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对外公布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引导期货公司进一步深化中介职能定位,促进期货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和做优做强,全面提升期货行业服务国民经济能力,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期货公司分类是指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期货公司的类别。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在征求期货行业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调整期货公司分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的分类评价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设立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等事宜。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六条参与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分类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对不同类别的期货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分类评价不能替代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八条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公示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期货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一)客户资产保护。
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客户资产安全保障机制、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等情况,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二)资本充足。
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及管理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1号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年修订)正文:----------------------------------------------------------------------------------------------------------------------------------------------------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09年5月26日公布根据2010年5月14日、2017年7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证券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证券公司分类是指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证券公司的类别。
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在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调整证券公司分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第四条证券公司的分类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
中国证监会在分类复核中建立专家评审机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研究处理证券公司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行业自律组织、证券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证券公司分类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参与证券公司分类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五条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证券公司对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管理能力。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0.26•【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1号)现公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同时废止。
1.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1.1 《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对象。
1.2 《指引》适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对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3 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统计数据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应符合《指引》的规定。
1.4 市场机构基于投资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可参照《指引》规定的行业类别,但非强制适用。
2.分类原则与方法2.1 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标准和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
2.2 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2.3 当上市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但某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包含本数),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对外公布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对外公布2011年08月16日07:57来源:期货日报作者:曲德辉本报讯(记者曲德辉)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向市场公开。
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总体结果为:A类20家,占比12.3%,其中AA级3家,A级17家;B 类39家,占比23.9%,其中BBB级14家,BB级15家,B级10家;C类79家,占比48.5%,其中CCC级21家,CC级39家,C级19家;D类25家,占比15.3%。
在参与分类评价的163家期货公司中,中国国际、永安、中粮获得AA级,华泰长城、广发、南华、海通、银河、浙商、江苏弘业、鲁证、万达、浙江中大、新湖、中证、中钢、国泰君安、上海中期、国投中谷、申银万国等17家公司获得A级。
经过三年的实践,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日趋成熟,已经能够科学地反映期货公司实际情况,此前有部分期货公司多次呼吁监管部门公布分类评价结果,提高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透明度。
监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决定从2011年起尝试在每年分类评价工作结束后,通过期货日报和中期协网站向社会公开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是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三次评价,也是分类监管制度修订后的首次评价。
今年的分类评价结果充分体现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表现出以下五大特点:一是突出合规经营。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工作始终将合规监管放在首位。
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出资、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从整个评价分值看,总分是120分,基础分项100分,加分项20分。
二是强调行业价值。
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在原有合规、风险管理、市场竞争力三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这一指标体系,引导期货公司提升服务国民经济、实体产业的能力。
三是引导期货公司做优做强。
期货公司仅仅是合规,没有市场竞争力,难以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通过市场竞争力指标,分别从客户权益、收入、成本管理、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5个方面对期货公司进行全方位评价,这其中既有绝对指标,又有相对指标,保障不同规模的公司都可以获得加分。
行业分类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年修订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同时废止。
1.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1.1《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对象。
1.2 《指引》适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对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3 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统计数据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应符合《指引》的规定。
1.4 市场机构基于投资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可参照《指引》规定的行业类别,但非强制适用。
2.分类原则与方法2.1 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标准和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
2.2 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2.3 当上市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但某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包含本数),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
2.4 不能按照上述分类方法确定行业归属的,由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判断公司行业归属;归属不明确的,划为综合类。
3. 编码方法3.1 本《指引》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1),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大类两级。
与此对应,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顺序依次编码。
4.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4.1 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对《指引》及相关制度进行解释,对外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2017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公司名称
评级
永安期货
AA
华泰期货
AA
中信期货
AA
国泰君安
AA
银河期货
AA
光大期货
AA
海通期货
AA
广发期货
AA
申银万国
AA
上海东证
AA
浙商期货
AA
国投安信
AA
方正中期
AA
国际期货
AA
南华期货
AA
中信建投
AA
瑞达期货
AA
招商期货
AA
国信期货
AA
中粮期货
AA
华信期货
AA
长江期货
