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摘要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一、西周礼治思想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内容“礼治”的基本原则原则—“亲亲”、“尊尊”“礼治”的目的是维护宗法等级制,而宗法等级制中的主要内容就是维护宗族内部的尊卑长幼关系和国家结构中的等级关系。
因而维护这种宗族关系和等级关系也就成了“礼治”的基本原则。
“亲亲”父为首,孝是核心,所维护的是父权为中心的家庭、家庭伦理关系,要求在亲族范围之内,人人都应该亲爱自己的亲属,按照自己的身份行事,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亲疏远近,尊卑长幼都有明确的次序,与其相应的思想或道德规范是“孝”,“亲亲父为首”。
“尊尊”指下级必须尊敬和服从上级,特别是服从作为天下大宗的天子和一国宗主的国君,严格上下等级秩序,不得既越,不得犯上作乱,与其相应的思想或道德观念是“忠”,“尊尊君为首”。
“长长”指尊敬长辈。
“男女有别”指男尊女卑和“男女授受不亲,与其相应的思想或道德观念是节、义。
”在这四个原则中。
“亲亲”、“尊尊”是最基本的。
“亲亲父为首”是宗法原则,旨在维护家长制;“尊尊君为首”是等级原则,旨在维护君主制。
一、子产《铸刑书》的意义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是中国思想史上一次划时代的变革,意义主要有:1、制定和公布成文法,是法制改革的一次重要的胜利,是春秋时期社会变革的深刻反映。
2、制定和公布成文法对贵族阶级的特权进行了限制。
3、制定和公布成文法结束了法律高深神秘的状态,使法律走向了公开化,打破了贵族阶级对司法的垄断,是我国古代思想史上的重大进步。
4、制定和公布成文法是对传统法律观念、传统法律制度以及传统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5、制定和公布成文法标志着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进步6、制定和公布成文法为战国时期以及以后的封建成文法的发展和完善积累了经验,并标志着封建社会关系为内容的成文法律体系开始走向中国法律的历史舞台。
二、评价孔子的“仁者爱人”思想为了挽救和维持摇摇欲坠的“礼治”,孔子不遗余力的进行说教,提倡“仁者爱人”,要求“克己复礼”,建立了一个以“仁”为核心、以“复礼”为目的的思想体系,作为整个儒家的理论。
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各章重点及思考题(完整版)
中国法律思想史各章重点及思考题中国法律思想史各章重点及思考题对各章节的学习对各章节的学习第一章第一章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一)神权法思想的产生,发展,变化. 神权法思想是由宗教迷信思想发展而起的.夏朝建立后,我国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奴隶主贵族为了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极力宣扬利用宗教迷信和鬼神观念,宣称自己是神和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接受天命来统治人世,对不服从统治的人施行"天罚".举例:相传夏启讨伐有扈氏时宣称,"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到了商代,神权法思想进入高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殷商奴隶主宣称其祖先是上帝的子孙,因而从血缘上找到了充当上帝代理人的合法依据.违抗王命就等于违抗神命,就要受到"天罚".商朝的统治者以上帝在人间的代表的面貌出现,代天行罚,把刑罚蒙上一层神圣的外衣,同时把它说成是国王的权利. 进入西周以后,神权法思想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化.西周灭商,这就与过去商朝统治者曾一再宣称的"帝立商",可以永世长存的说法产生了矛盾.于是,周公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对天命说作了修正.他说天命是有的,"惟命不于常",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失德就会失去天命现在殷已失德,因此天命归周,周王成了天子. (二),"以德配天"说的意义说的意义周公之所以强调统治者必须有德,"以德配天",其目的在于求的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 这种以"以德配天"说比夏商完全依赖"天命"的思想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是因为西周统治者在一定的程度上认识到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使他们感到单靠神权不足以维系其统治,还必须重视人事,重视民心向背;必须谨慎从事,珍惜天命,不使它再转移,所以说,"以德配天"说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出劳动人民对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第二章 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思想一,"礼治"思想思想西周初期,"周公制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了补充,整理,制定出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与这套制度相适应,西周统治者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所实行的就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 (1) 礼治的基本原则礼治的基本原则周公所制之礼,始终贯穿着这样几项原则,即"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与民变革也".其中,"亲亲"和"尊尊"是它的基本原则.所谓"亲亲",即亲其所亲,要按血缘宗法关系来区别贵贱,使亲着贵,疏着贱;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长辈);必须作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所谓"尊尊",即尊其所尊,凡居高位的都是尊者,居其下者应尊其上.奴隶和平民必须服从奴隶主贵族,下级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臣民必须服从天子,不许违抗. (2) 礼治的基本特征礼治的基本特征周公倡导礼治.礼和刑都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手段,但它们所适用的对象各有所侧重,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治.曲礼上〉〉).所谓"礼不下庶人",就是说,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礼和刑在适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必须无条件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如犯上作乱等,也要处以刑罚.当然,即使他们用刑,他们也常常享受各种特殊照顾. (3) 历史意义历史意义西周礼治是建立在"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土地国(王)有制基础上,维护贵族世袭特权和统治人民的整个上层建筑,她实质上就是西周奴隶主贵族专政的代名词.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所维护的宗法等级制,对于安定社会的政治秩序,巩固一个疆域辽阔的王朝,曾起过重要作用. 二,"明德慎罚"思想思想周公等西周统治者吸取了殷商灭亡的教训,感到一味"重刑辟"反而会加剧人民的反抗,危及自己的生存.为了使天命不再转移,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说. (一)"明德"论的主要内容论的主要内容周公认为,统治者应勤政修德,力戒荒淫统治者应勤政修德,严于律己,力戒荒淫应当了解一些小民的疾苦,采取措施,帮助他们免除痛苦.要惠民,裕民.周公等西周统治者吸取殷亡的教训,因而比较重视小民的力量.当权者应当以小民的向背作为一面镜子,来察看自己的为政得失,要宽以待民. (二)"慎罚"论的主要内容论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的说来为"区别对待,罪止一身",具体的说来就是以下四点: 其一,他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待那些故意犯罪和惯犯,要从重惩处,虽然是小罪也应处以重刑.而对于那些过失犯罪和偶犯则从轻处理,虽然有大罪也可减刑. 其二,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只惩罚罪犯本人. 其三,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 其四,刑法适中. (三)"明德慎罚"论的历史意义论的历史意义周公的"明德慎罚"说,虽然只是适应周初政治形式的一种权宜之计和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手段,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先进的理论,起过积极的作用,它对后世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5, 思考练习题思考练习题1,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神权法思想神权法思想 天命天命 天罚天罚 周礼周礼 明德慎罚明德慎罚亲亲亲亲 尊尊尊尊 礼不下庶人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3, 神权法思想在西周有什么变化神权法思想在西周有什么变化4, 试述礼治的基本原则和特征. 5, 简评"明德慎罚"思想. 争鸣时期争鸣时期 第二篇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春秋战国时期) 一,教学目标教学目标通过本讲教学使学员理解和掌握: 1,国之四维,三国五鄙,宽猛相济,为国以礼,为政以德等基本概念. 