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如何变更保险合同各条款

合集下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20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20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20版)关于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新费率浮动系数⽅案》的通知中国银保信、各车险经营公司:为全⾯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化车险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业协会组织⾏业⼒量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新费率浮动系数⽅案》进⾏修订,已经监管部门通过,现予以印发,供参考使⽤。

保险业协会联系⼈:张瑾⽟联系邮箱:zhangjinyu@ 附件1:特别提⽰: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向您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

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不要重复投保。

在投保本保险后,您可以投保其他机动车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总则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书⾯形式。

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应当⼀次⽀付全部保险费。

保险费按照中国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定义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是指投保⼈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

投保⼈是指与保险⼈订⽴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管理⼈。

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遭受⼈⾝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员、被保险⼈。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交通事故,保险⼈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赔偿⾦额。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方式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方式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方式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内容可能需要进行变更,或者出现需要终止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介绍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方式,并探讨在不同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方式1. 协商一致的变更:在保险合同履行期间,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合同进行变更。

变更内容可以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等方面的调整。

双方在变更时应明确变更内容,并在保险合同上做出书面记录。

2. 书面变更通知:当保险合同中的某些条款需要进行变更,但需要征得对方同意且事先无法得到的情况下,变更方应向对方提供书面变更通知。

通知应包含被修改的条款、修改的内容、生效日期等信息,并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复。

3. 补充协议的签订:保险合同的变更也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

补充协议可以对原有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增加或删除。

补充协议的签订应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并在原有保险合同上加盖公章。

二、保险合同的终止方式1. 履行完毕终止: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且保险金给付完毕后,保险合同终止。

此时,双方已完成各自的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2. 保险期限届满终止: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投保人也不再享受保险保障。

3. 合同解除或撤销: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保险合同的终止可能需要解除或撤销。

例如,当保险公司违反合同条款,无法履行保险责任时,投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

另外,当双方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合同的解除或撤销。

4. 协商一致终止:在保险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终止合同。

终止合同前双方需要就终止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在书面记录中明确双方的意愿和责任承担。

总结: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方式是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重要的法律规定。

当合同需要进行变更时,双方应通过协商一致、书面变更通知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

保险合同的变更

保险合同的变更

保险合同的变更一、背景介绍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可能需要进行变更。

本文将就保险合同的变更进行详细介绍。

二、保险合同变更的方式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1. 协商一致保险合同的变更最常见的方式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合同条款。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条款的修改和调整,以达到更好的保险保障效果。

2. 补充协议当双方无法就保险合同的具体修改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

补充协议是在原有合同基础上,对特定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 续保合同在保险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通过签订续保合同的方式达成新的保险合同。

续保合同通常会保留原有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三、保险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在进行保险合同变更时,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性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在进行变更时,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性。

2. 书面形式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变更文件,并在文件上亲笔签名。

变更文件应当明确记录变更的内容和生效时间,以防止后续的争议。

3. 通知义务保险合同的变更需要事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通知可以采用书面通知、邮件通知等方式进行,双方应当在通知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并给对方合理的回复时间。

4. 合同效力保险合同的变更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文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保险保障的连续性。

四、保险合同变更的案例分析下面将以实际案例分析保险合同的变更情况,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合同变更的具体操作过程。

案例一:某公司保险合同的主险条款需要进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变更协议,并在协议上亲笔签名。

2020年9月19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2020年9月19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附件1:特别提示: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向您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

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不要重复投保。

在投保本保险后,您可以投保其他机动车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保险费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定义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保单修改与变更流程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保单修改与变更流程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保单修改与变更流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客户保单修改和变更时,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流程和规定,以确保保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介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处理保单修改和变更时所需要遵循的流程,并解释每个步骤的具体操作。

一、了解客户需求工作人员在处理保单修改和变更之前,首先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其需求和要求。

这包括了解客户希望修改或变更的保单细节、原因以及所需要的时间等。

二、核实信息在了解客户需求后,工作人员需要核实客户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这包括核对客户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保单信息、身份证明等。

