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空调与空气洁净工程设计中的有关规定
通风有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通风有空调工程施工规范一、前言通风有空调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室内空气质量和舒适度。
为了保证通风有空调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施工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通风有空调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工程施工要求和标准规范,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2. 施工前应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应立即退换。
3. 施工前必须确定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施工流程。
4. 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和清理,确保施工现场无障碍物和安全隐患。
5. 施工前应核对施工图纸和材料清单,确保施工内容与设计要求一致,材料齐全。
三、施工工艺管理1.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顺序和施工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技术难题,确保工程质量。
4.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章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5.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施工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四、施工质量管理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避免产生污染和噪音,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和施工日志,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变更。
4.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和竣工资料备案,保障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五、施工安全管理1.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施工围栏,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干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干净室(含装配式干净室, 下同)施工中, 贯彻国家有关旳方针政策和统一施工验收规定, 统一检测措施, 做到保证工程质量、节省能源、保护环境和安全操作, 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合用于新建和改建旳工业干净室和一般生物干净室旳施工及验收, 不合用于有生物学安全规定旳特殊生物干净室旳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干净室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 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应有设计单位旳变更告知。
没有图纸和技术规定旳不能施工和验收。
第104条干净室施工前应制定详尽旳施工方案和程序, 施工中各工种之间应密切配合, 按程序施工。
先行施工旳工种, 不得阻碍后续旳施工。
第105条工程所用旳重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并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证明文献。
对质量有怀疑时, 必须进行检查。
过期材料不得使用。
第106条干净室施工过程中, 应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进行中间检查验收, 并记录备案。
第107条干净室旳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旳有关原则旳规定。
第二章建筑装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干净室建筑装饰施工应于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围护构造完毕, 外门、外窗安装完毕, 主体构造验收后进行, 其内容涉及室内装饰工程, 门窗安装, 缝隙密封, 以及多种管线、照明灯具、净化空调设备、工艺设备等与建筑旳结合部位缝隙旳密封作业。
第212条干净室建筑装饰施工进度安排应与其他专业工种制定明确旳施工协作计划, 按程序施工, 互相配合。
施工重要程序见附录二。
第213条干净室建筑装饰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标《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和《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9旳规定外, 还应保证施工旳气密性, 减少施工作业旳发尘量和保持施工现场旳清洁。
有防腐蚀规定期, 还应符合现行国标《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12旳规定。
第214条干净室建筑装饰施工现场旳环境温度应不低于10℃, 但对特殊旳装饰工程, 应按装饰材料阐明书规定旳温度施工。
洁净厂房暖通空调设计与施工
洁净厂房暖通空调设计与施工摘要:随着近年来工业生产的蓬勃发展,不论是电气、化学、食品、化妆品、生物、医药、农业、养殖业以及电子厂房(新能源、锂电)等,都对生产室内环境的要求日益严苛,由此促进了洁净厂房室内设计科技的迅速发展,也就对洁净厂房的产品设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暖通中央空调的设计和施工在洁净厂房工程设计中起到了作用,其对洁净度、温度、湿度等技术参数的选择优劣,影响到生产的成品率。
关键字:洁净厂房;暖通空调;设计;施工一、洁净厂房的对建筑选址和平面布置需要(一)洁净厂房选址洁净厂房和其他工业厂房的不同之处是制造环境要有相应的清洁级别。
所以,因为要合理调节洁净厂区净化空调系中新风的含尘量,对设置洁净厂房的厂址宜选择在低大气环境中含尘浓度、有害物质较低,且附近又无重大污染源的地方,如近郊等。
(二)总平面布置厂址选定后,要合理布局的平面,适当布置在生产区和生活区之间的位置,以及清洁与非洁净厂区的相对位置。
清洁厂区最宜布局在厂区周围,环境整洁、人流、货物可以不经过或少穿越工厂的地方;合理、适当布置所有可能的污染源地点;辅助厂区(动力站房)的位置,应当尽可能接近主厂区,这样可以降低管路和电力的消耗。
(三)平面布置洁净厂房平面布置要求:(1)必须符合生产工艺需要,并顺应产品工艺;(2)人流、物流短捷、通畅;(3)对主体工艺与附属工序的布置,要严者上风侧。
二、暖通空调系统设计(一)洁净厂房合理的通风设计洁净厂房的通风设计根据洁净厂房的工业类型、工厂的空间布局、工厂生产流程的变化等各种因素而进行。
通风方法不但包含了工厂的开启外窗室内通风的透气方法,也包括了采用全室透气的方法。
针对洁净工厂的不同的污染状况,如充电后对充电管中产生的储氢材料、酸雾和有害物质等进行不同的除尘通风管理,以减少由于通风不顺畅而造成的工厂污染。
对厂房内部进行适当的通风管理,还可以在环境温度过高的条件下帮助工厂散热并减少温差,起到了降低能耗的作用。
第三章 通风、空调和空气净化
