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重点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1---尼采: 当我们言及希腊人时,我们实际上就是不由自主地谈论现在与过去、2---苏格拉底:为自己确立这样的一项使命: 克服诡辩派的主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并建立一套以那种在客观上得到证明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实质性的伦理体系。
3---斯多葛派哲学的奠基人就是塞米特思想家芝诺,其将自然的概念至于其哲学体系的核心位置,即宇宙的实质就是理性,在她瞧来自然法就就是理性法。
人作为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本质上就就是一种理性动物,在服从理性命令的过程中,人乃就是根据符合其自身本性的法则安排其生活。
4---西塞罗就是伟大的法学家与政治家。
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与并且就是不变的永恒的。
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就是不变而永恒的。
通过命令的方式,这一法律号召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它的禁令,它使人们不去做不正当的事情。
它的命令与禁令一直影响着善良的人们,尽管对坏人无甚作用。
5----圣·托马斯·阿奎那就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
她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为就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
她的思想体系就是基督教圣经教义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巧妙结合的表现。
6----格劳秀斯把自然法定义为“一种正当理性的命令,它指示:任何与合乎理性的本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有一种道德上的必要性;反之,就就是道德上罪恶的行为。
”7----现代伊始,古典自然法学遇到了另一种理论的挑战;从某些方面来瞧,这种理论也就是那些与促进形成理性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自然法哲学相同的政治、社会与经济力量的一种产物。
它就就是国家理由的理论,并在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古洛·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得到了最有影响的系统阐述。
8----作为莱布尼茨(Leibniz)哲学理论的追随者,沃尔夫教导说,人类最高的义务便就是力求完善。
对她来说,与努力促进她人完善相结合的自我完善的这种道德义务,乃就是正义与自然法的基础。
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点(最新版)_1.doc
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点(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填空题 黑格尔在著作中区分了形式的契约和( )。
本题答案:实在契约 本题解析:实在契约 2、填空题 提出“法律社会工程”说的思想家是( )。
本题 答案:庞德 本题解析:庞德 3、单项选择题 黑格尔认为,人格外化的过程依次经过所有权、契约和不法三个环节,而不法环节又可分几个阶段,其中第二个阶段是( )A .报复 B .欺诈 C .强制 D .犯罪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单项选择题 ( )重视“活的法律”。
A .历史法学 B .自然法学 C .社会法学 D .分析法学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问答题秦艽羌活汤功效与作用本题答案:痔漏成块下垂,痒甚者。
本题解析:痔漏成块下垂,痒甚者。
6、单项选择题提出“人民有责任去忍受最高权力的任何滥用”的思想家是()A.卢梭B.黑格尔C.费希特D.康德本题答案: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7、填空题奥斯丁认为,法理学的适当对象是()。
本题答案:实在法本题解析:实在法8、填空题卢梭认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起源于()。
本题答案:私有制本题解析:私有制9、问答题简述黑格尔所述市民社会所包含的环节。
本题答案:市民社会包含了三个环节:(1)需要的体系,本题解析:市民社会包含了三个环节:(1)需要的体系,即通过自己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要得到中介,个人得到满足;(2)通过司法对所有权的保护,即包含在上述体系中的自由这一普遍物的现实性;(3)通过警察和同业公会,来预防遗留在上述两体系中的偶然性,并把特殊利益作为共同利益予以关怀。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1---尼采: 当我们言及希腊人时,我们实际上是不由自主地谈论现在和过去.2---苏格拉底:为自己确立这样的一项使命: 克服诡辩派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并建立一套以那种在客观上得到证明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实质性的伦理体系。
3---斯多葛派哲学的奠基人是塞米特思想家芝诺,其将自然的概念至于其哲学体系的核心位置,即宇宙的实质是理性,在他看来自然法就是理性法。
人作为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本质上就是一种理性动物,在服从理性命令的过程中,人乃是根据符合其自身本性的法则安排其生活。
4---西塞罗是伟大的法学家和政治家。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并且是不变的永恒的。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
通过命令的方式,这一法律号召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它的禁令,它使人们不去做不正当的事情。
它的命令和禁令一直影响着善良的人们,尽管对坏人无甚作用。
5----圣·托马斯·阿奎那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
他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为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
他的思想体系是基督教圣经教义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巧妙结合的表现。
6----格劳秀斯把自然法定义为“一种正当理性的命令,它指示:任何与合乎理性的本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有一种道德上的必要性;反之,就是道德上罪恶的行为。
”7----现代伊始,古典自然法学遇到了另一种理论的挑战;从某些方面来看,这种理论也是那些与促进形成理性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自然法哲学相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力量的一种产物。
它就是国家理由的理论,并在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古洛·马基雅维利的着作中得到了最有影响的系统阐述。
8----作为莱布尼茨(Leibniz)哲学理论的追随者,沃尔夫教导说,人类最高的义务便是力求完善。
对他来说,与努力促进他人完善相结合的自我完善的这种道德义务,乃是正义和自然法的基础。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整理
第一章古希腊的法律思想古希腊是西方法律思想包括政治思想、哲学思想以及伦理思想的源头,也是考试的重点,近几次考试所占的分数比较多,除了一两次考试涉及的比较少之外,一直都比较稳定。
所以是本章我们复习的重点。
大家千万要充分学好古希腊的法律思想。
