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安全管理,预防液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以及与液氨相关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液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鼓励液氨安全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
第二章液氨生产安全管理第九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生产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液氨生产安全管理:(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二)加强对液氨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加强液氨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对液氨生产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液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液氨生产场所、设备、工艺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对液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使用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使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风险控制、依法管理。
第三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适用范围包括液氨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四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液氨使用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液氨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二章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分工和任务。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使用台账,记录液氨的来源、进口、出口、使用等情况,确保液氨使用可追溯。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液氨的储存、使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建立消防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确保液氨使用不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液氨运输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液氨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运输范围和条件进行运输。
第十五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驾驶员,保证驾驶员具备液氨运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制定液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第十八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防爆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5、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严格禁止穿钉子鞋,化纤服以及带火种和热源操作。
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7、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
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
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0、没有办理动火手续,落实消防措施,或动火分析不合格时,严禁动火。
11、非本岗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与车间联系同意,并交出火种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现场参观。
12、液氨罐区前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门关闭封锁及区内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
13、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处理。
14、在液氨罐设备15m距离内,严禁明火和热源。
15、液氨罐在高温时段应急喷淋冲洗水源进行降温处理。
16、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
(1)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
(2)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立即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2)液氨是一种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化学品,其在高压下易燃易爆,接触到人体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和中毒。
为了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需要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液氨安全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液氨安全管理的目标1. 确保液氨的安全储存、运输和使用。
2. 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责任部门和岗位1. 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2. 液氨安全管理的主要岗位有液氨储存、运输、操作和维护人员。
三、液氨安全管理的要求1. 确保液氨储存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包括液氨罐体、管道、阀门等。
2. 严格执行液氨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程,禁止私自改动和操作液氨设施。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液氨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到位。
2. 安全生产许可:液氨使用单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液氨使用许可证,并对液氨使用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3. 安全设施: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液氨安全使用设施,包括液氨存放、运输、使用、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设施,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4. 安全操作规程:液氨使用单位需制定液氨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液氨装卸作业、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规程,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各类操作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操作的安全可靠。
5. 安全教育培训:液氨使用单位需定期进行液氨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包括液氨的危害性、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事故应急预案:液氨使用单位需制定液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责任人、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装备等,确保在液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损害。
7.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会对液氨使用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液氨使用单位需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配合完成安全检查、安全评估等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以上是对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液氨使用单位还需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完善和补充。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避免和降低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液氨生产企业、液氨使用单位、液氨运输单位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加强对液氨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并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液氨的特性与危害第五条液氨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具有易挥发、易燃、有毒等特性。