第三章 通风、空调 和空气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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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空气净化的要求
GMP中有关对空气净化方面的要求大都放在“厂 房”这一章内。 一、国外GMP对空调净化的要求(美国GMP ) 1、提供足够的通风; 2、提供与药品生产中的制造、工艺、包装和贮存 相适应的正压、微生物、灰尘和温度控制设备; 3、提供同生产区送风相适应的空气过滤系统 ;生 产中产生污染物的区域,应设有足够的排风系统或其他 系统,以保证对污染物的控制; 4、对于青霉素、激素、抗肿瘤类药物的制造、工艺 和包装应采用完全独立于其他药品生产的空气处理系统。
c.洁净室内排风柜宜置于工作区气流的下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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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气流组织形式 (一)乱流洁净室 作用原理:干净气流从送风口进入室内,迅速向 四周扩散、混合。同时把差不多同样数量的气流从回 风口排走,从而稀释室内的污染空气,一直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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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流洁净室的特点:
洁净度方面 只能达到较低的洁净级别,通 常在1000级至10万级范围内。 一般在15~100次/h范围内, 自净能力较低,其初投资和 运行费用也较低。 涡流,气流流速不均匀。 构造简单,高效过滤器的安 装和堵漏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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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气次数方面 气流流型及流 速方面 构造方面
乱流洁净空气流组织有以下几种:
1.全孔板顶送(图2-5-22)
特点是工作区风速最小,气流分布最均匀。可达 1000级。 2.局部孔板顶送(图2-5-23)
两侧有较大的涡流,洁净度可达1万级。
3.流线型散流器顶送(图2-5-24)
适用于4m以上的高大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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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是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与分 散式净化空调系统相结合的形式,它兼有集中式和分 散式系统的优点,更能适应工艺生产的要求和建筑工 程的客观条件。
建筑工程验收中的通风与空调要求
建筑工程验收中的通风与空调要求建筑工程验收是确保建筑物达到设计要求,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的重要过程。
其中,通风与空调是建筑物功能完善、使用舒适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针对建筑工程验收中的通风与空调要求进行探讨。
一、通风要求通风是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和环境舒适性的重要手段,合理的通风系统可以有效降低室内湿度、温度和污染物浓度。
在建筑工程验收中,通风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新风量要求:建筑物应根据使用功能和人员密度合理计算需要的新风量。
通常,居住区每小时应保证每人15-30立方米的新风量,办公区为每人10-20立方米。
2. 通风设备:建筑物应配置适当的通风设备,包括通风风扇、换气扇等。
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满足通风效果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
3. 排风扇噪声:建筑物的排风扇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以确保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和居住者的健康。
4. 废气排放:建筑物内出现的废气应通过通风系统及时排出,以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排放设备的布置和管道的设计应满足相关要求,避免废气交叉污染。
二、空调要求空调系统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调节室内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等参数,提供舒适的使用环境。
建筑工程验收中,空调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温度控制:建筑物的空调系统应能够实现室内温度的合理控制。
一般来说,住宅区的舒适温度范围为18-26摄氏度,办公区为20-28摄氏度。
2. 湿度控制:空调系统应具备调节室内湿度的功能。
建筑物的湿度水平应在40%-60%之间,以免过低或过高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 空气洁净度:空调系统应能够过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和有毒气体,提供洁净的室内环境。
过滤效果应符合相关标准,满足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
4. 能效要求:空调系统在设计与使用中应考虑能源效率,以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建筑物的空调能效比应符合国家标准,达到能源节约的目标。
三、综合考虑与优化设计在建筑工程验收中,通风与空调要求不仅独立存在,还需要考虑彼此之间的综合性和相互影响。
最新《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资料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4通风与空间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也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且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l 风管air duct采用金属、非金属薄板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管道。
2.0.2 风道air channel采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2.0.3 通风工程ventilation worb送风、排风、除尘、气力输送以及防燃烟系统工程的统称.2.0.4 空调工程air conditioning works空气调节、空气净化与洁净室空调系统的总称.2.0.5 风管配件duct fittings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各类变径及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
2.0.6 风管部件duct accessory通风、空调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排气罩、风帽、检查门和测定孔等.2.0.7 咬口seam金用薄板边缘弯曲成一定形状,用于相互固定连接的构造.2.0.8 漏风量air leakage。
