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及填表说明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一、免税收入”:填报第2+3+4+5行的金额。
2.第2行“(一)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3.第3行“(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填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明细表》(A107011)第10行第16列金额。
4.第4行“(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同时符合条件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第5行“(四)其他专项优惠”:填报第6+7+…+14行的金额。
6.第6行“1.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7.第7行“2.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第一款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优惠政策,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相关实例,全了!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优惠政策,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相关实例,全了!为了大伙能够轻松报税,小编整理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优惠政策,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相关实例~小规模纳税人专区一、增值税小规模申报流程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使用税控设备登录后系统自动抄报税,每季度登陆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成功并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必填)。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选填),本表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报。
(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填),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
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技术维护费以及购置税控收款机费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需填报本表。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本表。
三、增值税小微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四、小规模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及关键点1、注意货物及劳务列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分别填写对应的收入,填报列有错会影响税款的属性,还会影响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2、如果可以享受小微政策,则直接将收入填写在第9行以下,1——8行不填写数据。
3、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个人适用对象说明: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缴费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第二条。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一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及填表说明[修订]
附件1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扣缴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时使用。
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一)“缴纳(扣缴)人名称”:填写缴纳(扣缴)人名称全称,即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上注明的名称。
(二)“缴纳(扣缴)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扣缴)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号码。
(三)“身份证件名称”: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四)“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时填报的“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
(五)“隶属关系”:缴纳人隶属关系确定和清晰的,填写本栏。
缴纳人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则本栏填写“中央”,“中央投资比例”栏填写100%;缴纳人为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则本栏填写“地方”,“地方投资比例”栏填写100%;缴纳人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其它等,则本栏填写“无隶属关系”,“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栏填写100%。
(六)“中央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缴纳人有多种投资主体,无确定和清晰隶属关系的,不填写“隶属关系”栏,分别填写各投资主体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
其中,“中央投资比例”填写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填写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填写无隶属关系主体(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其它等)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
(七)税务机关填写项目,按有关税费政策进行判定后填写。
(八)若仅具有扣缴行为,不填写隶属关系、各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栏次。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人或扣缴人一份。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会计实务之财务报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会计实务之财务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项目的金额。
三、有关项目填表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七大项分类汇总填报,并计算纳税调整项目的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扣减账载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按扣除类调整项目处理。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扣减税收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他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按上述原则计算填报。
本表打*号的栏次均不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填报收入类调整项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计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行1.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税收上应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填报第3列调增金额。
(2)金融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38行。
(3)一般工商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3行。
(4)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3.第3行2.接受捐赠收入: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将接受捐赠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核算、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填报说明一、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扣缴义务人的扣缴行为,提高扣缴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方便扣缴义务人及时了解扣缴税款的情况而设计的一种通用申报表。
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以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为支付方式的各类应税所得的扣缴申报。
二、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的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按年度填写。
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报类型”:填写“一般扣缴义务人”或“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
3、“电子钥匙签名”:填写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签名时的个人密码。
(二)表内项目1、“所得类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名称填写。
2、“所得项目”:按各类应税所得对应的收入名称填写,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
3、“所得支付金额”:填写各类应税所得的支付金额,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4、“所得期间”:填写各类应税所得的支付期间,格式为“年月”。
如2022年1月、2022年2月等。
5、“年所得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年所得额。
6、“应纳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应纳税额。
7、“减免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减免税额。
8、“已缴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已缴纳的税额。
9、“抵补金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抵补金额。
(三)表尾项目1、“合计行”:对所有应税所得的各项数据进行汇总,是各分类数据的总计。
2、“总计行”:对全部应税所得的各项数据进行汇总,是各项数据的总计。