第六条液氨的主要危害如下:(一)燃烧和爆炸:液氨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会发生燃烧和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毒性:液氨对人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毒性,接触后可引起皮肤、黏膜损伤,严重时可导致窒息、死亡。
(三)环境污染:液氨泄漏后,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液氨使用安全。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加强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储存:液氨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储存安全。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运输:液氨运输车辆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使用:液氨使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液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四)处置:液氨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和生活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液氨的单位,包括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液氨的储存和使用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的储存和使用台账,记录液氨的进出、存量、损耗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具备储存和使用液氨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液氨储罐、输送管道、泵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设置液氨使用区域,并对使用区域进行划定和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液氨的使用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达到要求。
第三章液氨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对液氨储存和使用的区域进行安全隔离,设置围墙、栏杆等隔离措施,防止未授权人员接近。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修。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适量的人员,并进行液氨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工作。
第四章液氨泄漏事故的处置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时,液氨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控制和隔离措施,避免泄漏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时,液氨使用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执勤人员进行处置。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0目的熟知制冷剂的特性、危害和措施,做到安全、科学和规范使用,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液氨制冷剂使用管理3.0内容3.1液氨(NH3)制冷剂3.1.1特性3.1.1.1物理特性①色、味、态:无色、刺激性气味②密度:比空气轻③溶解性:极易溶于水(1:700)④沸点:-33.5℃,易液化3.1.1.2热力学特性①汽化潜热较大因而单位质量工质的制冷量较大;②在制冷所需低温及环境温度范围内,其饱和压力适中,当冷却水温度低于40℃时,冷凝器中压力不超过1.6MPa,而蒸发器内温度不低于-33℃时不产生真空度;③对钢铁无腐蚀性;④其不溶于油故不影响润滑,吸水性强不产生冰塞;3.1.2氨的毒性氨的毒性为Ⅱ级3.1.3氨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3.____对环境的影响氨极易溶于水,使水变成乳白色;使植物如树木、花草等能引起烧伤,严重时会引起死亡;在常温下虽不燃烧,但空气中含有____%-____%的氨时会点燃而爆炸,最大爆炸压力3.5MPa,达到最大压力所需要的时间为0.175S。
13.1.4氨的伤害程度氨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大致可分为三类:3.1.4.1氨液溅到皮肤上会引起冷灼伤(低温氨液引起冻伤、高温氨液引起烧伤);3.1.4.2氨液或氨气对眼睛有刺激或灼伤性伤害;3.1.4.3氨气被人体吸入轻则刺激呼吸器官,重则导致昏迷直至死亡;3.1.5发生氨中毒的急救措施4.0液氨制冷剂的日常管理4.1防泄漏损失4.1.1阀门阀杆渗漏: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常开常关的阀门如制冷压缩机的吸入阀、立式低压循环贮液桶的供液阀等容易发生渗漏,日常操作中,一旦发生由运行人员立即进行锁紧处理,维修人员每周对常开常关的阀门的阀杆和盘根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对其他不常开常关的阀门阀杆和盘根每月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在维修人员的日常巡检中,一旦发现泄漏部位,当场立即处置。
4.1.2高压系统放空气:在高压系统放空气中,严格按照放空气器操作规程去操作,使混合气体中的氨气最大程度的回到系统中去,减少氨的损失。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冷冻、制冷、化学制品生产等多个领域,但由于其具有毒性、腐蚀性和易燃爆性等特点,对其使用进行规范和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了以下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将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预防和应对液氨使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液氨使用前的检查和培训,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3. 不留死角原则:任何涉及液氨使用的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要全面而且细致地进行安全管理。
4. 依法管理原则:液氨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三、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 设备和设施安全(1)液氨容器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阀、压力表和液位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2)氨气泄漏报警系统必须安装并保持正常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气体泄漏报警。
(3)液氨设备和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
(4)液氨使用区域必须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保证室内氨气浓度低于国家标准。
(5)液氨储存区域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人员安全管理(1)液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液氨使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理液氨泄漏事故的能力。
(2)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服、手套等。
(3)液氨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特别是呼吸系统和皮肤疾病的检查,以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
(4)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整液氨设备和管道。
3. 应急处置措施(1)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泄漏源隔离,保护好人员的安全。
(2)液氨泄漏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23年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液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液氨安全生产各方面的职责。
第二章液氨使用单位的基本规定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液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进行液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进行液氨安全演练。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的安全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液氨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制度,对液氨事故进行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氨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的安全督导和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储存和使用记录,对液氨的储存、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应的资料。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泄漏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监测液氨的泄漏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泄漏应急预案,对液氨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预先规划和培训。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液氨操作人员的管理,对液氨操作人员进行资质认证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液氨设备进行维修和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液氨的运输管理,确保液氨运输车辆符合相关标准,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气体,用于冷冻、制冷、合成氨等各种工艺。