附:古希腊的地图(了解)概况:古希腊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源头,所以有一个哲学家说过:“一想起古希腊,欧洲有教养的人就会立刻涌起一种家园般的感觉”。
这说明古希腊对于欧洲人来说是思想的家园,是经神的家园。
一提起古希腊就会想起古希腊神话,古希腊的神话为古希腊的世界增加了很多梦幻的色彩。
古希腊的神仙和中国的神仙是不一样的,它的神仙非常的人性化,同时和人之间也是比较平等的。
这些神仙具有人所具有的一切缺点。
这就说明古希腊的文化有很多开放性的特点,这也是我们在认识古希腊世界之前要了解的。
一、古希腊的地理概况古希腊的版图非常的破碎,不像中国大陆那样一马平川,有非常多的大河冲击平原,古希腊是没有这种状况的,它的版图非常破碎,包括很多岛屿:它是以爱琴海、黑海沿岸、西西里岛、意大利南部等地为中心,有这样的一群人,这群人具有共同的种族,说着共同的语言,形成了古希腊民族。
应该说古希腊是作为一个政治地理概念它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一些这样的民族的总和。
对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形成的优点:1.由于它的地域多山地、多丘陵、少大河的冲击平原,所以物质条件比较贫乏,所以又养成了古希腊人在精神上特别崇尚自由、崇尚勇敢、崇尚节俭,这样的一种艰苦卓绝的品质。
2.海洋文明形成了一种外向的开放向的文明。
从文明的发端出始,古希腊人就有一种广阔的思维,养成了一种对世界、对宇宙的这样一种思索和爱好,这是其它很多大陆性的民族所不能比拟的。
对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形成的缺点:不容易形成大的国家,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争斗,没有统一的地理环境。
二、古希腊城邦的概况在这种状况下可以看到,古希腊人的城邦制度和中国古代的诸侯国有区别,但是也有非常多的相同点:1.城邦和诸侯国面积都不是特别大,当然这里所说的是相对的。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Arale)一、名词解释1、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指研究基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基督教文明之上而形成的文化区域主要指欧洲和北美的西方国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政治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及其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理论法学学科。
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两大部分。
在研究室要注意阶级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的应用。
2、教父学:也叫教父哲学,是由奥古斯丁、安布罗斯和格雷戈里等一批基督教教父创立的。
它主要内容是创立和阐述基督教义、例如三位一体说、创世说、原罪说、天国报应说等。
这种学说在欧洲封建社会形成时期影响尤为显著。
3、新康德主义法学: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德国法学家施塔姆勒创立的。
它抛弃了康德法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和隐藏在唯心主义形式中的进步内容,而发挥了他的二元论和先验论。
他兜售唯心史观,否定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宣扬“法是不可违抗的共同意志”、“法的理想和正当法的原则”、“法决定经济生活”、“内容可变的自然法”等观点,为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辩护,为巩固资本主义服务。
4、社会法学:又称“社会学法学”、“社会法学”、“法律社会学”,是19世纪在社会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一种实证主义法学思潮,它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和研究法律问题。
认为法师一种社会现象,特别强调法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和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强调法的社会利益和法的社会化。
它的创始人是法国的孔德,以后又有英国的斯槟赛等人。
{社会法学派的价值观基本上是“社会本位论”,强调社会、社会连带合作、社会整体利益;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相当一部分法学家强调义务,倾向于社会本位。
社会法学是一个极不统一的法学流派,其内容分支很多,,大的方面可分为欧洲的社会法学(利益法学、自由法学、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斯堪的纳维亚现实主义法学)和美洲的社会法学(实用主义法学、现实主义法学)。
5、历史法学派:历史法学是在19世纪下半叶处于极盛时代,到了20世纪,这种法学的研究方法基本上融进了启发的法学流派。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柏拉图的人治与法治思想在其一生中经历了重大变化,其中,标志柏拉图从人治向法治过渡的著作是()A、《政治家篇》B、《法律篇》C、《理想国》D、《政治学》2、亚里斯多德理想中的政体是()A、君主政体B、平民政体C、贵族政体D、共和政体3、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是()A、《引证法》B、《十二铜表法》C、《法经》D、《查士丁尼国法大全》4、在罗马法学家中,首先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的是()A、保罗B、乌尔比安C、盖尤斯D、伯比尼安5、马基雅弗里是文艺复兴在政治学上的代表,下列属于马基雅维里的著作是()A、《君主论》B、《战争与和平法》D、《社会契约论》6、在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早提出权力分立理论的是()A、洛克B、卢梭C、孟德斯鸠D、格老秀斯7、“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不枷锁之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提出该结论的是()A、卢梭B、富兰克林C、洛克D、亚里士多德8、哲理法学的代表人物是()A、孔德B、庞德C、康德D、富勒9、“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
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定性。
”上述对法定义的思想家是()A、康德B、黑格尔C、梅因D、凯尔森10、下列各项著作中,属于功利主义法学家边沁的作品是()A、《法理学范围之确立》B、《法理学讲义》C、《论法的精神》11、这是一篇著名的演讲,标志着一种新的法律研究方法的诞生,有人称之为目的法学,这篇演讲的题目是《为权利而斗争》,作者是()A、黑格尔B、萨维尼C、耶林D、汉密尔顿12、下列关于制度法学的表述错误的是()A、制度法学主张“超越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B、制度法学吸取了社会学法学的因素C、制度法学否认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紧密联系D、制度法学吸取了自然法学的某些因素13、在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法律思想家中,把权力分立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并予以发展的代表人物是()A、洛克B、卢梭C、孟德斯鸠D、汉密尔顿14、二战以后西方人权思潮的先驱,人权思潮的法哲学理论的奠基人是()A、卢梭B、凯尔森C、马里旦D、杰弗逊15、关于社会契约论的相关表述中,错误的是()A、霍布斯同其他契约论者一样,主张国家起源于契约B、格老秀斯是近代社会契约论国家观的倡导者C、斯宾诺莎主张部分权利的转让D、卢梭主张权利的全部转让,转让对象是一个人16、分析法学的代表人物奥斯丁的诸多著作中,他生前出版的唯一著作是()A、《法理学范围之确立》B、《法律概要》C、《法理学讲义》D、《道德和立法学理导论》17、卢梭向往的理想政体是()A、君主制B、贵族制C、混合制D、宗法式的共和制18、功利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A、卢梭B、洛克C、黑格尔D、边沁19、关于哲理法学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哲理法学的代表人物是康德和黑格尔B、它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C、哲理法学从本质上讲仍属古典自然法学D、哲理法学从理论上讲属于分析法学20、关于霍维茨的法律理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是其代表性著性B、霍维茨的法律观是工具主义的法律观C、霍维茨具体分析了美国法在其设定的时间段中的变迁过程D、霍维茨生活的时代,美国“法律实质主义”开始兴起二、填空题1、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主张主要包括“认识你自己”、“美德即知识”和“”。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斯多葛学派是古希腊着名哲学家芝诺与公元前300年左右在雅典创立的学派,因讲学地点在画廊,又称“画廊派”。
