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社会调查,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程序
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一、背景介绍在当今社会,未成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给社会治安和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了重大威胁。
本报告对未成年犯罪的现状和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旨在推动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改善。
二、未成年犯罪的现状(1)数据统计根据公安部门的数据统计,近年来未成年犯罪案件数量逐渐增加。
其中,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财产犯罪和暴力犯罪占据了主要比例。
尤其令人担忧的是,部分未成年犯罪分子出现了年龄低龄化、犯罪行为日益严重化的趋势。
(2)犯罪原因分析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环境:家庭教育不善、家暴、离异等不稳定因素会导致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从而增加犯罪的风险。
- 社会环境:社会变革、城乡差距加大、价值观扭曲等社会问题,使得一部分未成年人无法适应和融入社会,从而产生逆反心理和犯罪倾向。
- 学校教育:学校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学习压力过大、校园暴力等,容易导致学生情绪波动和行为异常,进而引发犯罪行为。
三、未成年犯罪的影响与危害未成年犯罪不仅给犯罪者本人带来了长期的心理和法律困扰,同时也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问题加剧未成年犯罪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对社会安危、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破坏。
犯罪行为的增加导致社会问题不断加剧,给社会治安和秩序带来了压力。
(2)犯罪链条延伸未成年犯罪往往不是孤立的行为,它往往是一系列犯罪行为的开始,甚至会形成犯罪链条,将更多的未成年人卷入犯罪中。
(3)犯罪者未来发展受阻未成年犯罪的记录将伴随犯罪者的一生,给他们的学业、就业和社会认同带来了阻碍,使其未来发展前景黯淡。
四、应对未成年犯罪的对策(1)家庭教育的重视家庭教育是防止未成年犯罪的基础。
父母应该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关注他们的心理、生活状态,给予他们正面的引导和榜样。
(2)学校教育的加强学校应当不仅仅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关注他们的全面发展。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报告模板范文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报告模板范文社会调查报告模板标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调查报告【背景介绍】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更是让人担忧的问题。
据统计,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渐增多。
一些未成年人出于各种原因,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频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因此,深入了解未成年罪犯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处罚措施,是社会和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
【调查目的】本次调查的目的是探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家庭环境、心理状况及教育背景等因素,帮助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影响,从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调查。
在问卷设计方面,我们设置有开放式和封闭式问题,并结合实地访谈改进问卷调查问题。
在访谈方面,我们联系家庭和当地法院,跟踪调查嫌疑人的案件受理情况以及违法犯罪影响等方面的情况。
【调查结果】1.社会背景调查首先,我们对10名未成年罪犯的社会背景进行了调查。
其中,5名嫌疑人来自农村,另外5名来自城市。
他们的父母大多数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其中一个嫌疑人的父母离异,孩子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些未成年罪犯所处的社会环境相对复杂,且他们所处的社会阶层相对较低。
2.家庭环境调查在对家庭环境的调查中,我们发现10名未成年罪犯中有5名存在家庭暴力问题,部分嫌疑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故意疏远孩子,导致孩子无人关心和教育,长期处于一种无秩序状态。
此外,4名未成年罪犯父母或监护人无法为孩子提供早期教育和稳定的生活所需。
3.心理状况调查经过对10名未成年罪犯的心理状况进行调查,我们发现他们的心理状态普遍较为复杂。
其中3名嫌疑人存在自闭、自闭倾向问题,4名嫌疑人存在心理闭塞、情绪不稳定等问题。
在与当地心理医师会诊后,我们得知这些心理问题与受害者、父母或监护人关系等因素有关。
4.教育状况调查在调查中,我们发现9名未成年罪犯在受教育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日益严重,对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社会调查,旨在揭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调查背景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面临的压力也逐渐增加,同时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因此,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查,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背景和原因,为提出相关解决方案做好准备。
二、调查方法我们选择了几个城市的中小学进行了一对一的面谈调查。
我们首先制定了调查问卷,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影响因素、家庭环境和社会支持等内容。
然后,我们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调查的城市中选择了100名中小学生进行了面谈。
三、调查结果1.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教育不良:调查显示,许多未成年人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缺乏父母或监护人的正确引导和关注。
有些家庭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放任自流或者过于严厉的问题,导致孩子在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方面出现偏差。
(2)社会环境不利因素: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影响深远。
调查表明,一些未成年人生长在贫困地区或犯罪环境中,缺乏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容易沉迷于不良行为。
(3)心理问题:一些未成年人存在心理问题,如自卑、孤独和叛逆等。
这些问题容易引发他们对社会价值观的怀疑和不满,从而做出不恰当的行为。
2.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对个人造成伤害,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调查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对社会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社会安全威胁: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安全隐患,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威胁。
一些未成年人参与了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破坏了社会秩序。
(2)教育和发展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使个人无法享受正常的学习成长环境,也会影响其他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未成年涉罪再犯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未成年涉罪再犯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未成年涉罪再犯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是指用于评估未成年人再次涉罪的潜在风险
的一套衡量标准。