ie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本体结构及其接口,单位时间内泄出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
2.0.9 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airsystempermlsslbleleakag。
rate按风管系统类别所规定平均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的最大允许漏风量.2.0.10 漏风率air system leakage rat;。
空调设备、除尘器等,在工作压力下空气渗入或泄漏量与其额定风量的比值.2.0.11 净化空调系统air cleaning system用于洁净空间的空气调节、空气净化系统。
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行日期: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88)建标字第335号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TJ301—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道工程)TJ302—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电气工程)TJ303—7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风工程)TJ304-7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中的有关电梯部分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批准的六项验评标准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管理,其每项的名称、编号及解释单位如下: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四、《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五、《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六、《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以上六项验评标准的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五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上海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对《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4-74(通风工程)(简称原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改名为《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说明一、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下列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要紧根据的标准、规范有: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CBJ19-S7。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3.《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
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是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者内)面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勾括在此系数内)。
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
3.不包含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类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4.薄钢板风管、部件与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
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
5.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着,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6.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工瓷占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者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3.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6m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
4.系统调整按系数工程人工费的1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一章薄钢板通风管制作安装说明一、工作内容:1.风管制作:放样、下料、卷圆、折方、咬口、制作直管、管件、法兰、吊托支架、钻孔、铆焊、上法兰、组对。
净化空调设计规范标准
净化空调设计规范标准1. 引言净化空调系统是一种能够过滤和净化室内空气的空调系统。
净化空调系统的设计规范标准对于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和人们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净化空调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空气过滤标准、换气量要求、风速控制等方面的规范。
2. 空气过滤标准空气过滤是净化空调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
有效的空气过滤可以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如尘埃、细菌、病毒等,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以下是空气过滤标准的要求:•空气过滤器的级别应符合国家标准,通常要求使用高效过滤器(HEPA)。
•空气过滤器的有效面积应根据房间的大小和使用人数来确定,确保适当的空气流量和过滤效果。
•空气过滤器的更换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建议每3个月更换一次,或根据厂家说明进行更换。
3. 换气量要求适当的换气量可以保证室内空气的新鲜度和氧气供应,减少有害物质的积累。
以下是换气量要求的规范:•根据房间的用途和人员密度确定换气量,一般建议每小时换气次数应达到10-15次。
•换气量的计算可以根据房间的总面积、高度和通风方式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寒冷的季节,应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直接从外部引入冷空气,以维持舒适的室内温度。
4. 风速控制适当的风速控制对于舒适度和空气净化效果至关重要。
以下是风速控制的规范要求:•风速应根据人体舒适度和室内环境来确定,一般建议风速在0.15-0.25 m/s之间。
•高风速可能会引起不适感和噪音,低风速可能会导致空气循环不畅和污染物沉积,因此需要进行合理的调节。
•风速调节可以通过改变送风口的尺寸和方向、调整风机的转速等方式进行。
