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活动,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运用,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民爆物品的生产企业、经销商、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单位。
第二章:民爆物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一条根据民爆物品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分为A类、B类、C类三种,分别对应不同的管理标准。
A类民爆物品A类民爆物品一般为高爆炸性物品,使用前需经过特殊许可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使用。
B类民爆物品B类民爆物品包括一些较为常见的烟火爆竹等物品,需在规定的地点购买并使用,禁止私自携带和储存。
C类民爆物品C类民爆物品为一般民用烟花爆竹等物品,需在指定地点购买并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不得私自组装和改装。
第二条各类民爆物品的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许可或违法携带使用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章:民爆物品的生产要求第一条从事民爆物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条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企业应按照相关环保法规进行处理,确保环境污染最小化。
第四章:民爆物品的储存和运输规定第一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和设施,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储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二条运输民爆物品必须符合相关运输规定,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和包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露或损坏物品。
第五章:民爆物品的使用管理第一条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使用资质和证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使用,确保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条在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禁止使用过期或损坏的物品。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处罚规定第一条相关部门将定期对从事民爆物品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并能在严重情况下暂停或吊销相关许可证。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民爆物品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民爆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二章库房设置与管理第七条民爆物品库房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居民区、学校、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地区,避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第八条库房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雷等基本要求。
第九条库房内应设置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确保民爆物品储存安全。
第十条库房内民爆物品应按照种类、性质、规格分别存放,堆放整齐,标识清晰。
第十一条库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电气焊等火源,严禁带入火种。
第十二条库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民爆物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库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巡查工作。
第十四条库房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第十五条民爆物品出入库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记录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用途等信息。
第十七条出入库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出入库时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携带物品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维护第十九条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定期对库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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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业民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可编辑) 精选资料目录民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民爆管理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华亿五一煤业民爆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民爆物品批供、存入制度民爆物品发放领取使用管理规定民爆物品清退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废品销毁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库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库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民爆物品出入井检查制度仓库安全责任制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治安保卫人员安全责任制装卸人员安全责任制井口检身工安全责任制爆破员安全责任制安全员安全责任制民爆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关于成立民爆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民爆安全管理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民爆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和完善我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做到现场无隐患、管理无漏洞确保民爆物品不丢失、不流失、不发生被抢被盗现象经矿务会研究决定对我矿民爆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矿属各级领导、矿属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遵守公安机关和我公司民爆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一、成立民爆安全管理机构民爆领导组成员由矿领导、安全科、调度室、通风科、供应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民爆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办公室主任为安全矿长助理负责处理民爆安全管理日常事务。
二、民爆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分工矿长:对全矿民爆管理负总责。
安全副矿长:对全矿民爆安全管理负责。
负责组织民爆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并负责全面考核。
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监督考核民爆物品现场使用、运输、储存各环节的规范操作并对民爆物品消耗进行定额考核。
民爆行业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民爆行业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加强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汇编。
1.2 本规章制度汇编适用于民爆行业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企业。
1.3 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爆物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民爆物品的安全。
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2.2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3 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4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三章: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3.1 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民爆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方式进行生产、经营。
3.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理等管理制度,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
3.3 企业应当对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理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安全事故。
3.4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民爆物品的销售台帐和购买台帐,如实记录销售和购买的数量、规格、批号、购买单位等信息,保存相关单据和资料。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4.1 企业应当根据民爆物品的性质和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特点,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3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爆行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爆行业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检查。
第四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明确爆破作业的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合格者从事爆破作业。
第六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确保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相关记录和台账。
第七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定期演练。
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爆破作业技术知识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危险源识别和应急处理培训等。
第十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新员工培训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在岗及离岗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
第四章安全责任制第十二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方责任。
第十三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民爆行业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机制。
第四册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1.doc
第四册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1第一篇xxxxxxxx煤矿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各级各类人员的民爆物品安全责任的职责分配、检查和考核。
一、总则1、建立以煤矿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度,本制度规定了煤矿领导,安全管理办公室、矿山爆破作业场地、民爆仓库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民爆物品安全所承担职责。
2、煤矿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负责组织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定期组织对民爆物品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评定。
二、各级各类人员的民爆器材安全职责1、煤矿负责人①煤矿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煤矿民爆物品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民爆物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③组织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考核;④健全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听取民爆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民爆物品储存、使用中的重大问题;⑤组织审批和签发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爆破方案。