在使用液氨时,需要严格遵守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求:
1. 安全设施和装备: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氨气泄漏报警系统、防火墙、防震设施、通风系统等。
2. 安全标识和警示:液氨使用单位应在液氨存放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告知人员禁止吸烟、明火等违规行为,并指示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避难场所。
3. 储存和运输: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在专门储存的容器中进行存放,并定期对容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在运输液氨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装卸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4. 人员培训:液氨使用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液氨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对液氨危险性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必要时,还应组织定期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5. 泄漏事故处置:如果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液氨使用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泄漏物质的控制和清理,确保人员安全。
6. 监测和检查: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存放和使用场所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确保设备和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以上是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还需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遵守和执行。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5篇)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一、液氨的安全管理责任(1)生产部对液氨安全管理负总则,对公司负责管理,督促合成车间搞好液氨的贮存及充装。
(2)生产部主管工艺的部长每天要对氨流程是否畅通作检查,确保按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办事,并以液氨的充装作督促,指导操作工充氨。
(3)生产部主管安全的部长每天要对液氨、管线和贮槽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作检查,并确保无地方泄漏。
(4)生产部主管设备的部长工每天要对氨、贮槽、管线、阀门、液位计及仪表作检查。
(5)仪表车间要不定期地对液位计、仪表作检查。
(6)合成车间主管是搞好本车间液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7)合成车间主管每天要不定期地对氨槽、管线、仪表、阀门的工作情况作详细的检查。
(8)合成车间主管要教育并督促本车间人员搞好本车间的液氨安全管理。
(9)当班操作工必须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迅速上报。
(10)与液氨系统无关的人员要坚决制止进入界区。
二、液氨系统的维修及保护(1)液氨系统的阀门和螺丝必须涂黄油,以便开关及下次拆除。
(2)液位计及压力表必须有现场和远传仪表两套同时运行,以防失灵。
(3)对有问题的管线、阀门、仪表要坚决更换和修理。
(4)对可能有问题(即使是怀疑)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也必须先让其停止工作,直至查清,并确认可以使用。
(5)液氨系统的动火必须由主管部长同意在场,并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
(6)正常情况下,不得对氨槽界区从事维修或其它工作。
三、氨槽的管理(1)氨槽的编号:合成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1#氨贮槽;铜洗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2#氨贮槽合成车间48M3氨槽命名为3#氨贮槽;(2)氨槽的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齐全。
(3)严禁超温、超压生产。
(4)严禁高液位贮存。
(5)生产槽最高液位不能超过6T,计量线。
(6)严格作好液位交接班记录和氨槽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设专人充氨(1)合成车间各班必须安排专人(主操)充氨,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液氨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见的氮气化合物,常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制冷、冷冻和气体灌装等环节。
然而,液氨具有高压、高毒性和易燃性的特点,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使用和存储安全管理规定。
1.液氨使用安全管理(1)人员管理:液氨的操作必须由经过相应培训和持有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且必须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防警服等个人防护设备。
(2)通风管理:液氨使用区域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以防止氨气积聚。
应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确保畅通。
(3)防火管理:液氨为易燃物质,使用过程中必须禁止火源,严禁吸烟。
使用区域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在液氨罐区附近,应设置明显的“禁止明火”标志。
(4)泄露管理:液氨泄露会形成有毒气体,如发生泄露,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迅速疏散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容器管理:液氨通常以高压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形式存储,必须按照规定的容器型号和负荷限制进行存储。
存储的容器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并保持干燥、通风和远离火源等条件。
2.液氨存储安全管理(1)容器选择:液氨的存储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合格的厂家生产。
选择容器时,必须考虑其负荷、材质、密封性和耐腐蚀性等因素。
(2)容器标识:液氨容器必须在外部明显位置上标注“液氨”字样,并注明氨气的危险特性和安全操作要求等信息。
(3)存储环境:液氨应存储在通风良好、远离有机物和易燃物的区域。
存放区域应进行防火设计,并随时保持清洁和干燥。
(4)容器检测:液氨容器应定期进行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参数的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修理或替换措施。
(5)防护措施:存储区域应设立相关的防护设施,如安全防护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6)应急预案:针对液氨泄漏、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3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氨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危险化学品,因其独特的性质,所以对其使用要严格安全管理。
1、液氨在常压下是气体,因此对其储存由于量较大,所以要用密闭的压力容器,管道要用压力管道。
2、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齐全,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要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测,作好记录。
3、机房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有防雷检测中心检测,作好记录。
4、液氨属易燃物品,机房内、设备周围严禁烟火及电气焊操作。
5、机房内电器线路布置合理,所有线路必须走穿线管;照明用具、电机接线为防爆型;防静电装置符合规定。
6、所有电线架设必须与液氨系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设备上方有架空线。
7、操作过程中加强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机房内加强通风,确保室内氨浓度在爆炸范围以外。
8、操作岗位应配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在处置泄露、维修设备时,劳保用品穿戴齐全。
9、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操作岗位配置8Kg干粉灭火器____个,设消防栓及消防带一套,以防液氨泄露时紧急处理。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2)液氨是一种具有高毒性和易燃性的化学物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1. 管理责任:- 设立液氨管理组织,明确相关负责人和责任。
- 制定液氨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和规章制度。
2. 安全教育和培训:-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接受液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液氨的性质、危害和安全操作规程。