强调人是自然、宇宙的一部分,人人平等;提倡建立世界国家、世界法律;主张自然法理论,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是普遍通行的正义的体现,也是一切法律的来源和法律价值的判断标准,高于其他一切法律。
该学派的观点虽不复杂但是影响却十分深远2.古典自然法学古典自然法学,是17、18世纪,由格老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提出的,以假想的自然状态为出发点,强调以自然法的理性的客观立场去评价法律价值和社会政治结构的法学流派。
认为真正体现正义的是存在于人的内心、以理性为基础、合乎道德的自然法,而非协议产生的认定法,特别重视人性、正义、自由等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建立了包括自然状态说、天赋人权说、社会契约说、人民主权说和社会革命说等观点在内的一整套自然法理论。
古典自然法学把政治法律学说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为近代民主政治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3.功利主义法学是十九世纪上半叶,由边沁创立的,将“以个人利益作为人类一切行为的动因,以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基本道德原则”的功利主义运用到法学领域而产生的法学流派。
功利主义法学强调立法是应重点贯彻功利原则,将其作为衡量法律优劣的标准。
即立法必须以国民全体的快乐为基准,具体以生存、平等、富裕和安全为目标;并将保存生命、促进平等、达到富裕、维护安全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
这一法学流派的主张对二十世纪以后的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等立派产生了很大影响。
4.分析法学分析法学是在十九世纪的法学领域长期占据支配地位的,以对法律进行实证分析为核心,强调法律与道德之分的法学流派。
他们注重对法进行法理学上的分析研究而否定价值研究,严格区分“法律的应然”和“法律的实然”,认为只有实在法属于法理学的研究范围。
法律的成立不易符合道德为前提,只要是合法的依正当程序制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即“恶法亦法”。
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
一²古希腊罗马时期古希腊“法由神启”——“法由人定”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正义、法治优于一人之治)伊壁鸠鲁、斯多葛学派正义与法律、自然法与人定法法治、民主、自由(一)“法由神启”1.法非人定自然哲学家阿那克西曼得:“万物由之产生的东西,万物复归于它,这就是命的规定。
”自然哲学家赫拉克里特:“对于神来说,一切都是美的、善的和公正的”…“人类的一切法律都因那唯一的神的法律而存在。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2.人们可以通过神启知道法律。
“法律是神赐予人类最伟大的礼物”3.法律在早期与宗教、伦理、哲学相混杂(二)法由人定1.“智者”(诡辩学派)BC5—BC4 宗教与哲学分离“人民的教师”2.“智者”的观点研究重点:人本身、社会普罗泰哥拉Protagoras “人是万物的尺度。
”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标准的立法、司法的思考“人本主义”“国家和法律并非神造,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3.对“智者”观点的评价、分析(1)“以人为本”、“法由人定”,突出了人的作用,为雅典公民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理论基础(2)观点形成的原因古希腊活跃的奴隶制经济下,民主制的发达及个人对城邦生活的要求(一)苏格拉底《对话集》“认识你自己。
”“正义才是法律的灵魂,人们是可以通过理性来把握正义的。
”(二)柏拉图《共和国》The Republic《政治家篇》The Statesman《法律篇》The Laws法律观点:1.《共和国》(1)正义观。
对个人:善良;对国家:每个人各司其职、互不干扰启示:法律正义首先指一定的秩序(2)理想国金(统治者)。
银(军人)。
铜。
铁(生产者)2.《政治家篇》“人治是否优于法治?”反思法治的原则3.《法律篇》法治观的集中体现(三)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伦理学》。
《政治学》。
《雅典政制》法律思想1.法律正义论:平等、中庸“正义”首先意味着“平等的分配政治权利”数量平等数量上相等比值平等按比例分配平等≠平均中庸2.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分配正义:社会成员按比例分配权利义务矫正正义:分配正义被非法行为破坏——法律惩罚——补偿——重新分配3.法治论(1)“法治是良法与守法的结合”—《政治学》(2)法治优于一人之治的原因不受感情左右的治事者更为优良轮流执政更利于权力的平等(3)法的权威法律实效—服从—法的权威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法律思想BC4—BC3 希腊化时期政治生活——个人生活(一)伊壁鸠鲁学派的社会契约论伊壁鸠鲁:法律是人们在交往中签订的互不侵犯契约(二)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芝诺Zenon万事万物依照其本性生活就是好的、善的本性——规律、自然理性自然法总结1.古希腊法律思想的主题正义、法治、民主、自然法2.古希腊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地理政治因素:没有统一全境的国家经济因素:海洋文化、对财富的追逐、珍视权利二²古罗马西塞罗的自然法、法律与政体、法律与执政官罗马法学家的自然法、法的概念与分类以自然法观念为核心、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概念精细、法理深邃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1.法的本质《论法律》(1)“正确的理性就是法”真正理性的法是与自然相适应的、永恒的、适用于所有人的法的权威平等(2)法律具有正义的美德(见课件)2.自然法与人定法(实在法)?法律可以使权利产生非正义人定法有善、恶之分衡量的标准——“自然”、“理性”小结:(1)法有自然法与人定法之分(2)自然法的本质是正确的理性(3)自然法是人定法正义的基础(4)不符合自然法的人定法是无效的正确的理性=自然宗教意义——中世纪神学自然法人、理性——人本主义自然法(资产阶级自然法)法律同政体、执政官的关系《论共和国》1.共和政体是依照正义和自然法组织起来的最完美形式2.执政官的权力来源于法律,同时法律也是执政官执政的良好保障“执政官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律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
西方法律思想法复习资料
一、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研究对象是西方历史上各种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以及它们的产生、发展的历史和沿革的规律。
有鲜明的阶级性、实践性和科学性。
属于理论法学范畴,有批判借鉴作用,加深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解。