5. 智能控制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可以根据室内空气质量和人员情况来自动调节空调系统的工作模式,提高空气净化效果和能源利用率。
以下是智能控制系统的规范要求:•智能控制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室内空气质量的能力,包括温度、湿度、氧气含量等参数。
•根据室内空气质量的变化,智能控制系统应自动调节空调系统的工作模式,包括空气过滤器的运行时间、风机的转速等。
解读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
解读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程施⼯质量验收规范》(3)接上…D.6 室内空⽓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检测本附录温、湿度的检测主要应⽤于洁净室,也可以适⽤于⼀般舒适性空调系统。
D.6.1洁净室(区)的温、湿度测试可分为⼀般温、湿度测试和功能温、湿度测试。
D.6.2温度测试可采⽤玻璃温度计、电阻温度检测装置、数字式温度计等;湿度测试可采⽤通风⼲湿球温度计、数字式温湿度计、电容式湿度计、⽑发式湿度计等。
D.6.3温度和相对湿度测试应在洁净室(区)净化空调系统通过调试,⽓流均匀性测试完成,并应在系统连续运⾏24h以上时进⾏。
D.6.4 应根据温度和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采⽤相应适⽤精度的仪表进⾏测定。
每次测定时间隔不应⼤于30 min。
D.6.5室内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1 送回风⼝处;2 恒温⼯作区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如沿着⼯艺设备周围布置或等距离布置);3 没有恒温要求的洁净室中⼼;4 测点应布置在距外墙表⾯⼤于0.5m,离地⾯0.8m的同⼀⾼度上,也可以根据恒温区的⼤⼩,分别布置在离地不同⾼度的⼏个平⾯上。
D.6.6 温、湿度测点数应符合表D.6.6的规定。
表D.6.6 温、湿度测点数D.6.7有恒温恒湿要求的洁净室(房间),应进⾏室温波动范围的检测:并应测定并计算室内各测点的记录温度与控制点温度的差值,分别统计⼩于等于某⼀温差的测点数占测点总数的百分⽐,整理成温差累积统计曲线。
当90%以上测点偏差值在室温波动范围内,应判定为合格。
D.6.8区域温度应以各测点中最低(或最⾼的)的⼀次测试温度为基准,并应计算各测点平均温度与上述基准的偏差值,分别统计⼩于等于某⼀温差的测点数占测点总数的百分⽐,整理成偏差累计统计曲线,90%以上测点所达到的偏差值应为区域温差。
D.6.9相对湿度波动范围及区域相对湿度差的测定,可按室温波动范围及区域温差的测定规定执⾏。
D.7 ⽓流流型的检测D.7.1⽓流流型的检测宜采⽤⽓流⽬测和⽓流流向的⽅法。
百级无尘车间通风空调的要求和标准
百级无尘车间通风空调的要求和标准一、引言在现代工业生产中,无尘车间是非常重要的生产场所。
通过控制空气的洁净度和温湿度,无尘车间可以有效地保护产品免受污染和制造过程中的粉尘和微生物的侵害。
而通风和空调系统作为无尘车间中的核心设施,对于维持车间内洁净度和温湿度起着关键作用。
确定百级无尘车间通风空调的要求和标准对于确保生产质量和员工健康至关重要。
二、洁净度要求1. 百级洁净度是指每立方米空气中的颗粒物不大于0.5微米,这意味着在百级无尘车间中,空气的洁净度非常高,能够有效地减少对产品的污染和影响。
2. 为实现百级洁净度,通风系统必须能够对空气中的微粒进行有效过滤,并保持车间内的空气流动,确保不同区域的空气质量均衡。
3. 空调系统需要能够精确控制车间内的温度和湿度,以适应不同的生产需求,实现洁净空气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三、空调系统要求1. 在百级无尘车间中,空调系统需要具备稳定性和可靠性,以确保长时间稳定运行并满足洁净度要求。
2. 空调系统应采用高效过滤器,能够有效过滤空气中的微粒,保证洁净度标准。
3. 空调系统还需要具备自动控制和调节功能,能够智能地对车间内的空气进行调节,以及迅速应对突发情况。
4. 为了确保车间内空气的流通和均匀性,空调系统需要合理布局和设计,确保各个区域的空气质量均衡,避免死角和积尘区。
四、通风系统要求1. 通风系统应具备高效的排风和新风功能,能够快速排除车间内的污染物和异味,并保持空气的新鲜度。
2. 通风系统还需要能够精确控制空气流速和流向,以保证洁净空气的覆盖范围和弥散性,并确保洁净空气全面覆盖车间各个角落。
3. 通风系统还需要具备保护功能,能够防止外界的污染物和有害气体进入车间,并保护车间内的空气质量。
五、个人观点和总结在百级无尘车间中,通风和空调系统是确保洁净度标准的关键设施。
合理的设计和高效的运行对于维持车间内的洁净度和员工的健康至关重要。
对于通风空调系统的要求和标准应该是全面的、严格的,并与制造工艺和产品要求相匹配,以确保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4通风与空间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也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且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l 风管air duct采用金属、非金属薄板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管道。
2.0.2 风道air channel采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2.0.3 通风工程ventilation worb送风、排风、除尘、气力输送以及防燃烟系统工程的统称.2.0.4 空调工程air conditioning works空气调节、空气净化与洁净室空调系统的总称.2.0.5 风管配件duct fittings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各类变径及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
2.0.6 风管部件duct accessory通风、空调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排气罩、风帽、检查门和测定孔等.2.0.7 咬口seam金用薄板边缘弯曲成一定形状,用于相互固定连接的构造.2.0.8 漏风量air leakage。
ie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本体结构及其接口,单位时间内泄出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
2.0.9 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airsystempermlsslbleleakag。
rate按风管系统类别所规定平均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的最大允许漏风量.2.0.10 漏风率air system leakage rat;。
空调设备、除尘器等,在工作压力下空气渗入或泄漏量与其额定风量的比值.2.0.11 净化空调系统air cleaning system用于洁净空间的空气调节、空气净化系统。
工程通风与空调规范要求
工程通风与空调规范要求合同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就工程通风与空调规范要求一事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立此合同。