2,管仲,子产,邓析对礼治等改革的思想主张及特点. 3,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发展沿革,了解孔子,荀子法律观的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 4,墨家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 5,道家法律思想的特点,《老子》"无为而治"在法律思想上的体现和《庄子》中的法律虚无主义观点. 3, 教材内容分析教材内容分析本篇主要阐述了春秋战国时期在文化上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进而使法律思想上也出现了争鸣时期,其中课本中重点阐述了春秋时期改革家,儒家,墨家,道家这几大家的法律思想. 三,课时分配课时分配面授50′×5 自学50′×10 4, 对各章节的学习对各章节的学习第三章春秋时期改革家的法律思想第三章春秋时期改革家的法律思想一,管仲改革思想的主张及特点管仲改革思想的主张及特点(1) 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管仲是春秋时期齐桓公的相,主持齐国国政.他是奴隶主贵族中主张改革的代表人物.他以法律手段推行军事,行政,和商业等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功.管仲的法律思想以及改革思想的主要内容是: (1)"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 管仲认为,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的运用.这是管仲的法制改良思想. 他把礼,义,廉,耻视为"国之四维",即维系国家的四大绳索,任何一根绳索断了都会对国家产生很大的危害.因此,他强调要"饰四维","张四维",即整顿礼,义,廉,耻,推行礼,义,廉,耻.他在实践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礼义的强制作用.而在实践中对周礼继承的同时,又对周礼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改造: 一是打着"尊王"即维护周天子的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尊王攘夷"和维护周礼为名,建立齐国的君主集权制和霸主地位. 二是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用来教育和引导民众;同时用剥夺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加强诸侯的权势. 三是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 四是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以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用赏赐以资鼓励,用刑罚纠正偏颇. (2)"作内政而寄军令" 管仲主张以法理政,以法统军,以法治民,并在制度上将这三者结合起来.这是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 他在施政纲领中提出将"国"分成三个区域,把"鄙"分成五个区域,让士,农,工,商分别居住,从事自己的职业,生有所依,死有所葬;同时谨慎使用生,杀,贫,富,贵,贱这六项政策. 为实现这一主张,管仲提出了"四民分居定业"论."四民"指士,农,工,商.而且严格"四民"之间的界限,反对混合杂居. 实行这种办法,就重新整顿了已被破坏的统治秩序,加强了对劳动人民的控制,扩大了国君的势力.他还把居民组织与军事组织结合起来,"寓兵于民",人民平时生产,战时当兵,从而扩大了兵源,增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 (3)"令顺民心","与民分货" 管仲主张,法令的制定必须适应民众好财争利的习性,以建立和保障新的封建经济制度这是管仲在立法方面,尤其是经济立法方面的主张.管仲认为,民心的向背,是国家盛衰的关键,是统治成败的标准,那么到底什么是"民心"呢在他看来,民众"好利恶害"的心理就是"民心",见到对自己有利的就来,见到对自己有害的就去. 从民心好利出发而得出的立法原则,自然是一切法令政策都要建立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使法令适应人们对于物质利益的要求.在他看来,法令对于治国故然重要,然而只有合乎民心的法令才能行的通,"下令如流水之源者,令顺民心". (4)"仓禀实,则知礼节"说管仲认为,发展社会经济对于国家的稳定极端重要,特别是发展农业生产,更是国家富强的根本条件.只有大量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搞好粮食储备,解决人民的衣食问题,然后才谈的上要人民遵守礼义法度.所以他明确提出了"仓禀实则知礼义,衣食足则知荣辱"的思想. (2) 管仲立法主张的特点管仲立法主张的特点管仲的立法主张有两个特点,一是强调物质经济利益的地位,二是重商. (1)管仲认为,立法必须顺应民心,以民心向背为原则而赢得民心的关键在于使法律符合百姓的"欲利",适应人民对物质利益的要求. (2)管仲主张立法必须要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商业,以富国强兵.他加强官营商业和手工业,也给民间一定的经商权,"与民分货".但管仲在改革传统的工商政策时,也注意到用行政与法律手段控制富商大贾,以防他们与国家争利. 子产的改革主张及特点二,子产的改革主张及特点(一)子产改革主张的主要内容子产改革主张的主要内容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的改革家,曾任郑国执政,当政期间,进行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他是一个从旧贵族转化而来的封建贵族,其法律思想具有折衷于礼法之间的特色.他既强调礼制的重要,又改造旧礼,削弱其天命神权的色彩;既强调法必须以礼为原则,又公布成文法,力求以新法挽救时弊,增加了法的独立性.其思想具有后来发家思想的特色. (1)对礼制的继承和改造对礼制的继承和改造子产认为,礼是最高的自然法则,又是人们所必须遵行的行为规范.子产把礼归为自然的总秩序,并将礼从礼节仪式中独立出来,加以自然化,社会化的思想,是对传统的天命神权观念的突破,这是春秋时期法律思想的一大进步. 同时,子产强调礼的规范性,认为民要不失其性,就必须"奉之以礼",用礼来制约人情,制约人的喜怒哀乐.但当礼义与民心有矛盾的时,子产认为礼仪是可以改革的.以礼规范民众,打破传统的"礼不下庶人"的原则,也沟通了礼与法的联系,开拓了由礼治过度到法治的先河. (2)改革内政,创立新制创立新制在礼治的前提下,子产提出加强君权,服从官府,尊敬贵族,侍奉长者,孝敬父母五项"国之大节".其目的在于维护封建性的集权制与等级制.它反映了子产以法律协调新旧贵族利益的改良思想. (3)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公布成文法子产于公元前536年将刑书铸于金属器物之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从而改变了古代"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恐怖状况,动摇了罪行擅断的基础,为"法治"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肯定了法律对贵族的限制作用. (4)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在统治方法上,子产主张行德政以"宽"服民.认为德是以道德教化,宽惠爱民感化人民,立法应体现"德政".同时,也不排除以"猛"服民,在缺乏"有德者"的情况下,"猛"会使人畏而不犯,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子产还强调准确使用刑法,使罪行相当;并根据礼仪原则,以情断狱.这反映子产折衷礼法的思想特点. (二)子产刑法思想的特点子产刑法思想的特点(1)以"宽"服民和以"猛"服民服民子产肯定德治的方法,主张"为政必以德".他认为,立法要体现"德政",以道教教化和宽惠爱民为原则,反对"刑之颇类"(不公平)和滥狱在实现德政时要首先保障贵族官吏的利益,放宽对人们言论的控制,以"宽"服民. 德为"宽",而刑则为"猛",子产认为,治国不能一味地强调"宽",必须济之以"猛",即立法要严,执法要严,在以"宽"服民难以奏效的情况下,应以"猛"为主.宽猛相济是子产刑法的思想内容之一. (2)罪行相当和以情断狱罪行相当和以情断狱子产强调量刑定罪应以公布的礼法为标准,准确地使用法律,使罪名与刑罚相当,同时,他也反对拘泥于刑法条文,主要根据礼的原则加以权衡,以情断狱子产区分了礼和仪的不同,对一般违仪之举并不施加刑罚,在审狱时,子产则常以"倒言反事"及察言观色方法断狱,这种方法曾受到法家的批评. 邓析改革思想的主张及特点三,邓析改革思想的主张及特点(一) 邓析,郑国大夫,与子产同时.如果说子产代表着由奴隶主贵族转化而来的封建贵族的利益和观点,那么邓析则是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主张彻底否定周礼,实行法制革新的人物.在春秋时期天与人,礼与法的思想对抗中,邓析不谈天命,抵制旧礼,反对改良,制定竹刑,表现出实行法治的明显倾向,因此可以称为战国法家学派的先驱人物. (1)"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的主张的主张春秋后期,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日益兴起,社会上开始出现反对维护贵族统治特权的"礼治",主张法治的思想.邓析是当时最激进的革新派.他敢于向旧的传统挑战,对郑国奴隶主阶级颁布的礼制,禁令,进行了抵制和批判,明确提出了"不法先王,不是礼仪"的主张. "不法先王"和"不是礼仪"是密切联系着的.反对"法先王",必须反对礼仪道德.邓析不但反对顽固地坚持"礼治"的旧贵族,也反对象子产那样力图在上层建筑中继承"礼治"传统的新的封建贵族.邓析帮助民众打官司,出主意,同旧的"礼"大唱反调,提出了"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的主张.邓析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立场上,敢于向旧传统挑战,勇敢地批判维护奴隶制旧秩序的"礼义",在当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邓析的《竹刑》邓析的《竹刑》邓析还是一位主张刑法改革,实行法制的早期代表人物.