扩大知识面。
二、体系安排公元前10世纪前后希腊进入奴隶制社会,探讨西方法律思想史从雅典和斯巴达城市国家形成和发展时期开端。
公元前五世纪到四世纪希腊出现了智者。
他们认为遵守国家法律是否违反自然的,因为他不代表正义。
与智者对立的是苏格拉底一派,他主张国家制定的法律是符合人类幸福标准的。
知识就是美德,遵守法律也是一种美德的要求。
柏拉图主张有哲学家出来担任国王,用法律去约束统治者。
亚里士多德认为,通过法律进行统治是最好的政体,主张实行法治。
古希腊城市国家进入危机时期的法律思想,是伊壁鸠鲁和斯多葛学派为代表。
伊壁鸠鲁参经研究过德谟克利特的哲学,并将创办雅典学园,宣传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思想。
伊壁鸠鲁的伦理,无神论和契约说,对于古代希腊、罗马的法律思想的发展起过促进的作用。
在古代的罗马,西塞罗在继承和发展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同时,发展了希腊哲学中关于自然法的理论;它从人类理性出发,提出关于解释奴隶的政治主张。
公元前五世纪《12铜表法》到公元6世纪中叶查士丁尼《法典汇编》的罗马法,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中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
在罗马法的形成和发展中,罗马五大法学家作出过重要贡献。
从奥古斯都开始罗马帝国对于五大法学家的法律解释和法学著作赋予法律效力。
在西欧中世纪法律思想同神学世界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神学又处于支配地位的。
基督教神学最早表现形式上是教父学,代表人物圣奥古斯丁。
中世纪后期,阿奎那的自然法观点同政治宗教结合了起来。
为了君主王权,国家主权概念应运而生。
标志着君主专制国家的形成。
近代主权学说也产生,代表人物马基雅弗利和布丹。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以自然法理论为思想武器,反对封建,夺取政权,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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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点(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名词解释 上帝之法(奥斯丁) 本题答案:上帝之法是上帝以明示或暗示的方法传谕给人类的法律,有时 本题解析:上帝之法是上帝以明示或暗示的方法传谕给人类的法律,有时称为自然法。
2、填空题 奥斯丁认为,法理学研究对象是( )。
本题答案:实在法 本题解析:实在法 3、单项选择题格老秀斯认为自然法是( )A.自然规律 B.大众的意志 C.经济规律 D.正当的理性法则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单项选择题 霍布斯认为主权者也要受到一定限制,他必须服从( )A.人的法律 B.他自己制定的法律 C.神法和自然法 D.社会的习惯 本题答案:C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多项选择题马里旦认为自然法的要素有()A.本体论要素B.知识论要素C.认识论要素D.价值论要素E.秩序论要素本题答案:A, 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问答题试分析黑格尔法的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
本题答案:(1)黑格尔认为法的发展,是绝对理念自由意志在主观精神本题解析:(1)黑格尔lC.衡平D.习惯本题答案:A本题解析:暂无解析8、多项选择题边沁认为,人类依()实现功利主义的避苦求乐。
A.自然的制裁B.政治的制裁C.道德的制裁D.宗教的制裁本题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9、名词解释法的定义(孟德斯鸠)本题答案: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斯多葛学派是古希腊着名哲学家芝诺与公元前300年左右在雅典创立(de)学派,因讲学地点在画廊,又称“画廊派”.强调人是自然、宇宙(de)一部分,人人平等;提倡建立世界国家、世界法律;主张自然法理论,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是普遍通行(de)正义(de)体现,也是一切法律(de)来源和法律价值(de)判断标准,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该学派(de)观点虽不复杂但是影响却十分深远2.古典自然法学古典自然法学,是17、18世纪,由格老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提出(de),以假想(de)自然状态为出发点,强调以自然法(de)理性(de)客观立场去评价法律价值和社会政治结构(de)法学流派.认为真正体现正义(de)是存在于人(de)内心、以理性为基础、合乎道德(de)自然法,而非协议产生(de)认定法,特别重视人性、正义、自由等法律存在(de)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建立了包括自然状态说、天赋人权说、社会契约说、人民主权说和社会革命说等观点在内(de)一整套自然法理论.古典自然法学把政治法律学说推进到一个新(de)历史阶段,为近代民主政治(de)法律制度(de)建立奠定了基础.3.功利主义法学是十九世纪上半叶,由边沁创立(de),将“以个人利益作为人类一切行为(de)动因,以追求最大多数人(de)最大幸福作为基本道德原则”(de)功利主义运用到法学领域而产生(de)法学流派.功利主义法学强调立法是应重点贯彻功利原则,将其作为衡量法律优劣(de)标准.即立法必须以国民全体(de)快乐为基准,具体以生存、平等、富裕和安全为目标;并将保存生命、促进平等、达到富裕、维护安全作为立法(de)基本原则.这一法学流派(de)主张对二十世纪以后(de)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等立派产生了很大影响.4.分析法学分析法学是在十九世纪(de)法学领域长期占据支配地位(de),以对法律进行实证分析为核心,强调法律与道德之分(de)法学流派.他们注重对法进行法理学上(de)分析研究而否定价值研究,严格区分“法律(de)应然”和“法律(de)实然”,认为只有实在法属于法理学(de)研究范围.法律(de)成立不易符合道德为前提,只要是合法(de)依正当程序制定(de),就具有法律效力,即“恶法亦法”.分析法学派在近百年里是西方法理学(de)权威,影响深远.5.历史法学历史法学,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德国形成以胡果和萨维尼等人为代表(de),从法与历史现象(de)关联(de)角度阐述法律学说,注重历史经验和历史(de)实证分析(de)法学流派,他们力图通过研究历史上(de)法律来为构建当代(de)法律体系检验献策.对19世纪(de)德国影响很大,统治了欧洲法学界近一个世纪.6.新自然法学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其是二战结束之后,因西方社会发生(de)种种变化,在洛克等人创立(de)自然法学派(de)基础上,对其方法和观点进行发展和创新而形成(de)法学流派.主要分支有:以马里旦、达班为代表(de)神学(de)新自然法学和以富勒、罗尔斯、德沃金、菲尼斯等人为代表(de)世俗新自然法学.认为真正体现正义(de)是以理性为基础、合乎道德(de)自然法,但与古典自然法学相比,强调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de)联系和实在法之外(de)正义准则,承认了自然法内容(de)可变性,具有明显(de)向社会法学和分析实证法学靠拢(de)倾向.7.新分析法学新分析法学,是指20世纪以后,在奥斯丁创立(de)分析法学(de)基础上,对方法和观点进行发展和创新形成(de)法学流派.主要分支有:凯尔森(de)纯粹法学,哈特(de)新分析实证法学等这一学派依然以对法律进行实证分析为核心,强调道德与法律、“法律(de)应然”和“法律(de)实然”之分,认为应将法律学(de)研究对象限定在实在法领域.8.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是二十世纪出兴起(de),由法国着名法学家狄骥开创(de),以“社会连带关系”这一社会学范畴为核心(de),以一个社会学法学分支学派,认为社会连带关系是一个重大事实,分为人们在共同生活中贡献自己同样(de)能力以实现共同需要(de)“同求(de)连带关系”和每个人贡献出自己固有(de)能力来满足他人(de)需要(de)“分工(de)连带关系”.