一、项目概述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通风与空调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1.2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工程规模】工程时间:【工程时间】工程预算:【工程预算】二、工程要求2.1 工程通风要求:【具体描述工程通风的要求,如通风系统设计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通风设备要可靠耐用等】2.2 工程空调要求:【具体描述工程空调的要求,如空调系统设计要满足环保节能要求、冷热负荷计算准确、空调设备要可靠高效等】2.3 工程维护要求:【具体描述工程维护的要求,如定期检查维护、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提供详细维护记录等】三、合同条款3.1 价格和支付方式:3.1.1 工程价格为【金额】,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收取支付:【具体描述支付方式和支付阶段,如工程开工前支付20%、工程竣工时支付5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30%】3.2 保修承诺:3.2.1 乙方应对工程通风与空调设备提供【保修期限】的保修服务,包括免费维修和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
3.2.2 保修服务不包括人为损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坏。
3.3 违约责任:3.3.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工程进展,直至甲方支付清偿之前的金额。
3.3.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工程通风与空调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且乙方应承担因整改产生的费用。
3.4 知识产权:3.4.1 工程通风与空调的设计方案和技术规范等一切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4.1 合同变更:4.1.1 任何合同变更都需要经过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基本规定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基本规定3.0.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3.0.2工程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
当施工企业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时,应得到工程设计单位的确认。
3.0.3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材质、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与设备。
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场质量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确认,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记录。
2进口材料与设备应提供有效的商检合格证明、中文质量证明等文件。
3.0.4通风与空调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新设备,均应有通过专项技术鉴定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3.0.5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应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相互配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
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3.0.6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及确认,必要时应留下影像资料。
3.0.7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表3.0.7所列的子分部工程及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分别进行。
分部工程合格验收的前提条件为工程所属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全数合格。
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其分部工程应上升为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应上升为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仍应按表3.0.7的规定执行。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表3.0.7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划分注:1风管系统的末端设备包括:风机盘管机组、诱导器、变(定)风量末端、排烟风阀(口)与地板送风单元、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风机过滤器机组,其他设备包括:消声器、静电除尘器、加热器、加湿器、紫外线灭菌设备和排风热回收器等。
电子工程供暖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节能设计要求
电子工程供暖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节能设计要求1 一般规定1.1设计阶段应进行冷、热负荷计算,并应核算产品生产过程的冷、热负荷及其变化。
1.2严寒地区、寒冷地区设置集中供暖系统的电子工程生产车间,宜采用散热器供暖、辐射供暖等形式,不宜单独采用热风系统进行冬季供暖。
1.3根据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类型的排风有害物成分和浓度,确定有害气体的处理方式、处理设备的级数以及处理设备填料的厚度。
1.4一般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空气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 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应小于等于50Pa,终阻力应小于等于100Pa;2 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应小于等于100Pa,终阻力应小于等于200Pa;3 高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应小于等于250Pa,终阻力应小于等于400Pa。
1.5生产工艺对控制区温度、相对湿度全年有较大的允许波动范围时,宜在技术可行的基础上适当改变空调控制设定值:1 当温度允许波动范围大于等于2℃时,在降温工况下,宜将温度基数提高1℃~2℃;在加热工况下,宜将温度基数降低1℃~2℃;2 当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大于或等于10%时,在除湿工况下,宜将相对湿度基数提高5%~10%;在加湿工况下,宜将相对湿度基数降低5%~10%。
1.6洁净室相关的通风、空调系统宜采用整体型电机直接驱动的风机。
1.7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不应采用土建风管。
2 供暖2.1当厂区只有供暖用热或以供暖用热为主时,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
2.2电子工程的生产车间等需设集中供暖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非三班运行的单层或多层厂房,宜按5℃设置散热器和热风相结合的供热方式,并应按工作区的室温控制送风机组加热器的供热量。
2 对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生产车间,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用的时段内,室内温度应保持在0℃以上。
