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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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1848公务员制度

自考01848公务员制度

李如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多选)我国公务员制度从酝酿到现阶段,这个过程 障机制;(5)法制化管理体制。
3.获得报酬权;
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 2 章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4.参加培训权;
笔记依据目录
1.准备阶段(1984-1986);
(单选)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通常会以明确的法律 5.批评建议权;
第一章 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场,市场引导企业,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 度存在着人治弊端所进行的改革。
效率性。
派;
产者的新格局。市场经济还要求国家全方位地对外 简答论述
上级的命令应当具有合法性,具体来讲有三个方面 (9)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就需要有各种新型的专 1 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的要求:第一,权限要合法;第二,内容要合法; 4.公务员的法律责任?
8.其他法定全。
第四章 公务员录用
日公布于世,自 199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含义
(简答)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
第五章 公务员考核
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2005.12);
(多选)公务员在结构上具有非自主性、规范性和强 (1)行政复议。
第六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保持操行的义务:遵守纪律,恪守职
(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的改革。
(令)、通告(知)等一般性命令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条件,要求形成国家调节市 (单选)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是针对原干部人事制 员的个别性命令,以保证行政事务执行的统一性和 (8)
公正清廉的义务:清正廉洁,公道正
制度已刻不容缓。
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多选)国家在通过法律为公务员设定保守秘密的 责任: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使所管财务遭到损失,

第四章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第四章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第四章公务员的进入机制第四章公务员的进入机制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执法、监察、公共事务等工作的员工,他们在政府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我国建立了一套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本章将从公务员招录、培训以及晋升三个方面,探讨公务员进入机制的运作。

一、公务员招录公务员的招录是确保人员选拔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

我国公务员招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以遴选人才为目的,无视性别、民族、宗教等因素。

具体招录流程如下:1.1 考试报名公务员考试以全国统一考试为主,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

考生需要根据官方发布的考试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并缴纳相应的报名费用。

1.2 笔试公务员笔试一般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等科目。

笔试成绩通常占总成绩的一定比例,是初步选拔的重要依据。

1.3 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参加面试环节。

面试一般通过个人面谈、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形式进行,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1.4 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将进行考察和体检,以验证其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身体健康状况。

1.5 公示和录用考生经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根据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和录用。

录用公告会发布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时间一般较长,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二、公务员培训公务员的培训是为了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公务员培训主要包括基础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2.1 基础培训新招录的公务员入职后,会接受为期一定时间的基础培训。

该培训旨在传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职业道德、行政工作流程等基础知识,并培养工作中所需的基本技能。

2.2 岗位培训公务员根据所在职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

这种培训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务员在具体工作中的能力和技巧,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2.3 继续教育公务员进入后,需要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浅析公务员队伍的建设问题

浅析公务员队伍的建设问题

浅析公务员队伍的建设问题【摘要】我国一直致力于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也取得了一些可观的成绩,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断地被暴露出来。

本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谈起,通过对具体法条的分析并结合当前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现状,来试图找寻公务员队伍建设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公务员法;队伍建设;现状;对策一、落实录用的相关规定,对公务员队伍的进入严格把关目前我国《公务员法》中对于公务员录用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四章,其中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第二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根据这两条的规定可以得出,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初级人员,一律实行考试录用的办法,而且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任何机关不得违法进人。

在资格方面,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所以在报考时应对参考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某些不符合资格的人员成为漏网之鱼;同时在考试时应秉持“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二、严格执行关于回避的规定,避免公务员队伍中出现利益团体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真正做到用人唯贤,避免“任人唯亲”。

根据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条,我国《公务员法》主要在任职、地域、公务三个方面对回避作出了规定。

