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典案例-两岸咖啡的前世今生:上岛咖啡商标之争案例-文档资料
经典商标案例
经典商标案例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标识商品和服务来源、区分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功能。
在商标案例中,有许多经典案例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经典的商标案例,以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借鉴。
1.可口可乐 vs. 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是全球知名的饮料品牌,其商标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在中国,有一家企业注册了“可口可乐”商标,并在市场上销售类似的饮料产品,这引起了可口可乐公司的不满。
可口可乐公司随即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使用“可口可乐”商标,并赔偿可口可乐公司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是全球知名品牌,也要及时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以免被他人侵权。
2.苹果 vs. 苹果。
苹果公司是世界著名的科技公司,其“苹果”商标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产品和服务中。
然而,在中国,也有一家公司注册了“苹果”商标,并在手机、电脑等领域使用。
苹果公司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使用“苹果”商标,并赔偿苹果公司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是世界顶级科技公司,也要重视对自己商标权益的保护,以免被他人侵权。
3.星巴克 vs. 星巴克。
星巴克是全球著名的咖啡连锁品牌,其“星巴克”商标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然而,在中国,也有一家公司注册了“星巴克”商标,并在咖啡、饮料等领域使用。
星巴克公司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使用“星巴克”商标,并赔偿星巴克公司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是全球知名连锁品牌,也要保持警惕,防止他人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4.阿迪达斯 vs. 阿迪达斯。
阿迪达斯是世界著名的运动品牌,其“阿迪达斯”商标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然而,在中国,也有一家公司注册了“阿迪达斯”商标,并在运动鞋、运动服饰等领域使用。
阿迪达斯公司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使用“阿迪达斯”商标,并赔偿阿迪达斯公司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是世界著名的运动品牌,也要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防止他人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日本咖啡历史
日本咖啡历史1.告诉我上岛咖啡历史中国遍地开花,却又闹出知识产权之争的“上岛咖啡”店,一般人总以为是来自台湾,其实它的根,是在日本的神户市。
日本正宗的“上岛咖啡店”,店名由创始人上岛忠雄先生亲笔所书神户是日本著名的港口城市,也是最早对外开放的港口之一,因此很早以来,欧美人便来到神户做生意,把咖啡文化带入了这一个异色的城市。
1933年,神户商人上岛忠雄先生创办了“上岛忠雄商店”,开始经销咖啡豆。
1951年,正式成立了上岛咖啡株式会社(左图),并于1958年在福冈市博多开出了第一家咖啡店。
其实上岛咖啡的真正出名,是在1969年。
我们中国人正忙于文化大革命武斗的时候,上岛咖啡公司却生产出了世界上第一罐罐装咖啡,并以此奠定了它作为日本最大咖啡销售公司的地位。
1991年,公司改名为“UCC上岛咖啡”。
2.韩国版咖啡馆的历史发展是怎样的在桑塔格饭店之后,日本人开了一家名为“青木堂”的沙龙。
1914年,朝鲜出现了朝鲜饭店等可以喝功_的地方。
朝鲜人最初开的咖啡馆,是1927年影视导演李庆孙在钟路宽勋洞开的"Cacadew"。
朝鲜人把咖啡馆叫作“茶坊”,这个名字是由于高丽时期宫中为举行宴会或接待信使而准备的官厅叫作茶坊的缘故。
1928年钟路二街电影演员卜惠淑开了“维纳斯”茶坊,1929年YMM基督教青年会)附近开了一家名为“墨西哥”的茶坊,之后剧作家柳致真也开了一家名为“不利达纳斯”的茶坊。
