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本科授予学位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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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摘要:一、行政管理专业简介1.专业背景2.培养目标3.主要课程设置二、本科课程设置1.基础课程2.专业课程3.实践课程三、就业方向与发展前景1.就业领域2.职业发展路径3.发展前景与趋势四、对学生的建议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正文: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是一门涉及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知识的综合性、应用型专业。

该专业旨在培养掌握扎实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创新意识,能够胜任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政策研究、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一、行政管理专业简介行政管理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学生需要学习政治学、行政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同时还要关注时政动态,掌握国家大政方针。

专业课程涵盖了行政管理基础理论、政策分析、公共政策、政府与市场、组织行为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二、本科课程设置1.基础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课程、英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课程。

2.专业课程:包括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法学概论、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等核心课程,以及公共政策、政府与市场、组织行为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选修课程。

3.实践课程:如社会调查与研究、政策分析与评估、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就业方向与发展前景1.就业领域: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

2.职业发展路径:毕业生可以从基层行政岗位开始,逐步晋升至管理层,如科长、处长、局长等。

同时,还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政府部门,从事政策制定和执行工作。

3.发展前景与趋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毕业生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个领域都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摘要:1.行政管理专业简介2.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含义3.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课程设置4.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就业前景5.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学术发展正文:1.行政管理专业简介行政管理专业是一门涉及公共管理、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综合性、应用型专业。

该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政治理论素养、系统的行政管理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在我国,行政管理专业已经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培养了大量的管理和服务人才。

2.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含义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是指在普通高等教育体系中,完成行政管理专业本科阶段学习任务并达到规定学术要求后,获得的学位。

这个学位标志着毕业生具备了基本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3.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课程设置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等课程。

具体课程有: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原理、行政法学、公共政策分析、政府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电子政务等。

此外,根据不同高校的特点和优势,还可能有一些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4.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就业前景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较高的需求。

他们可以在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领域从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

此外,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专业学位,提升自己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水平。

5.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学术发展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是学术发展的基础阶段。

毕业生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可以选择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深入研究行政管理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摘要:一、引言1.行政管理专业的背景和重要性2.本科学士学位的意义和价值二、专业概述1.专业核心课程2.专业实践环节3.专业发展前景三、学位要求1.学分要求2.课程设置3.毕业论文或项目实践四、就业方向和职业发展1.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2.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3.非营利组织和社会组织五、继续教育和深造途径1.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2.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培训3.国内外学术交流和访学项目1.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价值和优势2.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的责任和使命正文: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行政管理专业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在这个领域,本科学士学位被视为基础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标志。

本文将从行政管理专业的背景、核心课程、实践环节、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专业。

二、专业概述1.专业核心课程行政管理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管理理论基础、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的高级行政管理人才。

核心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政治学原理、法学基础、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分析、行政法学、公共管理伦理等。

2.专业实践环节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方式,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践环节包括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实习等。

3.专业发展前景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学位要求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要求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课程。

2.课程设置课程设置涵盖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等多个领域,旨在培养具备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行政管理人才。

3.毕业论文或项目实践学生在毕业前需完成一篇论文或一个实践项目,以展示在学术研究和实际操作方面的能力。

四、就业方向和职业发展1.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担任政策研究、项目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职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一、介绍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是一种高等教育学位,培养学生掌握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具备行政管理专业技能和能力的专业人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二、学科背景行政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政府、组织和社会等多个领域。

学习行政管理需要掌握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课程设置包括政治学原理、经济学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学基础等。

三、课程设置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课程设置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主要课程包括:1. 政治学原理•政治学概论•政治学方法论•政治学理论流派•政治制度比较2. 经济学基础•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信息经济学3. 法律基础•宪法学•行政法学•劳动法学•经济法学4. 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四、专业能力培养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培养来提高专业能力:1. 理论学习学生将通过课堂教学来学习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

通过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学习,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2. 实践教学学生将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如实习、实验和案例分析等。

通过实践活动,学生将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经验。

3. 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将通过专业技能培养,掌握行政管理的核心技能。

包括政策分析、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技能培养。

4. 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将通过科研和创新活动来培养创新能力。

学生将参与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写作等活动,培养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

五、就业前景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就业前景广阔。

毕业生可以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就业,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专业越来越受到重视。

这个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现代行政管理理论、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获得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不仅是对学生专业素质的认可,更是对他们在学术和实践能力上的肯定。

二、专业概述1.专业课程设置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涵盖了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既有理论课程,也有实践课程。

如:公共管理原理、公共政策分析、行政法、市政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2.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创新能力,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行业发展趋势和前景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未来,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行政管理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行业发展趋势向好。