同时基于社会连带关系(de)存在,产生了一种社会最高准则——客观法,以及与客观法相对立、由国家制定、用于表示或实施客观法(de)成文法——实在法.客观法高于实在法,实在法是客观法(de)陈述.9.萨维尼德国法学家,德国历史法学派(de)主要代表人物,系统论述了该学派(de)代表性理论.着有中世纪罗马法历史等.主张法律(de)基础是习惯,应以习惯法代替立法、法典成为法(de)重要形式;法律是“民族精神”自然而然(de)体现;其产生和演变是渐进(de)漫长过程;通过对语法、逻辑、历史、体系(de)法律解释,可以洞察法律内容和立法目(de).10.梅因英国法律史学家,历史法学派(de)集大成者.着有古代法古代法制史和古代法律与习惯等.被认为是英国历史法学创始人.认为法律(de)演变是从判决到习惯法再到法典;法律改进(de)方法则是从“法律拟制”到“衡平”再到“立法”;自然法启迪了罗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国际法(de)创立;人法(de)发展是从身份到契约、继承法从概括继承到非概括继承、财产法从共同共有权到个人所有权契、契约法从重形式到重合意;民法和刑法(de)比例反应一个民则开化程度与法律制度(de)成熟程度.11.奥斯丁英国法学家.功利主义法学代表和分析法学(de)奠基者,被誉为“现代法理学之父”和“分析法学之父”.创立了法学命令说,强调法是主权者或政治上(de)优势者向臣民或劣势者发出(de)命令,如果不服从这种命令将会受到制裁;将法律(de)含义区分为上帝之法、实在法、实在道德和比喻性(de)法律.认为只有实在法是法理学研究范围,强调法律与道德、“法律(de)应然”和“法律(de)实然”之分.创立了属于自己(de)主权理论,提出了一般法理学(de)相关理论.12.西塞罗古罗马法学家,着有论共和国论法律论官职.认为国家是人民(de)事业.但人民不是通过某种随意聚合(de)集合体,而是许多人基于法(de)一直和利益(de)共同而集合起来(de)集合体.认为国家有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政体,每种政体各有优缺点.强调自然法(de)作用,认为制定法必须接受自然法(de)知道.强调平等、公开和罪责刑相适应(de)法律原则. 简答1.简述亚里士多德(de)法治理论.1.认为法治包含两重含义,一是已成立(de)法律获得普遍(de)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de)法律由应该是本身制定良好(de)法律.良法是法治(de)前提.普遍发从是法治所要达到(de)一种状态.2.实行法治是因为法律体现了多数人(de)意志、正义性、明确性,相比君主(de)想法而言还具有稳定性.3.认为立法应该与政体相适应,立法者为城邦内部(de)福利为目(de);健全司法机构,在法庭内部加强分工,加强执法;执政人员要带头守法,加强对普通公民(de)法学教育.2.简述托马斯·阿奎那(de)法(de)类型理论.1.永恒法:是上帝(de)理性,是上帝对宇宙秩序(de)合理安排、对创造物(de)合理领导,是适用于整个宇宙(de)规范、规律;作为一切法(de)来源,是最高(de)法,自然法和人法都要服从永恒法.2.自然法:永恒法在人类社会(de)体现,是管理人类行为(de)法,是上帝(de)理性在人类理性中(de)体现,适用于全体人类,受永恒法(de)支配和制约.3.人法:人定法,是国家制定(de)法律.来自并从属于自然法,是自然法(de)特殊运用,必须体现永恒法、自然法、神法(de)要求,才能是正义(de).4.神法:指基督教圣经,是自然法和人法(de)补充,禁止各项罪恶(de)安排,用来指导人类精神生活.5.永恒法、自然法、人法是约束外在行为(de)法,惩罚比较严重(de)“恶”;神法是约束人内心(de)法,禁止所有(de)罪恶,即使很小(de)恶念也是惩罚(de)对象.3.简述布丹(de)主权理论.1.主权是超乎于公民与臣民智商(de),不受法律限制(de)最高权力.2.主权具有绝对性和永恒性.绝对性表现在主权至高无上,不受到任何法律(de)限制,不可分割不可转让,是一个国家(de)核心和重要标志.永恒性表现在主权不受时间、任期(de)限制,有别于在特定时间内所授予(de)任何有限权利.3.主权(de)内容包括立法权,宣布战争、缔结和约(de)权力,管理任命权,最高裁判权,赦免权,提出有关忠节、服从(de)权力,货币铸造和度量衡(de)选定权,课税权.4.主权受到自然法和神法(de)限制.当主权者以私人身为订立社会契约时,还应受到社会契约(de)限制.4.简述格老秀斯(de)自然法理论.1.自然法是正当(de)理性准则,她只是任何与我们理性和社会性相一致(de)(de)行为就是道义上公正(de)行为,反之,就是道义上罪恶(de)行为.2.自然法(de)内容包括:不侵害他人(de)财产;返还不属于自己(de)东西和由此产生(de)收益;赔偿由于自己(de)过错而造成(de)损失;履行诺言,信守契约;违法犯罪应受到惩罚.3.认为人们发现自然法有两种方法:先天(de)论证方法,证明是否与人(de)理性和社会(de)本性必然一致;后天论证方法,即对在各国或一切文明国家中被认为是自然法(de)证明.4.具有明显(de)理性特征和一定(de)经验主义色彩,是其国际法以及现代世界秩序理论(de)重要基础.5.简述霍布斯对自然法(de)看法.1.自然法是理性所发现(de)戒条或一般法则.每个人只有获得和平希望是就应获得和平,不能时就利用战争和一切有利条件求得保存.自然法是决定或约束人们做或不去做某种行为(de)义务.2.其内容公有14条,基本内容为寻求和平,信守和平和利用一切可能办法保卫自己.3.自然法在人(de)内心范畴中具有约束力,对人(de)行为不具有约束力,永恒不变,所要求(de)只是努力去绿行这些原则.4.其核心是“自我保存”(de)个人、功利主义,人民为了“自我保存”躲避死亡,痛苦,才遵循自然法规律.6.简述洛克(de)自然权利理论.1.在文明社会以前,人类社会是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下,生而平等,生而自由;没有政治权威,通过遵循自然法(理性)来维持群体秩序,从而获得权利,即自然权利.2.自然权利包括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生命权是社会确认和保障人民生活(de)存续;自由权指在法律(de)许可范围内享有自身意志来处置自身行动和财产(de)自由;财产权是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3.洛克另外提出在上述三种权利(de)基础上,引申出反抗权(革命权)和同意权,同样成为自然权利(de)组成部分.7.简述孟德斯鸠(de)三权分立理论.1.含义: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统属于三个国家机关.立法权由议会行使,行政权由君主掌握,而法院专掌司法权.2.目(de):通过分权是三种权利彼此独立,同时互相制约、平衡,做到合理配置国家权力,从而防止权利专断,保障自由.3.明确了司法独立原则、制衡原理,有利于防止权利(de)滥用、避免国家道姓孵化和专制,为西方政治体制设计了蓝图.8.试论孟德斯鸠关于法(de)精神(de)论述.1.法律与整体(de)性质和原则有关系:民主政体要求爱祖国、爱平等、爱法律(de)政治品德;贵族整体需要少许品德加节制;居住整体需要荣誉和鼓励各个竭诚为国家建功立业;专制整体需要恐怖.2.法律与自然环境有关系:法律与气候条件有关系,炎热气候适合暴君制和严酷(de)法律,寒冷气候适合建立民主共和和轻缓(de)法律;与地理环境有关系,肥沃平坦(de)地方易被征服,适合居住之,多山贫瘠(de)地方私人坚毅,适宜民主共和;法律与人(de)谋生方式,即职业有关系.在需要法律(de)程度上来说,商业航海业大于农业大于畜牧业大于狩猎.非农业更需要国际法,农业更需要民法.3.法律由于自然环境不同造成民族精神差异以及经济状况宗教人口、贸易、风俗等差异有关系;适合民族精神,符合地狱具体情况(de)法律才是良法4.法律应该同政治所能容忍(de)自由有关系.5.法律同法律之间、同他们(de)渊源、立法者(de)目(de)以及作为法律建立基础(de)秩序也有关系.9.简述卢梭(de)社会契约理论.1.社会契约是指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平等,每个人将自己全部(de)权利让渡给一个共同体,通过订立一个契约,使个人完全依附于这个共同体,同时仍可拥有自己(de)一切.将“个人(de)自由”提高到“社会(de)自由”,在社会状态下促进了人们(de)自由和平等.2.社会契约是人们自由协议(de)产物,与政府无关.当共同体构成以后,社会契约不仅是自由和平等(de),而且共同体承担了保护每个成员(de)责任.其实质和基础是公益和主权灾民,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通过公意(de)宣布这种立约形式形成法律.3.是西方17、18世纪资产阶级用于反对封建统治、争取平等自由(de)思想武器,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在政治、法律上正当性(de)来源,和以平等、自由为核心理念(de)法律制度(de)先导.10.