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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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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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1、关键节点验收应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参加,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

2、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应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条件验收。

一类关键节点:深基坑首次开凿、矿山法隧道首次开凿(灭火)、盾构隧道盾构机终到/抵达、盾构/矿山法隧道联络地下通道开凿;二类关键节点:深基坑开挖(首次除外)、矿山法隧道竖井马头门开挖、矿山法隧道扩大段开挖、矿山法隧道首次防水及衬砌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轨行区铺轨。

建设、监理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实际须要,可以减少须要展开条件环评的关键节点,或将二类升格为一类展开条件环评,但严禁将一类降格为二类展开条件环评,也严禁擅自增加有关规定确认的关键节点环评。

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计划中应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4、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实行情况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环评计划》所确认的项目内容展开逐项送检。

在送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关键节点环评分类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明确提出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环评提出申请。

一类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组织,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检测、测量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参加过有关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会的专家);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担任验收组组长;二类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环评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非政府,环评组成员包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融合相同关键节点的具体内容环评内容,还应当应邀工程建设单位有关人员,例如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勘测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等出席;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担任验收组组长。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市轨道交通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为加强市轨道交通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标准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准确把控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序,促进施工任务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首件验收管理项目经理部首件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资、设备、测量、试验、监测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对于本标段明挖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钢支撑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喷射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首件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实体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在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检查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二资料检查;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的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平行检测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首件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严格控制:一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试验室应按相关规定检验,承担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二各工序质量控制应满足施工技术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三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首件验收合格标准一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规范要求;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规范要求;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类,除专门要求外,合格总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倍;三具有完整的施工依据、质量检验记录;四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和抽样检测资料完整;五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首件工程验收程序一首件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进行初步验收,工程部负责编写首件工程施工总结,包括首件工程概况,首件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首件工程施工情况,各工序检测试验数据及相关报告,首件工程质量评价,首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技术问题及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初步验收合格后将初评结果报监理,申请监理进行首件工程验收;二合格的首件样板工程,其施工工艺标准、方法和参数作为后续工程施工的标准,经标段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以保障后续工程质量水平不低于首件工程的质量标准;三当首件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对验收指标不达标的分项首件必须返工,并按各方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相应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及质量意识,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各方验收,提高产品首件验收合格率,形成奖罚机制;经评审达标的分项首件工程,对各方在验收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引起重视,对产品的工程质量要精益求精,做好样板引路工作,形成流水作业,保证工程质量;二、关键节点验收项目经理部关键节点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机、试验、测量、监测、班组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关键节点划分一地铁施工关键工序节点验收部位包括:基坑开挖条件验收、基坑开挖基底验收、端头井结构移交验收、盾构始发/接收条件验收、盾构首百环验收、盾构联络通道开挖条件验收等;二项目经理部开工前应由工程部制定本标段关键节点的划分方案,并上报子分公司工程部备案;土建工程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内容(一)基坑开挖条件验收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基坑开挖、降水降压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已予落实或整改;基坑开挖、围护结构施工方案已审批,已向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了交底;围护结构、立柱桩及冠梁已完成,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地基处理已完成如有,已有检测报告并达到设计要求;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遗留问题已按要求解决或已制定相应的方案;现场降水满足开挖要求,施工现场坑外排水措施已完成;基坑周围的建构筑物、管线等保护措施已落实;已按批准的监测方案对周围环境及基坑布置监测控制点,且已测取初始值;分包单位资质经过审查且符合有关规定;基坑开挖、支护的人员、机械、材料已落实到现场,并完成了针对性的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抢险设备、材料、人员已落实到现场;开挖任务单制度和支撑安装记录制度已建立且有专人负责;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二基底验槽条件验收降水降压情况良好,效果好;基坑开挖及支护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围护结构限界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围护结构无渗漏,或经堵漏后符合设计要求;监测数据未超过预警值或超过预警值已得到有效处理;基底高程、开挖基坑尺寸经实测符合设计要求;勘察单位已确认地质状况与地质详斟吻合或不吻合已采取了相应措施;地基承载力检测、基底探测满足设计要求;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三防水条件验收围护结构限界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下翻梁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围护结构、基底无渗漏,或经堵漏后符合设计要求;围护结构、基底表面平整度、圆顺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四结构交接面防水条件验收对交接面的防水施工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交接面是否按要求设置止水钢板胶带;防水材料的试验检测情况;检查交接面是否预埋膨胀止水条和注浆管;检查后浇带是否采用膨胀砼;五端头井结构移交条件验收端头井结构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满足设计强度要求;端头井标高、轴线等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且完成复核;洞门中心坐标符合设计要求,且完成复核;端头井结构无渗漏,或经堵漏后符合设计要求;盾构距接收端头100环前,结构应移交完毕;相应保证资料齐全;六盾构始发/接收条件验收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端头井已通过结构验收,满足盾构施工各阶段受力要求;端头加固、盾构推进、始发/到达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已审批完成;测量方案已审批,井下控制点已布设固定,通过验收及测量数据复核,完成盾构机姿态复核;监测方案已审批,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且已测取初始值;洞门围护结构破除方案审批完成;洞门密封措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要求的各项技术措施端头加固、降水等已经完成,各项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洞门探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始发/到达要求;始发/接收反力架、托架经验算,强度和刚度满足要求;已调查盾构推进沿线的保护构筑物、管线等现有状况,并已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编制完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审批完成,抢险设备、材料、人员已落实;盾构机工作状态满足始发/到达条件要求,相关物资、设备已落实到位;已完成对盾构机操作人员进行始发/到达掘进技术交底;已进行大型机械吊装条件验收;已落实设计、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七盾构首百环条件验收首百环推进轴线高程、平面满足设计要求;首百环拼装纵缝、环缝高差满足设计要求;首百环拼装直径椭圆度满足设计要求;首百环管片破损、渗漏情况和修补方案;首百环推进监测成果地表、管线、建筑物等及分析;首百环推进参数分析;(八)联络通道开挖条件验收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设计要求的开挖加固措施已经完成,各项加固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探孔、卸压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开挖条件;防护门已安装并启闭灵活,打压试验已完成,满足设计要求;联络通道开挖、冻融变形控制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已审批;监测方案已审批,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且已测取初始值;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编制完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抢险设备、材料、人员已落实;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已落实设计、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关键节点条件验收要求经项目部验收合格,或存在局部问题经整改完成并经项目部确认后,项目经理部具备申请监理单位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关键节点验收程序:关键节点条件各项工作准备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将初评结果报监理单位,申请监理单位组织关键节点条件验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