只有在保证客户提供的信息正确有效后,才能进行后续的操作。

三、分析保单条款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要求,工作人员需要仔细分析保单条款,确定保单修改或变更是否符合保险公司的政策和规定。

如果保单修改或变更违反了相关条款,工作人员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并提供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

四、制定修改方案在确认保单修改或变更符合保险公司政策后,工作人员需要制定具体的修改方案。

这包括修改保单的内容、保险金额、受益人等。

工作人员需要确保修改方案与客户的需求相符,并在方案中注明所需的手续和文件。

五、协助客户办理手续一旦修改方案制定完毕,工作人员需要协助客户办理相应的手续。

这可能涉及到填写表格、提供证明文件、缴纳费用等。

工作人员应指导客户正确、完整地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六、审核和确认客户办理手续后,工作人员需要对客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确认。

这包括核对客户填写的表格是否完整、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等。

只有在确认客户提交的材料符合保险公司的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七、办理保单修改或变更审核和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可以正式办理保单的修改或变更手续。

这可能包括系统录入修改信息、生成新的保单文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等。

工作人员需要确保修改或变更的过程准确无误,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八、通知客户在保单修改或变更完成后,工作人员需要及时通知客户结果。

2020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2020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2020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Word文档/文字可改实用范本 | DOCUMENT TEMPLATE保险合同2020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一部分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第一条车辆损失险:(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实用范本 | DOCUMENT TEMPLATE保险合同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责任免除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实用范本 | DOCUMENT TEMPLATE保险合同(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人保财产一切险条款2020年

人保财产一切险条款2020年

人保财产一切险条款2020年(原创版)目录1.人保财产一切险条款 2020 年概述2.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3.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免除4.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期间和续保5.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赔偿6.人保财产一切险的常见问题解答正文一、人保财产一切险条款 2020 年概述人保财产一切险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旨在为企业和家庭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障。

2020 年,人保财产一切险的条款进行了更新,以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保险市场需求。

二、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2.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3.突发性事故,如管道破裂、水渍损失等造成的财产损失;4.责任纠纷,如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等导致的财产损失。

三、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免除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免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战争、军事冲突、恐怖主义等政治风险导致的财产损失;2.地震、海啸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3.保险标的的固有缺陷、自然磨损、陈旧过时等导致的财产损失;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财产损失。

四、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期间和续保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后,被保险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续保。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五、人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赔偿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后,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并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六、人保财产一切险的常见问题解答1.问:question1answer12.问题 2answer23.问题 3answer3综上所述,人保财产一切险条款 2020 年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全面的财产保障,同时对保险责任范围、免除责任、保险期间和续保、保险赔偿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新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新修订)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保险合同,是指企业(合同签发人)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特定保险事项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

保险事项,是指保险合同所承保的、产生保险风险的不确定未来事项。

保险风险,是指从保单持有人转移至合同签发人的除金融风险之外的风险。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下列保险合同:(一)企业签发的保险合同(含分入的再保险合同);(二)企业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三)企业在合同转让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上述保险合同。

签发保险合同的企业所签发的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适用本准则。

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入人(再保险合同签发人)与再保险分出人约定,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对应的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等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是指赋予特定投资者合同权利以收取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的金融工具。

