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当前电子商务立法不足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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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 为什么会撤销?商评委与法院,他们所依据的原则是,申请注册商 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本案当中在先权利是什么?
案例分析:
• 这是龙茂公司企业的字号所产生的权利,也是它企业名称的一部分 ,两家企业都是在山东烟台,而在圣龙厂申请龙茂商标注册的时候 ,龙茂作为另外一家企业字号,已经在市场上存在了多年,而且具 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圣龙厂使用龙 茂作为商标,那么就会侵犯龙茂公司企业合法的民事权益,并导致 相关的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
• 2.乙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对甲公司作出承诺,而甲公司在6月9日才发现 该邮件,且已过了有效期,而后又以过期后正在上涨的国际市场价格与丙公司 达成交易,故构成违约。
• 3.从报盘方面来讲,甲公司作为发盘人,有权利按照国际市场价格确定报 价,更新报盘,但却是在有效期过后。
• 4.现行的《合同法》第11条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列入书面形式的类 型之中,从法律人确认电子合同具有等同于书面合同的效力。
• 3、 域名和商标问题
• 域名是一种资源标志符,是因特网主机的IP地址,由它可以 转换成特定主机在因特网中的物理地址。
• 域名作为一种在 Internet上的地址名称,在区分不同的站点 用户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域名是作为一种技术性手段 建立起来的,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知识产权, 因此域名 本来并不能像商标那样被作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 但是, 随着域名商业价值的不断增强,护权利人利益。
(1)内部隐患。主要是企业的用户故意或无意地非授权调用电子商务 信息或未经许可随意增加、删除、修改电子商务信息。
(2)外部隐患。主要是外部人员私自闯入企业Intranet对电子商务信息 故意或无意的非授权调用或增加、删除、修改。隐患的主要来源有: 竞争对手的恶意闯入、信息间谍的非法闯入以及黑客的骚扰闯入。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中。

然而,在现实应用中,我们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一些思路。

一、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在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尽管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诉讼费用高昂、取证困难以及时间成本等因素导致了维权难度大,给电子商务企业的创新活动带来了很大阻碍。

其次,网络上的侵权行为犯罪难以取证,打击力度不够大。

这使得侵权行为过于嚣张,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不利影响。

针对这个问题,应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的自律管理,建立更加完善的投诉与维权机制,降低知识产权维权的成本,使正当的知识产权得到更好的保护。

二、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薄弱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电子商务活动的主要载体,其监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平台监管主要由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共同组成。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监管薄弱的情况。

首先,行政监管力度不够强劲,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其次,自律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电商平台对商家的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商家存在低价、假冒等违规行为。

对于这个问题,政府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同时,加强对电商平台的自律管理,制定更加严格的规则和标准,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净化电子商务市场。

三、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个人信息保护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然而,尽管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电子商务企业未能妥善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导致用户信息泄露。

其次,用户个人信息的流通和使用未经得到用户的充分授权,这也给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隐患。

电子商务-试述我国当前电子商务立法不足及建议 精品

电子商务-试述我国当前电子商务立法不足及建议 精品

试述我国当前电子商务立法不足及建议【内容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已开始渗透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作为商务方式的革命,涉及的不仅涵盖传统法律规范调整电子商务的所有领域,而且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传统法律规范,无法满足电子商务的要求,并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障碍。

因此,需要制订新的法律或修订已有的法律来调整电子商务法律关系。

目前,国际组织正因为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所带来的巨大影响与挑战,众多国家纷纷加入到电子商务立法的进程之中。

我国应抓紧立法研究工作,在理论成果成熟的基础上切实制订切合中国实际的电子商务法律,积极借鉴先进国家立法经验并吸取其教训,健全中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为国内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提供法律支持。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法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电子商务(Electronic merce,简称EC)是一般是指以电子技术手段所进行的一切与商业有关的活动。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出现的,因而一般地将电子商务定位于基于互联网的商务活动。

同时,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当前发展最快、前景看好的电子商务形式,是电子商务的主流。

电子商务的实施必须依赖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这种密不可分的联系也就使电子商务具有了与传统商务不同的特征:1、对电子技术的依附性很强。

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在商务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有时成为商务活动成败的关键。

商务活动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发布和查询贸易活动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否找到、能找到多少,除了受当事人发布和查询信息的技巧影响外,主要依靠网络能否正常运转,发布软件的传送范围、搜索软件的性能等因素。

这也是电子商务的主要特征。

2、活动方式的无纸化。

传统商务中各方当事人进行商务活动主要通过纸介质合同、单证、文书进行,而电子商务则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进行,因而可以做到在整个过程中不需要传输任何纸质文书、单证等。