1932年,毕业于朝鲜雏对面的东京美术学校的雕刻家李顺石开了一家名为“nag lang pal leo”的茶坊,1933年天才诗人李箱开了一家名为“燕子”的茶坊。
最初的茶坊主要是由从事艺术行业的人们开的,其中包括电影演员、画家、文人、音乐家等。
在首尔的明洞、钟路、小公洞、钟武路一带,陆陆续续地开了几十家茶坊。
当时的茶坊是从事艺术行业的人们交流的场所,有时也是作家协会的办公室。
要想知道咖啡何时渐渐地进入了普通的家庭中,那就要提到1930年11月9曰,《每曰新报》报道了 "如果想喝可口的咖啡”的新闻。
上岛咖啡的商标之乱
上岛咖啡的商标之乱
刘昊
【期刊名称】《中国经济周刊》
【年(卷),期】2004(000)035
【摘要】“上海上岛”与“杭州上岛”的商标之争目前还没有结果,但在这场“兄弟反目”的内讧中,“上岛”这个品牌已经大打折扣了。
【总页数】2页(P34-35)
【作者】刘昊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82
【相关文献】
1.餐饮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上岛咖啡”商标被判赔偿 [J], 李小波
2.上岛咖啡商标战火何时息 [J],
3.上岛咖啡商标之战何时平息 [J], 王正志;邵男
4.浅议商标权无效宣告的责任问题--从"上岛咖啡"案引发的思考 [J], 袁杏桃
5.中国现代咖啡餐饮文化的先锋-上岛咖啡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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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案例例子分析解析
排名 公司名称 (中英文) 营收(单位:百万美元) 净利润(单位:百万美元)
1 沃尔玛(Wal-Mart Stores) 408,214
14,335
22 家乐福(Carrefour)
121,452
454
57 麦德龙(Metro)
91,152
532
58 乐购(Tesco)
建材连锁巨头
欧倍德 德国 挺进南美 百安居 英国 扎根中国 家得宝 美国 退出中国
咖啡连锁案例
星巴克 源自西雅图的全球咖啡连锁第一名牌 上岛咖啡 源自台湾 香闻世界 两岸咖啡 获得全球排名第一的投资银行“高盛”投资 拉芳舍 我不在家,就在拉芳舍;不在拉芳舍,就在
去拉芳舍的路上
本地连锁企业简介
上岛咖啡于1968年进驻于宝岛台湾开始发展。1997年与唐 城集团合作扎根海南省,并于两年后在北京、广东等地设立分 公司。1997年上岛咖啡在中国海南繁华的街道开了第一家店, 至今已有500多家连锁店遍布中国大江南北,成为目前国内最受 欢迎的咖啡连锁餐厅之一。在咖啡出品方面,上岛咖啡执著于" 香醇、甘美"的极致品质的制作理念;在店面设计方面,上岛融 合了经典与时尚的理念,独具一格的经营模式,让上岛在短短 的几年内获得了令其他竞争同业望尘莫及的辉煌成绩。上岛咖 啡公司总部设在繁华的上海市,旗下的加盟店遍布中国大陆各 大中型城市,公司的品牌性标识已成为国内一道著名风景线, 俨然为欧陆人文与风情的窗口。由于拥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 和极具吸引力的企业品牌效应,多年来上岛咖啡蒸蒸日上,充 分显示了巨大品牌的发展活力。
每月推3种新品 白顶红柱的正新食品店面积都不大,每家不过十几平方米,甚至只有几平方米,
左岸咖啡馆案例
产品
市场竞争的立足之本
在这杯子放进什么商品才能卖到最高价呢? 考虑过葡萄酒、果汁、牛奶,最后选咖啡 因为咖啡 1)不容易变质 2)被认为是高质饮品 3)可以因含牛奶成分而得到优惠税率
品牌概念
市场的竞争力的体现
什么地方运来出售的咖啡最有高级感?
行动:组织了八个讨论小组
提出四个高级场所作为尝试的概念
品牌概念-1
空中厨房 来自空中厨房 专门为头等舱准备的咖啡
品牌概念-2
日式高级咖啡馆 来自优雅、精致的日式咖啡馆的咖啡
品牌概念-3
左岸咖啡馆 来自巴黎 塞纳河左岸 一家充满人文气氛的咖啡馆 一个诗人、哲学家喜欢去的地方
品牌概念-4
唐宁街10号 来自英国首相官邸厨房 平日在这里准备招待贵宾的咖啡
资料的收集:
—— 法国众多咖啡馆:
文字资料 图片 菜单
沟通的角度:不仅仅是卖咖啡
如果品牌是“咖啡馆”,那么它不仅卖咖啡,
它可以延伸到咖啡馆餐单上的所有东西。 从台湾 7-11 便利店的冷藏柜里,还能找
到左岸咖啡馆牌子的奶茶、牛奶冻和其它法
式甜品
广告的角色
广告的目的: 促使消费者在脑海里建造一个自己最喜爱的 法国咖啡馆 —— 一个理想的咖啡馆
案例分析
左岸咖啡馆
Left Bank Café
统一企业集团
背景(1):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
为什么要诞生左岸咖啡馆一个新品牌? “统一”食品需要一个“新鲜”和“专业”的 清晰形象 为“统一”食品建立一个新品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背景(2):竞争的市场
利用公司在台湾较具竞争力的冷冻设施及铺货体系 在台湾:软包装的饮料 :不论是高价的咖啡还是低 价的豆奶 , 价格一般在10到15元新台币之间。 易拉罐包装饮料:则可卖到20元。 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如果能将相 同类别、相同容量的饮料卖到25元,那该多好!