附加金额由企业(合同签发人)基于特定项目回报相机决定,且预计构成合同利益的重要部分。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基于非金融项目未来使用情况等形成的合同权利或义务,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职工薪酬计划、股份支付等形成的权利或义务,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三)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四)生产商、经销商和零售商提供的余值担保,以及租赁合同中由承租方提供的余值担保,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5/6/2020
五、自杀条款
• 寿险合同条款之一,即规定自杀不属于包 责任范围,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条款。不少国家在保险条款中对自杀有时 间上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特定的期间 内(通常为签单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自 杀,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只限于 退回已缴纳的保费(可以计息或不计息) ,2年后就不把故意自杀列为除外责任,保 险人仍应给付保险金,其原因在于人寿保
• 误告年龄小于真实年龄, 保险人可要求被 保险人补缴少交的差额及产生的利息或按
5/6/2比020 例承担给付保险金额责任。
三、宽限期条款
• 宽限期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
• 很多人寿保险合同采用分期缴纳的形式, 即投保人除了在保险合同生效时缴纳第一 期保险费外,每年在保单生效的对应日也 应该缴纳约定数额的保险费。但是由于很 多实际原因,不可能每个投保人长期如一 地每年都按时缴纳保险费。如果因为投保 人没有按时缴纳保险费而使保险合同失效 ,就会频繁大量地恢复合同效力,这对保
5/6/2尚020 有余额,则在合同期满时,该余额应付
九、战争条款
• 战争所致的死亡率或者损失程度较高且难 以预料,在制定正常的人寿保险费率时, 不可能将战争所致死亡的因素计算在内。
5/6/2020
八、自动垫交保费条款
•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以现金价值可以 抵付保险费,使被保险人不致因未付保险 费而引起保险合同失效的条款。一般人身 保险合同规定,保险费超过期限而仍未继 续缴付保险费时,保险合同即行失效。如 附有自动垫交保险费贷款这一条款,保险 人将自动以合同规定的现金价值为保单所 有人抵付应交的保险费,使合同继续有效 ,直至该现金价值抵付保险费到保险期满
• 投保人有权任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 处理这种现金价值:

2020年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2020年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要点乙方(保险人)按照承包险别在甲方(被保险人)车辆受损时承担保险责任。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第一章总则一、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伺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第二章保险责任四、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 碰撞、倾覆、坠落;2. 火灾、、爆炸,3.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 暴风、龙卷风;5.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五、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三章责任免除六、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1.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2.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3.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4.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5.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6.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2020年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2020年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导语:保险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和根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机构的核心职能,是保险行业的共同责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xx〕29号),推进依法监管、严格依法保护、倡导依法维权,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下面是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参考。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前提,以实施预防性保护、过程性保护为重点,以强化公司主体责任、实施透明度监管为核心,以加大查处力度、加强监督考核为手段,以注重消费者教育、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为基础,着力解决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消费者的保险知识水平和维权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合理。

依照法律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尊重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支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

注重信息披露,加强透明度监管,及时、主动公开保险企业经营和政府监管中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情况,为消费者的选择提供充分信息。

三是坚持协同推进。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消费者组织及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建立起健全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搭建起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

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保险行业形象和社会信誉切实改善。

(四)树立客户第一的经营理念。

保险公司要强化服务意识,适应客户需求开发多样化的保险产品,提供个性化、定制化、高品质的保险服务。

践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诚实守信经营,公平对待消费者。

真题考试:2020 保险学原理真题及答案(1)

真题考试:2020 保险学原理真题及答案(1)