因此,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就成为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内容。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中国在过去的几年中经历了巨大的变革。

然而,在持续发展的我国电子商务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1、政策法规不完善: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健全,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2、网络安全问题:近年来,网络犯罪和数据泄露事件频繁发生,给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信心带来了严重打击。

3、物流配送体系滞后:我国物流配送体系尚未完善,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配送服务能力较弱,限制了电子商务的覆盖范围。

4、人才短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导致相关人才严重短缺,尤其在技术、营销和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

二、对策思考1、完善政策法规:政府应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2、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政府和企业应加大投入,提升网络安全技术,加强数据保护和加密,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

3、优化物流配送体系:政府应引导企业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成本,优化消费者体验。

4、加强人才培养:高校和教育机构应紧密结合市场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培养更多具备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的人才。

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总结回顾我国电子商务在过去的几年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政府、企业和学术界需要共同努力,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优化物流配送体系,以及加强人才培养。

只有这样,我国电子商务才能在全球市场中保持领先地位,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建议1. 简介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进行商业活动的方式,它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旨在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 电子商务立法现状2.1 互联网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主要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服务管理等方面,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2.2 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等,这些法规主要涉及电子合同、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秩序。

2.3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来规范电子商务的纳税行为。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纳税的原则和程序,并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纳税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

3.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3.1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我国应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必须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安全保护的监管。

3.2 完善电子合同法律框架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的核心环节之一,对于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电子合同的法律框架,明确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可证明性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更加清晰和可靠的法律依据。

3.3 加强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随着电子商务交易的增加,电子商务纠纷也随之增多。

我国应该加大力度推进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各个环节,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迅猛发展。

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支付安全、虚假广告等等,因此有必要加强电子商务的立法。

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

这些法律文件对电子商务的基本规范、电子交易的法律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了一些规定。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体系相对较为分散,现行法律文件多为零散规定,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这种分散的立法体系导致了法律的实施和适用存在一定的困难。

2. 法律监管滞后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远快于法律的制定和修订速度,导致法律监管滞后。

很多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和技术并未得到明确的法律规定,无法有效监管。

3.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在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常常面临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

虽然《电子商务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仍需加强。

三、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下是我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1. 完善法律体系应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形成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通过制定、修订相关法律,确保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受到有效的法律监管。

2. 加强监管力度应加强有关部门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检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确保电子商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机制。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也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商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然而,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关法律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界定、数据隐私保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

(二)监管机制不健全电子商务的跨地域、虚拟化等特点,使得传统的监管方式难以适应。

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的问题,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同时,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还存在诸多困难,难以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部分商家存在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问题,而消费者在维权时面临着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困境。

此外,对于消费者的反悔权、隐私权等权益的保护也有待加强。

(四)税收征管难度大电子商务的交易形式多样、交易数据庞大且复杂,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目前,对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还不够明确和完善,存在税收流失的风险。

(五)法律适用冲突由于电子商务的全球性和跨地域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容易导致法律适用的冲突。

在处理跨境电子商务纠纷时,如何选择适用的法律成为一个难题。

二、解决我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规则、商家的经营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完善数据隐私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收集、使用、存储和共享的规则;加强对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制,确保其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问题和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问题和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问题和对策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问题和对策一、引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详细分析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分析2.1 数据保护问题在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已成为一个严重问题。

当前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尚未能有效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2.2 不正当竞争问题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恶意差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电子商务领域频发。

虽然我国有关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较为完善,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

2.3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假冒商品、盗版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较为突出。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4 争议解决机制问题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争议解决机制不够完善,消费者往往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加强对平台的监管。

三、电子商务法律对策3.1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建立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3.2 强化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力量和技术手段的应用,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进行惩处,净化市场环境。

3.3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侵权行为的追究和打击力度,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打击假冒、盗版商品等侵权行为。

3.4 建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提供公正、公平、高效的争议解决平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附件无五、法律名词及注释5.1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指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1. 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在我国正迅速崛起。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2. 法律问题2.1. 契约法律关系的确认在传统的商业交易中,契约关系的形成通常需要双方进行实际的签署或者口头确认。

然而,在电子商务中,由于缺乏面对面的交流,契约关系的确认变得更加困难。

这可能导致争议的产生,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2.2. 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平台通常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如姓名、等。

然而,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不完善,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现象时有发生。

这给用户的权益和隐私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2.3. 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在传统的商业交易中,买方可以亲自检查商品的质量,并获得售后服务。

然而,在电子商务中,买方无法直接触摸和检查商品,同时售后服务的质量也无法保证。

这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和风险。

2.4. 电子支付安全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支付成为了主要的支付方式。

然而,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仍然存在,如网络支付账户被盗用、支付平台被黑客攻击等。