当利用房间的散热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5℃设置值班供暖。
3 当产品生产工艺对室内温度无特殊要求,且每一操作人员占用建筑面积超过100㎡时,不应设置全面供暖系统,宜设置局部或岗位供暖。
洁净室空调负荷、风量、洁净度的设计和计算
洁净室空调负荷、风量、洁净度的设计和计算洁净室的设计计算洁净室的设计计算包括空调负荷计算,风量计算,洁净度校核计算等内容。
空调负荷计算洁净室的空调负荷包括复季冷负荷与冬季热负荷。
有人认为计算方法与一般空调负荷的计算方法相同。
其实,洁净室的负荷计算与一般空调的负荷计算有许多区别。
对于许多材料中推荐的负荷估算指标,不知道这些估算指标的详细来源,在工程实践中发现这些估算指标比实际负荷大很多。
对于一些没有经验的设计人员,也许会受到估算指标的影响而不相信自己的计算数据,进而加大安全裕量,或者干脆套用估算指标,这是非常有害的。
在前几年GMP认证后,许多制药企业感叹净化空调系统能耗太大而用不起。
难道是净化空调系统的错误吗?有学者发现,无论是冷负荷还是送风量都是层层加码,导致机组、水泵、风机等容量偏大很多。
净化空调比一般空调的能耗大是肯定的,但应大的有依据。
当前,对净化空调的节能设计迫在眉睫。
在调研中发现,有不少空调用户在最热月,实际用冷量是设计冷量的1/2 ~ 3/5。
若把这样的设计作为估算冷负荷指标的统计源,其数据必然大很多。
所以,设计人员应相信自己的计箅,回访自己的用户,获得真实的冷负荷指标。
对于各种书籍中相互复制的冷负荷估算指标成科学对待,只有在工程设计初期估算造价时,有一点参考价值。
在施工图阶段,应采用计算出的冷负荷选择设备。
空调负荷计算方法很多,目前有许多负荷计算的软件,使负荷计算变得非常容易。
在应用软件或手工计算负荷时,应了解净化空调与一般空调负荷计算的不同点。
计算软件大多是针对- 般空调而编制的,在计算洁净室负荷时应把围护结构的参数做一调整。
洁净室的围护结构与一般空调的不同,它是在房子中套房子,外层房子就是土建结构,可以是框架结构加空心砖砌块,也可以是砖混结构,外墙、屋面的相关参数可在相关手册中查得。
套入内层的房子是用符合洁净室装修要求的装修材料建造的,这种装修材料有快立墙板、轻钢加人造板、轻钢加经喷涂的电解钢板、还有彩钢夹心复合板等。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GB50019-2015强制性条文
5.5.2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严禁用于甲、乙类生产厂房和 仓库。
新增条文。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规定:甲、乙类厂房不得采用明火供暖。由于甲、乙类 厂房或存储场所内有大量的易燃、易爆物质,而一般燃 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加热器表面温度均较高,从安全角度 考虑,严禁在甲、乙类火灾危险环境中采用。
现行行业规范
1机械工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JBJ10-96 2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程DLT 5165-2002 3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5035-2004T 4合成纤维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3042-2007T 5煤炭工业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50466-2008 6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HGT 20698-2009 7水利水电工程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SL 490-2010 8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SHT3004-2011
GB50019-2015内容
共分13章和11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外设计计算 参数、供暖、通风、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 、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矿井空气调节 、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 等。
GB50019-2015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 5供暖 6通风 7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 8空气调节 9冷源与热源 10矿井空气调节 11监测与控制 12消声与隔振 13绝热与防腐
原《采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同时废止 。
6.3.10、 6.4.7、 6.9.2、 6.9.3、 6.9.9、 6.9.12、 6.9.13、6.9.15、6.9.19、6.9.30、8.5.6、 9.1.2、 9.4.4 (4 ) 、 9.7.12、 9.11.3、 10.2.12、 11.2.11、11.6.7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 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同时废止 。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 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 年 5 月 11 日
解读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解读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本文主要讲解:1.新规范修编的主要内容;2.新规范(2016)与原规范(2002)总体的比较;3.对取消原“综合效能的测试与调整”章节的说明;4.强制性条文的含义;5.与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比较;6.分项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批记录表填写示范说明。
修编依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完成了对《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全面修订。
原规范从颁布执行至今有十余年,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通风与空调工程建设与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
具体理由如下:一,原规范标龄十五年,符合国家对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规定,即标准施行五年及以上时应进行认证复审或予以修订。
二,自原规范执行十多年来建筑空调工程有众多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与新工艺得到开发与应用,如多联机组、蓄能技术、地源热泵、室内环境的空气品质、低碳、节能等方面新工程技术的推广使用,使原规范无法全面覆盖,需要通过考证予以增补。
三,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步骤对本专业规范继续施行工程施工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两项分离,强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目的是保障工程质量。