他编著的《竹刑》,是用以对抗旧礼制的.而且我们还可以看出:第一,邓析的"欲改旧制"和他"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的主张,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第二,邓析编著的《竹刑》,"不受君命,而私刑法",即未经郑国官方的授权和正式批准,而是以私人讲学的方式公布的,这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是独具特色的. 5, 儒家的法律思想儒家的法律思想(一)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儒家的法律思想比较广泛,如仁学和仁政说,维护君权说,"为民制产"与轻徭薄赋说等等,都属于儒家法律思想的范围,但其主要是礼治论,德治论和人治论. (1)"为国以礼"的礼治论的礼治论儒家将西周奴隶主贵族的旧礼改造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新礼.孔子主张"为国以礼",建立了以"仁"为核心,以"复礼"为目的的思想体系他要求各级贵族互相克制,停止争夺,遵守礼制在法律上,主张以礼作为适用刑罚的指导.孟子也要求法先王.荀子主张用礼维护封建等级制,并引法入礼要求以维护封建等级制的礼作为指导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原则.从维护礼治出发,儒家主张:1,以"五伦"为中心,严格遵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名分.2,以家族为本位,坚持"亲亲为大",重视孝,忠.3,区分贵贱等级,以礼规定人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2)"为政以德"的德治论的德治论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的"明德","敬德"的思想,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提高了德的地位和作用. 1, 德刑并用,以刑辅德. 2, 主张教化,3, 以德去刑. 4, 恤刑慎杀,5, 先教后刑. (3)"为政在人"的人治论的人治论孔子,孟子认为治理国家主要靠统治者的道德感化,荀子则着重对人和法的关系进行分析,强调法由人而定. 1, 圣贤决定礼法圣贤决定礼法2, 身正则令行身正则令行3, 法先王,4, 顺人情顺人情(二)孔子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孔子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1, 以仁为核心的法律观以仁为核心的法律观孔子对仁作了许多解释,其中最能表达仁的含义的是"仁者,爱人".但孔子是"爱有差等"的. 〈1〉孔子的"爱人"有亲疏之分.从"亲亲"开始,由亲及疏, 由近及远. 〈4〉孔子的爱人有等级之分.等级不同,爱的内容就有差别.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一个是"使",一个是"事"(事奉),这种关系显然是不对等的. 〈12〉孔子的爱人是不以突破君子与小人的界限为前限的."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认为"仁"作为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劳动人民("小人")是不〈17可能有的. 2, 礼是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司法的指导原则〈1〉主张正名.即纠正各种违反周礼所规定的等级名分现象. 〈4〉主张"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即制礼作乐和出兵征战的权利由天子掌握. 〈5〉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互相包庇犯罪. 〈8〉反对"铸刑鼎". 4, 道德教化高于法律强制道德教化高于法律强制〈1〉先教后刑,强调道德感化的作用. 以刑罚辅助德〈3〉宽猛相济,以刑罚辅助德德教具有消灭犯罪的功能〈5〉以德去刑,德教具有消灭犯罪的功能5, 立法,司法主要靠贤人司法主要靠贤人〈一〉"人存政举",由圣贤治国立法. 〈二〉"身正令行",执政者应带头遵守立法. (三)孔子法律思想的影响孔子法律思想的影响孔子并没有否定法律的作用,但在论述"法"与"人"的关系时,将统治者个人置于"法"之上,这与他在论述"法"与"礼"的关系上时,将"礼"置于法之上;在论述"法"与"德"的关系时,将德置于"法"之上,是完全一致的.这一思想,经过战国时期的孟子,荀子和西汉董仲舒等儒家的继承和改造,成为封建社会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长期影响了整个立法,司法活动. (4) 孟子认为,君主要统一天下,关键在于得到人们的拥护,其办法是推行"仁政".孟子论法, 就是以"认证"为指导,围绕着"省刑法,薄税敛"而展开的.具体表现为: (1)"正经界",保障土地私有保障土地私有(2)"薄税敛",征收赋税徭役有定制征收赋税徭役有定制(3)"省刑法",反对繁法苛刑反对繁法苛刑(12) 荀子的"隆礼"重法论重法论荀子把礼说成是"与天地同礼,与万物同义"的"大本".但"礼"不是万能的,只有礼法并用才能治理好天下. 〈一〉"隆礼"论荀子继承和发展了儒家的礼治论,赋予礼以封建等级制的内容.其一,礼是治国的根本.其二,论理的起源.其三,严格划分人们的等级贵贱. 〈二〉重法论〈二〉重法论在"隆礼"的前提下,还要重法.其一,论法的作用.用刑罚惩治犯人的目的,在于禁止暴行,反对作恶,并且防范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犯罪其二,法以礼为本其三,士用礼治,庶民用法治其四,赏罚并用. 6, 墨家的法律思想墨家的法律思想1,墨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墨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墨家是先秦时期最早起来反对儒家的一个学派.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唯有墨家是代表劳动人民利益并提出系统理论学说的学派.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是: (一)"兼相爱,交相利"的法律观的法律观"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家法律观的根本原则.他们要求以它来衡量国家的法律制度,评价各种学说观点;进而提出自己的立法主张,即国家立法必须贯彻"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原则. (1) 法的起源和法制统一论法的起源和法制统一论(2) "赏当贤,罚当暴"的刑赏论的刑赏论(4)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经济立法思想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经济立法思想2,墨家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主张墨家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主张墨家代表小生产者的利益,十分重视人民的生计,十分重视劳动.用墨家的话来说,即是"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这是墨家从"农与工肆"生活中体验出来的.因此,墨家特别墨家特别 提出了维护"赖其力"的劳动者权益的经济立法思想. (一)"不与其劳",不"获其实" (二)"凡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 (三)维护私有财产权维护私有财产权。
法学-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分析
学习目标1、理解儒家学说概论2、理解“为国以礼”的礼治思想3、掌握不“辅德刑辅”的德治思想4、儒家的“人治”学说5、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的命运和历史地位儒家法律思想史简介一、儒家学说的形成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即作为传统中国正统思想统治中国达两千多年,儒家的法律思想融合了先秦诸子各家中有利于维护统治秩序的因素,而逐渐取代了法家法律思想,成为正统法律思想的主导,对中国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演变影响很大,以致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成为五四运动前整个中国法律思想的重要特点,并且至今仍影响着人们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
因此,儒家法律思想在整个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据着特别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儒家学说的形成儒家学说创立和形成于先秦时期。
孔子为其开创者,到战国时期主要经过孟子和荀子的发展,儒家学说成为先秦的显学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
儒家法律思想的形成则是对以往法律思想继承和改造的结果。
第一节儒家学说的形成公元前71年,犬戎攻破镐京,第二年,周平王在郑、秦等诸侯国的拥戴下匆匆东迁洛邑,继承了西周王室的血脉,史称东周,中国进入了大动荡时期—春秋战国时代。
旧有秩序的松弛为新秩序的形成提供了契机,社会秩序混乱使旧有制度的更新成为必须。
故而,此一时期,修订各项法律制度以期形成新的社会秩序和促使国家富强,成了各诸侯致力以谋的目标。
第一节儒家学说的形成管仲一生事功主要在于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主大业。
他提出了“仓廪实则知礼节”的治国论,初步认识到了礼仪法度的贯彻和社会秩序的养成有赖于一定的物质基础,从而将人看成了社会的核心,人的生存状态与制度的实现形成了紧密的联系。
在此基础上,他形成了“令顺民心”的法治观。
在他看来,法律得以实施的基础在于合民心。
他已经认识到了法律具有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作用,在这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中,必须对民众的利益给予定的关照,即在法律实施中,民众能够获享应有的利益。