这给用户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3. 解决对策3.1. 加强法律监管和完善立法针对契约法律关系的确认问题,可以通过加强法律监管和完善立法来解决。

相关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监督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并建立相应的法律框架,明确电子商务契约关系的确认方式。

3.2. 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我国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保护的规定,明确相关责任和处罚措施,保障用户的权益和隐私安全。

3.3. 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和售后服务为了解决商品质量监管和售后服务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力度。

电子商务平台应建立商品质量检查和售后服务机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一、立法现状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现代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并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1. 电子商务法我国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该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并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电子商务行为主体的权利和责任。

2. 电子商务合同法我国于2005年8月18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合同法》,该法规定了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等方面的内容,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3. 电子支付相关法规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电子支付相关的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支付条例》、《关于支付结算机构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电子支付的管理措施、安全要求以及支付结算机构的运营要求等。

二、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我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应该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法律的适应性和指导性,为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2. 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力度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存在不规范、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应该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及其经营者的监管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 完善电子支付安全机制电子支付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安全风险。

应该加强对电子支付的监管,完善电子支付的安全机制。

加强对支付结算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支付安全技术水平,保障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我国当前电子商务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我国当前电子商务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我国当前电子商务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分析电子商务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历了快速的发展阶段。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本文将分析我国当前电子商务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分析。

一、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要问题1. 法律法规滞后: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全适应新兴业态的需求,导致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2. 数据安全问题:电子商务涉及大量的用户数据和交易信息,数据泄露和隐私侵犯事件时有发生,给用户和企业带来风险。

3. 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一些不法商家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权益。

4. 物流配送效率问题: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物流配送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当前物流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5. 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部分电子商务平台的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导致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6. 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价格战: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惜通过价格战来吸引消费者,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对策分析1. 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明确电子商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市场监管。

2.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数据保护技术,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

3. 严格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

4. 优化物流配送体系:鼓励物流企业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

5. 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提高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6. 引导企业合理竞争: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引导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合理竞争,避免无序的价格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7. 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提升整个行业的信誉度。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一、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一)电子商务立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1.电子商务亟待相应法律规范,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劳动或活动,或者说是指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

电子商务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我国现行的很多法律存在问题,迫切需要建立电子商务法律规范,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

2.法律规范是电子商务成功运作的关键,从安全和信任的关系看,在传统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是面对面的,很容易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并建立起信任关系。

但在电子商务过程中,买卖双方是通过网络来联系的,因而建立交易双方的安全和信任关系相当困难。

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对交易安全的要求极高。

(二)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 1.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宏观环境,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指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协调统一。

因此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既要符合我国的国情,又要注意同全球的电子商务接轨。

近几年,我国的电子商务异军突起,并具有世界上潜力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

2.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是随着Internet在我国的迅速发展而蓬勃发展起来的。

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主要是针对互连网络的管理、安全和经营。

立法建议:(一) 立法的模式及必要性:根据电子商务立法的特性及我国特殊国情,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采用综合立法的模式,在今后的5,10年内建立起我国较为健全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这样,不仅可以保证电子商务法体系的统一,杜绝在电子商务立法中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取利弃责,条块分割,制造新的权利冲突,但应突出重点,对一些非重点问题可在其他相关部门法中加以修改和完善或进行配套立法即可,无需在电子商务法中面面俱到,区别于大而全的法典式立法。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问题·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问题·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问题·对策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问题·对策一、现状分析1.1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空前的快速发展。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商务模式,极大地促进了传统商业模式的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国内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1.2 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性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电子商务立法是为了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有了一些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问题分析2.1 法律法规滞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相对滞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速度快于法律法规的制定。

现有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完全覆盖新兴商业模式和技术的发展,而且缺乏可操作性,给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带来困扰。

2.2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消费者在线购物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售后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屡见不鲜。

当前的电子商务立法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不够,导致消费者难以维权。

2.3 隐私与数据安全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大量的个人信息被收集和存储,但电子商务立法对于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够明确。

这给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带来了风险。

三、对策建议3.1 加强立法与监管为了跟上电子商务的发展步伐,我国应加强电子商务立法与监管。

及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基本框架。

立法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立法应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消费者维权的便利程度。