商标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日益受到企业的重视。
然而,商标侵权现象也日益严重,给商标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
本文将以一起商标侵权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及适用。
二、案例介绍2019年,某知名饮料公司(以下简称“饮料公司”)在我国注册了“冰镇快乐”商标,用于其生产的饮料产品。
不久,另一家饮料公司(以下简称“侵权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了与“冰镇快乐”商标相似的“冰爽快乐”商标。
饮料公司发现后,向侵权公司发出侵权警告,但侵权公司置若罔闻。
无奈之下,饮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本案中,侵权公司的“冰爽快乐”商标与饮料公司的“冰镇快乐”商标在文字、读音等方面相似,且用于同一种饮料产品上,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2.商标近似认定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近似认定是关键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商标近似是指商标的图形、文字、字母、数字、颜色或者其组合等要素相似,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本案中,侵权公司的“冰爽快乐”商标与饮料公司的“冰镇快乐”商标在文字上相似,读音相近,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因此,法院认定两商标构成近似。
3.商标侵权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商标侵权行为给商标注册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赔偿数额包括侵权所得利益和商标注册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本案中,饮料公司提供了证据证明侵权公司的侵权所得利益,以及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法院根据证据,判决侵权公司赔偿饮料公司经济损失。
4.商标法律制度的完善(1)加强商标审查力度。
著名商标侵权案例评析
著名商标侵权案例评析在商业竞争激烈的当下,商标的价值愈发凸显。
为了保护商标权益,法律对商标侵权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
本文将对几个著名的商标侵权案例进行评析,旨在探讨商标保护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以及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
一、苹果公司诉三星公司商标侵权案这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苹果公司认为三星公司的智能手机外观设计和图案与其注册商标“iPhone”和“iPad”存在相似性,从而构成了商标侵权。
而三星公司则声称其产品设计与苹果公司的商标不存在实质的相似性,因此没有构成商标侵权。
该案件引起了全球广泛的关注和辩论,也成为商标侵权案件中的经典之例。
法院最终认定三星公司的产品设计确实存在与苹果公司商标相似的地方,因此判决三星公司侵犯了苹果公司的商标权益,并责令三星公司支付巨额赔偿金。
这起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警示了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商标注册中应更加谨慎,以免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商标或者设计,避免商标侵权导致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二、LV诉Zara商标侵权案2012年,法国奢侈品品牌LV(Louis Vuitton)将印度服装品牌Zara告上法庭,指控后者侵犯了其最具代表性的商标“LV”标志。
LV认为Zara使用了与其标志高度相似的商标,并通过这个商标在销售服装和饰品上获取利益。
法院审理后认定,Zara确实侵犯了LV的商标权益。
尽管Zara辩称其商标设计是基于字母“Z”和“R”的结合,与LV无关,但鉴于商标近似度高,法院仍判决Zara在相关产品上停止使用该商标,并赔偿LV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表明即使商标存在微小的不同,只要与已注册或知名商标产生混淆,侵权行为仍可能成立。
企业在设计和注册商标时应引以为戒,避免与其他商标相似,以免引发侵权纠纷。
三、麦当劳诉麦帕斯商标侵权案麦当劳诉麦帕斯商标侵权案是中国商标侵权案例中的典型之一。
麦帕斯快餐连锁店被指控在其标志中使用与麦当劳商标相似的元素,与麦当劳的形象和造型产生混淆。
著名商标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商标权的保护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以“老干妈”商标争议案为例,探讨商标权的保护与维权问题。
二、案件背景“老干妈”是中国著名的辣椒酱品牌,由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创立于1996年。
自创立以来,“老干妈”以其独特的口味和品质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成为辣椒酱行业的领军品牌。
然而,在2014年,一场关于“老干妈”商标的争议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三、案件经过2014年,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老干妈”商标,用于辣椒酱、调味品等商品上。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老干妈公司提出异议,认为“老干妈”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
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老干妈”商标与老干妈公司的商标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但不足以构成近似,遂裁定准予注册。
老干妈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老干妈公司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老干妈”商标在市场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消费者对“老干妈”品牌具有较高的识别度。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干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与老干妈公司的商标构成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遂判决撤销商标局的裁定,禁止良友公司注册“老干妈”商标。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商标权的保护与维权。
以下是本案的分析:1. 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权的保护是商标法的重要任务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在本案中,老干妈公司认为良友公司的“老干妈”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因此提出了异议。