审定和批准民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⑥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风险抵押金、职工工伤保险费。
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⑦组织民爆物品储存、使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⑧发生民爆事故(或案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⑨组织对民爆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者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
2、分管安全的负责人①当好煤矿负责人的安全助手,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任;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爆物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和企业的各项制度、规定;③组织制定或修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参与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方案、隐患整改计划(方案)和措施的制定;④组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爆破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的监督,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任⑤组织职工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各类人员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组织“三级”(矿级、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⑥发生事故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面對全體民爆行業人員,包括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
第三條民爆行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宗旨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民爆行業的合法經營和有序發展。
第四條民爆行業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民爆行業。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第五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做好安全生產的基本工作,包括:場所、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生產作業的安全保護措施;生產人員的安全培訓和防護用品配置;爆炸物品的儲存和運輸工作的安全管理等。
第七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紀錄,定期向相關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第八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處理工作。
第九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進出場、出入口管控制度,嚴格落實人員進出的登記和物品盤查。
第十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應急預案,配備相關應急設備,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爆炸物品的管理第十一條民爆行業企業應依法取得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相應的許可證。
第十二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完善物品溯源管理制度,對每一批次的爆炸物品進行記錄和標識,并建立溯源系統。
第十三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定期進行爆炸物品的質量檢測,確保質量符合相關標準。
第十四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爆炸物品庫存盤點制度,確保庫存數量和種類的準確。
第十五條民爆行業企業應根據需要建立爆炸物品的分類儲存和運輸制度,確保不同類型的爆炸物品互不混合。
第四章運輸安全管理第十六條民爆行業企業在運輸爆炸物品時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做好運輸計劃和安全保護措施。
第十七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定期對運輸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車輛的技術狀況符合要求。
第十八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運輸安全紀錄,對每一次的運輸作業進行記錄。
新版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二0一四年度目录火工品申报、审批、汇报制度 (5)民爆物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6)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7)民爆物品入库验收制度 (8)保卫部门督查责任制 (9)民爆器材装卸管理制度 (10)民爆物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11)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2)民爆仓库守员制度 (13)民爆仓库保管员责任制度 (14)安全隐患整改及事故应急预案 (15)管理制度 (15)民爆物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16)民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7)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 (18)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19)火工品管理考核制度 (21)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25)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26)爆破器材管理惩处和奖励制度 (27)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 (28)“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 (30)爆破管理制度 (31)火工品、放炮管理制度 (34)爆破材料丢失后处理办法 (36)民爆物品使用清退管理规定 (37)地面炸药库火工品的管理制度 (38)爆破器材及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42)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46)放炮器管理制度 (47)爆破材料报废回收处理制度 (49)爆破材料使用确认制度 (50)炸药库验证检查制度 (51)火药库安全检查制度 (5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 (53)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 (54)爆炸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 (56)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 (58)火工品管理奖惩制度 (60)火工品销毁处理制度 (62)火工品库防火警卫制度 (63)炸药库管理制度 (64)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65)爆炸物品仓库值班守护制度 (66)民爆物品出入库制度 (67)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制度 (68)民爆物品储存库出入井检身制度 (69)民爆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0)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71)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制度 (73)爆炸物品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 (76)爆炸物品储存库交接班制度 (78)火工品申报、审批、汇报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的规范管理,确保火工品的正常供应,现将火工品的申请、审批、电子数据信息汇报、火工品流向、流量、等规范如下:1、供应部门必须提前15天将所申请的雷管、炸药的库存数量各要求申请购买的数量认真填写后,由矿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物资供应部。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含运输
目录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安全例会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安全检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民用爆炸物品购置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盲炮安全处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送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事故汇报和处理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也许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贯彻购置、运送、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旳发生。
3、建立健全项目部旳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从项目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旳第一负责人,爆破作业施工队旳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旳直接负责人。
4、建立和完善项目部旳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贯彻。
5、根据实际状况制定本项目安全工作方针、目旳、计划措施并组织贯彻。
6、组织做好重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旳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项目部常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旳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旳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爆行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二条民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第三条民爆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民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第五条民爆企业应当制定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控制措施,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进行控制。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六条民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演练等。
第七条民爆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事故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测、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可用。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民爆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九条民爆企业应当组织员工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安全操作证书。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条民爆企业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民爆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对制度有需要修订的,应当按程序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民爆企业所有,如对制度有疑义的,可以向民爆企业相关部门提出。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安全责任制度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属于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共同承担,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方针和目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和培训,指导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4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下面是一个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民爆行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民爆行业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安全目标根据民爆行业的特点和安全需求,制定安全目标,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环境友好、社会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四条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到位。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各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培训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员工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第三章安全控制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爆行业各单位应依法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第八条安全生产条件各单位应具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生产设备、工艺、场所等达到安全要求。