可以加强对不良商家的处罚力度,制定更为明确的退换货政策和售后服务规范。

试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试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试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掺诧留)毒试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文/马娜摘要:电子商务在我国的迅猛发展,迫切要求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本文分析了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研究了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立法法律规范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一)电子商务立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1.电子商务亟待相应法律规范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主要是指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劳动(或活动),或者说是指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电子商务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它包括:信息交换,售前,售后服务和销售等等.用户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见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系统,该系统根据用户要求寻求相关信息提供给用户多种买卖选择,一旦用户确认,电子商务系统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订和分类,这给交易管理增加了难度,同时对我国现行的《合同法》,《税法》,《知识产权法》,《票据法》,《海关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及工商行政法规提出许多新问题,迫切需要建立电子商务法律规范.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2法律规范是电子商务成功运作的关键从安全和信任的关系看.在传统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是面对面的,很容易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并建立起信任关系.但在电子商务过程中,买卖双方是通过网络来联系的.因而建立交易双方的安全和信任关系相当困难.买方面临虚假订单,付款后不能收到商品或机密性丧失及拒绝服务的安全威胁.卖方则面临着中央系统安全性被破坏,客户资料被竞争者获悉,被他人假冒而损坏公司信誉.买方提交订单后不付款,虚假订单等安全威胁,同时还面临黑客的窃听,篡改伪造的安全威胁.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对交易安全的要求极高.它要求通过对数据加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技术手段采取保密性,防伪性和防抵赖性的安全措施,防止诈骗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纠纷,保障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1.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宏观环境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早在1998年11月18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吉隆坡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就电子商务问题发言时说,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 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指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协调统一.因此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既要符合我国的国情,又要注意同全球的电子商务接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十分重视法制建设,至今已形成了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各法律部门组成的法律体系,为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我国已有民法通则及诸多单行民事法律法规对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做出了规范.由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六大法系构成的商法体系框架,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银行法等构成的经济法律体系等,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了法律环境.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立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94年2月侣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以及其后的《中国互连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信息办1997年6月3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1996年2月1日颁布),但这些相关的立法均为行政法规或规章,法律效力等级较低且规定内容不尽全面.1994年修订的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关于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确认数据电文的到达时间和生效时间以及数据电文订立的合同的成立地等作了相应规定,这些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调整,虽然直接相关的内容仅有四条.但仍可以说是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一个里程碑.近几年.我国的电子商务异军突起,并具有世界上潜力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在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方面制定了几个相关的条例,在2001年的人大会议上.电子商务法作为第一个立法提案提交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字签名法》的出台也说明了我国已经明显加快了这方面的立法步伐.我国应尽快制定中国电子商务法,改进电子支付手段和课税方式等.目前.在国际上虽然还没有形成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关税壁垒,但是,我们要加紧研究和探索网上课税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电脑化的发展,世界经济的框架将发生巨大变化.我们务必要加强对电子合同,电子银行,网上信息交易法和网上仲裁等一系列重要法律问题的研究.2.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是随着Internet在我国的迅速发展而蓬勃发展起来的.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主要是针对互连网络的管理,安全和经营.由于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同时冲击己口口马.口日lE.JU:~IjRHHERLS:561●】£●甓每到传统的各个部门法.在全国人大的立法层面上,现行立法主要为:在1997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加了相关条款,在1999年3 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承认了数据电文的书面效力.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与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此外,还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息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字签名法》.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正在逐步完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立法.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为进行电子商务,解决发生的纠纷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的电子商务还处在初级阶段,还没有建立起体系完全的法律体系,现有的政策法规还不能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与互连网政策法律环境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反应滞后虽然信息技术领域的法律滞后是难以避免的普遍规律,但我们在立法上的反映还是太缓慢了.我们的许多法律都是在许多事物已经定型或既成事实时才横空出世,并且往往造成要么放任自流,要么一管就死的局面.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缺乏统一的指导方针,发展规划和实施战略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政策法规不健全,标准不统一以及商务实践的盲目性.显示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方针, 发展规划和实施战略.尽管国家的各个政府部门都出台了有关促进电子商务的报告.但由于侧重点不同且缺乏相互之间的协调,显得政出多门,难以落实,地方与地方间的规章也缺乏必要的配合,某些情况下造成了企业穷于应付,无所适从的局面. (三)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目前的立法体系还不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有时不能解决电子商务进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甚至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着空白,需要我们通过不懈的努力进一步加以完善和发展.(四)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缺乏可操作性目前一些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只是概念上的规定,比较缺乏可操作性,在立法的技术操作上存在一定的欠缺.就拿未经许可的电子邮件的管制来说,几乎所有网民都有被莫名其妙的电子邮件广告打扰的经历,对其应如何进行管制呢7是不是在相关的管理办法中只是简单地写上"未经许可的电子邮件不得发出"就可以了呢7我们认为,这其中恐怕还会有许多具体的问题.比如,这种许可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未采取过滤软件等措施应否算作默示的许可,许可应是针对某一类广告还是某一个具体的广告,许可后又拒绝应如何处理.三,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的对策建议全球经济一体化,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它是以最新的计算机通讯技术为其物质基础的,而以开放性,兼容性,交互性等特征,打破时空界限,则是当代计算机通信技术应用的基本功能.建立在这样一个坚实的技术与经济的基础上的国际商法的统一化,将是可能的和现实的.据此.我国在进行电子商62E}--E¨d_ISM[^~'L4E2DD9.nR务立法的时候,有以下几点对策建议:(一)依照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目前一些国家普遍认为,在电子商务的管理上.政府应设法减少和消除不必要的贸易障碍,政府的干预是有节制的,透明的, 技术上有限的.政府应致力于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建立用户和消费者的信任,建立数字化市场的基本原则.并充分发挥企业自保和市场推动的作用.这些原则也应成为我国进行电子商务立法时参考的原则.(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阶段发展,不断完善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交易习惯,信用制度等本身可以较快地与电子商务适应.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落后,管理水平,信息化水平低下,同时还存在信用卡使用不普遍,网络建设参差不齐,送货系统不完善,上网成本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低下等发展电子商务上的诸多问题.不能照搬国外的电子商务立法,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制定自己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三)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体系虽然电子商务对法律体系的挑战包括各个领域,是全方面的,但并不需要进行全方位的立法.在一般情况下,现有的法律体系也适用网络世界,并不会因为其虚拟化而有所不同.对现有法律没有完全涵盖的内容.尽量通过修改法律或发布司法解释的方式争取解决.(四)电子商务的法律要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五)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始终是在选择最经济实效的方式进行消费,所以如果电子商务不能给消费者带来好处,就很难继续发展.必须为这种新的电子媒体建立恰当的全国范围内的基本保护消费者的规定.还必须制定国际规则,让消费者可以明确对某一交易应该如何操作以及该交易所适用的消费者保护法.同样.还需要制定出具有预见性的法规来解决争端以及实施协议的方式和负责部门.只有当消费者充分相信进行电子购物至少可以与传统的购物方式同样方便有效,出现纠纷同样可以投诉,获得补偿时.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到电子商务中来.(六)重视企业的关键作用在发展电子商务中,企业是主体.要加强企业间的合作,重视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认识到企业界继续在法规标准制定以及加强可互操作性方面合作的重要性,并且合作环境是国际性的,自愿的和协商一致的.企业不再是传统上被法律法规"管制"的对象,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不仅有"守法"的义务,而在立法方面重要的发言权.在建立和实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方面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交易安全主要是依靠法律来保障的,法律为经济活动的当事人提供了制裁和救济的手段.因此,欲使电子商务尽快进入实用阶段,就必须对电子商务引发的庞杂的法律问题进行清理,利用法律制度寻找解决的办法.综上所述.制定一系列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我国的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是当务之急.应依据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找到有效的解决问题的途径,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实现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以推动电子商务活动全面迈向国际网络经济舞台.晤P参考文献:…1吕延杰徐华飞《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2003-5[2】徐继勤浅谈电子商务法律环境建设[J丁北方经贸一经济与法2004(5) 作者简介:马娜硕士研究生,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体育管理系.。