2. 商标近似判断判断商标是否近似,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商标的视觉要素是否相同或近似;(2)商标的读音是否相同或近似;(3)商标的呼叫是否相同或近似;(4)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相同或近似;(5)商标的知名度、声誉等因素。
上岛咖啡案
浅议上岛咖啡案上岛咖啡,这一加盟店超过700家的品牌,却可能因为创始人自己的要求而从此在中国大陆的市场上消失。
上岛咖啡,中国内地第一家同类型的企业,几个台湾人在大陆的创业,早期暴发式的快速膨胀型发展,比当时环境而比先进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方式,股东之间的内讧与分离,对品牌形象的争夺,声势极胜的情况下却面临崩盘的危险。
或许,上岛咖啡案更应该作为一个经济学的经典案例来进行讨论、研究。
然而,就法律层面而言,上岛咖啡案本身案情错综复杂,牵连广泛:上海上岛、杭州上岛、陈文敏、天津广泰国集工贸有限公司、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数方之间的三场诉讼,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二中院、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不同裁决,商标权与著作权的纠纷,陈文敏的涉嫌犯罪,新旧法的冲突与适用。
抛开错综复杂的案情本身,解决本案的根源在于:①上海上岛的商标专用权是否遭到侵犯;②上海上岛拥有的“上岛”商标是否会因侵犯陈文敏的著作权而被撤销。
在法院未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上岛及图”商标的裁决作出肯定之前,上海上岛仍然享有“上岛及图”商标的专用权。
1997年,天津广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代为注册了编号为的“上岛及图”的商标(30类商品类商标)。
2000年4月14日,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了注册号为1385773 服务类“上岛”商标。
根据2001年第二次修订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也即1993年的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因此天津广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和海南上岛自然分别享有两枚“上岛”商标的专用权。
1998年11月,海南上岛从天津广泰手中受让了“上岛及图”的30类商品商标。
2001年7月,“海南上岛”正式撤销; 2002年5月30日“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经商标局核准,通过原海南上岛与天津广泰的协议,受让了“上岛文字及图形”的商标专用权。
自此,海南上岛拥有的该注册商标就转让给了上海上岛。
上岛咖啡
五 系 、 中 上 存 岛 在 咖 的 啡 特 特 许 许 权 经 要 营 素 体
六、上岛咖啡在行业中的地位 以及在市场竞争的优、劣势
上岛咖啡是国内著名的咖啡连锁餐厅, 上岛咖啡是国内著名的咖啡连锁餐厅,以经 营管理咖啡连锁事业闻名。轻松愉快的氛围, 营管理咖啡连锁事业闻名。轻松愉快的氛围, 品质一流的咖啡,佐以精心调配的餐点, 品质一流的咖啡,佐以精心调配的餐点,美味 的甜点,以及健康自然的特色饮品, 的甜点,以及健康自然的特色饮品,赢得追求 时尚品味生活人士的极大青睐。 时尚品味生活人士的极大青睐。
上岛咖啡是比较早进入大陆 的咖啡品牌, 的咖啡品牌,因而真正能与 之抗衡的咖啡连锁品牌可能 只是一些我们相当熟悉的品 像西提岛咖啡咖啡连锁、 牌,像西提岛咖啡咖啡连锁、 真锅咖啡连锁、两岸咖啡连 真锅咖啡连锁、 Costa咖啡连锁 咖啡连锁、 锁、Costa咖啡连锁、迪欧 咖啡连锁,外加一个星巴克。 咖啡连锁,外加一个星巴克。
上岛咖啡荣获“2010-2011年度中国优秀加盟商(单店) 上岛咖啡荣获“2010-2011年度中国优秀加盟商(单店)奖” 年度中国优秀加盟商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通过组织专业的评审委员会,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通过组织专业的评审委员会, 每年对特许企业的品牌围护、体系建设、 每年对特许企业的品牌围护、体系建设、对加盟 商的支持等多项指标考核, 商的支持等多项指标考核,评选出年度中国优秀 特许加盟品牌。 特许加盟品牌。其目的是宣传优秀特许企业及加 盟商的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倡导诚信、自律、 盟商的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倡导诚信、自律、 合作、双赢的理念,同时为广大投资者选择理想 合作、双赢的理念, 加盟项目提供资讯和借鉴。 加盟项目提供资讯和借鉴。加盟商满意奖是在对 申请该奖项的近60 60家企业的诸位加盟商进行电话 申请该奖项的近60家企业的诸位加盟商进行电话 调查的基础上产生的。每位加盟商要从20 20个方面 调查的基础上产生的。每位加盟商要从20个方面 对总部的表现作出评价。 对总部的表现作出评价。具体内容包括加盟商的 投资回报、总部提供的开业支持、日常服务和督 投资回报、总部提供的开业支持、 商圈保护等方面。 导、商圈保护等方面。我司的加盟商满意度均居 于所在行业的之前地位, 于所在行业的之前地位,赢得了这个奖项
成功的商业模式败于失败的管理模式,上岛咖啡的案例告诉你答案
成功的商业模式败于失败的管理模式,上岛咖啡的案例告诉你答案有一种说法是:成功的咖啡,会让顾客提升逼格。
失败的咖啡,只能自己默默装逼。
而最最失败的,该是那些会让消费者趋而避之,认为在此消费反而会自降身价、low成土鳖的咖啡。
上岛咖啡由陈文敏于1968年在台湾创立,历经30年发展,它终于从不起眼的街角小店来到内地,在海南开出第一家内地店。
抢滩大陆市场,它比星巴克和COSTA都要快一步。
在这个绝佳的“空档期”,2000年左右,很多人第一次去的咖啡厅就是上岛咖啡。
它的商业模式简单粗暴——开放加盟,不到10年,在大陆就有了3000家门店。
本来定位高端,先发制人,抢占独家市场,前景大好。
怎料高开低走,后劲不足,盲目加盟扩张,质量下降。
内忧外患,品牌形象一落千丈。
寥寥数年,如此巨大的落差,除了自己作死的上岛咖啡可能也是没谁了。
上岛咖啡没落的案例,是为品牌商敲响的警钟,也是对餐饮人的一个警示。
三大致命内伤,上岛咖啡辉煌不再!曾几何时,上岛咖啡是城市小资和商务人士最喜欢去消费的场所,没有之一。
毕竟,上世纪末,在刚刚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进入经济高速发展的大陆地区,“咖啡”这个洋玩意儿的普及率并不高,所以咖啡厅也自带了一种新鲜和奢侈感。
上岛咖啡就在这样一个时机,于1997年进入了大陆这个广袤的市场,远远早于星巴克或COSTA。
缺少同行业竞争者的上岛咖啡一家独大,在最好的时机,抢占了巨大的市场。
可以说,在九十年代时,许多人第一次进入咖啡馆,踏进的就是上岛咖啡的门槛。
所以,短短七年时间,依靠拓展加盟店,挂着上岛咖啡招牌的门店在大陆达到3000多家。
遗憾的是,如此的辉煌成绩并没能持续下去。
究其原因,几大“致命伤”不可不说:1、加盟模式简单粗野,无后期服务;2、管控体系不规范,加盟商各自为政;3、股东内讧、缺乏长期战略4、丑闻缠身上述几大“内伤”致使品牌生命力消耗殆尽,失去了口碑的上岛咖啡,又何以应对外部来自同行业竞争者的严峻挑战?进入上海勋思官方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商标纠纷典型案例总结
商标纠纷典型案例总结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聊聊商标纠纷那些典型案例,保证让你大开眼界!