三、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的填报注意事项1、申报表必须按照填表说明准确、完整地填写,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二、申报期限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三、各栏次填写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表内各栏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具体计算公式为:收入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②第9列“费用”:仅限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时填写,支付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预扣预缴居民个人上述三项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填写“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收入的20%填写;扣缴非居民个人上述三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按收入的20%填写;③第10列“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各所得项目收入总额中,包含的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计的30%部分,填入本列;2第11列“减除费用”:仅限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填写;具体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填写;如,2019年为5000元/月;3第12~15列“专项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金额;4第16~21列“其他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8.第22~30列“累计情况工资、薪金”:本栏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情形,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项目无须填写;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1第22列“累计收入额”:填写本纳税年度截至当前月份,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收入额;2第23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3第24列“累计专项扣除”:填写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按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的累计金额;4第25~29列“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分别填写截至当前月份,纳税人按规定可享受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继续教育扣除的累计金额;大病医疗扣除由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此处无须填报;5第30列“累计其他扣除”:填写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年金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及其他扣除项目的累计金额;9.第31列“减按计税比例”:填写按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减计税收优惠的减计比例;无减计规定的,可不填,系统默认为100%;如,某项税收政策实行减按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本列填60%;10.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11.第33~39列“税款计算”: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计算情况;1第33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①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填写累计收入额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②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收入额减去减除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③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填写本月次收入额减除可以扣除的税费、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④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填写本月次收入额减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⑤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填写本月次收入额减除允许扣除的税费、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⑥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填写本月次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允许扣除的税费、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其中,适用“减按计税比例”的所得项目,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上述方法计算后乘以减按计税比例的金额填报;2第34~35列“税率/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填写各所得项目按规定适用的税率或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没有速算扣除数的,则不填;3第36列“应纳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预扣率-速算扣除数;4第37列“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减免的税额;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本年度累计减免税额;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以外的所得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各项所得,填写本月次减免税额;5第38列“已扣缴税额”:填写本年或本月次纳税人同一所得项目,已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扣缴的税款金额;6第39列“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具体计算公式为: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扣缴税额;三其他栏次1.“声明”:需由扣缴义务人签字或签章;2.“经办人”:由办理扣缴申报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3.“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扣缴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加盖代理机构签章;四、其他事项说明本表一式两份,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营改增后新版申报表填写指导说明
04
只填写2、4、5、 12、13行(营改 增新增内容行)
报表填写-营改增纳税人
附表二的填写
同一般纳税人
报表填写-营改增纳税人
01
附表三的填写
02
同扩围企业
报表填写-营改增纳税人
A
附表四的填写
B
同扩围企业
报表填写-营改增纳税人
固定资产
01
同一般纳税人
02
政策及法规
政策背景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
二.不填写2、4、5、12、13行。(原因:应 税服务行)
三.增加“免抵退”数据采集
○ 这是出口退税政策与实际管理的需要
报表填写-一般纳税人
附表二填写 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在35栏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在35栏 机动车同一销售发票填在35栏
报表填写-一般纳税人
无需填写
附表三填写
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 依据以上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详见: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32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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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纳税人填写
报表填写-营改增纳税人
主表的填写
第1栏、第4栏、第5栏、第6栏、第7栏,营改增新户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应 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5栏: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其当期按预征率计算 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也填入本栏。
第8栏:营改增,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第11栏:营改增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缴纳人识别号:缴纳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填表说明一、本申报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时使用。
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一)“缴纳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缴纳人名称”,填写缴纳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费款所属期”,指缴纳人申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四)“填表日期”,指缴纳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计费收入”,指缴纳人本期提供有关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应征收入”和“免征收入”。
当期第1栏“应征收入”有发生额时,第2栏“免征收入”应为零,当期第2栏“免征收入”有发生额时,第1栏“应征收入”应为零。
(六)第1栏“应征收入”:反映缴纳人本期按规定应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收入。
按规定可以减除相关价款的,本栏填写减除之前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七)第2栏“免征收入”:反映缴纳人本期按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收入。
按规定可以减除相关价款的,本栏填写减除之前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八)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反映本期期初减除项目的金额,为上期本表第7栏“减除项目期末余额”。
(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反映缴纳人本期发生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中减除的相关价款,等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的“合计”项。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期)数之和。
(十)第5栏“应征收入减除额”:反映本期从应征收入中实际减除的价款数额。
若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1栏“应征收入”,则第5栏“应征收入减除额”=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若第3栏“减除项目期初金额”+第4栏“减除项目本期发生额”>第1栏“应征收入”,则第5栏“应征收入减除额”=第1栏“应征收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目录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差不多分类图 (3)二、一样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 (4)三、原增值税一样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6)〔一〕销售物资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差不多业务〕 (6)〔二〕差不多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7)〔三〕差不多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9)〔四〕差不多业务+免税物资 (12)〔五〕差不多业务+即征即退 (14)〔六〕差不多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 (16)〔七〕差不多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18)四、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一样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19)〔一〕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务〔差不多服务〕 (19)〔二〕差不多服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21)〔三〕差不多服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23)〔四〕差不多服务+免税服务 (25)〔五〕差不多服务+即征即退 (27)〔六〕融资租赁 (29)五、混业经营增值税一样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30)〔一〕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30)〔二〕混业经营〔期初有留抵〕 (32)〔三〕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35)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差不多分类图二、一样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纳税申报表包括: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列资料。
