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与交付管理规定》B1-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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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履历
修订版次修订内容修订时间A1 新版发行2013/11/12 A2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变更部门名称2016/06/15 B1 整版修订2017/03/15
批准记录
〔物流主管〕拟制/日期〔物控部经理〕
审核/日期
〔物控部分管领导〕
批准/日期
1.0 目的
为了对公司的产品从制造过程至交付到顾客过程中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的管理。
3.0 定义
3.1中储:指我司产品交到我司指定第三方仓库,并由第三方进行仓储、配送管理的作业方式。
4.0 职责
4.1研发中心负责编制产品搬运、存储、包装、防护和交付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4.2工程部负责产品搬运、存储、包装、防护和交付作业指导书的制订。
4.3物控部负责按照产品搬运、存储、防护和交付作业指导书作业,并对运输过程的产品防护质量进行监视。
4.4品质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4.5生产部负责按照包装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包装,并选择合适的工具搬运产品及物料。
4.6其他部门负责其部门所在责任区域内的物料及产品防护。
5.0 规定
5.1搬运
5.1.1物控部根据工程部编制的搬运防护作业指导书作业,以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在生产线和库房不会因搬运方式不当而导致其变形、损坏。
5.1.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定的搬运方法进行搬运,确保过程中人身安全和物资安全。
5.1.3搬运过程中要保护好各种标识,防止丢失、损坏、错漏。
5.1.4若搬运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物流主管和品质主管报告,并积极配合解决问题。5.1.5操作人员定期对搬运工具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搬运安全高效。
5.2 储存
5.2.1经IQC判定为合格的物料,将随同IQC签署的CJAE-QP09-R001《来料报检单》一同交于库房入库,具体按照CJAE-QP091《来料检验控制程序》执行。库房有责任保证入库物料的储存质量,只有合格的物料才能供生产使用。
5.2.2只有经品质部判定为合格的成品才能入成品仓库储存。
5.2.3所有入库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分区,标识清晰;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
5.2.4物料及产品均有规定储存期限,库房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物料进行检查。若超过储存期限,应重新提请IQC或者OQC检验,具体按照CJAE-WI9003《仓库环境及储存期限管理规定》执行。
5.2.5库房进行物料及产品发放时,应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具体按CJAE-WI9002《仓库先进先出管理规定》执行。
5.3 包装
5.3.1研发中心根据产品的特点及顾客的要求对包装进行设计。设计包装时应考虑在包装物上设立必要的防护标识,如小心轻放,堆码层数、易损、防淋、防压、保质期限、数量等防护标识。若客户有特殊要求,需要将其转化为内部要求执行。
5.3.2 生产部按照工程部提供的包装作业指导书执行包装。
5.3.3 包装完成后,品质部负责监督包装执行情况。
5.4防护
5.4.1生产和物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物料和成品提供适当的防护措施,以保证产品形成过程至交付到顾客之前不被破坏。
5.4.2所有进入库房的物料均不能直接摆放在地上,应摆放在卡板或者货架上,以免物料受潮。5.4.3物料在库房摆放时应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控制高度”,以免受压变形。
5.4.4对于危险化学品保管必须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摆放”。
5.4.5包装后的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处,避免雨淋曝晒和污染。
5.4.6特殊物料在仓储期间要特殊保管,对贵重物料要严加保管,必要时上锁,容易变质的物料在仓储期间,要采取适当防护措施以防止其变质。
5.5 交付
5.5.1成品出库时,物控部根据销售订单安排产品交付,同时通知品质部进行出货前检验,检验合格后发货。
5.5.2物控部办理出库手续,成品出库单的正本由库房保存,财务部、市场部各保留一份成品出库
单副本。
5.5.3市场部凭借成品出库单及送货单作为与财务对账的依据。
5.5.4财务部依据客户的付款日期向客户追款。
5.6运输
5.6.1物控部根据客户要求按时、按量、按指定地点配送货物。交付过程中原则上市内准时配送制使用厢式车,当定单突增引起厢式车不能满足时,必须加盖防雨用具,确保产品不被淋湿;市外根据交付紧急程度和物流运输周期采取航空或陆运方式进行发货。
5.6.2物流公司的选定
5.6.2.1物控部通过从各家物流公司的运输实力、价格、保障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筛选,然后通过财务部进行核价,最终选定满足我司要求的物流公司并签订《物流运输协议》。
5.6.3物流公司的管理
5.6.3.1物流公司按照签订的《物流运输协议》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若有因物流运输过程造成的任何问题,物控部按照《物流运输协议》对物流公司做出相应的处理。
5.6.3.2主机厂(客户)对我司临时的变更或要求,物控部需及时传达到物流公司,并宣贯到位。
5.6.3.3物控部对已经签订协议的物流公司需进行定期评定。定期评价分为月度评价和年度评价。
5.6.4物流公司月度评价
5.6.4.1物控部通过主机厂对我司交付质量(及时性、准时性、服务质量等)反馈情况,对物流公司进行月度考评。
5.6.4.2每月考评排名倒数第一的物流公司需进行整改。
5.6.4.3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物流公司,物控部应根据情况启动第二物流公司寻源工作。5.6.5物流公司年度考评
5.6.5.1物控部根据CJAE-WI9005-R001《第三方中储物流公司定期评价表》对物流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评,考评时间为每年12月25-30日。
5.6.5.2物流公司年度考评成绩为全年月度考评的平均值,考评结果由物控部传递给物流公司。5.6.5.3对年度考评结果最差的物流公司进行淘汰,并按5.6.2重新选定新的物流公司。
5.7中储
5.7.1中储公司的选定
5.7.1.1若为主机厂(客户)指定的中储,则按客户要求,我司与指定的中储签订《第三方仓储物流协议》,中储公司涉及我司产品的所有作业活动必须满足我司要求。
5.7.1.2若客户未指定中储,则物控部从各大主机厂推荐的中储公司中,根据各家中储公司的配送及时性、价格、服务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筛选,然后通过财务部进行核价,最终选定满足我司要求的中储公司并签订《第三方仓储物流协议》。
5.7.2中储公司的管理
5.7.2.1当货物抵达我司指定中储后,中储公司负责货物接收、仓储管理、按照订单配送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