你说说看,“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之争,那可是闹得沸沸扬扬啊!就好比两家人争一个宝贝,谁都不肯让步。
加多宝以为自己抱上了一棵大树,拼命使力,可王老吉哪能轻易放手?这场争斗,真可谓是惊心动魄!
还有那个“乔丹”商标案,那也是相当精彩啊!迈克尔·乔丹那么有名,可有人就想蹭他的热度,弄出个类似的商标来。
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这就像有人冒充你去干坏事,你能不生气吗?迈克尔·乔丹当然不干啦,非得争个明白!
再来说说“特斯拉”和“占宝生”的纠纷。
哎呀呀,这占宝生竟然抢先注册了和特斯拉相关的商标,这不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嘛!特斯拉能不着急吗?那简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呀!
这些商标纠纷案例,不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大戏吗?它们告诉我们,商标这东西可得重视,不能随随便便让人抢了去呀!在商业世界里,商标就是
企业的脸,谁不想自己的脸漂漂亮亮、独一无二呢?所以啊,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别让别人有机可乘!不然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咯!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上岛咖啡的商标之争
上岛咖啡的商标之争
20世纪80年代,台湾商人陈文敏在台湾注册“上岛”公司,并享有“上岛及图”商标的持有权。
随后,陈文敏来到内地发展。
1998年,他和另外8名股东一起注册了海南上岛农业开发。
2002年,海南上岛正式撤销,8名股东确定了各自的经营范围:陈文敏注册了杭州上岛咖啡,游昌盛注册了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杭州和上海两家上岛公司均使用了上岛及图商标。
而随着陈文敏和游昌盛两人因种种原因反目,最终走到了用法律手段争夺商标的地步,这场旷日持久的“上岛商标争夺战”也随之上演。
有关商标权的案例
有关商标权的案例商标权是指商标权利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
商标权的保护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防止他人擅自使用、冒充或侵犯他人的商标。
下面将列举10个有关商标权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商标权的保护和争议。
1.《星巴克》与《星巴克一点点》商标权纠纷案:2017年,中国台湾地区的一家奶茶店使用了与《星巴克》商标相似的商标《星巴克一点点》,引发了商标侵权纠纷。
最终,法院判决该奶茶店需停止使用《星巴克一点点》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
2.《苹果》商标与苹果农场商标:苹果公司与一家中国农场之间发生商标纠纷。
农场主称其已注册了“苹果农场”商标,并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使用“苹果”商标。
最终,法院判决苹果公司在中国继续使用“苹果”商标,并赔偿农场主的合理费用。
3.《Nike》商标侵权案:一家中国运动鞋厂商生产和销售了与《Nike》商标极其相似的产品,引发了商标侵权纠纷。
法院判决该厂商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Nike》公司的经济损失。
4.《LV》商标侵权案:一家中国制造商生产和销售了与《LV》商标相似的手袋,被《LV》公司起诉侵犯商标权。
法院判决该制造商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LV》公司的经济损失。
5.《可口可乐》与《可口可口》商标权争议案:一家中国饮料公司使用了与《可口可乐》商标相似的商标《可口可口》,引发了商标权争议。
法院判决该饮料公司需停止使用《可口可口》商标,并赔偿《可口可乐》公司的经济损失。
6.《微软》商标侵权案:一家中国电子产品公司使用了与《微软》商标相似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被《微软》公司起诉侵犯商标权。
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使用侵权商标,并赔偿《微软》公司的经济损失。
7.《阿迪达斯》与《阿迪达》商标侵权案:一家中国运动鞋厂商使用了与《阿迪达斯》商标相似的商标《阿迪达》,引发了商标侵权纠纷。
法院判决该厂商停止使用《阿迪达》商标,并赔偿《阿迪达斯》公司的经济损失。
8.《华为》商标侵权案:一家中国手机厂商生产和销售了与《华为》商标相似的手机,引发了商标侵权纠纷。
特许经营管理之餐饮业上岛咖啡.pptx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 续约加盟费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续约加盟费人民币 贰万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 订当日一次性付给甲方,否则本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品牌维护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品牌维护费人民币 叁万陆仟 元。 三、经营保证金 四、物料费及器具费付款方式
(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
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 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 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 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 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 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 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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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违约条款
第二十六条 违约行为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违约:(没写甲方的违约行为) 1、超过许可使用的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或利用“上岛”商标谋取餐饮之 外利益的; 2、任意改变“上岛”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或与其他商标、文字 、图形组合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上岛”商标相近、相似商标或变形商标; 4、擅自扩大“上岛”商标的使用范围,或擅自改变经营项目; 5、未经甲方同意,将甲方授权其使用的“上岛”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或将 加盟店转让给他人进行经营; 7、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的规定,在经营加盟店期间不使用必须由甲方提供的物 料及器具等,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上述物料和器具; 8、擅自改变加盟店地址或擅自派生设店; 10、本合同有效期间,私自加工含有该注册商标标识的其他产品;泄露企业 秘密给第三人,或擅自使用企业秘密经营其他产品; 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根本没写甲方的违约行为,怎么处罚?)
