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保密检查方案
保密检查方案1、保密自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批示精神,严格遵守各级保密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我局保密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按照市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装箱保密检查的通知?〔咸办发[20XX]3号〕的要求,经研究,我局要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制订如下自查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自查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自查内容重点检查密码电报、涉密信息资料、三密文件、计算机〔所有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所有U盘、移动硬盘〕、办公网络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对涉密载体〔含纸质〕进行清理。
三、自查方式以自查为主,在认真学习新?保密法?的根底上,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自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检查,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
各科室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此次保密自查工作。
〔二〕标准细致。
对照检查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检查标准,确保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特别是重点涉密岗位,必须进行彻底排查。
凡属纸质涉密文件要统一收缴到档案室,由档案室统一存放、统一处理;连接互联网的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里禁止存储涉密电子文档,个人持有的涉密电子文档要进行彻底清理;办公室、信息科将对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所有U盘、移动硬盘〕和办公网络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台帐,严禁用个人移动存储介质处理公文。
〔三〕务求实效。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的原那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将进行催促整改和复查;对于查出严重违规和涉嫌泄密的问题,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确保保密要求落到实处。
二○XX年五月十一日2、关于保密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窃密活动,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平安,根据金水区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保密检查的通知?〔金保〔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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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执法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60号)要求,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作为全省人防统一适用的裁量基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望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结合网上人防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闽人防办〔2012〕21号)即行废止。
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请于 2016年3月15日前书面向省人防办反馈。
附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结束——。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人防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人防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18•【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人防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省人民防空工程和防空设备协会,各人防从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全力做好人防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开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判断和工作的部署上来。
把科学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做到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细复产复工各项准备。
二、周密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抓关键、盯薄弱,全面周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关于人员防护面临节后大客流返程,大批量务工人员返城,要将外来抵闽人员疫情防控作为重点,着力减少流动性、控制传染源,落实人员管控“六清”:人员底数清、外出情况清、来闽路线清、接触人员清、身体状况清、就诊情况清。
1.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以及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要落实相关医学观察和隔离要求;2.对有咳嗽发热症状的人员要居家休息,体温在37.2℃以上的要及时就诊,并报告单位;3.对与发烧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要定时测量体温,注意个人防范,上班后要报告单位;4.所有人员要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个人出行和在人员较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人防办公室2024年工作总结7篇
人防办公室2024年工作总结7篇篇12.1 引言2024年,人防办公室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民防空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各级人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为民服务”的方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2.2 主要工作及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人防工作有序开展1. 完善人防工作机制。
年初,人防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工作任务,明确了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人防事业发展。
2. 严格落实人防法规。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人防意识。
在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提高人防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人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人防意识1. 开展人防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9·18”纪念日等时机,开展人防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人防知识,提高全民人防意识。
2. 加强人防教育进校园活动。
与教育部门合作,将人防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通过开展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学生的人防意识。
(三)加强人防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护能力1. 推进人防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公共停车场等人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防护能力。
同时,加强人防工程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完善人防指挥系统。
加强人防指挥所建设,完善指挥系统,提高指挥效率。
同时,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四)加强人防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1.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和应急需求,制定完善人防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任务。
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加强物资储备和管理。
建立健全人防物资储备制度,加强物资采购、储备和管理,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2.3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管过去一年人防办公室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莆田市公务员理信息系统机构编码规范
莆田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码规范一、编制原则1、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和《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码规范》,以《全国组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体系标准》中ZB02-2006/JGMC《机构名称代码》为依据,参照《全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码规范》,制定出符合我市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的标准。
2、唯一化从中央到省、市、县直机关,每个组织机构的标识码在全国范围内均唯一。