这一指标体系的设计旨在通过系统性的评估,帮助辅助决策者进行对未成年犯罪者的再犯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首先,未成年涉罪再犯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需要包含一些基本信息的收集。
这些
信息可能包括个人背景资料、犯罪记录、家庭环境、教育水平、心理健康状况等等。
这些信息的收集可以通过调查问卷、面谈、文献研究等方式进行。
其次,评估指标体系需要包括一些客观的评估指标,以提供客观可量化的数据。
这些指标可以包括犯罪频率、犯罪类型、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了解未成年人的犯罪倾向和风险程度。
此外,评估指标体系还应该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环境和社会因素。
例如,家庭环境、社区环境、同伴关系等因素都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再犯风险产生影响。
因此,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应该加入这些因素的评估指标,以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风险状况。
最后,未成年涉罪再犯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应该能够提供科学和准确的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可以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决策者能够根据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同时,评估指标体系也应该经过验证和不断改进,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总之,未成年涉罪再犯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是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一种
科学评估和预测手段。
通过收集信息,客观评估指标,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以及提供准确的评估结果,这一指标体系可以帮助决策者制定有效的预防和干预策略,帮助未成年犯罪者重新融入社会,实现二次修复。
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引言:犯罪是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而未成年犯罪更是引发了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对未成年犯罪的社会调查,旨在探讨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以期为社会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第一部分:未成年犯罪的现状未成年犯罪在近年来呈现出逐渐增加的趋势,涉及的犯罪类型也日益多样化。
根据我们的调查统计,盗窃、抢劫和暴力犯罪是未成年犯罪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其中,盗窃行为占比最高,主要原因是未成年人对物质的追求和经济压力的增加。
第二部分:未成年犯罪的原因1. 家庭环境:家庭因素是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家庭不和睦、缺乏父母监护、家庭暴力等都会对未成年人的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2. 学校环境:学校环境也是未成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学校暴力、欺凌等问题导致部分学生走上犯罪道路。
3.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变化也对未成年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经济压力、就业竞争等问题,使得一些未成年人选择犯罪来解决问题。
第三部分:未成年犯罪的影响未成年犯罪对个人和社会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对个人来说,未成年犯罪可能导致他们的人生轨迹发生改变,影响他们的教育和就业机会。
对社会来说,未成年犯罪不仅增加了社会治安压力,还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
第四部分:应对未成年犯罪的措施1.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首要环节,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建立和谐的家庭环境。
2. 学校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机制。
3. 社会教育: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帮助,提供更多的社会教育资源,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4. 法律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惩治力度,同时注重对未成年犯罪者的教育和改造。
结语: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完善法律制度,我们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研究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进程,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人际关系等方面出现了诸多变化。
这些变化虽然带来了生活的便利和新的机会,但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其中之一就是未成年犯罪的频繁发生。
随着未成年犯罪的增多,人们对此问题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因此我们需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入研究,从中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
二、研究目的本报告旨在通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和分析,了解其犯罪行为的原因、影响因素、犯罪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提供参考依据。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采访,了解其个人情况、家庭背景、教育水平、犯罪原因等方面的情况,这些信息通过统计分析的方式展现出来,以便更好地理解未成年犯罪问题的本质和解决方法。
四、调查结果与分析1.未成年犯罪行为的类型从调查结果来看,未成年犯罪的主要类型为偷盗、打架斗殴、贩毒、涉黑等。
其中,偷盗为最多,占比例为50%以上。
其次是打架斗殴和贩毒,分别为30%和13%,其他类型占比例较小。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和性别分布从年龄分布来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14-18岁为主,其中14-16岁的嫌疑人占比例较大,达到了60%以上。
从性别分布来看,男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比例高达80%以上,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比例较少。
3.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从调查结果来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大多数都处于单亲家庭或是家庭极度不稳定的情况下。
在这样的环境中,许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导致他们的思想观念出现了问题,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水平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水平方面,调查显示,70%以上的嫌疑人只完成了初中及以下的学业,而只有不到30%的犯罪嫌疑人完成了高中或以上的学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报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报告概述•本报告基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旨在分析其背景、社会环境以及潜在影响因素。
背景调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年龄:该群体主要集中在15-18岁之间–性别:男性占绝大多数,女性占少数•家庭状况–家庭结构:大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来自单亲家庭或离异家庭–父母监护情况:很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缺乏有效的监护,监护人常常缺席或无法提供足够的支持与指导。
•学业情况–学校类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弱势学校或辍学群体–学业成绩:很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学业方面表现不佳,存在较高的学业压力和挫折感。