真题考试:2020 保险学原理真题及答案(1)1、凡是一次缴清年金现价,就可进入给付年金周期,这种年金保险称为(单选题)A. 延期年金B. 趸缴即期年金C. 变额年金D. 年缴即期年金试题答案:B2、会计行政法规包括(多选题)A. 会计法B. 总会计师条例C.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E. 企业会计准则试题答案:B,C,D3、相对免赔额规定为500元,汽车在一次保险事故中的修理费达5000元,则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赔偿额是(单选题)A. 4500元B. 5000元C. 5500元D. 3000元试题答案:B4、作为保险合同的主体,被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通常确定被保险人的方式主要有(多选题)A. 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B. 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C. 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D. 由保险人指定被保险人E. 由受益人指定被保险人试题答案:A,B,C,D5、保险人通常会给予承保的风险是(单选题)A. 纯粹风险B. 基本风险C. 投机风险D. 经济风险试题答案:A6、定值保险合同适用于(单选题)A. 家庭财产保险B. 企业财产保险C. 农作物保险D. 货物运输保险试题答案:D7、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自留额和分保额的有(多选题)A. 成数再保险B. 溢额再保险C. 比例再保险D. 非比例再保险E. 超额赔款再保险试题答案:A,B,C8、限额领料单一般可设计成一式三联,分送领料部门、仓库和会计部门,用途包括【】(多选题)A. 据以领料B. 据以发料C. 据以记账D. 增加开单及审批E. 一次性使用控制试题答案:A,B,C9、下列关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的表述,正确的有【】(多选题)A. 支出应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B. 研究阶段支出应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C. 研究阶段支出应按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分为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D. 开发阶段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E. 开发阶段支出应按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分为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试题答案:A,B,E10、被保险人(债务人、义务人)根据权利人(债权人)的要求保险人申请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称为(单选题)A. 责任保险B. 信用保险C. 雇主责任保险D. 保证保险试题答案:D11、企业关键财会岗位进行轮换的时间周期一般为【】(单选题)A. 在最长不短于十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B. 在最长不超过十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C. 在最长不短于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D. 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试题答案:D12、在确定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费率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多选题)A. 车辆用途B. 驾驶员人员情况C. 车辆本身及维修状况D. 车辆行使区域E. 车辆存放场所试题答案:A,B,C,D,E13、罗某是某寿险公司重大疾病险的被保险人,在一次单位体检中几乎从不参加体检的罗某也在体检队伍中,体检中发现其患有肝癌而且已到晚期,保险人在核赔中发现罗某平时的活方式非常糟糕,结果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商业保险业务,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示范条款。

第二条本示范条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办理的机动车商业保险业务。

第三条本示范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第四条本示范条款所称被保险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五条本示范条款所称保险人,是指与被保险人签订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六条本示范条款所称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的起止时间。

第七条本示范条款所称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第八条本示范条款所称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限额。

第九条本示范条款所称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十条保险人按照下列保险责任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本身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 自然灾害:洪水、地震、海啸、台风、暴风雪等自然灾害;2. 交通事故:碰撞、倾覆、坠落等交通事故;3. 火灾、爆炸、盗窃、抢劫、抢夺;4. 被保险人遭受的人身伤害;5. 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损失。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 碰撞、倾覆、坠落;2. 火灾、爆炸;3. 盗窃、抢劫、抢夺;4. 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

(三)全车盗抢保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四)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合同变更流程具体步骤.doc

保险合同变更流程具体步骤.doc

保险合同变更流程具体步骤()保险合同解释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变更保险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原保险合同中的必要之点,如危险程度、标的种类或数量、保险金额、存放地点、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名称、受益人等发生变化,被保险人都必须提出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签发批改单(批单)。

那么,保险合同变更流程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保险合同变更流程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形式无论是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还是主体变更,都要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采取一定的形式完成。

1、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

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事项的要求,保险人审核,并按规定增减保险费,最后签发书面单证,变更完成。

2、保险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原保单进行批注。

对此一般要出具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以注明保险单的变动事项。

二、保险合同变更流程具体步骤合同的变更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变更(主体变更),一般多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变更;保险利益变更(客体变更);保险责任范围或约定事项的变更(内容变更)三类。

除可转让的保险合同(如货物运输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变更主体毋需征得保险人同意外,其余的变更均需通知保险人,征得保险人同意外,并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保险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批单是保险合同变更的重要依据,与保险单一样,也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惯例,批单可以修改、否定保险单上的内容。

如果批单上的内容与保险单上的内容不符,或产生抵触,应以批单上内容为准。

在具体实务中,若批单与保险单正文发生矛盾,采用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书写优于打印、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的解释原则。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条款(2020版)修订对照表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条款(2020版)修订对照表

期间;
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 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删除
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 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删除
7、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 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
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
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 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
在上下车的人员。
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
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 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 (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 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 约定负责赔偿。
(一) 碰撞、倾覆、坠落;
删除
(二) 火灾、爆炸;
删除
(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删除
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 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