按照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自期满15日内申报纳税。
〔一〕纳税申报表主表〔文化事业建设费套表除外〕部分数据依照附列资料数据自动生成,小部分数据需要依照业务和税收政策规定填报;〔二〕附列资料一填报本期销售情形明细,包括:17%物资、17%应税劳务、17%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物资、11%应税服务、6%应税服务,6%、5%、4%、3%简易征收项目,即征即退、免税项目,出口退税业务等;〔三〕附列资料二填报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进项转出明细、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包括: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运费结算单据,依照业务和税收政策规定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辅导期纳税人及先比对后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四〕附列资料三填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由涉及有融资租赁业务的一样纳税人填报,其他一样纳税人填报空表;〔五〕附列资料四填报应纳税额税额抵减情形,只填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爱护费、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情形,其他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在主表23行;〔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形表填报进项税额中属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情形;〔七〕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填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需填报。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税友操作说明
税友操作说明小规模网上申报操作说明一、软件安装:1. 点击光盘安装界面的“安装软件”,或打开安装光盘中的“setup.exe”文件,启动安装程序,按照安装向导提示一直点击“下一步”直至完成安装。
双击桌面上的“网上电子申报”快捷方式启动本系统。
2. 登录界面,用户代码:001;默认密码:123;并选择所需会计年月,点击登录按钮。
二、注册及初始化:(仅需首次使用进行)首次登录弹出更改密码窗口,可按照提示修改默认密码或点击“取消”关闭窗口更改密码窗口,接下来会自动弹出初始化向导窗口:1. 网络参数设置:点击“网络设置”中点击两个“通讯测试”按钮,确保两个测试都“通讯连接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为使软件能正常发送和接收数据,请正确设置您电脑中安装的网络防火墙软件或根据您的网络情况进行代理服务器设置,如提示“通讯连接失败”可致电技术服务电话获得帮助)2. 企业信息管理:根据提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注册方式使用“在线注册”,点击“下一步”;自动弹出身份校验窗口,输入通行密码,默认为税号后6位,点击确定;3. 以上步骤正确完成后,会自动弹出获取信息窗口及进度条,提示获取成功后,点击确定关闭提示窗口。
如未能自动在线获取“纳税人基本信息”、“核定信息”等,可尝试点击“工具”菜单“下载核定”按钮手工获取,或致电技术服务电话获得帮助。
4. 设置证书:在软件中点击“企业管理”后,点击该企业注册地址信息,然后点击企业信息上方的“设置证书”按钮。
在弹出的设置纳税人证书窗口的左下方点击“生成证书”按钮,下一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取消”按钮,提示下载成功后点击两次“确定”,关闭软件并重新登陆软件使证书生效。
至此软件初始化完成,后期使用中无需重复以上操作。
三、网上申报纳税操作流程:使用001操作员登录软件,注意:选择正确的“会计年月”(申报所属期)。
1. 新建报表:点击“新建报表”,按需填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013财务报表等所需报表,填完每张报表后及时点击界面上方的“保存”按钮后,便可关闭当前报表,继续新建其它报表。
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附件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1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申报期限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各栏次填写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
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辅导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辅导材料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苏州市范围内的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
一、按季申报的时间自2013年7月1日(所属期)起开始实行。
二、按季申报的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有特殊需求的小规模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按月申报纳税。
三、按季申报的范围增值税,以及随增值税附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按季申报的期限按季申报纳税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遇节假日顺延)。
五、应报报表的填报1、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办理应报报表鉴定的内容,确定按季申报的应报报表种类,并按要求填报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具体如下:2、注意事项:(1)按季申报的各类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不含财务会计报表,下同)的表式、内容均与原按月申报的各类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一样,只是所属期由原来的月度改为季度,数据由原来的按月填写改为按季填写,报送方式由原来的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
(2)财务会计报表实行“分月填写,按季报送”,其表式、内容均不变,即:所属期仍为月度,数据仍按所属月份填写,但报送方式改为按季报送。
六、部分注意事项1、出口货物劳务免税申报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应于发生免税货物劳务业务的次季度,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申报的同时,办理相应的免税申报手续。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值税按季申报纳税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自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月起,增值税应按月申报纳税。
(2)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资格核准前完成本季度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税务办理流程
6.2 非税收入申报6.2.1—135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事项名称】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申请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缴纳义务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其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第一条【办理材料】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2.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办理地点】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即时办结【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缴纳义务人注意事项】1.缴纳义务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
缴纳义务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缴纳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及填表说明
附件4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列资料
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
缴纳人识别号:
缴纳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时,填列按规定允许减除计算价款项目明细时使用。
二、有关填写说明:
(一)“缴纳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缴纳人名称”,填写缴纳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费款所属期”,与申报表所属期相同。
(四)“填表日期”,指缴纳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五)本清单按照缴纳人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内容填写,其中“凭证种类”为“发票”的,必须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均为价税合计金额。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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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扣缴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时使用。
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一)“缴纳(扣缴)人名称”:填写缴纳(扣缴)人名称全称,即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上注明的名称。
(二)“缴纳(扣缴)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纳(扣缴)人确定的号码,即税务登记证号码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号码。
(三)“身份证件名称”: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四)“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时填报的“登记注册类型”、“注册地址”。
(五)“隶属关系”:缴纳人隶属关系确定和清晰的,填写本栏。
缴纳人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则本栏填写“中央”,“中央投资比例”栏填写100%;缴纳人为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则本栏填写“地方”,“地方投资比例”栏填写100%;缴纳人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其它等,则本栏填写“无隶属关系”,“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栏填写100%。
(六)“中央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缴纳人有多种投资主体,无确定和清晰隶属关系的,
不填写“隶属关系”栏,分别填写各投资主体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
其中,“中央投资比例”填写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填写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填写无隶属关系主体(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其它等)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
(七)税务机关填写项目,按有关税费政策进行判定后填写。
(八)若仅具有扣缴行为,不填写隶属关系、各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栏次。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后留存一份,退缴纳人或扣缴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