兴业期货 上海大陆 美尔雅期货 华融期货 国金期货 红塔期货 金石期货 华金期货 中辉期货 冠通期货 神华期货 福能期货 南证期货 中钢期货 道通期货 西南期货 华鑫期货 九州期货 华西期货 北京首创 浙江新世纪 中电投先融 同信久恒 金汇期货 上海浙石 上海东方 东兴期货 国富期货 创元期货 渤海期货 华创期货 大越期货 中银国际 乾坤期货 长安期货 盛达期货 金元期货 第一创业 中航期货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B CCC CCC CCC CCC CCC CCC CCC CC D D D D
AA
新湖期货
A
弘业期货
A
鲁证期货
A
宏源期货
A
上海中期
A
兴证期货
A
东航期货
A
五矿经易
A
金瑞期货
A
建信期货
A
信达期货
A
中金期货
A
中国证监会公布2021年期货公司分类结果
中国证监会公布2021年期货公司分类结果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15•【分类】其他正文中国证监会公布2021年期货公司分类结果近期,根据《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9〕5号),经期货公司自评、派出机构初审,由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等单位代表组成的期货公司分类评审委员会复核并审议确定了202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期货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 等5类11个级别,分类级别是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场竞争力、持续合规状况,对期货公司进行的综合评价。
中国证监会鼓励期货公司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水平的前提下,稳健发展,逐步提升服务能力和竞争力。
中国证监会对不同类别的期货公司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期货公司分类结果主要供期货监管部门使用,期货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21年各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如下:期货公司2021年评级永安期货AA银河期货AA 中信期货AA 国泰君安AA 浙商期货AA 国投安信期货AA 广发期货AA 东证期货AA 光大期货AA 中粮期货AA 中信建投AA 南华期货AA 瑞达期货AA 方正中期期货AA 申银万国AA 五矿期货AA 华泰期货AA 海通期货A 新湖期货A 宏源期货A 鲁证期货A 上海中期A 国信期货A 平安期货A 招商期货A 建信期货A 中金期货A徽商期货A 东海期货A 国贸期货A 长江期货A 华安期货A 弘业期货A 东吴期货A 渤海期货A 中银国际期A货兴业期货A 华融融达期A货东航期货BBB东方财富期BBB 货一德期货BBB 格林大华BBB 华西期货BBB 国联期货BBB 混沌天成BBB 财信期货BBB 摩根大通BBB 信达期货BBB 中电投先融BBB 金瑞期货BBB 宝城期货BBB 国海良时BBB 山西三立BBB 创元期货BBB大有期货BBB 中国国际期BBB 货国元期货BBB 广州期货BBB 海证期货BBB 河北恒银BBB 金鹏期货BBB 美尔雅期货BBB 上海大陆BBB 安粮期货BBB 华创期货BBB 大地期货BBB 华联期货BBB 国金期货BBB 首创期货BBB 英大期货BBB 锦泰期货BBB首创京都期BB 货中融汇信BB 西南期货BB 中投天琪期BB 货上海浙石BB 和融期货BB 福能期货BB 云财富期货BB 盛达期货BB 中大期货BB瑞银期货BB 中原期货BB 华金期货BB 长安期货BB 宁证期货BB 中财期货BB 民生期货BB 金汇期货BB 先锋期货BB 乾坤期货BB 中衍期货BB 汇鑫期货BB 金石期货BB 华龙期货BB 倍特期货BB 铜冠金源BB 东兴期货BB 浙江新世纪BB 期货中航期货BB 冠通期货BB 红塔期货BB 金元期货BB 中天期货BB 海航期货BB 迈科期货BB 恒力期货BB 第一创业BB 中钢期货BB 瑞奇期货B广金期货B 华闻期货B 中州期货B 江苏东华B 鑫鼎盛期货B 恒泰期货B 道通期货B 国富期货B 大越期货B 招金期货B 国盛期货B 天富期货B 神华期货B 新晟期货B 国都期货B 永商期货B 上海东亚B 晟鑫期货B 津投期货B 西部期货B 云晨期货CCC 通惠期货CCC 天鸿期货CCC 华鑫期货CCC 长城期货CCC 华融期货CC 九州期货CC 财达期货CC 金信期货C 前海期货C东方汇金期D 货和合期货D 上海东方D 新纪元期货D。
2014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BBB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B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BBB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
BBB
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
BBB
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B
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B
冠通期货有限公司
BBB
大越期货有限公司
BBB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B
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B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B
广州期货有限公司
BBB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B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BB
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
BBB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BBB
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B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BBB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BB
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BBB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BBB
天风期货有限公司
BBB
华联期货有限公司
BBB
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A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A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A
浙江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A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A
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
A
中信新际期货有限公司
A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
A
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A
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A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A
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A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
A
中航期货有限公司
BBB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BBB
CCC
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
期货公司评级方法
期货公司评级方法期货公司评级方法一期货公司是否合规经营。
合法的期货公司应该在交易现场挂出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在异地开设的合法的营业部也应该挂出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以及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了2015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AA 类期货公司数量为20家。
全行业150家期货公司中,A类以上期货公司44家,B类以上期货公司增至132家,C类以上期货公司降至18家。
期货公司评级方法二股东实力是否雄厚。
商品期货开户是免费的,选期货公司要注意,要了解股东对期货投资是否有明确规划和长期支持,了解股东实力变化情况。
例如,现在很多创新类券商纷纷收购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平台。
在行业整合和并购重组的趋势下,期货公司的总数量在逐年递减,整体实力也向上提升。
期货公司评级方法三期货公司运行的流动资金状况如何。
原油期货即将上市,需通过正规期货公司开户。
如果公司流动营运资本不足,则可能影响到公司正常运营能力,严重的会导致资金亏空。
证监会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来确定各期货公司的分类监管类别。
期货公司评级方法四期货公司是否处于长期亏损状况。
长期亏损说明公司发展能力不足,容易威胁到客户资金安全。
期货公司分类评级结果都被视为外界衡量各家期货公司实力的客观参考指标。
期货公司评级方法五期货公司管理构架和部门设立是否合理,公司股东与经营管理高层的情况。
2016期货公司评级结果根据《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经期货公司自评、派出机构初审,由证监会有关部门、期货交易所、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业协会等单位代表组成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复核并审议确定了2016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期货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类11个级别,分类级别是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对期货公司进行的综合评价。
证监会行业分类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同时废止。
1.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1.1《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对象。
1.2 《指引》适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对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3 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统计数据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应符合《指引》的规定。
1.4 市场机构基于投资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可参照《指引》规定的行业类别,但非强制适用。
2.分类原则与方法2.1 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标准和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
2.2 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2.3 当上市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但某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包含本数),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
2.4 不能按照上述分类方法确定行业归属的,由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判断公司行业归属;归属不明确的,划为综合类。
3. 编码方法3.1 本《指引》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1),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大类两级。
与此对应,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顺序依次编码。