第一节儒家学说的形成子产是郑国执政,他为了调整和整顿新的社会秩序,于公元前536年“铸刑书”于鼎,开创了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改变了以往的秘密法传统。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精华
周天子的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建立齐国的地位2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用礼来教育民众,用削夺封邑的方法打击中贵族3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4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的言行准则,用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以刑罚纠正偏颇。
2, 作内政而寄军令,主张以法理政、以法治民、以法统军,建立行政管辖制度和军事编制
2, 改革内政,创立新制。在以礼治国的思想指导下,提出畏君之威,听其政,尊其贵,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其长,养其亲,对个体农户和居民按伍的方式编制起来严加管理,以丘为单位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军赋,有利于新封建的确立和壮大,取代奴隶制,协调新旧贵族的利益
3, 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其铸刑书的意义:1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交肯定了公
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2它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限制贵州特权的重要作用。
4, 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
邓析的“不是礼义”思想:子产是代表着奴隶贵族转化而来的封建贵族的利益和观点,邓析则代表着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主张彻底否定周礼,实行法治革新,对先王之礼的否定和批判,辨析法律概念,私自制定竹刑
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主张区别对待,罪止一身,主要内容有:1,对具体犯罪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
管仲的改良旧礼和以法统政的思想:
1, 改良旧礼: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对周礼进行四个方面的改造:1打着尊王即维护
夏代神权法思想体现在天命天罚
商代神权法出现了帝,认为商王的的祖先就是帝,受其之命来人间统治,出现了卜巫祝 周公则用上天来取代帝,提出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天命是有的,但惟命不于常 以德配天说意味着神权思想的动摇。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精华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精华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承载着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以及思想观念的演变。
本文将通过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概述,深入探讨其中的经典思想,并分析其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启示。
一、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概述中国法律思想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先秦时期。
在这个阶段,古代中国的法律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而是以道德伦理为基础,通过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进行呈现。
儒家思想认为,法律应该以仁爱为核心,注重人伦关系和德治。
儒家学派的代表孔子强调“仁者爱人”,主张通过人伦道德规范来调节社会秩序。
这种思想对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道家思想则强调自然法的观念,认为法律应该依循天道自然,以达到社会和谐。
道家学派的代表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主张放弃权力干预,尊重个体的自由和自主。
法家思想则更加注重法律的作用,提倡以法治国,通过制度和规则来维护社会秩序。
法家学派的代表韩非子主张严明的法律制度,以权威和威慑力来维持社会稳定。
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经典思想1.《论法》《论法》是我国古代法律研究的重要著作,作者是西汉著名法学家邹阳。
该书主张“刑不上大夫、作杀人之罪”,提出法律要公正而严明,不应受到地位和权势的干扰。
这种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新刑法》《新刑法》是清代法学家盛宣怀在我国法学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
该书主张刑法应该适应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注重人权保护和公正。
其中的思想包括对于刑法的分类、刑罚的限制以及对犯罪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等内容,为近代中国刑法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三、中国法律思想史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启示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经典思想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强调道德伦理和仁爱观念的思想给当代法律伦理学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现代法律制度应注重法律与道德的结合,强调法律的道德合理性,以实现法治的真正价值。
其次,古代法律思想中提倡公正与公平的思想对现代刑法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自考
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的思想1、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即天命、天罚思想。
2、XXX强调统治者必须有德,“以德配天”,其目的在于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同时“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的思想1、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特权的行为规范。
嫡长继承制是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
2、商朝末年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是紧密结合的。
制后发展成世卿世禄制。
3、西周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所实行的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
5、礼治的基本特征:XXX倡导礼治。
礼和刑都是仆从贵族的统治手段,但它们合用的对象各有所侧重,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6、XXX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
XXX:即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
慎罚:区别对待,罪止一身。
主要内容:1、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诛连坐,主张罪止一人;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
第三章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1、春秋时期的法律思想,最具时代特点的是主张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进行变革的革新思想。
2、XXX:在法律思想方面主张“天道”与法律相结合,改革旧礼与创立新法并举,以法统政、礼法并用,以法律手段推行军事、行政以及商业政策,促进富国强兵。
3、XXX的法制改良思想: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的运用。
即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
对XXX进行了四方面的改造:1、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尊王攘夷和维护周礼为名,建立齐国的君主集权制和霸主地位;2、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用礼来教育和引导民众,同时用削夺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加强诸侯的权势;3、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4、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依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已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