从任职回避方面来说,《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要点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要点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2005年2月,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务院法制办胡振杰博
士提出,中国正在审议中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的要取得
公务员身份须为中国公民,最好变通一下,允许外国人担任中 国公务员。胡博士提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开放程度的 提高,部分外籍人士担任中国公务员(至少是聘任制公务员)的 必要性和可能性无法回避。胡振杰所依据的事实是:中国不少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二、公务员的录用
(1)公开原则
(2)竞争原则
原则
(3)平等原则
(4)择优原则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公务员的录用主管机关
《公务员法》第22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 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 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 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办法和 原则。
,“他应酬很多,可能觉得上班不自由甚至枯燥。” “耐克
比较容易忘记自己承诺过的事情,做事效率也不高。”对此 ,耐克并不否认:“我不习惯政府机关的工作,太拘束了。 ”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影响:再引进3位洋“招商官”
耐克由此得到了变相下岗的处理——由专职招商员改为
兼职。该局另一位官员说:兼职实际等于“下岗”,耐克跟 单位已没有直接关系。 不过,这没有让绍兴招商局放弃使用“洋官员”。“耐 克只是个例,招商局的工作、考核机制足以为外国人士提供 发挥空间。”盛秋平说。据悉,该局又招聘了3名分别来自 德国、日本和美国的洋“官”,不久即将到位。
,是我国第一个公务员行为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公务员 品行端正,做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祟尚科学,破除迷
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公民
的最高行为准则。公务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是 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二 是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三是要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 法的实施。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2002年2月21日人事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3月到4月 面试 5月到6月 体检
公示7天 7月到8月录用 试用期1年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二、公务员的录用
《公务员法》第30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 ,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 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 部门审批。 《公务员法》第31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 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审批、备案 试用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程序 《公务员法》第32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 格的,取消录用。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国家公务员考试
报考流程
10月中旬
10月中旬 到11月初
11月底或12月 初笔试 下年1月中旬 公布笔试成绩
地方已经聘请一些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雇员。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二)年满十八周岁;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民法通则》第十一 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并依法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

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 国家公务员义务与权利
一、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 二、国家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 三、国家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四、关于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思考
权利的内涵和外延
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 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平等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章 国家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 权利
第一节
公务员的条件
一、公务员条件的概念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一、公务员条件的概念
公务员的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 备的基本资格
二、公务员条件的内容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明确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目的 我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是总结、概括我国干部人事管理 的经验,借鉴吸收国外有益经验的结果。 我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 设。 对公务员义务的设定,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 务的有效约束。 对公务员权利的确认,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 有效保证。 对公务员义务权利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 意识,使他们依法享有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 我国公务员义务权利的规定,有利于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

公务员制度概论 第4章 公务员的录用

公务员制度概论 第4章  公务员的录用

试用方可正式任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
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务员制度概论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4.5.2 对录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处罚
1.作出处理决定的主体
• 录用的主管机关,即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 全国或省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最高管理机关 2.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否定条件)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制度概论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4.3
公务员录用的原则与录用考试的内容
4.3.1 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录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的原则。可将这八个字的原则概括成四句话,就是:公开考试, 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1.
公开考试
公开的事项:录用考试的政策、法规;录用考试的基本信息要公 开;录用考试的方法和程序;录用的结果。 公开的方式: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公开发 布;在法定刊物或报纸上发表;设立录用咨询中心;举行录用考
试说明会。
公务员制度概论 2. 平等竞争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所谓平等,是指公民参加录用考试的法律地位的平等,凡具有应 试资格的公民均可报考。当公民受到不平等对待时,有权要求法 律保护。
我国公务员的录用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
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 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录用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机关增补担任主任科员以 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第四章课件

公务员制度第四章课件

公务员制度行政管理专业第四章 录用第一节 录用的含义与意义第二节 录用的资格条件及原则第三节 录用考试第四节 录用的主管部门与程序第一节 录用的含义与意义公务员管理的启始环节就是公务员的录用,或称公务员的“进口”管理。

一、录用的含义公务员录用,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P89(单选)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英国:P89(单选)二、我国公务员录用的意义:P90(简答)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提高政府治国理政的水平;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二节 录用的资格条件及原则一、资格条件:(一)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P90(单选、多选)(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影响正常活动的传染性疾病或慢性疾病不可,一般的残疾人不影响工作的可以。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我国,根据教育事业的现状,报考公务员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一般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但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

P91(单选)(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殊资格条件,必须经中央或省级录用主管部门批准认可,才能有效,以防止滥设特殊条件,破坏录用考试的公平竞争原则。

(二)公务员录用的限制性条件凡具有这些否定性资格条件所列情况之一者,即被认为不能报考公务员。

P91(单选、多选、简答)(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录用原则:P92(一)公开考试原则;(二)平等竞争原则;(单选)平等,是指公民参加录用考试的法律地位的平等,凡具有应试资格的公民均可报考。

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

第四章公务员考录制度一、公务员任用制度1、公务员任用的内涵广义的任用包括:非公务员任用为公务员;公务员系统内部的任免、提升、降级等。

狭义的任用专指非公务员进入公务员系列的初次任职。

2、公务员任用的形式选任制:以选举方式任用公务员委任制: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聘任制:通过契约定期聘用人员考任制:通过考试选拔任用对象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1、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内涵国家行政机关为补充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择优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一种人事制度。