附件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行为,避免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控自检,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对相关条件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主要包括深基坑开挖(含盖挖);盾构机始发和到达;盾构带压开仓和首次常压开仓;盾构隧道联络通道开挖;钻爆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暗挖穿越(江河、桥梁、居民小区、既有铁路或地铁隧道等重要建(构)筑物)施工;跨越铁路或道路的预制梁架设或挂篮悬臂浇筑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关键节点。

第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经监理单位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供专家论证资料。

(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情况及相关交底资料。

(三)进场机械设备、材料、构配件、人员等的监理审批资料,包括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书及验收资料,进场材料合格证及复检报告、配合比试验报告、围护结构检测报告等资料。

(四)施工放样、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方案、监测布点及监测初始值资料。

(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六)应急预案(七)其它需要的技术资料和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并参照附表1~附表11确定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但不得将附表中的主控条件调整为一般条件,也不得擅自减少附表中规定的主控条件。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一、引言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工程施工管理也在不断创新和完善。

为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保证项目质量和安全,对关键节点施工条件进行验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重点介绍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工程施工管理提供参考。

二、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的背景和意义1.保障工程质量:通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障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提高工程进度:及时验收施工条件,可以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齐全,有利于工程进度的推进。

3.减少施工事故:验收施工条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降低施工事故的风险,保障施工安全。

4.规范施工管理:建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有利于规范施工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三、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确定关键节点:首先需要确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通常包括开工前、基础施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装修施工开始、竣工验收等。

2.编制验收标准:针对每个关键节点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要求,确保施工条件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

3.确定验收人员:指定专门的验收人员,负责对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格。

4.实施验收:在每个关键节点前后,进行条件验收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5.记录和整改: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问题,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直至满足验收要求。

6.定期总结:定期对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验收制度,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的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验收制度和标准,确保验收的公正和客观性。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3.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彻底解决。

4.加强与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5.重视施工条件验收记录的保存和归档,为后续工程管理提供参考。