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建议

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建议

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建议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建议一、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亟需加强相关立法,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本文旨在提供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建议,以解决当前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推动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发展背景与问题1.1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以及消费者线上消费的增加,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

然而,当前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充分、平台运营规范不健全等。

1.2 电子商务立法的紧迫性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我国亟需制定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然而,由于电子商务的复杂性和快速变化的特点,电子商务立法面临着一系列难点。

三、对策建议2.1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电子商务中存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问题,建议制定明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明确电子商务平台在交易纠纷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力度。

同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强消费者维权能力和意识,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2.2 规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行为针对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规范不健全的问题,建议制定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明确平台的责任与义务,规范平台运营行为。

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建立健全评估、监测和惩戒机制,加强对平台信息和商品质量的监督。

2.3 加强电子商务数据保护针对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泄露和数据安全的问题,建议加强电子商务数据保护立法,规定平台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数据安全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推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数据跨境传输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合作和信息共享。

2.4 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针对电子商务行业创新的需求,建议制定支持电子商务创新的政策和法规,降低创新门坎,提供创新支持和保护。

建立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鼓励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文涉及附件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3.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法》4. 《电子商务创新支持政策》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指借助互联网等电子手段,开展商品买卖、信息发布、在线支付等商务活动的行为。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详细分析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1. 数据保护与隐私权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于个人数据保护和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导致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增加。

对策: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2.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证明方式的规定不明确,存在合同纠纷的风险。

对策:明确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证明方式,建立电子合同交易的信任机制,加强电子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3.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健全,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较为严重。

对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4. 交易争议解决机制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于交易争议的解决机制不完善,导致消费者和商家难以维权。

