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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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与意义
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一靠教育,二靠实践。积极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在道德实践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将使人民群众在自觉参与中陶冶情操,为道德建设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道德实践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道德实践是道德形成、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内在要求。人们道德理想的树立和道德信念的巩固,离不开丰富多采的道德实践。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高度重视道德实践的作用,把道德实践渗透到道德建设的全过程。
其一,道德实践是吸引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作为道德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既是道德建设的实践者,也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道德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说,道德建设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它集中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利益。道德建设搞得好,人们思想道德水平高尚,社会风气优良,百姓安居乐业,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便能得到切实保障;反之,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其二,道德实践是提升公民道德境界的重要保证。道德实践属于养成教育,是知行统一的过程。公民道德境界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等各个方面,其中,道德行为是衡量人们道德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在从道德认识到道德行为的演变过程中,道德实践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只有在道德实践中亲身体验和感悟道德的力量,才能逐步提高对道德的认知程度,进而支配各自的道德行为;另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目的,是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前提,道德认识的正确与否,依赖道德实践的检验,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道德认识才能逐步升华为相对稳定的道德行为,达到知行统一的目的。有效克服当前道德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知与行相脱节的现象,根本途径也在于引导人们积极投身道德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强化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境界。
其三,道德实践是落实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措施。《纲要》首次鲜明地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结晶。把这些基本道德规范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同样离不开道德实践的支撑。一方面,落实20字基本道德规范,需要教育与实践两者协调一致、共同推进;另一方面,将20字基本道德规范融入道德实践,能够与广大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产生强烈共鸣,增强道德实践的吸引力、感召力。道德实践是落实《纲要》的关键环节,是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中,必须始终注意正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方面,要把道德教育贯穿于道德实践的全过程。注重发挥道德实践的教育功能,围绕道德教育主题组织实践活动,使人们明确实践的意义和要求,增强参与道德实践的主动性、自觉性。另一方面,在道德教育中引入道德实践。只有与道德实践相结合,围绕公民道德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道德教育才有时代感和感染力,才能
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道德实践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继承传统,勇于创新。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道德的要求越来越高,道德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载体,充实新内容,有针对性地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容细化、分解,把道德实践活动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不断开辟道德实践活动的新领域,增强道德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三是道德实践与法治实践的关系。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既要靠道德实践,也要靠法治约束。道德建设属于“德治”的范畴,但又离不开“法治”的密切配合,需要道德“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强调道德实践,就是重视道德本身的作用,通过道德的自我完善,使人们从内心里自觉地服从道德评价,接受道德约束,达到平衡自身、稳定社会的目的;强调法治实践,就是要从立法的角度,强制性地对不道德行为或习惯进行评判或制裁,使违背道德的东西无立足之地。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自律”与“他律”的作用,把内在自醒与外在约束有机结合起来,协调一致地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