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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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为了更好加强对协会自身的管理,提高协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协会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协会干部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例会制度
1、每大周一次例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的工作任务,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3、例会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主席团批准,办公室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予给假。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二次给予警告,三次开除。
二、值班值勤制度
1、值班值勤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着装整齐,姿态端正,有礼节礼貌,认真做好值班值勤工作,负起责任,做到敢抓敢管。
2、值班值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教学楼,以便主席团随时检查值班值勤情况。
3、值班值勤人员无故或擅自离岗者,如发现三次作自动退出处理。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缺席一次处理。
4、值班值勤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漏报、瞒报或徇私舞弊者,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或清除出学生会队伍。
三、工作态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违纪处理。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能经常向团委领导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领导交办的任务能及时完成,无拖延现象,敬业精神较强。
四、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月上交一次,由学生会办公室检查,团委抽查。
五、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报校团委审批。
2、各部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六、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告)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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