XX工程条件验收方案(关键节点验收)

XX工程条件验收方案(关键节点验收)

XX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变电所启动)XX项目总承包部二〇二〇年四月前言根据《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关键工序节点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市轨道交通XX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1)第二章编制目的及依据 (1)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依据 (1)第三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验收项目 (2)第四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验收验收组织与程序 (2)一、验收组织 (2)二、验收程序 (3)三、本工程重要部位及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要点 (4)第一章工程概况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起点为XX站,终点为XX站,线路全长约28.5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22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34km。

全线计划于2015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通车。

线路的主要走向为:XX →XX路。

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任务范围包括:XX站至XX站供电系统(含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和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安全管理运行系统、接触网系统、环网电缆、杂散电流监测、疏散平台等)设备采购、集成、安装,承包工程项目采用全线设备/材料集成和安装的总承包模式,并包含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

第二章编制目的及依据一、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加强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落实《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深基坑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

深基坑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

深基坑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深基坑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基础结构,它承载着建筑物的重量并保证其稳定性。

在深基坑的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的验收是确保基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深基坑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

1. 基坑开挖验收基坑开挖是深基坑工程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验收时需要检查基坑开挖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了设计标高。

此外,还需要检查基坑开挖的垂直度、平整度以及挖方体积等指标,确保基坑的开挖质量达到要求。

2. 支护结构验收支护结构是为了保护基坑周围的土体稳定而设置的,它能够承受土体的侧压力,防止土体失稳。

验收时需要检查支护结构的材料质量、安装质量以及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此外,还需要检查支护结构的变形情况,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

3. 排水系统验收深基坑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水文条件复杂的情况,因此需要设置排水系统来降低地下水位,保持基坑内的干燥状态。

验收时需要检查排水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包括排水管道的布置、排水井的设置以及排水泵站的选型等。

此外,还需要检查排水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

4. 地下连续墙验收地下连续墙是深基坑工程中常用的支护结构之一,它能够有效地抵抗土体的侧压力。

验收时需要检查地下连续墙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以及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此外,还需要检查地下连续墙的变形情况,确保其能够保持稳定。

5. 梁柱基础验收深基坑工程通常需要设置梁柱基础来承载建筑物的重量。

验收时需要检查梁柱基础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了设计标高。

此外,还需要检查梁柱基础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以及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其能够承受建筑物的荷载。

6. 地下室防水验收地下室防水是深基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能够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渗入地下室。

验收时需要检查地下室防水层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以及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此外,还需要进行水压试验,确保地下室防水层的密封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引言关键节点在工程项目中是施工过程中最为关键和复杂的环节,其合理完成对于整个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成本控制等方面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关键节点施工的合理性,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科学、高效,施工建设单位应制定出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并切实执行。

制度内容1. 制定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建设单位在进行关键节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条件验收工作。

2. 验收内容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材料和机器设备着装是否规范•员工是否持有相关合格证书•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和节能降耗标准•施工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3.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根据工程类型、特点、进度和质量等因素进行量化衡量和标准化管理,尽可能精细化和严格化。

4. 验收程序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应该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初步验收:规范检查,生产安全检查,材料着装检查等。

•现场可行性确认:对于初步合格的条件进行现场确认、评价以及可行性分析等。

•实施调整方案:针对初步验收和现场分析中发现的问题,确定问题和对应的调整方案,以及调整的措施和计划安排等。

•最终验收:最后验收,以确保关键节点施工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5. 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检测及质量检测单位和本地业务部门等,涉及到的部门及人员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安排,一般需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6. 验收结果验收的结果应记录下来作为工程的重要资料,同时和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沟通交流,以确保后续的改进和优化。

7. 验收效果从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效果的角度出发,针对机器材料的着装、安全生产规范和文明施工等方面都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关键节点施工的效果得到保证。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是工程项目中快速改进的核心措施,建设单位需要将其合理制定并切实执行,对于保证关键节点施工的安全、高效、优质、环保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房建工程关键节点条件核查制度及流程

房建工程关键节点条件核查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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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条件验收实施细则

关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条件验收实施细则

关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条件验收的实施细则为加强现浇箱梁施工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意见》(苏建质安〔2012〕56 号)、《关于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通知》(宁建质字[2012] 1248 号)的有关要求,有效避免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监理部现就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条件验收制定本细则。