社会环境•社区状况–社区类型:某些社区存在犯罪率较高的情况,成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集中的地区。
–社交圈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多数在社交圈子中受到犯罪触发事件的影响。
•媒体与网络–暴力媒体内容:过度暴力的媒体与网络内容可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网络欺凌与毒品信息:网络欺凌和毒品信息在某些情况下成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触非法行为的途径。
•同伴关系–不良朋友圈:一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不良朋友形成固定的社交圈子,这些朋友圈往往引导他们参与非法活动。
潜在影响因素•自身问题–自控力不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往往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容易受到他人影响。
–自我认同危机: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社会认同方面发生困扰,选择加入犯罪团体以寻求所谓的认同感。
•家庭问题–家庭冲突:家庭冲突导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法获得家庭支持,易产生逆反心理。
–家庭暴力:受家庭暴力影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常借犯罪行为释放负面情绪。
•教育问题–学业压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学业方面经常面临挫折和失败,心理压力增大。
–辍学问题:辍学引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反社会行为,更容易躲避监管。
结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显示,他们的背景、社会环境以及潜在影响因素对其产生了重要影响。
为了防止未成年犯罪的发生,政府、家庭和教育部门需要共同努力,提供更好的监管和支持措施,帮助这一团体更好地融入社会,改善生活状况。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社会调查报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社会调查报告双鸭山位于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辖区面积*****平方公里,人口150万,其中,未成年人口约31万,约占总人口的20%。
近年来,辖区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居高不下。
2010年以来,因犯罪在宝清县看守所羁押的中、小学生33人,涉及刑事案件57起(其中抢劫28起15人,盗窃18起7人,故意杀人1起3人,伤害8起8人),中、小学生犯罪与前几年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且暴力、团伙犯罪较为突出。
针对这种情况,双鸭山法院树立大预防的观念,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监所检察等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规章制度,从而增强了教育、挽救的实效。
先后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制度》和《关于加强在押的未成年人权利保障和帮教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法院以“年轻检察官协会"为平台,开展了以"为了明天"为主题的大型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检察人员先后走进十余所校园,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件进行法制宣讲,受教育的学生人数逾万人,收到以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先后有五名检察人员被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学校聘为法制辅导员。
为了准确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的思想,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控制工作,我们对辖区的中学生和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一次广泛调查,以期探索未成年人的内心世界,寻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一、对在校中学生的调查我市共有初中、高中学校145所,在校学生有15.9万人,我们选择了一所城区高中学校、一所农村高中学校和一所初中学校进行了调查,调查方式为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0份,对收回的问卷进行了抽样统计。
1、中学生的家庭情况图五:家庭的经济状况(300人)表一:家庭与学校联系程度(300人)经常联系很少联系不联系人数87 157 39比例29% 58% 13% 表二:父母对孩子的管束程度(300人)很严适中宽松人数195 60 45比例65%20%15%[分析] 中学生家庭收入基本平衡,绝大部分家庭能够保障孩子的学业;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不够,很少联系和不联系的达71%,大多数家庭因工作或为生计而忙碌,很少主动和学校沟通并了解孩子的思想学习情况;多数学生认为父母对自己的管束很严格,只有20%的学生认为,宽严适中。
未成年强奸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引言: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呢?他们可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祖国未来的希望!然而在他们人生道路的开端却缺乏必要的引导,导致很多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而毁了自己的一生!因此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我们应该多一点去了解他们,关爱他们,从而正确地引导他们,及早地预防他们去犯罪!!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1、从年龄结构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90年代有所提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日益增多;2、共同犯罪普遍。
未成年人因自身身体素质及其他能力的限制,喜欢结伴而行,相互利用、相互壮胆而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较为普遍。
共同犯罪成为其主要犯罪形式;3、“两抢一盗”呈多发性犯罪。
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经济上依赖于父母。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未成年人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父母经济上的供给一旦不能满足其物质需要,就容易想歪心思,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满足其物质需求。
4作案偶发因素多。
未成年人因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影响和干扰,容易冲动,其违法犯罪多具有偶然性,犯罪起意快,且一般没有特定的犯罪对象,往往只要一人提议,其他人便不假思索同意,说干就干,不计后果。
5、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
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和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电视、游戏、黄色刊物和他人的传授,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
一些未成年人有意模仿或者精心研究电视、电影、侦探小说上的犯罪方法作案,反侦查意识很强,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
6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
在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不少未成年人的耻辱标准明显错位,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群体性道德失范、价值观念偏差和道德水准滑坡的现象,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耻辱感越来越淡化。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社会调查报告概要:本社会调查报告旨在探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并对其背后的原因、影响以及可能采取的解决措施进行研究。
通过实地调查和相关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关键点,这些点可以为相关机构和个人提供有关如何应对这一问题的有效建议。
引言: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个人、家庭和整个社会造成了巨大影响。
