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空调与空气洁净工程设计中的有关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风、空调与空气洁净工程设计中

的有关规定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1)当采用不带喷雾的轴流式通风机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轻作业:2—4m/s;中作业时:3—5m/s;

重作业:5—7m/s。

(2)当采用喷雾风扇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采用3—5m/s;雾滴直径应小于100µm。

(3)系统式局部送风,送到人体上的有效气流宽度,宜采用1m,对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2的轻作业,可采用0.6m。

(4)吊扇叶片距地面不应小于2.3 m,距顶棚不应小于0.25D(D为吊扇叶片外缘直径).吊扇应布置在其服务区域的中心。

(5)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位置,应设在室外空气较洁净的地点,应尽量设在排风口的上侧且应低于排风口,进风口的底部距室外

地坪不宜低于2m,当布置在绿化地带时,不宜低于1m.

(6)当发生事故向室内放散密度比空气大的气体和蒸汽时,排风口的吸风应设在地面以上0.3—1.0m处;放散密度比空气小的气

体和蒸汽时,喜峰口应设在上部地带,且对于可燃气体和蒸汽

时,吸风口应尽量紧贴顶部布置,其上缘距顶棚不得大于0.4m.(7)事故排风的排风口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事故排风口应高于20m范围内最高建筑的屋面3m以上,当

其与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的水平距离小于20m,尚当高于进风

口6m以上。

(8)直接布置在甲、乙类生产厂房内的全部和局部排风系统,以及直接布置在其他类生产厂房内的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其通风机和电动机及调节装置等均应采用防爆型的,且通风机应直联。

(9)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风管不应穿过防火墙,其他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如必须穿过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风管穿过处的空隙应用不燃烧材料填塞。

(10)一般送风系统的风管漏风率为10%,除尘系统的漏风率为10%—15%.

(11)一般生产厂房的机械通风系统,其风管内的风速按表29—1—1采用。表29—1—1

(12)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值不应大于50P a。(13)送风口的出口风速应根据送风方式、送风口类型、安装高度、室内允许风速和噪音标准等因素确定。消声要求较高时,宜采用2—5m/s,喷口送风可采用4—10m/s。

(14)回风口的吸风速度,已按表29—1—2

回风口不同位置的风速表 29—1—2

(15)当设置两台或两台以上氟利昂压缩式制冷机时,各台的制冷剂管道不得联通。

(16)制冷机突出部分与配电盘之间的距离和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制冷机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制冷机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和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17)下列制冷设备和管道应保温:

1)压缩式制冷机的吸气管、蒸发器及其与膨胀阀之间的供液管;

2)溴化锂吸收式制冷剂的发生器、溶液热交换器、蒸发器及冷剂水管道;

3)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蒸发器和主喷射器头部;

4)冷水管道和冷水箱;

5)制冷设备的供热管道和凝结水管道。

(18)设备和管道保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温层的外表面不的产生凝结水;

2)保温层的外表面应设隔汽层;

3)管道和支架之间应采取防止“冷桥”的措施。

(19)有消声器要求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其风管内的风速宜按表29—1—3选用。

有消声要求风管的风速29—1—3

(20)通过室式消声器的风速,不宜大于5m/s;通过消声弯头的风速,不宜大于8m/s;通过其他类型消声器风速,不应大于10m/s。(21) 当设备转速小于或等于1500r/min时,宜选用橡胶等弹性材料的隔振垫块或橡胶减震器。

(22)通风机和水泵的进出水口,宜采用软管同管道连接。当消声和减振要求较高时,管道与支吊架间应设有弹性材料垫层。管道穿过围护结构处,其周围的缝隙,应用弹性材料填充。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应设防火阀:1)送、回风管穿过机房的隔壁和楼板处;

2)通过贵重设备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

3)多层建筑或高层工业建筑的每层送、回风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2)防火阀的易熔片或其他感温、烟感等控制设备一经作用,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并设有单独支吊架等防止风管变形而影响关闭的措施。易熔片及其他感温元件应装在容易感温的部位,其作用温度应较通风系统在正常工作时的最高温度越高25℃,一般可采用72℃。

(3)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但解除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公共建筑的厨房、浴室、厕所的机械或自然垂直排风管道,应设有防止回流设施。(4)风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及其胶粘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与通风机开关应连锁控制。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不燃烧保温材料。

(5)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和不燃烧体楼板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用不燃烧材料,穿过处的缝隙应用不燃烧材料填塞。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相应的防爆型通风设备;当送风机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有止回阀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2)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应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

超过五层,当排风管道设有防止回流设施且各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进风和排风管道可不受此限制。垂直风管应设在管井内。(3)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设防火阀:

1)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4)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5)厨房、浴室、厕所等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6)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

(7)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胶粘剂应为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及其胶粘剂。

(8)风管内设有电辅加热时,风机应与电辅加热器连锁。电辅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没有火源等容易起火部位的管道,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1)设有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宜独立设置。

(2)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