一、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重要意义宁合监理部负责承监NH-TA09、NH-TA10合同段,工期紧、任务重;各分项工程全面开工,基础、上下部结构同时施工;有下穿铁路、高压线施工;有跨通航河道及S001省道等地方道路施工;上部结构全现浇箱梁施工,存在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夜间作业、边施工边通行等高风险作业,所以施工阶段是质量安全风险最凸显的阶段,工程关键节点则是各类风险和事故发生的最集中所在,加强施工阶段的安全质量风险管理,特别是强化对工程关键节点的监管,对减少和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尤为重要。

因此,监理部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对于提高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意识和工作效能,实现风险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等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内容1、支架构配件验收: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支架构配件进行报验,主要检查以下项目:(1)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2)构配件品种,规格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外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构配件的数量及拟使用部位;(4)按照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力学检验。

2、地基处理(1)、按照施工方案对原始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处理完毕后应进行承载力检测;(2)、地基处理后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混凝土硬化,对于不平整部位和高差较大地段,采取垫方木等措施;(3)、支架基础硬化时设置排水系统,确保箱梁施工期间场地内无积水。

盾构始发条件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检查

盾构始发条件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检查

盾构始发条件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检查1.盾构始发(接收)施工专项方案审批资料、专家论证及方案完善资料。

2.盾构始发(接收)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含勘察、设计及管线交底情况)。

3.工作井验收资料(其标高、轴线、结构强度等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盾构施工各阶段受力要求,端头井结构尺寸和洞门中心已复核且符合设计要求)。

4.要求的各项端头措施(端头加固、降水、冷冻等)已经完成,对洞门段土体的加固体强度、抗渗指标已经过现场试验确定,满足设计并有检测报告。

5.洞口处于砂性土或有承压水层时,已采取降水、堵漏等防止涌水、涌沙措施,并资料齐全。

6.盾构始发/接收架已经设计验算资料(结构强度须满足要求。

7.洞门处围护结构砼凿除和洞圈密封装置安装的外观检查及验收资料。

8.洞门探孔监测资料(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始发(接收)要求)。

9.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编制、救援设备、救援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和演练资料。

10.盾构机现场验收(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大纲制定,盾构机各系统验收合格并进行整机空载调试资料。

11.盾构始发前主要管理人员、专业人员配置(注浆工、拼装工、电工、机修工、盾构机司机)审核及到位资料。

12.大型设备(门吊等)已拼装到位并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监理验收合格,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13.始发后盾构系统(后盾管片、支撑体系、后靠等)安装检验、验收资料。

14.盾构施工涉及到的材料进场报验资料。

15.区间监测单位资质,监测人员资格与监测仪器进场验收资料(或第三方监测)。

16.测量、监测方案编制、审批资料,监测控制点的验收,已测取初始值数据;监控视频相关硬件已安装,视频能正常上传至监控平台。

17.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的交底资料及安全鉴定,监护落实资料。

18.双路供电、应急电源的落实资料。

19.有害气体监测及防护措施落实资料。

20.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和执行资料。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27日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照设计图纸、相关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一)深基坑开挖施工;(二)盾构始发、接收施工;(三)盾构/暗挖下穿(或近距离侧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四)盾构/暗挖下穿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施工;(五)盾构过矿山法隧道(空推掘进)施工;(六)联络通道开挖施工。

第二章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组织第四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由关键节点分部(或分项)的地铁集团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由工程管理部门副科长或科长担任验收组组长(特别重要的关键节点验收由副部长或部长担任组长),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专家组组长任副组长。

第五条验收组组成:(1)地铁集团工程管理部门、质量安全部、设计部的相关人员;(2)勘察单位(如涉及)项目(或专业)负责人;(3)设计单位项目(或专业)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5)第三方监测及施工监测(如涉及)项目负责人组成,业主测量队(如涉及)项目负责人;(6)受邀专家(专家人数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7)同时邀请政府监督部门—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督。