录用范围限定;依法进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

2、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意义它是确保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选拔优秀人才,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

它是确保党的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

它是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

3、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历史沿革最早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具有现代意义的考录制度则源于英德。

4、考试录用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录用干部的工作上,主要实行由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和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有计划地从社会吸收部分人员。

这些做法与当时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相吻合,曾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从总体来讲,存在录用标准不统一、人才选拔视野不开阔、缺乏竞争和公开监督等弊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针对当时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列重要的改革思想,为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国家机关干部的考试录用工作指明了方向。

1982年原劳动人事部制定颁布的《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首次提出了考试录用的要求。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要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强调¡°凡进入业务类公务员队伍¡±应当通过法定考试,公开竞争。

1988年7月国务院新组建的人事部,具体负责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

公务员制度第四章电子教案_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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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考试录用,1993年正式确立考试录用制度。
(四)录用的管理
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录用由中央公务 员主管部门负责。地方录用由省级公 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授权设 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考试录用工作的保障 ➢ 法律保障 ➢ 便民保障 ➢ 技术保障 ➢ 经费保障
二、考核制度
(一)公务员考核的涵义和内容 (二)考核的原则、范围与类型 (三)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四)年度考核的结果
也是培训的方法。 ➢ ③按需施教原则。即根据需要来定培训内容。 ➢ ④讲求实效原则。必须着眼于取得实际效果来
实施培训计划。 ➢ ⑤注重能力建设原则。
(二)培训的种类、内容与机构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 ➢ ①初任培训。试用期间进行,不少于10天,培
训方式包括工作实习、专门的培训教育。 ➢ ②任职培训。③专门业务培训。④在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⑴政治理论学习⑵专业知识的
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应按程序予以降职。连 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三、公务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的涵义、目的与原则 (二)培训的种类、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的涵义、目的与原则
公务员培训是各机关根据需要及职位要求,对 其所任用的公务员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 形式进行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培养和训练。公 务员培训是一种继续教育。
误定为不称职,其它原因则不确定等次。 ➢ 3.撤销党内职务:确定为不称职。 ➢ 4.留党察看:确定为不称职。 ➢ 5.开除党籍:确定为不称职。 ➢ 6.被立案审查:不确定等次。
(三)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程序是个人总结、主 管领导提出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确定等 次。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有 关规定办理。考核方法有: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新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的录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务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公务员应当遵守公务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反党纪国法,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职责,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权益,维护国家安全。

第五条公务员应当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适应工作需要和社会发展要求。

第二章公务员的录用第六条公务员的录用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确保选拔优秀人材进入公务员队伍。

第七条公务员录用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

第八条公务员招录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招录计划,明确招录的职位、数量和条件。

第九条公务员招录应当通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确保招录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条公务员招录应当充分考虑应聘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一条公务员招录应当建立健全资格审查制度,确保应聘者的资格符合招录条件。

第十二条公务员招录应当建立健全考试制度,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和科学。

第十三条公务员招录应当建立健全面试制度,确保面试的公正、公平和科学。

第三章公务员的管理第十四条公务员的管理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领导。

第十五条公务员应当接受组织和领导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六条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公务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十八条公务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旷岗。

第十九条公务员应当廉洁奉公,不得收受贿赂,不得违规经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四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四章



(三)情感目标,培养学生具备一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的 应试技巧及面试能力;提高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教学重点: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原则与考核的 内容 教学难点:对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中存在弊端的 理解

第一节公务员的录用



一、考试录用制度在中国的产生 考试录用制度最早起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中 国从隋朝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到了唐朝这一制度逐渐趋 于完备,并一直延续到清末。科举考试制是当时世界上 最先进最完备的选拔人才制度。它对西方国家文官制度 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所谓科举制度,就是由封建国家设立各科,定期地 进行统一招考,考中之后授给官职,即所谓“开科取土” 或“分科举人”。 (一)考试录用制度在西方国家的发展 科举考试制虽然在中国的清朝末年走向了衰落,但 它所具有的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和竞争机制,却对西 方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西方国家有关的专家和学者都 认为,欧美的文官制度是受中国科举制的影响而形成的。


3.法国
法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界分前后两个阶段。法国大革命以后, 政府官员的任用权掌握在执政的党派领袖手中。不久,拿破仑改革旧官吏制度,初步 确立了公务员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的公务员制度有了长足的发展。1946年 10月法国颁布了第一部《公务员总章程》,作为管理全国公务员的法律。1959年2月 法国制定了新的《法国公务员总章程》。1983年和1984年法国又制定了新的公务员 法。法国公务员的录用也实行竞争考试制度。