简述卢梭(de)人民主权理论.1.主权本质上由公意构成,是公意(de)运用.2.人民通过社会契约将自己全部权利让渡给集体,从而形成了共同体意志即公意.服从公意即是服从公民个人自己(de)意志.人民是正式活动中不可或缺(de)主体.人民与主权者是同一(de).国家主权者只能属于人民,是人民主权,必须代表人民(de)利益,由人民直接行使主权,政府是接受人民(de)委托行使行政权,人民可以凭一直任用行政权力者或者罢免之.3.主权具有至高无上性、不可转让性、不可分割性、不可代表性、永久无误性.4.卢梭(de)人民主权思想,确认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de)主体地位,其主权灾民、最好整体是民主共和国(de)观点对后来(de)西方国家(de)宪政思想和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11.简述马里旦(de)人权和权利学说.1.人权(de)来源和哲学基础是自然法.人自然享有,先于并高于成文法、世俗社会必须承认其普遍有效(de)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消或轻视.2.人权(de)分类:(1)自然法人权、国际法人权和实在法人权:实在法人权是国内实在法规定(de)人权,与国际法人权都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de)特别规定,它们背后根本依据都是自然法人权.但与自然法人权不同,二者一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规定或改变.(2)绝对不能让与(de)人权与基本不能让与(de)人权潜着是在享有上不受政治体任何(de)限制(de)权利,如追求幸福权;后者是一般不能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让与(de)、即必须在享有上受到一定限制(de)权利,如言论自由权.划分目(de)是为了维护公共福利.(3)新权利与旧权利根据出现(de)历史阶段不同,权利主张可以区分为新旧权利,二者间必然会发生矛盾,但可以通过神学自然法理论来调和.3.必须把权利(de)享有和行使区别开.绝对不能让与(de)权利(de)享有不受而其行使必须受到某种限制,因为权利(de)行使要服从正义在每一场合所规定(de)条件和限制.12.简述罗尔斯(de)正义基本原则.1.在原初位置下,在无知之幕(de)覆盖下,人们作为有理性(de)人,大家一致同意,符合普遍性、一致性、公开性等程序正义要求(de)公平正义,确立了两大正义基本原则.2.均等自由原则(第一原则):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最高度(de)自由,且他们所拥有(de)自由在程度上是相等(de),一个人所拥有(de)自由要与他人所拥有(de)同样(de)自由相容.3.差异原则(第二原则):社会经济(de)不平等将按照下列原则安排:他们对处于最不利地位(de)人都是有利(de);他们是取决于职位和工作(de),而这些职位和工作对所有人都是开放(de).4.两大正义原则(de)要义是平等(de)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会合作所产生(de)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植物和地位平等第想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不长利益(de)不平等分配,即贯彻了自由主义(de)基本精神,又表现了对于弱势群体(de)眷顾.13.简述德沃金对原则和规则(de)看法.1.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都是针对特定情况下有关法律责任(de)特定(de)决定,二者(de)不同在于他们所指示(de)特点.2.法律规则适用严格,只有有效和无效两种结果,法律原则使用较为灵活,并不规定必须使用(de)一定条件,也不强迫必须做出某种特殊决定,二者(de)不同在于所作指示(de)特点.3.法律原则是必须考虑(de),但是在一个具体案件中有并未唯一必须采用(de),它指示之处一个4.法律原则(de)远远有多种,法律原则(de)重要性也有不同,当一个案件中涉及不同(de)原则是就必须考虑到各个原则(de)重要性,在不同(de)原则中进行权衡比较,以选择使用最合适(de)法律原则.这是法律规则所不具有(de).14.简述德沃金(de)权利理论.1.权利理论是德沃金法律思想(de)核心,主张权利既存在于法律规则中,也存在于历史和传统中;即使要求保护(de)“道德主张”,也是对抗政府(de)理由;既可以是法定(de),也可以是道德或政治上(de);既指“实证权利”,又指“自然权利”.2.最重要(de)关怀和尊重(de)平等权利,即政府必须关心并且必须尊重它统治下(de)人民;平等是经济政治权利(de)基础、个人权利观念(de)起源,政府必须平等地关心和尊重人民.3.当一个人富有宗教、道德等其他责任与他对国家(de)责任发生冲突时,他有权选择自认为正当(de)事情,但是若违反了法律则必须接受判决(de)惩罚.政府无需需要公民们永远不违反一项法律,并且不能限定公民们(de)权利.4.政府要认真对待公民权利,才能重建公民对法律(de)尊重;在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时政府要注意保护个人权利;法院在处理案件是,应根据工人(de)道德原则作出保护个人权利(de)决定.15..简述狄骥关于客观法和实在法(de)看法.认为社会连带关系是一个重大事实,分为人们在共同生活中贡献自己同样(de)能力以实现共同需要(de)“同求(de)连带关系”和每个人贡献出自己固有(de)能力来满足他人(de)需要(de)“分工(de)连带关系”.同时基于社会连带关系(de)存在,产生了一种社会最高准则——客观法,以及与客观法相对立、由国家制定、用于表示或实施客观法(de)成文法——实在法.客观法高于实在法,实在法是客观法(de)陈述.16.庞德(de)社会学法学基本纲领.1.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de)实际社会效果2.为准备立法进行社会学(de)研究3.研究是法律产生实效(de)手段4.法律研究(de)方法,应该是几对司法、行政和立法以及法学(de)活动进行心理学(de)研究,又要对理想(de)哲理进行研究.5.对法律是应进行社会学(de)研究,以不是仅仅研究法律原理如何演变,仅仅把他们当做法律材料,二十还要研究这种法律原理在过去发生了什么社会效果以及如何发生(de).6.承认对法律规则分别情况加以实用(de)重要性,即力求对各个案件都能正当合理(de)予以解决.7.在普通法法系国家中司法部(de)作用.8.所有以上各点都是达到一个目(de)(de)手段,即力求是法律秩序(de)目(de)更有效(de)实现.17.简述庞德对法律(de)任务(de)看法.1.社会控制论是庞德法律思想(de)核心内容,他尤其强调法律是社会控制(de)主要手段之一.2.法律(de)任务是更好(de)实现社会控制即尽可能(de)满足人们(de)各种需求和愿望(控制人性).这设计到了利益(de)平衡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对利益(de)调整来实现.包括成人某些利益;确定受保护(de)利益范围;努力实现并保障在上述确定(de)范围内(de)利益.3.法律调整(de)利益分为三种: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家庭利益和物质利益;公共利益包括国家作为法人(de)利益、国家作为社会利益扞卫者(de)利益;社会利益包括一般安全利益、社会组织安全(de)利益一般道德利益、保护社会资源(de)利益、一般进步(de)利益.社会利益是最重要(de)利益.4.通过经验(de)方法、理性(de)方法和权威性(de)观念,可以对社会利益进行较好(de)保护.18.简述庞德(de)法律历史发展理论.1.原始法阶段:尚未从一般社会控制中分化出来或仅仅少有分化(de)法律.目(de)是为了保持和平,多用和解手段,2.严格法阶段:法律一盒其他社会秩序分开,法律盛行,法律具有形式主义,不可改变性(de)特征.国家不照顾个人利益,不考虑道德问题,专横限制个人(de)行为能力.在法律调整和法律规则(de)形式上面(de)确定性和划一性.3.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以合乎伦理、符合善良道德为目(de),主要手段是对义务(de)履行.特征是法律和道德(de)一致性,义务观念以及企图是道德义务成为法律义务,依靠理性而不是专横(de)规则.4.法律(de)成熟阶段:以保障平等和安全为目(de),以财产和契约作为基本思想.财产法和契约法是这一阶段(de)主要法律制度,法律主要手段是维护个人权利.5.法律(de)社会化阶段:重点从个人利益转向社会利益,目(de)是以最少(de)阻碍和浪费来尽可能(de)满足人们(de)要求.19.试评述边沁(de)立法理论.1.