年起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原劳动人事部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起草《国家工作人员法》,1985年改名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后又改名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88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要尽快制定《国家公务员条例》,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

1988年5月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进入实践探索阶段,从1989年初在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建材局等六部委进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工作。

1990年在哈尔滨市、深圳市进行试点。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从1993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

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公务员制度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继承了我国干部制度好的传统,诸如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党管干部的原则,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重视思想教育的传统等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得到了体现。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又是对原有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具体表现在:(1)按照分类管理的思想,《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管理对象,使我国从此有了区别于企业、事业单位的机关干部人事制度。

(2)设定了公务员即行政机关干部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机关和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和依据,建立了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

(3)以考试录用为重点,引进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以考核制度为中心,强化了公务员的在职管理;规范了公务员的进入和退出的渠道,设置了保障公务员权益的制度措施。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构了一整套机关人事制度,弥补了我国原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制的不足。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促进了机关的勤政廉政建设,增强了机关的生机与活力,提高了工作效能,对于推进机关人事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1995年初颁布,2002年修改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一个重要的党内法规。

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干部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国现行干部管理的两个重要的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主要规范的是机关干部的管理,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要规范的是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作了全面的规范,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则重点就干部的选拔任用这一关键环节作出了规范。

两个条例各有侧重,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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