4.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4.1 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对《指引》及相关制度进行解释,对外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证监会行业分类【精选文档】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同时废止.1.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1.1《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对象.1.2 《指引》适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对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
3 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统计数据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应符合《指引》的规定.1.4 市场机构基于投资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可参照《指引》规定的行业类别,但非强制适用。
2.分类原则与方法2.1 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标准和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2。
2 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2。
3 当上市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但某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包含本数),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
2.4 不能按照上述分类方法确定行业归属的,由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判断公司行业归属;归属不明确的,划为综合类。
3. 编码方法3.1 本《指引》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1),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大类两级.与此对应,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顺序依次编码.4。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4。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年修订)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同时废止。
.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对象。
《指引》适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对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统计数据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应符合《指引》的规定。
市场机构基于投资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可参照《指引》规定的行业类别,但非强制适用。
.分类原则与方法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标准和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
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当上市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但某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以上(包含本数),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
不能按照上述分类方法确定行业归属的,由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判断公司行业归属;归属不明确的,划为综合类。
. 编码方法本《指引》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大类两级。
与此对应,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开始按顺序依次编码。
.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对《指引》及相关制度进行解释,对外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负责按照《指引》组织对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分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并向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公司等相关机构通报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期货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期货公司分类是指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和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期货公司的类别。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制定并适时调整期货公司分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的分类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设立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等事宜。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六条参与期货公司分类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期货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分类评价不能替代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八条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披露等6类评价指标进行评价,体现期货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一)客户资产保护。
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客户资产安全保障机制、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等情况,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二)资本充足。
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三)公司治理。
主要反映期货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体现其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四)内部控制。
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情况,体现其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信息系统安全。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本次调整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提高最低净资本要求至3000万元,加强结算风险防范;二是按流动性、可回收性及风险度大小进一步细化资产调整比例,提高净资本计算的科学性;三是调整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提范围与计提标准,提升风险覆盖全面性;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期货公司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管力度。
考虑到行业适应性和市场承受力,为确保《办法》及配套文件平稳实施,将给予过渡期,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期货公司应根据自身资本结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抗风险能力。
我会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管,促进期货行业健康发展。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最新版还未公布,大家可以先了解下旧版O(∩_∩)O~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旧版)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或者做出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可能对净资本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前,应当对相应的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敏感性测试。
期货公司应当及时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情况等对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
第五条期货公司应当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期货公司年度风险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二章风险监管指标的计算第六条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期货公司净资本、净资本与公司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等衡量期货公司财务安全的监管指标。
期货公司开展各项业务、设立分支机构等存在可能导致净资本损失的风险,应当按一定标准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并建立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的对应关系,确保各项风险资本准备有对应的净资本支撑。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引导期货公司进一步深化中介职能定位,促进期货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和做优做强,全面提升期货行业服务国民经济能力,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期货公司分类是指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期货公司的类别。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在征求期货行业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调整期货公司分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的分类评价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设立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等事宜。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六条参与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分类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对不同类别的期货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分类评价不能替代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八条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公示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期货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一)客户资产保护。
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客户资产安全保障机制、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等情况,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二)资本充足。