对策: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交易争议解决机制,提供多种纠纷解决途径,加强维权意识和法律援助制度。

5. 信息安全和网络诈骗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于信息安全和网络诈骗的预防与惩治不够有力,网络犯罪问题严重。

对策: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监管,提升网络防护能力,制定针对网络诈骗的法律法规,增加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 《电子商务法》3. 《网络安全法》4. 《电子合同法》5. 《著作权法》四、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涉及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法律法规。

2. 电子商务法:主要涉及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法规。

3. 网络安全法:主要涉及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4. 电子合同法:主要涉及电子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法律法规。

5. 著作权法:主要涉及著作权的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一、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发展现状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电子技术进行商业活动的经济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二、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1、电商平台责任不明确:我国现行法律对电商平台的责任界定不够明确,缺乏明确的规定,容易导致平台与商家之间的争议;2、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尽管我国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的维权渠道仍不畅通,维权成本高,难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个人信息保护难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件也在增多。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难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4、电子合同有效性认定困难:电子合同的订立、签署和认定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无法确定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缺乏证据形式等,给纠纷解决带来一定的难度;三、解决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的对策1、完善电商平台责任规范: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明确其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定,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精细化管理,及时解决商家与平台之间的争议;2、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加大对商家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3、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共享、销毁等方面的规范,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4、完善电子合同认定机制:建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认定框架,明确电子合同的订立、签署和认定规则,加强对电子合同争议的解决机制。

附件:本文档不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等电子技术进行商业活动的经济行为;2、电商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企业或组织;3、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4、个人信息保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5、电子合同:通过电子方式订立的合同,主要包括合同订立、签署和认定等方面的问题。

电子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电子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电子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第一篇范本:学术风格正文:一:引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引发了对立法的需求。

然而,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本文将就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现有问题2.1 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当前的电子商务法未能全面而系统地涵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各个领域,导致法律的适用和执行存在困难。

2.2 法律分类不清晰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在法律分类上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相同或类似的电子商务活动在不同法律体系下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也不一致,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不便。

2.3 私隐和数据保护问题电子商务活动涉及大量的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但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在个人信息的保护和使用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缺陷。

2.4 网络安全风险管理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恶意网络行为和网络犯罪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措施还不够完善。

三:对策建议3.1 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加强对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的完善,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明确各个领域的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并与相关法律相互衔接。

3.2 优化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加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保护的规范,加强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3.3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结论通过完善和优化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可以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法治化水平,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2.《电子商务法实施细则》3.《电子商务法解释(一)》法律名词及解释:电子商务法:指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律,包括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个人信息:指与个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明信息等。

电子商务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电子商务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完善的地方有那些?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中存在的问题1、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了调整电子商务环境中的各种矛盾,规范管理秩序,各部门已经或者将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或规章。

但是,由于在立法实践中,缺乏纵向的统筹考虑和横向的有效协调,特别是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牵头起草制定部门出于自身工作的考虑,忽视了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及相互间的交叉等问题,致使出台的法规和规章虽然数量不少,但内容重复交叉,难以形成体系性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这种现状,一方面造成部门间更多的职能交叉,协调难度也随之加大,影响了整体的执法效果。

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也说明了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律基本上还处于法规规章的层次上,在法律层面上的电子商务立法还比较少,而且很不完善。

2、不具开放性和兼容性我国的法律结构比较单一、层次较低,难以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和不断出现的电子商务问题。

3、难以操作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中就存在难以操作的现象。

二.电子商务立法的完善解决电子商务特殊问题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新的立法,这方面的立法主要是涉及电子商务交易形式的狭义电子商务法,最典型的是关于数据电文效力、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等方面的立法。

目前,我国应该尽快制订这种狭义上的电子商务法。

二是对传统法律进行修改、补充,比如对法律适用和管辖规则加以修改,以适应对网络案件的管辖和审理。

我国应当系统的清理阻碍电子商务法律的现行法律法规,使得电子商务法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总之,电子商务法并不是一套完全取代过去法律的规则,而是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建立的适应网络环境的特殊规则。

第二大题:中国产生诚信缺失原因、对策?第三大题:只要有关电子商务的就行。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问题·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问题·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问题·对策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问题和对策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迅速崛起,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详细探讨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问题以及可能的对策。

现状分析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其他行政法规、规章文件。

这些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方面,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与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速度不匹配。

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创新,一些新兴业务模式和技术手段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仍然缺乏明确的规定,给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许多违法违规行为。

虚假宣传、侵权盗版、网络诈骗等问题层出不穷,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对电子商务行业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但是,当前的电子商务立法并没有有效的监管和惩罚机制,导致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泛滥。