- 定期开展液氨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备和设施:- 液氨储存和使用区域必须具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包括防火、防爆、通风和泄漏控制设备。
- 液氨储存罐、管道和阀门等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和安全。
4. 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液氨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液氨的存储、装卸、检修和使用过程中的操作细节。
- 使用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违反规定和操作。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冷却剂和化学原料,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中的制冷、冷冻、气体制备等领域。
然而,液氨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不正确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保障液氨使用的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非常重要。
一、液氨的储存和供应1. 液氨储存区域应建立专门的氨气储罐,储存区域应避免与明火、可燃物品和易燃物接触,避免阳光直射,储罐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杆。
2.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氨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备应急。
4. 液氨供应应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5. 在液氨储存和供应过程中,严禁进行违法操作,如倒装、过量供气等。
二、液氨的使用和运输1. 使用液氨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手套、防护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2. 液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泄漏,保持操作区域通风良好。
3. 液氨使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液氨运输时,应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和容器,并按照规定的容器标识进行标注。
5. 液氨运输车辆应设有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三、液氨的泄漏应急处理1. 发现液氨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包括迅速撤离人员、隔离危险区域、关闭液氨供应和电气设备等。
2. 在液氨泄漏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处置。
3. 在液氨泄漏现场,应使用专业的泄漏处理设备和化学吸附剂进行泄漏物的清理和处理,避免扩散和二次污染。
4. 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对液氨的储存、供应、使用和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和演练等方式,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国液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液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销售、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谁主管、谁负责,企业主体责任;(三)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四)科学管理、技术进步、持续改进。
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四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生产。
第五条液氨生产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第六条液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七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储存安全第九条液氨储存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条液氨储存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
第十一条液氨储存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二条液氨储存场所应当设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储存、出入库、巡检、应急处置等要求。
第四章使用安全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使用。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对液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液氨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五章运输安全第十七条液氨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液氨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液氨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理的管理,确保液氨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液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核发和管理。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液氨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采取措施,保证液氨使用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定期检测液氨的浓度、温度、压力等参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涉及液氨使用的事故或安全事件,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做好液氨的监管和管理。
第二章液氨的安全使用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的工艺流程,规范操作程序,保证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根据液氨的特性,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护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泄漏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现场监测,及时发现液氨泄漏事故的风险和危害,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根据液氨的储存容器容量和数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立安全阀、保护罩、泄漏探测器等,确保液氨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的容器、管道、阀门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隐患。
第十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的交、接班制度,及时传递工作信息,确保液氨的安全运行。
液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液氨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液氨安全管理,提高液氨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生产与储存第七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生产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安全生产设施和人员。
第八条液氨储存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储存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储存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储存设施和人员。
第九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储存操作规程;(二)加强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设施、设备完好;(三)定期检测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气体浓度,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四)建立健全液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对液氨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经营与运输第十一条液氨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经营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经营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经营设施和人员。