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及管理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2022期货从业考试《期货基础知识》题库综合试卷 含答案
2022期货从业考试《期货基础知识》题库综合试卷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20分钟,本卷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80小题,每题0.5分,共40分)1、期货经纪公司因()情形解散的,不需要报告中国证监会审批。
A、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定不再延续B、股东大会决定解散C、破产D、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2、关于外汇期货叙述不正确的是()A、外汇期货是以外汇为基础工具的期货合约B、外汇期货主要用于规避外汇风险C、外汇期货交易由1972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所属的国际货币市场率先推出D、外汇期货只能规避商业性汇率风险,但是不能规避金融性汇率风险3、期货公司的董事会除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外,还应当审议并决定(),确保客户保证金存管符合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各项要求。
A、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B、人事管理制度C、财务管理制度D、绩效管理制度4、客户以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会员应当将收到的有价证券()A、在市场上回购B、进行公证C、妥善保存D、提交期货交易所5、宋体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A、审计报告B、税务报告C、经营计划D、财务会计报告6、《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所称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是指期货公司作为实行()的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依其规定从事的结算业务活动。
A、会员统一结算制度B、会员分级结算制度C、保证金结算制度D、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7、期货合约是指由()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A、证券交易所B、期货交易所C、期货行业协会D、期货经纪公司8、期货公司的股东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行为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并可责令其转让所持期货公司的股权。
2015-2019年期货公司分类评级排名
BBB
42
BBB
43
BBB
44
BBB
45
BBB
46
BBB
47
BBB
48
BBB
49
BBB
新纪元期货
50
BBB
海航期货
50
BBB
国联期货
50
BBB
东吴期货
51
BBB
中原期货
51
BBB
民生期货
51
BBB
中银国际
52
BBB
锦泰期货
52
BBB
英大期货
52
BBB
美尔雅期货
53
BBB
东吴期货
53
BBB
中原期货
53
2018年
排名
评级
1
AA
2
AA
3
AA
4
AA
5
AA
6
AA
7
AA
8
AA
9
AA
10
AA
11
AA
12
AA
13
AA
14
AA
15
AA
16
AA
17
AA
18
AA
19
AA
20
A
21
A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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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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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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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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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9
A
30
A
31
A
32
A
33
A
34
A
35
A
36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办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全面评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促进财务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公司除外。
第三条(监管评级定义)财务公司监管评级是指监管机构参考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协会)行业评级定量评价结果,结合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掌握情况以及其他信息,按照本办法对财务公司的整体状况作出总体判断的监管过程,是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
前款所称财务公司协会行业评级定量评价结果是指,根据银监会委托,财务公司协会负责财务公司监管评级中的定量指标评价工作,财务公司协会按照银监会要求,依据财务公司报送的数据,运用行业统计分析系统对财务公司进行定量评分,提交银监会审核确认后形成定量评价结果。
第四条(分类监管定义)本办法所称分类监管是指监管机构根据财务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财务公司在市场准入、监管措施以及监管资源配置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第五条(遵循原则)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应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第六条(数据质量)财务公司应当确保其提供的数据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报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监管评级。
第二章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第七条(评级要素)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两部分组成,其中,定量评价指标由行业协会CORE(核心)评级指标体系构成,包括资金集中管理能力、经营服务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盈利能力等四部分指标;定性评价要素按本办法规定,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集团支持与功能发挥以及一票否决事项等五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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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对外公布
2011年08月16日07:57来源:期货日报作者:曲德辉
本报讯(记者曲德辉)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向市场公开。
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总体结果为:A类20家,占比12.3%,其中AA级3家,A级17家;B 类39家,占比23.9%,其中BBB级14家,BB级15家,B级10家;C类79家,占比48.5%,其中CCC级21家,CC级39家,C级19家;D类25家,占比15.3%。
在参与分类评价的163家期货公司中,中国国际、永安、中粮获得AA级,华泰长城、广发、南华、海通、银河、浙商、江苏弘业、鲁证、万达、浙江中大、新湖、中证、中钢、国泰君安、上海中期、国投中谷、申银万国等17家公司获得A级。
经过三年的实践,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日趋成熟,已经能够科学地反映期货公司实际情况,此前有部分期货公司多次呼吁监管部门公布分类评价结果,提高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透明度。
监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决定从2011年起尝试在每年分类评价工作结束后,通过期货日报和中期协网站向社会公开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是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三次评价,也是分类监管制度修订后的首次评价。
今年的分类评价结果充分体现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表现出以下五大特点:
一是突出合规经营。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工作始终将合规监管放在首位。
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出资、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从整个评价分值看,总分是120分,基础分项100分,加分项20分。
二是强调行业价值。
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在原有合规、风险管理、市场竞争力三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这一指标体系,引导期货公司提升服务国民经济、实体产业的能力。
三是引导期货公司做优做强。
期货公司仅仅是合规,没有市场竞争力,难以成为行业的
“领头羊”。
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通过市场竞争力指标,分别从客户权益、收入、成本管理、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5个方面对期货公司进行全方位评价,这其中既有绝对指标,又有相对指标,保障不同规模的公司都可以获得加分。
同时,对加分设定了限制条件,引导期货公司公平有序竞争,推动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提升发展质量,而不是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盲目做大。
四是强调抗风险能力。
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突出强调期货公司抗风险能力,设置了剩余净资本加分指标,同时对加分进行了限制。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在评价期内出现预警或不达标情形的,不予加分,并规定剩余净资本最多加2分。
五是鼓励行业兼并重组。
在评价期内期货公司与其他期货公司合并的,由修订前的加3分提高为加4分。
序号公司名称2011年级别
1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AA
2 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AA
3 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AA
4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A
5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A
6 南华期货有限公司 A
7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 A
8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A
9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A
10 江苏弘业期货有限公司 A
11 鲁证期货有限公司 A
12 万达期货有限公司 A
14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A
15 中证期货有限公司 A
16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A
17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A
18 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A
19 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 A
20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A