中国法律思想史章节复习精简版
YAL制作序号朝代学派重论代表人物法律思想言论夏商神权法思想神权法特征:a、神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国王的统治权来源于神;b、统治者所宣布的法律法令是神的意志的体现;c、司法审判通常由神明裁判产生原因:自然压迫、社会压迫、政治统治周神权法思想动摇一、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勤政、惠民、裕民、任贤)“明德”:指统治者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
(1)统治者应勤政修德,力戒荒淫。
(2)要重视人民的力量,适当满足他们的要求,宽以待民,使民富裕。
慎罚的主要内容:1;提倡刑当其罪2;区分故意和过失、一贯和偶然犯罪3;提倡慎重断案4;对狱讼之事不可乱加干涉5;重视教化二、礼治——亲亲、尊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春秋时期革新家管仲一、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二、作内政而寄军令(四民分居定业、三国五鄙)三、令顺民心,与民分货(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仓廪(lin)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革新家子产一、对“礼治”的继承和改造二、改革内政,创立新制三、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四、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五、意义:·首先,子产铸刑书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法的“合礼合法”,它标志着罪行擅断思想的动摇和法治思想的出现。
·其次,他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肯定了法律对贵族特权的限制作用,这是成文法的一项重要作用。
革新家邓析一、对“先王之礼“的否定和批判二、辩析法律概念,私自制定”竹刑“事断于法春秋末期(儒家)儒家总体思想一、仁学与仁政说(人的本性是善的)二、为国以礼的礼治论(以封建等级制)三、德主刑辅论(为政以德,以德服人,反对“以力服人”“提倡教化)四、论法与刑(德善不足以为政,德法不能以自行)五、为民制产,轻徭薄赋六、为政在人的人治论儒家儒家孔子以“仁”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一、仁者,爱人二、为国以礼的礼治论1;剥削阶级享受特权是天下之能义2;君君、臣臣、父父、子子3、礼乐兴,刑罚中4、礼之用,和为贵三、德治论与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四、宽刑慎杀、反对冤狱(宽刑慎杀、赦小过、反对冤狱、无诉思想)五、为政在人的人治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相关知识点简记
中国法律思想史相关知识点简记1、试述夏、商神权法思想的表现。
答:夏、商神权法主要表现在“天命”、“天罚”思想,夏代统治者利用“天命”、“天罚”等神权思想从而来神化他们的权利合法化,并把反映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神意的体现;而到了商代,这种“天命”、“天罚”的神权思想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商代统治者更是把刑罚观与天命神权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施行刑罚说成上帝的意志,是秉承神的指令。
2、神权法思想在西周有什么变化?答:西周神权法在思想上仍然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但是通过对殷商统治者“帝立商”的借鉴后,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西周统治者认为天命是有的,但是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以承受天命。
3、试述礼治的基本原则与特征。
答:礼治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亲亲”和“尊尊”,“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则是要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下级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
礼治的基本特征主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下庶人”主要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而“刑不上大夫”则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4、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奴隶主贵族中的明智之士觉察到传统“礼治”的弊端,主张对旧礼进行改革,并创立新的法令,主要代表管仲;从旧贵族转化而来的新的封建贵族,急欲扩大并巩固自己的特权,对传统周礼进行新的解释,同时设置新法,主要代表子产;新兴的地主阶级,则代表着新的生产关系,要求废弃传统的周礼,完全用新的法律治国,主要代表是邓析;5、管仲的改良旧礼和以法统政思想主要包括:1)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2)作内政而寄军令;3)令顺民心,与民分货;6、子产的立法救世思想:1)对礼治的继承和改造;2)改革内政,创立新制;3)踌刑书,公布成文法;4)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7、邓析的“不是礼仪”思想:1)对“先王之礼”的否定和批判;2)辨析法律概念,私自制定“竹刑”8、试述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
自考中 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对于自考的同学来说,掌握重点知识点至关重要。
以下是为大家梳理的一些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的法制夏商时期处于中国法律起源的阶段。
夏朝的法律主要是习惯法,“禹刑”被认为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所发展,“汤刑”是其代表性的法律。
在司法制度方面,夏商时期的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
二、西周时期的法制西周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明德慎罚”是其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
在法律形式上,西周有“礼”与“刑”。
“礼”起到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刑”则是惩罚犯罪的手段。
“九刑”是西周时期的刑书。
而“吕刑”则是对刑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西周在婚姻制度上有着严格的规定,实行“同姓不婚”,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继承制度上,采用嫡长子继承制。
三、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法律制度变革的重要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开创了公布成文法的先例。
晋国赵鞅“铸刑鼎”,进一步推动了成文法的公布。
这一时期,法家思想逐渐兴起。
商鞅在秦国变法,主张“以法治国”,实行严刑峻法。
四、秦朝的法制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建立了统一的法律制度。
《秦律》包括《盗律》《贼律》等多种律篇。
秦朝在刑罚制度上十分严酷,有笞、杖、徒、流、死等多种刑罚。
在司法制度上,推行廷尉制度。
五、汉朝的法制汉朝初期,统治者奉行“无为而治”,法律制度相对宽松。
随着社会的发展,汉朝的法律逐渐完善。
“约法三章”之后,萧何制定了《九章律》。
汉朝在刑罚制度上进行了改革,文帝、景帝时期废除了肉刑。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这一时期,法律制度有了较大的发展。
曹魏时期的《新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西晋的《泰始律》在篇章结构和法律内容上都有所创新。
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融合和发展。
七、隋唐时期的法制隋朝虽然短暂,但《开皇律》在法律制度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唐朝的法律制度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摘要
法优越的原因:①自然法体现了自然无为的要求,广大无边,谁也逃脱不了它的约束;②自然法对人无所偏爱;③自然法是永恒的。
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老子认为①自然的天道是无为的,人们遵循天道行事,就要自然无为;②治理国家应不要过多地干预人民的③天下之所以混乱,人民之所以难治,就是由于统治者喜欢有为,他A抨击统治者骄奢淫逸;B反对苛政暴敛;C反对战争;D不尚贤。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崇尚自然,推崇自然法,否定人为,反对人定法。
它认为,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破坏了自然的和谐,导致人民越来越贫穷,盗贼也就越多。
窃钩者诛,窃国者候:战国时期道家庄子的思想。
他认为仁义礼义是“大盗”窃国的工具。
于是盗窃钩的人被杀死,而盗窃国家的人却成了诸侯。
16 法家推行“法治”的方法(法家法律观的主要内容):⑴法的起源与变法论。