3、层级化每3位为一层,每一层表示一级机构,将地方汇集点划分层级,根据代码层数判断机构级别。
4、规范化将机构类别进行分类,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同一类别的工作部门,代码中包含相同的代码层(3位代码)。
二、编码对象及编码主体机构代码的编码对象为各级地方汇集点、纳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机关、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严格按照现有标准,为市直党群机关、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各县(区)及其领导机构设定代码。
各县(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按照规范化原则,参照现有标准,为本级纳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设定机构代码。
三、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编制的代码市党群机关、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各县(区)领导机构及地方汇集点,代码为3层9位(详见附表1),前3位代表福建省C59,中间3位代表莆田市F49,后3位用于区别代表市直单位、县(区)汇集点或领导机构,其中:1、市直单位代码为数字(0-9)开头的三位数字。
第一位数字为机构类别标识,见附表2;第二、三位数字为该类别中的某一机构。
例如莆田市教育局代码为C59.F49.419,莆田市总工会代码为C59.F49.811,其中“4”表示政府组成部门,“8”表示人民团体。
2、县(区)汇集点及其领导机构的机构代码为字母开头的三位数字或字母。
第一位字母为县(区)类别,第二位数字为机构排序,第三位数字为机构类别,见附表3。
莆田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
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表一:行政许可(共2项)序号项目名称子项名称实施依据审批部门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备注1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三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高校新校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二)新建十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修建防空地下室。
前款第二项规定中,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五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修建。
其中设区的市所辖的市、区按照上限要求修建,所辖的县按照下限要求修建。
第十六条: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
第十七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必须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对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3)【部门规章】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和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莆田市涵江区人防办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
莆田市涵江区人防办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共七项)(一)项目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权力编码:PT03RF-XK-0001);承办人:陈鸿鉴;分管领导:许玉坤;7个工作日】法律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三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高校新校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二)新建十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修建防空地下室。
前款第二项规定中,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五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修建。
其中设区的市所辖的市、区按照上限要求修建,所辖的县按照下限要求修建。
第十六条: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
第十七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必须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对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未执行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规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9.27•【字号】闽人防办[2010]119号•【施行日期】201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防办[2010]119号各设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的审批管理,确保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相关的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的审批应当符合本规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以及新建、改造、扩建的其他人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的审批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的范围和规模。
(二)防护类别和抗力级别。
(三)战时功能。
(四)总平布局及与周边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的连通关系。
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和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高校新校区、重点镇(乡)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法规,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本规定所称的新建项目是指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民用建筑项目,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以及除工业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应建防空地下室的规模应根据本省有关法规,按照以下要求处理:(一)十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确定。
对于含有裙楼的塔楼式建筑,首层建筑面积包含有裙楼的面积;(二)十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例确定;(三)十层(含)以上建筑与其它建筑之间的连接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该连接体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百分比例确定:1、连接体层数不超过九层,且房间为单跨进深,作为走廊、连通道、楼梯等功能使用。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地铁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质量管理的通知-闽人防办〔2021〕17号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地铁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质量管理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地铁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质量管理的通知闽人防办〔2021〕17号福州、厦门市人防办:为促进兼顾人防需要的地铁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确保地铁人防防护功能和设备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加强地铁人防防护设备质量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与地面相连的出入口、通风口、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区间隔断门、防淹门等关键部位和重点设施应符合人防防护标准。
二、地铁工程人防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选用的人防防护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选用国家人防设计标准图集明确的定型产品。
确因条件限制需选用非定型产品的,建设单位在组织专家进行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时,同步对其进行防护安全性评估。
三、防护设备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对地铁工程人防防护设备产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
四、地铁工程人防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人防工程监理管理有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组织开展人防防护设备进场安装专项监理工作。
选用非定型人防防护设备产品的,监理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编制设备监造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有关监造措施。
五、防护设备运到现场后,地铁工程人防监理单位应参加设备制造单位与接收单位的交接工作。
六、各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地铁工程人防防护设备质量列为重点监管内容,指导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确保人防防护设备质量和使用安全。
完整word版,保密检查方案