21 招商期货有限公司BBB
22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BBB
23 格林期货有限公司BBB
24 北京中期期货有限公司BBB
25 金瑞期货有限公司BBB
26 浙江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B
27 方正期货有限公司BBB
28 中信建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B
29 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B
30 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B
31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BBB
32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BBB
33 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B
34 中信新际期货有限公司BBB
35 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BB
36 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BB
38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BB
39 国联期货有限公司BB
40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BB
41 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
42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BB
43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BB
44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
45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BB
46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
47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BB
48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BB
49 上海中财期货有限公司BB
50 迈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
51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 B
52 珠江期货有限公司 B
53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B
54 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 B
55 上海东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
56 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
57 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B
58 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B
59 渤海期货有限公司 B
60 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序号公司名称2011年级别
61 金石期货有限公司CCC
62 大有期货有限公司CCC
63 大连良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64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65 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CCC
66 江苏东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67 英大期货有限公司CCC
68 大华期货有限公司CCC
69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CCC
70 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71 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CCC
72 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73 上海良茂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74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CCC
75 天琪期货有限公司CCC
76 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77 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78 创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79 汇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C
80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CCC
81 安粮期货有限公司CC
82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CC
83 北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CC
84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CC
85 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CC
86 广东鸿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
87 广永期货有限公司CC
88 广州期货有限公司CC
89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CC
90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CC
91 和融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CC
92 恒泰期货有限公司CC
93 湖南金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
94 华联期货有限公司CC
95 华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
96 华鑫期货有限公司CC
97 华元期货有限责任公司CC
98 吉粮期货有限公司CC
99 集成期货有限公司CC 100 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CC 101 京都期货有限公司CC 102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CC 103 乾坤期货有限公司CC 104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CC 105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 106 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CC 107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CC
109 西部期货有限公司CC
110 湘财祈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
111 象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CC
112 新疆天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
113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CC
114 烟台中州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
115 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CC
116 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CC
117 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
118 中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CC
119 中晟期货有限公司CC
120 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 C
2011年级序号公司名称
别
121 国元海勤期货有限公司 C
122 上海浙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23 中原期货有限公司 C
124 江苏文峰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C
125 兴业期货有限公司 C
126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27 德盛期货有限公司 C
128 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C
129 甘肃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31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C 132 国富期货有限公司 C 133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C 134 华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35 江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36 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C 137 上海金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C 138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C 139 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40 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D 141 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D 142 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D 143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D 144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D 145 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46 华融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D 147 上海久恒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48 天津金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49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D 150 和合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51 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D 152 黑龙江时代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53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55 河北恒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56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 D 157 江信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D 158 上海通联期货有限公司 D 159 海南金海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60 华海期货有限公司 D 161 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D 162 华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 163 上海普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