本规范修改还涉及新GT50300-2013的修订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与整体建筑质量验收管理等的诸多方面原因,如,故属于全面的修订。
规范修订的宗旨是以保障工程施工质量为前提,强化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法,实现将合格质量工程交付业主使用的目标。
适用范围: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建筑工程的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对于应用于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的冷热源设备及水系统、洁净工程的空气净化设备及自动控制系统皆属于本工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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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空调与空气洁净工程设计中的有关规定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当采用不带喷雾的轴流式通风机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轻作业:2—4m/s;中作业时:3—5m/s;重作业:5—7m/s。
(2)当采用喷雾风扇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采用3—5m/s;雾滴直径应小于100µm。
(3)系统式局部送风,送到人体上的有效气流宽度,宜采用1m,对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2的轻作业,可采用0.6m。
(4)吊扇叶片距地面不应小于2.3 m,距顶棚不应小于0.25D(D为吊扇叶片外缘直径).吊扇应布置在其服务区域的中心。
(5)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位置,应设在室外空气较洁净的地点,应尽量设在排风口的上侧且应低于排风口,进风口的底部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2m,当布置在绿化地带时,不宜低于1m.(6)当发生事故向室内放散密度比空气大的气体和蒸汽时,排风口的吸风应设在地面以上0.3—1.0m处;放散密度比空气小的气体和蒸汽时,喜峰口应设在上部地带,且对于可燃气体和蒸汽时,吸风口应尽量紧贴顶部布置,其上缘距顶棚不得大于0.4m.(7)事故排风的排风口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事故排风口应高于20m范围内最高建筑的屋面3m以上,当其与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的水平距离小于20m,尚当高于进风口6m以上。
(8)直接布置在甲、乙类生产厂房内的全部和局部排风系统,以及直接布置在其他类生产厂房内的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其通风机和电动机及调节装置等均应采用防爆型的,且通风机应直联。
(9)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风管不应穿过防火墙,其他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如必须穿过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
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风管穿过处的空隙应用不燃烧材料填塞。
(10)一般送风系统的风管漏风率为10%,除尘系统的漏风率为10%—15%.(11)一般生产厂房的机械通风系统,其风管内的风速按表29—1—1采用。
表29—1—1(12)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值不应大于50P a。
(13)送风口的出口风速应根据送风方式、送风口类型、安装高度、室内允许风速和噪音标准等因素确定。
消声要求较高时,宜采用2—5m/s,喷口送风可采用4—10m/s。
(14)回风口的吸风速度,已按表29—1—2回风口不同位置的风速表 29—1—2(15)当设置两台或两台以上氟利昂压缩式制冷机时,各台的制冷剂管道不得联通。
(16)制冷机突出部分与配电盘之间的距离和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制冷机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制冷机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和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
(17)下列制冷设备和管道应保温:1)压缩式制冷机的吸气管、蒸发器及其与膨胀阀之间的供液管;2)溴化锂吸收式制冷剂的发生器、溶液热交换器、蒸发器及冷剂水管道;3)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蒸发器和主喷射器头部;4)冷水管道和冷水箱;5)制冷设备的供热管道和凝结水管道。
(18)设备和管道保温,应符合下列要求;1)保温层的外表面不的产生凝结水;2)保温层的外表面应设隔汽层;3)管道和支架之间应采取防止“冷桥”的措施。
(19)有消声器要求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其风管内的风速宜按表29—1—3选用。
有消声要求风管的风速29—1—3(20)通过室式消声器的风速,不宜大于5m/s;通过消声弯头的风速,不宜大于8m/s;通过其他类型消声器风速,不应大于10m/s。
(21) 当设备转速小于或等于1500r/min时,宜选用橡胶等弹性材料的隔振垫块或橡胶减震器。
(22)通风机和水泵的进出水口,宜采用软管同管道连接。
当消声和减振要求较高时,管道与支吊架间应设有弹性材料垫层。
管道穿过围护结构处,其周围的缝隙,应用弹性材料填充。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应设防火阀:1)送、回风管穿过机房的隔壁和楼板处;2)通过贵重设备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3)多层建筑或高层工业建筑的每层送、回风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2)防火阀的易熔片或其他感温、烟感等控制设备一经作用,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并设有单独支吊架等防止风管变形而影响关闭的措施。
易熔片及其他感温元件应装在容易感温的部位,其作用温度应较通风系统在正常工作时的最高温度越高25℃,一般可采用72℃。
(3)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但解除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
公共建筑的厨房、浴室、厕所的机械或自然垂直排风管道,应设有防止回流设施。
(4)风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及其胶粘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与通风机开关应连锁控制。
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不燃烧保温材料。
(5)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和不燃烧体楼板等防火分隔物。
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
