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划转培训-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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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概况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一年 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特别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可暂按 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 基数。(13053.24、7831.92)
(依据:冀政[2009]55号)
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保险
保险费划转
202009
保险费划转
划转前
目前税务局征缴范围
划转后
2019年税务局征缴范围
保险费 介绍
参保范围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划转前
目前税务局征缴范围
1
用人单位 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 2 失业保险
3
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
网报
网报 银行托收 自主申报
划转后
2019年 税务局征缴范围
用人单位
灵活就业人员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每年100元、200元、 300元、400元、500 元、600元、700元、 800元、900元、1000 元、1500元、2000元、 3000元13个档次,参 保人自行选择档次按 年缴费。
城乡ຫໍສະໝຸດ Baidu民 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户籍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覆盖 的城乡居民。
在本市中小学就读且未在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 中小学生。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未开征)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未开征)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 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养老保险概况
各类企业、事转企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 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组织)及 其职工、在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 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依据:冀政函[2014]88号)
1、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 年一次性预交费制,每年 9月1日至12月25日为集中 参保缴费,所有符合参保 条件人员都可办理参保。
2、新生儿6个月内参保。
不止于财税
止于至善
用人单位养老保险概况
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 数。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低 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无法核定工资 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 基数。
(依据:冀人社规[2017]10号)
用人单位养老保险概况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为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依据:冀政[2009]55号)
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为当地上年度在 岗职工平均工资60%,没有上限。
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当地上年度在 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
单位缴费基数一般>职工缴费基数之 和。
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概况
单位参保职工人数以上年度末职工人数为准;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以社平工资的60%为最低限额;参保单位以全 部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低于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参保职工个 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参保单位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概况
本辖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无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 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 形式就业等人员。缴费基数为上上年 省平工资。4749*12*0.09+120(大病)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 在校学生),非国 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及不属于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覆盖范围的我 省城乡居民。
用人单位 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概况
城镇企业、事业及其职工、民 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 团体及其专职人员。职工包括 农村劳动力。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概况
2017年1月—2019年4月费率为1%。 参保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0.7%缴纳。
职工按照个人工资总额的0.3%缴 纳。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概况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 院、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 来经商、务工人员,可按规定自愿参加本市城乡居 民医保,其未成年子女未在原籍参保的,也可参加 本市城乡居民医保。需本人或监护人填写本人未在 原籍参保的承诺。
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 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医疗保险概况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均列 入职工基本医保实施范围。
用人单位医疗保险概况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在岗 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在岗 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 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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