由于其涉及到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防止和解决这一问题。
第一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1. 家庭因素:不稳定的家庭环境、父母缺席、家庭暴力等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
2. 教育系统问题:低质量的教育、学校暴力、无法满足学生需求等问题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
3. 社会环境:贫困、失业、社区犯罪等社会问题也会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使他们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4. 新媒体的普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体的普及给未成年人带来了更多的暴力信息和负面影响,导致他们更容易受到犯罪的影响。
第二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1. 个人影响: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会影响其个人成长和发展,使他们的未来受到限制。
2. 家庭影响:家庭成员被牵连进犯罪行为中,使家庭处于困境,家庭关系破裂。
3. 社会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会对社会秩序和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增加社会的不稳定性。
第三部分: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措施1. 家庭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提供稳定和温暖的家庭环境,增强未成年人的家庭纽带,减少家庭冲突和暴力行为。
2. 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的质量和吸引力,改善学校环境,培养未成年人的正确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3. 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社会环境,减少贫困和失业问题,提供更好的机会和资源给未成年人。
4. 制定合理法律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监管和惩罚,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
结论: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加强家庭教育、改革教育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建立合理的法律制度,我们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降低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摘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历史演变、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操作流程、现状以及不足之处等方面探讨该制度。
从历史上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逐渐健全。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该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具体操作流程也更加规范。
目前该制度在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执行不到位、资源匮乏等。
建议完善该制度,加强资源投入,提高执行效率。
未来,应加强社会调查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探索更加科学、人性化的调查方法,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处理提供更为完善的保障。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重要性、意义、历史演变、法律法规、操作流程、现状、不足之处、建议、未来发展方向1. 引言1.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是社会中最脆弱的一群体,需要特别的关怀和保护。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处理,将对未成年人本人、家庭以及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建立健全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可以帮助判定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实和责任,减少对未成年人的法律错误判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通过社会调查,可以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状况、心理状态等信息,为司法机关做出更准确的判断提供依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可以帮助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原因和动机,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措施,帮助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
通过社会调查可以找出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为未成年人的矫正和教育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注重。
1.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意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刑事案件中得到公正对待。
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工作办法
XX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
度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我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院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未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或者案件承办人认为案情需要再次进行社会调查,可以启动社会调查工作。
第三条社会调查由本院委托的司法社会工作组织进行专业化、规范化调查。
第四条本院应当向承担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的相关组织出具委托调查书,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社会调查应当由二名以上社会调查工作人员以上开展。
第六条社会调查员必须持委托函、工作证、介绍信开展社会调查工作。
第七条社会调查员应当根据保密规定,严格执行保密事项。
第八条本院在手里案件后,应当委托社会组织开展调查,出具书面委托书。
司法社工组织接受委托后,应当立即指派二名人员承担社会调查工作,并向本院告知,出具书面回执。
第九条本院承办人应当协助办理社会调查员进入看守所的相关手续。
第十条讯问和询问结束后,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访谈和心理评估。
社会调查员进行访谈和心理时,本院承办人一般不在场。
第十一条社会调查员应在接受委托函后及时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每个被告人应当单独制作报告,移送本院。
第十二条社会调查员自迟在开庭之前将社会调查报告提交给案件承办人。
第十三条社会调查报告应当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查询、摘录和公开传播。
第十四条本工作办法由本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解释。
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篇一: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调查报告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调查报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调查报告姓名:学号:所在学校: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调查报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