问题分析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立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法规信息更新不及时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速度快于法律法规的制定速度,导致现有的法律法规无法完全适应电子商务行业的需求。

一些新兴业务模式和技术手段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缺乏清晰的界定,给企业的合法经营带来了困扰。

监管和惩罚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存在,但针对这些行为的监管和惩罚机制相对薄弱。

缺乏有效的执法力量和手段,导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的查处和打击。

用户数据保护不完善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成为了企业和黑客等不法分子的重要目标。

然而,当前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很多企业在处理用户数据的过程中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权的行为。

对策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改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加快法律法规的制定速度针对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特点,应该加强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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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我国当前电子商务立法不足及建议【内容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已开始渗透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作为商务方式的革命,涉及的不仅涵盖传统法律规X调整电子商务的所有领域,而且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传统法律规X,无法满足电子商务的要求,并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障碍。

因此,需要制订新的法律或修订已有的法律来调整电子商务法律关系。

目前,国际组织正因为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所带来的巨大影响与挑战,众多国家纷纷加入到电子商务立法的进程之中。

我国应抓紧立法研究工作,在理论成果成熟的基础上切实制订切合中国实际的电子商务法律,积极借鉴先进国家立法经验并吸取其教训,健全中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为国内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提供法律支持。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法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电子商务(Electronic merce,简称EC)是一般是指以电子技术手段所进行的一切与商业有关的活动。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出现的,因而一般地将电子商务定位于基于互联网的商务活动。

同时,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当前发展最快、前景看好的电子商务形式,是电子商务的主流。

电子商务的实施必须依赖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这种密不可分的联系也就使电子商务具有了与传统商务不同的特征:1、对电子技术的依附性很强。

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在商务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有时成为商务活动成败的关键。

商务活动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发布和查询贸易活动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否找到、能找到多少,除了受当事人发布和查询信息的技巧影响外,主要依靠网络能否正常运转,发布软件的传送X围、搜索软件的性能等因素。

这也是电子商务的主要特征。

2、活动方式的无纸化。

传统商务中各方当事人进行商务活动主要通过纸介质合同、单证、文书进行,而电子商务则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进行,因而可以做到在整个过程中不需要传输任何纸质文书、单证等。

因此,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就成为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内容。

3、活动X围的网络化及全球性。

互联网是一个全球性的公共网络,世界上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某个网址获取信息,并且通过这些网址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在技术上,一个网页可以同时接受来自世界上的多个人的访问,而这些人是否都是在某一个限定的地域X围则不确定,这就是说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不存在任何国界或边界。

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打破了国界的限制和时间上的差异,这就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比如:如何确定司法管辖权、双重征税问题、商务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如何确定等问题。

4、活动的同时性、交互性。

电子商务的当事各方在网络上交换信息时,表达信息的一方与接收信息的一方几乎是同时的,不同于通过信函进行的信息交流。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当事人各方可以是同时进行双向互动。

首先,电子商务法应该是不断更新发展的规X。

由于电子商务领域内的业务标准,将随着通讯计算技术的发展在不断的更新、升级,所以制订过于僵化的条款,只能羁绊其发展,而尊重行业普遍通行的惯例作为其行为的规X,是比较合理的。

以我国公司法上的注册资金为例,就是十年一贯制。

而这些精确的、长期凝固的规X,对电子商务法来说是不适用的。

"摩尔"定理告诉我们,计算技术的发展是每18个月其性能增长一倍,而其价格将减少一半。

因此,电子商务法应该是不断更新发展的规X,是伴随通讯计算技术和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不断更新的规X。

其次,技术性是其重要特征。

在电子商务法中,许多法律规X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技术规X演变而成的。

比如运用公开密钥(密钥一般为计算机信息加密的一种算法或数学公式)体系生成的数字签名规定为安全的电子签名。

这样就将有关公开密钥的技术规X,转化成了法律要求。

另外,关于网络协议的技术标准,当事人若不遵守,就不可能在开放环境下进行电子商务交易。

所以,技术性特点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特点之一。

最后,开放性也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特征。

因为数据电讯在形式上是多样化的,并且还在不断发展之中。

因此,必须以开放的态度对待任何技术手段与信息媒介,设立开放型的规X,让所有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设想和技巧,都能容纳进来。

目前,国际组织及各国在电子商务立法中,大量使用开放型条款,和功能等价性条款,其目的就是为了开拓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以促进科学技术及其社会应用的广泛发展。

欲理清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法的理论脉络,必须了解电子商务运作过程中面临的诸多法律障碍。

而要了解产生这些障碍的原因,首先需要认识分析电子商务的运作过程。

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我们将电子商务全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寻找商品、服务和交易前的准备。