2.美国
美国联邦建立早期,政党制尚未完全形成,任用官员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 人的品格,当时主要要求个人的政治信念同总统保持一致。随着两党制的形成和发展, “政党分赃”成了政府任用官吏的原则。1871年美国总统格兰特仿效英国成立了文官 事务委员会,负责改革事宜。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文官制度法》,美国现代公务 员制度正式建立起来,并一直延续至今。

公务员法4-7章

公务员法4-7章

•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 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 格的,取消录用。
第五章 考核
• 第三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 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 核工作实绩。 •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 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 第三十五条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 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 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 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 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
• 1、选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 • 选任制,就是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 用方式。 • 2、选任制公务员的含义 • 主要是指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 中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选举或决定任命 的人员,以及党政机关、政协机关中按章程选举产生的 公务员。 • 3、选任制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 • (1)任职方式 • 一是选举;二是有些选举产生的职务,在一定条件下可 决定任命。 • (2)免职方式 • 一是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二是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 撤职。
•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 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 实、准确。 •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 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 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 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 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 用其他测评办法。

《公务员制度》章节简答题(全)

《公务员制度》章节简答题(全)

《公务员制度》章节简答题(全)Normal 0 7.8 磅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的产生1. 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答:(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2.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答:(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人才;(2)我国原有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3.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形成的原因?答:(1)从经济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从政治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正常政治的需要(3)从管理方式变革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4.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答:(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

(3)学习和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

5.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答:(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6.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有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答:(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法制化管理体制。

第二章公务员义务与权利1. 规定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答:(1)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保障;(3)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2. 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答:(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

第四章公务员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

第四章公务员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

三、中国公务员的管理体制。
⒈公务员管理体制形成的三个阶段:创立和发展阶段(1949.10— 1966.5) 、倒退和混乱阶段(1966.510—1976.10)、恢复和改革阶段 (1976.10—至今) ⒉中国公务员管理体制的特点: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属部内制,其根本 的特点是: 党对公务员的管理起领导与指导作用 。
第四章 公务员管理体制和管 理机构
第一节 公务员管理体制
一、管理体制及其基本分类
⒈管理体制的含义。是指对公务员管理权力的配置和划分、公务员管理 机构的设置,由此而构成的公务员管理系统。 ⒉管理体制的基本分类。西方各国公务员的管理体制分为三种:部外制、 部内制与折衷制 ⒊管理公务员的权力机关:执政党、立法机关、政府首脑、公务员管理 机构 。 二、公务员管理体制的作用: 1.它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它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核心和关键。3.它是挖掘人才资源、加强人 .它是国家行政管理的核心和关键。 .它是挖掘人才资源、 才建设的重要途径。 才建设的重要途径。
⒈(正)中国公务员不适宜“政治中立原则” ) (反)中国公务员也应贯彻政治中立原则 ⒉(正)从“职务常任”的原则出发,公务员不适全 ) 面推行聘任制。 (反)公务员应全面推行聘任制。 ⒊(正)公务员的考核,应该以考绩为唯一指标。 ) (反)公务员考核应从德、能、勤、绩诸方面全面 进行。 论辩规则: 论辩规则:
思考题
⒈简述管理体制的基本分类。 ⒉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⒊说明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模式。 ⒋说明英国文官事务部的主要职能。 ⒌说明美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特点。 ⒍说明法国公务员管理体制的组织特点 ⒎说明日本人事院的组织构成。 ⒏说明德国公务员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机构的基 本构成。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保障公务员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必要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五)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第三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能上能下、事业有成、公正廉洁的导向。

第四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当注重实绩,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相结合。

第五条公务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当注重公平竞争,防止任人唯亲、任人唯才的倾向,保障公务员的平等机会。

第六条公务员应当遵守公务员行为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忠诚履职,勤勉尽责,依法行政,服务人民。

第二章公务员的选拔第七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根据岗位的要求,综合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第九条公务员的选拔可以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应当占主要比重。