上岛咖啡的品牌危机
“发家史”埋下隐患“上岛咖啡”的品牌危机2010-08-13 10:22:22 华夏经纬网加盟店模式,使得上岛咖啡各分公司只能获取初次加盟费以及后期续约费,但却无法分享其日常的经营收益,于是各大股们在利用“上岛咖啡”品牌基础上,创立全新品牌,并升级其加盟模式文/本刊记者洪丽萍作为商务人士的你,或同客户、或同朋友要找个地方谈事,第一个想到的地方可能就是上岛咖啡。
因为上岛咖啡已经开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目前挂着“上岛咖啡”牌子的咖啡馆达3000多家,超过星巴克、COSTA、SPR和雕刻时光等的总和。
“上岛咖啡”四个字在消费者心目中烙印的次数越多,消费得越多,就这样,在消费者心智中,“上岛咖啡”排在了咖啡馆品类中的第一位。
当然,如果你在上岛咖啡遭遇冷遇,你也应该毫不诧异,因为这3000多家上岛咖啡都是个体户,而不是你自己所臆断的“大名鼎鼎”的上岛咖啡。
据了解,想在咖啡店挂上“上岛咖啡”招牌,是一件相对容易的事。
“签完协议,交了加盟费,上面有人来指导一下装修和培训,之后基本上就是自己的生意。
”北京一家上岛咖啡加盟商对这种“自主经营”的状态非常满意。
股东另立新牌在中国,遍地开花的上岛咖啡的“发家史”为日后的矛盾早早埋下了隐患。
1968年,陈文敏在台湾创建了第一家上岛咖啡店,规模很小,与如今城市角落的餐饮小店并无二致。
陈文敏头脑灵活,在经营管理上很有一套,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三十年之后的1998年,陈文敏推动上岛咖啡在海南顺利上岸。
尽管在他本人看来,这更像一场赌博。
上岛咖啡最初在海南的成功是偶然中的必然,当时改革开放已过20年,海口作为先头城市经济迅速腾飞,以地产为龙头的产业带动了日常消费。
钱包鼓起来的商人们开始寻找有格调的洽谈地点,而上岛咖啡“咖啡西餐”的模式恰好迎合了他们的需求。
一位九十年代在海南奋斗过的商人说:“当时人们对于咖啡和西餐这些舶来品有近乎崇媚的热情,和别人谈事,要在咖啡厅才够有面子。
”上岛咖啡海口店一时顾客络绎不绝,“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岛咖啡前身)八位股东喜从天降:本来打算玩玩而已,谁知不小心挖到了大金矿!生意越做越大,上岛的目光开始瞄向广袤的内陆版图。
商标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知名饮料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我国注册了多个“XX”商标,用于其生产的饮料产品。
近年来,原告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多个与“XX”商标相似的产品,严重影响了其市场声誉和消费者权益。
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二、案情简介1. 原告某知名饮料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饮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饮料行业的领军企业。
2. 原告在我国注册了多个“XX”商标,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等,用于其生产的饮料产品。
这些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 2019年,原告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多个与“XX”商标相似的产品,这些产品在外观、包装、名称等方面与原告的商标高度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4. 原告经过调查发现,这些侵权产品由被告某饮料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生产。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似的标识,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5. 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但被告拒绝配合。
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2. 原告的损失如何计算?四、法院判决1. 被告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认为,被告在其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似的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原告的商标权益,构成商标侵权。
2. 原告的损失计算。
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认定原告因被告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为100万元。
同时,考虑到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商誉损失,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共计150万元。
五、案例评析1. 本案中,法院对商标侵权的认定较为严格,体现了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完善。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原告的商标权益,确保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存在,包括侵权产品、销售记录、消费者投诉等。
这些证据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体现了证据在商标侵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最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与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二审 精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与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二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与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案二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高行终字第11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侯林,主任。
委托代理人吴新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部。
委托代理人臧宝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部。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陈文敏,男,1949年9月30日出生,台湾省台南市人,暂住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23号元立大厦7031房间。
委托代理人马一德,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艮山东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金梅央,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一德,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伟业,男,汉族,1972年8月12日出生,该公司副总经理,住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镇之江花园之泰径7号401室。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复华高新技术园区申裕路。
法定代表人游昌胜,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涛,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因商标行政纠纷,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一中行初字第68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2019年3月1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5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吴新华、臧宝清,上诉人陈文敏及其委托代理人马一德,上诉人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杭州上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马一德、卢伟业,被上诉人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上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游昌胜、委托代理人王涛,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杭州上岛公司和陈文敏就上海上岛公司受让的、由天津广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简称广泰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207183号上岛及图商标简称争议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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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乱的迹象
当时,陈抓到了浙江片(包括浙江、陕西、山西、安 徽和内蒙古等地)。
2019年下半年陈文敏和上海上岛分道扬镳。原来由他 管辖的浙江一域交由江裕昌代管。
在江裕昌还没来得及进入这个市场之前的空白时间里, 2019年1月,陈文敏在杭州注册成立了杭州上岛咖啡 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其妻金梅央。以海南 上岛授权的名义发展着上岛咖啡的连锁经营。在长三 角一带,其规模和影响力直逼上海上岛。以此为界, 上岛始乱。