第九条危险源识别与管控各单位应开展日常的危险源识别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范事故风险。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条应急预案各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设备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易于使用。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和处理各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各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上级主管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其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求其整改。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各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产整顿、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第十六条奖励对于优秀的安全管理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奖励和表彰,鼓励他们为民爆行业的安全发展作出贡献。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档将整理和汇编相关的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以便于广大读者了解和学习。
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对于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爆炸物品的分类和管理要求;•爆炸物品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申请及公司资质要求;•生产、经营爆炸物品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安全要求;•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爆物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一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包含了对民爆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管理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和公司资质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三、生产管理制度1. 生产许可证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民爆物品需要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关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有稳定的生产能力和充足的生产原材料供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的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测措施。
2. 生产过程控制为了确保民爆物品的生产质量和安全,生产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原材料采购验收措施;•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措施;•生产环境的卫生与清洁要求;•产品包装和标签要求;•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测和验收措施。
3. 产品追溯机制为了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和对异常产品进行召回,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机制。
该机制包括对产品生产过程的记录、产品流向的追踪和产品出厂后的质量反馈等。
四、经营管理制度1. 经营许可证要求除了生产许可证,经营民爆物品的企业也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一、六严禁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是为了保障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的基本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1.安全管理体制:1.1 确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
1.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3 指定专门负责民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
2.安全生产许可证:2.1 民爆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民爆企业要定期检查更新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证照有效。
3.安全岗位职责:3.1 确定民爆企业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岗位职责。
3.2 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1 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类爆炸物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操作规范。
4.2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4.3 制定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5.安全设施设备:5.1 民爆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防爆设备等。
5.2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6.安全生产培训:6.1 对民爆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爆炸物品的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
6.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以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安全生产检查:7.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2 按照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审核。
8.事故报告与处理:8.1 民爆企业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妥善处理。
8.2 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一个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的基本内容。
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实际需求和规范要求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确保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1目的为了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4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爆行业内的各类单位及从业人员,包括民爆生产企业、民爆销售企业、民爆存储企业、民爆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监管有力。
第四条所有从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有义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措施等。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民爆行业内各单位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七条民爆生产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八条民爆销售企业应加强货物质量检验工作,确保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九条民爆存储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存储设施和技术人员,确保民爆品的存储安全。
第十条民爆运输企业应加强车辆及装卸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组织第十一条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单位内部推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民爆行业的监管,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支持。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民爆行业的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岗位安全技能达标。
第五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制度,确保民爆行业生产全过程的安全控制。
第十九条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爆设备、防火设备等。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目录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 (3)民爆物品安全办公会制度 (4)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制度 (7)民爆物品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8)民爆物品安全保卫制度 (9)民爆物品定员定量制度 (10)民爆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1)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2)民爆物品库房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民爆物品废品销毁制度 (15)民爆物品库房出入库检查制度 (16)民爆物品库房值班制度 (17)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8)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9)火工品申报、审批、汇报制度 (20)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 (21)坦家冲.负民爆物品入库验收制度 (22)民爆物品库房保卫部门督查责任制 (23)民爆物品库房守员制度 (24)民爆物品库房保管员责任制度 (25)民爆物品库房安全隐患整改及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26)民爆物品库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8)1.负责落实管理措施,组织专题会议,检查评比总结,上报工作。
2.负责日常对工作面的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炸药库进行检查监督,掌握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模式。
4.负责建立和登记三个记录:①领导小组会议记录;②自检记录;③安全学习记录。
5.负责每季度向集团公司汇报矿火工品管理达标情况,呈送有关报表和资料。
6.每月组织放炮员和炸药库工进行一次安全学习。
7.负责放炮员上岗补贴和火工品消耗的统计。
8.负责对失效废旧雷管和炸药的销毁和审报。
9.负责对《火工品升井申请表》的审批。
10.负责对放炮员上岗的审查工作。
11.负责火工品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起草和修订,报请领导小组审批。
12.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火工品使用证照。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例会,研究部署当月安全经营工作。