第十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第十一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实行成绩合格制度,对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进行面试或考察,成绩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二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实行综合评定制度,对面试或考察合格的应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作为聘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实行公示制度,对入围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公务员的选拔应当实行体检制度,对综合评定合格的应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作为聘任的依据。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第四章——公务员任职条件、义务与权利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第四章——公务员任职条件、义务与权利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4.4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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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西方国家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 容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身份保障权
1
休息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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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社权
2
辞职权
5
领取法定工资和享受 合理报酬的权利
3
申诉权
6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公务员权利受到侵犯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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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明确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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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公务员实行 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内容。用法律的形式对公务员义务与权利做出明确具 体的规定,并以国家法律保证其实现,对于国家机关权力的准确行使和国家 公务的有效执行,对于促进各级机关的法制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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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应具备的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 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 条件。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 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 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 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 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法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

公务员法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

公务员法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第四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一、公务员条件1、公务员条件(P49)是指担任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

2、条件内容(P49-52)根据《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公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是具有良好品行;五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是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规定的只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最低要求,而不意味着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公务员义务1、公务员义务(P52)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2、规定公务员义务的意义(P53)一是确保公务员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监督的重要保证;三是公务员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3、公务员义务的内容和种类(1)公务员义务内容《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了9点。

(P58-64)(2)公务员义务分类:公务员退职后的义务,是指公务员由于各种原因脱离公务员系统,解除公务员法律关系后依法仍应履行的义务。

(如第1、4、6、7等条)作为的义务,就是以命令性法律规范设定的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

公务员义务大都是作为的义务。

不作为的义务,就是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的公务员不得作一定行为的义务。

否则就要负法律责任。

4、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关系(P57)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两者的联系二者都是为公务员所规定的,任何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国家强制力;违反了义务或纪律的公务员都要受到惩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两者的区别一是两者强调的内容不同:义务是从正面提出“必须为”的要求,其具体内容比较抽象与概括;纪律则是从后面提出“不得为”的要求,其具体内容比较具体。

二是与公务员权利的关系不同:义务与权利是一种对应关系;而纪律则没有与权利的对应性。

公务员制度1-10章笔记

公务员制度1-10章笔记

第一章制度的产生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制度: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公务员制度的范畴: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

工青妇机关及其他机关按公务员制度管理,但不是公务员范畴。

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组织保障(机关干部从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建立符合国家机关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有利于调整结构,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强化国家机关指挥系统,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从而为坚持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的保障(可以提高国家机关人员的素质和加强制度建设,这正是廉政建设的核心,保障主要有1.通过考试录用,认真考核、正规培训和严格管理来提高素质,2通过权利义务,执行纪律,交流回避,有力监督等制度保证和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奉公;3.通过法制的人事管理,避免不正之风,从而为公务员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的保障。

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1可以是国家机关人事管理体现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2增强人事管理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在公务员的进出管的环节有更多的发言权,充分显示民主化的优越性,3实行科学的分类管理充分体现科学化管理的合理性,4依法管理各类人员,从人治走向法治,充分显示法制化管理的正确性,而对公务员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即体现公务员制度的本质特征,有促进这“三化”的进一步发展。

)资本主义的公务员制度最早产生在英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产物。

1853年东印度公司采用了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新做法1855年5月英国内阁颁布枢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为公务员制度奠定基础1870年6月英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一个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