保密检查方案1、保密自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批示精神,严格遵守各级保密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我局保密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按照市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装箱保密检查的通知》(咸办发[20XX]3号)的要求,经研究,我局要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制订如下自查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自查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自查内容重点检查密码电报、涉密信息资料、三密文件、计算机(所有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所有U盘、移动硬盘)、办公网络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对涉密载体(含纸质)进行清理。
三、自查方式以自查为主,在认真学习新《保密法》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自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检查,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
各科室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此次保密自查工作。
(二)规范细致。
对照检查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检查规范,确保不漏一人、一机、一盘、一网,特别是重点涉密岗位,必须进行彻底排查。
凡属纸质涉密文件要统一收缴到档案室,由档案室统一存放、统一处理;连接互联网的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里禁止存储涉密电子文档,个人持有的涉密电子文档要进行彻底清理;办公室、信息科将对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所有U盘、移动硬盘)和办公网络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台帐,严禁用个人移动存储介质处理公文。
(三)务求实效。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将进行督促整改和复查;对于查出严重违规和涉嫌泄密的问题,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确保保密要求落到实处。
二○XX年五月十一日2、关于保密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窃密活动,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金水区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开展保密检查的通知》(金保〔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防办〔2021〕62号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防办〔2021〕62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新制定的《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经省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的意见》(闽人防办〔2010〕120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11月26日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规范行政许可和易地建设费缴纳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国家及本省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含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第三条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一)确因建在流砂、暗河等地段受地质、地形条件限制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能就地修建的;(二)除高层建筑外,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小于四百平方米的。
第四条属于第三条第一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必须持勘察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单位出具的资料,报经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
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核查,满足申报条件的,召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特邀三名(含)以上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批准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参加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地质论证的专家是指具有结构或地质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特邀专家不能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担任。
方案莆田方案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
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10]45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闽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市委“三个持续”的要求,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实践,促进人防部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改进作风、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莆田新一轮发展。
二、绩效管理内容2010年,市人防办绩效管理围绕政府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绩效责任体系的构建、绩效目标的推进与实施、绩效目标的信息收集、分析与监控、绩效评估的组织和绩效的激励与改进等六方面内容,着力构建科学可行的制度框架、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细化,形成各级指标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表)。
三、组织领导绩效评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党组统一领导,成立市人防办2010年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党组书记、主任吴庆伟担任,对办绩效评估工作负总责;副组长由卓金瑞副主任担任,具体负责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成员为综合科黄素元、指通科李石磊、工程科郑德泉和法规科周以胜。
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综合科长黄素元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确保绩效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绩效管理的实施(一)设定绩效管理目标。
根据市人防办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市人防办的年度目标任务,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后,上报市效能办,并在政府网、人防网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待市效能办批复后组织实施,并在“莆田廉政网”、“莆田市政府网”、“莆田市人防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我评估。
市人防办于2011年1月10日前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单位绩效开展自我评估和分析,自评结果和绩效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市效能办。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02•【字号】•【施行日期】2015.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为加强我省人防工程监理管理工作,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项目监理合同备案工作建设单位在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报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持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人员岗位证书等材料原件(查验后退还),填报《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项目合同备案登记表》(附件)后,申请项目监理合同备案。
项目监理机构的岗位人员除总监和总监代表外,还应当具有一定数量具备人防资格的土建和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通过省人防办门户网站,核查监理企业人防资质和监理人员人防资格情况(省外企业核查其入闽从业备案登记表),同时,根据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核查业务范围和配备的监理人员数量。
对于符合要求的,应在《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项目合同备案登记表》签验盖章。
二、加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管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对工程实体进行质量监督时,应同步核查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和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具有人防资格,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在岗、监理文书质量以及其他从业行为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将违规行为报人防主管部门。
监理机构除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可视工程实际进度需要派驻外,其他岗位人员不得缺岗;总监代表、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项目中任职;项目实施中途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以书面方式报原报备机关备案。