2、每季召开一次公司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经营综合会议,分析本企业当季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寻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报各部门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和任务,根据需要聘请公安、民爆行业的专家开办安全讲座。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之范本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之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民爆物品治理制度汇编(含运输)》之范本名目第一部分安全治理制度(1)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治理总则(1)2、安全例会制度(1)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4、安全检查制度(3)5、危险场所定点定量治理制度(3)6、消防安全治理制度(4)7、仓库安全保卫制度(4)8、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治理制度(5)9、劳动防护用品治理制度(5)10、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6)11、安全设备、设施治理制度(6)1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治理制度(7)13、民用爆炸物品库房治理制度(8)14、爆破作业安全治理制度(9)15、盲炮安全处理制度(10)16、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治理制度(11)17、民用爆炸物品装卸治理制度(12)18、事故报告和处理治理制度(12)19、应急预案治理制度(13)第二部分岗位安全责任制度(16)1、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16)2、仓库安全生产职责(16)3、公司要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7)4、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7)5、民爆物品仓库治理员安全生产职责(18)6、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8)7、爆破安全治理员安全生产职责(19)8、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19)9、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0)10、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20)11、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20)12、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1)第三部分爆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2)第一部分安全治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治理总则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治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治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要紧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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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本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矿长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本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矿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本矿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8、确保充足、有效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活动,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进行1-2次演练,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0、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事)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案(事)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安全例会制度1、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本矿存在的安全问题。
2、安全例会一般每月5号召开一次,由民爆物品具体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
3、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民爆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本月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讨论本矿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民爆主管有关单位的文件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
4、本矿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本矿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5、每年年终要召开一次安全总结表彰大会,邀请公安部门民爆管理人员参加。
总结一年来本矿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民爆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
6、办公室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
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
7、各部门领导须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使用、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他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3、本矿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相应资格培训,取得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5、本矿安全部门每年初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年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6、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相应的登记,考试卷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四、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本矿执行三级巡回检查制度,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列为本矿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2、三级巡回检查,分为本矿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矿级)、本矿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部门级)、以及保管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3、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企业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按本矿《消防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履行职责。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
3、库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及废品。
4、禁止使用电炉,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
5、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火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视。
6、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7、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本矿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本矿调度室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导,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健全本矿防火档案,关键危险点和重点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六、库区安全保卫制度1、除仓库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经本矿负责人同意,并经值班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3、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库区,通讯器材、烟火应寄存在库区值班室。
4、严禁在库区内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5、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本矿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6、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7、库区内防雷、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8、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短少必须立即报告本矿领导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七、定员定量管理制度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八、运输、装卸管理制度一、运输和装卸民爆物品,要做到五个必须,十个严禁。
五必须:运输民爆物品必须要使用专车;无论井下、井下运输,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必须严格各种交接手续;装卸时必须有专人监督、警卫,无关人员不得在场;长途运输必须武装押运。
十严禁:严禁携带火种、引火物;严禁电雷管和炸药混装;严禁无关人员乘车;严禁坐、压民爆物品;严禁在途中随意停留;严禁超高装卸,超速行驶;严禁在电车架线下装卸;严禁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装卸炸药、雷管;严禁在雨天装卸;严禁野蛮装卸。
二、装卸民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禁将民爆物品倒置、侧装。
三、在井下无论是用电机车,还是人工运输民爆物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在同一容器内同时装运炸药和雷管。
四、严禁在工人上下井时运送民爆物品,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背运,严禁其他人代替。
五、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严禁捎带其他无关人员。
六、人工背运民爆物品时数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运输工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七、放炮员雷管箱内不得存放任何铁质物品,严禁磕打和摔仍雷管箱和炸药箱。
九、民爆物品管理奖惩制度一、公司各部门和队组必须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达到标准,在安全生产、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各单位签订“责任状”的内容给予奖励,否则对等处罚。
二、在民爆物品管理中由于管理上疏忽,发生事故,影响公司达标的,按集团公司和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凡因违章放炮,造成人员伤亡或因管理不严发生涉爆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考核。
三、凡从事民爆物品的生产、运输、管理、使用的人员和员工在民爆物品管理上做出成绩的,给予奖励,违反民爆物品管理规定或出现盗窃、自盗、私拿、送人、索要民爆物品或携带民爆物品乘车,在社会上造成其它事故的,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十、火药库防高温措施为了吸取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井下火药自燃爆炸事故教训,加强我公司地面火药库管理,特制定防高温措施,火药库保管员严格执行。
1、每天早7点半到9点,下午15点半到17点,晚上11点半到1点,火药库保管员把火药库炸药库和雷管库门打开,进行通风降温,外面栅栏门必须锁上。
发现有一次未按照规定通风的考核1000元。
2、炸药库和雷管库温度严禁超过30度,发现超过规定立即汇报通风调度,采取措施。
不及时汇报的考核500元。
3、任何领导、人员到火药库查岗或者检查,巡守员、保管员必须认真检查“要害证”,并主动拿出要害登记本登记。
未按照规定执行的考核200元。
十一、库房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2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民用爆炸物品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