第十二条液氨运输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运输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运输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运输设施和人员。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4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包括化工企业、农业生产单位、冷库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液氨的特性和危险性,建立液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
并根据生产、存储等使用过程中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措施。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报警、疏散、救助等。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液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液氨的危害性、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对液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液氨检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液氨泄漏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在液氨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明确警示颜色、形状和标志图案,警示标志应当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储存设施,确保液氨的安全存储,并建立储罐、管道等设施的防止漏氨的措施。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泄漏监测系统,通过监测设备和仪表,及时发现液氨泄漏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购买液氨责任保险,为液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相应的保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对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液氨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可以对液氨使用单位的涉及液氨安全的重要设施进行抽查检查,液氨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岗位责任液氨使用单位应明确液氨专职操作人员,明确其岗位职责和责任。
液氨专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保证其熟悉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安全设施液氨使用单位应具备完备的安全设施,包括液氨贮存设施、供气系统设施、防漏系统等。
液氨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配备液氨泄漏报警器、爆破盖、检测仪器等。
3.操作规程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操作规程应包括液氨的使用、贮存、运输、加热等操作要求,防止液氨泄露和事故发生。
4.应急预案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泄漏和事故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处置程序、人员疏散计划、泄漏处理方法和应急救援流程等。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应急措施。
5.个人防护液氨操作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安全鞋等。
操作人员在接触液氨的过程中,必须穿戴完好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私自解除或减弱防护装备。
6.泄漏处理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泄漏处理制度,明确泄漏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液氨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启动泄漏报警装置,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泄漏处应设置警戒线,禁止非专业人员进入。
7.定期检测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测液氨贮存设施和供气系统设施的安全性。
定期检测应涵盖设施的渗漏情况、阀门的开关灵活性、压力控制的稳定性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8.培训教育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液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培训内容应包括液氨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液氨操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取得液氨操作证书。
9.事故统计和分析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及时记录和分析液氨相关的安全事故情况。
通过事故统计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
10.法律法规遵守液氨的使用是一项非常复杂和危险的任务,因此对于液氨的使用,一定要遵守以上相关规定,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液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液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液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液氨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提高液氨事故应急能力和应对能力。
第二章液氨仓库管理第四条液氨仓库应设在与周边建筑物、交通干道、人员密集场所等有一定距离的安全地带,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第五条液氨仓库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火墙、阻燃涂料、自动报警装置等,确保仓库内外环境相对稳定和安全。
第六条液氨仓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液氨桶或容器应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相应的容器编号和内容物。
第七条液氨仓库应定期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液氨仓库应设立专门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液氨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程宣传。
第三章液氨使用管理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加强液氨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确保液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随时检查液氨输送管道、阀门等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液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液氨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液氨事故。
第四章液氨销售和运输管理第十四条液氨销售和运输单位应建立液氨销售和运输管理制度,加强液氨销售环节和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液氨销售和运输单位应确保液氨包装容器的完好无损,严禁使用过期或破损的容器进行销售和运输。
第十六条液氨销售和运输单位应定期对液氨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证青岛市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 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使用液氨的管理。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 充,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 氨的理化性质对健康的危害及应急处理 2.1氨的理化性质 2.1.1标识 中文名 氨;氨气(液氨) 英文名 ammonia 分子式 NH3 相对分子质量 17.03 CAS号 7664-41-7 危险性类别 第2.3类有毒气体 化学类别 氨 2.1.2理化性质 熔点(℃) -77.7 沸点(℃) -33.5 液体相对密度(水=1)0.82(-79℃) 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0.6 饱和蒸汽压(kpa) 506.62 (4.7℃) 临界温度(℃) 132.5 临界压力(Mpa) 11.40 溶解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2.1.3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类别 级
房地下室、半地下室
一、二
甲
30
25
—
—
级
一、二
乙
75
50
30
—
第四章 对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规定 4.1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设计应符合《建规》的有关要求。 4.2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液氨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 下。 4.3液氨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厂房内,当