了另一个愿意接手的股东魏胜森 2019年,“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游昌胜和陈文敏当时分别任该公司 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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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股东拓荒大陆
“上岛咖啡” 能够吸引另外7位股东原因: 1.陈文敏20多年的连锁经营经验在台湾虽
不见得高明,在大陆却弥足珍贵; 2.陈文敏奋斗半生, 勉强挤入中产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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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为上岛 阴植"老树"
第一是陈文敏采购拿回扣事件。 第二是广东一带 “老树” 咖啡西餐厅,
经营模式和上岛十分雷同。陈文敏的妹 夫是其中一个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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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市场情况
此时,已有台湾真锅咖啡进军上海华亭路, 接踵而至的台商咖啡连锁还有,统一“星 巴克”(2019年)、旺旺“西雅图”(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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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敏所代表的45%的股份主要包括两部 分的投资:
一是他背后的一位老板对他进行投资的资 金,作为入股资金直接注入;
二是他带来的一些咖啡豆和咖啡器材、器 皿,以"货物入股"的方式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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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昌胜作为大陆台商的代表,控制55%的 股份,而这55%的股份也由游昌胜及其背 后的几个股东共同分占。
对于这场低层次的内讧,陈文敏自知只有两败俱 伤的结果,于是另起炉灶打造起他的“两岸咖 啡”,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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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岛”与“上海上岛” 之争
特制冰滴咖啡
上岛咖啡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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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上岛开战
2019年2月,上海上岛向杭州工商局举报,以冒 名生产咖啡豆为由,控诉杭州上岛侵犯其商标权, 后又向浙江省内多家上岛咖啡店发难,在杭州开 展声势浩大的"打假"行动。杭州12家、省内100 多家以"上岛"命名的咖啡西餐馆均受牵连。
涉嫌伪造公章
正是这张2019年1月1日与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 限公司签订了“上岛”商标转让协议,并且 加盖双方公章的《区域委托特许经营许可合 同》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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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使陈文敏在经济纠纷之外更涉嫌刑事犯罪。 经过海口市公安局的鉴定,《合同》上的“海南 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印文并非该公司的公章 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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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决策的好处是:每一个股东都能自由地通过 他的亲戚好友迅速地拷贝上岛模式,令上岛的数 量在短短几年之内迅速发展。
问题:
但同时,各个股东在上岛的荫蔽下以相同的经营 模式发展自己的子品牌。
上岛的这种模式分散了上岛总部的控制力,子公 司在地区的势力甚至凌驾于母公司之上,而无法 整合成一个强势的品牌。
作为“回应”的是,浙江两岸(原杭州上岛)更是宣 布将向法院起诉上海上岛(总部)偷注、抢注“上岛” 商标,并要求工商部门取缔对方所有的上岛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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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杭州上岛董事长陈文敏突然被捕
2019年10月18日,上海上岛商标撤销一案的涉案 方之一、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商 标著作人陈文敏因涉嫌伪造公章而被刑事拘留。 这使上岛的品牌纠纷陷入更加复杂的事态当中。
在这场“内讧”中,陈文敏的底牌是拥有“上 岛咖啡”的著作权。凭着这张“出生纸”,陈 文敏自认可以捏住“上岛咖啡”的脉门。
就在“海南上岛”大陆拓疆辟壤之际,游昌胜 的“小人之心”被不幸言中,防来防去,究竟 没能防住陈文敏的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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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陈文敏在杭州专心经营上岛咖啡的连锁 特许工作,与上海上岛划清界限,宣布不再受 游昌胜节制。
但面对着巨大的竞争压力,一些咖啡馆已经开 始悄然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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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风情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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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岛名称的由来
“上岛咖啡”,一家淹没于台湾诸如“上 岛棉被店”、“上岛面包坊”、“上岛药 店”……众多标牌之中,带有浓重殖民色彩的 小本生意(注:台湾有长达50年的日本殖民地 史,“上岛”一名由日本引进),自滥觞之日 起就在台湾没有风光过,而今,在大陆却如鱼 得水、如火如荼。
不久,上岛北京、山东、江苏、重庆、福建、广 东、海南,以及上海上岛餐饮连锁、上海浦东上 岛等9家分公司渐次成立,均取得法人资格,与 游昌胜的“上海上岛总部”确立了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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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上岛董事会决定把总部迁往上海, 成立上海上岛有限公司,并将“海南上岛农业 开发公司”所拥有的“上岛(及图)”商标转 让给上海上岛咖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公安 分局以陈涉嫌伪造公司印章,要求上海警方协助 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在两日后押解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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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上海上岛总经理江裕昌反驳说:杭州上岛 公司是2019年1月20日才成立的,它于2019年1月 1日就与海南方面签订了转让协议是根本不可能 的事,因为企业成立前是不可能有公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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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敏潦倒得连股份都买不起
1968年 陈文敏在台湾创建“台湾上岛咖啡” (UBC COFFEE),并注册上岛文字及图商标,主营生 产咖啡豆、咖啡器皿。
陈文敏前期在台湾的生活经历极其复杂,到海南 之前,十分潦倒落魄。
2019年,台湾 “上岛咖啡” 在全岛不过铺开了 20多家连锁店。
到海南之后,由于同乡魏胜森(后上海上岛股东 之一)的介绍,陈认识了游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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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岛”内战频仍
到2019年7月底,“上岛咖啡”全国新开店数超过700 家,在数量上超过星巴克、真锅等咖啡连锁商新开店 数的总和,占据了大陆咖啡市场的大半壁江山。
此时的陈文敏已回到台湾。这位坐在阳明山喝茶的上 岛创始人,不经意瞥见不远处的肯德基人来人往,不 禁怅然。“我也曾试过做咖啡的‘肯德基’”。然而, 他至今也没能成为桑德斯,尽管他的机遇比被投资方 拒绝了1009次的桑德斯好得多。
母店开张还不到半年,第二家上岛出现在广东 东莞。结果,东莞的生意比海口更加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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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底,经过会商,上岛董事会决定将中国 分为几大片区由各大股东分头进行开发经营, 以抓阄的形式来划定各自的"势力范围".