工程项目关键节点验收计划

工程项目关键节点验收计划
绿色环保理念推广
随着全球对环保问题的日益关注,未来工程项目将更加注重绿色环保理念的应用和推广,如采用环保材料、节能技术 等,以降低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多元化发展趋势
未来工程项目将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包括工程类型、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的多元化。我们需要 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和适应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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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关键节点验收计划
汇报人:停云 2024-01-17
目录
• 引言 • 关键节点识别与划分 • 验收计划与流程 • 验收标准与要求 • 资源保障与协调机制 • 风险防控与应对措施 •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确保项目质量
通过关键节点的验收,可以确保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 和要求,保证项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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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根据项目合同、技术规格书 、行业标准等相关文件制定 ,确保项目符合各项要求和 标准。
验收流程
包括验收申请、验收准备、 现场验收、问题整改、最终 验收等步骤,确保验收工作 的有序进行。
02 关键节点识别与划分
关键节点定义及重要性
关键节点定义
在工程项目中,关键节点指的是对项 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具有重 大影响的关键性任务或事件。
重新验收
02 整改完成后,组织重新进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
解决。
处罚措施
03
对于严重不符合验收标准或拒不整改的情况,按照合
同和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05 资源保障与协调机制
人员配置及职责划分
01
项目经理
负责全面管理项目,协调各方资源 ,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质检员

工程重要部位条件验收制度

工程重要部位条件验收制度

工程重要部位条件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规范验收程序,确保工程重要部位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检验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桥梁、隧道、高层建筑、节能建筑等。

第三条工程重要部位条件验收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四条工程重要部位条件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要求实施。

第五条工程重要部位条件验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或者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

第六条工程验收结果应当真实可靠,保证质量安全,确保工程重要部位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工程重要部位条件验收应当将验收结果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通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安全稳定。

第二章工程验收条件第九条工程重要部位条件验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安全验收规程等。

第十条工程验收条件应当涵盖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质量、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条件中应当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验收依据、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方法、验收程序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条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使用环境、使用要求、使用安全等因素,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条件应当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重要性、用途等进行合理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工程验收程序第十四条工程重要部位条件验收程序分为初验收、整体验收、定期验收三个阶段。

第十五条初验收阶段,需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确认建筑材料、设计图纸、施工工艺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整体验收阶段,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的总体质量完好无损,满足使用要求。

第十七条定期验收阶段,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保持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工程验收程序应当由验收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工作。

关键节点验收管理办法

关键节点验收管理办法

关键节点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线装修3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范,降低工程施工风险,明确车站、隧道、桥梁、轨道等施工关键节点施工条件,确保工程主体和周边建筑环境和管线的安全,强化对关键节点风险控制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关键节点划分第二条关键节点是指易引发严重的安全质量工程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本办法关键工序节点验收部位包括:(一)砌筑条件验收;(二)装修条件验收;(三)防水条件验收;第三条项目开工前应制定本标段关键节点的划分方案,并上报指挥部工程部备案。

第三章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内容及要求第三条装修3标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内容(一)砌筑条件验收1.已完成设计、技术交底;2.砌筑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已予落实或整改;3.砌筑施工方案已审批,已向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了交底;4.已有检测报告并达到设计要求;5.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遗留问题已按要求解决或已制定相应的方案;6.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已完成;7.已按批准的监测方案对周围环境及基坑布置监测控制点,且已测取初始值;8.分包单位资质经过审查且符合有关规定;9.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装修条件验收1.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2.已完成设计、技术交底;3.已完成主体结构的验收;4.具备装修施工的条件;5.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6.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S)防水条件验收1.围护结构限界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下翻梁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2.围护结构、基底无渗漏,或经堵漏后符合设计要求;3.围护结构、基底表面平整度、圆顺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4.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5.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四章关键节点验收组织、程序第六条关键节点验收组织关键节点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资、设备、试验、测量、监测、班组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八条关键节点验收程序关键节点条件各项工作准备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内部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将初评结果报指挥部,申请指挥部进行条件验收。

工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节点验收管理,有效遏制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明确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和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在对施工安全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同时,又能重点突出安全质量管理关键环节和预控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一)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文件。