三、学位要求1.学分要求学生需修满规定的学分,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课程。

2.课程要求学生需完成课程学习,掌握所学专业知识,并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3.实习和实践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参加实习和实践,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就业做好准备。

四、学位价值和就业前景1.行政管理人才市场需求随着社会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拥有本科学士学位的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竞争力。

2.国内外就业形势分析在国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有较大需求。

在国际上,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行政文化的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也有较好的发展机会。

3.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空间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担任管理、策划、协调、咨询等职位,职业发展路径多样,晋升空间较大。

五、结语总之,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是对学生在学术和实践能力上的重要认可。

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学生应珍惜这一学位,积极学习和实践,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1.05.20•【文号】国发[1981]89号•【施行日期】1981.05.20•【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发[1981]89号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国务院批准)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学士学位第三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科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当由系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对达到学士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应当由系向学校提出名单,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就近向本系统、本地区的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有关的系,对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审查考核,认为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第五条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第六条硕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等材料。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申请日期截止后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明确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和程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

第三条授予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评价学生在学业、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水平。

第四条学士学位分为学术学士学位和专业学士学位两类。

第五条授予学士学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六条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包括: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取得所学专业的证书或资格。

第七条学士学位的学分要求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进行制定,并经学校教务部门审定。

第八条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成绩。

第九条除了学分要求外,学生还要进行实践教学和毕业设计,并取得相应的实践成绩和毕业设计成果。

第十条学生还需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良好的品德表现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一条各学院、学部应当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制定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第三章:学士学位授予程序第十二条学生在毕业前一学年,须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学校教务部门根据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组织教师进行审查和评议。

第十四条审查和评议结果将由学校教务部门向学生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十五条学生可对审查和评议结果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审查和评议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后,须参加学位授予仪式,并领取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学校将学生的学士学位信息上报到相关教育管理部门。

第四章:学位证书和学位信息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负责学位证书的制作和管理,并确保学位证书有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学位证书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学士学位信息库,并定期更新学位信息。

第二十二条学士学位证书为有效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授予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教育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1.学士学位由高等教育机构授予,授予的学士学位属于国家承认的学位。

2.学士学位是对学生完成本科教育阶段学习任务,获得学科相关知识和能力的认可。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1.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包括:获得相关学科的学分,完成学科相关的学习任务,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学校的学业要求。

2.学士学位授予各专业的细化条件由学位授予学校制定并公示。

第四条学士学位授予的程序:1.学士学位授予遵守校内学位授予程序的相关规定。

2.学士学位授予需要申请并经学校审核通过。

第五条学士学位授予的评定标准:1.学士学位评定标准应基于国家相关法规和学士学位授予学校的学科特点制定,并公示于相关渠道。

2.学士学位的评定标准应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学术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六条学士学位授予的程序:1.学士学位授予是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学位证书应使用国家统一格式,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

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的时间:1.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应根据学位授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生完成学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2.学士学位授予应定期进行,可与毕业典礼等相关活动结合。

第八条学士学位授予的管理:1.学士学位授予应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

2.学士学位授予机构应建立学位授予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学士学位授予的互认:1.学士学位授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学位互认的政策和实施细则。

2.学位授予学校应积极与其他高校开展学位互认的工作,提升学位的国际认可度。

第十条学士学位授予的追认:1.学士学位授予学校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政策,对非学位授予学校获得学士学位的个案进行追认。

2.学士学位授予学校应对追认工作进行审核,确保获得学位的个案符合学校授予学位的相关条件和标准。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摘要:一、引言1.行政管理专业的背景和重要性2.本科学士学位的意义和价值二、专业概述1.行政管理的定义和范畴2.专业核心课程和技能三、就业前景1.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职位2.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3.社会服务和非营利组织工作四、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1.硕士和博士学位深造2.职业认证和培训3.跨界合作和交流五、本科毕业生的实践经验和能力培养1.实习和实践项目2.团队合作和领导力锻炼3.解决问题和应变能力六、结论1.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价值和贡献2.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力量正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管理专业日益受到重视。

这个专业旨在培养具备行政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在我国,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持有者不仅在政府部门和公共部门具有竞争力,同时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领域也受到欢迎。

二、专业概述行政管理专业涵盖了公共政策、组织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多个领域。

核心课程包括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

通过学习,学生将掌握行政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就业前景持有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广泛的选择。