4.3液氨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厂房内,当 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 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4.4液氨厂房内设置液氨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中间仓 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 他部分隔开。 4.5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 并不应贴邻建造。 4.6液氨厂房(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4.7液氨的设备布置 4.7.1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 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 4.7.2使用液氨的设备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氨压缩机,宜布置在敞开或半敞 开式厂房内。 4.7.3氨压缩机布置在半敞开式或封闭式厂房内时,其厂房的顶部应采取通风 措施。 4.7.4为防止氨气及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氨压缩机的操作应设隔离操作 室。氨压缩机房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 定密封观察窗。 4.7.5氨压缩机房的门应向外开启,并采用手开门。 4.7.6氨压缩机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环境。应设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不 应小于8次/h.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4.7.7氨压缩机房室内的采暖温度宜采取16℃。氨压缩机房内严禁明火采暖。 4.7.8制冷设备的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的布置应符合《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01中的有关规定。 a)设备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安全规程以及操作方便的要求,并需要有适当的空 间,以便设备部件的拆卸和检修。同时亦应考虑到尽可能布置紧凑,充分利 用机房的空间,以节省建筑面积。 b)机器间内主要操作通道的宽度应为1.5~2.5m, 压缩机突出部分到其他设备
第三章 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 3.1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简称建规)液氨属于乙 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 (简称石化规)液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3.2灭火器的配置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进行配 置。氨属于C类火灾。 3.2.1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液氨储罐区划为严重危险级,低温冷库划为中危 险级,控制室(操作间)划为严重危险级。 3.2.2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计算
聚合危害 不聚合 避免接触的禁忌物 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氮、氨。 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氮和氢,有还原作用。在催化剂存在时可被氧化成一氧化 氮。 2.1.4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主要用途 用做制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液氨是无色的液体。是一种优良的溶剂。蒸发热很大,在沸点时是每克 1369.08焦(327卡)。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2.1.5爆炸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 651 爆炸下限(%) 15.7 爆炸上限(%) 27.4 最小点火能(mJ) 至1000 mJ也不发火(氢气为0.02 mJ) 最大爆炸压力(Mpa) 0.580 2.2危险特性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 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3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 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 处。 2.4灭火剂: 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5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 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 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 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 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2.6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 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2.7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 ,严格限制出入。切断 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 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废弃或修复、检验后再 用。 2.8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卤素(氟、氯、溴)、酸类等分开存放。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 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 具。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槽车运输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运输 按规定路线行驶。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石油化工企业生 甲、乙类工艺
产区
装置或设施
防火间距(m) 相邻工厂或设施
居住区、公共福
100
利设施、村庄
相邻工厂(围
50
墙)
国家铁路线(中
45
心线)
厂外企业铁路线35( Nhomakorabea心线)国家或工业区铁 路编组站 45
(铁路中心线或 建筑物)
厂外公路(路
20
边)
变配电站(围
按规定路线行驶。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 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 之二以上;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 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 机关附近停靠。在其他地区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为及时导走汽车行驶时产生的静电,可采用导电橡胶拖地带按 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接于槽车上。 2.9防护措施 2.9.1车间卫生标准 中国MAC(mg/m3) 20(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30(短时间接触容许浓 度)(摘自GB 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9.2依据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的规定氨为Ⅳ (轻度危害)。 2.9.3检测方法 纳氏试剂比色法 2.9.4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2.9.5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防氨专用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2.9.6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2.9.7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2.9.8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2.9.9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 惯。 2.10环境资料
3.2.2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计算
确定,并按规范规定选取。
3.2.3 灭火剂的类型可选用喷射干粉灭火剂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器的型式
可选用手提式灭火器,或推车式灭火器,或二者并存。
3.3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如下:
或分配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两台压缩机突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
于1m,并能有抽出曲轴的可能。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
c)设备间内的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0.8m。
d)水泵和油处理设备不宜布置在机器间或设备间内。
4.7.9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
a)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
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厂房的一个防火分
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b) 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