近年来,虽然国家和社会为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出台了一些法律、政策,然而,未成年犯罪却呈上升趋势,而且逐步出现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团伙化、高智商化、暴力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一)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态势河南省某县XX-XX年未成年人因违法而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的共有183起,具体情况如下表:由此可以看出:1、该县暴力犯罪比例高,多表现为抢劫、盗窃、抢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犯罪等。
在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案动机和目的十分单纯。
多数违法犯罪的青少年自身素质低,法制观念薄弱,不能清楚地辨别是非。
XX年15岁花季少女刘某某,不堪忍受同学张某长期的欺压、侮辱,与一帮朋友一起将张某打成重伤,等待她的将是三年有期徒刑。
2、年龄主要集中在16-18周岁之间,农村未成年和城市闲散青少年犯罪比例高,约占总数的88%。
XX年破获的一个盗窃摩托车团伙案,该团伙犯罪成员4男2女均为十七八岁的未成年人,他们辍学离家出走,在娱乐场所相遇成为恋人、知己,他们模仿着电影里的情人非法同居。
16辆各种型号的摩托车成了他们的战利品和情人节礼物。
3、团伙性犯罪明显。
由于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和身体条件尚处在较薄弱时期,如果以个人的力量来达到犯罪目的,未免胆怯,因而往往形成一些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4、盲目性、偶发性和冲动性是该县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征。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从犯罪原因上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包括未成年人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
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流程
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流程一、确定调查目的和范围调查人员需要明确调查的目的和范围。
确定调查的目的有助于指导后续的调查工作,并确保调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收集相关信息在进行社会调查之前,调查人员需要收集相关的背景信息和资料。
这包括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
收集信息的方法可以包括查阅相关文件、与家庭成员和亲属交谈、调查报告等。
三、制定调查计划根据调查目的和收集到的信息,调查人员需要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
调查计划应包括调查的时间安排、调查的地点选择、调查的方法和工具等。
制定合理的调查计划可以提高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采集证据在进行社会调查时,调查人员需要采集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调查结果。
这包括采集涉案未成年人的口供、证人证言、物证等。
采集证据的方法可以包括面谈、询问、观察等。
五、分析和整理调查结果调查人员需要对采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和整理。
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可以得出调查结论和评估未成年人的状况。
在整理调查结果时,应注意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六、撰写调查报告在完成调查后,调查人员需要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的目的、范围、方法、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调查报告应准确、清晰地呈现调查结果,并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七、报告审核和反馈完成调查报告后,需要进行报告的审核和反馈。
审核人员应对报告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还需要将调查结果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和行动。
八、调查结果的应用调查结果应用于相关的决策和行动中。
根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和人员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和减少涉案事件的发生。
总结起来,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流程包括确定调查目的和范围、收集相关信息、制定调查计划、采集证据、分析和整理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报告审核和反馈以及调查结果的应用。
通过科学的调查流程和方法,可以提高调查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预防犯罪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刍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摘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领域。
我国也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但是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通过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一般理论的阐述和我国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现状的分析,对完善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提出几点建议,以期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现状作者简介:亢森森,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10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053-02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概述(一)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也被称为“人格调查制度”、“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量刑引入社会评价制度”。
刑事案件应适用社会调查最早由美国波士顿鞋匠johnaugustus最早于19世纪40年代提出。
他认为:“法律的目的不是残忍地惩罚或报复,而是改造罪犯并预防犯罪”。
20世纪30年代,缓刑调查逐渐演变成了为整个量刑提供“量刑前调查报告”。
到20世纪80年代,量刑前社会调查报告在美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并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模式,在当时“量刑前社会调查报告”由警察中的“缓刑监督官员”完成。
在之后几十年的发展中,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从各个发面得以发展和完善。
根据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之的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应该定义为:是指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个案案情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家庭背景、社会往来情况、成长过程、监护教育情况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有无特殊表现进行调查,分析与案件的联系,并在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制作出书面社会调查报告的制度。
(二)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特征1.调查对象特定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国外一些国家,社会调查制度同样适用于部分成年人刑事案件,但从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实践来看,社会调查制度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浅析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浅析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一直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责任。
在中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而其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就是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下面将对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进行浅析。