法家关于法的起源说与变法论,是他们主张社会改革和变法的理论根据。
①法的起源论。
商鞅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上世、中世、下世三个阶级,他认为,在下世,人们激烈争夺,为了确定事物的所有权,需要制定法律,即产生了国家和法律。
②变法论。
商鞅认为,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
统治者应“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实行变法是历史的必然。
⑵“以法治国”论。
法家认为法是由官府制定、颁布的,并具有强制力,而刑法是加于违法犯罪的人。
他们对法的性质和特征作了较全面的论述:①法的规范性。
法是人们行为的规则和规范。
是一种标准,全体臣民必须严格遵守。
②法的公正性。
法是公正无私的表现,反对包括君主在内的统治者枉法任私。
③法的平等性。
法代表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④法的公开性。
法家指出,统治者制定法令,必须明白易懂,广为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⑶法的纲要——赏与刑。
法家认为赏与刑是法的纲要,治国必须赏刑并用,力求做到“信赏必罚、重刑少赏”。
其实质在于重刑。
⑷“势治”论。
法家认为要推行法治,必须以君主的权势为前提,以国家政权为后盾。
慎到强调人君要牢牢掌握权势,但不能脱离臣民。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学科,它研究的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法律实践。
在自考法律专业中,中国法制史是一门重要的考试科目,其重点知识点如下:一、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这一时期是中国法制史的早期阶段,其法律制度主要是以“礼治”为基础的。
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是“五刑”,即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刑罚。
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了“赎刑”、“矜老”等制度,以及“誓”、“盟”、“礼”、“仪”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期,其法律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其中,最为重要的变化是“法家”思想的兴起,以及“令”、“律”、“科”、“条”等法律形式的出现。
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了“铸刑鼎”、“竹刑”、“法经”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事件和著作。
三、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时期,其法律制度也是以“法治”为基础的。
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科举制”和“九品中正制”,以及“律”、“令”、“科”、“格”等法律形式。
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春秋决狱”、“秋冬行刑”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实践和思想。
四、唐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唐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较为繁荣的时期,其法律制度也是以“礼法合一”为基础的。
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科举制”、“十恶”等制度,以及“律”、“令”、“格”、“例”等法律形式。
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永佃制”、“鱼鳞图册”等具有重要意义的土地制度和地权制度。
五、近代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是指中国近代以来的法律制度,其特点是中西合璧、新旧杂糅。
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事件是清末修律,以及《大清律例》、《大清新刑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中华法系”、“唐律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概念和理论。
总之,中国法制史是一门内容广泛、历史悠久的学科,其重点知识点较多,需要考生认真学习和掌握。
法学自考复习资料(2011年上)
《中国法律思想史》复习提纲一、识记知识点1、夏、商、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思想,是奴隶主贵族的神权法思想和礼治思想。
2、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
3、墨家法律观的核心是兼相爱,交相利。
4、在老子看来,最理想的治国方法是无为而治。
5、战国时期礼法结合的先行者是荀子。
6、提出“定分止争”观点的是商鞅。
7、韩非的变法观点是法与时转则治。
8、管仲立法思想的特征是重商主义。
9、提出"深督轻罪"思想的是李斯。
10、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形成于汉代。
11、《淮南子》融合了儒、法、阴阳各家的思想,但其主要思想是道家。
12、刘颂重法主张的主要内容是恢复肉刑。
13、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法哲学思想的是嵇康。
14、张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礼。
15、确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典是《唐律疏议》。
16、柳宗元认为决定国家和法律产生的是势。
17、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思想体现在刑罚上为主张恢复肉刑。
18、提出“三不足”变法论的是王安石。
19、元朝耶律楚材主张治国用儒术。
20、明初统治者法律思想的特点是重刑。
21、提出“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家是张居正。
22、魏源的著名论断是“师夷之长技以制夷”。
23、提出“礼乐刑罚起源于农”观点的是龚自珍。
24、洪秀全受基督教《劝世良言》的启发,创立了拜上帝会。
25、近代“洋务派”法律思想的代表者是张之洞。
26、提倡“变法维新”,坚持君主立宪的是资产阶级改良派。
27、清末修律的指导方针是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28、在中国近代,主张兼重法治与人治的学者是沈家本。
29、孙中山认为,中国古代最好的制度是考试。
30、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代表人物是章太炎。
31、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32、法家把法令具有绝对权威,任何人都要按法令办事称作从法。
33、朱熹的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存天理,灭人欲。
34、丘濬提出的“应经合义”的含义是要求用儒家思想指导立法,改变严刑酷法。
中国法律思想史纲要
中国法律思想史纲要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一、重点、难点阐述★神权法思想的形成神权法思想是由宗教迷信思想发展而来的。
在原始社会,由于人们的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无法控制自然力量,对自然界的现象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周围世界存在着一种支配人类和自然的超人类、超自然的力量。
但那时的宗教迷信制是一种自然宗教,并不具有阶级压迫的社会属性。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阶级压迫给人们带来较自然灾害更加深重的痛苦。
当人们不理解其社会根源时,便产生祸福命运由神操纵的观念;同时,一切剥削阶级都极力扶植和利用宗教迷信,宣扬痛苦的产生是因为人们自己犯了罪,只有忍耐、顺从,才能来世得福,借以麻痹人们的反抗和斗争意志。
我国古代奴隶主阶级以宗教迷信为特征的神权法思想,就是他们用来束缚、统治人民的一种思想武器。
★夏、商神权法思想的体现--"天命"、"天罚"夏、商奴隶主贵族极力宣扬"天命"、"天罚"等神权罚思想,把反映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意的体现。
相传夏朝奴隶主贵族已开始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对人民进行欺骗,给夏王的统治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
到殷商时期,奴隶主贵族的"天命”、"天罚"的神权罚思想有很大的发展。
所谓"天命",即认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是由上天所安排的,人们应该无条件的服从。
其实质是利用神权对奴隶进行欺骗,给统治阶级的统治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
所谓"天罚",这是神权法思想指导下的刑罚观。
奴隶主阶级把施行刑罚说成是上帝的意志,是秉承神的指令,从而把刑罚蒙上一层神圣的外衣。
其实质是利用神权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欺骗。
★神权法思想的发展变化夏、商、西周时期,奴隶主贵族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主要利用神权法思想和宗法思想进行统治,他们的法律思想也受这两者支配。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学考试复习资料
第二节 子产的立法救世思想
郑国,奴录主贵族转化而来的封建贵族,具有折衷于礼法的特征.