2000年12月,“海南上岛”8名原始股东以抓 阄形式,确定各自在大陆的经营范围,并有 权通过与“海南上岛”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 获得“上岛”商标的使用权。
游昌胜此举精明之处在于,防止陈文敏过 河拆桥,并利用成立新公司之机,兵不血 刃取得“上岛咖啡”商标使用权,一石二 鸟。
在最初的谈判中,这一态度代表了多数股 东的利益,陈文敏只能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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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太太讨债事件 陈文敏拿未付过货款咖啡器材、器皿入股,
遭债主追讨货款。 于是陈文敏便把45%中的10%的股份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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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路某小咖啡馆的每年的房租至少也在20万 元左右;加上人工、水电、各种税费,每间店 每天的营业额要达到3500元才能持平。”
以平均50元/杯,每天要卖出70杯咖啡才能维 持收支平衡。咖啡馆越来越多,竞争日益升级; 仅靠卖咖啡就能养活南山路吗?
南山路很多老板大概并不指望从咖啡馆本身赚 到多少钱,他们看中的,可能只是这一地段商 业用房的巨大潜力。”
然而,在上海、杭州两地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之 内,同样是“上岛文字及图形”的商标专用权, 却有两个店头、两个价码。
一时间,上岛咖啡连锁加盟费成了双方的“最 高企业机密”,而加盟商的询价,却使这一 “最高机密”成为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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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讧形成价格战,使市场对上岛咖啡连锁的品牌 定格在“低价连锁”。刺激游昌胜决心“内讧到 底”的原因是,浙江市场迅猛发展,而在法律上 拥有“上岛”商标专用权的上海上岛总部却分不 到一星半点。
每年数以千万元计、并随着连锁通路的扩张不断增长 的加盟费,使陈文敏脑后那块“反骨”隐隐发胀。于 是,“上岛”内战频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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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战升级
2019年8月,上海上岛(总部)以侵犯商标权, 将杭州上岛告上法庭。
2019年11月27日,上海上岛把杭州上岛告上 法庭。原告上海上岛方称:杭州上岛擅自使 用“上岛咖啡”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要求 两被告拆除店前的“上岛咖啡”店牌,并赔 偿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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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岛咖啡股份构成
1994年游昌胜在海口建成了唐城大厦,遭遇宏 观调控,销售不利。
2019年,游昌胜把第一层辟出来与陈文敏两人 凑合了8个股东,台湾籍占7,开了第一家上岛咖 啡厅。
2019年, “上岛咖啡海口店”开业,开店的初 衷是吸引在琼台商,并以此带动本地人。
股权关系颇为复杂:陈文敏背后另外有人向陈 文敏投资,让作为台湾方面的代表控制45%的 股份.
上岛发展的速度与规模,完全超出当初几 个创始人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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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之初,有8个原始股东,在第一份标志 着它的诞生的公文上,就只有游昌胜、陈文敏和 另外一位姓彭的股东的名字。
只有游、陈、彭是当时书面承认的董事会董事, 但公司的重要事情都是由所有股东点头后进行。
制度近乎空白的灵活性让上岛得到惊人的成长空 间。但同时,隐患也在这个时候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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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敏夫妻店杭州开张不久,上岛大本营——“海 南上岛”也经历了一系列变更:
2019年7月,海南上岛正式撤销;8月11日,游昌 胜等人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 限公司”(总部),此后经商标局核准,该公司通 过原海南上岛与天津广泰的协议,受让了“上岛 文字及图形”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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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杭州上岛也将上海上岛(总部) 告上法庭,称上海上岛商标所有权的取得不 合法,不受大陆法律保护。
杭州上岛则宣称:杭州上岛在2019年1月1日 就与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上岛 "商标转让协议,因此,他们并没有侵权。为 此,杭州上岛出具了加盖双方公章的《区域 委托特许经营许可合同》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