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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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权利与义务关系,规范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加强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公司、运营管理处等分支机构的资产运营管理,实现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指由公司控制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递延资产、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流动资产:可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短期投资及存货等。公司从降低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实现对流动资产的管理。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长期投资:不在一年内变现或转让的实物、资金、股票、债券、无形资产的投资,包括对所属独立法人的企业单位以及多种经营的投资,对合资、联营或股份经营的投资以及股票、债券等投资。公司从风险控制和回报体制,投资的安全性与增值能力等方面实现对长期投资的管理。

递延资产: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运营”,是指以资产权益为纽带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运营管理处、直属项目等分支机构。

子公司系指公司依法单独或共同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拥有较大的自主经营管理权。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非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系指公司依法组建的分支经营管理机构,无独立责任能力,拥有部分经营管理权利。

运营管理处系指公司为管理航道、船闸等设施设立的经营管理机构。其性质为分公司性质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参照分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直属项目系指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资产,日常的经营管理均由公司直接负责。(管理办法由公司根据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章子公司管理

第五条公司依法单独或共同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非控股子公司。

第六条相互关系

公司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对子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

第七条职责与权限

公司根据出资比例的不同,对控股子公司和非控股子公司行使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子公司组织机构

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和经理层。公司的决策权一般由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执行权一般由董事长、董事、经理层行使,监督权由监事会、监事行使。

第九条子公司权利与义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行使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子公司经营管理

子公司的日常管理由公司分管经理负责,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应经公司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信息报告制度

子公司应保持与公司信息沟通机制的通畅,有义务及时提供所有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非控股公司的控制与管理,非控股子公司中,由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贯彻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要求,维护公司利益,尽职尽责,参与子公司的决策与管理。

第三章分公司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组建的分支经营管理机构,是非独立法人单位,拥有部分经营管理权利。

第十四条职责与权限

公司作为分公司母体,是分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财务中心和管理中心”,在重大事项、投资融资、管理与控制、人事等四个方面予以集权。

第十五条分公司组织机构

分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经理、副经理、职能部室负责人等。分公司的决策权一般由公司行使,执行权一般由分公司经理行使。

第十六条分公司经营管理

分公司的日常管理由公司分管经理负责,各项重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和管理制度应经公司总经理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

第十七条信息报告制度

分公司应保持与公司信息沟通机制的通畅,有义务及时提供所有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包括公司机关的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九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确保固定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强化固定资产的产权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及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十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建设,更新改造项目及新技术开发等项目竣工验收后的转增固定资产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调拨、损失的审批;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公司资产的行业特点,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将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统筹管理,子公司、分公司、项目运营管理处等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和财务处理手续。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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