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概念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指当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性侵犯、拐骗、虐待等侵害,或者犯罪、危害社会等行为时,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取证,制作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为想要了解该未成年人情况、了解起诉、审判、认罪认罚等活动提供准确证据的一项制度。
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内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调查的程序、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来源等情况。
2、调查对象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户籍地、现住址,学生或者工作单位、职业、家庭情况等。
3、调查对象未成年人的社会关系情况,包括有关父母、监护人、亲人、朋友、同学、邻里等情况以及与他人的社会交往情况。
4、调查对象未成年人的自身情况,包括性格、特长、性别取向、精神状况、身体健康情况等。
5、调查对象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包括父母、监护人的人口、经济、教育、文化等情况,以及家庭是否稳定、家庭教育情况等。
6、调查对象未成年人所面临的困境,包括有关侵害、犯罪、性侵、拐卖、家庭暴力、虐待、辍学、失足、思想问题等情况。
7、调查对象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等环境情况以及社会聚焦情况等。
8、调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重要作用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对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十分重要。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通过制作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能够及时掌握调查对象未成年人的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家庭情况、环境情况、困境等,为制订相应措施提供客观依据,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概述:近年来,未成年犯罪案件在我国不断增加,给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罪的现状以及背后的原因,本次调查以群体访谈和案例分析为主要方法,对未成年犯罪进行全面调查,旨在为制定更有效的预防和应对策略提供基础数据。
一、未成年犯罪的现状根据我国公安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未成年犯罪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
其中,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和贩卖毒品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主要类型。
另外,网络犯罪也在未成年人中逐渐增多,如网络欺诈、网络暴力等。
二、未成年犯罪的原因1. 家庭问题:许多未成年犯罪分子来自功能失调家庭,缺乏父母关爱和正确引导。
父母常年忙于工作,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教育,导致孩子心理空虚,易受外界不良影响。
2. 教育问题:一些未成年人无法得到良好的教育机会,面临辍学、流离失所等问题。
教育资源不平衡导致他们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容易沉迷网络或走向犯罪。
3.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复杂性也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缺乏正确的社会适应能力,他们易受所处环境的影响,被卷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未成年犯罪对社会的影响1. 社会治安:未成年犯罪的增加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不断上升的犯罪数量给警方和司法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给社会秩序带来了困扰。
2. 人民安全:未成年犯罪对人民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社会中,人们的财产安全和身体安全都受到威胁。
四、应对未成年犯罪的措施1. 家庭教育: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培养良好的家庭氛围,关键是建立积极的沟通和信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 学校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 社会参与:政府和社会机构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预防和帮助。
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力度打击未成年犯罪,同时提供更多的教育和康复机会。
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的规定有哪些
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案件社会调查的规定有哪些未成年⼈犯罪案件,检察院进⾏社会调查的规定包括: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调查;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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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案件社会调查的规定有哪些1、未成年⼈犯罪案件,检察院进⾏社会调查的规定如下:(1)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
(2)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
开展社会调查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隐私,不得向不知情⼈员泄露未成年犯罪嫌疑⼈的涉案信息。
(3)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进⾏审查。
必要时,可以进⾏补充调查。
(4)⼈民检察院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随案移送⼈民法院。
2、法律依据:《⼈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条⼆、未成年⼈案件的⽴案程序未成年⼈案件的⽴案在材料来源、⽴案条件以及⽴案程序⽅⾯与成年⼈案件⽴案程序是相同的。
但与成年⼈案件⽴案程序相⽐,未成年⼈⽴案程序还具有⼀些不同之处。
未成年⼈案件与成年⼈案件在⽴案程序上最明显的区别是⽴案的对象不同。
由于未成年案件将采取不同普通案件的处理程序,所以在⽴案时,对⽴案对象年龄的审查就显得⾮常重要。
由于未成年⼈⾃⾝⽣理、⼼理的特点,使其极可能成为教唆的对象。
在⽴案时,要查证未成年是否系教唆犯罪。
同时,为贯彻教育、挽救⽅针,要扩⼤审查的范围,除应查明⽴案的事实条件和法律条件外,对认定案情有意义的材料,都要尽量予以查证。
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对符合⽴案条件的,予以⽴案。
对不符合⽴案条件,情节轻微,危害不⼤,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处以刑事罚的,可以案件材料转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依据《⼈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未成年⼈犯罪案件,检察院进⾏社会调查的规定包括: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调查;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等。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流程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流程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是指对特定项目、政策或行动在社会层面上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的过程。
评估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决策者了解和管理相关风险,以确保项目或政策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下面将介绍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的一般流程。
第一阶段:确定评估目标和框架在开始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之前,需要明确评估的目标和范围。