2020年(金融保险)保险条款

2020年(金融保险)保险条款

(金融保险)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保险合同范本更新流程

保险合同范本更新流程

保险合同范本更新流程一、需求收集与评估1. 内部各部门(如销售、理赔、法务等)根据业务发展、法律法规变化、市场反馈等因素,提出对保险合同范本更新的需求和建议。

2. 对收集到的需求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其必要性、紧急性和影响范围。

二、拟定更新方案1. 由法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拟定保险合同范本的更新方案。

2. 明确更新的具体内容、条款修改方向、新增或删减的条款等。

三、法律合规审查1. 将拟定的更新方案提交给法律合规部门进行审查。

2. 法律合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对更新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四、精算评估1. 对于涉及保险费率、保险责任等与精算相关的更新内容,交由精算部门进行评估和测算。

2. 精算部门确保更新后的合同在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和合理性。

五、内部审批1. 经过法律合规审查和精算评估后的更新方案,依次提交给相关管理层进行审批。

2. 审批过程中,各管理层根据公司战略、风险控制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批准更新方案。

六、修订与完善1. 根据审批通过的更新方案,对保险合同范本进行修订和完善。

2. 确保修订后的合同语言清晰、准确,逻辑严谨,无歧义。

七、外部征求意见(如有需要)1. 对于重大的合同范本更新,可能需要征求外部专家、监管部门或客户代表的意见。

2. 对收集到的外部意见进行整理和分析,合理的予以采纳。

八、最终审核与定稿1. 对修订完善后的合同范本进行最终的审核,包括内容的准确性、格式的规范性等。

2. 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最终版本并定稿。

九、发布与培训1. 正式发布更新后的保险合同范本,并将相关信息传达至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

2. 组织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新合同范本的内容和变化,能够准确地向客户进行解释和销售。

十、存档与跟踪1. 将更新前后的保险合同范本及相关文件进行存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审计。

2. 跟踪新合同范本的实施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为后续可能的进一步优化提供依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何变更保险合同各条款
保险合同是要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订定的合同,具有种种法律上的关系。

保险合同内容或有关事项,如有不符、错误或更动,要保人应办理变更或更正,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且批注於保险单上。

有关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及更正事项主要如下:
* 交费地址变更
* 投保人变更
* 受益人变更
* 被保险人出期及性别更正
* 其他文字错误更正
* 交费方法变更
* 交费期限变更
* 收费方式变更
* 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类别变更
* 减少保险金额
* 减额缴清保险、展期定期保险
* 中途附加各种附约
* 中途终止各种附约
收费地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往来与联系的地点。

投保人要维护保险权益不致中断,于住所或收费地址有更动时,应即时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投保人若不做通知,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记载最后住所或收费地址所发送 ___,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投保人是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之人。

通常,变更有二种情形:
(1)投保人请求变更;
(2)继承关系变更。

受益人是指经被保险人指定,或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通常在投保时指定。

受益人分为:
(1)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2)死亡保险金受益人。

(3)残废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 含住院医疗及外科手术等 ) 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不得办理指定或变更。

以上除第(3)项外,投保人得於保险事故发生前变更受益人,但需经被保险人同意,且批注於保险单上,始生效力。

出生日期或性别错误,会影响被保险人年龄计算与保险费率。

投保人接到保险单时应立即核对,如有错误或不符,请办理错误更正。

由于客户姓名、 ___号码更改或其他资料变化,保单内容也需同时进行变更。

分期交付的续期保险费,於各期续期保险费应缴日前,交费方法皆可申请变更。

即月缴、季缴、半年缴及年缴均可相互变更。

但实务上,以配合年度内已经交付的月数办理,例如,月缴交付三次保险费可变更为季缴,交付六次可变更为半年缴等。

交费期限变更
交费期限是指5年缴、10年缴和20年缴等,一些保险公司(如平安保险公司)受理交费期限缩短业务,即20年缴改为10缴、5年缴,10年缴改为5年缴等业务,变更时应补交两种交费期限的准备金差额。

收费方式是指银行自动转帐交费、到保险公司柜台交费和保险公司派专人上门收费等保险公司收取续期保费的方式。

其中银行自动转帐是最方便、最有效的方式,因此各保险公司都提倡由其他收费方式改为银行转帐方式。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