原则:保存生命,达到富裕,促进平等,维护安全2.立法应该符合功利原则,只有编纂法典才是完整(de)法律.法典(de)条件:必须是完整(de);必须是普遍(de);这些法则必须用严格(de)逻辑顺序叙述出来;在叙述这些法则(de)时候,必须用严格一致(de)话语.3.检验方法:要看法律草案所假定(de)行为对每个人究竟是苦多还是乐多;要看法律草案所假定(de)内容是否关涉所有人;要看整个法律草案内容所导致(de)受害人数和受利人数(de)多寡;要看所指定(de)法律草案是否符合赏罚原则,尤其是要看对破坏人们幸福(de)行为(de)惩罚是否有力;要看立法(de)效果是否能促进社会最大多数人(de)最大幸福.论述1.试列举并简评五种关于法律(de)不同界定.1.法是人给自己或别人为某一目(de)立下(de)方案.——斯宾诺莎斯宾诺莎界定(de)法律,目(de)在于是人生活(de)更安全、便利、幸福.从这意义上将,他界定(de)成文法就是反应人(de)目(de)(de)命令形式.主张(de)是法律是人(de)理性(de)产物,法律(de)制定要合乎人性,要重视人法.2.法律是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作出(de)规定,法律乃是公意(de)行为.——卢梭卢梭任务,法律具有对象普遍性和意志普遍性两个本质属性.其中法律(de)意志普遍性 (de)提出,是对法律(de)界定(de)创新.全体人民是立法者、主权者,卢梭强调法律必须反映全体人民意志,即法律必须是公意(de)体现,那么人们服从法律也就是服从了自己,有利于人们。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一、单项选择题0.1.在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历史分期中,属于成熟时期的是A.中世纪的法律思想B.近代的法律思想C.19世纪的法学流派D.20世纪的法律思想【C】0.2.在亚里士多德对正义所作的分类中,适用于契约、损害赔偿和司法审判等私法领域的是A.普遍正义B.特殊正义C.分配的正义D.平均的正义【D】0.3.将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介绍到古罗马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西塞罗D.苏格拉底【C】0.4.认为“自然法渊源于上帝的意志和人的社会本性”的思想家是A.柏拉图B.西塞罗C.亚里士多德D.奥古斯丁【B】0.5.提出“为达目的能够不择手段”这一著名论断的思想家是A.马基雅维里B.阿奎那C.奥古斯丁D.布丹【A】0.6.被称为西方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A.洛克B.霍布斯C.布丹D.孟德斯鸠【C】0.7.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认为法律不应包括道德的因素,后人称之为A.恶法亦法B.良法之治C.唯法而治D.上善之法【A】0.8.历史分析的倡导者是A.萨维尼B.艾希霍恩C.梅因D.胡果【D】0.9.亚里士多德主张实行A.贵族政体B.君主政体C.共和政体D.民主政体【C】0.10.阿奎那哲学思想的来源有基督教神学和A.柏拉图哲学B.苏格拉底哲学C.亚里士多德哲学D.马西利哲学【C】0.11.教父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A.奥古斯丁B.阿奎那C.索尔兹伯里D.马西利【A】1.1.法律制度史的最终渊源是A.古罗马文明B.古希腊文明C.古印度文明D.古埃及文明【A】1.2.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是A.雅典法B.罗马法C.普通法D.印度法【B】1.3.罗马法学家集团产生于A.罗马奴隶制时期B.罗马共和国前期C.罗马帝国时期D.罗马共和国后期【C】9.12.传统上认为,过失侵权中的过失的标准是一个“理智之人”的标准,这个标准最终决定于A.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是其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B.被告对原告是否承担注意的义务C.被告行为的合法性D.被告行为的道德可谴责性【D】9.13.被波斯纳称为“过失的经济含义”的是A.科斯定律B.汉德公式C.帕累托最佳D.庇古主义分析【B】9.14.波斯纳认为,公害的标准是A.合法性B.合理性C.危害性D.效益性【B】9.15.波斯纳认为,普通法对于污染最重要的救济手段是A.污染防治法B.污染救济条例C.公害赔偿法D.公害的侵权行为法【D】9.16.将其经济分析的方法渗透到隐私权领域的思想家是A.科斯B.波斯纳C.卡拉布雷西D.贝克【B】9.17.犯罪成本中,为刑法经济学解释的核心所在的是A.准备犯罪工具的金钱支出B.犯罪时间的机会成本C.刑事处罚的预期成本D.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总体成本【C】二、多项选择题0.1.按照时间顺序,西方法律思想史能够区分为哪几个时期?A.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B.中世纪的法律思想C.近代的法律思想D.19世纪的法学流派E.20世纪的法律思想【ABCDE】0.2.19世纪的法学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A.康德B.边沁C.洛克D.布丹E.卢梭【AB】0.3.20世纪的法学思想主要有A.社会法学B.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C.新自然法学D.分析法学E.经济分析法学【ABCE】0.4.在亚里士多德对政体所作的六种分类中,被其称为正宗政体的是A.君主制B.寡头制C.贵族制D.平民制E.共和制【ACE】0.5.奥古斯丁用以勾勒其基督教基本教义的学说有A.创世说B.原罪说C.末日审判说D.三位一体说E.自然法说【ABCD】0.6.以下表述符合“古典自然法学”观点的是A.在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上,国家的利益是首要的B.自然权利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为人们普遍享有C.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没有国家和法律,但普遍遵循神法D.人类必定从自然状态过渡到文明社会E.政治的统治必须以君主为基础【BD】0.7.19世纪的法学流派有A.哲理法学派B.自然法学派C.功利主义法学派D.分析法学派E.历史法学派【ACDE】0.8.非神学的新自然法学的代表人物有A.马里旦B.富勒C.德沃金D.罗尔斯E.波斯纳【BCD】1.1.下列属于古希腊著名思想家的是A.苏格拉底B.西塞罗C.柏拉图D.亚里士多德E.保罗【ACD】1.2.下列观点属于柏拉图思想的是A.正义就是理性支配欲望,精神支配肉体B.各司其事、各守本分C.正义就是欠债还债D.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E.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的最坏的折中【AB】1.3.下列关于《理想国》的表述正确的有A.一个完善的人具有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美德B.一个完善的国家具有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美德C.智慧、勇敢、节制分属国家中不同等级的人D.正义属于每一个人E.每个人都具有理性、志气、欲望三种品性【ABCDE】1.4.下列观点属于柏拉图的是A.追求“哲学王的统治”B.法治非善,人治唯善C.美德即知识D.实现国家的义务教育E.人治的社会是二等社会【ABCD】1.5.柏拉图崇尚贤人政治反民主制的理由是A.柏拉图出身贵族B.其崇拜的老师苏格拉底被雅典城市国家的民主派处死C.雅典奴隶主民主制政治家缺乏知识和美德D.雅典政治家没有权威和无所作为E.柏拉图认为专制胜于民主【AB】9.8.对于刑事处罚的预期成本,波斯纳归纳为A.机会成本B.查获几率C.惩罚的严厉性D.其它相关变量E.以上皆正确【ABCDE】9.9.对于刑法的经济分析,波斯纳提供的公式是D=L/P,以下关于该公式分析正确的是A.D 是判定犯罪人所受到的刑事赔偿额B.L是判定犯罪人所受到的刑事赔偿额C.L是受害人受到的损失D.P是受害人受到的损失E.P是犯罪人被查获和被惩罚的几率【ACE】三、简答题目录1.1.简述柏拉图的政体理论。
西方法律思想史期末复习重点
西方法律思想史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主要内容及学习。
西方法律思想史可以归纳为两个文化起源,一个思想核心,三大法学流派和多元的法学思想运动。
两个文化起源,古希腊罗马的法律遗产和中世纪基督教法律传统。
一个思想核心是17――18世纪启蒙思想家们的古典自然法学。