评估目标可以包括识别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评估风险的严重性和可能性、识别相关利益相关者以及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等。
评估框架则确定了评估报告所使用的方法、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步骤等。
第二阶段:收集和整理数据在这一阶段,评估团队需要收集各种与评估目标相关的数据。
数据可以来自多个渠道,如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文献研究、政府报告和专家咨询等。
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是评估报告的基础,因此需要尽可能全面和准确地收集相关数据。
第三阶段:风险识别和分析在这一阶段,评估团队需要识别和分析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识别社会风险的方法可以包括对数据的内容分析、风险矩阵的制作、专家评估和利益相关者咨询等。
分析社会风险的目的是确定风险的严重性和可能性,并确定可能受到影响的利益相关者。
第四阶段:风险评估和量化在这一阶段,评估团队对识别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和量化。
评估的方法可以包括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
定性评估主要是根据专家意见和经验进行判断,而定量评估可以使用统计分析和概率模型等方法来量化风险的严重性和可能性。
第五阶段:风险管理和策略制定评估团队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建议。
风险管理策略可以涉及风险预防、减轻和转移等方面。
根据风险的性质和程度,可以制定相应的措施来降低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第六阶段:编写评估报告在这一阶段,评估团队根据评估结果和建议编写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目标和方法、数据收集和分析过程、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风险管理建议和策略等内容。
评估报告需要清晰、准确地呈现评估结果,以便决策者和利益相关者能够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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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程序内容摘要: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负有调查义务。
舟山市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特别程序,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但是,这一程序仍然存在法律层面的完善、监督的全面化和体系化、风险防控手段的多样化等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社会调查风险评估修正后《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调查义务,舟山市检察机关建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特别程序(以下简称“风险评估特别程序”)是对检察机关在未成人犯罪案件中调查义务的有机创新,不但契合未成人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也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
因此,有必要在已取得相关成效的基础上,对该特别程序进行完善。
一、风险评估特别程序建立和完善的动因司法实践中的任何探索和创新都必须具有相应的理论基础,脱离理论指导的司法实践是不可能具有生命力和可行性的。
浙江省舟山市检察机关建立的风险评估特别程序,即是对现有法律规定的深化,也具有科学合理的理论基础。
第一,是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要求。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了公检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进行社会调查。
从条文中可以看出,社会调查并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必经程序,而且社会调查如何开展,结合社会调查判定是否不捕不诉的风险如何最小化,法律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导致社会调查制度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此外,检察机关在社会调查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社会调查制度的执行者,也是监督者,需要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创新思维,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第二,能够确保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宽处理相关规定的有效实现。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人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并且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做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社会调查的目的是服务于未成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捕不诉工作的开展,法律规定明确了对未成年人使用强制措施和轻微案件进行起诉的条件要更加的严格,要更多的考虑案外的社会、家庭、成长等因素。
第三,将社会调查与风险评估有机结合,契合治理未成人犯罪的刑法的谦抑性理念。
通过全面落实社会调查,同时引入风险评估机制,可以保证在发挥检察人员社会调查主体作用的同时,在风险评估环节有效引入公众参与,同时可以加强对司法人员权力履行过程的监督。
此外,刑法的谦抑性要求以较小的损失换取刑法手段运用的较大收益。
因此,司法机关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必须结合犯罪发生本身的社会性、复杂性和多样性,针对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不同原因采取更加缓和的措施。
第四,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突破和创新。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是检察机关应对新的执法环境和顺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科学管理的需要。
特别是现阶段,刑事犯罪中社会矛盾复杂、公众司法诉求日渐提高、社会监督更加全面,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通过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实现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处理的科学化。
通过社会调查结合全面评估和引入社会监督促进科学决策,才能将检察机关不捕不诉的风险降至最低。
二、风险评估特别程序在检察机关的实践(一)风险评估特别程序的工作原则风险评估特别程序作为社会调查的新发展是一种全新尝试,从刑罚的目的性和矫正功能出发确立了如下四个原则:一是有限性原则。
风险评估特别程序是柔性司法的一种重要探索,检察机关要在现有法律框架的合理范围和要求内开展该项工作,不能突破现有法律对逮捕权和公诉权的限制,同时也不能死板教条缺少变通限制必要的探索创新。
二是科学性原则。
是指特别程序的运行应从地方司法实际和具体案件出发,通过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真实客观地反映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特别程序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可能获取的司法效益,从而能够选取最恰当的方法去分析判断案件风险的性质、范围及可能带来的影响,按照预先设定好的相应程序进行预警,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最佳的案件处理方式。
[1]三是有效性原则。
此原则既包括宏观上该特别程序在实际运行中对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矫正时辅助作用的大小,也包括微观上该机制是否能够以最及时、有效、经济的方式查清各类问题并加以解决。
(二)风险评估特别程序的制度设计根据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案件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特别程序的规定,该项特别程序主要内容如下:三是实现社会调查小组组成的广泛性。
要求评估小组必须由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相关单位人员3人以上的奇数组成。