一、对“礼治”的继承和改造
礼的变化最早表现:一是晋国女叔齐明确区分礼与仪;二是郑国子产 强调礼是人们的行为规则 1、礼与仪有本质区别;是最高的自然法则,主要表现为行为规范。 2、将礼从礼节仪式中独立出来加以自然化、社会化,是对传统天命神 权观念的一大突破,是春秋时期法律思想的一大进展。 3、论述礼是天、地、民的总规则时,着眼点在“民”。 (1)不使“民失其性”要“奉之以礼”;
第四章 儒家的法律思想
主要阐述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及其代表人物的观点。
本章考点总结: 1、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2、孔子法律思想的核心 3、孔子“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4、孔子宽刑慎杀,反对冤狱的思想 5、孟子的“暴君放伐”论 6、孟子“惟仁者宜在高位”的人治论 7、荀子“明分使群”的国家与法律起源论 8、荀子“隆礼”重法论 9、荀子“有治人,无治法”的人治论
本章考点总结: 1、宗法等级制的内容 2、礼治的基本原则及特征 3、周公“慎罚”的主要内容
宗法等级制的内容
“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 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
1、嫡长继承制,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夏朝始确立了王位世袭 制,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确立了嫡长继承 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西周一开始就确立“立嫡 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2、分封制,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 代相传,是天下的“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只 能封为诸侯或者卿大夫,他们是从属于大宗的“小宗”.这些诸侯也按照 嫡长继承制的原则世代相传.大夫以下有士,士是贵族最低的一层,不再 分封.大树一样的宗法系统.目的:1保障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不致分散或 削弱;2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
中国法律思想史复习重点(旧书)
中国法律思想史复习重点(旧书)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1、了解夏奴隶主的“天命”、“天罚”思想。
2、掌握西周的君权神授说,重点掌握“以德配天”说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1、掌握“周公制礼”的内容及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礼治的基本特征。
2、重点掌握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第三章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1、重点掌握管仲的改革旧礼和以法统政思想。
2、了解子产的立法救世思想和“宽”、“猛”并用思想。
3、掌握邓析的“不是礼义”思想。
第四章儒家的法律思想1、掌握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及其演变,掌握“为国以礼”、“为政以德”、“为政在人”的内容。
2、重点掌握孔丘以仁、礼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3、了解孟轲以“仁政”为中心的法律思想和荀况的礼法统一观。
第五章墨家的法律思想1、重点掌握墨家以“兼爱”为核心的法律观,掌握“天志”的概念。
2、了解墨家的立法和司法思想。
第六章道家的法律思想1、了解《老子》的法律思想,掌握“无为而治”的内容。
第七章法家的法律思想1、掌握法家的法律观和“法治”学说。
2、重点掌握商鞅的“不法古”、“不修今”的变法理论,重点掌握商鞅的法、信、权相结合的“法治”思想以及“以刑去刑”的重刑思想。
3、了解慎到的尚法和重势思想。
4、了解韩非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
第八章秦汉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1、了解秦朝“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2、重点掌握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
3、重点掌握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和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
第九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思想1、掌握晋代律学的形成、含义与特点。
2、了解刘颂的法律思想。
3、了解魏晋玄学的法哲学,鲍敬言的无君论和拓跋宏政治改革中的法律思想。
第十章隋唐时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发展1、了解杨坚除削烦苛的立法和司法主张,柳宗元的赏罚及时说。
2、了解韩愈的"道统论"及其在法律思想上的反映和白居易的崇礼重法论。
中国法律思想史各章重点及思考题
中国法律思想史各章重点及思考题引言
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法律文化的国家,早在古代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就已经出现了一些法律规范和制度。
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经历了新、旧两种思想体系的激烈碰撞,也经历了民族独立、曲折发展的历程。
本文将以历史顺序,从新旧两段时间出发,简单概括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每个时期的重点,并提出一些思考题,希望能够对研究和了解中国法律思想史有所帮助。
新时期
“新时期”泛指自清末以来近代中国法律建设的历程。
就在这一时期,近代化、现代化洋务运动的兴起,为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中国法律思想的转型奠定了基础。
新时期可分为三个阶段:维新、民初和抗战时期。
维新时期
民初时期
抗战时期
旧时期
“旧时期”指的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其中又包括两个阶段:古代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个阶段。
这一时期,中国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重点在于国家统一、礼法秩序和家族关系等方面。
古代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
思考题
1.封建社会时期中国法律思想和制度的重点是什么?这些制度在当今社会中是否还有应用价值?
2.维新时期中国法律史上出现过哪些思想体系?它们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有何影响?
3.新时期是中国法律思想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机,你认为这个时期的法律改革对中国现代法治建设有何启示作用?。
自考中 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一门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对于自考的同学来说,掌握重点知识点是取得好成绩的关键。
以下为大家梳理一些自考中国法制史的重点知识点。
一、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商朝的法律在夏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
西周是中国奴隶制法制的鼎盛时期,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
如“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强调道德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在刑事法律方面,实行罪刑法定和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
在民事法律方面,土地所有权归周天子所有,实行“田里不鬻”。
婚姻制度实行“同姓不婚”,继承制度采取嫡长子继承制。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这一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变法图强,其中以魏国李悝的《法经》最为著名。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商鞅在秦国变法,改“法”为“律”,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稳定性。
三、秦朝的法律制度秦朝统一后,全面推行法家思想,实行严刑峻法。
法律形式多样,包括律、令、式、法律答问等。
在刑事法律方面,罪名繁多,刑罚残酷,如死刑有枭首、腰斩、车裂等。
在民事法律方面,注重保护土地私有制和财产所有权。
四、汉朝的法律制度汉初奉行“无为而治”,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开始儒家化。
“约法三章”是汉初的临时法律。
汉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科、比。
在刑事法律方面,有“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在民事法律方面,土地私有制得到进一步发展。
五、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这一时期,法律制度有了较大的发展。
曹魏时期的《新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西晋的《泰始律》进一步完善了法典的体例和内容。