购买方确定购买计划,在网上搜寻选定所需商品、服务及其销售商、提供商,同时准备好资金;销售方确定商品、服务的价格、销售条件和营销策略,准备好有关信息数据,在网上发布信息,进行推销与宣传。

(二)订立合同。

网上交易各方进行合同谈判,利用电子通信技术发出邀约邀请、要约和承诺,以电子合同的形式确定交易标的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方式与条件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等。

(三)支付与履行。

购买方以电子支付或者其他支付方式向对方支付价款,销售方交付货物或者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

从上述三个阶段可以看出,电子商务在本质上同传统商务没有区别,所不同的是方式、手段与环境。

比如,购买方、销售方在互联网上构建的虚拟市场中相遇,互不认识,互不了解,通过网络所载信息,产生同对方进行交易的意愿,所不同的是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而不是面对面的协商并订立合同,其后以电子支付和电子交货或者传统方式交货的方式履行合同。

正是因为电子商务所赖以进行的方式、手段和环境,产生了我们正在研究的问题。

电子商务在实际运作中遇到了传统法律规X构筑的障碍:(一)书面形式问题。

在传统的商事法律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无不涉及书面形式要求。

而电子商务中的电子合同是通过数据电文的发送、交换、传输、储存来形式,没有书面载体,如固守传统书面形式,显然会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形成法律障碍。

对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了有预见性的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以书面形式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

但中国在加入该公约时,对该项条款提出保留,即坚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作了可采用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等。

至此,在合同法上解决了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地位,亦即肯定了其法律效力。

但由于前述"公约"规定的书面形式未明确将电子合同纳入其中,就产生了国内法和国际法如何衔接的问题。

尤其是在中国未对公约作出撤销保留之前,在国际商事关系中仍应视为坚持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形式主义。

此外,《海商法》对提单,《保险法》对保险单证,《票据法》对汇票、本票和支票等都有书面形式的要求。

中国法律制度在书面形式问题上的这种矛盾性还体现在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中。

比如,《海商法》规定,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

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

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这里,就没有规定电子数据交换、电子等是否具有书面效力。

又比如,《保险法》规定着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其他形式的保险合同均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因此,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在中国并未彻底解决。

(二)签名问题。

在合同等书面形式上进行手写签名或者盖章,是传统商事法律的通常要求,主要解决签字人身份真实性、签字人将自己与所签署合同联系起来的意愿、签字人同意受所签署合同约束的表示等问题。

除了合同外,许多传统商事法律出于同样考虑,对其他书面法律文件也有签名或者盖章要求, "书面形式"的要求总是伴随着"签名"的要求。

中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更突出了签名在确定法律行为时的重要性。

在现实经贸关系中,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实际已成为很多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

签名的具体做法一般是由签名人在书面文件上手写签署、加盖印章或者留下特定的印记、符号等。

而在电子商务中,手写签名目前还很难办到,人们难以通过电子数据来传递亲笔签名。

由此,电子商务中的与数据电文相联系的电子签名、数字签名的效力问题应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

(三)证据效力问题。

与对合同和其他单纯的"书面形式"和"签名"要求一脉相承的是,传统商事法律一般都对"书面形式"并经"签名"的文件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力从正面作了规定,予以承认。

有关程序法和证据规则也都如此。

相反,对数据电文的证据力则大多没有规定。

"书面形式"并经"签名"的合同和各种书面单证之所以被法律普遍认可为证据,是因为其本身即为有形物,随时可以调用查阅,可以长期保存。

如对其修改、添加,都会留下痕迹,一般都能识别。

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合同、提单、保险单及汇票等单据存在的唯一证据就是电子数据。

如果从技术上可以使电子数据具备上述"书面"、"签名"文件的功能,即所载数据为原始数据,可以随时调取,可以保存,可显示来源等,是否就当然具备证据力?电子数据的效力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

而在法律上,这个问题是不明确的。

比如,中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七种法定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首先,电子数据没有单独列为一类;其次,不单列,那么应归入哪一类,也是不清楚的。

如果电子数据的证据力在法律上处于未定地位,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无疑存在难以磨灭的阴影。

可见,电子数据在诉讼或仲裁中能否被采纳作为证据及其可执行力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还体现在其他一些方面。

比如,传统商事法律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则非常详尽具体,存在行为的法律确定性。

在电子商务中,当事人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或其他电子传输手段来订立合同的,这就必然地产生了一些问题:(一)按照传统民商事法律,要约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在电子传输的情况下,要约撤回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还找不到一种传递方法能使要约人的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同要约一样,承诺也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通知先于承诺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即可。

但在电子商务中,同理,承诺在电子商务中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书面合同的结尾一般都要列明签约的时间和地点,而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对于合同当事人有着实际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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