(二)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建质[2016]173号)文件。

(三)设计和招标投标文件。

第二章关键节点第三条主要关键节点(一)深基坑(深度H≥4米)开挖前节点施工条件验收。

(二)端头井结构移交前节点条件验收(需要场地移交给另外一个标段使用时的工作程序)。

(三)盾构始发或到达前节点施工条件验收。

(四)首推100环节点施工条件验收(第100环脱出盾尾后应及时验收)。

(五)联络通道结构开挖前节点施工条件验收。

(六)地下结构(子单位工程)验收前的防水堵漏工程节点条件验收。

(七)现浇箱梁满堂支架或贝雷梁加钢管柱支架(以下简称“现浇梁支架”)预压前节点施工条件验收。

(八)车站/轨行区施工场地移交前条件验收(土建施工单位向机电安装施工单位移交施工场地前的工作程序)。

(九)供电系统变电工程送电前节点条件验收。

(十)热滑、动车调试前节点条件验收。

第三章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组织形式第四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由总监组织(担任组长),业主代表负责督促实施。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一)现场业主代表及质量安全部相关人员;(二)监理单位总监等相关人员;(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四)勘察、设计单位专业人员(勘察单位只参加与地质有关的节点条件验收);(五)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六)集团远程监控中心专业人员。

第五条端头井结构移交节点、车站/轨行区施工场地移交条件验收由接受标段总监负责组织,双方相关参建单位代表参加;车站/轨行区施工场地移交条件验收、供电系统变电工程送电节点条件验收、热滑、动车调试节点条件验收还应通知设备集成服务商代表参加。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探索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探索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探索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不断推进,施工关键节点的验收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

一、制定验收标准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标准,明确验收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土建、电气、通信、信号等,以及各个施工阶段的验收要求。

二、建立验收机制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机制,明确验收的程序和流程。

验收机制应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验收结果的评估和处理等环节。

三、明确责任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判断和处理。

四、加强监督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客观和有效。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建立档案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档案,记录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档案应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记录、验收证书等内容,为后续的工程运营和维护提供参考。

总之,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只有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和标准,才能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顺利建设和运营。

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

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

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一、编制目的为加强XXXXXXXXXXXXXXXX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现场安全质量,提升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二、条件验收要求(1)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目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本项目部安全质量的关键节点在施工前,项目部应对关键节点的主控条件和一般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控自检,由监理单位监测对相关条件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人员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

(3)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内容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高低,关键节点要求在施工前进行条件验收。

根据项目部的特点,暂定以下内容作为关键节点:1)龙门架登高作业2)吊装作业(4)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程序1)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定的要求制定《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确定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并报监理审批。

2)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进行自检自评,合格后填写《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及《施工前条件验收表》形成施工自检小结并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4)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整改后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

对于不同的验收结论,各相关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①通过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满足关键节点施工前各项条件要求,通过验收,可立即组织施工;②整改后通过验收:准备工作不充分,关键节点施工前存在一般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各相关单位应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经验收组长检查确认并填写整改情况确认后方可以组织施工;③不通过验收:准备工作不充分,关键节点施工前存在主要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应按验收意见实施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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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
1、关键节点验收应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参加,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

2、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应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条件验收。

一类关键节点:深基坑首次开挖、矿山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盾构/矿山法隧道联络通道开挖;
二类关键节点:深基坑开挖(首次除外)、矿山法隧道竖井马头门开挖、矿山法隧道扩大段开挖、矿山法隧道首次防水及衬砌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轨行区铺轨。

建设、监理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增加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或将二类升格为一类进行条件验收,但不得将一类降格为二类进行条件验收,也不得擅自减少相关规定确定的关键节点验收。

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计划中应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所确定的项目内容进行逐项自检。

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关键节点验收分类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

一类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组织,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检测、测量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参加过有关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会的专家);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担任验收组组长;
二类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结合不同关键节点的具体验收内容,还应邀请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如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等参加;监理单位总监理工
程师担任验收组组长。

5、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于验收前1天,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内容等填写《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告知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6、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整改后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

(1)通过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满足关键节点施工前各项条件要求,通过验收,可立即组织施工;
(2)整改后通过验收:准备工作不充分,关键节点施工前存在一般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应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经验收组长检查确认并填写《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整改情况确认表》后方可以组织施工;
(3)不通过验收:准备工作不充分,关键节点施工前存在主要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应按验收意见实施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7、条件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将条件验收记录及整改情况确认表报轨道站备案。

8、对未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或验收结论为“整改后通过验收”及“不通过验收”,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下发暂停施工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轨道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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