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逐渐规范化。
六、隋唐的法律制度隋朝的《开皇律》在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唐朝的法律制度达到了中国古代法制的巅峰,《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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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摘要
法优越的原因:①自然法体现了自然无为的要求,广大无边,谁也逃脱不了它的约束;
②自然法对人无所偏爱;③自然法是永恒的。
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老子认为①
自然的天道是无为的,人们遵循天道行事,就要自然无为;②治理国家应不要过多地干预
人民的③天下之所以混乱,人民之所以难治,就是由于统治者喜欢有为,他A抨击统治者
骄奢淫逸;B反对苛政暴敛;C反对战争;D不尚贤。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崇
尚自然,推崇自然法,否定人为,反对人定法。
它认为,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破坏了自
然的和谐,导致人民越来越贫穷,盗贼也就越多。
窃钩者诛,窃国者候:战国时期道家庄
子的思想。
他认为仁义礼义是“大盗”窃国的工具。
于是盗窃钩的人被杀死,而盗窃国
家的人却成了诸侯。
16 法家推行“法治” 的方法(法家法律观的主要内容):⑴法的
起源与变法论。
法家关于法的起源说与变法论,是他们主张社会改革和变法的理论根据。
①法的起源论。
商鞅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上世、中世、下世三个阶级,他认为,在下世,人们激烈争夺,为了确定事物的所有权,需要制定法律,即产生了国家和法律。
②变法论。
商鞅认为,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
统治者应“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实行变法是
历史的必然。
⑵“以法治国”论。
法家认为法是由官府制定、颁布的,并具有强制力,而
刑法是加于违法犯罪的人。
他们对法的性质和特征作了较全面的论述:①法的规范性。
法
是人们行为的规则和规范。
是一种标准,全体臣民必须严格遵守。
②法的公正性。
法是公
正无私的表现,反对包括君主在内的统治者枉法任私。
③法的平等性。
法代表国家和社会
的整体利④法的公开性。
法家指出,统治者制定法令,必须明白易懂,广为宣传,力求做
到家喻户晓。
⑶法的纲要——赏与刑。
法家认为赏与刑是法的纲要,治国必须赏刑并用,
力求做到“信赏必罚、重刑少赏”。
其实质在于重刑。
⑷“势治”论。
法家认为要推行法治,必须以君主的权势为前提,以国家政权为后盾。
慎到强调人君要牢牢掌握权势,但不
能脱离臣民。
商鞅主张建立中央集权制,人君只有大权独揽,才能树立自己的威势。
韩非
进一步发展了“势治”思想,主张将法和势结合起来。
他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封建中央集
权制国家,君主实行绝对专制。
⑸“术治”论。
法家的术,指君主掌握政权和驾驭臣下的
方法和手段。
韩非特别强调把法和术结合起来。
⑹文化专制论。
法家极力反对儒书儒术。
商鞅把儒家作为打击的重点,韩非主张毁弃一切文化典籍,取缔所有文化派别,定法家学
说于一尊。
总之,法家的思想理论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适应了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取得
政权的需要,在当时是一种先进的理论。
17 以刑去刑:战国时期法家的主犯罪人得失相当,就还会心存侥幸去犯罪,只有对轻罪用重刑,使百姓畏惧而不敢犯罪,才会达到“不
刑而民善”的境界。
定分止争:所就是要求把封建私有制和等级制用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
商鞅认为,没有法以前,人人争夺,造成了混乱的局面。
要治理好国家,就必须法就是定
分止争的工具。
不法古,不修今:是商鞅变法时提出的口号他认为法令制度都是随着时代
的变
疑是合理的,但为了反对代议制,16、李世民:明刑弼教六、刘颂、斑固、仲长统、陈群、章太炎不惜美化中国封建专制,则17、唐律疏议:德礼为政教之本,朱熹是复肉刑论者有失偏颇,不合历史潮流。
刑罚为政教之用
57 章太炎的维护人民权利平等的18、韩愈: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法律观:章太炎反封建专制特权法19、柳宗元:其本则合,其用则异之道而行之,要求在推翻清朝后,20、白居易:刑、礼、道“循环表立法上、司法上“抑官伸民”、“抑里,迭相为用”
强辅微”、“抑富振贫”,总起来说,21、朱熹:德礼政刑,相为终始就是“损上
益下”,以维护人民权利22、丘某:德主刑辅,应经合义。
“礼平等。
教刑辟交相为用”
⑴ “抑强辅微”的刑法主张。
具23、洪仁某:德化于前,刑罚于后体地说,是要像五朝法律那样做到24、张之洞: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重生命”、“恤无告”、“平吏民”、表里
“抑富人”。
出于“抑强辅微”的需25、梁启超:法治、人治并重,法要,章太炎在量刑、刑罚等问题上律、道德“相须为用”
也提出了一些独特的主张,如:①26、沈家本:以教为先,而刑其后“轻盗贼之罪”,并反对“以赃论焉者
罪”;②“轻谋反之罪”,“重叛逆之三、重视人才的思想家及其言论罪”;③宽
平省刑。
1、管仲;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⑵“抑富振贫”的经济立法主张。
2、孔子:举贤
才章太炎为了“恢廓民权,限制元首”3、孟子:举贤使能曾提出“置四法”。
这四法是:均配4、荀子:尚贤使能土地;官办工厂;限制继承;公散5、墨子:“尚贤”、
议员。
除公散议员属政治方面的,6、老子:不尚贤,使民不争其余都是民事和经济方面的,加上7、慎到:反对尚贤,主张任贤。
他在其他地方论及的民事和经济立8、韩非子:上法而不上贤。
任智则法主张,总合起来,其宗旨是“抑危
富强,振贫弱”,具体内容为:①均9、淮南子:举贤而立功
配土地;②官办工厂;③限制继承10、王充:养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贤权④统一货币;
⑤稳定赋税。
11、刘颂:赦小过,举贤才⑶“抑官伸民”的行政立法主张。
12、曹操:
唯才是与
与“抑强辅微”、13、王叔文:用人唯贤路线
14、范仲淹:得地千里,不如一贤司法、教育四权分立为基础,进一15、王安石:
众建贤才
步制定旨在“抑官吏,伸齐民”的16、完某某:举荐人才,当今急务行政立法,以保护民权,人人得享也
受平等政治权利。
17、龚自珍: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国法律思想史几个知识点归纳、18、魏源:国家之有人材犹山川之比较
有草木
一、历代思想家的变法主张
19、洪仁某:代有贤人相维持
1、管仲: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 20、梁启超:变法之本,在育人才
2、子产:改革内政,创立新制四、中国法律思想史各项第一、最
3、邓析: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早
4、商鞅:不法古,不修今 1、最早提出罪犯要区别对待的是周
5、淮南子:法以时变
公(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 6、贾谊:变化因时,立经陈纲 2、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子产
7、仲长统:变法改制论 3、春秋战国中形成最早的学派是儒8、拓跋宏:变法改度,宜为更始(要家做到教随时设,政因事改)
4、先秦时期,第一个提出系统的“性9、杨坚;帝王作法,沿革不同,取善论”的是孟子
适于时,故有损益 5、最早起来反对孔子的是墨子 10、朱熹:因事制宜
6、最早的自然主义法律观念的提出11、范仲淹:不可不更张以救之,革者是老子
故鼎新(更张:变法、改革) 7、法家中第一个提出“刑无等级”12、王安石;三不足变法理论(天原则的是商鞅
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8、试图将儒家礼治理论具体化、制恤)
度化、法律化并付诸实践的第一人13、张居正:立法以宜时便民为原是贾谊
则(立法“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9、最早、最完备、最系统神化以孔安”)
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全面论证封14、王夫之:趋时更新
建制度合理性永恒性的思想家是董15、龚自珍:变法改图,事无不变仲舒
16、魏源:因势变法
10、王充是第一个出来从理论上对17、洪仁王干:变通、更新
东汉谶纬神学系统加以清算和批判 18、康有为:时移法亦移,无百年10、第一个明确阐述儒法道三家学不变之法
说混杂用之,共同为维护封建统治19服务的是白居易
“非变法万无可以图存之理”,“变11、第一个提出立法应“以天下为者天下之公理”
主”,保障人民在政治上官吏平等的20、谭嗣同:惟变法可以救之思想家是黄宗羲
21、沈家本:法随时变
12、第一个将“法治”深入到法律二、历代思想家对德刑或礼法关系本质的领域,强
调“人人平等”“天的观点
下之法”的是黄宗羲
1、周公;明德慎罚
13、第一次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的思2、子产:礼与法、德与刑统一想家是沈家本
3、邓析:不是礼义
14、旧中国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4、孔子:德主刑辅,以德去刑的刑法典是大清新刑律 5、孟子:徒法不能以自行五、法律、国家起源论
6、荀子:隆礼重法,,则国有常 1、商鞅法的起源论:以进化历史观
7、汉初:德刑相济,德治为先、刑为根据,社会经过上中下三世,下罚为末
世圣人制定各种制度(法律产生的8、淮南子:仁义为本,法度为末具体过程为:定分、立禁、、立官、9、贾谊:礼义为先,礼法结合立君)
10、董仲舒:大德而小刑,以经义2、鲍敬言认为国家、君主的产生是决狱,以经代
律暴力和征服的结果(提出暴力征服11、王充:文武张设
说)
12、杜预:纳礼入律,礼法合一 3、柳宗元的法律起源于势 13、张斐:以礼率律
4、黄宗羲认为法律起源于公利 14
5、龚自珍认为法律起源于农
刑驰而教不独行,礼废则乐无所立 6、梁启超认为法律起源于良知、契15、拓跋宏:齐之以法,示之以礼
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