政府部门和公共部门是传统就业领域,如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等。

此外,企事业单位也看重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把他们培养为中层管理人员。

在社会服务和非营利组织,学生可以发挥专业优势,为社会大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为提升自身竞争力,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此外,他们还可以参加职业认证和培训,如人力资源管理师、会计师等。

跨界合作和交流有助于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质。

五、本科毕业生的实践经验和能力培养在校期间,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可通过实习和实践项目,提前积累工作经验。

团队合作和领导力锻炼是提升个人能力的重要途径。

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学生需学会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增强应变能力。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6版)一、专业简介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的对象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本专业1999年招收本科专业学生,2001年获行政管理硕士点,2004年批准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2012年获得组织管理与政策创新二级交叉学科博士点。

现拥有一支由博士学位教师组成,职称、年龄、学缘、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在“公共事务”、“公共服务”、“公共组织管理”、“公共政策”等领域具有专业优势和特色。

二、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公共事务、公共服务、公共组织管理、公共政策等方面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创新创业精神,掌握行政管理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国际交流的能力。

本专业强调行政管理学理论素养、公共事务实践管理水平,培养学生在公共事务、公共服务、公共组织管理、公共政策研究、人力资源管理、地方治理、行政管理理论研究等多方面的技术和能力,能胜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实际工作,也可以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

三、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接受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社会调查技能以及表达能力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管理实践、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基础知识、能力和素养。

具体要求如下:1.知识要求①掌握国家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大政方针、政策方面的有关专业知识。

②掌握在公共事务管理、公共服务、公共组织、公共政策领域的有关专业知识。

③掌握社会调查、社会统计、数据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方面的专业知识。

④掌握一定的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伦理学、传播学等方面的知识。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摘要:一、引言二、行政管理专业的定义与背景三、本科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四、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前景五、结论正文:一、引言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管理专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行政管理专业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二、行政管理专业的定义与背景行政管理专业,顾名思义,是研究行政管理活动的学科。

行政管理活动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协调和服务的过程。

行政管理专业旨在培养具备较高政治觉悟、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人才。

三、本科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课程设置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政府经济学、行政法、组织行为学等核心课程。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学生将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政策分析、组织协调和项目管理能力。

此外,学校还会安排实践性课程,如社会实践、实习等,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前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毕业生可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

此外,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治理创新将成为未来行政管理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为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

五、结论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作为培养具备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的重要途径,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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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本科(专科起点)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006年09月07日中央电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和《武汉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协议书》的有关条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武汉大学经充分协商,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完成本科开放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

3.通过由中央电大考试中心组织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命题的学位外语考试。

4.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成绩“良”(含良)以上。

5.通过武汉大学对毕业论文的审核。

6.对2003年秋季入学的学生,教学计划中《公共政策概论》和《政府经济学》两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分别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其他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第三门学位课程《组织行为学》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

7.对2004年春季至200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教学计划中《公共政策概论》和《政府经济学》两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分别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其他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第三门学位课程《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

8.2006年春季(舍2006年春季)以后入学的学生,按新调整的教学计划执行。

行政管理专业的新教学计划由武汉大学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共同制定,教学计划中三门学位课程是《公共政策》、《政府经济学》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三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分别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第二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公开反对宪法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在学期间犯有严重错误,违法乱纪(包括考试舞弊)或因其
它原因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学习成绩或外语水平未达到武汉大学或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的。

4.经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第三条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规范
1.中央电大根据武汉大学学位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毕业生进行学位的申报与审核。

每年在审核前两个月向武汉大学提交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名单(一式三
份,同时提供同样内容的电子档案软盘一份)、个人照片(照片规格与教育部规定的毕业照片相同)及学位申请书等相关书面材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出生年月日、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位课程成绩、其他课程成绩、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毕业论文(舍答辩)成绩、毕业证书编号、申请学位类别等。

学位申请书由武汉大学统一印制,中央电大负责发放和回收整理,并按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名单顺序装订成册。

申请书中的个人信息部分由学生自己填写,学生所在电大负责对其学位条件、在校表现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中央电大,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2.武汉大学对学位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汇总,报武汉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中央电大转达。

武汉大学每年进行一次学位审核工作。

第四条学位证书的颁发
1.申请学士学位的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经武汉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者,由武汉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2.学位证书由中央电大负责发放。

3.学士学位资格审核为一次性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4.学位证书是一次性证件,如有遗失不能补发,只补发相应证明。

第五条说明
1.本实施细则(试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成人本科学位授予的条例有所变化或调整,应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本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内容将进行相应调整。

2.需要变动或增减的条款经双方协调后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完成。

注:2006秋季开设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2006春季的学员如想申请学位,需要选修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这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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