第一,自然状态,说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下,第二,自然权利说,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想要不变的自然权利,第三,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普遍遵循一定的法则,第四,社会契约论。
人类通过社会契约的方法,从野蛮的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第五分权原则,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权利必须分立和制约。
第六,法治原则,政治的通知必须以法律为基础,法律就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协调人们之间的冲突,第七,法律平等,要求法律公正对待。
19世纪的,法理学的形成与西方法学流派的出现为标志,主要流派有三,第一,哲理法学派,是指用形而上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现象,认为法哲学是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二,分析法学,注重对法律概念法律结构法律体系的研究,第三,历史法学派,用历史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法律现象。
20世纪,西方法律思想呈现多元的特征。
第一,法律社会,社会法学是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法律现象,他强调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第二,法律规则,法律是规则或规范的体系,第三,法律道德,认为法律与道德不可分,第四,法律政治,批判法学运动研究法律的内在政治意识形态,认定法律是乔装打扮后的政治。
学习意义:第一,学习和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可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激发思考,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二,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是培养高层次法律伦理人才的需要。
第三,有利于提高法律实践水平。
二、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
他主张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第一,法律不会感情用事,而任何人都不免有感情。
第二,法律不会在政治中加入偏向,而任何个人也不免有热诚,会在其执政之中加入个人的偏向。
第三,集体智慧胜过一个人的智慧。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1---尼采: 当我们言及希腊人时,我们实际上是不由自主地谈论现在和过去.2---苏格拉底:为自己确立这样的一项使命: 克服诡辩派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并建立一套以那种在客观上得到证明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实质性的伦理体系。
3---斯多葛派哲学的奠基人是塞米特思想家芝诺,其将自然的概念至于其哲学体系的核心位置,即宇宙的实质是理性,在他看来自然法就是理性法。
人作为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本质上就是一种理性动物,在服从理性命令的过程中,人乃是根据符合其自身本性的法则安排其生活。
4---西塞罗是伟大的法学家和政治家。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并且是不变的永恒的。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
通过命令的方式,这一法律号召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它的禁令,它使人们不去做不正当的事情。
它的命令和禁令一直影响着善良的人们,尽管对坏人无甚作用。
5----圣·托马斯·阿奎那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
他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为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
他的思想体系是基督教圣经教义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巧妙结合的表现。
6----格劳秀斯把自然法定义为“一种正当理性的命令,它指示:任何与合乎理性的本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有一种道德上的必要性;反之,就是道德上罪恶的行为。
”7----现代伊始,古典自然法学遇到了另一种理论的挑战;从某些方面来看,这种理论也是那些与促进形成理性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自然法哲学相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力量的一种产物。
它就是国家理由的理论,并在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古洛·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得到了最有影响的系统阐述。
8----作为莱布尼茨(Leibniz)哲学理论的追随者,沃尔夫教导说,人类最高的义务便是力求完善。
对他来说,与努力促进他人完善相结合的自我完善的这种道德义务,乃是正义和自然法的基础。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笔记四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笔记四二、法律的社会工程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的学说,其理论基础是实用主义哲学的工具论。
主张有用既是真理。
成功证明手段合理。
三、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人具有双重本性一方面彼此合作的社会本性,另一方面是本位主义的本性。
对人类内在本性的控制就是社会控制,主要由三种手段:法律、道德和宗教。
四、利益分类和法律的价值准则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利益。
个人利益分为人格利益、家庭关系利益、物质利益。
公共利益可分为国家作为法人利益、国家作为社会利益捍卫者的利益两种。
社会利益分为一般安全利益、社会组织安全的利益、一般道德的利益、庇护社会资源的利益、一般进步的利益、个人生活的利益。
三大类11种利益。
他主张法律价值准则是:是大家尽可能地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得到满足。
法律并不创造任何利益,法律的根本任务和作用在于承认、确认、实现和保障利益。
五、生活中的法律与法官立法法律是一种制度,它是依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运用权威性律令来实适的、高度专门形式的社会控制。
他主张把经验是为法律的渊源,主张司法立法化,扩大法院和法官的立法权。
六、法律的历史发展及其特点第一原始法阶段防止无限制的血亲复仇手段是和解。
第二严格法阶段。
法律和其他社会秩序分开,维护一般安全。
第三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符合善良道德,手段是对义务的履行。
第四,法律的成熟阶段。
保障平等和安全,他以财产和契约作为基本思想,主要手段是维护个人权利。
第五,法律的社会化阶段。
从个人利益转向社会利益,以最少的阻碍和消费来尽可能到满足人们的要求。
以上阶段之后是世界法阶段,一种新的万民法。
七、预防刑法理论论证犯罪是特定的人与生俱来的属性,这种典型的社会危险分子,必需对他们采取所谓的预防手段。
他认为认定犯罪不仅不需要有客不雅行为,甚至连主不雅条件也可以不考虑,司法机关就可以借口潜在违法,随意对各种社会危险分子判处刑罚。
第四节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人物有卢维林、弗兰克、奥利芬特、库客、穆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