三、规范项目监理质量文书防空地下室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需要的建设监理,监理企业应当按照《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评定书〉的通知》(闽人防办〔2015〕8号)要求,进行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质量评定工作,并由具备人防资格的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在相关质量文书上签字。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14•【字号】•【施行日期】2013.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人防办、各防护设备企业:为了提高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增强企业生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加强防护设备产品质量管理,我办定于12月在漳州市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业务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能手岗位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并组织参观福建元铠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标准化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培训及竞赛时间为2天。
二、参加人员:省办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省人防质监站、省人防培训中心有关人员;各设区市人防办分管领导;各防护设备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安装管理人员4名(办理上岗证书)以及参加比武竞赛有关人员。
三、报到地点:漳州市金峰开发区谢溪头片区金星路南侧(福建元铠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一)各企业参加技能比武竞赛人员7日下午17时前报到。
(二)各设区市人防办分管领导、各防护设备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安装管理人员8日下午17时前报到。
四、比武竞赛及业务培训对象:10家防护设备资质企业。
五、比武竞赛内容:按照国家人防办07FM-017标准加工图的要求,现场完成一樘BFM1220-15的钢筋混凝土防护门的门框、门扇制作任务,并按照比武竞赛有关规则进行评判。
获得比武竞赛前三名的企业,省办予以表彰。
六、业务培训内容: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培训。
七、活动议程附后八、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挑选技术骨干参赛,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
(二)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省和漳州市人防质量监督站有关技术人员组成评判组。
(三)比赛方法,采取百分制的评比方法(评比细则附后),评选出团体前三名,团队技术能手12名。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防部门2016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防部门2016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1•【字号】•【施行日期】2016.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人防部门2016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本办各处、直属各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通知》(闽政文〔2016〕134号)要求和2016年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全省人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按照《省人防办2016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见附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以加强消防安全防范为重点,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人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和本办机关、直属各单位要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开支;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检查考评范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与人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同考评。
二、完善制度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治长效机制,提高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每半年要组织一次系统内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在重大节日、“两会”期间、冬春季节组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问题及整改台账,针对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企业失信惩戒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企业失信惩戒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5.17
•【字号】闽人防办〔2021〕31号
•【施行日期】2021.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企业失信惩戒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闽人防办〔2021〕31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信用〔2021〕1号)要求,经2021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企业失信惩戒制度》(闽人防办〔2020〕7号)和《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企业失信惩戒制度>有关条款的通
知》(闽人防办〔2020〕63号)两个文件。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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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10]45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闽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市委“三个持续”的要求,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实践,促进人防部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改进作风、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莆田新一轮发展。
二、绩效管理内容
2010年,市人防办绩效管理围绕政府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绩效责任体系的构建、绩效目标的推进与实施、绩效目标的信息收集、分析与监控、绩效评估的组织和绩效的激励与改进等六方面内容,着力构建科学可行的制度框架、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细化,形成各级指标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表)。
三、组织领导
绩效评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党组统一领导,成立市人防办2010年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党组书记、主任吴庆伟担任,对办绩效评估工作负总责;副组长由卓金瑞副主任担任,具体负责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成员为综合科黄素元、指通科李石磊、工程科郑德泉和法规科周以胜。
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综合科长黄素元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确保绩效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绩效管理的实施
(一)设定绩效管理目标。
根据市人防办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市人防办的年度目标任务,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后,上报市效能办,并在政府网、人防网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待市效能办批复后组织实施,并在“莆田廉政网”、“莆田市政府网”、“莆田市人防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我评估。
市人防办于2011年1月10日前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单位绩效开展自我评估和分析,自评结果和绩效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市效能办。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人防办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加强各个
环节的衔接,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努力形成绩效管理的整体合力。
(二)精心组织,长效运行。
围绕职能职责,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从行政管理的要求出发,组织人员精心研究,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提升工作绩效的方法和途径,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用机制管理人、规范人、引导人。
(三)求真务实,确保实效。
把绩效管理与人防部门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通过绩效管理促进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附:2010年度市人防办绩效管理指标考核及数据采集责任体系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
2010年度市人防办绩效管理指标
考核及数据采集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