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用不燃烧材料,穿过处的缝隙应用不燃烧材料填塞。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相应的防爆型通风设备;当送风机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有止回阀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2)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应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五层,当排风管道设有防止回流设施且各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进风和排风管道可不受此限制。
垂直风管应设在管井内。
(3)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设防火阀:1)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4)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5)厨房、浴室、厕所等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6)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
(7)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胶粘剂应为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及其胶粘剂。
(8)风管内设有电辅加热时,风机应与电辅加热器连锁。
电辅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没有火源等容易起火部位的管道,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1)设有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宜独立设置。
(2)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当必须穿过时,除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空洞周围的空隙紧密堵塞外,还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
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风管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穿过防火墙的风管,其位于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保温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
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1)设置在染毒区的进、排风管,应采用2—3mm厚的钢板焊接成型,风管应有0.5%的坡度坡向室外。
(2)滤毒通风时,防空地下室室内应保持30—50Pa的正压。
(3)机械通风的进风口、排风口,宜采用竖井分别设置在室外的不同方向。
进风口与排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m。
进风口应设在空气流畅、清洁处,其风口下沿高出室外地面不应小于0.5m。
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1)防烟楼梯间送风余压值不应小于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送风余压值不应小于25Pa。
防烟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不应小于25000 m3/h。
当防烟楼梯间与合用前室分别送风时,防烟楼梯间的送风量不应小于16000 m3/h,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送风量不应小于12000 m3/h。
(2)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机及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气体的风管及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制作。
(3)风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消声、过滤材料及胶粘剂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防火阀:1)穿过防火墙或防火楼板处;2)穿过设有防火门的房间隔墙或楼板处;3)每层水平干管同垂直总管的交接处;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5)火灾发生时,防火阀的温度熔断器或与火灾探测器等联动的自动关闭装置一经动作,防火阀应能自动关闭。
温度熔断器的动作温度宜为70℃。
(6)防火阀应设单独的支、吊架。
当防火阀暗装时,应在防火阀安装部位的吊顶或隔墙上设置检修口,检修口不宜小于0.45m×0.45m。
(7)当通风系统中设置电加热器时,通风机应与电加热器连锁;电加热器前、后0.8m范围内,不应设置消声器、过滤器等设备。
7、锅楼房设计规范(1)锅炉间、凝结水箱间、水泵间和油泵间等房间的余热,宜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排除。
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时,尚应设置机械通风。
(2)锅炉间锅炉操作区等经常有人工作的地点,再热辐射照度大于或等于350w/m²的地点,应设置局部送风。
(3)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间,应有不少于3次/h的换气量。
换气量中不包括锅炉燃烧用风量。
安装在有爆炸危险房间内的通风设置应防爆。
(4)燃气调压间等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有不少于3次/h的换气量。
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有换气不少于8次/h的事故通风装置。
通风装置应防爆。
8、洁净厂房设计规范(1)洁净室及洁净区内空气中悬浮粒子洁净等级应按表29—1—4确定。
洁净室及洁净区内空气中悬浮粒子洁净等级表29—1—4注:1、每个采样点应至少采样3次。
2、本标准不适用于表征悬浮粒子的物理性、化学性、放射性及生命性。
3、根据工艺要求确定1—2种粒径。
4、各种要求粒径D的粒子最大允许浓度C n由公式确定,要求的粒径在0.1—5µm范围,包括0.1µm及5µm。
(2)洁净室内的噪声级(空态),非单向流洁净室不应大于60dB (A),单向流、混合流洁净室不应大于65dB(A)。
(3)净化空调系统,根据室内容许噪声级要求,风管内风速宜按下列规定选用:1)总风管为6—10m/s;2)无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4—6m/s;3)有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2—5m/s。
(4)洁净室的温、湿度范围应符合表29—1—5的规定。
洁净室的温、湿度的范围29—1—5(5)不同等级的洁净室以及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不小于5Pa,洁净区与室外的压差,应不小于10Pa。
(6)对8级以上的洁净室不应采用散热器采暖。
(7)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净化空调系统的风管应设防火阀: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穿越变形缝的防火隔墙的两侧;2)风管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的水平管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