第四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ppt课件

第四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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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最初形成于西方资本主义
国家,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1. 英国公务员制度。 2. 美国公务员制度。 3. 德国公务员制度。 4. 法国公务员制度。 我国古代的任官制度历史悠久。历经春秋以前的世袭制、
(二)公务员的免职
根据《公务员法》第39条的规定,选任制公务员有下列 四种情形应免除其职务:第一,公务员在任期届满后不再连 任;第二,任期内辞职;第三,任期内被罢免;第四,任期 内被撤职。凡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时,选任制公务员所任 职务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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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实践中对委任制公务员 的免职包括以下情形:第一,因转换职位而免除原职务;第 二,因晋升或降低职务而免除原职务;第三,离职学习期限 超过一年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第四, 已到退休年龄,主管机关不再留任;第五,因受撤职处分而 免除其职务;第六,因其他原因导致职务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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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 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 问题日益暴露出来,如管理方式落后,缺乏科学分类,管理 没有针对性,对干部缺乏正常的录用、奖惩、退休、淘汰办 法,干好干坏都是铁饭碗,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在一 定程度存在着人治现象,这些都不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和合理使用,因而,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势在必 行。1982年的机构改革提出了干部“四化”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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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是指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国家公职关系, 规定公务员管理内容、公务员行为准则及其权益保护的法律规 范的总和,它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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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招商局聘请洋公务员 洋干部引鲶鱼效应
新近组建的绍兴招商局,聘请印度青年耐克为该局首批15 名专职招商员之一,耐克由此成为首位进入浙江政府机关工作 的洋公务员。这一破天荒的举动顿时炸开了锅———长三角招 商引资可谓“刀光剑影”,聘请洋公务员是否是“以外引外” 的另一尝试? 这位洋公务员上任伊始,就肩负重担,创建第一个绍兴招商 引资英文版的门户网站,研究全球500强企业投资动向。绍兴 招商局表示,洋干部是条“鲶鱼”,如果耐克表现出色,招商 局将考虑聘用更多洋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制度
延安大学 政法学院 张艳梅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即成为中国公民。取得国籍的 方式有:因出生而取得;因加入而取得。只有具有中国国籍的 人,才具备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基本条件,外国人、无国籍人不 能成为我国的公务员。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主要指健康问题。能够承担你在工作中所履行的责任 和义务。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能录用他们为公务员吗? 2003年4月,浙江某大学学生周一超因患乙肝 “小三阳”而体检不合格落选公务员,持刀刺死
了经办人。
2003年10月,安徽芜湖市考生张先著同样因
体检中乙肝检查为阳性,以笔试、面试第一名的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2005年2月,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务院法制办胡振杰博
士提出,中国正在审议中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的要取得
公务员身份须为中国公民,最好变通一下,允许外国人担任中 国公务员。胡博士提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开放程度的 提高,部分外籍人士担任中国公务员(至少是聘任制公务员)的 必要性和可能性无法回避。胡振杰所依据的事实是:中国不少
3月到4月 面试 5月到6月 体检
公示7天 7月到8月录用 试用期1年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二、公务员的录用
《公务员法》第30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 ,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 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 部门审批。 《公务员法》第31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 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浙江首位“洋官员”绍兴下岗 称政府工作太拘束
上司:“他缺少沟通精神”:耐克的顶头上司曾任该局招
商一处处长的沈连金说,虽然断断续续联系了不少全球500强 企业,但仅限于网络,整整一年,耐克未做成一单生意。 沈连金说,耐克上班经常迟到,有时还一整天不见人影 ——局里上班时间是8点半,但被特许9点上班的耐克仍迟到
公务员面试直播:一场电视秀?
资料图片:2007年6月一考生正参加重庆市公务员面试, 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监督面试全过程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二、公务员的录用
(1)公开原则
(2)竞争原则
原则
(3)平等原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择优原则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公务员的录用主管机关
《公务员法》第22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 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 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 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办法和 原则。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公民
的最高行为准则。公务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是 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二 是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三是要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 法的实施。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2002年2月21日人事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他应酬很多,可能觉得上班不自由甚至枯燥。” “耐克
比较容易忘记自己承诺过的事情,做事效率也不高。”对此 ,耐克并不否认:“我不习惯政府机关的工作,太拘束了。 ”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影响:再引进3位洋“招商官”
耐克由此得到了变相下岗的处理——由专职招商员改为
兼职。该局另一位官员说:兼职实际等于“下岗”,耐克跟 单位已没有直接关系。 不过,这没有让绍兴招商局放弃使用“洋官员”。“耐 克只是个例,招商局的工作、考核机制足以为外国人士提供 发挥空间。”盛秋平说。据悉,该局又招聘了3名分别来自 德国、日本和美国的洋“官”,不久即将到位。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建立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意义
从考试的一般意义上说,考试录用有
助于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
对从国家机关建设的意义上说,有助
于确保人员的基本素质,提高行政效率, 确保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
对从社会结果上说,有助于促进机关
廉政建设,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公务员的录用方法 《公务员法》第28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 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程序

发布招考公告
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对考试合格者进行录用考核 体检
学历,是指学习的经历,表示某人曾在哪些学校毕业或肄
业;文化程度,是指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最 高学历。 公务员能力包括九种能力,即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 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地方已经聘请一些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雇员。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二)年满十八周岁;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民法通则》第十一 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并依法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是我国第一个公务员行为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公务员 品行端正,做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祟尚科学,破除迷
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
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 ,语言文明等.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一夜情”的引发的争议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身份惨遭淘汰。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2005年1月19日,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制定了《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试行标准取消
了对报考人员身高、体重等相貌方面的限制,对
残疾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还特别明确乙肝病原
携带者在体检标准中是合格的。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的。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二、公务员的录用
《公务员法》第21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 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 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审批、备案 试用
第四章 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程序 《公务员法》第32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 格的,取消录用。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国家公务员考试
报考流程
10月中旬
10月中旬 到11月初
11月底或12月 初笔试 下年1月中旬 公布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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