此外,可以根据个案实际情况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干部等,丰富了评估小组成员的层次性,对保障评估意见的民意广泛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始终以调查内容的关联性为导向,明确特别程序的开展要紧紧围绕案件和未成年人展开,每个案件必须走访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或学校、家庭、街坊邻里、居住地所在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等,近距离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手资料”。
在此基础上,保障调查评估过程的自主性。
调查小组根据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走访单位、走访对象和走访形式。
(三)风险评估特别程序的实施效果对比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一是改变了以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数量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比例过低的现象。
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前,由于风险控制手段等的不足,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率过低,年均维持在1.5%或以下。
该项机制实施后,由于加强了风险控制手段和获取了科学有效的评估材料,全部未成人案件均须纳入该程序,不捕不诉比率呈不断上升趋势。
这也说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在创新运用的情况下才能更好的实现其立法价值和目的。
二是外来未成犯罪人被采取不捕不诉措施的人数增幅较大。
外来人员由于流动性强、管理难等原因,不捕不诉率一直偏低,是长期困扰地方司法机关的难题。
风险评估特别程序实施后,通过创新和加强辅助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外来未成年犯罪人员高羁押率的问题,特别是解决了社会调查与风险评估、风险化解和预防等衔接的现实问题,使得外来未成年犯罪人不捕不诉率大幅提高。
三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涉及的罪名分布增加较大。
风险评估制度实施前,不捕不诉案件,特别是不捕案件涉及的罪名集中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两大类,范围较窄,不捕不诉措施适用过严。
这项制度实施后,不捕不诉案件涉及罪名进一步扩展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使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涉及的罪名更加丰富,法律的适用更加平等。
三、风险评估特别程序的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作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全新规定,必然有一个完善过程。
风险评估特别程序同样存在法律层面的完善、监督的全面化和体系化、风险防控手段的多样化、侦捕诉衔接的无缝化等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一)在司法操作层面上明确风险评估特别程序风险评估特别程序作为检察机关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措施,可以由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联合以出台文件的形式,确定一套能够在一省乃至全国具有推广和指导意义的制度规定,下发各级检察机关和相关机关遵照执行。
对于经过不捕不诉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检法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执行,从而做到统一协调、配合制约。
特别是可以考虑建立加快办理机制:一是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意见书简化;二是对于部分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主动提前介入,建议公安机关不必报捕;三是进一步简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程序。
(二)建立风险评估特别程序内部监督机制法律规定,相对不起诉要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绝对不起诉则要检察长决定。
考虑到基层院业务量大,如果案件均按上述程序办理,会无形增大工作量和不必要的诉累。
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不起诉,在社会调查风险评估后,应先由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开展内部监督,对综合情况进一步把关、确认。
[3]对风险评估特别程序开展内部监督的机构应当符合如下条件:第一,独立性。
即与检察机关具有刑事检察职能的部门之间均无隶属关系。
第二,权威性。
即履行内部监督权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刑事司法权运作,具有检察员资格。
第三,组织性。
该机构应当能够承担起检察机关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协调沟通。
舟山市检察机关由办公室承担内部监督职责,办公室由业务部门抽调的业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且直接由检察长进行管理,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组织协调性。
同时,监督程序如下:刑事检察部门对调查评估后的案件拟作不捕、不诉处理的,应在决定前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案件审查报告、调查材料和讨论意见报送办公室。
办公室迅速组织全体检委会委员对呈报案件进行书面审查,并将意见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逮捕、起诉部门。
若检委会委员和逮捕、起诉部门的意见相同,则由后者将共同处理意见呈报检察长作出最终决定。
在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则由办公室汇总争议直接呈报检察长作出最终决定。
此外,还应辅以建立风险评估特别程序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开展该项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以及不严格执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不配合此项工作等情况,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跑、报复被害人、证人的,以及不符合条件却采取不捕不诉措施的,可以追究相关案件承办人的责任。
此外,还应当将该项工作纳入检察机关检务督察的重点项目,确保该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四)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权益的保障在风险评估特别程序中,只有更加重视被害人权利,才能有效化解矛盾。
一是对于是否救助,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查评估。
经调查评估的确需要进行救助的,应以经济救助为原则,其他形式为辅助手段。
二是建立相关救助程序。
首先,检察机关对有被害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不捕或不诉决定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害人有申请国家救助的权利。
其次,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委托代理人等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救助申请。
再次,由检察机关确定的相应内设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在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检察机关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级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具有终局性。
[5](五)加大配套措施建设,进一步降低特别程序风险一是建立和完善取保候审基地等辅助性设施。
争取和联系一批有一定实力和一定责任心的大、中型企业,建立常态化和专业化的取保候审及考察帮教基地。
对于不捕不诉的未成年犯罪人,可以指定在该企业内进行短期的工作,专人帮教享受企业内部员工的平等待遇。
对于不捕后表现较好的,作为量刑依据提交审查起诉部门或审判机关。
对于不起诉的,在企业内经过一定的考察期后,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加大开展风险评估特别机制工作的一体化建设。
针对当前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实际情况,应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一体化机制。
对于同时评估案件较多、时间紧、人手少的,上级院给予指导帮助,必要时可以指定其他院对部分案件进行评估工作,或者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就部分案件进行联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